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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天下户口减半从刘邦到王莽 作者:谌旭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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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赖这套新体制,刘彻在对匈奴的战争中实现了封狼居胥的成就,也因之在民族主义高涨的时代收获了诸多拥趸。然而一个残酷的事实是,这些拥趸如果穿越回到刘彻时代,大概率会死于非命。据《汉书·昭帝纪》,刘彻统治时期,“海内虚耗,户口减半”;据《汉书·五行志》,刘彻“征伐四夷,师出三十余年,天下户口减半”。户口减半的意思是朝廷控制下的编户齐民少了半数。少掉的这半数,既包括非正常死亡者,也包括逃亡者。亲历刘彻时代的夏侯胜说“物故者半”,可知非正常死亡乃户口减半的主因。 造成这种惨剧的直接原因自然是多方面的,葛剑雄先生总结过四点: (1)自然灾害。刘彻执政期间有二十六个年份存在水、旱、蝗、地震等自然灾害。 (2)战争与徭役引起人口减少。刘彻执政期间频繁用兵,见于记载者有三十一个年份,且长期大兴土木。 (3)严刑滥杀,造成大量非正常死亡。仅杜周担任廷尉期间,诏狱中便关押了六七万人,在官吏们的操弄下,因这六七万人而被牵连入狱者又有十余万人。刘彻还屡兴大案,株连极广,如刘安谋反案被杀者达数万人,江充兴巫蛊案前后牵连而死者也达数万人。 (4)人口税的影响。刘彻因财政不够支用,颁布新政策,孩子到了三岁就得向朝廷交口钱,许多百姓交不起这笔钱,只好“生子辄杀”,新生儿的养育率因之大跌。[见葛剑雄:《汉武帝时“户口减半”考实》,载《学术月刊》1983年第9期。] 除了第一点,其余三点皆是人祸。人祸如此惨烈,根源正是皇权从有制约走向了无制约,从谨慎无为走向了肆意妄为。当无制约的皇权肆意妄为,高强度的控制与汲取必随之而来,聚敛之祸与酷吏之灾必会让整个社会陷入崩溃。 1.聚敛之祸 公元前119年,即元狩四年,是观察刘彻执政期间聚敛之祸的极佳切口。卫青与霍去病于该年率军发起漠北之役,取得了“匈奴远遁,漠南无王庭”的巨大胜绩。但这一年也是几乎所有汉人的噩梦。因为刘彻在本年连续出台了四项敛财暴政:白鹿皮币、白金三品、算缗告缗与盐铁官营。 因白鹿皮币而肉疼者,主要是王侯宗室。汉制,王侯宗室每年正月要“奉皮荐璧”,即用兽皮托着玉璧进贡给皇帝。这张兽皮一般值数千钱。刘彻为了敛财,在公元前119年想出个新主意。他下令把上林苑里的白鹿杀掉剥皮,制成皮币,定价四十万钱。所有参加正月朝觐的王侯宗室都必须购买这种皮币。据《汉律》,皮币的实际价值不会超过一万钱。这种变相勒索引起大农令颜异的反对[《史记·平准书》:“上与张汤既造白鹿皮币,问(颜)异。异曰:‘今王侯朝贺以仓璧,直数千,而其皮荐反四十万,本末不相称。’天子不说。”],刘彻遂以“腹诽”之罪将其处死。 白鹿皮币是一种不顾吃相的极其粗暴的掠夺手段。这手段能够成功,是因为诸侯王早已式微,不再具备抗衡皇权的能力。同样不再具备抗衡能力的列侯,在七年之后,即元鼎五年(前112年),也遭遇了灭顶之灾——刘彻以“酎金”的成色不足为由,一次性废免了106位列侯。酎金,即列侯献给长安用于助祭的黄金。当时汉帝国列侯共计约210人,刘彻一次性废除超过半数列侯而未引发任何值得一提的动乱,足见皇权之盛与侯权之衰。 