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里寻梦

故事便利店  作者:骆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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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的春天,我跟几位长辈到日本京都去赏樱花,我们住在鸭川旁边四条河原町的一个小旅馆。大概三月底,吉野樱沿着整个河畔绽放,一棵吉野樱一棵柳树,一棵吉野樱一棵柳树,非常漂亮。那时是初春,北国的光线透过白色的花瓣,透过柳树树叶形成那种淡绿的透光的色调,非常美。

大概我们这个旅途的第三天,一个长辈带我们去京都靠西南的一座庙,叫醍醐寺。“醍醐”两个字就是我们中国人讲的“醍醐灌顶”。为什么去醍醐寺呢,因为它是一个京都赏。醍醐寺的参道两旁全是四百年前种下的垂樱,很奇怪,它的花瓣像山樱花、像桃花一样是粉嫩的粉红色,可是它的枝干整个像柳树那样垂挂下来。

走进醍醐寺有一条两三百米的参道,两旁全部是有三四百年历史的、一个大人都环抱不过来的那么粗的垂樱。我无法形容,用古典文言的修辞可谓为烟霞,非常美的一条参道。然后是一间一间小小的日本式的房子。这个醍醐寺就是当时丰臣秀吉的家庙。

据说丰臣秀吉生前每年三月底的时候,都会带着他最亲近的大臣和妻小来醍醐寺赏垂樱。我们走到里面的时候,看到有一面很素净的墙,素白的墙面上简简单单写着一句丰臣秀吉的真迹,我不知道那算是俳句呢,还是算诗。

那句诗写道:“随露珠而生,随露珠消逝,此即吾身,大阪往事,如梦里寻梦。”

2

接下来,我要讲一个我自己的故事。

2000年我正在写一部家族史小说,叫作《月球姓氏》。我太太是澎湖人,这部小说写的是我太太的父系家族和母系家族的故事,它其实是由一个一个的短篇组成,每一个短篇小说有自己的名字。当我在这趟京都行中,看到丰臣秀吉这句诗的时候,我突然觉得“梦里寻梦”这四个字太棒了,太适合用作其中一篇我写我太太澎湖娘家故事的标题。

这个故事是什么呢?就是我太太的外婆过世的时候,我太太的大舅为了争夺遗产,养小鬼到三舅的梦里去揍三舅。这很怪吧?你去澎湖玩的话,会发现澎湖人很信鬼神,他们有很多城隍庙,我去了都觉得很阴森。他们好像很信萨满仪式。

你可能会问那二舅呢,澎湖是一个渔港,二舅年轻的时候出海捕鱼,遭遇船难去世了,所以就只剩大舅和三舅。

你可能会说那些姨妈呢,因为台湾比较传统的家庭还是非常重男轻女的,有遗产继承权的只有男性,只有儿子。所以这些姨妈,包括我岳母,我岳母是家族最小的女儿,她们全部都去法院登记放弃继承权。

所以就只剩大舅跟三舅可以争夺继承权。我太太的外公早就过世了。就为了争一片田产,大舅就养小鬼到三舅的梦里去揍三舅。

那这个事情是谁讲出来的?不可能是大舅跑出去跟别人说,我养小鬼去我弟弟的梦里揍他。是三舅讲出来的。

在那个保守落后的年代,或者说在那个保守落后的地方,三舅把这个事情讲出来,别人会不会觉得他是神经病?但是我太太告诉我这个故事的时候说,据说每天晚上八九点,天已经黑了的时候,三舅都不敢睡觉,他还会像小孩子一样号哭,非常恐惧地用闽南语说,他们要来打我了。据说第二天早晨他醒来的时候,身上真的会有被铁链打过的瘀青,痕迹都还留着。所以三舅家非常惨,三舅妈甚至在那十年里疯掉了。

澎湖人住的房子,台湾叫作透天厝,大陆有些乡下地方应该也有这种房子,就是一栋盖成三层楼的独立的房子。闽南这个地方的人,包括澎湖人,他们会把祖先的牌位供在三楼上,供祖灵,他们叫供码。你要是半夜在澎湖的海边走过一栋一栋的房子,三楼都亮着像鬼火般微弱的红光,鬼影幢幢,像供着鬼神一样,你会觉得心里发怵。

