北调杂南腔——留美影集

趁着年轻,我偏要勉强  作者:詹青云

每次回想起对美国的印象,我都会首先想起遇到过的那些Uber(优步)司机。

在法学院读书的时候,晚上坐Uber去波士顿市中心面试,我遇到一个染发、文身、穿鼻环的朋克风姐姐。美国大城市天黑以后的治安状况是众所周知地糟糕,临要下车,这个姐姐回头看着我说:“女孩,别害怕,我就是为了保护搭车的单身女性,才这个点出来开车的。我会看着你平安地走进这栋楼再离开。我反对持枪,这个国家让人人都能有枪简直愚不可及。”她说着从副驾驶座上拿出一把长几十厘米的砍刀,看着我的眼睛说,“所以,我会用这个保护你。”

又一次赶时间打车去挺远的一个地方办签证,聊着天发现司机小哥是个库尔德人。我好奇心大盛,开启了访谈模式。他似乎也很高兴能跟人分享,用口音浓重的英语跟我讲了他和他哥哥怎么逃难,怎么拿到难民签证来到美国,在这里找到另外两个先来的库尔德人,他们借给他钱买这辆二手车,他就做起了Uber司机。他一直等我排队办完了签证,又载我回来,两个人又聊了一路。从他的故事里,我感到库尔德人作为一个族群,在中东的夹缝里生存,而在美国的他也是一样。来美国一年了,他的朋友圈并没有超出另外三个库尔德人,他无比渴望友情。他后来开车载客到哈佛大学附近,我带他去吃了火锅,看着这小哥把菜都摆在盘子里晾着,然后用手抓着吃,我又惭愧完全没想到他们这个习俗,竟然带他吃火锅,又忍不住有点好笑。

还有一次在学校附近打车,开车的竟然是位哈佛教授。那阵子美国大选正火热进行中,他出来开Uber的唯一目的,就是尽可能地向更多人宣传他的政治主张——不要投票给特朗普。我笑说我是中国人,只是看看热闹。他很严肃地说:“你是中国人,那可不是看看热闹了。”他推荐我回去搜好几个特朗普演讲的视频,说,“特朗普一上台,就会把美国的一切问题归罪到中国头上。”我说:“那不还有俄罗斯吗?”他恨铁不成钢地看着我说:“咱们等着看吧。”

我对很多地方的第一印象都是由当地的出租车司机决定的。我在美国前后住了四年,这第一印象还是没变,许许多多血缘、民族、肤色、背景、口音、三观截然不同的人,混杂在这里,不见得融合,但又都挺“美国”。

第一次去美国是大三做交换生,我去了加利福尼亚州南边临近墨西哥的四季如春、晴朗干燥、吸引许多人前来养老的圣迭戈。圣迭戈郊区有许多小别墅,有一天我和朋友步行回公寓,穿过这一栋栋小别墅。不过晚上八九点,大街上路灯稀疏,空旷无人。我突然理解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他说中国的乡土社会像是在小池塘里丢进去小石子,一圈圈扩散开去;西方人的社会,是麦田上割过的一捆捆的麦子,各自扎成一堆。我一直不明白这个比喻是什么意思,直到看到这一栋栋的房子,仿佛就是那一捆捆自扎成堆的麦子,人们的生活都在各自的房子里,隔着车道和花园,不通声息。

在圣迭戈,我知道这些房子里,至少有两种截然不同的生活。一种是我的房东姐姐和她的基督教教友们的生活,他们是虔诚的教徒,大多有固定的小团体,其中有我的同学,有博士,有房东姐姐这样工作了的人。十几名教友各自在家里做两道菜,带来一起热闹地吃吃喝喝。饭后一个“弟兄”或“姐妹”弹吉他或钢琴伴奏,大家一起唱几首柔和的赞美诗,再一起读一会儿《圣经》,讨论讨论神的教导,然后早早回家睡觉。另一些房子里是我那些据说临到考试,会给自己来一针兴奋剂,喝许多红牛饮料疯狂读书的美国同学。平日里,他们聚会不断、整晚狂欢,偶尔从小房子里冲出来,开心地奔跑着大喊。

我的房东姐姐和她的教友们,都是一些非常好的人。我刚去美国时,举目无亲,没有车,也没有驾照,他们开车带我去打疫苗、办入学手续、开户和买家具。房东姐姐是中国香港人,比我和室友都大十几岁,俨然长姐如母,每次我用我半生不熟的广东话跟她讲话,她都会憋了笑,用她那半生不熟的普通话说:“我们说中文吧。”周末短途旅游,假期长途旅游,平时带我们做饭、下馆子。过了好几年,我又去了美国,在哈佛法学院读书,假期到旧金山实习,她结婚也搬到了旧金山。这时我已经年近三十岁,考了驾照,做了律师,她眼里的我还是那个不靠谱的小孩,每周末她都把我约出来,坐在我的副驾驶座上,看我怎么开车,动作规不规范,超不超速,守不守交通规则,好像我多在她面前开一会儿车,她就能多放心一点。我的生活里,只有驾校教练和我爹这么对过我。

他们当然一直希望我皈依基督教。我参加过他们的许多次活动,饭很好吃,赞美诗有的挺好听,晚上读《圣经》,则成为非常有趣的辩论活动。我带着好奇读了几章《圣经》,只觉得到处都是矛盾,满心都是困惑,他们也鼓励我说出来。后来我整晚舌战群雄、挑战反驳,他们也不生气。有个大哥辩论水平极高,总有办法解释,我和他反复交锋,最后既没有改变彼此,也没有改变听众。我也不能像另一些人说的,不用想和辩,只是去信。我没有迈过“信”这个坎,也给他们看了我脖子上系着的,从西藏求来的佛像。不过直到我离开美国,他们还是待我很好。