酎金成色不足云云,自然只是借口。刘彻发起酎金案的真实用意,是为了将这106个侯国的人力与物力彻底夺至皇权手中。马孟龙在《西汉侯国地理》一书中对此有很精彩的分析,其研究着重指出一个事实:刘彻分封的21名功臣侯里,只有5人被牵涉进酎金案;刘邦当年分封的24名功臣侯里,有20人被牵涉进酎金案。总体来看,“酎金案明显带有重点打击高帝至景帝封置列侯的倾向”,侯国受封越早,越容易成为酎金案的打击对象。而之所以呈现这种倾向,完全是因为侯国受封越早,面积往往越大,人口往往越繁盛,经济往往越发达。这类侯国,恰是刘彻最想抢夺的对象: 高帝至武帝早期封置的列侯,基本都是整县受封。但在元朔年间以后,列侯主要以乡聚受封,整县受封的例子十分罕见。那些武帝以前受封的侯国,无论是在地域面积上,还是在人口上都要比武帝以后受封的侯国高出一筹。至元鼎五年,汉初受封的列侯虽然数量较少,但经济总量十分可观。特别是高帝分封的列侯,初封之时便占有名城大邑,封户繁庶,在经过百余年的发展后,其封国的人口增殖更为迅速。[马孟龙:《西汉侯国地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版,第六章《元鼎五年“酎金案”研究》。] 刘邦分封侯国时,天下初定,人口稀少,大者不过万家,小者不过五六百户,唯地域皆颇为广阔。经惠帝、文帝、景帝时代后,这些侯国渐渐恢复生机,大者已有三四万户,小者人口也多已翻倍。如此丰硕而又没了自卫能力的肥肉,要权力无远弗届的刘彻不眼红不嘴馋,当然是不可能的。曾几何时,王国与侯国是汉民们用脚投票时的重要选项。当中央政权的控制与汲取过于残酷时,汉民们便会拖家带口抛弃田宅,投奔负担相对轻一些的王国或侯国;反之,侯国与王国百姓也可以投奔中央直辖郡县,成为朝廷的编户齐民。这种竞争关系,使得中央郡县、王国与侯国皆不会对辖下百姓实施太过分的压榨。如今皇权大张,天下归于郡县,刘彻视野所及的一应事物皆属皇权,汉民们也就再无用脚投票的机会,只能接受整齐划一的压榨标准。 回到元狩四年。连年兴战造成的巨额财政亏空,仅靠白鹿皮币无法解决,于是,刘彻又于同年推出另一种新货币“白金三品”。名为白金,实为用银与锡混合铸造,原因是国库的银、锡存量甚多。三品指钱的三种纹刻——龙、马、龟,分别代表不同面值。白金三品不是真金,但刘彻强行给它定了个比真金还离谱的面值,如一枚龙纹钱面值三千钱,而实际价值(即银与锡的价值)则不到百钱。刘彻希望以滥发货币来填补财政亏空。但民众不是傻子,白金三品又没有防伪技术,一时间“吏民之盗铸白金者不可胜数”,酿成了西汉货币史上的一次重大危机,货币秩序彻底崩溃。因朝廷的严厉打击,上百万盗铸者被投入监狱,遭诛杀者不计其数。[《汉书·食货志下》记载:“自造白金、五铢钱后五岁,而赦吏民之坐盗铸金钱死者数十万人。其不发觉相杀者,不可胜计。赦自出者百余万人。然不能半自出,天下大氐无虑皆铸金钱矣。犯法者众,吏不能尽诛。”] 白金三品得不偿失。但同年推行的另一场敛财运动“算缗告缗”取得了空前成效。缗,按《史记集解》的说法,指民众“非桑农所生出”的财富,即非农业收入。算缗便是要对这部分收入征税。刘彻颁布新规:凡存在非农业收入的家庭,在算缗令颁布后,须去官府报告财产总额及其构成,然后按比例缴纳算缗钱。普通经商者按6%征收,从事盐铁且得到国家特许经营者按3%征收,经商且家中有马车者按12%征收。 统计每户百姓的资产,并区分农业收入与非农业收入,在汉代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明知不可能完成,仍要出台算缗这样的政策,是因为刘彻另有办法。