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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张家瓜生同蒂 作者:施珊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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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治《句容县志》将张观放在了“义士”类。简短的传记中提到,他向皇帝献上了他园中所产的嘉瓜。传记中说,人人都钦佩张观对皇帝和对他弟弟张谦的忠诚。进献嘉瓜几年后,张谦因为同名之人所犯的罪行而被误捕。他被解送京城,关进了监狱。 这种误捕在当时(可能是1390年前后)并不罕见。太祖越来越偏执,逮捕并处决了数以万计的人——以涉嫌与高官重臣和将军们密谋造反,或涉及各种腐败为由。他把正常的司法程序抛在一边,鼓励地方百姓直接向他告发邻里和官员,并亲自审理案件。明初的一些士人将他们那个时代的大量冤假错案直接归咎于太祖的严刑峻法破坏了亲情人伦、乡里团结和道德权威。[Dardess, Confucianism and Autocracy, p. 259.] 张观替他的弟弟向皇帝申诉——可能是提醒太祖他进献的那对嘉瓜,但只是一场徒劳。张谦并没有被无罪释放;相反,张观也被逮捕,同他的弟弟一起被监禁,最终二人双双被处死。当张谦哀叹命运不公时,张观却正色说:“邻里有急,尚且赴救。兄拯弟难,死何憾焉?”围观者都为之落泪。张家兄弟的邻居和亲属都认为张观很有义气。他们将这对兄弟合葬在句容县衙以南约3里、靠近南桥的地方,称此墓为“义垄”。[〔清〕王僖修,〔清〕程文纂辑:弘治《句容县志》卷6,第51页。张观儿子张逸于1453年左右去世,享年约83岁,他的伯父和父亲被处决时,他已经接近20岁了,因此可以推测该事件大约发生在1390年。“张观墓在县南三里许南桥义垄”,见康熙《句容县志》卷2,第40—41页。] 两个被当作罪犯处决的人能得到这样的纪念令人诧异。我们不清楚当时这座坟墓是否立即被称为“义垄”,但至少在1450年左右,它已被如此称呼,其获名时间可能更早。即使当时张家因为这场处决而在当地被视为耻辱,一个世纪后,当王知县、当地士绅王韶等人编撰县志时,这种耻辱也已经消失了。县志自豪地将这个家族纳入记载,并详细介绍了张观的不幸遭遇。甚至在县志编纂之前,其他一些可能与张观、张谦关系密切的张氏族人就已经获誉。县志中把多位似乎是张观一脉的张姓人称作“坊郭人”(意即来自县城或附近的人),他们取名的方式与张观后人有相似之处,这暗示了他们来自同一宗族。他们或因长寿,或因文学造诣,或因功名在成化年间受到表彰[例如,张谏的四个儿子张恢、张慥、张恬、张𢢝,他们的单名中都有树心旁,贡士张憓、张悰也是(〔清〕王僖修,〔清〕程文纂辑:弘治《句容县志》卷6,第37、40页)。张恒因为捐粟而被授以冠带,张孟淳、张孟甫兄弟也是(〔清〕王僖修,〔清〕程文纂辑:弘治《句容县志》卷6,第59—60页);他们可能与张谏和他的哥哥是同一辈人,张谏字孟弼,他的哥哥名不详,字孟昭。]。但张观一支获得了最高荣誉,并让家族与王朝和解。 张观无怨无悔地为他的弟弟而死,是兄弟情谊的典范。兄弟关系是构成社会的五伦之一。在五伦的每一对关系中,一方都对另一方负有责任,并且按照文化理想来处理这些关系被理解为“修身”的一种方式。第一种关系是父子关系,在理想情况下,父亲关爱和指导子女,子女则孝顺和服从。第二种是君臣关系,理论上,这种关系建立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君主仁爱,臣子忠诚,尽管我们已经看到它在实践中是多么复杂。众所周知,夫妻、朋友之间的关系也很复杂,兄弟关系也是如此。兄弟和睦受到高度重视。《诗经》描述了一次祭祀仪式后的家庭盛宴: 敦彼行苇, 维叶泥泥。 戚戚兄弟, 莫远具尔。[Shun-yee Ho(何洵怡),“Plant Symbolism in the Religious Poems of the Book of Poetry,” p.166.] 兄弟们会在父母家尽可能长时间地与父母一同生活,在需要时,家庭可能还会扩建其居所。(女儿出嫁后,通常会离开娘家,甚至离开她们出生的村落。)财产由家中的所有男性成员共同拥有。这些财产由一家之长管理,但不完全属于他。每个成员都为家庭资产贡献他或她的劳动和收入。 妻子作为大家庭的外来者,往往被视为影响兄弟和睦的因素。她们拥有私产,形式包括作为嫁妆带来的金钱、衣服、珠宝和土地,尽管她们可以选择将之借给或赠予大家庭,但从法律上讲,这些财产只归她们的亲生子女所有。由于这种关系代表了一个大家庭中的私人利益,人们认为妻子们分散了丈夫对父母和兄弟的责任,并且她们在大家庭中更偏爱自己的孩子。汉代的一首诗描述了一个孤儿的凄苦生活。他的嫂子介入了他和同住的兄长之间的关系。这个小男孩努力收瓜,用车把它们拉到市场上贩卖。有一天,车翻了,路人非但不帮忙,反而无情地拿走并吃掉了他的瓜。他们只把瓜茎还给他,虽然这可以为他证明这是一场意外,但并不能使他免于责骂。[(汉)佚名:《孤儿行》。Translated in Jiang, Mianmian si yuan dao, 93ff.] 