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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 幸福婚姻中的女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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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我和凯特·布雷迪在伦敦心情阴郁地喝着金菲士,哀叹着一个事实:一切都不会有转机,我们会像现在这样死去—不缺吃的,已婚,但不太如意。 我们一直都是朋友。小时候在爱尔兰,我们睡在一起,我经常故意把她挤下床,希望她能摔破脑袋或者哪里受点伤。我还是喜欢她的,当然也嫉妒得要命,可是她太安静,太善良了;你知道的,那种无用的善良,问别人一切还好吧,问他们的父母一切还好吧。上国立小学时,她常替我写作文,到了仁慈修道院后,我俩紧紧绑在了一起,因为其他八十个女孩比她还无趣,这一点很能说明问题。后来我们从修道院跑出来了,到了都柏林的一个铺油地毡的贫民窟,接着又来到了伦敦的这个贫民窟。住到这里后,在过去的十八个月里,我们各自被约出去吃大餐的次数差不多都是三次,也就是说,我们两人都吃了六次大餐,因为我们做了个约定,不管是谁被约出去,都要给留在家里的灰姑娘打包吃的带回来。因为这个,我几个手袋的里衬都给毁掉了…… 来伦敦不到一年,她又碰上了那个叫尤金·盖拉德的怪人,是以前在爱尔兰认识的。两人老调重弹,又坠入了爱河,或者他们自以为坠入了爱河,立马就搞出了问题。他们的婚礼是在一个天主教堂的圣器室举行的。没别的办法。他们不愿在外面办,因为尤金是个离过婚的男人,她又挺着个大肚子。我是伴娘。粉红色的雪纺裙子,带面纱的帽子,他们出的钱。我看着才像新娘。她穿了条大大的松松垮垮的条纹孕妇裙,长着一张娃娃脸。她很狡猾,是那种即便把母亲锁在了衣柜里也能表现一脸孩子样的狡猾。神父没有朝她的肚子看过一次。 出来后,尤金迅速发动了车子,我很吃惊,因为像他这种吹毛求疵的人,在允许你上他的车之前,一定会先发布一连串指示。“不要踩在踏板上,不要把车座推得太靠后了,不要把另一个推得太靠前了。”让自己显得重要呗。他像个运动健将一样飙离教堂,冲上马路。他还笑出了声,这一点对他而言也不寻常。 “怎么了?”我问。 “我们亲爱的神父要小吃一惊了。”他说。凯特说:“什么?”正像一个妻子的口气。 事情似乎是这样:他给神父的信封里本来应该装二十英镑,作为主持婚礼的费用,但实际上里面只装了一张橙色的十先令爱尔兰纸币,外面包了几张纸,让信封看起来鼓鼓的。这下她大发雷霆,脸都气紫了。他说她只是个爱尔兰农民家的闺女,现在又被打回原形了,她说他太吝啬,都不让她给宝宝买东西。这是挖苦他,他以前结过婚,家里还留着婴儿车和尿布片。他说她没教养,要撒野最好下车去撒。他说自己宁愿把那二十英镑捐给哪个没那么恶劣的机构,她说:“好,去啊,去给呀,拦住哪个穷女人,把钱给她呀。”但他牢牢地掌着方向盘,目标确定地开往苏豪区一个中不溜的餐馆,我们开了瓶低度起泡酒,一起吃了顿气氛惨淡的早餐。他特别喜欢那瓶酒,把弄湿的标签揭下来放在钱包里,好记住酒名。这是为下次婚姻做准备吧!她一路都在生闷气,我也不怎么笑得出来。 孩子出生后,他们就搬去乡下住了。她给我写了封短信,我一直保存着。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保存它。信上说: 亲爱的芭芭: 我们住在一个山谷里,屋外能看到漫山踏倒的金色蕨菜,小鸟在几乎没发芽的树枝上筑巢。我们有一幢灰色的石头房子,房顶盖着石板,房子里有木头横梁,墙面用石灰粉刷过,凹凸不平,到处都放着花盆;木板嘎吱嘎吱地响。他爱我,有个孩子,住在山谷里,被人爱着,这里面有种特别美妙的东西,比你我在那些漂泊不定的日子里所知的任何事情都更为美妙。 ---永远的 ---凯特 还永远的凯特!那时,我的处境很是悲惨。再也别见了,凯特!那晚,我穿上最好的衣服,去了一家爱尔兰夜总会。命运天注定,我遇到了我那个建筑商。 他叫弗兰克,当时正在夜总会挥霍着钞票,讲着段子。我要给你们复述其中的一个,让你们看看我当时有多无聊:两个拿着钓具的男人搂着一个体格硕大的女人,一个男人对另一个说:“钓了个大家伙。”