他不相信民众会主动申报,但他相信只要充分调动人性之恶,让告密举报之风全面刮起来,便没有任何民众可以隐匿资产,逃避算缗,政府所得只会多不会少。 这充分调动人性之恶的政策便是“告缗令”。告缗,即鼓励民众向官府举报周围人隐匿资产不纳缗钱。举报成功后,被举报者的资产将被没收,没收资产的一半将作为奖励分给举报人。随后,一场持续数年之久的全民大告密运动席卷了汉帝国。大告密运动带来的直接后果是商人与中产之家几乎全部遭到举报破了产。长远后果是社会发生变异,民众普遍满足于维持基本生存,无人愿意用心经营,也无人胆敢积累财富。唯官府里的盐铁缗钱异常丰饶。[《汉书·食货志下》记载:“杨可告缗遍天下,中家以上大氐皆遇告。杜周治之,狱少反者。乃分遣御史廷尉正监分曹往,即治郡国缗钱,得民财物以亿计,奴婢以千万数,田大县数百顷,小县百余顷,宅亦如之。于是商贾中家以上大率破,民偷甘食好衣,不事畜藏之业,而县官以盐铁缗钱之故,用少饶矣。”] 以上种种,皆属于突发式抢钱、运动式敛财。这些手段固然残暴,却无法与制度性掠夺相提并论。元狩四年启动的盐铁官营,与稍后推行的均输平准之法,才是让汉帝国百姓最具切肤之痛的汲取手段。这两项暴政,让底层百姓就连做个吃不饱饿不死的最低限度的“人”,也成了奢侈的幻想。 依西汉旧制,盐铁可以私营,民间有许多大盐铁商,大体能满足百姓吃盐、购置铁农具的需求。桑弘羊告诉刘彻:民众生活离不开食盐,耕种离不开铁制农具,故控制盐铁实施官营是向民众变相征税的绝佳手段。刘彻遂收编民间大盐铁商进入官府,迅速建立起庞大的官营盐铁产业。凡私铸铁器、私贩食盐者,轻者斩趾,重者杀头。 据御史大夫卜式观察,官府专卖的盐、铁,质量差,价格高,还搞摊派定指标,强买强卖。卜式表达了批评意见后,很快被刘彻贬出中央。直到刘彻死后,来自民间的贤良文学,才敢在霍光召开的盐铁会议上控诉该政策的罪恶。他们说:官府铸造铁器,只求完成上级指标,专铸大块头农具,不顾民众对小件农具的需要,嫌铸造小件农具费时耗工;器形不好,质量还差,价格又高,用起来很费劲;卖铁器的衙门经常不上班,民众长途跋涉来城里买农具,常吃闭门羹,耽误农时,最后恶化至“盐铁贾贵,百姓不便。贫民或木耕手耨,土耰淡食”[《盐铁论·水旱》。]的地步。百姓放弃了铁制农具,回到用木石农具耕地、用手除草的原始时代;百姓吃不起盐,只好改吃带味道的土与草梗。贤良文学的控诉并无用处,霍光利用他们打倒桑弘羊后,盐铁官营国策仍牢不可动。这也正是制度性掠夺政策的最可怕之处——利益集团如流水,制度性掠夺政策却如铁打的营盘,只要被发明出来,便绝难失传。 通过盐铁官营,刘彻自民间攫取的财富堪称巨量。可是,仅仅过去不到十年,刘彻便将这些财富挥霍一空。御用财税专家桑弘羊遂再献“良策”,在汉帝国全面推行“均输平准”之法。 均输的字面意思,是在地方郡国设均输官,负责接收地方进贡给中央的各类物资,并将之转卖到价格更高的地方来赚取利润。如此,既避免了物资长途运输至长安而朝廷可能不需要的窘境,又能赚取利润,可谓一举两得。平准的字面意思,是朝廷在长安设立平准机构,负责接收各地均输过来的货物,再视长安市场上的物价涨落情况处理。物价太贱则抬价买入,让卖东西的百姓不吃亏;物价太高则平价卖出,让买东西的百姓不吃亏。如此既能打击商人囤积居奇,稳定物价,又能让朝廷多一笔收入,可谓官民两利。 以上种种,皆只是公开宣传中的美好说辞。落实到具体操作中,不受制约的官权力迅速暴露出其贪婪无度的本性。刘彻死后,贤良文学回顾往事,如此总结官府均输官的普遍做法:故意不收当地有的特产,反向民众索求当地没有之物。民众无奈,只好以低价出售自产之物,再以高价买进不产之物,以满足均输官的要求。