当兄弟的核心家庭之间的关系紧张到共同生活难以维系下去时,无论这种局面是不是嫁进来的妇女造成的,这个大家庭的共同财产都会在几兄弟之间进行严格的平等分配,诸如店铺等资财有时会通过交换份额的方式保持其完整。邻里亲属往往会监督这些分家事宜,并将之记录在册。分家的标志是各自拥有独立的住所,或至少是独立的炉灶——兄弟们不再一起吃饭。少数能够世代保持不分家的家族被视为美德的典范,备受敬仰。在更早的朝代,他们还会受到朝廷嘉奖,不过明太祖不信任拥有大量土地的地方精英家族,故而停止了这一做法[律法禁止兄弟在父母生前分家,但人们并不总是遵守。见Article 93,“Establishing Separate Household Registration,” of Jiang, The Great Ming Code。关于分家,见Wakefield, Household Division and Inheritance in Qing and Republican China。关于这种嘉奖,见Elvin,“Female Virtue and the State in China,” p. 126。]。尽管人们钦佩这种数代同堂的家族,并高度重视大家庭,但在整个中国历史上,大多数人生活在约由五人组成的核心家庭或干系家庭(父母、一个孩子及其配偶,以及孙辈)中。 资财可以由家庭以外的亲属组织来保管。在中国历史上,特别是随着晚明和清代社会经济的繁荣以及士绅阶层的扩大,许多家族虽然兄弟世代分家,但仍以宗族的形式保持联系。这些宗族逐渐发展成更高层次的社会团体,拥有族产、完善的管理结构和成文的族规家法。这些有组织的家族会大规模编修族谱,通常会为所有男性成员追认第一个在该地区定居的族人为祖先。他们常常会虚构自己是历史上某个著名人物的后裔,而且每一版族谱的内容都越来越宏大。这一做法也体现在解缙编纂的《明太祖实录》中,其中关于太祖祖先的记载追溯到了上古时期,至少到公元前1000年: 其先帝颛顼之后,周武王封其苗裔于邾。春秋时子孙去邑,为朱氏,世居沛国相县。其后有徙居句容者,世为大族,人号其里为朱家巷。……累世积善,隐约田里。[〔明〕李景隆等:《明太祖实录》卷1。Translated in Chan,“Xie Jin as Propagandist,” p. 87.] 保存并扩展了这些谱系的族谱中还包括其他文书,比如家规。 句容市档案馆藏有一部1877年句容葛村(位于县城西南)张氏家族11代人的族谱,现在装订在一个廉价的笔记本封套中。族谱中包含了张氏开基祖(被称为太祖)留下的族约。族约既说明了兄弟和睦在财产共享的大家庭中的重要性,又反映了这种安排所带来的心理压力。张氏太祖首先提到了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劝告后人要做孝子,努力学习,为父母争光。然后谈到兄弟关系,感叹有的兄弟因为一点妒忌或小的利益冲突而闹翻,甚至反目成仇,并提出建议:虽然一个家庭可能难以容纳几百个人在同一屋檐下生活,但兄弟之间至少可以拒绝听好事者造谣,在出现问题时面对面交谈。张氏太祖哀叹道,如今人们往往谈论的是夫妻关系(事实上,在明末至清代充满活力的城市文化中,夫妻之情受到高度重视),但最重要的是和睦的兄弟关系。张氏太祖写道:所谓兄弟,就是与自己“气同而形异”的人。年轻时,他们在同一个碗里吃饭,在同一床被子里睡觉。从垂髫之年到白发苍苍,可能长达六七十年。天地之间,再没有比这更亲密的关系了[《张氏族谱》,清道光间刊,藏于句容县档案馆,第29页及之后。]!很明显,这就是张观的感受。他和他的兄弟一起放弃了生命,并把他的价值观传给了他的儿子张逸。 张观、张谦兄弟被处死和埋葬后,张观的大儿子张达被流放,小儿子张逸自愿跟随[根据明朝律法,被终身流放的罪犯的妻妾必须跟随他,但他的父亲、祖父、儿子和孙子不必如此。《大明律》(第15条)没有谈到兄弟陪同流放的情况。见Jiang, The Great Ming Code。]。他们的流放地并不在明帝国的边界之外,而是边疆的一处屯田,远离他们在句容的舒适家园。 张家男丁未独自离开句容,也没有因妻子之间的小矛盾分道扬镳。相反,张家的女儿和妻子们不仅以自己的贤德赢得声誉,还稳固了张家的声望和地位。张家妇女的模范是由张观、张谦二人的祖母,张进甫的妻子王氏树立的。当她的儿子张文聪还在襁褓中时,她就成了寡妇,王氏将儿子抚养成人,并守节62年,至90岁去世。王氏示范了一条通向极高荣誉的途径,这基于两种人伦关系:“父母—子女”和“丈夫—妻子”。丈夫和妻子,就像天和地或者君和臣,不是平等的,而是互补的。一个男人在同一时间只能有一个正妻。正妻由年轻男子的父母挑选,携嫁妆以盛礼嫁入夫家。她是丈夫的伙伴,她的责任是打理家中的所有“内”务——不仅是做饭、做针线活、打扫等,不仅是照顾丈夫的父母和祭祀他的祖先,还包括记账、教育孩子、管教和监督家仆,甚至打理田产和生意。一个男人在学业、仕途或生意上的成功,取决于他的妻子能否妥善打理他的事务;当男人离家时,她要履行他的孝道,照顾他的父母,以及他为尽孝道而生育或收养的孩子。 要做个好妻子,士绅家庭的妇女未必需要自己生孩子[白馥兰(Francesca Bray)认为,在某些情况下,打掉胎儿实际上可能是一个士绅之妻的责任。她还讨论了性别分离问题,包括工作和地位问题,以及家庭的物理空间和精神空间。见Francesca Bray, Technology and Gender: Fabrics of Power in Late Imperial China, part 3。]。收养很普遍,也是合法的。