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探视时间

关键词是谋杀  作者:安东尼·霍洛维茨

现在回想起来,我很遗憾当初决定采用第一人称写这个故事,因为显而易见,读者从头到尾都清楚我不会死。第一人称视角的讲述者不会死,这是一个文学惯例,尽管我最喜欢的电影之一,《日落大道》,打破了全部规则,电影开头就用一枪结束了叙述者的生命。还有一两部小说,比如《可爱的骨头》也是一样。我希望能用某种方式掩饰我活到了这一章,并且在距离富勒姆宫路不远的查令十字医院的急诊病房醒过来的事实,但恐怕我想不出来。悬念到此结束!

我有点不好意思,这是我第二次在调查过程中晕倒,但是医生安慰我,不是因为我懦弱,更多是因为药物的作用。我被下的药是洛喜普诺[洛喜普诺:是一种强效安眠药,服用者会说话困难、难以移动,甚至丧失短时记忆],比迷奸药毫不逊色。康沃利斯是从哪里得到这种药的,已经无从得知。他的妻子芭芭拉是一名药剂师,也许他是通过她弄到的。顺便说一句,我永远也不知道她和她的孩子之后发生了什么。当她发现自己嫁给了一个变态,那感觉想必不会太好。

医生让我留院观察一晚,但总体来说,我的身体状况并没有这么差。那两把手术刀造成的伤口很疼,可每处只缝了两针。我受到过度的惊吓,大概需要八到十二个小时,药物的作用才会退去。

有人来探望过我。最先来的人是我妻子,她打乱了制片流程,马不停蹄地赶到了医院三楼,我如今已经被转移到了这里。看到我还活着,她简直不能再高兴了。“你到底在做什么?”她质问道,“你可能会没命。”

“我知道。”我说。

“还有,你不会真的要写这本书吧,嗯?你会看起来很可笑!甚至你为什么要走进那栋大楼?如果你明知道他是凶手……”

“我不知道里面没有人。而且,我也没想到他就是凶手。我只是以为他可能有很多线索没向我们透露。”

这是实话。我是从丽兹拿给我看的那张照片里认出了罗伯特·康沃利斯,但问题在于,我的内心深处早已认定,如果艾伦·戈德温不是凶手,那格蕾丝的父亲马丁·洛威尔一定脱不了干系。他也出现在了那张照片里,照片边缘那个捧着花的男人就是他。他有充分的理由希望达米安·考珀死去。为了保护女儿,帮助她重启事业,他什么事都愿意做。我对自己的推断非常信服,以至于没有考虑清楚,差点害自己丧命。

“为什么你从来没和我说过你在写这本书?”妻子问我,“通常有事你不会瞒着我。”

“我知道,对不起。”我心里感到难过,“我知道,你会觉得这不是个好主意。”

“我不喜欢你那些让自己陷入危险的想法。看看你到了哪儿:重症监护!”

“只缝了四针。”

“你非常幸运。”就在这时,她的手机响了。她瞥了一眼屏幕,起身说,“我带了这个给你。”

她带来了一本书,把它放在床上。是丽贝卡·韦斯特的《背叛的意义》,我为了创作《战地神探》的剧本正在读的那本书。“独立电视台还在等新剧的消息。”她提醒我。

我保证道:“我接下来就会写。”

“你要是死了,就写不成了。”

我的两个儿子发来了体贴的慰问短信,但他们没有来医院。我去年在希腊骑摩托车出了车祸,他们也没有来。他们一看我平躺着,就会紧张兮兮。希尔达·斯塔克也顺便来探望了我。自从上次共进午餐后,我再也没见过她,或是收到过这位经纪人的消息。她在赶时间,要去参加英国电影电视艺术学院的放映会。她风风火火地闯进了我的房间,坐在椅子上,匆匆打量了我一番。“你感觉怎么样?”

“我没事,他们只是让我留院观察而已。”

她看上去不太相信。

“我被下药了。”我解释说。

“那个罗伯特·康沃利斯袭击了你?”

