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来对寒窗——生无所息

趁着年轻,我偏要勉强  作者:詹青云

近来读书,有两段经历觉得很有启发。其中一段是《周易》。“周易”的“周”字一直被理所当然地认为是指此书作于周朝,我才知道其实它可能也有“周全”和“周而复始”之意。《周易》第六十三卦,“既济”,离下坎上,水在火上,无论是水要灭火,还是火要烧水,都可望而成功,所以叫既济,目标既已实现,大业可谓成功。可偏偏这是第六十三卦,它之后还有第六十四卦,也就是《周易》的最后一卦——“未济”,卦象和既济卦正相反,坎下离上,火在水上,火往上烧不到,水往下自流走,什么也不能成,大业犹未济,仍需努力。

真是有趣,《周易》六十四卦自乾卦始,那一卦的六爻从“潜龙勿用”到“亢龙有悔”,走完一个轮回,后续的一卦卦堪堪走到第六十三卦了,大业已成,以为第六十四卦不过是功成身退做个收束,谁知,竟然又一切颠倒倾覆,要从头再来,周而复始了。祖先的智慧,也藏在这小小的玩笑里吧。

还有一段经历,是前阵子读了火极一时的《人类简史》。其中写到科学革命,为什么科学革命发生在西欧,而不是人口更多、更富庶、技术史上有过更丰厚积累的中国,或是其他亚洲国家?这是我中学学历史时,就被困扰的“李约瑟难题”,这些年我也读过许多解释了,但《人类简史》给出的回答依然给人启发。科学革命的背后是认知的革命,是伴随着大航海时代而来的“原来我们对世界一无所知”的震惊,以及这震惊过后接受世界仍有许多未知的态度。在科学革命以前的思想体系里,关于世界的知识已经被先知或先贤了然穷尽,后辈只需要反复习读、解释和追随。十五世纪的欧洲人所绘制的世界地图上,却开始出现留白,那留白是关于一个人们刚开始探索但仍未了解的新大陆,也是一种接受关于世界我们所知有限,探索能带来新知的新态度。

伴随一次次转学、考试和求学的成长,就好像每次我在自己的小世界里以为已经看到了整幅地图,又被抛到新环境里,面对大片的留白,才知道自己对世界其实一无所知。我就知道不管此前已经付出多少努力,已经有多少次感到扬扬得意,觉得人生的奋斗“既济”,关卡已过、目标已实现,生活却又要教我从头开始、周而复始了。在新的土地、新的专业、新的旅程、新的比赛和舞台、新的角色和身份上,一切还“未济”,而且火无处烧,水随意流,全然不知如何使力。

我在厂矿子弟学校读小学期间,在爸妈工作很忙的一阵子,还在外婆家旁边的小学读过书。外婆家也在一家化工厂里边,那里的小学只是比较小而且人少,除了厂里的子弟,也招收周边农村的同学,但一个年级只有一个班。我们班一共有三位老师,一位老师教语文,另一位老师教数学、科技、自然、音乐、美术,还有一位体育老师,教全校的体育。虽然都是这几位老师,但课程表还是严肃地排。比起我们厂矿的小学,这里束缚更少,课业不多,日子更觉悠长。我很小的时候,在两所学校之间来回地转过学,刚习惯了这一边,难保不立刻被“抛”去另一边,一时坎下离上,茫然无措。在一个地方数学不错不代表到了另一个地方也能跟上,在一个地方能跟同学打成一片,不代表在另一个地方也能被接受和受欢迎。“世间唯一不变的,就是变”,人总要学会重新开始。

在厂矿子弟学校混出头了,终于没有人相当直接地讽刺我妈“怎么老师的孩子不会学习”,我就转学去了小县城,一开始上数学课听得云里雾里,物理作业也做得莫名其妙。后来我发奋,考上贵阳一中了,第一天晚上就被已经开始高考总复习的同桌惊得生无可恋。后来,成绩进步了,我一时难以相信“原来我也跟得上”“原来我也学得过这些人”,还是转了班,去学文了。学文时慢慢找到一套方法,自信而从容起来,高三那年被学校和老师捧着,几乎自负在读书这件事上不输给天下英才。但又去了香港读大学,和山东、浙江的状元聊天,发现他们不只是考的题比我难、分数还比我高而已,而是他们早已见识过更广阔的世界。他们已经懂得且实践过公益活动,出国游过学,能自如地说英语,参加过国际青年组织和活动,知道自己的职业方向和实习规划。这些事,我那时几乎从没有想过。我以为大家都和我一样,是听说香港中文大学的本科第一年不需要选专业,才来这所学校,准备到处试试的,却发现大部分人已经选好,专业、实习、就业一条龙,只等优化了。他们的未来已有图纸,我还不曾看清地平线。

