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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旧欢断代 作者:郭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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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从十八岁那年北上念三专,老七一直就是过着独立打工的生活,开店后更是十几年都没回老家屏东吃过一次年夜饭。一个人关起门来过日子惯了,除夕又如何?顶多自己弄个小火锅,边吃手里还忙着待会儿开店要给上门客人的红包礼。招财进宝的钥匙圈,加金光闪闪的进口保险套,一个个丢进红包袋,都是好彩头。 年不年夜饭从没困扰过他,开店前的时光总是一晃很快就过去。更何况这年头已经不兴围炉守岁这一套了,一吃完年夜饭,谁想留下来跟成家的兄嫂妹婿们谈婚姻子女?单身鬼一个个都迫不及待溜出家门。到时候他们就会感谢,好在尚有 MELODY 这块美乐之地如此善体人意,照常开店等候孤家寡人上门。 一直以为,只要有这家店在,就够了。 最后一次,也是唯一那一回与汤哥一块儿过年,汤哥坚持要亲自动手煮一桌年菜。两人还煞有介事地提起菜篮跑去南门市场,在人潮中像逛大观园似的人挤人凑热闹。拎着满满两大袋食材回家的路上,老七心想这真像办家家酒。到了小年夜,酒吧打烊后两个人回到住处都已经凌晨四点,这才开始钻进厨房切切弄弄,一直忙到第二天快中午都忘了困。虽然自己一向吃不多,更何况那时身体已经有病,但是汤哥仍然好做那些费工的菜色。又是豆腐镶肉,又是珍珠丸子,还有最拿手的红烧鱼,煎完再焖,好漂亮的一尾,跟饭店卖的一样。 当初汤哥告诉他,是鼻咽癌而且他不想开刀的时候,老七还冷语回他一句:哪有你这种人,这么不知死活的? 开刀后声带就毁了,再不能唱歌,汤哥说,他宁可唱到死的那一天,也不要哑了。 什么鬼理由?老七初听见他这说法,一度气得不想再同他说话。 等过些日子静下心来,老七才体会出汤哥的痛处,甚至开始自责以前为什么对汤哥那么无情。不是赌气。不是放弃治疗。汤哥只是累了。就算杀死了那些癌细胞,不过就是让他继续在失望中苟存—— 不能再唱了,汤哥的人生还剩下什么? 之前老七在新生北路高架桥边的那间小套房一住就是十年,买屋的存款早就够了,但是多年来他却始终缺乏改变生活的动力。只除了热恋的那几年里,他曾经幻想过,或许可以,与那人拥有一个自己的窝。之后看着房价上涨也没再动过心,总以为自己死后也没人可继承,何必多这个事。 若不是汤哥的病,老七还下不了买屋的决定。 意识到汤哥的时间不多了,不想看他这么辛苦,一边化疗,还得一面工作付生活费与房租,老七非常积极地开始为两人找一个新家。 甚至于老七认为,换了住家便是改了风水,磁场换一换,一定对汤哥的病情有帮助。最后终于在长春路上看中了一间,价钱还能负担,懂风水的朋友也请去看过,也觉得这个老式七楼公寓环境不错,所以一并连日子也看好,说赶在年前搬进去是大吉。 但是,要怎样开口邀汤哥过来同住呢?老七才发觉,要避开这个提议背后的复杂情绪,远比他想象中的困难。 某个打烊后的周日凌晨,在路边那家几乎跟 MELODY 同龄的老字号“万嫂”面摊上,老七点了几盘黑白切,等面上桌的空档,他斟酌着该如何开口。先问汤哥化疗进行得如何了,又问起治疗期间不能跑场登台,手边的钱还够用吗? 干吗?