如果一位正妻不能生育,或者在晚年作为居士而独身清修,她的丈夫可能会纳一位“如夫人”。这在富人中很常见。“如夫人”被称为“妾”,是用钱买来的,她们入门时没有婚礼或嫁妆。妾的孩子记在正妻名下。如果正妻死了,男人可以再娶,再娶的妻子称为“继室”,将继承前任的所有义务和职责。妾则不会被提升到这个地位。此外,一般认为男主人有权与家里的婢女发生关系,只要他之后纳她们为妾,或者在她们适龄时把她们嫁出去。 在明代,虽然男人有这种选择空间,但一个出身士绅阶层的女性一生中只能与一个男人发生关系。许多寡妇往往发现自己无力独自生活,或者不情愿守寡,所以不顾这一条规而再婚。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和国家越来越不赞成寡妇再婚,而是推崇寡妇守节。抵住来自父母、公婆和求娶者的种种压力,抵制性和陪伴的诱惑,独自打理家业和抚养孩子,这些确实令人钦佩。到了晚明时期,在一些城镇的街道上开始建起表示朝廷表彰的贞节牌坊。清代的方志中列举了极长的贞女节妇名单,但通常很少提供细节,而在明代,这些妇女的故事一直被传颂,如上述张进甫的妻子王氏的故事。 张氏,名守贞,可能是张进甫的妹妹。她也是一位节妇的楷模。她被卖给一户人家做童养媳,这并不罕见,尤其是当新娘家面临经济困难的时候。在这种情况下,性行为会被推迟到双方都达到适当的年龄,甚至可能更长,这取决于家庭的经济条件和其他情况。守贞15岁出嫁,6年后丈夫就亡故了。两人未有夫妻之实,守贞若要改嫁,也无不妥。她的父母想让她改嫁,然而她发誓要为丈夫殉情,尽管她的婆婆试图阻拦,但她还是割断了自己的喉咙。这种对贞节的矢志不渝压倒了顺从父母的美德。寡妇守节和殉夫可以体现出个人在家庭体系中的道德自主性。 下一代的张家妇女同样以金石般坚定的决心面对悲剧。张谦的遗孀倪氏与她的侄子张达、张逸一起被流放,她甚至在谪戍地也能保持她的贞洁。和她一起的还有她早先丧偶并回到娘家的小姑子张全一,以及她的婆婆(全一的母亲),姑嫂俩一起侍奉老母。(婆媳关系不在五伦之列。新娘应该把她的公婆当作父母来尽孝,但她当然不可能立即转移自己的感情,而婆婆则担心失去与儿子的亲密关系。婆媳关系被认为是很难处理的一种关系,但它在人们的生活中是至关重要的,在文学作品中也受到很多关注。)张达很快就死了,而张逸则被调到贵州西北部蛮荒的赤水卫。倪氏和她的小姑子全一在张达死后,一直跟着张逸,与他一起辗转数十年。她们分别在74岁和83岁时去世。全一的娘家在她死后也没有忘记她——张逸的儿孙将她与张家的男性祖先及其妻子的牌位一同供奉在宗祠里。 与张逸同行的还有另外两个女人:他哥哥张达的妻子谭氏,以及他自己的妻子孙氏。谭氏丧偶时31岁,她带着两个年幼的儿子张麒和张麟,在服侍婆婆胡氏的同时,抚养、教育儿子多年。在做了35年的寡妇之后,谭氏在66岁时去世。她最后在病中,把家中事务交给了她的妯娌,也就是张逸的妻子孙氏。这些妇女都没有再婚,她们一生都在照顾她们丈夫的家庭。即使是回到娘家的全一,也没有再嫁。 孙氏也表现出一种远远超越被动顺从父权规范的正直。乾隆《句容县志》中有一篇她的长篇传记,尽管她的丈夫一直活到80多岁。她在婚姻的开始,而不是结束时,就已经表现了她的贞洁。她的故事是这样的:她是张观一位密友的女儿,张观与这位友人亲密到取了相同的表字,两人都字“谷宾”。当这位朋友的妻子怀孕时,两位谷宾即指腹为婚。这是男人或女人表达友谊或巩固与母系亲属关系的一种常见方式。(父系亲属因为同姓而禁止通婚。)但当这两个孩子只有10岁时,张观就被处决了,张家也遭流放。后来,在母亲的命令下,张逸前往句容想与孙氏完婚,孙氏的父亲孙谷宾想退婚——这是可以理解的。这样的婚姻将使他与被判决的罪犯捆绑在一起,他的女儿将在流放中度过一生。但孙氏严厉地对父亲说:“娠而许之,以患难而背之,非义也。”她站在了道德的制高点上,但也很有可能是她爱张逸,从小就期待着嫁给他。她的父亲不得不让步,而孙氏则跟随张逸前往流放地。在发现她的婆婆已经去世后,她就把大嫂谭氏和家里其他比她大的女性当作她婆婆一样的长辈来伺候。事实证明,她是张逸值得信赖的伴侣。[孙氏的传记见1900年(光绪二十六年)重印的乾隆《句容县志》卷9,第2—3页;张谏为贞妇王氏所写的传记在第847页。弘治《句容县志》收录有同样的传记——除了谭氏的,文字略有差别,见卷6,第54页及之后。] 这个家庭能走出灾难既仰赖于这些妇女,也是张观的儿子和孙子的功劳。张逸是一个顾家的人,而张逸之子张谏,则是孝子和忠于明朝的臣民。张逸与孙氏完婚后,他的母亲去世了,他“执丧哀毁”(即妥善完成了所有的葬礼和丧仪)。张逸当时还是一个20岁左右的年轻人,求学甚笃,辗转各地向多位老师请教。就像明太祖本人和葛村的张氏太祖一样,张逸后来制定并推行了备受推崇的家范。他悉心教导儿子和侄子,继承了父辈兄弟间的深厚情谊——这种情谊也体现在他对叔父的关怀上,甚至需要用死亡来践行。他的哀辞中说:“叔父谷善尝道病危甚,先生驰祷于天,愿减己寿延之,病果愈笃……临卒,犹命诸子厘秘器为二,以待弟。”[〔明〕倪谦:《已山先生张公哀辞并序》。]在弟弟生病之前就关心其日后的安葬,这不是病态,而是爱。儿女们常常提前很长时间准备好父母的寿衣,甚至棺材,让他们知道自己会被妥善安葬,以安其心。张逸愿意为叔父而死,在临终时也惦记着弟弟。另一个句容人——也许是他们的亲戚——所为更甚。弘治《句容县志》有载,张文礼、张文德兄弟相亲相爱,事事相类。文礼死后,文德不食,临终时嘱咐他的12个子侄将他们兄弟合葬。[〔清〕王僖修,〔清〕程文纂辑:弘治《句容县志》卷6,第51页。