在那个还不太有现代医学知识的年代,据说三舅妈被锁在三楼的一个房间里面,被锁了十年,疯了。这是我听来的。

三舅的岳母据说也会法术,她的法术是什么呢?她每天黄昏的时候煮一大桶药草,不知道她是去哪里弄来的药草,她把药草煮成一大锅的药汤,然后用这种药汤帮三舅抹身体。全身都抹一抹,抹了之后据说到梦里比较耐K,比较耐打,所以是防御性忍术。

总之三舅家经过这番折腾,后来一蹶不振。所以大舅家当然就占了我太太的外公外婆留下来的那片田产,变得非常发达。

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时候,澎湖岛有一种机车的总代理商。我后来追我太太的时候,到澎湖去,看到市中心几条主要的街道上,有很多租给观光客的阿飞车、吉普车和越野车,这几家租车行都是大舅家的表哥开的,所以他们家很旺,香火很盛。

而三舅家这边,长子庄头六跑到台北考警察学校,当警察。他两个妹妹,第二个女儿好像是在台北的百货公司当柜姐,后来嫁给一个老外。那个小妹呢,逃家,大家找不到她。总之他们家就显得很衰落,很不幸,很颓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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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我就把这篇小说写出来了,大概六七千字,那时候还没有电脑,我是手写的。我那个时候三十出头,通常我的小说也没有地方发表。

台湾有一份报纸叫《联合报》,有一天,《联合报》当时的副刊主编打电话给我,说:“骆以军啊,我们接下来这个月要做青年小说家的特展,会找一些三十出头的小说家的小说。你就给我一篇小说,六千字左右。”

在那个没有电脑、没有网络的年代,在副刊上每天登一篇青年作家的小说,对那时刚三十出头的我们来讲,是一个很光荣的发表小说的机会。

我这篇小说是长篇的一部分,一个家族史的故事,其他的稿子都很乱,就这一篇《梦里寻梦》,字写得特别干净,誊得干干净净的。我当时住在深坑的一个小房子里,我记得有一台传真机,我就把这篇小说传给《联合报》的这个大哥。

当时我记得我在发传真之前,也稍微犹豫了一下,心里想,这样好吗?但我后来还是觉得没问题。因为我记得澎湖人好像都不看《联合报》,澎湖有自己的《澎湖日报》。所以这篇小说就登出来了,大概是九月的时候登出来的。

但没想到就出事了。怎么回事呢?三舅在澎湖监狱当公务员,澎湖监狱不会订机关报。不过台湾有一个轮调受训的机制,我是后来才知道的,每年这个监狱的公务员会有一次短期受训。所以,那一年大概秋天之后,三舅就到桃园监狱受训一个礼拜,桃园监狱订有机关报,就订了《联合报》。而桃园监狱又有一个人是三舅的同乡,也是个好事之人,在监狱里其实很闲,他每次都会看看报纸。

其实看到那份报纸副刊上的小说的时候,应该要有一个不成文的保护膜或是边界,就是我现在在看的这个东西是小说,不是社会新闻。但是三舅的这个朋友,当时在整摞报纸里看到了这篇发在副刊上的小说,他看一看内容,看到里面有写到,因为三舅的岳母每天黄昏的时候会帮三舅抹身体,好像让他有一种防御性忍术,让他在梦里比较耐K。

其实我们会发觉,在这种越乡下越偏僻的地方,其实反而越残忍越保守。所以附近的邻居们遮遮掩掩地耳语,传了出来,说大家从窗外经过,就看到这家的女主人疯了,被关在三楼,可是怎么会看到这个丈母娘在帮这个没有穿衣服的女婿抹身体。大家就传得很难听,这在《红楼梦》里就叫扒灰。三舅家后来也因为这些种种,个性变得很怪,也不跟亲戚接触,不跟大家来往。