我的另一些美国同学,不唱赞美诗,有的是运动型,有的是聚会型,前者白天冲浪、划船、跑步,每天吃鸡胸沙拉,后者晚上蹦迪,白天就开始喝酒,但平时大家都穿着印着学校名字的套头衫,浑然一体。我刚在香港开始学着捯饬自己,到了圣迭戈,发现自己买衣服的走心程度高出平均水平,也就不再努力了,去手染工作坊染一些衣服给自己穿,我爸说:“一件比一件像发霉了。”

爱运动的那拨人是真爱运动,帆船、独木舟玩得风生水起。在香港的时候我还没觉得自己这么瘦弱,先是加入一拨美国女生打篮球,可怜我在本校还是内地生篮球校队成员,感觉自己在场上被撞得飞来飞去,不知球是我还是我是球。学校有一面临海,有的人大白天在沙滩上进行日光浴,好多人在海里冲浪。学校里有个冲浪俱乐部,也是学生自己办的,教其他同学冲浪。我因好奇也参加了,理论都学会了,匍匐在板上划水出海,到了有浪的地方,我已经筋疲力尽,又匍匐着回去,一整个学期都在练划水。教练每次见到我,就劝我多去健身房——练划船机。

做教练、救生员,也是这些同学自己挣学费的方法。当然,另外一拨走聚会型路线的同学也有自己的挣钱方法。有一天一个印度尼西亚的同学带着我去买口红,由于我的口红知识为零,她对我进行了大段的科普和推荐,过了一周,她告诉我,那家化妆品店对她印象深刻,她开始在那里兼职做导购了。

美国人的自来熟水平极高且极“话痨”,特别擅长“小对话”,刚认识就不会冷场。我发现在香港的时候,大家在一门课上认识,下课聊天主要是吐槽教授;美国同学虽然也抱怨某教授的课很难,但主要热衷于分享自己的学习方法,就算成绩平平,也无改于他们的自信。圣迭戈地近墨西哥,加之国际学生自成一个小圈子,我也认识了些墨西哥同学,他们尤其快活爱玩,刚一起吃了一顿饭的同学P,临走朝我和另一个同学眨眨眼说:“晚上来吧,带你们做有趣的事!”

加利福尼亚大学的圣迭戈分校,按理说也是美国挺好的大学了,好些著名教授年纪大了喜欢到圣迭戈养老,因此本地也算名师荟萃,但大部分美国同学确实不算努力。学校中央的图书馆全是落地窗,每层靠窗处摆了一圈躺椅。刚去香港,我下了早课还随大流去图书馆读一会儿书,到圣迭戈久了,入乡随俗,一下课赶紧去抢躺椅,趁中午阳光好睡觉,进行日光浴。

我当时读的是经济学专业课还有相关的数学课,不用特别努力,不仅能拿A,基本都能考满分,因为课程实在简单,大家又实在不用功。我由此对美国同学产生了轻视,后来考上了哈佛大学法学院,听说学习十分辛苦,我还想了想要不要提前预习呢,转念一想,这些美国人不到考试前一周是根本不读书的,我有什么可预习的,后来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我的哈佛同学仿佛不是美国人,好多人提前读完了书,有的人在读法学院之前已经成为“案例点读机”。我有一种当年去读贵阳一中理科实验班,开学第一天发现我的同桌已经学完了高中化学知识,那种“你们早说啊,早说我带兄弟来了”的受骗感。

哈佛同学还是爱喝酒,爱聚会,但与此同时,他们整个学期人人疯狂学习。我想,我傻啊,我怎么不明白,麦子和麦子是不同的,这一捆,乃麦子中的“战斗麦子”。可谁能想到差距这么大?

在圣迭戈的时候,我也遇到过很喜欢读书的同学,我们俩整天约着去图书馆读书,大家以为我们在约会,仿佛两个惺惺相惜的奇葩。两边学校的教授每周都有“办公室时间”,教授们坐在办公室里等着大家来问问题。哈佛一边总是人满为患,所有话都有人能接上,挤不到一个提问窗口。在圣迭戈的时候,我选了几门专业以外的课,那时候英语不够好,离开了数学,听课、读书都很吃力,鼓足勇气在办公室时间请教,整个学期都没遇到过别人。

圣迭戈分校的教授因此待我很好。我选了一门讲美国社会史的课,每个星期都差不多要读完一本书,我全无根基,完全跟不上,听课云里雾里的。本来想去问H教授,能不能给我划下重点,让我力所能及地读一读。结果他看我爱学习,非常高兴,从书架上拿了一本《密西西比中国人》,说这书是讲中国人在美国的社会史,我也许会有兴趣。看我面有难色,他笑着说:“别急,慢慢读,下周读完了咱们再讨论。”

H教授和中国有一段缘分,他和太太从中国领养了一个女儿。他跟我说他们排了很多年,年近五十岁,终于有了这个孩子,爱若珍宝。他们带着女儿回中国寻根几次,不过年纪越来越大,将来,就只有她自己回去了。他们的女儿患有天生的阅读障碍,比别的孩子认字晚、读书慢。H教授并没有显出丝毫难过或遗憾,反而微笑着说,也因此,她比别的孩子长得慢一些,他们有更多的时间,陪伴她阅读。我一时感到心里挺温暖的,但一想到他安排我额外读那么一大堆书,心想,你难道不应该很了解有阅读困难的人阅读起来有多辛苦吗?

