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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永不负心郎——读书意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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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多年里读过的关于读书的故事里,最如当头棒喝般令我震撼的,是采访作家杨照时,他讲起芥川龙之介三十岁那年做了一道算术题:想想自己就算还能高效阅读三十年,每年保持五十本书的状态,这一生,也不过还能再读一千五百本书,他大哭,没有想到人生是这么有限。 过年回家,对着我精心分类为早、中、晚、半夜来读的四个书架,还有好多一看见就能回想起买的时候多么喜欢的书,却没有时间读,我突然明白了自己的一生所爱竟然这么无聊,不是旅行,不是辩论,不是做足球解说员、武侠小说作者,也很明显不是成为中国女足队员了,而是读书。 我做人一向马马虎虎,各种东西四散分离,每到用时方恨找,唯独对我的书,我知道每本书在哪个书架,是哪一层的第几本,周围相邻的都是哪些书。我做人也还算大方,钱财左手来右手送,除了人生有几个阶段日子过得比较捉襟见肘,一般浑没有什么感觉,唯独对书,绝不轻易借人,每借一次都如同做一次断舍离,因为借出去的书我都不期待能收回来。不是因为大方,只是为了避免那种心悬着的感觉,我总在断舍离心理建设完成的那一刻说:“送你。” 我小时候很喜欢给人推荐书,因为我是一个非常享受筛选、排序、归类的人,小时候表姐为了劝我把小霸王游戏机的手柄让给别人,给的诱惑是,我们来给世界杯排一个最佳阵容吧,我心里竟然一阵欢喜,欣然从命。而因为我读书极快、挺多、来者不拒,所以我在读书这件事上,有人生中从没体验过的权威感,因此非常乐意做大家的“筛选器”。推荐书单这件事就更喜欢了。还因为我喜欢排序和分类,所以我觉得读书要有特定次序。我读过四十余本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侦探小说,到后来已经可以猜测故事走向,感觉出谁是凶手。我给所有我觉得可以一读的阿加莎小说排了一个阅读次序,以使阅读体验的平滑丰富达到最大化。第一本要读《尼罗河上的惨案》,因为它不似《阳光下的罪恶》那样以精确时间为主线,体验太过繁重;不似《东方快车谋杀案》那样富有戏剧性,让人容易有被戏耍之感;也不似我最喜欢的《怪屋》那样前卫和震撼,需要读多了阿加莎,才能充分感受其特别之处。《尼罗河上的惨案》故事平滑又刺激,复杂又清晰,最容易让人上瘾,但时间、地点、故事线都不算离奇,所以往后读阿加莎的其他书会有各种意外和惊喜。类似这般自得其乐、滔滔不绝的理论,我还可跟人分说要读的第一本金庸作品,最好读《射雕英雄传》;要读的第一本“红学”作品,不能是张爱玲的;要读的第一本托尔斯泰的作品,可以是《战争与和平》种种。而阿加莎,又只是整个侦探小说世界里的一个节点,她作为一个作者,又应该被安排在更长的次序线里。可惜,我从没有遇上谁,愿意体验我设定的次序书单。 等到有许多人跟我要书单的这一天,我却已经不敢推荐了,别说四十本书的阅读次序,就是十本书,也不肯列出清单来了。因为我这时候已经听过了芥川龙之介的故事,也竟然就到了与那故事里的他相似的年纪。因为这个时候我已经去过很大的书店和图书馆,觉得自己不是曾经,而是注定坐井观天了。因为这个时候经过了那些忙到没办法读书的阶段,又读了些很难读的书,我觉得一生能读的书实在是太有限了。 