想要帮我申请急难救助吗? 汤哥用筷子夹起一片透抽,很快就打断了老七的迂回。 除了面锅上方垂吊了一烛灯泡,照出热汤冒出的滚滚蒸气给人有种温暖的感觉之外,几张折叠小桌都被遗弃在冬夜寒风飕飕的暗影里,两个人都冻得缩头缩手。 老七看不清汤哥的表情。这样也好,他想。 你知道,我买下的那间公寓,它有两个房间—— 别说了,我不会跟你分租的。 嗳,谁说要跟你收租金了?你就过来住,帮你省房租不好吗? 汤哥正在一盘嘴边肉里翻挑,突然声音一拔高:那不就成了同居了?你他妈的想为那家伙守活寡是你家的事,我阿汤还在等我的白马王子出现呢!别想坏我的好事。跟你一起住?那我带人回家打炮太不方便了!嘿嘿除非你答应,第二天早上会帮我们把早餐做好,这样的话也许我还可以考虑考虑—— 我答应你,汤哥。 黑暗中两个人影都静止着。彼此怎会不知对方的心事,都已经到了这等年岁了。一个担心的是若不这么做,怕会后悔一辈子。另一个不放心的是,如果这么做了,会不会让自己最后的岁月里又多了一桩后悔? 你不怕我拖累你? 过了半晌,汤哥才给了这么一句回应。 没有情人,至少也有姐妹同住,那才算是个家吧。 老七说。 不管汤哥心里究竟有没有释怀,对他是否还仍有不谅解;如果汤哥对两人快三十年的情分也感到相同不舍的话,他知道,再多做任何解释其实都是不必要的。 汤哥走得很快,真的没有拖累。只是又太快了些,快到老七没有机会完成他觉得应当做出的弥补。 坐在面摊向汤哥提出换居想法的那晚,当时他并未意识到,这样的做法其实是因为自己的良心不安。汤哥答应搬来同住,不过是在帮他完成他的心愿,不想让他觉得亏欠或难堪。等他终于明白的时候,一切都已经结束了。 去年,又变成只有一个人的除夕夜。老七试着也想来做那道红烧鱼,结果一条好好的鱼被他翻得七散八落,皮塌肉烂。老七一怒把锅铲往墙上猛砸过去,留下了一片怎么也擦不掉的酱油渍。 他气的并非那条报废的鱼。自己又不是没有心理准备,一开始就知道结果的事,只是迟早的差别,为什么还贪想延续那一点短暂的记忆?过去二十多年不都自己一个人走过来了? 几乎是认识了一辈子的两个人,等到天人永隔后,却让老七越回想越厘不清,到底这是怎样的一种牵挂。 细雨仍飕飕如幻影在视线中忽隐忽现,天际已有丝微曙光照出混浊的云层。 老七转身退回店里,再度关起了大门。 走过吧台时,刻意停下脚步,对着吧台后少了自己的那块空位端详了一会儿,想象这店迟早会有熄灯的一天,到时候就会是这样的一个画面。 仍在播放中的 MV,突然就被老七拿起吧台上的遥控器给关掉了影像。 酒吧生意有个人人皆知的忌讳,绝不可以在店里唱蔡琴的那首《最后一夜》。就连汤哥过世前想唱,老七都没让他破这个例。 什么最后不最后的?别触我霉头。老七说。 不是我的最后,难道以后还有机会唱?汤哥还想耍赖。 怎么没机会?你不是还要在红楼租场,开你的退休演唱会? 其实那时候就知道了,不是退休,是告别。 梅艳芳癌症末期在红磡开了演唱会,甚至穿起白纱婚礼服,一偿终生未嫁之憾。汤哥说,他也要最后来一场那样的演唱会,让老朋友永远别忘了他。 老七一直相信,是这个心愿让汤哥撑到了最后。怎料,他的病情突然恶化的速度让人措手不及。零零落落十来个老客人临时接到通知,还真的到场送了这一程,就在“美乐地”这破店里。 没有现场乐团,依然是卡拉 OK 伴唱。当天设备不足,只有架了一台 V8 做了录像,音质画面都不佳,光盘片丢在那里一直没勇气放出来重看。早先竟然没有想到,要在汤哥身体还行的时候,把他的歌声做成一份可以保留的纪念。这一年多来,一个人住着原本两人的公寓,老七仍不知道该怎么处理那多出来的房间,厨房现在也几乎成了蟑螂的运动场。