无论是唱赞美诗、冲浪、泡吧,还是读书,都像是各因爱好,划成的一个个圈子,也就是一捆捆交集不多的麦子。人无论用哪种方法,总会想要进入一两个圈子过日子。就好像傍晚走在空阔的街上,如果没有加入任何一个房子里的活动,大概是会感觉挺孤独的。最好笑的是我认识另一个印度尼西亚朋友,她前一年考托福分数不高,她妈妈把她送到美国学英语,结果她在美国遇到一群印度尼西亚人,整天聚在一起,叽里呱啦说印度尼西亚语,她说她仿佛没来过美国。这一年她又去考托福,“结果你猜怎么着?”她笑说,“比去年还低一分!”

我的室友D,是个没有什么圈子的很特别的人,所以她和整个环境都十分疏离,总是在房子里安静地画画。她是个在美国长大的中国台湾小孩,整个人非常单纯,晚上既不参加唱诗班聚会,也不参加其他各种聚会,既不爱玩,也不费心学习。我们俩偶尔一拍即合,都有一点“幼稚病”。有一阵子决心锻炼,两个人画了好多瑜伽造型的小人,贴满了整个卧室,还把房东姐姐叫来参观,让她做见证。练了两天,太累了,两人把瑜伽小人都撕了,改成画各种美食贴在墙上,又把房东姐姐叫来,问她会不会做。

美国同学从长相到气质,普遍早熟。后来读法学院,跟我关系最好的教授总是跟我说,我职业道路上最大的阻碍,是我看上去“太年轻了”。不过他们当中天真的那些人,也真是晚熟和天真,比如D。我和D差不多同时满了二十一岁,终于都可以在美国合法喝酒了。好多没满二十一岁的美国同学,会在周末开车跨过国境线,到墨西哥去喝酒,大约第二天睡醒了又开回来。我请了几个朋友来家里喝酒庆祝生日,事先跟房东姐姐请示,她满脸叹息,但还是答应了,还帮我们做了几个菜。我问D要不要一起合法喝酒,她说她早已想好了二十一岁生日的庆祝计划——上街去买一张彩票,因为满二十一岁才可以在美国合法赌博。大家一时呆住。

D最“美国”的一个侧面大概是她每天都吃超市里的速冻食品,用微波炉热比萨,用微波炉热肉饼,甚至用微波炉热胡萝卜和青豆。她妈妈每天都会和她打电话,问她当天有没有吃蔬菜。D非常诚实,叹口气说“好吧”,然后从冰箱里拿出一棵芹菜,略洗一洗,切成小节,蘸花生酱吃。后来我在法学院跟几个同学组成了模拟法庭代表队,整天坐在一起准备比赛,查法条、写辩护词,有人提议说,明天咱们都带着零食来吧。第二天开开心心一去,我发现这些同学各自拿出了小袋的生芹菜和胡萝卜,甚至没有花生酱。我终于在差异中发现了共同点,美国人不论年纪和成绩,对食物的品位都是如此糟糕。

D的爸妈是读大学才来美国的,生活习惯完全是中式的,D的爸爸做中餐就很好吃。那年春节,他们看我一个人在美国,邀请我去他们家过年。我前面几天陪D的妈妈做饭,其实是给她打下手;陪D的弟弟练网球,其实是帮他捡球,真没拿我当外人,把我累坏了。到过年那天,来了好多华人,一大屋子热热闹闹的,我和D的外婆是最开心的两个。这些叔叔、阿姨,到美国的时间长短不一,到过年了,决心搞一些体现中国传统文化的活动,我一开始还以为要写春联、对对子,已经跃跃欲试,结果他们想来想去,决定——搞成语接龙!我毫不客气地大杀四方,整个晚上,我和D的外婆还是最开心的两个人。

圣迭戈的一栋栋房子,虽然各有自己的生活和节奏,但终究是同一个中产小区里的房子。在不同地方的小区、地区,世界的参差就大得多了。

有一年暑假我在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实习,晚上想去和同学们聚会,问我的房东:“华盛顿晚上安全吗?”她想了想说:“要看是华盛顿的哪里。”在市里,一旦天黑就不安全,但我们住的郊区,非常安全。城里城外,是属于不同人群的世界。城里的夜晚路灯稀疏,黑暗中总让人产生对暴力的恐惧;郊区的夏天,清新怡人,傍晚有许多萤火虫在飞舞。

去美国当交换生那年,我们跟团在美国旅游,我最喜欢的城市是旧金山。起起伏伏的山路,漂亮的小别墅,穿过花坛的九曲回廊长街。所以读了法学院后,第一年找实习时,我毫不犹豫就选择了旧金山。接着,我便发现坐着旅游大巴穿过的城市,和我去打工、生活在那里的城市,不是同一个。我工作的州检察官办公室,因为是政府大楼所在,所以旁边的广场,聚集了许多流浪汉,等待每天中午政府派发救济粮。他们有时在街头随地便溺,漂亮的州议会和政府大楼周围弥漫开阵阵的臭味,这是坐在旅游大巴里闻不到的。

旧金山除了金门桥,还通过好几座不同的桥,连接几个地区,也仿佛连接几个不同的世界。我为了省钱,和在伯克利读书的朋友合租,住在东边的奥克兰,据说那里在整个美国也是谋杀案发生率最高的地区。有一次开车去靠近硅谷的南湾区见朋友,我才感慨阶级的差异是多么肉眼可见。两边都是独栋的小房子,但我们的房子是密集、低矮和破旧的,而南湾区的,是那些曾经在小时候家里的日历上出现过的房子。也许是心理作用,我觉得他们那里的天都更晴朗、更蓝。然而事实就是,我们住的是黑人区,旁边是穆斯林街区。南湾区住的则多是白人和亚裔。