这件事应当发生在明朝初年,因为下一代中有一人在永乐皇帝时中了进士。] 即使在边远的谪戍地,张逸也坚持遵循父母的遗训,不分家产,而是同爨而居。因此,孙氏在谭氏身体每况愈下后接手的家庭事务是很复杂的。在这个家里,至少有3个比孙氏年长的女人,晚辈则至少有2个侄子,以及孙氏自己的儿子张谏、张孟昭(名不详,字孟昭),可能还有其他人。张谏正妻王氏生有2个儿子,妾何氏也生有2个儿子,另外还有4个女儿,可能是他的继室沈氏所生。张逸的弟弟,字伯启,也带着家人同他们在一起,上一辈的另一个兄弟可能也带着家人住在那里。孙氏精心打理着这个大家庭的财务,他们吃住都在一起,从1390年到1454年左右一直被流放在句容以外。 家庭经济由最年长男性的妻子管理,即使在农民家庭中也是如此,这种习俗延续了几个世纪。朱德曾向美国记者史沫特莱(Agnes Smedley)描述他的童年,那时正值19世纪末,他家里因自然灾害、清朝财政管理不善、人口过剩以及西方帝国主义的直接和间接影响而陷入贫困。他说: 祖母掌握全家经济,指挥全局……祖母把男男女女的事都分配得清清楚楚。下地干活需要气力,那是男人的事;地里家里的小事情,那是妇女和孩子的事。祖母有四个儿媳,顺着次序一年一个给全家烧饭,小孩子当帮手。其他妇女,有的纺线,有的缝缝洗洗,有的扫房子,还要下地。天刚蒙蒙亮,负责那年烧饭的儿媳就要起床生火,准备早饭了。全家只要听到祖母的动静,也就通通起床,各作各事——打水、挑水、砍柴、喂鸭、喂猪、喂鸡,或是打扫……祖母不但指挥大家干活,而且根据年龄需要和活儿的情况分配粮食。[Smedley, The Great Road, pp. 15-17.(此处引文见[美]艾格尼丝·史沫特莱著,梅念译:《伟大的道路——朱德的生平和时代》,东方出版社,2005年,第18—19页。——译者注)] 每年年底,朱德的祖母和她的长子分配一年的收入,决定谁需要做新衣服。然后她把能省下的钱都放进一个坛子里,埋在她住屋的地里。朱德一面描述祖母如何管理整个家庭,一面又回忆道,女孩太微不足道了,不需要像男孩一样“取个贱名好养活”,而且“妇女的职责是劳动,生儿子,以便传宗接代,给全家增添劳动力。她没有任何个人权利”[Smedley, The Great Road, p. 9, 12.]。这两类情况都是真实的。父权制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它压迫儿媳和妾室,但把责任和荣誉交给了坚强、高寿的主母。 张逸和妻子孙氏在远离家乡的地方将家庭作为一个道德中心来维护,这也是对国家的贡献。个人、家庭、国家和世界之间的联系在《大学》中说得很清楚。宋代儒学复兴使孔子的学说深入更广泛的人群,并发展出了新的宇宙论、精神实践和制度,以与佛教竞争。12世纪伟大的新儒家学者朱熹将《大学》从经典的《礼记》中抽出,作为“四书”之一而独立成书。在明太祖登基之初,一位士大夫向他进呈了一本《大学》,太祖问治国之道,这位士大夫说:“不出是书。”[〔清〕张廷玉等:《明史》卷282《范祖干传》,第7223页。范祖干奉养父母,使他们都活到了80多岁,但是他家中贫苦,无法安葬他们,不得不依靠邻里的帮助。]《大学》是科举考试会涉及的书,每个读书人都要熟记于心,许多不识字的人也知道并重视它。 《大学》开篇就提出,一个人行事若要符合道德且行之有效,自己首先必须明白什么是根本。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 然后,文本阐述了个人如何通过培养自己的品行来为天下做出贡献。这里的个人最初只被理解为统治者,但到了明代则被理解为任何个体,或至少是所有受过教育的男性。《大学》中的乌托邦社会是一个从上到下贯彻同一道德追求的理想世界,据说在远古时代曾经实现过。 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 张逸向不同的老师学习“格物”和“致知”。他诚己意,正己心,故而即使在危机时刻,也能立即知道该怎么做:愿意献出自己的生命去救他的叔父,以及在自己生病的时候就想到为自己的弟弟安排后事。他和孙氏维系着他们的大家庭,教育子女,打理各项事务,包括财务。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他们的儿子张谏考中进士——这是科举考试中的最高功名,并直接为治理国家做出贡献。虽然张逸本人没有一官半职,但他来自一个士绅家庭,深谙行事标准和经典学问,并以自己的行动和内心的正直推动社会的和谐运作。 张逸的事迹来自倪谦写的哀辞。倪谦在1439年考中进士,与张谏同年。“同年”往往成为个人关系网络的基础,但就这两人的关系而言,倪家来自附近的上元县,可能与张家有姻亲关系。(倪谦的儿子倪岳在张谏死后也为他写了一篇墓志铭。)当然,倪谦所写的哀辞是充满赞颂之词的。它应该是基于倪谦对他朋友张谏的父亲的了解,以及张谏的家人告诉他或写给他的故事。墓志铭这样的文献资料有时会被认为价值有限,因为它们都倾向于做正面描述,也因为它们把人套进了预先存在的刻板印象中:好官、孝子、博学的隐士、不羁的诗人。然而,墓志铭并非千篇一律。倪德卫(David Nivison)在阐释18世纪学者章学诚的观点时指出,每一级历史——家族史(家谱)、地方史(方志)、朝代史(实录)和王朝史(正史)——都建立在更低层级的历史细节之上。他继续说: 说起传统中国,人们常说,家庭是一切,个人无关紧要。这让人注意到一些真实的东西,但作为一个总体判断,它肯定会产生误导。