对于一直习惯的是单身小套房、外卖,以及免洗餐具的老七来说,这一切他还无法立刻理出个头绪。老七说不上来那种感觉,好像他的生命里有什么东西,在汤哥去世后,也同样永远失去了。 忘不了的是那一晚,汤哥摘了假睫毛,取下假发,一袭雪白西服,终于以男装现身。化疗秃还没复元,人真的是瘦脱了形,看上去像是哪个顽劣的恶童,把一个微笑的肯尼娃娃恶整过了一番,拔光了它的头发,毁了容,还狠狠踩成了个弯腰驼背。老七一晚上都不敢正视汤哥的身影,只顾忙着放歌与送酒,且默默在心里跟自己一再警告,千万不能让汤哥看到他在哭。 死之前仍想要完成一点卑微的梦想,或者卑微地活着,只是活着,而已经没有任何梦想,哪一种比较艰难呢? 其实最想对汤哥说的是,一个人的除夕,原来是寂寞的。 * (别再想了。赶快清理完,回去好好睡一觉噜……) 刷完马桶,倒出漂白水开始拖地,一边拿起水管四处冲洗,磁砖墙面上顿时流下了一道道水渠,像再也承受不了的压抑,终于找到了裂缝一泻千里。接下来从水桶里取出了稳洁与抹布,正准备要擦拭洗手槽上方的镜面时,老七却发现了这个让他不解的景象。 镜上沾着两个清楚的掌印。 手心的汗加上一点油脂的脏污,不留意还不易察觉,位置恰恰是某人重心倾斜后,以双手压住镜子的高度。 按老七的经验判断,那应该是某种激情的姿势才会遗留下的证据。 昨夜没有人同时一起进过厕所,这点他非常确定。 那又怎么会出现这么令人害臊的印记呢? 老七张开五指跟镜面上的掌印大小比对,竟跟自己完全吻合。他吃了一惊。就算是客人无意间或恶作剧留下的,那也是几个小时前了,但眼前的这一幅却轮廓鲜明,仿佛才刚刚被压上去的。 如果是自己的手,怎么会一点印象都没有? 心里充满疑惑的老七摆出了姿势,以双掌压住镜面往前倾身。 镜上两只神秘的掌印,难不成,就是当年的同一双? 淡淡的阿摩尼亚。从下水道渗透进来的湿气。灼热的呼吸。肥皂残香。烟味。汗味。男人味。所有的气味摩挲着,摩挲着,像要擦出静电似的,让心跳都受到了干扰。 镜前的他,曾经汗淋淋地一仰脸,看见了情人在他身后痛苦地、愤怒地、悲伤地咬紧牙关使劲到几乎快虚脱的表情。 对着镜中被湿气模糊了的影像,他突然喊出了旧情人的名。 那些年,固定周六的晚上他们见面,情人却总是直接去老七的住处等他下班,很少踏进“美乐地”。 这事曾让老七感觉有点受伤。情人都以不喜欢烟味为由,但即使不曾明说,老七也感觉得出对方不爱与其他的同类打交道。想当初刚开始交往时,老七还曾虚荣地在心中幻想过,如果能让店里的客人看见他的情人长得如此一表人才,公立大学毕业的高材生,任公职又在念硕士学位——至少这是当年老七信以为真的资料——那会是多让众人刮目相看的一件事啊! 对他的这段恋情,汤哥起先总回避着不表示意见,一直要等到那晚,两人搂着过了一夜却什么都没发生,汤哥才终于说出了真心话。 老七,我知道,我对你来说条件不够好,我们都希望找到一个又体面又可靠的伴,我懂。但是跟那人分手这么多年了,难道你都还没想通,他怎么会跟我们这种人过一辈子呢?——他从不来吧里,我看是另有什么隐情——就算你们没分手,他也是永远不会公开承认你们的关系的—— 不能做公开的情人不要紧,对方心里有他就够了。 但这毕竟只是一厢情愿的想法。 两人那一阵子正处于低潮,情人变得异常沉默。他如履薄冰不敢多事盘问,但总觉得还不至于到了不能补救的地步。看见他破天荒走进了“美乐地”,老七先是一惊,但随即就被情人脸上的微笑卸下了心防。那样温和平静的笑容,分明是重燃爱火、心结冰释的迹象,怎么结果一周后手机便成了空号? 那晚店里客人很多,情人站在吧台前的一堵人墙外,看着他调酒洗杯还要忙着帮客人点歌,忙得不可开交,他就那么一直在原地伫着,不开口,也不更靠近。