安全性的差异我也亲身体验过了。有一天我大早上去上班,一个黑人小哥迎面冲过来抢走了我的手机,我只和他搏斗了三秒,立刻想起这里是人人都可能持枪的地方,let it go(随它去)了。那天去办公室,大家照例客套一句“how are you”(你今天怎么样),那是我第一次回答,我不太好。我的本地同事们大概是为了安慰我,纷纷分享了自己过往的糟糕经历,结果让我感觉更不好了。一个同事说,坐地铁千万不能坐在门边,因为会有人到站抢手机夺门而出;另一个同事说,在路上被抢都算好的,他一个朋友大晚上在家里睡得好好的,被人破窗而入。

我的睡眠质量一直极高,那之后我却有些风声鹤唳,有一天听到窗户外嗒嗒嗒的声音,猛地惊醒,看见一只小浣熊,我和它在月光下都瞪圆了眼睛。之前我每天下班都和几位黑人老爷爷一起在比萨店看NBA(美国职业篮球联赛),后来再也没去过。之前每天坐地铁上班,我有时候还感慨,从伯克利出发的乘客都好有文化,一位爷爷在看数学书,一位奶奶在看芭蕾舞,所以我也读我的《资治通鉴》。那之后我在地铁上,像《狂人日记》里的狂人,警觉地看着所有人,个个都像要来抢我的手机。后来一个朋友要去旧金山实习,问我找房子的经验,我只告诉她:“不管借多少钱,住到南边去!”

因为那时候,我在街上迎面遇到任何黑人男性,都会心跳加快。一边理智告诉我这是糟糕的刻板印象,一边感受着真实的、难以克服的恐惧。可是,同样是在那个时候,我在实习的州检察官办公室所遇到的,让我最为佩服,也一直诚心诚意给我最多帮助的副检察官,是一个黑人。回到法学院,我们一个班,一群不可一世、非常自信的人,公认一个黑人同学是最聪明的天才少年。

这个社会划分出许多不同的人群,同一种肤色的人群,当然又划分出许许多多不同的人。回想起来,每天下班回家,我常跟隔壁的黑人小孩打篮球。他们家有七八个孩子,除了最小的一个是妹妹,其他全是男孩,个个淘气,分不太清谁大谁小。我们两家门前的人行道上,立着一个篮筐,一整天也没有一两辆车来,我们就在坑坑洼洼的马路和人行道上比赛,球“哐哐哐”砸在他家门口一辆很老的丰田车引擎盖上。后来有一次,他们的爸爸开着那辆车回来了,也投几个篮,把自个儿的车砸来砸去,浑不在意。我当然也就放心地抡起来,也自有我们这个穷人区粗糙的快乐。有一天下班打球,我把钱包、钥匙忘在篮筐底下,他家大哥轻轻敲门给我送回来,脸上是一抹羞涩的微笑,和那些带着恐惧入睡的夜晚一样,都是奥克兰的一部分。

当然人和人不一样,每个人又都是复杂的。这种印象在美国格外鲜明,大概因为美国人自信又爱表达,观点和反对意见都非说不可,而很多观点上升到背后的信念,不是可以在辩论里改变的,整个社会还在朝极端和分化的路走。我的室友D的妈妈,一个特别善良又热心帮助人的人,那年加利福尼亚州搞反对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公投,她也积极参加。我有些不解,因为她是个很宽容的人,而且就算不支持同性婚姻,至于积极参与反对运动吗?后来才知道,她是教徒,而且坚定地相信同性婚姻是违反上帝的意志的。

哈佛同学这个人群,和我在圣迭戈遇到的同学,是很不一样的两群人。哈佛这群人又以观念分出派别,辩论起来,三观也是泾渭分明,气势剑拔弩张。大部分哈佛学生是坚定的左派(自由派),当年特朗普当选总统,学校里看直播的人,许多失声痛哭。第二天上课,有的教授说着说着,自己也哭起来,还有的教授上课演讲,鼓励同学们不要绝望,准备战斗,大家含着泪听。但是法学院里也有一批坚定的右派(保守派),支持持枪,反对堕胎。他们学习很好而且非常团结,据说只给自己人分享学习资料。我们班上大部分美国同学是左派,“自信”两个字分明地写在脸上,说起话来滔滔不绝。坐在我旁边的R一直很羞涩,聊天会脸红到耳根子。他正是右派的一员,来自宗教家庭,早早结了婚,已经有了好几个孩子,每天穿着衬衫、西裤来上课,下了课也不和大家喝酒,早早回家去。过了两年,我们那一届校内模拟法庭比赛进行到了决赛,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亲临坐镇,全校瞩目,勇夺冠军兼最佳辩手的人,是R。我和好朋友何老师一起感慨,右派是闷声干大事的人啊!

哈佛的同学和圣迭戈的同学很不一样也是正常的,美国在本科阶段不设法律这个学科,法学院是搞职业教育,必须先学点别的再来这里,平均入学年龄是二十五岁,大家都已经有了一两个学位,在社会上跌打了些时光,经过分化,经过重新选择在法学院相聚。我当初从政治学博士辍学,改学法律,我的同学们都颇为惊奇,只有我的导师一直告诫我“学术这碗饭并不容易吃”,鼓励我跳出去闯荡。等我到了法学院,发现像我这样学了经济又学了政治的,倒成了很典型的法学生,好像从一开始就设计好的。这里当然有同学本科毕业于藤校[指的是美国常春藤盟校,分别是哈佛大学、耶鲁大学、普林斯顿大学、哥伦比亚大学、布朗大学、康奈尔大学、达特茅斯大学以及宾夕法尼亚大学。——编者注],有华尔街经验,再来读法律的;有读了河对岸哈佛商学院又来读哈佛法学院的或者兼修哈佛法学院和政治学院的;还有老爹或者哥哥在哈佛商学院做教授的。但也有其他形形色色的人,本科读政治的人是最多的,但排名第二的本科专业竟然是艺术史。我感到很不服气,这些人本科学了那样一个享受的专业,美滋滋地过了四年,不像我算供求曲线算了四年,结果他们读起法律来好像一点亏没吃。至于他们为什么改学法律,我的好朋友何老师从前就是学艺术的,她说是“实在没钱了”。