然后开始学经济,老师讲课不是英语就是粤语,我连授课语言都要从头学起。然而也渐渐入门了,成绩不错,最后一年我被选为助教,坐在办公室回答低年级同学的问题,和一些导师成了朋友,最终还是下了决心转去学政治。第一次和我的博士班同学开研讨会,我发现他们是真的有学问,政治学领域那些经典的和最新发表的论文,真可以做到信手拈来,而我还在沾沾自喜于读过《枪炮、病菌与钢铁》,几乎第一次听说定量研究和定性研究的概念。再后来,我找到了很好的导师,他不催我写论文,且由着我去探索,但我每次找他聊天,都有大脑干枯的土壤被灌溉了的愉悦,对于一个博士生来说,真是享受其中,别无所求了。我又终于考了LSAT[指的是Law School Admission Test,即法学院考试。——编者注],去哈佛学法律了。

每一次从上一站离开的时候,我都觉得行囊满满,自信也满满,但每次来到下一站的时候,我又很疑惑自己为什么起步这么迟、这么慢,一开始就被远远地抛到后面了。

从小我爸偶尔给我灌“鸡汤”,有的话我虽然不会尽信,还是留在心里了。最有用的是,他认定我这个人“遇强则强”,只要被抛到一个更强的环境里,一开始虽然落后,但总能追上来的。这句话对我的意义倒不在于鼓励,而在于安慰。那些深深的自我怀疑,觉得太难了的开头,我都会想,根据规律,这是时候未到而已。一段段的,我也就真的走过来了。

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觉得,人生是不是不要再忙着给自己找新环境、新挑战,而应该定下心好好做点事了呢?就是在哈佛的时候。一直尝试新的环境,一直被提醒保持谦逊,接受自己的差距,但也相信以后会好的,只有在哈佛读书的时候,我终于接受,我不是在每一个环境中最终都能脱颖而出的,但也可以为自己感到骄傲了。我也长大了,时间不会永远在我这一边,有的对手就是过于强大,我永远也不会超过,甚至无法追上他们,但我们毕竟各有各的人生。

上哈佛的时候,我已经二十五岁了,也会走在马路中间时,突然想问自己到底想去什么地方,是不是可以一直告诉自己,我还在路上?

可能那些日子就是令我觉得太累了,而且是既累,又有不觉得自己把生活握在了手中的空。是的,跟那里学习的强度和难度、对手的强度和持续进步的速度比,我人生前二十五年取得过、学到过的东西,又一次变得微不足道了,我又一次要从头再来了。我又一次觉得火无处烧,水随意流,大业“未济”,考上法学院不是终点,而是艰难路途的一个开头罢了。

读书到半夜,我有好多次想,我是不是变老了,高三那种状态,那时候的记忆力和专注度,再也回不来了,但我偏偏给自己安排了比高三时还要难的题,过着比高三还要辛苦的日子。

法学院快读完的时候,我写了一篇日志,叫“哈佛法学院二三事”。

我刚到剑桥(市)的那一天,一个同学跟我说,上届的学长、学姐们都说,一整年几乎没有跨过查尔斯河(波士顿市中心和剑桥中间的那条河)。

我那时是不以为意的。我也见过许多生活里只有学习的人,我觉得我和他们不一样,我毕竟是篮球队和辩论队的人。然后,接下来的那个学期,除了某天去波士顿买了件厚羽绒服,我没有跨过查尔斯河。

每一天都在学习。

要说我小时候,为了向我妈展示我的勤奋,也不是没有表演过一边吃粑粑(贵州当地的一种小吃)一边读书。但在法学院的第一年,我们每天商量去哪里打包饭,是真的只考虑快、就近、附近有空桌子,可以尽快开始学习。