看了好一会儿之后,情人给他递了个眼色,往厕所的方向瞟了一眼。 老七看着对方的背影走进了那扇门,当时心中曾闪过一个古怪的念头:会不会那间厕所其实有着从没被发现的魔法,等情人再走出来时,他又会变成他们刚认识时候的样子?那个第一次和朋友到 TEN 还有点生嫩的大学生? 老七一直以为那就叫作缘分,五六年后竟然两人会在 MELODY 重逢。是你?无心走进店里的情人已没有当年的羞涩,认出老七时竟也是喜出望外的表情。 老七的记忆中,刚出来见世面的那个大学生,坐在 TEN 的包厢座,望着舞池里一群妖魔鬼怪的狂欢,总是一脸困惑的表情。老七曾经有点心动,但觉得要钓这种不上道的菜鸟有点费事,心想自己不缺这一炮,所以在 TEN 见过几次面,都只是疯言疯语撩拨而已,实际上也是暗中试探。 喂,你到底喜欢哪一型的,我帮你介绍!那一个怎么样?也是大学生喔,还是你不喜欢跟你同类的——? 那我们的“海产王子”如何?他杀起鱼来超有男人味的,我们这里很多人就是爱这款带流氓气的啦——! 你也是重口味的吗——? 什么?你都还没跟人干过?? 二十出头的老七,有人说,跟当年刚出道的日本明星吉田荣作有几分神似。刚进圈内的生手,见到老七惊为天人的还不在少数。但只要在圈内多混上几个月,就会摸清了老七这家伙是什么货色。据说还搞过登小广告诈同志财的勾当,以交笔友为名把人骗到旅社再来个仙人跳。 早年混迹新公园时期留下的恶名,老七到后来也无心洗刷了,却在那晚当大学生对他说出“你这一型就不错”的时候,老七心头涌起了自己都陌生的惭愧。不再是机会上钩的沾沾自喜,却反是同情起对方搞不清状况的单纯。不料,他们下了舞池才跳完第一支舞,马上大学生的同伴就上前低语了几句,把人拉走了。 那是对他的一记当头棒喝,让他第一次有了自觉,这样下去他的人生就快完蛋了。大学生从舞池被带离开时,曾又转头回望了他好几次,谴责中又充满无奈的眼神,老七一直忘不了。 因为有了 MELODY,才让他在退伍后与原来的生活方式一刀两断。那时老三就常对他耳提面命,别以为做 gay bar 可以左右逢源,MELODY 这种小酒吧既没声光,也没舞池,做的都是人情生意。客人若看你站在吧台后鬼头鬼脑,谁还会想让你赚他的钱?绝对不可以吃窝边草。绝对不可以在酒吧之外跟客人有金钱纠葛。跳下来做这行,心里就要有准备,你以后就没那么多机会约炮,谈感情也会更困难。大多数的 gay 还是不喜欢太过招摇显眼,跟一个 gay bar 酒保谈恋爱,那不就圈内人尽皆知了?你要想清楚啊!…… 没想到这一次,老天爷把那个叫姚瑞峰的男人再次送到了面前。 当年游戏人间的小鬼头早学乖了,并不会天真到真以为老天赏了他一桩完美的前缘再续。这段关系要能走下去,不能公开是前提,也是必要条件,这些一开始他都清楚。但天底下哪种关系不需要一些让步与妥协呢? * 头几年老七对于情人只能一周见一面的方式并不以为意,以为自己是看得开的,不会像其他那些姐妹开口情闭口爱,搞得要死要活的,哪个情人会不嫌烦? 让步与妥协也改变不了的是,自己各方面都不及对方,两人之间的差距难免让老七产生自卑。情人从不多谈自己的事业,老七以为,那是为了不让他受窘,所以省去了费口舌的解释,怕说了他也不懂。 个性低调的情人,每周有两天一夜窝在他的住处,做爱睡觉之外,就是看录影带。情人周一晚上离去之时,他总是在顾店,就这样不着痕迹地,他们各自回到各自原来的世界。像是短暂寄放在他这儿的一件行李,总是要被领走。所有激情的场景,现在回想起来,也都只是重复了又重复的步骤。 老七并非对两人的未来,没有过更多的想象。