“是的,然后他就自杀了。”

她点点头。“好吧,我必须承认,这本书的结尾会非常精彩。顺便说一句,我得到了最新消息。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猎户星[指的是猎户星出版集团,英国一家大型图书出版公司,以小说类作品尤以犯罪小说和恐怖小说闻名]没选中它。我告诉了他们这个想法,他们不感兴趣。同时,他们想让你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创作之前签的三本书,所以你也许要过一阵子才能写这本书了。”

“好消息是什么?”我问。

“哈珀柯林斯已经确认了美国版的版权。还有,我和一位出色的编辑赛琳娜·沃克尔提过这本书,她喜欢你的作品,因此,她准备等这本书完稿。她之后会来找我签协议。”

我可以看见面前摞着一堆书。有时候,当我坐在办公桌前,感觉身后好像跟着一辆翻斗车,我能听到它的引擎嗡嗡作响,接着,它突然卸下了车斗里的东西……滚出成百上千万的文字,像瀑布一样一泻千里,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流到头。可我无力阻止。我想,文字,就是我的生命。

“我也和警方取得了联系。”希尔达继续说道,“很明显,这件事或多或少会登报,不过我们会尽量避免让你的名字出现在报纸上。他们很尴尬,你先卷了进去,但更重要的是,我们不希望在你完稿之前,就让人们知道这个故事。”她站起来,准备离开,“顺便说一句,”像又想起了什么似的,她补了一句,“我和霍桑先生沟通过了。书名就叫《霍桑探案》,利润对半分。”

“等一下!”我大惊失色,“书名不能叫这个,我记得你说过,你绝不会同意这个交易。”

她好奇地看着我。“可这是你同意的呀。”她的话点醒了我,“而且,这是他唯一接受的交易方式。”她似乎颇为紧张,我情不自禁地想,是不是霍桑抓住了她的什么把柄,他是不是拿它做了谈判的筹码。“不管怎样,等赛琳娜有了回音我们再谈不迟。”她稍作停顿,“你还有什么需要吗?”

“没有了,我明天就出院回家了。”

“那我再给你打电话。”我还没来得及说话,她就离开了。

我的最后一位客人是在当天晚上来的,早已过了医院的探视时间。我听到一位护士试图阻止他进入病房,和他干脆利落的回复:“没关系,我是警察。”然后,霍桑出现在我床脚边,抱着一个皱巴巴的牛皮纸袋。

“你好,托尼。”他说。

“你好,霍桑。”说来也怪,见到他,我却感觉很高兴。不仅如此,我看着他感觉心里涌出一股暖流,没有任何逻辑,也说不清什么道理。那一刻,除了他我没有更想见的人。

他坐在希尔达腾出的椅子上。“你感觉好点了吗?”他问我。

“好多了。”

“我给你带来了这些。”他把袋子递给我。我打开,里面有一大串葡萄。

“非常感谢。”

“不是这个,就是运动型饮料。我想,你会更喜欢葡萄。”

“你想得真周到。”我把袋子放在一旁。医院给我安排了一个单间,也许是因为我卷入了警方调查的案件中。房间里灯光昏暗,除了床和椅子,就只有我们两个。“在汉默史密斯的时候,”我说,“我非常高兴你出现了。罗伯特·康沃利斯要杀我。”

“他完全就是个疯子。你不应该一个人去那里,老兄。你应该先给我打电话。”

“你知道他是凶手吗?”

霍桑点了点头。“我正要逮捕他,但我得先处理奈杰尔·威斯顿家的纵火案。”

“他怎么样了?”

“房子被烧毁了,有些生气。除此以外,他挺好的。”

我叹了口气。“整件事我其实都云里雾里。”我说,“你最早是什么时候知道康沃利斯是凶手的?”

“你现在就想知道吗?”