那些高价买进的本地不产之物,恰又控制在均输官手中。相当于买的时候被均输官剥一次皮,卖的时候再被剥一次皮。均输官如此,平准官也好不到哪里去。据贤良文学披露,平准官对稳定物价以保障民众利益毫无兴趣,他们只热衷“收贱以取贵”,即通过操纵物价来谋取利益。 刘彻时代均输平准的实质,是国家机器的全面商业化,是官府对商品买入与卖出的全面垄断。民间商业因之全面萎缩,民众也没能从官府的垄断中获益——当民众去买东西时,市场上只有一个卖家;当民众去卖东西时,市场上也只有一个买家;且这唯一的卖家与买家都叫“官府”。稍具经济常识者都能明白,这是最糟糕的市场,必将酿成巨大的民生灾难。 2.酷吏之灾 聚敛离不开酷吏,有聚敛之祸必有酷吏之灾。 今人读史,似乎总愿意怀着一种迷信,认定酷吏大多没有好下场,且皆为现世报,活着时便会倒大霉。其逻辑是,酷吏不过是中国传统帝王术里的工具人。皇帝不关心酷吏的死活,重用酷吏只是要他们去干黑暗的脏活以立君威;杀酷吏则是为了平息民愤并彰显皇权的英明伟大。酷吏替皇帝将脏活干完了,便会被皇帝拉出来清算。 这逻辑看起来顺畅,也解气。唯一的遗憾是与史实不符。《史记·酷吏列传》与《汉书·酷吏传》中所载西汉著名酷吏的结局,足以证伪上述逻辑。两书共载有十五名酷吏的生平事迹,其大致情形,如下表所示。 ![]() 由上表可知,十五名酷吏中,不得好死者十人,得善终者五人,占到了三分之一。不得好死的十人中,有半数人的死亡与做酷吏无关。如宁成被杀,是因为他回到民间后成了有势力的豪族,本就是刘彻要消灭的对象;周阳由被杀是因为与同僚争权;义纵被杀是因为忤逆了刘彻的意志,阻挠告缗运动;咸宣的死是个意外;田广明死于领军作战不力。这些死因,皆不属于干完脏活后被皇帝摘了脑袋以平民愤的情况。换言之,民愤不重要,在西汉做酷吏因皇权要平息民愤而遭现世报的概率很低。 其实,酷吏在西汉是个规模极庞大的群体,尤以刘彻执政时期最盛,并非只有上述区区十五人。关于此点,太史公已说得很清楚: 自宁成、周阳由之后,事益多,民巧法,大抵吏之治类多成、由等矣。[《史记·酷吏列传》。] 刘彻时代折腾百姓的手段层出不穷,百姓逃避折腾的方式也多种多样,所以宁成、周阳由这类酷吏型人才成了官僚集团的主体。 太史公还说: 自温舒等以恶为治,而郡守、都尉、诸侯二千石欲为治者,其治大抵尽放温舒。[《史记·酷吏列传》。] 自王温舒等以穷凶极恶为治理之道并得到刘彻的宠任,汉帝国的郡守、都尉与诸侯国里的二千石官员,皆有样学样,普遍以王温舒等为施政榜样。 太史公又说: 至若蜀守冯当暴挫,广汉李贞擅磔人,东郡弥仆锯项,天水骆璧推咸(成),河东褚广妄杀,京兆无忌、冯翊殷周蝮鸷,水衡阎奉朴击卖请,何足数哉!何足数哉![《史记·酷吏列传》。] 这些话,是在明明白白告诉世人,《史记》只为十余名酷吏做传,绝非那个时代只有那十余名酷吏,而是那十余名酷吏祸害最大。他们或是时代政治风气转变的标志,或参与了与酷吏有关的制度化建设,或在长安获得极大权力后祸害甚众。在这些人之外,汉帝国的酷吏数不胜数——蜀守冯当专尚暴力,广汉李贞喜将人剁碎,东郡弥仆爱锯人脖子,天水骆璧专以椎击成狱,河东褚广胡乱杀人,京兆的无忌与冯翊的殷周犹如蝮蛇鸷鸟般阴毒,水衡都尉阎奉常以棍棒逼供索贿……在刘彻的引导下,汉帝国官僚已集体转向酷吏化。面对泛滥成灾的酷吏,太史公能做的,唯有在史书中留下“何足数哉!何足数哉!”这般沉痛的哀叹。 太史公希望酷吏无好下场,希望他们遭受现世报。可事实是,刘彻在世之日虽大规模整肃过酷吏,但整肃的原因从来就不是嫌他们太酷虐,而是觉得他们在酷虐方面做得还不够[《史记·平准书》记载:“法既益严,吏多废免。