那一年三舅到了桃园监狱,他的朋友把报纸拿给他看,说这个好像在讲你的事。因为我里头写了这一段,那是我听我太太讲的。当然,三舅勃然大怒。你知道在中国的社会里,舅舅在家族里的地位非常高。他那时候非常愤怒,他搞不清楚状况,台湾那时候还没有狗仔,还没有这种专门跟拍别人隐私的记者。他就打电话给他小妹,他小妹就是我岳母。他说,你那个女婿是不是一个记者?给我乱写。然后他说,他要告我。

我那时候吓死了。我一直感觉澎湖人非常排外,像我这种外省人娶了我太太,其实我是觉得被我岳父家排斥。但是那一次我到我岳父他们家,我突然发觉他们那种团结一致对外的家族性格,把我当成他们自己人,他们一直在护着我。

我那时候三十出头,没有什么社会经验,我还在想要不要去找某个我认识的电影导演,比如侯导,再找个黑道大哥,然后摆桌,然后切小指头,跪铁算盘跟三舅赔罪,我脑袋里设想了一些这种场面,但并没有发生。

4

我记忆非常深的是,三舅的大儿子庄头六很怪。在我和我太太的婚礼上,有一个便衣警察,腰间佩着一把枪,有一点杀气。其实台湾的这种警察基本上就是有牌的黑道。他一脸杀气地过来,包了一个非常大的红包给我们,拍一拍他的枪说:你要是敢对我姐不好,你就看看。我吓死了。

这个庄头六就是我太太的表弟,他们表姐表弟感情非常好,从小在一起玩。出了这件事后,庄头六就打电话给我太太,他们两个讲了一个小时。我太太后来把他讲的内容转述给我听,我听了非常非常感动。

他讲了什么呢?他说:姐,我昨天晚上一整晚没睡,我把姐夫的《梦里寻梦》这篇小说,读了大概四十遍。

所以他是我个人单篇小说重复阅读率最高的一位读者。他当然没有读过我其他的小说,他就读这一篇,读了四十遍。

他说:我突然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从小学五六年级的时候,我妈开始疯掉了,被锁在三楼神明厅旁边。我爸也疯了,每到晚上我爸鬼哭神嚎,就像小孩子一样乱哭,说他不敢睡。然后我阿嬷非常悲伤地煮一种药草,那场景很像凡·高的画,我阿嬷非常悲伤地在帮我爸抹身体。我记得灯光特别昏黄,空气中充满了药草的味道,然后邻居指指点点,亲戚也不来家里了。

庄头六高中毕业后,就不想再待在家乡,所以跑到台北考警察学校。澎湖在台湾来讲是外岛。很多澎湖的男生跑到台北读警校,拿到警察执照后,会调回家乡澎湖当警察。因为在澎湖当警察太爽了,治安非常好,民风非常淳朴。我每次去澎湖就有一大堆我太太的堂哥、表哥,他们都是警察,警车都借给我们开。他们还经常在海港边钓“小管”,一种乌贼,钓到了就在海边烤,非常自在快活。

你如果有机会到澎湖去玩,澎湖七八月的夏天,你要怎么描述?就好像阳光曝晒,强烈到像核弹爆发一样,或者像你整个人是活在一锅煮沸的白粥里面,在太阳照射之下,天地间的万物都消失了,万物没有影子,光曝饱和到每一寸空间都被光占满了的感觉。

可是只有庄头六,他就一直留在台北,所以升官升得很快,跟在长官身边冲锋陷阵。他说,为什么我就是不想回去,对我来讲,我少年到青年的那段记忆,很像黑白片,很像默片,我已经忘掉它了,我也刻意去忘掉它。

但是,他说,我昨天晚上重复看了姐夫的这篇小说之后,我突然觉得好多忘掉的画面,突然历历如绘,仿佛在我眼前重现(当然因为他不懂文学,它不会讲“文字的物质性”这样的话)。而且出现了一个奇怪的状况,姐夫写的一些情节,跟我记得的情节有出入,我会开始怀疑我记得的版本是错的,真实的版本应该是姐夫写的那版。

他说的到底是什么意思?

