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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赏军功阶层从刘邦到王莽 作者:谌旭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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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以吕氏族人控制长安南北军外,吕后还在惠帝去世两年后,也就是高后二年(前186年),做了一件大事:大赏军功阶层。 据张家山汉墓出土竹简《二年律令》记载,汉帝国在该年实施了一次大规模田宅分配。具体方式是以军功爵级别高低为标准,最高级别的彻侯可食邑(有封国)、受一百零五宅(一宅等于九小亩),次一级的关内侯可获授九十五顷田(一顷等于一百亩)、九十五宅。余者如此这般依次递减[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释文修订版),文物出版社2006年版,第52页。]。不同爵位受田宅数量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1 公卒、士伍与庶人同为无爵庶民,身份仍存在些微差别,公卒当是指无爵位士卒,士伍虽也是士卒,但曾被削爵。参见曹骥:《秦汉简中的“公卒”和“庶人”》,载《唐都学刊》2013年第4期。 2 一般认为,“隐官”指受过肉刑后有立功表现而被赦免之人。“司寇”的性质类似,地位可能低于“隐官”。参见夏利亚:《睡虎地秦简文字集释》,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第433-434页。 由此表可知,此次授予田宅具有普遍性。不但包括全部有爵者,没有军功爵的公卒、士伍与庶人也能获授一宅及一顷田;连无爵庶民与获赦刑徒都能得到五十亩田地及半宅。可以说,除重刑犯与奴隶之外,雨露皆沾。当然,皆沾不是均沾,政策明显偏向高爵位者,也就是侯级爵位与卿级爵位的拥有者。从侯到卿,递减幅度只有五顷五宅;卿级九等,递减幅度是两顷两宅。但自卿到大夫,递减幅度陡增为四十九顷四十九宅。最低一档的卿尚能获授七十四顷田及七十四宅,仅比他们低一级的五大夫,便只能获授二十五顷田及二十五宅;再低两级的公大夫,就只能获授九顷田及九宅了。 十六年前,也就是高帝五年(前202年),刘邦也实施过一次类似的田宅大分配,分配对象是军功将士吏卒。该年十二月,刘邦召集汉和诸侯军队,在垓下与项羽军决战。胜利后的同年五月(汉初继承秦制以十月为岁首,故高帝五年十二月在前,五月在后),刘邦颁布诏书,“兵皆罢归家”,其中无爵及爵位低于大夫爵者,全部赐爵为大夫。高于大夫者加爵一级。公大夫以上可食邑,低于公大夫者获授田宅(大夫的标准是五顷田二十五宅)[见《汉书·高帝纪下》。]。此次田宅分配欠缺详细数据,但规模浩大。李开元估算:“假定该诏书得到了完全的实行,并且该诏书所适用的军吏卒的数量是60万人的话,他们当被授予总数为3亿亩的耕地和1500万亩的住宅地。……相当于全国耕地总量的40%。”[李开元:《汉帝国的建立与刘邦集团——军功受益阶层研究》,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0年版,第53-54页。] 刘邦实施田宅大分配的目的,是让军队复员工作顺利推行。所以重点落在普遍授予军人大夫爵一事上。吕后再次启动田宅大分配,目的是安抚军功阶层中有组织能力的中上层人士,换取他们对长安皇权的支持,具体而言就是对吕后执政的支持。所以授予田宅的重点,落在了拥有侯级爵位与卿级爵位者身上。 吕后这样做极有必要。汉初的中央政府与各级地方政府,有着极浓厚的军功色彩。史载:“自汉兴至孝文二十余年,会天下初定,将相公卿皆军吏”[《史记·张丞相列传》。],“孝惠、高后时,公卿皆武力功臣”[《汉书·儒林传》。],“吏多军功”[《汉书·景帝纪》。]。有统计称:“从高帝到文帝末年的近五十年间,汉初军功受益阶层支配着汉朝政权。其间,汉初军功受益阶层在三公九卿、王国相及郡太守三者之和中的占有率,均在50%以上,即高帝期的97%、惠吕期的81%、文帝期的50%。”[李开元:《汉帝国的建立与刘邦集团——军功受益阶层研究》,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0年版,第67页。]吕后大规模向拥有军功爵位者赐予田宅,且将赏赐重点放在侯级爵位与卿级爵位的拥有者身上,是因为这批人掌控着汉帝国的中央与地方政权,他们对汉帝国的管控与汲取维系着长安朝廷的稳定运转。惠帝新丧,少帝年幼,吕后自幕后走上前台执政——高后二年是吕后以女主称制、君临天下的第一年——安抚这些军功阶层中的有力者,获取他们的认同与支持,实属当务之急。 除大规模赏赐田宅外,吕后还采取了一些其他措施来笼络军功集团。如出台政策重申侯国世袭制度,如追封刘邦时代遗漏未封的军功之臣。萧何军功排名第一受封酂侯,可第二代酂侯萧禄无子,按规矩封国将被收回。为安抚军功老臣,吕后破例“封(萧)何夫人同为酂侯,小子延为筑阳侯”[《汉书·萧何传》。]。吕后还下诏重新强调军功高低与朝堂地位间的关系,命陈平等人“差次列侯功以定朝位,藏于高庙,世世勿绝,嗣子各袭其功位”[《汉书·高后纪》。]。刘邦当年议定了萧何、曹参等十八侯的位次,吕后要求尽列所有军功之侯的位次,以免功臣事迹因时间流逝而湮没无闻。 如此种种,皆是为了拉拢与军功集团的关系,争取他们对皇权的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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