读书是一件很“耗”的事,耗脑力、耗情感、耗三观,最耗不起的,还是时间。而今人们最不肯让时间被长段地、整块地占用,而读书偏偏最要长段地、整块地占用。为了真的实现读书的乐趣,分心多用、碎片拼凑、浓缩速食这些当代生活技能全不好用,而读书的时间那么有限。我小的时候,毫无压力地给人推荐书,几乎不加选择地随意读书,每本打开的书却又非常偏执地都读到最后一页,都是因为不懂得这种有限。 不过想来,那个时候觉得人生和没有尽头的随性阅读,才是真正快乐的阅读吧?不像现在,打开和继续读一本书,都常常要问问,值吗?(抛开沉默成本)还值吗? 有人问培养阅读习惯靠强迫行不行,我觉得是可行的。一个前提是你是一个非常持之以恒又很善于和孩子沟通的家长,另一个前提是你遇到一个像我这样非常一根筋的孩子,阅读就可能因为强迫而成为习惯,且在习惯里真正发现它的乐趣。 我上二三年级的时候,我妈给我买了本很厚的《中华诗歌百年精华》。我读书是不看目录、不跳着读、不偷看结局的(是的,我虽然是双子座,但我的上升星座是处女座),对于像诗歌集这样厚而没有连续性的书,我则自动养成了每天读一首的习惯。我是能从惯性的服从里感受到成就感的人,这可能是我在应试教育的比赛里唯一的天赋。 这本诗歌集就这样被我读了好几周以后,某一天,我读到了《再别康桥》。非常神奇地,二十年以后,我还能很清晰地回忆起那时候的心情,那种一遍读过,整个人呆滞,又一遍一遍读,不敢相信这样的美好文字是在人间的。当然这正是少见多怪,毕竟我那时候只背过课文里的押韵文和这本诗歌集前半段最初的白话诗,那感觉就像小时候第一次出省旅游看见长江,不相信世上还有这么宽的河。我还记得,那时候心不知怎么怦怦直跳,到后来喜欢上一个人,才知道这感觉是喜欢。 我对诗或者文学所有的兴趣,是从这首《再别康桥》,而不是坚持读了好几周的《中华诗歌百年精华》开始的。可是如果没有坚持读这本书,可能就要到初中学课文,我才读到《再别康桥》,在齐声朗读的氛围里,就不容易像遇到爱情一样被击中。 也是从这首诗起,我隐约明白了,诗或者书,是可以跳着读的。毕竟,读过这一首以后,我已经拒绝承认前面的那些,包括鲁迅、胡适、贺敬之、臧克家的文字,叫作诗了(这当然也是我那时候孩子般的浅见)。 一旦人学会了挑自己喜欢的书,就可以不凭惯性,而凭兴趣去读了。 我觉得一个孩子,是不可能一上来就喜欢杜甫的诗、辛弃疾的词的,所以强迫很危险,强迫需谨慎,需选择对症的作品。我们小时候,大概都是先喜欢读李煜的词,“天上人间”“梦里不知身是客”这样的句子,好背、上口,又朦朦胧胧,一些仿佛能懂的词语,一种仿佛能理解的伤感,喜欢上是容易的。到后来快上初中,算是情窦初开了,就会觉得秦少游、晏几道不是“古之伤心人”,是古之同命人了。“从别后,忆相逢,几回魂梦与君同”,我抄在情书里至少五次,自己写出来自伤自怜的次数只有更多。到后来,上高中了,又自然觉得自己成熟了,觉得他们小气,多愁善感,矫情无力,自然转去喜欢了苏东坡,大家一起爱过“一蓑烟雨任平生”,自己私心偏爱“长恨此身非我有”,整个人都莫名其妙地跟着变豪迈了。再后来,也渐渐接受了苏东坡写“扇手一时似玉”“欹枕钗横鬓乱”;而又发现吴文英也偶尔豪迈,辛弃疾也不一定每句三个典故,姜夔的词初读拗口,越读越有韵味,整个人才兼容并包起来,说一句,喜欢宋词。 以上这段可以证明我果然很喜欢排序。可我还是觉得,喜欢的诗词和书,都是匹配某一个年纪、某一种心境的,错过了可能就不再有,想要跳过去,喜欢上十年后的自己会沉迷的东西,也是不能的。所以有缘才有真爱呢。 当然,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是要从许多试错里得来的。像我,最初所谓涉猎广泛,一是因为好奇心重,爱乱翻;二是因为课外班少,人很闲,主要还是因为不会辨别。