毕竟,在章学诚的历史写作观中,个人的生活和履迹构成了其他一切的基础。我想知道,我们中有多少人曾想过为逝去的亲戚或朋友写一份传记?然而,在18世纪的中国,人们理所当然地认为,这种尊重个人生命价值的最后行为只是一位士绅的责任。[David S.Nivison,“Aspects of Traditional Chinese Biography,” The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 21.4(1962), p.463.] 在撰写哀辞时,倪谦强调了张逸一生的三个方面。前两个方面是维护家庭这一道德中心和张谏成功入仕;第三个方面是张逸返回家乡。尽管整整一代人被流放,但张家仍然与句容有着密切的联系。就像王韶辞去官职,回到句容,过起诗酒相伴的好日子,张逸的号也得自他的返乡。张逸之子张谏的神道碑中说,即使在流放中,张逸仍然“读书尚义,边夷敬信,晚归乡里,人号已山遗老”[〔明〕商辂:《太仆张公神道碑》,载〔清〕王僖修,〔清〕程文纂辑:弘治《句容县志》卷11,第63—64页。]。倪谦为张逸写的哀辞中说:“虽在蛮陌,忠信笃敬亦可行,既老而归,不忘厥初乐所生。”倪谦还写道:“暮年思故土,挈眷东归。”[〔明〕倪谦:《已山先生张公哀辞并序》。]乾隆《句容县志》说得更加明确:张逸“思故园丘垄”——那里曾种过瓜,他的父亲和叔叔都埋在那里[〔清〕曹袭先纂修:乾隆《句容县志》卷9,第46b页。]。张逸回到句容后,显得年轻、快乐。乡里都感到惊奇,他虽然已经80多岁了,但看起来就像老莱子一样活泼。老莱子是传说中一位孝顺的老头子,表现得像个孩子,逗父母开心,让父母感到年轻。然而,结束了可耻的流放,经营一个大家庭和培养出一个成功的儿子,仿佛已经让张逸觉得实现了自己的人生目标,不久后,大约在1456年,他就病殁了。[〔明〕商辂:《太仆张公神道碑》。] 张逸之子张谏彻底洗刷了家族的耻辱。他的一生中,在边境、朝堂和地方都曾栖身,并将家庭和朝廷结合在一起,织就一张苦行之网。张谏首先跟随父亲学习,后跟随兄长孟昭到泸州求学,但当他到达泸州时,孟昭去世了。张谏办完哥哥的葬礼,又回到家中。他的下一位老师也去世了,留下张谏处理后事。最后,在另一位老师的帮助下,张谏于1439年考中进士,并在家乡句容立了一座进士坊[〔清〕曹袭先纂修:乾隆《句容县志》卷1,第17b页。]。张谏在官僚体系的十八个等级中稳步晋升,先是行人(正八品),后任监察御史(正七品),后来升为顺天府尹(正三品)。也许是因为他向皇帝上疏,请求减少军费开支以减轻百姓负担(有传记将其奏疏中的批评称为“直言”),也许是因为他和另一位官员相互弹劾——这在派系斗争中并不罕见,他被降为山东莱州知府(正四品)。根据《明实录》对其的记载,他在莱州政绩显著,但是当地方志中只留下了他的名字和任期。两年后,他被召回京城,担任太仆寺卿(正三品)。他早期接受的军事训练显然对他很有帮助,当他被派往福建东南部监督税收时,他亲自训练民兵打击袭扰当地的海寇。张谏为官22年,直到1471年去世。《明实录》中赞扬他勤于政务,矜持详雅,笃于孝道。[〔明〕赵耀、〔明〕董基合纂修:万历《莱州府志》卷2,东莱赵氏永厚堂版,第7页。张谏从1468年至1471年在莱州任官,见〔明〕过庭训纂集:《本朝分省人物考》卷115,台湾成文出版社,1971年,第3页。〔明〕刘吉等:《明宪宗实录》卷91,收入《明实录》第39—50册,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影印,据国立北平图书馆藏红格钞本,1966年,第1764页,成化七年五月。当然,《明实录》中也有关于他晋升的记载,例如〔明〕陈文等:《明宪宗实录》卷175,收入《明实录》第22—38册,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影印,据国立北平图书馆藏红格钞本,1966年,第3386页。] 张谏只有两次离任,都是为了他的父母。根据《大学》和其他经典提出的关于道德修养和有效统治之间毫无扞格的理念,孝和忠是相通的。明太祖曾亲自向一批新上任的官员解释过这种联系: 初离母身,乃知男子,母径闻父,生儿矣。父既闻之,以为祯幸。居两月间,夫妻阅子寝笑,父母亦欢。几一岁间,方识父母,欢动父母。或肚踢,或擦行,或马跁,有时依物而立,父母尤甚欢情……父母之劳,忧近水火,以其无知也,设若水火之近,非焚则溺。冬恐寒逼,夏恐虫伤,调理忧勤,劳于父母。[〔明〕朱元璋:《御制大诰》第24条,收入《原国立北平图书馆甲库善本丛书》第447册,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3年。Translated in Dardess, Confucianism and Autocracy, p. 231.] 孝道源自人类生命的最初时刻,但正如窦德士所解释的,在太祖的思想中,孝包括所有的德行,不仅意味着每天早晚问候父母,服侍他们饮食,顺从教诲,还意味着要在他们的命令有违礼法的情况下加以规劝,维持家庭生计,避免任何可能招致责备的不当行为和任何会带来惩罚的犯罪行为,在官任上尽忠职守,在战场上英勇杀敌,结交品行端正的朋友,妥当地处理人际关系。太祖感叹说,少有人能真正理解孝道,即使是那些被称为“孝廉”的人。[〔明〕朱元璋:《御制大诰续编》第7条。Translated in Dardess, Confucianism and Autocracy, p. 234.] 