有的同学从前做过记者,有的同学在南非创过业,我们班的W大哥,三十好几岁时,物理学博士毕业做了教授,又来学法律,在我读书读不动了,觉得自己老了的时候,他的故事一直鼓励着我。还有一个同学毕业以后一直在做职业保姆,而且她毫不隐瞒这段过去,经常讲她带过的好几个宝宝的故事。

说起来,我们的经历既相似又不同,大概因为法学院招生首先看本科成绩和考试分数,其次看“政治正确”的多样性,越彰显自己的多样性,申请成功的希望就越大。我在法学院参加模拟法庭代表队,我们四个人,只有我是中国人。一个队友是土生土长的纽约人,自小父母离异,但在各方面都有一种一切尽在掌握的领导气质。但一有空就跟我们倾诉,快到举行毕业典礼了,她不知道如何安排亲生爸妈共处一室,因为这两人见面就干架。一个队友是奥地利人,欧洲外交官的女儿,金发碧眼,气质迷人,她是一个积极的平权主义者,和她的黑人男友高调恋爱,准备好了投身于公益事业。还有一个队友是加拿大籍印度人,两岁的时候他们举家拿着难民签证到了加拿大,经过多年奋斗,她舅舅成了一名米其林星级餐厅的厨师,在纽约有了自己的餐厅。我们去纽约比赛,她舅舅场场来看,因为我们模拟诉讼的话题里正好有难民这一项,我看到他偷偷擦过眼泪。

我在读法学院之前,从学前班算起,二十年来一直在中国读书,我的同学们和我很不一样,大家好像是在全世界打卡的。我的好朋友S,毕业以后先在华盛顿上班,觉得无趣,去了开罗,到了当地才开始学阿拉伯语,待了四年,然后又学了西班牙语去了哥伦比亚,间接参与了哥伦比亚游击部队“哥伦比亚革命武装力量”和哥伦比亚政府的谈判。S总结说,自从适应了开罗,她感到自己能在任何城市生存了。后来,虽然没能完全适应哥伦比亚,但她感到,自己可以在任何地方生活,活着就好。

像S这样的人,因为有很多国际经验,接触了各色文化,认识了各色的人,不像很多美国人一样是美国中心思维,交往起来反而是容易的。我认识的许多美国人,人挺善良,只是对美国的一切认为理所当然,对世界和文化差异比较无知。有一天我正在酒吧看欧洲杯比利时队的比赛,旁边桌两个阿姨喝酒聊天,一个说:“比利时是德国的,对吧?”另一个瞪大眼睛,不可思议地大声道:“不!比利时是个国家!是个南美洲国家。”我一时呆了,最令人震惊的是,她们竟然不知道现在正在播欧洲杯。

我去奥尔巴尼参加司法考试,遇到一名Uber司机,跟我说起她不久之前刚刚完成了人生中最远的一趟旅行,去了纽约,足开了四小时的车,“太远了,我累得不行”。我想了想,奥尔巴尼也在纽约州呢。她问我从哪里来,那次我正好是从新加坡飞去纽约,我说:“如果将来有了直飞航班,从新加坡只要飞二十小时就到纽约了。”

美国人觉得美国已经很大了,人又多又杂,比国土面积更大的是有些人的三观,歪到没谱,不可理喻。跟Uber司机聊天,很多人说“美国完了”或者“快要完了”,只不过右派觉得左派是异端、空想、虚伪,迟早会把美国搞垮,而左派觉得右派愚蠢、保守、歧视,甚至邪恶,即将把美国拖入深渊。但是反过来,我又常常觉得许多美国人对美国很有信心,大概他们对“自己人”和自己,还是自信的。

S也是非常自信的人,不过大概在外面的世界待得久了,就容易接受和理解不同的文化。我们期末一起复习的时候,点中餐外卖,喝我的八宝茶,房子里缭绕着她的中东音乐,考完试,我们又一起去唐人街唱卡拉OK。读法学院那年正值《琅琊榜》热播,我推荐给S。一开始“油管”(YouTube)上有英文字幕的版本,她看得不亦乐乎,看到一半,大概因为版权问题,英文字幕版突然被下架了。S锲而不舍地在网上找资源,终于给她找到一个西班牙语字幕的版本,于是她一个美国人,开始听着中文配音,看着西班牙语字幕,看中国的古装剧。我有时候会想她到底有没有看明白,毕竟她整天说的是这发型好漂亮,这庭院太美了,还有小炉子上的茶壶太有意思了。过了几天,她看到霓凰郡主和梅长苏相认,打电话激动地说她连看了几遍,哭了几场,我终于相信优秀的文艺作品是跨越文化和语言的。

其实人和人到底有许多相似之处,S比我还大几岁,找了一个墨西哥男友,她妈妈比较担心,偶尔给她介绍些相亲对象到波士顿来,S不胜其烦。我说我有经验,因为我以前经常帮我本科的室友对付她妈妈介绍到香港来玩的相亲对象。

当然她也有很“美国”的时候。我们在法学院临近毕业,大家都邀请了好多亲戚来参加毕业典礼,美国爸妈虽然不出钱给孩子读大学,参加活动倒是挺积极的,一时间方圆五十公里内酒店价格飞涨。S一点没着急,说:“我已经买好了大床垫子放在客厅里,等我爸妈来了,就睡床垫子。”我一惊:“你自己睡床,叫你爸妈睡地上的床垫子?”她非常夸张地说:“你是不知道我爸有多胖!”接着她非常夸张地比画了一下,说:“他要是把房东的床睡塌了怎么办?”