人一旦喝醉,只要当时没在吵架或打架,听到什么都会笑。 总之,他后来开车送我回家了,还要给我钱。他控制不住自己的冲动,非要把钱塞给打算拒绝他的人,还问我是不是觉得他看上去有点学识。有学识!就他那大块头、粗犷的外表、油腻的头发,还有连在一起的眉毛。于是我告诉他:“得提防那些眉毛连在一起的人,他们心里藏着欺骗。”我的老天啊,等下次见面,他居然把断鼻梁上方的眉毛给拔掉了。他可真蠢,不明白眉毛连在一起才引人注目。蠢是蠢,不过人还不错。容易受人影响的人都不错,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又吃了一顿。一个星期吃了两次,还叫人给我送来了一束花。看到花,我第一个念头就是能不能打折卖掉。我问了住楼上楼下的女孩们,都说不要,只有一个笨蛋说她要。她开始找钱包时,我一下子贪念大涨,说:“这是半束花的价。”于是我们一人得半束。那天傍晚他来接我时,数了我插在油漆桶里的花一共有多少朵,我没有花瓶。你肯定不会相信,但他真的去给花店打电话了,说他们骗了他。他站在外面,对着楼梯角的电话大喊大叫,说自己明明订了三十六枝阿马玫瑰,他们怎么能这样坑蒙拐骗,还说他们以后就失去他这位顾客了。我则躲在房子里,手捂着嘴不让自己笑出来。“你也许没什么学识,”我说,“不过你本质上是个商人。你会走得很远的。”最终,花店说他们会再送些花过来,也确实送来了。不得已之下,我只好去了趟伍尔沃思百货商场,买了个两先令的塑料花瓶,因为我知道只要再往里面插一枝花,那个油漆桶就要倒了。 一起吃了至少六顿饭,他还没提议上床,这让我很震惊。我不知道自己是该高兴呢,还是该感到受伤。他说我们该上床了的那晚,喝得烂醉如泥,我住的小阁楼冰冷刺骨,根本谈不上能当个爱巢。玫瑰已经枯萎了,但没有扔掉,我的床太短,他的脚搭在了床外面。我躺在他身旁—不算睡在床上,只是凑合躺着—衣服也没有脱。他摸索着拉我的拉链,当然拉坏了,我心想,但愿他能留点钱赔偿这个损失,不过即便他赔了钱,我也得去上个技校,学习一下怎么缝拉链,这事实在太复杂了。我知道床就要塌了。你这样或那样用床时,就能知道它是不是一张好床了。总之,他弄开了拉链,手摸过我的内衣—当时真是刺骨地冷—然后一两根手指头碰到了我的皮肤,只是碰到了我的肚子周围,肚子里又是那些大餐,又是酱汁之类的东西,都长圆了。我觉得自己也应该那么干,就伸手探索了一下,摸到了他的皮肤,让我惊讶的是,他的皮肤很柔软,不像他的脸那样皮糙肉厚。他开始向深处探索了,一开始很是贪婪,然后就开始打盹儿。就这样持续了一会儿—摸索一下,然后打个盹儿,直到最后,他说:“我们做得怎么样?”这时我才明白他为什么没有早些动手动脚了。爱尔兰男人:擅长战斗、围攻、屠杀,床上功夫拙劣。但这正是我期待的。这让他比和我约会的大多数骗子不知强上多少倍。那些家伙指望你来付电影票钱,在车后座强暴你,跟你回家,吃掉你的烤豆子,然后还要和你尝试新的实验性床上姿势,从不担心你可能会怀孕,就因为他们喜欢自然的方式,什么防护措施都不用。我给他冲了杯速溶咖啡,他睡着后,我给他盖上被子,关了灯。我坐在椅子上,想着在伦敦的这十八个月,想着我遇到的所有男人,想着我为了想象中要到来的意中人多么费心地护理高跟鞋、保养皮肤,把自己搞得精疲力竭。 我知道自己最后会和他在一起,他有钱,是个粗人,也是那种会在你出发去旅行前给你买好晕船药的人。你可能不信,但我真的有点为他感到难过,他担心自己教养不够好,担心被花店骗,还担心自己被服务员当成爱尔兰来的乡巴佬。那些服务员才是意大利来的乡巴佬。我可以告诉他们都去死吧,我脸皮厚,相貌也不赖,谁都别想吓唬我,就算别人不喜欢我也无所谓,大多数人估计都怕别人不喜欢自己。我知道,不管别人是喜欢你还是不喜欢你,都是意外,和他们有关,和你自己无关。爱情也一样,只是更甚罢了。好了,长话短说,我和他结婚了。我们举办了一场盛大的婚礼,婚礼上来宾的名字都是大声喊出来的,脚下走的还是红地毯。严格地说,也不是地毯,是绳编的东西。我可没让他注意到这个,不然他会当场和人干起来,摄影师就在跟前,正好能留下证据。我们婚礼的主持是个修道院的院长,那个修道院是弗兰克的建筑队修建的。婚礼是个大场面,那些致辞都是关于治愈、幸福之类的空洞废话。收到了九十四封电报。后来我才知道,他授意秘书发了一堆电报,把工人们的名字给写上去了。要是任何人收到的电报数量比他的还多,或者发言比他还要幽默,他可是会死的。对我们请的那些客人来说,要做到幽默很简单。他提前几个星期就开始准备自己的致辞了。