兵革数动,民多买复及五大夫,征发之士益鲜。于是除千夫五大夫为吏,不欲者出马;故吏皆适令伐棘上林,作昆明池。”朝廷的法令越来越严酷,官吏们在施政时跟不上节奏便要被废免。民众为了保全性命,倾家荡产去购买可以免兵役的爵位。结果这些买了爵位的百姓又被朝廷指定去做酷吏。这些人若不够酷虐,自然也要被废免。而前一批被废免的酷吏,已被发配去了上林苑做苦役。刘彻时代刻意制造酷吏的手段之狠毒,由此可见一斑。]。刘彻死后,则始终未见针对酷吏的清算运动。故而直到西汉末年,酷吏在官僚集团中仍极为常见,史载“自是(刘彻时代)以至哀、平,酷吏众多”[《汉书·酷吏传》。]。 为什么历史没有按照民众期望的逻辑发展?为什么酷吏没有如民众期望的那般在干完脏活后被皇帝抛弃清算?原因很简单——只要皇权与官权不受制约,脏活便永远干不完,便永远需要大量酷吏去对民众实施高强度控制与汲取。只要皇权与官权不受制约,民意便不再重要,平息民愤便不会成为统治术里的必选项,真正的必选项只有巩固官僚集团与军队的向心力。刘彻执政半个世纪,闹到“天下户口减半”的地步,民愤之大无以复加。可他活着的时候,并不曾在意过要对民众有所交待——民众已被强制打散成互相监视、互相举报的原子化状态,这种高度散沙化的民众不可能对皇权造成威胁,皇权也不会在乎他们愤不愤怒。 不止官员集团在刘彻执政期间全面酷吏化,基层乡官部吏同样如此[汉制,六百石以上是官,六百石以下是吏。]。 汉顺帝时,左雄在奏疏里回顾往事,曾说文景时代的汉帝国“吏称其职,人安其业”。文景时代吏祸不深,不是因为那时的吏更有道德觉悟,也不是因为那时的吏收入丰厚足以养廉[汉代官与吏的月俸差距很大,一名二千石官员的月俸是16000钱,一名百石之吏的月俸只有720钱。],而是因为朝廷的施政方针仍是黄老无为。无为之治,意味着朝廷对吏尚未实施严苛的绩效考核制度。没有严苛考核,也就没有严厉惩罚,吏的俸禄虽低,却不失为一份好工作。所以文景时代的吏往往一做就是几十年,甚至能将职位传给子孙后代,即汉人朱浮所言“大汉之兴,亦累功效,吏皆积久,养老于官,至名子孙,因为氏姓”。在职位上做久了,有些基层之吏干脆将职务名称当成了自家姓氏。 可是,自景帝中晚期开始,汉帝国抛弃了无为之道,走向了有为时代。至刘彻时,皇权对有为的追求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巅峰。朝廷对吏的要求也全方位提升,绩效考核越来越严,惩罚越来越重,这直接导致刘彻执政的半个世纪里,吏祸无处不在。刘彻死后,霍光为打击政敌桑弘羊,召开盐铁会议,来自民间的贤良文学难得获得了一次畅所欲言的机会。他们如此描述底层之吏的境况: 今小吏禄薄,郡国繇役,远至三辅,粟米贵,不足相赡。常居则匮于衣食,有故则卖畜粥业。[《盐铁论·疾贪》。] 在那折腾不休的有为时代里,各种任务摊派到小吏头上,各样考核降临在小吏头上。仅自地方郡县押送壮丁前往长安三辅这项徭役,便足以将小吏们压垮。他们那点微薄的俸禄根本不足以支撑这些工作的开支。平常时日居住在本乡,小吏已是衣食匮乏;朝廷有工作摊派下来,小吏便要变卖牲畜与家产。工作不好干,又有严苛的层层追责制度,下吏只能向上官行贿,以求宽限或减免。大官盘剥小官,小官盘剥基层之吏,贤良文学发出质问:“乡安取之哉?”基层之吏还能去盘剥谁?当然只能是普通百姓。据此,贤良文学给出了一句今日读来仍振聋发聩的结论: 故贪鄙在率不在下,教训在政不在民也。[《盐铁论·疾贪》。] 问题的根源从来在朝堂不在基层,败坏天下者从来是施政者而非百姓。只是很遗憾,这些批评没能发生作用。在皇权不受约束、民意无关紧要的时代,也不可能发生作用。 