“除非你告诉我,否则我睡不着觉。等一下!”我四下摸索我的手机。一连串的动作牵动了胸部和肩膀的伤口,疼得我龇牙咧嘴。可是我必须要给他录音。我打开录音功能。“从头说起,”我说,“不要遗漏任何细节。”

霍桑点了点头:“行。”

他是这么说的:

“从一开始,我就告诉过你,我们遇上了棘手的案子。梅多斯和其他人破不了的案子。一个女人走进殡仪馆,为自己安排后事,六小时过后,她死了。这就是案件的蹊跷之处。如果她没有去过殡仪馆,那她的死不足为奇。可能是梅多斯总是挂在嘴边的入室盗窃。但这两件不寻常的事情相继发生,问题在于,我们无法弄清其中的关联。

“不过实际上,我很清楚为什么戴安娜·考珀去了康沃利斯父子殡仪馆。我和你在火车上说过。你必须考虑她当时的心境。这是一个一辈子都在独立生活的女人。她非常想念丈夫,以至于她仍然会去她们曾经住过的地方悼念他,为此她还专门辟出一处花园来纪念他。她不能相信任何人。雷蒙德·克鲁尼斯坑了她一大笔钱。她宠爱的儿子一气之下去了美国。她的朋友很少。她遭人杀害后,过了两天才被发现。即便如此,那个人还是家里的清洁工。从一开始我就在想,她一定很痛苦。所以她才想……”

我倒抽了一口凉气:“自杀?”

“没错。你见过她浴室里的东西。三包羟基安定,剂量足以使她致命。”

“我们见过她的医生!”我说,“她睡不着觉。”

“她是这么和他说的,可她没有服药,而是把药片都攒了起来。她或多或少觉得自己已经受够了,这时,她的猫失踪了。我猜蒂布斯先生把她推到了崩溃的边缘。艾伦·戈德温去她家中拜访过,他威胁过她,还寄给她那封信,她一定以为是他杀死了那只猫。‘我知道你最珍贵的东西是什么。’蒂布斯先生的失踪是压垮她的最后一根稻草,也是她下定决心的那一刻。可是像她这样优雅体面的女人,办起事来有条不紊,她希望把所有事情都安排妥当,包括自己的葬礼。所以,就在她去康沃利斯父子殡仪馆的当天,她辞去了环形剧院的董事一职。”

他说话的语气,好像一切都是明摆着的事。

“这就是为什么她知道自己会死,”我说,“因为她打算自杀!”

“没错。”

“她没有留下遗书。”

“她留了,用一种特别的方式。你看她的葬礼安排。先是那支《埃莉诺·里格比》。‘所有孤独的人,他们都来自哪里?’如果之前听过这首歌,你会知道那是她在呼救。还有西尔维娅·普拉斯的那首诗和耶利米·克拉克作曲的那支古典乐。他们都自杀了,我不认为这是巧合,对吗?”

“那《诗篇》怎么解释?”

“《诗篇》第三十四章。‘义人呼救,耶和华听见了,便救他们脱离一切患难。’这是一首关于自杀的诗篇。你应该找一位牧师聊聊。”

“我想你这么做了。”

“当然。”

“戴安娜·考珀去殡仪馆第一眼看到的是什么?”我不解道,“你说过这很重要。”

“没错,她看到的第一眼是橱窗里的大理石书。上面也引用了一句话。”

悲伤降临时,从不形单影只,而是气势汹汹。我早已牢记于心。

“出自《哈姆雷特》。对于莎士比亚我是外行。我原本以为你会更擅长。有趣的是,莎士比亚在整件案子里随处可见。戴安娜·考珀家的冰箱上贴着莎士比亚的名言,她家楼梯一侧的墙上挂的都是莎士比亚的戏剧海报。我们在迪尔见到的那座喷泉上的那句话也出自莎士比亚。”

“‘睡着了,也许还会做梦。’也出自《哈姆雷特》。”

“没错。当她走进那家殡仪馆的时候,脑海里想的就是《哈姆雷特》——因为她在橱窗里看到的这句话,之后会发挥作用。但是,最开始是罗伯特·康沃利斯认出了她。显然她有个著名的儿子,但我猜她拿达米安炫耀。这个举动刺激了康沃利斯。其实,他一直精神就不太正常。

“你现在知道了,康沃利斯和达米安·考珀是皇家戏剧艺术学院的同学。”霍桑背靠着椅子,找了个舒服的姿势。“你还记得我们在他办公室里看到的那盏烟灰缸吗?它被授予罗伯特·丹尼尔·康沃利斯(Robert Daniel Cornwallis),年度最佳殡葬承办人。他取了中间名的前三个字母,还有他的名字,把它们倒过来,就变成了丹·罗伯茨(Dan Roberts)。”