很奇怪,我在S身上发现了这么多有趣的个人特质,遇到过这么多形形色色的美国人,还是会在某个瞬间,觉得她很“美国”。我和韩国、日本同事,有时候开着会,会忍不住悄悄对视一眼,低声笑说“美国人”。这种很“美国”的东西到底是什么呢?

有一次我跟S开玩笑,说你已经在中东和南美都有工作经验了,你们家又是欧洲移民,你就差来中国工作几年,将来靠着履历多样性,就可以竞选总统了。S很平静地说:“有道理,我有想过。”过了一会儿她又说:“在当总统之前,我得把我的姓改掉,‘总统D’,听上去多奇怪,多没气势!”我一时呆了,我的可爱的朋友,三十多岁了,没有成家,没有立业,还没有从学校毕业,但她觉得她成为总统的最大障碍,是她的姓和“总统”这个词组合到一起不够有气势。

S不算是一个突出的例子,法学院的同学们都是自信的人。每次上课老师提问,我们班的P回答问题时,要缓缓从课桌上抬起头来,起势,一篇发言是有抑扬顿挫、起承转合的,我和何老师就相视一笑,“未来的美国总统又要发表‘国情咨文’演讲了”。当然P不是那种虚张声势、没有内容的人,他确实非常优秀,混乱不堪的合同法历史判例,做到了信手拈来,临场发言除了回答在点上,还能兼顾文辞优美,我是很佩服的。不过那个范儿确实比较夸张。当然这还远远比不上大家口口相传的——查理·芒格,巴菲特的生意伙伴,在哈佛法学院读书的故事。据说有一天没有读案例的查理,被老师叫起来回答问题,查理不紧不慢地说:“先生,你告诉我这个案子的事实,我来告诉你法律。”

而我在圣迭戈的同学们,学习没有那么刻苦,语言没有那么华丽,发起言来一样非常自信。我们小时候最讨厌那种一边用谦逊的语气说“我这次没怎么复习,每天看电视,考得不好”,一边拿出考了九十九分的卷子的学霸同学,我在圣迭戈的朋友P,是正好相反的。快要考试,她一早会主动斗志昂扬地跟我说“昨天我读到凌晨四点”,出成绩了,她会用“真的很为自己骄傲”的语气说:“想不到我考得这么好。”一看考了六十多分。

当然,哈佛同学里也有那种整天抱怨“我今天还要去朋友的生日会,这么多书怎么可能读得完”,其实悄悄住在图书馆里的人,但是很多同学已经自信地跨过了这个虚与委蛇的阶段,会淡然地说“嗯,这周的书我都读完了,下周的也预习了,周末这两天我会复习”。一想到我这周还有二百来页的书没有读,我就想,有时候,虚伪也是一种美德。

别说这些未来的律师了,在美国的律所实习的时候,我们律所里的黑人秘书大妈,也是气场强大、风风火火的,律师发过去的东西,她自己动手就给改了,再发回来叫人好好想想,遇上动作慢的律师,秘书大妈是会发火的。过了几周我到日本实习,秘书换成一位日本阿姨,温柔和气,连说话也很慢,一句话要说成五句,真是世界的参差。

有一次我请我的日本秘书阿姨帮我寄几份礼物给我妈,她仔细地问了每个包装里的礼物是什么,然后联系快递公司来取件。过了一会儿,她给我打电话,非常着急,说海关好像不允许寄茶叶,我说:“我寄的不是新鲜茶叶,是抹茶粉,干燥的粉,奶粉不是可以寄吗?”她说:“是啊!很奇怪,这个规定,我也认为,确实啊,按理说是可以的……但是写抹茶,看起来,就不给寄。”我说:“那我们不能写个别的上去吗?”她说:“对啊!写了别的,他们也不知道,而且是抹茶粉,好的,我写个别的。”过了一分钟,“嗯,我写什么呢?”我一呆,没想到她还在纠结,说:“抹茶……碗?”她说:“对啊!碗,形状也像,没错,而且是抹茶粉,啊!太感谢您啦,太麻烦您啦,辛苦啦……”我只好也说了三分钟感谢的话,放下电话,觉得她有点可爱,又有点想念我的美国黑人秘书大妈,我寄什么东西,她肯定会指指点点评论一番:“抹茶粉,什么东西?神秘的东方人。”如果邮局的人问她,她一定会说:“都能寄!”

美国人的自信是方方面面的,懂的全对,不懂的也懂。上法学院的时候,有一天,我约了几个美国人去唐人街吃广式点心,同去的一个小哥显出他很懂的样子,说他在香港旅游的时候天天吃。到点菜时,小哥胸有成竹地说:“我来点几个吧!”然后点了一份泡椒凤爪,我一惊,心想,呵,这只吃“左宗棠鸡”的美国人还吃起鸡爪来了,有点意思!过了一会凤爪上来了,小哥毫不含糊地拿起来就吃,不是用啃的,而是连皮带骨头全部嚼着咽下去了。

美国人在吃饭方面比较粗糙,请我的美国同学来家里吃饭,也不用讲究什么口味,只要麻油、花椒、孜然、甜面酱、十三香一大堆全部放下去,口味特重,他们就会啧啧称赞。我有时候想秀一下厨艺,展现一下真正的技术,做一两道清新的小菜,他们吃着就会问你:“有盐和胡椒吗?”我完全理解了为什么美式中餐不是酸辣酱裹着炸鸡,就是甜辣酱裹着炸鸡。