刘彻活着时,鲜少有人敢公开批评国家机器的全面酷吏化,连太史公也不行。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史记》中有一个奇怪现象:全书使用“道不拾遗”“山无盗贼”之类褒义词最多的地方,不在别处,恰在《酷吏列传》。如酷吏郅都靠杀人治理地方,民众“皆股栗”,于是“郡中不拾遗”;酷吏义纵常“族灭”他人,于是“河内道不拾遗”;酷吏王温舒动辄挥舞屠刀“灭宗”,被恐惧笼罩的广平郡也“道不拾遗”。《汉书》所载酷吏严延年动不动就杀人全家,同样拥有“郡中震恐,道不拾遗”的治绩。此外,杨仆、尹齐这些喜好严酷杀戮的酷吏,也皆有“山无盗贼”“盗贼不敢近”之类政绩。 “道不拾遗”“山无盗贼”是好词,但以上种种,显而易见是靠无孔不入的告密与残忍凶暴的刑罚造就,好词的背后是沉重的民生灾难。太史公无法在史书中明言这些灾难,不得不沿用“道不拾遗”“山无盗贼”这类好词,是因为刘彻在追求这些好词,他要用这些好词构筑起自己当代圣主的形象。承认并宣传酷吏们的地方治理实现了“道不拾遗”“山无盗贼”,是刘彻时代极重要的政治任务。唯有赞美酷吏们做得对做得好,才能证明刘彻的用人之道英明神武,才能证明刘彻的政治理想已经达成。据此也可以说,在太史公见到的档案材料里,“道不拾遗”“山无盗贼”恰是形容酷吏治绩的标配。刘彻是《史记》绕不开的读者,《孝景本纪》便因触怒于他而惨遭抽删。为了完成空前绝后的《史记》,太史公不得不有所妥协。好在,每一个活在刘彻时代的人,都清楚“道不拾遗”的真实含义,都清楚那背后是疯狂的举报、残酷的控制和恣意的杀戮。 尤其意味深长的是,在太史公笔下,那主张愚民、贫民、弱民的商鞅,也完成了“道不拾遗”“山无盗贼”的壮举: 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史记·商君列传》。] 在西汉知识界,商鞅是公认的典型酷吏。他为人“刻薄”“少恩”,以连坐之法控制百姓,强迫百姓互相监视互相举报,“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以这种方式造就的“道不拾遗”“山无盗贼”,与义纵、王温舒这些刘彻时代的酷吏造就的“道不拾遗”“山无盗贼”,显然是一回事。了解商鞅的“道不拾遗”是怎么回事,也就理解了义纵、王温舒这些人的“道不拾遗”是怎么回事。反之亦然。商鞅是秦制的奠基者,商鞅的徒子徒孙在刘彻时代大规模复现,是因为秦制正在全方位回归。 其实,在《酷吏列传》中,太史公还是忍不住披露了时代的真相。他说,自官僚系统全面酷吏化之后: 吏民益轻犯法,盗贼滋起。南阳有梅免、白政,楚有殷中、杜少,齐有徐勃,燕赵之间有坚卢、范生之属。大群至数千人,擅自号,攻城邑,取库兵,释死罪,缚辱郡太守、都尉,杀二千石,为檄告县趣具食;小群以百数,掠卤乡里者,不可胜数也。[《史记·酷吏列传》。] 道不拾遗是被迫,山无盗贼是谎报。奏疏之外的真实世界里,百姓已普遍被逼至活不下去的程度,起兵造反者前赴后继。他们或数百人为一支,或数千人为一群,攻击城池、掳掠乡野、释放囚犯、诛杀地方官员……刘彻施展雄才大略五十余年的终点,是天下鼎沸与户口减半。 3.雄主之癖 聚敛之祸与酷吏之灾,皆是为满足刘彻的雄主之癖而生。 发动战争是刘彻满足雄主癖的主要手段。对外不断出击,对内疯狂汲取,频繁征伐将汉帝国变成了一架无休无止的战争机器。但并非所有战争皆有必要,如大宛的存在对汉帝国并不构成威胁,用兵大宛不过是为了得到名马,并为宠妃李夫人之兄李广利制造立功封侯的机会。用兵南越国也与汉帝国的政权安全无关,仅是为了满足刘彻个人开疆拓土的野心。 