“他告诉我说,是因为他不想让任何人知道他的家人都是殡仪员。”

“有趣的是,格蕾丝·洛威尔认为阿曼达·丽才是改了名字的人。似乎这些搞戏剧的不太在乎别人怎么称呼自己。隐去前几年的人生,突然之间对于康沃利斯来说很有帮助。他不想让我们知道他尝试过却没能成为一名演员。他不想我们知道他和皇家戏剧艺术学院有联系。”

可我还是找到了其中的关联。即使完全没搞清楚其中的利害关系,我还是找到了。如果我当时给霍桑打个电话,那事情就是另一番局面了。

“我们在他家的时候,他小心翼翼地没向我们透露他二十多岁的时候在做什么,”霍桑继续说道,“他说年轻的时候也做过几件疯狂的事,可你算一算就知道了!他现在三十五岁左右。他说他在殡葬行业干了大约十年。所以在做这行之前至少有五年时间他在从事其他的工作。我们在他家里时,他的儿子安德鲁宣布自己想当演员。芭芭拉·康沃利斯是这么和我们说的:表演是流淌在他血液里的东西。她的意思是,他是随了爸爸。可是,当安德鲁走到楼下,开始谈论起自己时,他父亲恰恰在这时打断了他:‘我们现在先不谈论这件事,安德鲁。’安德鲁知道他父亲上过戏剧学院,康沃利斯害怕他会说漏嘴。”

“原来是这么回事。”我说。这下全都说得通了。“改编自《哈姆雷特》的那部戏剧!那本该是罗伯特·康沃利斯的——我是说,丹·罗伯茨的高光时刻。他拿到了毕业演出里主角的戏份,届时各大经纪公司都会前来观演。后来却被达米安抢走了角色。”

“他告诉你是怎么回事吗?”

“没有。”我努力回想,“达米安·考珀和阿曼达·丽正在约会。可格蕾丝却告诉我们他们分手了。在排练前夕,她看见阿曼达和丹抱在一起。”突然间,全部都说得通了。“那不是真的!”我惊呼道,“是达米安指使她这么做的!”我又想起了一些东西,“我朋友丽兹说,当时学校里腺热很流行……”

“腺热也被称为接吻病。”霍桑补充说,“阿曼达故意将病毒传给了丹。丹被迫让出了主演一角。达米安取代了他,之后的事大家就都知道了。罗伯特·康沃利斯从未原谅他们。四年之后,他联系上了阿曼达·丽,然后杀死了她。”

“他把她肢解了,把她的尸骨分别埋进了他之后承办的七场葬礼的墓地里。”我想起了康沃利斯和我说的话。

霍桑点了点头。“如果想摆脱一具尸体,我猜殡仪员这个身份肯定有所帮助。”

“我惊讶的是,他的妻子从未注意到有什么不对劲。”

“芭芭拉·康沃利斯会错了意。”霍桑说,“她告诉我们,他看过达米安演的所有剧。他把录像带看了一遍又一遍。她以为他是达米安的粉丝,却没有意识到他实际上是对这个人‘念念不忘’。他脑子里挥之不去的都是他那失败的演艺生涯。他的演艺生涯只有过一次辉煌,他甚至用它给孩子起名。”

“托比、塞巴斯蒂安和安德鲁。他们都是《第十二夜》中的人物。”我为什么没想到呢?

“那是他从戏剧学院毕业之后出演的那部剧。那可怜的家伙可能每天晚上做梦都在想怎么杀死达米安以泄心头之恨,他把人生中的不如意都怪到了他头上。”

“然后戴安娜·考珀走进了他的办公室。”

“没错。达米安于他而言遥不可及。他人在美国,很有名,身边总是有随行人员。可在葬礼上——对他来说,那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可以做他想做的事,那是他多年来梦寐以求的事。这就是他杀害达米安母亲的动机。只是为了把手伸向达米安。”

“他和我说过。”