那时候,就连每天走在回家的路上,听见教堂的钟响,都恨自己不能走快一点。

那种苦并不是在哈佛凌晨五点的图书馆苦读的辛苦(事实上,因为进入了持久战模式,我每天都睡得十分香甜),而是生活中仿佛只剩下学习这一件事。

那种绝望也不是比你聪明、有背景、家底好的人还比你勤奋的绝望(这种绝望很快就不重要了),而是不管你怎样,也不过是这样活着的绝望。

两个人在课上刚认识,觉得聊得来,仿佛很自然地,下一步不是约吃饭,而是拿出日历本,看哪天能在图书馆一起学习。我很亲密的朋友S,不时发信息问我在不在学校,也不是为了约喝咖啡,而是直接说:“我在图书馆帮你占好了位置。”

在法学院的第一年最后一门考试结束的时候,我在一个互相打气的群里问:“现在做点什么好呢?”第一个人:“终于可以吃火锅了。”第二个人:“终于可以洗头了。”第三个人:“终于可以心安理得地睡觉了。”

有一天我和何老师一起走过哈佛校园,她突然说,她终于明白了为什么自己总觉得哈佛奇怪:“一个压力这么大的地方,没有烟味,也没有喝醉的人跑来跑去,这正常吗?”

在法学院的第一年我们其实常常喝酒。至少每周五晚上会使劲喝一次,是为了喝而喝的那种很没有品质的喝酒。最好就是在学校里的小组学习室,除了桌子和酒瓶,一无所有。

我那时候酒量似乎不错,喝到身处波士顿的冬天都感觉不到冷了,脑子还是清醒的。清醒地知道这个周末最好能和实际能读完多少书。

等到读法学院的二年级、三年级,我们不再为了喝酒而喝酒了,杯子碰到一起,大家还是忍不住为当年说一句:“不容易啊!”

我看过一句话,人生是没有不可能的,你曾经以为自己做不到的事,生活会教会你,逼你去做到的。我妈和高考没能教会我的勤奋,哈佛法学院逼我做到了。

不过,即便在那个时候,我还是有一些坚持的。我一度想要不要上网听一点成功学的课,跟着高喊几句口号大声鼓励一下自己,但还是觉得太俗了。我室友后来开始吃据说是硅谷程序员发明的代餐,早上冲一瓶可以喝一天的那种,我觉得人对吃还是该有一点坚持的,一点而已。有一位同学选择结束了自己的生命,我也立刻清楚地知道,不是,生活永远不至于艰难到如此地步。

我也还是开心于有朋友来看我,只是同时希望他们能明白,我是真的很着急学习,因为我现在陪你的一分一秒,都要用我本来就不足的睡眠来补。

为什么法学院的人被认为无趣、冷漠、自我?我们只是(暂时)被学习磨平了棱角。

后来遇到的人,如果那时遇到,想必也就错过了。那一年被分手,我也没有一句话可以抱怨。那年我还认识了一个情况复杂的小哥,还没见过面,我写长长的信过去,他写一篇篇的鼓励之言回来。我们后来不再联系,但我会感激他一辈子。

仿佛永远没有尽头的那一年终于过去了,学到的东西似乎也不多,领悟的道理却不少。走过了那些日子,从此以后,没有人可以左右我过什么样的生活。

我希望我的孩子,将来不要被浮名和钱吸引,去学历史、学艺术,过快活的日子,不要某天早上醒来,突然很想问自己,我为什么要对自己这样苦苦相逼?

可是,谁知道呢,当初拿到通知书欢欣鼓舞的时候,我也以为,未来已经一片坦途了呢。

哈佛其实没有二三事,总结起来也就一个字——累。

但我还是怀念它的,最终是在那里,人生有了盔甲,很俗的,很抽象的和很美好的。

上学以后因为学习不好,我小时候话痨而跳脱的个性已经完全改变,后来环境一直变,一直需要摸索和适应,我一直把自己的位置放得很低。因为习惯做“外来者”,所以很容易感知善意,也一直提醒自己无论境遇如何改变,都要做个温和的好人。虽然如此,我的性格里还是有一些倔强跟偏执,我有时让它们妥协,有时也为它们骄傲。我在一个采访里说“世俗的成功给人自由”“我成为年级第一以后,来教我该怎么做人的人就少了一半”,这是真实的人生体验。就是眼看着自己,随着在考试排行榜上的名次进步,我更真实的那一面,倔强的、快活的,以德报德但以直报怨的一面,就越自由地表现出来。