正因刘彻时代有大量战争没有必要,故班固在《汉书》中如此评价刘彻: 汉承百王之弊,高祖拨乱反正,文景务在养民,至于稽古礼文之事,犹多阙焉。孝武初立,卓然罢黜百家,表章六经。遂畴咨海内,举其俊茂,与之立功。兴太学,修郊祀,改正朔,定历数,协音律,作诗乐,建封禅,礼百神,绍周后,号令文章,焕焉可述。后嗣得遵洪业,而有三代之风。如武帝之雄材大略,不改文景之恭俭以济斯民,虽《诗》《书》所称何有加焉![《汉书·武帝纪》。] 刘彻因频繁发动战争而谥号“武”,班固给刘彻拟定的赞词里无一字提及战争,足以表明这位东汉史学家对这些战争的态度。作为御用撰史者,班固无法直抒胸臆批评刘彻,只能回避刘彻的“武功”,并发出“如果刘彻的雄才大略没用在那些地方,而用在这些地方,那该多好啊”的沉重慨叹。 班固生活的东汉初期,是一个思想管控如火如荼的时代,这是他无法直抒胸臆的主因。光武帝、汉明帝、汉章帝三代君主皆极关注刘彻的历史评价问题。永平十七年(74年),明帝诏问班固,当面向他传递了皇权针对太史公的批评意见:“司马迁著书,成一家之言,扬名后世,至以身陷刑之故,反微文刺讥,贬损当世,非谊士也。”[《文选·典引序》。]明帝挥舞动机论的大棒,将太史公针对刘彻穷兵黩武的批评,说成身陷腐刑后的蓄意报复,进而否定了太史公的人品与史德。在明帝眼里,真正的“谊士”代表是从不批评皇帝,且临终还在给刘彻“颂述功德”的司马相如。明帝赞誉司马相如为真忠臣,“贤迁远矣”。班固接受了这样的最高指示,自不能再在《汉书》里批评刘彻穷兵黩武。可即便如此,他还是在管制的罅隙中找到了独特的表达手段,将自己对刘彻“雄才大略”的否定,委婉传递给了后世。在太史公的《今上本纪》早已被消失的时代,班固的委婉殊为不易。 刘汉皇权灰飞烟灭后,史家终于有了独立评价刘彻的空间。如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写道:“孝武穷奢极欲,繁刑重敛,内侈宫室,外事四夷,信惑神怪,巡游无度,使百姓疲敝,起为盗贼,其所以异于秦始皇者无几矣。”[《资治通鉴》卷二十二。]在司马光看来,刘彻与秦始皇乃一丘之貉,秦始皇行过的暴政刘彻一样不落,唯一的区别是秦帝国二世而亡,而汉帝国撑了下来。 雄主之癖出现在刘彻身上亦非偶然。与其说是刘彻的雄主癖将汉帝国拖入了聚敛之祸与酷吏之灾的泥潭,不如说是汉帝国自身的运作逻辑必会在某个时期强烈呼唤刘彻这种有雄主癖的皇帝。 众所周知,汉帝国起自反秦战争,本该建立在批判秦制、反思秦政的基础之上。可现实是,这种批判与反思始终局限于知识界,与统治秩序直接相关的制度设计如官僚系统、赋役系统等仍是“汉承秦制”[《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提及汉代的中央官制、地方统治模式与爵位设计“皆秦制”。《后汉书·班彪传上》中也记载了班彪的总结:“汉承秦制,改立郡县,主有专己之威,臣无百年之柄。”可知西汉虽然在思想层面对秦制采取否定态度(至少公开宣传时如此),在实操层面却继承了秦制。]。这是一种典型的路径依赖。毕竟负责构筑汉帝国统治秩序的萧何等人本就是秦吏出身,而楚汉战争又恰是一场秦制的胜利。刘邦入咸阳,萧何接收了秦帝国府库中用于控制和汲取百姓的各类档案文书[《史记·萧相国世家》记载:“沛公至咸阳,诸将皆争走金帛财物之府分之,(萧)何独先入收秦丞相御史律令图书藏之。沛公为汉王,以何为丞相。项王与诸侯屠烧咸阳而去。汉王所以具知天下厄塞,户口多少,强弱之处,民所疾苦者,以何具得秦图书也。”],这是汉政权能在关中地区重建秦制的关键。