对许多人来说,服丧也许是行孝中最重要的时刻,这一过程也反映了为国家服务和行孝之间的联系。正如一位葡萄牙观察家所写的那样:“他们的丧仪是我所见过的最严格的,他们贴身穿着粗毛布衣,外面套着长袍,腰间束着粗绳。”[da Cruz,“Treatise in Which the Things of China Are Related at Great Length …,” pp. 147-148.]为官的儿子,与从事其他职业的儿子一样,要为父母守孝三年(通常实际为两年三个月)。为照顾生病或年迈的父母而离任也是可能的,这也是从困境中抽身的有效方式。例如,1391年,年轻的解缙,也就是后来永乐帝的“御用喉舌”,激怒了明太祖,皇帝命令他回乡专心照顾年迈的父亲十年,以此来迫使他离开朝堂。但是,离开仕途去为父母守孝并不是个人选择,而是官僚体系中的惯例,也是明朝社会舆论所绝对要求的。1398年,解缙得知太祖驾崩后,急于返回朝廷,为这位明令他留在家中的统治者奔丧,于是他在为母亲服丧期间离家,进一步招致了朝廷的不满[Chan,“Xie Jin as Imperial Propagandist,” p. 77.]。晚明的首辅张居正是年轻的万历皇帝和太后的左膀右臂,他得知父亲去世的消息后,没有返乡丁忧,而是接受太后的请求留在京城,这在全国官员中引起了轩然大波[Huang, 1587: A Year of No Significance, 21ff.]。清朝皇帝逐渐改变了离任守孝这种要求,要求重臣“在任守制”,这在观念上拉开了对父母尽孝和对君主尽忠之间长期被掩盖起来的差距。[Kutcher, Mourning in Late Imperial China.] 张谏的情况则没有忠与孝的矛盾。他第一次离任是为母亲服丧,在母亲坟前的小屋里住了三年,表现出至诚的孝心。他的悲痛和真诚感召了一个吉兆:一群奇异的鸟儿聚集在树上。他第二次离任是在他有了政绩,为他的父母和妻子赢得封赠之后。他陪同父亲回到句容,第二年张逸生病,张谏日夜服侍汤药,从未离开。张逸死后,张谏又在墓前守丧三年。这一次,墓旁长出了灵芝。据说,此后张谏被称为“孝芝张氏”[〔清〕陈田辑:《明诗纪事》乙签·卷17,台湾中华书局,1971年。张谏的儿子张恢因为恩荫而被授予湖广黄州府通判,见〔清〕曹袭先纂修:乾隆《句容县志》卷8,第25页。这样的吉兆并不是张谏独有的。张谏死后几年,明朝一位宗室成员同样非常孝顺,其父的墓上出现了不同的吉兆,包括一蒂双实的嘉瓜。见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所:《西安南郊皇明宗室汧阳端懿王朱公鏳墓清理简报》,《考古与文物》2001年第6期;又见〔明〕李东阳等:《明孝宗实录》卷181,收入《明实录》第51—60册,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影印,据原国立北平图书馆藏红格钞本,1966年,弘治十四年十一月壬午。有资料显示,“瑞鸟”一词可以指有功之臣,这用来指代张谏特别合适。见朱五义注,冯楠校:《王阳明在黔诗文注释》,贵州教育出版社,1996年,第20页。]。张谏孝心的这些见证,既是对他本人的赞扬,也是对他父母的褒奖,因为他们在逆境中把他养育得这么好。人们也可以说,这些征兆暗含着对皇帝的庆贺,因为他得到了这样一个堪称典范的臣子。张谏在为母亲丁忧后立即从行人升为监察御史,部分原因可能是对其孝心的认可。 不同的历史编纂者对张谏一生的双重意义有不同的阐述;有的强调他为国家所做的,有的强调他对家庭的贡献。万斯同的《明史稿》将张谏的传记附在另一个与之无关的张姓之人后面,那是一位山东人,在永乐年间获得了嘉奖,因为他住在父母的墓旁,两次引来数百只小乌鸦在树上哀鸣了三年。在万斯同看来,张谏生命的意义也在于他的孝顺,以至于他的庐屋“致群乌芝草之感”[〔清〕万斯同:《明史稿》卷392《孝友传》,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4年,第15b页。]。但在《句容县志》中,张家的首次出现是在记载他们为了庆祝张谏考中进士而竖立的进士牌坊时。对于县志编纂者来说,张谏的孝心所引起的奇迹般的共鸣和他对国家的贡献是同样重要的,而且两者是相互联系的。正如商辂为张谏所作的墓志铭写道: 张氏之先, 世笃孝友, 根本既固, 枝叶益茂, 乃生太仆。[〔明〕商辂:《太仆张公神道碑》。] 一个良好的家庭将同时养就人的孝顺与忠诚。孝子的荣誉对他所服务的国家产生了积极的影响,而勤政官员的荣誉也为他的籍贯带来了好声望。 商辂的诗句,以及《大学》,直接从家庭转向国家,但家与国之间往往还有一个关于忠诚的焦点——家乡。地方上有某些自然和文化产物,这些特产作为贡品被送到京城,也销往全国各地:湖州的毛笔,可用于绘画和书法,非常有名;金华的火腿至今仍然闻名遐迩。人们对地方特产感到自豪。例如,来自浙江北部的画家徐渭倡导一种当地的绘画风格,浙北与句容一样,同处于“江南”这个文化中心地带。他使用被其家乡方志列为特产的纸,经常画鱼、蟹、瓜、蔬等,而且总是在画上写下这样的诗句: 鱼蟹瓜蔬笋豆香, 溪藤一斗小方方。 校量总是寒风味, 除却江南无此乡。[〔明〕徐渭:《杂品》,收入氏著:《徐渭集》,中华书局,1983年,第410页。我与赖凯玲(Kathleen Ryor)的私人交流,2006年2月17日。] 同县的人在远离家乡时也会互相寻找,特别是到了清代,他们形成了有组织的行会,在商界和政府中巩固同乡的联系。