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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1刀锋 作者:威廉·萨默赛特·毛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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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次年接近六月底,埃利奥特来伦敦,我才见到他。我问他拉里是否真去了巴黎。还真去了。对于埃利奥特的火气我感到有些好笑。 “我私下里是同情这小伙子的。我不能责怪他想在巴黎待两年,而且我还准备好了要推举他呢。我让他到了之后告诉我,可直到路易莎写信说他到了我才知道。我由‘美国运通’转给他一封信,地址是路易莎给我的。我邀他来用晚餐,见见几个我觉得他应该认识的人;我想先从美裔法国人开始:埃米莉·德·蒙塔多尔、格雷西·德·夏多-加亚尔等等,你知道他怎么回答么?他说很抱歉来不了,没带晚礼服。” 埃利奥特留意瞧我是否露出他期待的震惊神情,当看到我不为所动时,眉头便高傲地耸起来。 “他的回信写在一张脏兮兮的纸上,抬头是拉丁区的一家小餐馆。我回信请他告知住址。我感到为了伊莎贝尔我得有所作为,而我还以为他大概是不好意思——我是说我无法相信像他这样的有识青年能不带晚礼服到巴黎来,而且不管怎样巴黎也还有说得过去的裁缝。于是我还是邀请他共进午餐,声明只是个小型聚会,而你相信么,他不但没有理会我想要直接地址的请求,还说自己从不吃午饭。那对于我来说就跟他到此为止了。” “不知道他一直独个儿在做什么。” “我不清楚,实话说我也不关心。我得说他是个完全不讨人喜欢的小子,我觉得伊莎贝尔嫁他是个大错。毕竟如果他混得还算可以,我早就能在丽兹或是富凯或别的酒店碰见他了。” 这些时髦的场所我有时是去的,但我也会到别的地方转转。就有这么巧,那年初秋我在巴黎逗留了几天,打算接下去借道马赛,搭乘去新加坡的法国邮船。有一天晚上我和朋友在蒙帕纳斯[蒙帕纳斯(Montparnasse),巴黎塞纳河左岸的一个区。]吃饭,餐后逛到圣心大教堂去喝杯啤酒。很快,我游荡的目光瞥见了在拥挤的阳台上独自坐在一张大理石台面上的拉里。他正悠闲地看着往来漫步的人,他们在闷热了一天后享受着晚间的凉爽。我离开同伴向他走去。他看见我时脸色一亮,流露出动人的笑容。他请我坐下谈,但我说还有朋友在无法逗留。 “我只想过来打个招呼。”我说。 “你一直待这儿吗?”他问。 “就几天。”我说。 “明天和我一起吃午饭?” “我还以为你从不吃午饭呢。” 他轻笑起来。 “你见过埃利奥特了。我平常是不大吃。我花不起这时间,我就来杯牛奶吃个蛋卷,但我很乐意你来和我一起吃顿饭。” “好吧。” 我们约好次日在圣心大教堂碰头喝点儿Apéritif[法语: 开胃酒。],然后到大街上找个地方吃饭。我回到同伴身边,坐着聊天,等我目光再去寻找拉里时他已经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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