如果当初他为了这份感情,把这家店收了呢?会不会因此发展成比较正常的家庭生活?那也会是对方想要的吗?为什么没有这么做?是因为自己的懦弱?还是情人的犹豫? 彼此都有所保留,给了对方空间,却不知从何时开始,自己能掌握的空间越来越少。对情人来说,他们的交往只是生活中的一部分,其他更多的时候,情人是以什么样的面目在社会上与人应对,老七完全没有能接触到他这一面的机会。 能给情人的,恐怕就只有每周两天一夜的短暂放松、一点身体的慰藉,他自知不可以不小心拿捏着其中的轻重。谁教他真的很喜欢很喜欢对方,喜欢到可以光盯着情人的额际发鬓或脚趾上短短的汗毛都能感觉快乐。 趁着客人不注意,赶紧溜出吧台,一进了厕所就把门立刻反锁上。 他那间小套房的厕所,连一个人淋浴都嫌拥挤。从来不曾两人同时挤进过这个常人视为秽恶的空间。情人孤单地靠在白色磁砖墙上等待着,那身影让老七心中短暂地浮起一股私密的幸福感,想起了所有以前为两人一起生活曾勾勒过的美景。 也许他们会共同养一只宠物。也许在对方埋首书桌前时他会为对方把消夜备好。当然,他们还会有一间舒适宽敞的浴厕。 真正的伴侣才能拥有的。两人在那共同专属的方寸间,日复一日,进行着就寝前与起床后的仪式。只有过夜的缘分,营造不出那样的安心。各自的毛巾与梳子、牙刷与刮胡刀,像是身体与灵魂,少不了另一半。 脸盆里的落发,忘记冲水的马桶,洗衣篮里的脏袜,壁柜中的药膏乳霜,都记载着外人不知的身体细节。 无遮的身体在这里是再自然不过的事。他们纯真裸露,如同回到创世记的两个亚当。情人泡在浴缸里的时候,他也许正坐在马桶上修剪着脚趾甲,或是对着镜子用牙线清洁齿缝。空间中有回音轻轻震动,所以两人的交谈永远只需轻声细语就好。有时早上都赶时间出门(喔到那时自己一定早已摆脱这样的夜生活了……),他们会同时挤在镜前,吹头发的吹头发,刮胡子的刮胡子,那画面想起来都让人幸福得想发笑。 然而,在这间不知有多少客人曾偷偷进来打过炮的厕所里,当瑞峰抬头凝望他的那一瞬间,老七便知道了,梦幻永远只会是梦幻。在所谓稳定交往的多年之后,梦幻开始被剥去了性爱的糖衣,不知不觉走向了没有未来的局面,却假装无事,忍受着两人间的沉默。他手中可用的法宝何其少,让情人再一次享受被征服的快感后,或许就可以造成难舍与拖延吧? 瑞峰一向喜欢的是被狂暴地亲吮,被奴式地侵犯。 年少荒唐时,有多少次情欲难耐是跟陌生人在厕所里解决的?有多少客人曾在他店里第一次发现了犯戒的快乐,哪怕只是偷来的三五分钟?年轻时再也无法承受的压抑,偶尔宣泄爆发,需要的只不过就是这么一点点的隐秘。 高潮之顶,瑞峰突然把他推开,一反常态粗暴地把他压在了洗手台前。 以往都是他从背后朝着情人耳际一边喷吐狎恶秽语,一边熟门熟路挺进那个通往宝地的锁孔,情人的呻痛一旦转成迷呓的喘息,他便肆无忌惮地开始在锁洞内搜探,触压着每一个可能开启高潮之门的机关…… 但情人那晚突击了他毫无准备的身体。 他紧闭着唇,不敢发出声音,却在瑞峰仿佛加足油门开车撞墙的过程中始终睁大了眼睛,不想错过镜中两人的每一个细微表情。以为会看到自己的委屈,看到情人的悔恨,但是都没有。两个人影在无声的机械式抽动中,最后竟然都只剩下一脸屏气凝神的漠然…… 每当记忆启动,自己就成了一颗自转的陀螺,到最后总会乏力摔倒在地,晕眩的回旋让他始终看不见,也无法看清过程里的细节。即使到了最后,竟然是在这样的一间厕所里跟情人分手,他还是从没有忘记过,那人曾经让他以为,自己多么幸福。 为什么就是不能放下? 情人如今有他自己飞黄腾达的人生,有错吗?能够有更好的,谁愿意自甘下贱? 就算毁了对方,能换来自己失去的吗? 错了。又错了。