地方关系的存在导致了回避制度,据此,一个人不能在他的家乡或其邻近地区任职。然而,像所有其他纽带一样,地方纽带是复杂的。一方面,正如太祖时期发生的冤假错案所表明的,邻里既可以是盟友,也可能是致命的敌人。家乡的社会竞争可以延续到国家舞台上。另一方面,一个人的“家乡”在哪里并不总是很清楚。例如,有两个地方都声称当地是张谏的家乡。 张谏和他的父亲张逸,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句容之外的流放地度过的。张谏既不在句容出生,也不在句容长大。他们的流放地贵州,热切地把他们算作贵州人。嘉靖《贵州通志》将张逸和张谏都列为赤水卫人[〔明〕谢东山等纂修:嘉靖《贵州通志》卷9,收入《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续编》第68—69卷,上海书店,1990年,第37页。张伯安(张逸)是其中赤水卫条目下“本朝”第一个人。小传写道:“卫人。读书好义,以孝友清俭为时所重,后以子官封监察御史。张谏,伯安子也。富文学,有雄思。任监察御史,风裁凛然。官太仆,乡以廉能闻。”]。清朝的明诗辑录者、贵州人陈田自豪地称张谏是赤水卫人,并指出:“吾黔有进士自孟弼始。”[〔清〕陈田辑:《明诗纪事》乙签·卷17。陈田介绍张谏是“洪武中进嘉瓜张观后裔也”。]陈田可能是从明代一本传记汇编中得到关于张谏的信息的,该汇编记载了张谏非常顺利的官宦生涯以及灵芝和群鸟对其孝道的回应。事实上,那本按省、府分类的明人传记汇编,显然是在无意中两次列出了张谏的名字:一次是作为赤水卫人,一次作为句容人。其中一些事实是相同的,比如张谏为其父母服丧的事;两者都提到了灵芝出现。但是将张谏视为贵州人的版本要详细得多,可能是因为一个贵州人能如此成功是不同寻常的。[〔明〕过庭训:《本朝分省人物考》卷12,第27页;卷115,第3页。这两段文字中的“谏”字写法略有不同,但“孟弼”两字是相同的,这可能也是万斯同关于张谏的资料来源。何出光汇编的明代御史名录《兰台法鉴录》也将张谏列为贵州赤水卫人,但对其家庭情况只字未提。] 陈田辑录的张谏的存世诗表明,张谏确实认同他出生和成长的地方——贵州。 赋心既传盛,经术复开尹。 并兴巴彭城,名德乃与准。 牂牁处荒维,困此山嶾嶙。 如何初郡县,贤俊已连轸。 人文张华夏,覆载讵畦畛。 乃知豪杰士,不受山川窘。 遥遥今几世?嗣响何泯泯。 望古一长叹,负重愁绝膑。[〔清〕陈田辑:《明诗纪事》乙签·卷17。] 张谏的诗表达了他作为一个落后地方的人的感受,文明确实覆盖到那里,但在那里很难真正获得什么成就。事实上,或许他本可以重塑自己的身份,作为贵州人忘却家族的耻辱。因为流放,张家被登记为军户。假使张谏再以贵州人的身份报名参加科举考试,可能会更容易通过,因为科举考试中各地都有一定名额。但他没有这样做[《明清进士题名碑录索引》中说他是句容人,但属于军籍。《明宪宗实录》(卷91,第1764页)中也说他是句容人。]。相反,正如我们看到的,他保留了家族的历史,这被记录在他的传记里,这些传记往往以进献嘉瓜为开头,有的还叙述了此事带来的不幸后果[陈镐简短的《太仆寺卿张公谏传》写道:“洪武初,园产嘉瓜,祖谷宾献之。”提到太祖的赞和宋濂的颂之后,接着写道:“无何,以弟谷恭得罪,家崇山,再徙赤水。”陈镐并不关心张家获罪是否是冤案——如《句容县志》所认为的那样,也不关心处决是在进献嘉瓜之后20年后才发生的。见〔明〕焦竑辑:《国朝献征录》卷72,收入《原国立北平图书馆甲库善本丛书》第243—251册,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3年,第5页。焦竑也收录了张谏的实录版传记,其中提到了流放但没有提到嘉瓜。]。句容回报了张谏的忠诚。在句容的县志中,张逸和张谏都备受颂扬;两人都被供奉在句容的乡贤祠中[〔清〕王僖修,〔清〕程文纂辑:弘治《句容县志》卷5,第26页。列出的祭祀名单中有张逸和张谏。每年祭祀两次。成化七年(1472年1月23日),皇帝要求应天府祭祀张谏,见〔清〕王僖修,〔清〕程文纂辑:弘治《句容县志》卷7,第34页。对张逸的祭祀可能也始于此时。];而且,两人都被埋在城南的“义垄”中,与被处死的张观、张谦兄弟(张逸的父亲和伯父)葬在一起。[商辂为张谏所写的碑文明确说道:“诸子奉柩南还,将卜以是年冬十二月乙酉,葬于邑南福祚乡义垄。”倪谦为张逸写的哀辞也提到葬于此处。康熙《句容县志》(卷2,第40—41页)中分开列出了张观兄弟和张谏的墓址,但是它们都在城南义垄。] 位于县城南部的这座坟墓,其名字和位置与另一位在乡贤祠中得到供奉的地方名士的墓相呼应,那就是唐代的孝子张常洧。张常洧和几百年后的张谏一样——又或者更为专诚,同样通过极端的哀恸展现他的孝道。他在父母坟前守孝30多年。在这期间,张常洧种植了上千棵柏树,许多白鹤飞于林间,墓旁还长出了12株灵芝,就像感张谏之纯孝而生的那株灵芝一样。这座墓的风水极好,以至于宋朝官府迁走坟墓,在此修建了县学(宋代知县张侃树的碑就在这里)[宋代以前,孔庙地处一个后来被认为不好的地方,而且因为前任知县失职,当地没有学校,导致“恶习”产生。(清)杨世沅辑:《句容金石记》卷4,第6页。]。到了清代,县学的孔庙中仍有千柏廊,这一名称源于此处曾有千株柏树,一棵古柏仍被称为“墓树”。虽然这位地方典范的父母被官府迁坟了,但墓的原址就是他们之所在的感觉并没有消失。 张常洧去世后,789年,官府为其修建义台加以旌表。