想象一下吧。他的语音培训老师来过四个晚上。你就算收她的钱都不会愿意讲成她那个样子的。她尖细的声音响彻整幢房子,弗兰克和她在房间里一连“啊”“哦”了好几个小时。她就是那种典型的英国肥婆,肚子里除了面包和装腔作势便空无一物。 婚礼上,所有人当然都喝得醉醺醺的。上飞机时,我穿了一身浅蓝色巴黎蜜月时装,但我们上不了飞机,因为他已经醉得不行了。他大声嚷嚷着问那些人知不知道他是什么人,知不知道他老婆穿的是巴黎世家。反正我们只能回家了,不过有一件事让我松了口气:结婚的第一晚他不会想和我一起睡了,那正是我害怕的。你看,他这个方面我一点都不喜欢。我喜欢他的钱,喜欢他的粗俗样:手拉着手看电影我不介意,但我没有想和他上床的欲望。完全没有。 我甚至向母亲吐露了秘密。我基本上不和母亲说任何事情,因为我四岁那年得了猩红热,她把我送去一个盖尔语[盖尔语包括苏格兰盖尔语和爱尔兰盖尔语,属于印欧语系—凯尔特语族,这里指的是爱尔兰盖尔语,是爱尔兰语的正式名称。]地区学爱尔兰语。实际上她把我送走是为了不用为我操心了,女佣放了两星期的假,但她想出学盖尔语这个噱头,是为了听起来对我有好处。我在那儿只待了一天就被送去了医务室。他们念,我听写,写了几封信:亲爱的妈咪(我不是你母亲,我是你妈咪,你以前常这么说),我身体好一些了。今天早上我用吸管喝了橙汁。亲爱的妈咪,我爱你和爸爸。 我不想把自己说得跟个烈士一样,我只是没跟她讲自己的事情,但这种生理上的煎熬我还是提了一下,她说会好起来的,咬紧牙关忍着就行了。她说大多数婚姻走向破裂正是因为生理上的吸引,说生理上的吸引是某种形式的毒品。母亲用“毒品”这个词来指人们赖以为生的任何东西。我没有因此而怨恨她。除了一张出生证明,再偶尔给你买双新鞋,我不指望父母还能再提供什么。她说自己那么做也是为了捞点好处。他就是这样把我们都真正钓上钩的—给我们所有人提供金钱。有了他的钱,母亲现在可以在伦敦过着衣食无忧的安逸生活:脚上的鸡眼能治了,有新衣服穿了,每晚还能在酒店喝几杯杜松子柠檬甜酒,然后我们一大群人(和他一起厮混的人从来都不会少于十一二个)一起去个热闹场所,那里会有个粗俗男人或女人弹着钢琴,装点着他们的卖品。似乎这样的生活很是刺激。母亲很享受这种生活。“你的弗兰克,好人啊。”她会在那些俗艳的场所隔着桌子对我这么说,然后往四下里张望找到弗兰克,举起杯子对他说:“弗兰克,保重啊。”然后他们一起举杯祝福我—这个倒霉的献祭羔羊。二十年前,她甚至连我家室外的厕所都不会让他用。你可能会认为我对自己的母亲心怀怨恨,但并非如此。不久之后她就去世了。她得了胃癌,没几个月就走了。我相信在她去世前的二十四小时里,她一直在拼命和死神抗争,我对她的思念超出了自己的预想。我想,在人们死之前,你总以为他们能过得更好,或者你和他们的关系能得到改善,然而他们走了之后,你才意识到那都是不可能的。 总之,事情就是这样了。我们搬进一幢奢华的房子。我爱豪华房子的气味,爱豪华商场的气味,爱鲜花、地毯的气味。如果可能的话,我要把整个世界都用鲜花和地毯装饰起来。朝外看,我们能看到泰晤士河—绝佳的视野,防风窗户,防盗警铃,双开门,所有这一切。有些地方很好笑,挂的那些画、房间的装饰,看着跟梵蒂冈似的。我们的浴室上了一个时尚杂志,照片里,我坐在藤编宝座上。我们买了几十本寄回爱尔兰,送给亲戚们。一对单人床用了段时间后,他不知从哪里看到说已经过时了,就搞了个带斯堪的纳维亚床头的巨型大家伙。从此我的安宁日子到了头。不说别的,他睡觉真像只松露猎犬,翻身时弄出哐哐的响声,鼻子呼哧呼哧,在整张床上翻拱。 布雷迪也回到伦敦了,大自然和寂静的夜晚看来也终究是没用的。我们定期见面,讨论自己的困境。她的生活像宗教裁判所调查书里的一个篇章。他想让她一直待在家里,给他的痔疮做护理。有一天,她眼里闪过一丝古怪的亮光。 “怎么了?”我问。我可能已经知道了。她遇到了什么人,坠入爱河了,老戏又上演了。她语无伦次地说了起来,说得我都快要吐了。那人倒还真是个人物。他们下午会来我这儿喝茶,聊天;我甚至会出去,给他们留出机会,但他们从来没有越界去前厅之外的地方。被压迫的人民的歌声唱响了。那时候我常常想,他们之间的事什么时候会结束,但除此之外,并没有想到会有什么后果。后来发生的事证明了我错得有多离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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