可是考上哈佛给了我更多的自由,并不只是因为它是“世俗的成功”,而是一些更复杂的感觉。我体验过了,我倾尽全力地奋斗过了,我对自己算是有交代了,而我那么努力,是为了活得更自由。他人的看法,要向那些从前瞧不起我的老师和同学证明自己的愿望,让那些看好我、鼓励我、不曾放弃我的人感到骄傲的梦想,曾经左右我的人生,这些年渐渐淡去,现在,我可以完全放下了。

所以我更喜欢,刚开始这段生活,很累的时候,给自己写的一篇打气而文艺的话。

朗朗秋阳,饱和度浓烈似不真实的蓝天,鲜红嫩黄夹生的秋树,绿色的草坪落叶斑驳,静谧相伴古旧的红色砖房。只每个早晨在窗前站定,在香港错过的许多年秋色,便似乎全都得到了补偿。

美景如斯,是每个晨昏短暂的驻足里,仓促微笑着的安慰。我们跋涉远途,原是为了这样的日子。只是常常因疲累伴着匆忙,少有相望。

自从那次“做自己”的演讲后,我有时会收到素不相识的朋友的来信,寻一点安慰和鼓励。有时我是哑然失笑的,此刻的我,奔走过杂驳秋色却来不及凝神片刻细想,又何尝不需要一点简单、坚定话语里的力量?

终究这一切,是我们自己所选。

……

秋假走到黄昏的海边,所有浓烈的色彩消融于黑暗,长椅上吹过了清凉海风,才终于想起给自己一句,finally(终于)。不知从何处开始的路途,竟也走到了这里。

似乎翻过高原大山,也只是为了在某个晴朗的夜里,在屋顶数片刻寒星;越过大洋,也只是为了等一个悠然的黄昏,凭海风吹起。这样,也就是一种满足了。而后往何处去,此刻又如何知悉?

也只能如此而已。回望时的那一句finally,不是没有骄傲和欢喜。只是,也许有的梦想实现得太晚,我们终于到达此岸,却也已长大,放下了骄傲,恳认了平凡。所以风吹也只是片刻,清夜寒凉,终是要走回下一日的阳光。匆忙掠过浓烈秋色,忘记这夜沉如水,一霎欢欣。彼处的满天寒星,终不能为此刻指引方向。请不要再问我该做怎样的自己,天涯节序匆匆,哪容我们苦想?不过这样走来,也不过这样行去。

归来暖一杯清酒给自己,这小小快乐,于此刻便已足够。我依然寻到了闲暇写下这些矫情文字,于此刻便已足够。守望不了彼时彼处的满天寒星,守望不了园中果树安静缓慢的生长,漂洋带来的,也不过是这一点不忍割舍的傲娇心绪。这其实并不容易,也不知道有什么意义。可这毕竟才是那在园中站定的你,从那里走来,向那里走去。

我今天已经写不出这样矫情、文艺的文字了。可能是一切继续在变,在被做律师的生活不断打磨着。但这种感觉并没有改变,觉得最难的时候,问自己何苦如此的时候,那句话总给我一记重拳,却很安慰——“路系自己撼,仆街唔好喊”。

生活在大部分时候,就是这样令人疲惫的吧?所以“勤劳而后憩息”才那么让人满足,所以周五晚上的清酒,才那么让人惬意。它们都是人走过了长路,悠然回望的一点自得。走了那么远,是为了那一刻的憩息吗?是,也不是。哈佛最终回报我的,不只是一张根本看不懂的拉丁文毕业证,也不只是在爸妈的目光里走上台领过那证书;属于我们全家的那个美妙时刻,不只是我用它找到的工作、上过的节目、收到的一些赞许。

最重要的,是那些日子本身,是因为上课的快速盘问环节而无比紧张,所以聚精会神地听课,排除万难地读书的日子;是我在那里遇到的,那些虽然一提起自己的研究,就抱怨没有尽头,但其实能感受到他们沉浸其中的着迷和乐趣,遇到有兴趣的听众会先提醒你“我能讲上一整天”的,那些可爱的读书人;是我见识过何谓优秀,曾为了和他们竞争或是和他们做朋友,耗尽脑力的那些日子。