义台位于县城的正南方,在其父母墓前,也就是后来的县学前面[〔清〕曹袭先纂修:乾隆《句容县志》卷4,第5页。〔清〕王僖修,〔清〕程文纂辑:弘治《句容县志》卷5,第4b页,“义台”;卷5,第26页,张常洧在乡贤祠中的位置;卷6,第48b页,有张常洧传记。县志中还多次出现一位宋代孝子张孝友,有墓址记载,但他是县城以北移风乡人。关于张常洧的记载还见于〔明〕李贤、〔明〕万安等:《大明一统志》卷6,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09年,第42b页;〔明〕闻人诠修,〔明〕陈沂纂:嘉靖《南畿志》,收入《北京大学图书馆藏稀见方志丛刊》第100—104册,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3年,第316页;〔明〕程嗣功修,〔明〕王一化纂:万历《应天府志》,南京出版社,2011年,卷30第8a页,卷21第45b页。]。到了明代,张常洧被句容县城以东一个村庄的张氏家族(戴亭张氏)追认为同族。这个张氏家族在明初一定有相当的地位,因为正是太祖的开国重臣之一宋濂本人在1372年初为他们的族谱作序。张氏族人勤奋学习,并制定了一套制度,以确保科举考试涉及的每一部经典,族中都有人擅长。他们在当地非常显赫,正如宋濂所写,如果你问谁是当地的望族,答案会是:“一则曰戴亭张氏,二则曰戴亭张氏。”[〔明〕宋濂:《戴亭张氏谱图记》。——译者注] 姓“张”就像姓“史密斯”(Smith)或“马丁内斯”(Martinez)一样普遍。张观与戴亭张氏有关系吗?和张谏的籍贯问题一样,这个问题没有一个直截了当的答案。宗族认同和组织的构建是缓慢而复杂的。宋濂的序和其他一些序言都强调了记录的遗失;更早一些,1343年的一篇序言感叹说,在上亿部族谱中,只有一两部能够幸免于兵燹。不过,文献资料的缺失并不妨碍明代的戴亭张氏将与张观的兄弟张谦同名的宋代官员和更久远、更著名的唐代孝子张常洧纳入其族谱。到了明代中期,戴亭张氏已聚居在另外17个村庄,并被称为句容张氏或句曲(句曲是句容的雅名,指茅山的弯曲形状)张氏——最早是在1455年吴节写的序里,这个人我们在第六章还会谈到。但大约在1530年,句容知县王绅无意中发现了被废弃已久的张常洧的义台。他通过查阅旧志辨认了义台的位置,并对其加以修缮,通过规诫那些在父母去世时未能依礼服丧的人,向当地人弘扬孝道。在那之后,1536年,一位自称是张氏宗亲的人重新镌刻了纪念张常洧的旧碑文。1562年,一块刻有“张孝子义台”五个大字的石碑被竖立起来。(到1900年,石碑的左角已不见踪影,但石碑已被嵌入祠堂的后墙。)[〔清〕杨世沅记:《句容金石记》卷1第2页,卷8第10、21—22页。《句容金石记》显示,唐宋时期有许多关于张常洧的碑铭,但到了明中期一度中断,直到王绅“在一片空地上注意到了一位当地名士的遗迹”,并联络句容名人王暐询问此事。]约在此时,义台旧址上修建了一座宗祠,分散在全县各处的族人开始自称“义台张氏”,并在义台举行集体祭祀活动[《义台张氏家乘》,清同治坐月楼木刻活字印本,第35—36、95、130页。张氏族谱序言中首次使用“义台”一词,是指以“义台”为名的街道。1409年,一位族人为他重修的族谱写了一篇序言。他动情地解释说,他已故的父亲被其养父收养,进入了义台街的朱家。没有儿子的男子或其遗孀收养一个孩子以传宗接代和祭祀祖先是很常见的,尽管在法律和儒家思想中,这个孩子应该是同姓,而且最好是侄子。这位作者的父亲奉其养父之命改姓朱,与朱家人一起住在义台街。作者对此一无所知,直到有一天他的父亲牵着他的手来到县城东边的戴亭村,告诉他说:“这就是我世代居住之所。”虽然在法律上和道义上他的父亲已经是朱家人了,但父亲从未停止过对戴亭的思念,并嘱咐作者要记住这一点。作者显然抛弃了收养他父亲的朱家这一脉。他在张氏宗祠祭祀父亲,并对家谱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可以想象,当一位张氏叔父在一所废弃房屋的砖块中偶然发现了一份老族谱,他该有多么欣喜!在这份最初的族谱中,“义台”是一个放逐之地,而非家园。]。万历年间,句容发现了一块晋代(约公元400年)的砖,上书“张壮武祠”。据晋代史料记载,张壮武是一位南渡避乱的贵族,在句容安家。后来族人修缮义台时,把这块砖嵌在了义台的墙壁里。没有证据表明这位张姓贵族与义台张氏有任何联系,但义台张氏通过宗族构建过程中典型的“东拼西凑”的方式将之纳入了他们的宗族谱系。[〔清〕杨世沅记:《句容金石记》卷1第2页,卷8第10、21—22页。] 同样,无论张观及其家族是否真的与戴亭张氏(后来的义台张氏)有血缘关系,至少他们之间有一定的联系。张观的墓就在义台附近,距离可能只有500多米。“义垄”之名也与“义台”相呼应。当宋濂听说嘉瓜是句容一位张姓之人所献时,他是否想到了几个月前他所纪念的这个宗族?太祖的另一位谋士刘基曾在句容县待过,他知道张家吗?朱元璋在成为皇帝之前,是否也曾从他生活在句容的祖父母那里听说过这个著名的、好学的张氏家族的故事?当他收到张观的嘉瓜,并为张观写下祝福的赞辞时,他是否回想起了这些故事?如果我们进一步研究句容当地历史,就会发现其他事实和其他历史说法,无一不暗示了张观向明朝统治者献瓜是个如此富有戏剧性的错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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