秦制变天下为郡县,变贵族为官僚,集所有政治权力于君王一身,较之权力架构多元分散且彼此掣肘的周制,无疑有着更强大的控制民众和汲取钱粮的能力。这种强大的控制与汲取能力,既是秦王能够消灭六国的主因之一,也是汉政权能够消灭楚政权的主因之一。楚汉战争期间,刘邦因军事指挥能力远不如项羽而屡战屡败,落荒而逃时甚至不惜将儿女自车中踹下。然而,因关中重建了秦制,可以源源不断地为前线提供兵员与粮草,刘邦败而不溃,得以不断重聚力量,最终于垓下一战击败项羽,夺取天下。缺乏外力冲击以破除路径依赖,成功的历史经验又近在眼前,二者合流,终于使汉帝国在宣传上虽坚持批判秦制,实操上却极力向秦制回归。 也就是说,秦制在刘彻时代重现,不能仅视为刘彻个人欲望所致,而应视为一段漫长趋势的必然结果。该趋势自汉帝国建政伊始即已启动。刘邦终生致力于消灭异姓诸侯王,吕后执政试图撼动白马之盟,文帝与景帝致力于消除军功列侯对长安的政治影响力,不惜挑动内战来打击王国势力,皆是这漫长趋势的一部分。至于刘彻,不过是坐收成果之人。 尤为关键的是,刘彻收获的秦制皇权是一种无限权力,不受任何制度性力量约束。经过刘氏皇权半个世纪的运作,白马之盟已沦为旧梦,诸侯王与军功列侯皆已不成气候,一切有组织能力的群体皆已被消灭;而长达数十年的清静无为,让经济规律有了起到正面作用的空间,使社会财富总量有了大幅增长,新式汲取之术则让国库与太仓爆满。于是,在建元六年(前135年),前所未有的资源与前所未有的权力,被集中到了一人之手。这是巨大的诱惑。既无人可以阻止汲取系统横征暴敛,也无人能够阻止挥霍系统穷奢极欲。在这样的制度下,要求坐在权力金字塔顶端的刘彻控制自身欲望,不去以天下人为代价来实践自己的所谓雄才大略,可能性显然极低。换言之,刘彻不是秦制在西汉中叶全面复现的原因,而是结果。 也正因皇权不受约束,无人能迫使其反省并承担责任,故雄才大略一旦启动便会进入无节制无终点的状态。若非汉帝国的人力与物力已被榨取殆尽,百姓已无路可走纷纷挺身为盗,“聚党阻山林,往往而群”,刘彻的战争机器绝不会在征和四年(前89年)停止运转。可即便停下了对外战争,汉帝国对内镇压的强度也未稍减。如刘彻晚年颁布的“沈命法”中便有极严酷的规定:地方官员辖区内出现盗贼而未发觉,发觉了而未去捕剿,捕剿了而未能够成功者,“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法令如此酷烈,既说明百姓活不下去啸聚为盗的情形非常严重,也说明刘彻无意采取与民休息的办法来解决问题。皇帝无意治本,地方官员为保全项上人头,自然也只好继续欺上瞒下: 其后小吏畏诛,虽有盗不敢发,恐不能得,坐课累府,府亦使其不言。故盗贼浸多,上下相为匿,以文辞避法焉。[《史记·酷吏列传》。] 小吏怕死,境内有无力剿灭的盗贼,便干脆不报告。下级官吏汇报,上级官员怕受牵连,也会提醒他们撤回。于是,流民群聚为盗贼者越来越多,地方官员以文辞糊弄朝廷,仿佛处处太平。《汉书》中的“海内虚耗,户口减半”,夏侯胜所言“百姓流离,物故者半”,便是发生在这种治理逻辑之下。统计数据显示: 武帝在位的五十四年间,人口能保持正常增长(约每年千分之七)的只有七年,低于正常增长的二十一年,而人口减少或毫无增长的有二十六年。[葛剑雄:《夏侯胜与汉武帝“庙乐”之争》,载《万象》2000年第1期。] 这些非正常死亡的汉民,俱是刘彻实践雄才大略的代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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