在我的小说里,我描写一个胖胖的老太太,就是庄头六的外婆,走到庄头六家楼下,大人都出去上班了,庄头六疯掉的妈妈被锁在三楼神明厅旁边的房间里。庄头六那个时候还是个小孩子,在三楼玩,然后外婆就对着顶楼喊,庄头六庄头六,你帮阿嬷把三楼冰箱冷冻库那个冷冻猪心拿下来。

然后庄头六就照着阿嬷讲的,从三楼冰箱冷冻库把那个冷冻猪心拿出来,但是他没有走楼梯下来交给阿嬷,他是从三楼丢下去的,就像美军当时轰炸伊拉克时用的精灵炸弹,非常准,“piu”就打中阿嬷的心脏,阿嬷当场倒地死掉。这是我写在小说里的情节。

但庄头六在电话里跟我太太说:姐,可是我记得阿嬷好像不是被我从三楼用冷冻猪心丢下来K死的。阿嬷好像是很老很老了,甚至白天黑夜都分不清楚了,他们在一楼厨房旁边墙壁的地面上搭了一个木板床,阿嬷那时候变得非常瘦,躺在那里,有一天大人回来的时候发觉她已经过世了,走了。

他记得的画面是这样。

但是他又说:昨天晚上他反复看了我的这篇小说之后,他对自己的记忆突然产生了巨大的怀疑,会不会其实他阿嬷真的是被他二十年前从三楼丢一个冷冻猪心砸死的,只是大人怕小孩承受不了,所以编了另外的版本,就是他后来记得的版本。

他这样讲给我太太听,电话挂断后我太太转述给我听,我本来正陷在一种很害怕的情绪中。可是你们知道吗?听到我太太转述给我庄头六讲的这句话时,当时我整个后脑勺起了鸡皮疙瘩。

这种感动比最伟大的、我最尊敬的评论家给了我最高的赞誉还要让我感动。我从事的写小说这个行业,这么潦倒,这么辛苦,这么让我为之神魂颠倒,可再也没有一种状况比这更让我感动了。庄头六是这个故事的主体,我只是一个在虚空中幻梦造影,把他的故事写成小说的、充当媒介的角色,但是我写下来的小说竟然让本体动摇了,尾巴的摇动竟然让狗觉得狗错了,影子让身体觉得自己摇动的动作错了,而要跟着影子做。

这其实已经越过了小说写作的技艺,而进入魔鬼的边界。

结语

回到一开始讲的丰臣秀吉留下的“梦里寻梦”,也就是我现在讲的这个故事,《梦里寻梦》。

这个故事的边界,有时如同三舅的那个朋友那样很难分清楚,这个东西登在报纸上,它是小说,不是社会新闻;或是说,分不清楚到底是否真的有大舅放出去的小鬼,那些小鬼在傍晚的旷野飞行,随着地表的起伏飞行,像美军轰炸伊拉克的巡弋飞弹,最后飞到三舅家,然后像古装电影里那样,沾点口水,把古人的窗纸戳一个洞,穿越到那个梦境里。

梦无法控制,梦是最隐秘的,像窗纸的薄膜所遮挡的东西。可是在这个故事里,我竟然听到,大舅养的小鬼可以穿透那层梦境的薄膜,去到三舅的梦里,在他的梦里揍他,让他恐惧,让他毁灭。

我很多年前看过博尔赫斯的一篇小说,叫作《环形废墟》。博尔赫斯在这篇小说里讲了一段非常美的话,他说,唯一比编沙为绳、铸风成形还要艰难的事情,就是梦中造人。你要把沙子编成一股麻绳,或是把风铸造出一个形状,这是多么不可能的事情。

可是博尔赫斯在他的小说里,可以在梦境中造出一个活生生的人。我当时读的时候心里的感受是,唯一比编沙为绳、铸风成形还要美、还要艰难、还要迷惑小说家的事,就是梦里寻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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