这几年一直没变,但没那么火了的,是“女博士是男人、女人以外的第三种人”这个段子。读博以后,我真的觉得这段子没什么笑点,我身边那些女博士,实在不能用“某一种人”定义和囊括。

比如我的室友,一个上海女子,学艺术出身,头发时灰绿时灰黄,特别时尚,特别精致。不像我,要么在研究藏香,要么满手墨汁。我们一起在客厅举行跳舞派对,参加的也多是些女博士。一方面,这些人有的喜欢烘焙,有的喜欢弹吉他唱歌;有的周末宅着画画,有的周末开着车到郊外,学开飞机。另一方面,我们全都平凡得不行,同一栋楼里的理工科女博士,谁不是一边研究着生物科技,一边每天买菜做饭,有的白天读着天体物理,孩子从幼儿园回来了就陪踢足球。

读了很多年书这件事,说起来没什么高大上的(也没有什么很好笑的),我的导师从前一直提醒我,学术是我们的饭碗,先活下去才有机会谈理想。人和人本就爱好、特长各不相同,读书是其中一种。最多我们更接近《动脑筋爷爷》里的小问号和小天真,一直对追问和考据有些偏执。

我略有些骄傲的,是二十五岁从头再来,读一门新的学科这件事本身。我又经过了这个周而复始的轮回洗礼,我还可以。

人总是需要一些新的动机的,有的梦想既济,就会想有什么梦想未济。等到对什么未济再也不在意、不执迷的时候,生活该是多么无聊呢?最近和朋友们聊天的时候,突然会有人问:“你最近有什么动力吗?”我心里一惊,警钟长鸣,我们是到了要对抗这种焦虑的年纪,我还好变来变去,生长缓慢。我当作玩笑跟朋友聊起,说观察身边形形色色的成功人士,总结出一个经验,人就是应该“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因为尝试越多,简历就越丰富;经验越杂,就越难以让人捉摸,更容易找出些比较优势来安身立命。能够永远不畏惧地走进一个新的环境,是我在小学二年级、三年级万般不愿的转学里,习得的安身立命的技能。

我现在三十岁了,毕业工作了,还觉得自己是个学生,计划先用几年游历诸国,观察各个不同的法律体系,从这个视角认识世界。

在法学院读书的几年里,我在旧金山、华盛顿、伦敦和东京都实习过,最后决定毕业以后先去最不熟悉、最觉得新奇有趣的东京工作。离开华盛顿的时候,律所里的人在办公楼屋顶阳台跟我喝酒作别。我带了一瓶茅台给这些美国人品尝,可惜大多数人无法欣赏。不过,酒过三巡,大家就话痨又加戏起来,一个一直没怎么说过话的大叔连连跟我说:“知道吗?你在做一件很酷的事情。我像你这么大,不会一个人背着包,就到一个语言不通也没有熟人的城市去生活,这很酷。”其实在外面漂了几年,身边像我一样四海为家的人有很多,而大叔大概是那一类,觉得本地就是最好的,美国就是全世界的典型美国人。不过,那天听到这些话,我心里还是骄傲了一下,跟他说:“我习惯了。”

我从来没有因为这样的勇气被人称赞过。是生活,而不是我自己,逼着我一步步往前的。我一直都觉得自己幸运,而不是什么勇敢,不过是机会到了面前,没有人不想去试试吧。听到他这话之前,我也不觉得去日本工作多么需要勇气,不过是有趣,报酬、同事、工作方式,各方面恰巧合适的一个机会而已。那只是一个有些率性,但也能用道理跟我妈解释清的选择而已。听了他这话之后,我心里突然有了些许的恐慌。前路此去,又是孤身一人了。但是,真到东京了,日子也就平平淡淡地过起来,和以往的许多次,并无不同。我还是能在完全不一样的地方,买了酒盏和茶具,买了墨汁和砚台,找到自己熟悉的那种生活。这里不会是我旅行的终点,人生将漂向何方呢?我不知道,此处休息够了,又会在别处重新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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