在美国开着车到处转转,那体验也是这种感觉。不管自驾在旧金山和洛杉矶,大家并排超速的五车道,还是满山金色茅草之间空阔的小道,大风呼呼地吹过,都有种粗糙的快乐。在西部那些荒凉的国家公园,沙漠中间有一条直直的道,开着开着时速就超过了一百四十公里。秀丽的风景也是有的,优胜美地国家公园悬崖上落下来的瀑布,羚羊峡谷那些诡异的拍照角度,黄石国家公园的喷泉,死亡谷一片白茫茫的盐滩上巨大的彩色石头,我看到总会想,到底是对什么地方感觉怪怪的呢?本来应该感慨大自然鬼斧神工,但因为荒凉开阔,没有被精心维护起来的感觉,自己开车疾驰,只感到大自然的大手大脚。黄石国家公园的山火据说不进行人工干预,让它自生自灭,所以每次去,总有些山头是黑的。马蹄湾峡谷每年都有游客摔死,就是不设栏杆,也不限制人数,就在公路边,想看的自己注意。有一次我们开了两小时的山路去一个叫红杉树的国家公园,那里只有一个景点,就是一棵巨大的红杉树,据说它是世界上最大的生物体。我开得累了,忍不住抱怨,一棵大树能有多大呢,至于圈这么大块地给它做国家公园?后来见了那棵树,我就后悔说了它的坏话。真的好大。

这些很有特色的景点,没有任何故事,没有神话传说,没有摸一摸能许愿之类的趣味迷信。一查红杉树国家公园,介绍说,这里有很多红杉树,其中有一棵是巨大的红杉树。我想起在甘肃的时候,跟着我的藏族朋友,在周围逛,平平淡淡的每座山、每条河都有故事,山是美丽姑娘的头发,湖是她的泪珠,她曾在这里放牧,等着一个少年回来。他们是绝不可能放过类似这样巨大的树的。有一次我们律所招待客户,日本同事预订了日式便当,是那种百年老店便当盒,口味略平淡、包装极精美,不拆掉三层材质各异的包装纸根本不知道是什么便当。日本同事用工笔为每一个小便当盒写了“枫”“秋风”“江户小町”三种标签,过了一会儿,美国同事来了,一番询问,提起马克笔在三组盒子上分别写了“猪”“鱼”“猪和鱼”。

还好到美国留学,不管大家学什么专业,有没有学到什么专业知识,至少都学会了做饭。因为在我们吃得起的范围内,美国的饭实在又贵又难吃。只有一年一度的“餐馆周”,没有什么花样,就是非常现实地各个高端餐馆都打五折,我们早早拉了清单。我的室友何老师,非常能算,不知她怎么算出来的,在餐馆里吃一顿至少是十五美元,在学校门口的中餐车买盒饭是七美元,但如果我们自己买菜做饭,每顿有菜有肉,加上柴米油盐全部平均下来,一顿也只要三美元。虽然节省,但何老师叮嘱我不能买超市里那些便宜得离谱的肉和蛋——肉是深加工,打碎了又重组的,蛋是不知道怎么搞出来的。总的来说,何老师有力地总结:“吃多了会傻。”

我说,那些便宜没营养的肉卖给谁吃呢?是了,那又会是无处不在的种族问题、贫富问题。

我们都是拿着一半哈佛大学的奖学金,一半哈佛校友会的贷款读书的。最奇的是好些美国同学跟自己家里人贷款,也会被收利息,还要和学校贷款的利率比较、计算一番。贷款这件事,在这里非常普遍,由头、名目众多。第一年临到面试季,学校推出了一种应急贷款,我们可以借点钱去给自己买几套好西装,穿着去面试,学校还找了人来教大家怎么买包。我拿着这钱给自己做了人生中第一套定制的西装。后来找到了工作,心情放松了,我就胖了。而我贷的西装款还是要还的。

有时候学校也给大家送钱,拿走了不用还。比如你毕业了决定放弃律所的高薪,为公益组织工作,那么当年贷款读书的钱可以不还;假期不拿实习工资,去做义工的话,学校会发一笔钱给你。这笔钱是怎么来的呢?是一年一度,逼每位教授拿出点东西来,在学校里搞拍卖所得。大部分教授卖自己的陈年红酒、珍贵书籍、家庭晚宴,卖出高价的是特别帅的两位教授的“跟诺曼组团骑单车野餐”或者“跟迈克组队划龙舟”活动。教授们出力,售卖自己的周日,让一部分教授、学生出钱,给另外一部分学生捐款做公益,有一种又实在又很资本主义的感觉。

按理说,我在哈佛认识的这些美国同学,是我认识的美国人中的精英。个别突出的人物不论,从概率来说,美国联邦法院一半的法官是哈佛毕业生,我的好朋友S,发言就起范儿的P,说话会脸红但学习超好的R,他们当中也许真的有人会成为美国总统、大法官、参议员。我们一起读法律,知识库比较相似,共同话题也应该更多,都没有什么太极端、不可调和的偏见,就算有,也会克制着不说出来。但哈佛同学并不是我最喜欢的美国人,他们中的许多人太不“美国”了,太过努力,太不直接,说话太过“正确”,内里仍然很自信,但姿态很谦逊。不知道为什么,除了几个好朋友,和其他哈佛同学也在一起喝酒、聚会、吵吵嚷嚷,但我总觉得那种友谊非常“精致”。我们的人生道路如果再次相交,一定能认出彼此,想办法聊起当年,如果再没有交集呢?我们就永远只是彼此领域里的两个“连接”而已。

我比较喜欢那些直接而粗糙的美国人,热情而话痨的,自信地把自己展现出来的。虽然这样的人也更容易有一些难以改变的偏见和执念。我两次因为误机,被迫转机去了美国南部的达拉斯,这里很多人支持在美国和墨西哥的边境修墙,当年特朗普推出“禁穆令”,我的哈佛同学们纷纷到波士顿的洛根国际机场抗议,达拉斯-沃恩堡机场却聚集着支持特朗普的人群。但也是在达拉斯,在马路上一招手就有车停下来问需不需要帮助,让我搭便车的大哥,谆谆告诫我,“北方佬”,尤其是纽约人,都是坏人。在机场遇到刚参加完聚会支持特朗普的大叔,帮我搬行李,听说我从中国来特起劲地跟我聊天,一瞬间很想问他一边支持排外,一边帮助外来的陌生人,这不是不合逻辑吗?