我在为自己挑书读的时候,是没有书单的。我的阅读,也是毫无章法地来自我爸、我妈兴之所至,风格和难度都差异极大的推荐(我九岁那年,我妈给我买了《永别了,武器》和“三言”“二拍”,我爸给了我他自己的藏书《希腊棺材之谜》和《云海玉弓缘》。我怀疑他们要么自己也没好好读过,要么完全忘了这些书都讲了些什么,要么就是不讲逻辑、自相矛盾,才会与此同时以预防早恋为由,不许我在初中以前看《红楼梦》)。我后来结识的一些小书店老板、妈妈学校的老师听说我爱读书以后,赠书五花八门,和我们家在我出生前已经订阅了十来年的《译林》杂志。在这些似懂非懂的阅读体验里,遇到一本真正因为懂得所以喜欢的书,其实是可遇不可求的事。可我也相信,正是因为坚持这样似懂非懂地阅读,过了几年从头再读某本书的时候,才能那么明显地感受到自己的成长。 可是坚持从何而来呢?再一根筋如我,惯性的力量也是有限的,人不可能在枯燥里永远遵从惯性,还是因为书中有乐趣。一来时不时地真能读到很好看的书,比如我在那些比我年纪大的《译林》里,读到了《廊桥遗梦》,第一次读到了关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的间谍小说、高科技犯罪小说、日本人的侦探小说。在《达·芬奇密码》火起来半年以前,我认识的书店老板已经把此书推荐给我。而金庸,一直是我的假期的同义词,是生活的动力来源。我是直到最近,才接受了并不是所有人都喜欢金庸小说这件事的,毕竟那个时候在学习上颇不得志的我,几乎是在读起金庸的时候,才由衷庆幸自己识字的。 还有一种乐趣不在书,而在人。感谢大学里的读书会、中学里的小团体和小学时那些爱听我讲故事的朋友。想来我是在很小的年纪,就掌握了“知识付费”的。我有好朋友自己不愿意花时间读书,但愿意整天要我给她们讲书里的故事。我作为“书籍筛选器”和“代理读书人”,虽然没有实现过收费盈利,但在这一过程中,收获了难得的自信和被需要的感觉。我大概是早早地明白了,好日子只得从读书里来,才一直既热情又固执地坚持吧。 读书全凭兴趣,是容易有舒适区的,而且可能比任何其他舒适区都更加明显。有的图书类型,像是科幻、天文,甚至军事,我小的时候也着迷过一阵子,后来看得少了,越是远离,越觉得有隔阂,越不会主动去看。读《科幻世界》已经是我上小学的事了,我平时又几乎不看好莱坞大片,连科幻电影都所知甚少,更不用说和身边那些很懂的朋友一聊,发现人家是真的看懂了“科”,我不过还在看“幻”,就觉得读得有点浪费,面前犹如有一座陌生的大山,也不知道路在哪里。而后我也认真读过《时间简史》《果壳中的宇宙》,因为基础不行,领悟得就少,读得还慢;又因为觉得自己水平不够,不敢和人谈谈说说,阅读的乐趣就减少了许多。 越不懂,越不敢进那个讨论科幻和读科幻的圈子,越远离,然后就越不懂。读起别的一些自己擅长的类型书来,读得多了,触类旁通,相辅相成,就读出一些成就感来。越有成就感,越喜欢和人聊,越感兴趣,就又越有兴趣和动力读下去。慢慢地,爱书的朋友里就分出圈子来了,自己的舒适圈也就有了,山那边的风景,因为不太懂,渐渐连兴趣也没有了。 这实在是很令人遗憾的事。只能靠朋友的多样性来开发自己的多样性。 阅读是一件孤独的事,这可能也是它的魅力,阅读的世界是完全属于自己的。但孤独久了,也希望能找到些人,彼此见证着阅读,有讨论,有分享,有鼓励,会莫名地给阅读这件事赋予一种事业感,好像我们开始了一段旅程,一起在做某一件比它本身更了不起的事。初中的时候,几个人见识都有限,但是互相比赛拓展着地平线,不只读安妮宝贝、韩寒,也开始读王小波了。大学的时候,我们的读书会刻意招揽各个专业的朋友,彼此推荐各自专业的入门系列,数学系的同学非让大家讨论一本很朴素的小说《平面国》,讲一个“点”的一生,怎么在一个“面”里活着,这是我自己这辈子绝不会主动去看的类型,读后竟然觉得非常有趣。