霍桑出乎意料地咧开嘴笑了:“能把音乐播放器放进棺材里,一定是内部人员干的。想想看。他们必须知道是哪种棺材,知道是那种几秒钟就能打开的棺材。他们必须对靠近棺材的时机一清二楚,而康沃利斯就是那个给出指示的人。他任何时候都有机会单独靠近棺材。他知道那首儿歌对达米安意味着什么。他在表演课上听过它的来历。他一定在墓地的隐蔽处偷偷观察着葬礼的全过程。他的计划是引达米安回到公寓,在那里谋杀他——天衣无缝。你知道吗,在葬礼过后我给康沃利斯打电话时,他可能就在阳台上等着猎物落入他的陷阱。当达米安独自回到家中时,时机到了。精神病的狂欢时刻!”霍桑用一把看不见的刀在空气中挥舞。

“他是如何做到那么快就赶了过去?”我疑惑道。他不可能在达米安之前就先行离开墓地。

“他有一辆摩托车。你没看到就在他的车库里停着吗?当然,他穿着皮衣,避免血液飞溅到身上。他杀死达米安之后,脱下皮衣,把它扔掉或是拿回家。他很聪明,这个家伙。那天下午我们见到他时,他的妻子问他为什么还穿着西装。那是因为他知道我们要来,他想向我们展示衣服很干净,没有沾上血迹。他去看了校园演出,然后回到家,喝了一杯茶。而这些全都发生在同一天,就在这一天,他砍死了他最好的朋友。”

我躺在那儿,琢磨霍桑说的话。全都说得通,可同时还有一些事情无法解释。我问他:“迪尔和整件事无关吗?”

“不见得。”

“那是谁袭击了奈杰尔·威斯顿?为什么你说是我的错?”

“因为就是。”霍桑掏出一包烟,想起自己人在医院,又收了起来。“我们第一次和罗伯特·康沃利斯见面的时候,你问他戴安娜·考珀有没有提起过蒂莫西·戈德温这个人。”

“你当时还生我的气。”

“这是一个低级错误,老兄。你这么做,是在告诉他,我们对迪尔那场车祸很感兴趣。因此,他决定利用它来误导我们。也正是这样,他想到了‘公交车上的轮子转啊转’这个主意。他知道这会让达米安心神不宁,与此同时,将我们引向错误的方向。他能想到放火烧威斯顿的房子,真是个天才!威斯顿是让戴安娜重获自由的法官,所以他也变成了袭击目标。但就像我一直告诉你的:还没到事故的十周年纪念日。现在是九年零十一个月。如果艾伦·戈德温或是他的妻子真想让戴安娜·考珀为她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他们应该选对日子。”

“那戴安娜·考珀发送的那条短信怎么解释呢?”

霍桑缓缓地点了点头:“让我们回到第一起谋杀案,”他说,“事出偶然……有点一时冲动。考珀太太来过康沃利斯的办公室。他知道她住在哪里。也许她提到过她是一个人住——我相信,他一定会尽可能从她那里套出信息。但他需要一个借口去见她。你记得我问过她是否在殡仪馆里独处过。我是想找出她在殡仪馆里确切的活动轨迹,得到的回复是她去过厕所。我的猜测是,她把手提包留在了康沃利斯的办公室里,他趁机偷走了它。”

“什么?”

“她的信用卡。它放在客厅的餐具柜上,我当时就想它放在这里做什么。我们还知道,康沃利斯两点刚过的时候给她打过电话,她当时还在环形剧院。我问他为什么给她打电话,他胡编乱造了一通,说他需要知道她丈夫的墓地编号。他怎么会觉得她知道墓地编号呢?他为什么不直接给教堂办公室打电话,问工作人员呢?我知道他在骗我们。他的目的就是借此顺理成章地给她打电话,贴心地告诉她,他找到了她的信用卡,晚些时候就送上门。‘不用担心,考珀太太。一点都不麻烦。’”

“所以之后,他就来到了她家里,尽管天已经黑了,她一个人在家,她还是让他进门了。‘这是信用卡!’他把信用卡放下,然后寒暄了几句。就在这时,戴安娜·考珀才恍然大悟,她想起了橱窗里《哈姆雷特》里的那句名言。楼梯旁的海报,还有冰箱贴,也许无形中点醒了她。突然,她认出了罗伯特·康沃利斯,并且想起了之前在哪里见过他。那是很久以前,他们也许只说过几句话。他的样子变了不少。他现在是穿着深色西装的殡葬员。但她知道他就是丹·罗伯茨,也许是他的态度有些吓人,她很害怕。她知道他会伤害她。