里约奥运女排决赛时,我们几个中国同学决定找一间酒吧一起看,从哈佛大学走到了隔壁的麻省理工学院,一路上的酒吧,都在转播棒球比赛。我们累了找了一间酒吧坐在角落,问酒吧小哥能不能把一块小屏幕换成奥运频道。一开始只有我们五个默默看女排,后来因为我们连连欢呼,就有几个美国大叔加入我们,跟着我们为中国女排干杯、庆贺、击掌,也不知道为什么,反正就是高兴。这是我对美国人的印象,每个人各有些自成一体的观念,其中一些颇为惊人,还都非常坚定和自信,但大部分时候晕晕乎乎,没事找事,高高兴兴。

我在哈佛法学院做了一个援助囚犯的实习项目,何老师做了一个帮穷困的艺术家和大公司谈判的项目。这些项目是公益性质,但也都会被写在简历上。我们都没有去争一争那些在简历上会“更好看”的写大合同的项目,一来学习很辛苦,我们没有这样的野心和斗志;二来大概是对那些眼看会做一辈子的东西,表现最后的倔强和反抗。上班第一天赶上我一个人在办公室,接到一个囚犯C的电话,问他的案子进展如何。这个项目里的法学生会自愿、免费地帮囚犯们处理法律问题,有时候是因为他们在监狱里违规被处罚,有时候是他们起诉监狱的不合法待遇,比较大的案子是帮助他们争取假释。我对一切一无所知,非常抱歉地请他换个时间打过来,这样就会有别人接电话,我也可以帮他查资料,不过我要下周这个时间才再上班,未免耽误太久。结果他第二周同一时间打过来了。

我们竟然是同龄人,但人生路是如此不同。他跟着单亲妈妈移民到美国,刚一成年就因为暴力行为入狱,过往十年里他和世界隔绝开来。而十年前,我还在准备高考,用了十年,一路考到这里来。我们的人生本来不会有交集,我应该和我的法学院同学们更像一类人才对。可我却发现自己更喜欢和他聊天。因为我们是真的在自在地聊天,是为了真的了解而倾听,不是为了“有内容、有见地地回应”而听。我对他的监狱生活很有兴趣,一开始是学术上的兴趣,即监狱如何迫使他们做廉价的体力劳动,而不提供任何有意义的培训,以至于他这样长时间服刑之后出狱的人,已经无法再融入社会,这是二次犯罪高发的重要原因之一。后来,只是作为一个朋友,想要了解他的生活、他的困境而倾听。从他那里,我看到一个跟我所生活的哈佛校园完全不同的美国。

在他那里,我也不必伪装,不必起范儿地倾诉我的压力,以及我对身边这个精英圈子的不适,然后收到他真诚的鼓励,“我得一直提醒你,你有多么优秀”,他说,接着是那种非常“美国”的、夸张的称赞,是我在法学院这个小世界里完全听不到,在每一天的紧绷里也不再去想的东西。

我没有负责他的案子,我们也不再在办公时间通话,我们约了我下课的时间通话,总是他打过来,直到他告诉我他每天在监狱工作,一周只能挣五美元,他的积蓄已经在电话上花光了。他小心地问我,可不可以每周在他的电话卡里充五美元。我感到一种贫穷的浪漫。后来我们开始写信给对方,中学时代的回忆扑面而来。很奇怪,我们如此不同,但都在一个陌生和充满巨大压力的环境里,苦苦奋斗,我们在某种意义上都被囚禁了。我被囚禁在法学院日复一日疲惫的学习中,看成绩和律所排名的单一赛道里,在生平未遇的强大朋辈压力下机械地读着书。我们都融入不了身边的世界,因此产生了共鸣。

他很努力地想从过去和身边的环境里挣脱,还做了国际演讲会监狱分会的会长。我鼓励他去上监狱能提供的所有课程,虽然听说了监狱里的电脑课用的是早已被淘汰的操作系统。我也给他寄书、寄资料,因为监狱不能收整本的书,我买了《射雕英雄传》英文版的电子书,用很小的字体打印出来寄给他。原因是他说想了解中国文化,而在读法学院第一年,我因学习压力太大,自己正在看这本书进行自我拯救。后来想想,让他一上来就读南宋牛家村的武侠故事,真是强人所难了。不过他应该很努力地读了,“我喜欢郭靖,”他说,“因为他非常坚强。”

我在离开美国之前最后一次去监狱探望他,因为穿了不符合监狱变幻莫测的规定的裤子,没能如愿。我们的人生在偶然交错过后,应该不会再有交集。但我非常感谢他,我在美国浮光掠影的生活中,认识了不同圈子里不同的人,而我始终徘徊在这些圈子之外,无论是我房东的教会圈子,室友D的华人圈子,圣迭戈同学的美国年轻人圈子,还是哈佛同学的精英圈子,都让我感到存在距离,而同样没能融入美国社会的C,对我来说却是亲切的。我从他身上看到美国这个庞杂社会的一个侧面,以及人本身的善良。他曾经陷于他成长的那个小环境,暴力和犯罪的背后是歧视和不公,我希望他能从中挣脱出来,就像他曾鼓励我的那样,“活成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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