可是现在反悔也来不及了—— 恍惚中,镜中的他,身后缓缓浮现了若有似无的一个人形,正与他一同对镜凝视着回忆。全身的血液顿时都冲上了脑门,老七一惊踢翻了水桶,脚一软便摔跌在了脏水淌流的地上。 今晚是怎么了? 定神想要调整呼吸,却感觉脉搏错乱,忽强忽弱如同密码讯息,仿佛急迫地想要通知他什么紧要大事。 就在此时,电灯泡竟也无预警在一声轻爆后,如自尽般决绝地遗弃了这个世界。黑暗中老七伸手胡乱挥抓,想要攀住个支撑好让自己起身,却是连试了几次都落空。他叹了口气,干脆闭起眼靠着墙坐在一地水潭中。 (怎么会有音乐声?明明音响不是已经都关了?) 隔着一扇门,听起来像是卡拉 OK 的伴奏,但又似乎更像是现场的乐团。 (这时分难道还有客人上门,自己动手点了歌?) 谁在外面?他喊道。 没有人回答。 音乐的音量却开得更大了。 他小心翼翼地使力,双手贴紧滑冷的瓷砖墙面,稳住平衡,重新尝试缓缓站起身,在黑暗中他开始小步移动着。 喂——?如果有人在,来帮我开一下门好吗——? 门的另一头传来的依旧只是音乐的伴奏,没有人回应。每晚收到的现金都放在吧台的小抽屉,以前生意好时五六万跑不掉。如果真有抢匪在外头,只能怪这抢匪太白目,偏挑了个生意奇差的寒流夜。 那该死的门像是怎么也到达不了似的。 他只能继续耐住性子,小心在滑洒洒的地面上以一定的慢速度前进。窸窣摸索了不知多久,终于门框出现在他的指尖。有那么一秒,他突然担心,会不会一步出便有持枪抢匪在等着,用武器抵住了自己的脖子? 推开门,结果迎向他的竟然是漫天七彩旋转灯洒出的光点,差点闪茫了他的视线。 汤哥一袭水绿色低胸长裙晚礼服,正坐在吧台前的高脚椅上。 老七恍然忆起了这幅似曾相识的景象。 这分明是早先打盹时的梦境 ,竟然又再一次重演 了。 这算是梦?……还是梦中梦?…… 天晓得发生了何事,究竟他是什么时候又睡去的? 面对眼前的画面,老七感觉有一股无法言说的冷爬上了背脊—— 如果是永远醒不过来的梦,那该叫作什么?? * 我六点交班,换下制服出来大概都是六点一刻左右吧。我没有特别注意时间。 对对,我进来的时候就发现他昏迷倒在厕所门口。我叫王铭龙,大家都叫我阿龙。除了周四,每天我都在对面的超商做大夜。 不算朋友,也不能说真的认识,都在同一条巷子里做生意,会打照面而已。 是,就是一般会来买东西的顾客。没什么交谈。 平常我交班后,他一定已经关店了,可是今天早上我却看到店招的霓虹灯还亮着。 大概快五点的时候我有看到他在打扫,他还说关店后会来找我订年菜,结果他也没出现。 所以看到霓虹灯一直还亮着,我就觉得可能出了什么事,所以才会进店里看看。 他应该没有生命危险吧?我刚发现他倒在地上的时候,他还睁开过一次眼睛,大概把我认作别人了吧,叫了一个名字,然后就没有意识了。 警察大哥,这是你们的管区,你们应该比我更清楚这家店是做什么生意的吧?我只是个超商工读生,平常都尽量不惹事,在这一区大夜班不好做,常有喝醉的客人闹事—— 那倒没有,他们店里进出的人不会。没——没有看见其他人,现场就只有我。 我吗?做了四年了——对不起,我接个电话。 喂?小闵,你到家了喔?我跟你说,出了点事情——不是我,是 MELODY 的老板,没错对面那家——不用担心,详细情形晚点我再跟你说,掰。 对不起,大哥你刚刚说什么? 我只是报个案也需要跟你们回去吗? 可是我才结束八个小时的大夜班很困了耶,警察大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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