“她该怎么办?如果她拉响警报,他就会攻击她。也许她看得出他是个彻头彻尾的疯子。所以她冲他微笑,问他想喝点什么。‘好,麻烦了。我想要一杯水。’她走进厨房——这时,康沃利斯趁机解开了绑窗帘的绳子,打算用来勒死她。与此同时,戴安娜用最快的速度给儿子发了一条短信。”

终于,在他下一秒就要解释之前,我恍然大悟:“手机自动纠错。”

“你说对了,老兄。‘我看见了那个演雷欧提斯的男孩,我害怕’她想不起他本名叫什么了,但是她想让儿子知道谁在她的客厅里。她飞快地编写短信——她很紧张,甚至没有时间在最后加上句号。

“她没有注意到短信被自动纠错了,最后变成了:我看见了那个脑损伤的男孩[罗伯特·康沃利斯以丹·罗伯茨为艺名出演了《哈姆雷特》中雷欧提斯一角,角色的英文名为“Laertes”,考珀太太仓促间来不及细看,没有发现短信中的“Laertes”被自动纠错成了“lacerated”,也有受伤之义,通常指“撕裂性的损伤”,相对于“hurt”“injure”不太常见。因此,短信阴差阳错地指向了在车祸中大脑受到损失的男孩]。我当时就觉得有点奇怪。考珀太太情急之下肯定不会用‘脑损伤’这样一个复杂的词形容杰里米·戈德温,即使是在仓促之间。也许她会用‘受伤害’这个词,可‘受伤’不是更简单明了吗?不巧的是,我们看到的那则报道提到了脑损伤,下意识地得出了错误的结论。”

我忍不住好奇霍桑是否真的有意拖延。他是按天计酬。调查范围越广,去过的地方越多,赚的也就越多。也许他是在拖延办案,但检验每一种可能性是他的兴趣所在。

他继续说道:“发完短信后,她回到了客厅,端着一杯水。她也许正打算让康沃利斯离开她家。既然已经通知过了达米安,我可以想象她鼓起了勇气。可康沃利斯行动太迅速了。她刚放下水杯,他就用绳子套住了她的脖子,勒死了她。然后他四处走动,拿走了几件东西,伪造成入室抢劫的现场,这才离开。”

医院这个地方很奇怪。当我最初被送到查理十字医院的时候,整个医院灯火通明,医生、护士手忙脚乱,一片嘈杂。可等探视时间一过,突然间就好像有人随手拉下了开关,一切都静止了。灯光变得昏暗,走廊里静悄悄的,那是一种让人几乎感到不适的死寂。我很疲倦。缝过针的伤口隐隐作痛,虽然我的四肢勉强还能动,可我动都不想动。可能,我还没有从惊吓中恢复过来。

霍桑看出自己是时候离开了。

“他们让你在这里住多久?”他问我。

“我明天就出院。”

他点了点头:“你真幸运,我及时赶到了。”

“你怎么知道要去停尸房的?”

“我打电话给你的助理,想要联系上你。她告诉我你去了哪里。我听到那个地方的时候简直不敢相信。我担心你会出事。”

“谢谢。”

“哎,你不在了,谁来写这本书呢?”他的表情突然有些局促。我之前没见过他这副模样,那一瞬间我似乎瞥见了孩提时的他,那个小孩仍然藏在他的体内。“老兄,听我说,我一直想说……我骗了你。”

“什么时候?”

“在坎特伯雷的时候。你冲我发火,我生你的气——但是我没有找其他作家聊过这本书。你是我唯一接触过的作家。”

沉默良久,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谢谢。”最后,我咕哝了一句。

他起身。“我听你那位经纪人说了,”他语气轻快地继续说道,“我喜欢她。看来我们的书要等一阵才能出版,但她说可以帮我们谈一笔可观的预付金。”他微微一笑,“至少案子是怎么破的,你有的写了。我想,这本书会很精彩。”

他走后,我躺在病床上思考他刚才说的话。“这本书会很精彩。”他说得没错。也许这是头一次,我有了一点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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