而且有个懂的人带着读,心里比较放松,不至于总担心“我是不是没有明白”“我是不是被作者玩了”。 因为有人的参与,读书就读出一些新的乐趣。少年时代,读书会有一种朋友间良性竞争的心理,多元、各有所长的读书会培养出陌生人之间纯粹的友谊,而在网络时代,就是许多可能终生不会相逢的人,因为一直保有这个朴素的爱好聚到一起。全凭内心偏好,找到偶尔做伴的人。其乐无穷的还是面对面的读书会,提议的那个人要讲解,其他人可以七嘴八舌地问,加上我这样“搞辩论”的人,从中“挑拨”,激得大家吵起来。这几年我能把舒适区以外的阅读兴趣坚持下去,不得不感谢身边那几个懂专业、很耐心,又不借机炫耀、嘲讽的朋友。如果能有一群也不太懂的朋友一起诚心发问,就更好了,最憋不住的那个人率先把“我有一个很基本的问题”给问出来,后面的一切就顺畅了,大家互相启发着提问,还不至于动摇对自己智商的信心。 读到舒适圈以外,还容易做圈和圈之间的横向联想。比如读《球状闪电》里那些哲学的时候,我正每天读着庄子,两者都有借离奇幻想写性命之道,竟然忍不住对比。科幻中的哲学,因为有科学支撑,甚至更觉玄妙。至于《北京折叠》和《银河帝国》,不知道是不是我悟性不够,还停在政治、经济的舒适圈里,读来读去,分明是借着科幻的壳,写眼前的事。因为阅读停留在脑子里的东西,有时已经模糊了,又被交错呼应。从一个兴趣奔赴另一个兴趣,有时就会在寂寞的阅读里,突然灵光一闪,接通了另一个瞬间。这种接通,也有趣极了,至少双子座的我有这种感觉。 附三 辩论:人生中有“不得不读的一百本书”吗? (五十本有没有?十本呢?一本有没有?) 没有:焦虑营销,甚是无聊。同理,一生必须去的二十个地方,二十岁前必须懂的十个道理云云,都是广告词、标题党,不去又怎样?去别处又怎样?谁能替我决定有什么地方不去不行呢? 有:人要走自己的路,不代表要拒绝所有经验、分享和推荐。经典本来就是在时间淘洗中沉淀下来的众人的智慧,跟随着智慧去读一读经典,这不丢人。 没有:推荐当然可以,“不得不”三个字却带有显著时代特征的焦虑。其重点不在于书,而在于人,不在于书为何值得读,而仿佛在说,没有读过某书的人生是有缺憾的,这种自信不知从何而来。 有:不是我给你焦虑,是你多虑了,“不得不”只是想引起注意的措辞罢了。其实任何推荐都带着强制性和权威感,“必须读的一百本书”难道比“应该读的一百本书”好一点吗? 没有:所以我反对的是这种泛泛的推荐本身。读书是非常个人化的事,你很难作绝对的比较,说一本书一定比另一本书值得读,只能说某个人,在某个年纪、某种状态下,读一本书比读另一本,从中得到的东西可能更多。不同的人读同一本书,或者同一个人在不同的年纪读同一本书,得到的东西会不同。而这种得到,比书本身更重要。 有:你前番说这话错在对人不对书,这番又说这话错在只比较书,不看人。你到底是在为书还是为人抱不平啊? 没有:这话错在以为人和书是分离的,以为书是可以脱离读者、抽象地去比较谁更值得一读,谁不得不读的。可是书是不能这样抽象排序的,不是对于任何人来说,读排名第五十一的书,一定比排名第五十三的书好。《隋唐英雄传》里的好汉都有排名,胜负还且看临场发挥呢,阅读不是机械的,它需要兴趣的牵引和状态的契合。人应该凭着兴趣去读书,在合适的年纪找到合适的书,而不是跟随着某一个书单去读书。 有:然而全凭兴趣是危险的。如果我小时候读书全凭兴趣,不受限制地读武侠和侦探小说,不必照顾我妈的面子,没有写某些读书笔记的要求,最重要的是没有“读名著”这件事本身所包含的使命感和成就感,我肯定从不会打开一看名字就容易令人退缩的《巴黎圣母院》,还有前三十页都索然无味的《永别了,武器》,更不必说那些本来就不打算适读者意的小说,比如我后来最喜欢的米兰·昆德拉的书。 没有:那么你小的时候,在你妈的推荐、老师的要求、“名著”这个概念的诱惑下费了老大劲读了《巴黎圣母院》、读了《永别了,武器》,你得着什么了呢?阅读体验枯燥无比,阅读起来度日如年,情节味同嚼蜡、全不记得,精妙处全无感受,除了催眠,它们带给了你什么吗?你之所以不至于厌恶读书,还不是因为有在书店自由阅读的那些时间,大把大把地读侦探小说,着了迷了,觉得有胜于小霸王游戏机?先有了兴趣,再有了积累,最后才会有更有意义的阅读体验。 有:一生必读也不是要即刻就完成的。很诚恳地说,我觉得有的书就是得啃。虽说不同的书,是适合不同的年纪去读,可是人又如何去到那个适合的年纪呢?人之所以变,也是因为中间读了许多书,认识了许多人,学到了许多东西。第一次读,是枯燥,是艰辛,是没有太多阅读乐趣,但是总得有这样的过程。你说的经验积累从哪里来?是从这枯燥里来的,总是要读着读着,才越来越会读书的。如果永远随着兴趣,只读能立刻满足愉悦阅读体验的书,人是不会随着年纪自动成长的。阅读也可能彻底成为休闲,永远处在低度满足里了。而阅读的乐趣不是只有娱乐的,走一段比较艰辛的路,所得不像他人那么多,也不像后来的你那么多,不代表没有乐趣,甚至这本身就是乐趣。 没有:你不过是用一些新词包装了自己最初的那套理论。你还是觉得有的书能给人高度的满足,另一些给的满足是低度的,也就是书有绝对值的差异。而我一直说书的绝对值差异就算存在,也因人而异,而且不重要,人从书里得到的价值才重要。而且你已然假定了,给人高度满足的书更值得读,我先不说谁定的高度,且说,为什么读书一定要追求高度满足?人追求适合自己的满足就够了,哪有那许多深刻与浅俗之分呢? 有:过于强调个人体验因人而异的相对主义,往往就会变成虚无主义,甚至连书带来的体验有层次之分都不肯承认了,在下佩服。同一片江湖里,武侠小说作者何其多也,写好勇斗狠场面纷呈,写大侠功成名就、快意恩仇,又何其多也,可是读金庸,才知道武侠小说还可以用来写杨过般情痴情狂,写黄蓉般文人雅趣,一部部书写作者自己从民族主义里挣脱的历程,从明教到神龙教,写邪教威权,最后用韦小宝拆了武侠小说的江湖,又开了历史的玩笑,让人不禁细想究竟何为历史。不读古龙的武侠小说,又怎么知道想象力可以丰富到如此地步?新开一片江湖,丝毫不念同行多年耕耘;写人心鬼蜮,又可以到如此地步,把人情洞穿,一点不管读者的感受。有的书不得不读,因为它开拓书的边界,斯书如彩虹啊,读到方知有。 没有:吾生也有涯啊,未曾涉足的疆界又何其多也?有的书因为开拓疆界成为主流,更有疆界在非主流之中,又哪里是一份书单可以概括的?以疆界为目标,未免太乐观轻狂了;以书单为边界,又未免太俗气无趣了。以书单描绘知识的疆界,又是另一种限制,给有限的人生出太大的难题,勉为其难地去见别人见过、别人走过,所以你也该去看看的地方。而读书的目的,是在有限的时间里得到最大限度的丰富和满足。 有:就是因为生也有涯,书海无涯,才要定一个望得到的小目标,有所慰藉啊!天下之大,人一生能见多少山川,见过了三山五岳,真就天下无山吗?不是,不过是安慰,有所见了,余下的,随遇而安,得来的都是惊喜。 没有:原来是为焦虑开了自欺欺人的便宜处方啊!既然如此,忘掉焦虑,只要在有限而有闲的时间里,尽量读有趣的书就不枉此生了。 有:不是的。有的书是真正好,有闲要读,没有闲创造闲也要读,我不允许你没有读过鲁迅的小说杂文、张爱玲的散文短篇、《红楼梦》、《金瓶梅》和《儒林外史》……不读不是中国人! 没有:呵,呵,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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