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失语症的故事

故事便利店  作者:骆以军

1

2007年我去美国参加爱荷华国际写作计划,我当时四十岁了,对于我这样一个华语作家来说,是一个莫大的荣幸。我们年轻的时候就知道爱荷华国际写作班是聂华苓老太太跟她先生、美国一个很重要的诗人保罗·安格尔一起创立的。

那个年代像丁玲、汪曾祺也去过,那更别讲后来台湾这边像陈映真这些大作家,大陆这边像莫言、王安忆都去过。后来也不只是华语作家,世界各国的作家都被邀请了。所以对我们来讲像是一个朝圣的节庆。

因为我英文特别差,我是那种联考英文考三分的货色,所以我当时要去参加爱荷华国际写作计划的时候,我的妻子小孩和我的朋友哥们儿,全部都特别替我担心。他们觉得,以军你英文这么差,你又长这样,加上美国之前发生的世贸大楼恐怖袭击,你会不会在机场就被抓去,就被关在监狱里面。

我当时就跟他们说,大家不要替我担心,我已经想好了,我虽然英文特差,可是我只要讲三句英文,我觉得在亚美利加大陆我出什么状况都可以迎刃而解。这三句英文我已经练好,反复练了无数次。

第一句英文就是I want to go home,我想回家。我迷路了,我抓到一个人,我可以就赖着他,反正他问我什么就说,I want to go home,他一定会帮我想办法。

第二句是How much,就是我要去店里买吃的,问一下价格,How much。

第三句是Chinese Kung Fu,如果我万一到了贫民窟,碰到拉美人或者黑人要打劫我,我可以摆一个李小龙的动作,说Chinese Kung Fu,我应该就安全了。

于是,我就坐飞机去了。那个时候有四五十个国家的作家都参加了爱荷华国际写作计划,当然他们所有的活动我都不参加,因为我很害羞,英文又不行,更加重了你像个残疾人似的那种焦虑感。

我还有一个麻烦是,他们住在爱荷华大学校园内一个旅馆里,旅馆旁边是爱荷华河。美国人特别严格,整个建筑物里面绝对禁烟,房间里会装红外线烟雾探测器。

我有个老师叫张大春,十年前他参加过爱荷华国际写作计划,他遇到我,他就说,没事你不用怕,那个烟雾探测器,你只要进房间的第一动作,SOP第一动作,你去把烟雾探测器的电池拔下来就没事了。

我就搬个椅子爬上去,把旅馆房间的烟雾探测器的电池拔下来。但发现美国人现在对付我们中国人更厉害了,他知道你会耍这种诈,所以电池拔下来以后,烟雾探测器大概每隔十秒就会这样,“哔”一下,声音不大,但问题是你房间里每隔十秒就会这样“哔”一下,一直有个声音在,整个人就很不舒服,所以我只好又把电池装回去,这个声音就没了。

房间窗户外面的景色很美,可以看到河景,但问题是窗户是用螺丝锁死的,你也不能开窗,探头出去偷偷抽烟。所以那时候我特别痛苦。

那时候我去他们大学城的文具店买了一块画板,我还是手写稿,所以当时就买了一些A4的影印纸,然后每天带着画板跟一叠纸到爱荷华河边,找个地方坐下来写,那里可以很自在地抽烟,这个倒不是问题。

那个时候还有一个状况,我因为不会英文,第一天他们找我们去开会,都用英文在告诉你他的活动要做些什么,我全部都不参加,他们有各种作家之间的研讨会,甚至还要去旅游,我统统都不参加,我非常像一只地鼠,就躲在我的卧室里,非常害怕到外头碰到这些外国人。所谓外国人其实分各种各样的,有俄国的,有土耳其的,有东南亚的,有拉丁美洲的,也有非洲的,他们都会讲英文。我就是团里的一个怪咖或一个影子、一个无脸男,我是不会英文的。

而且,去了之后发现我的钱不是很多,在美国的大学城里买一张披萨都很贵,食物都非常贵,去旁边的中国餐厅吃,难吃得不得了,随便吃一次也要一百多块人民币,很贵。

后来我发觉一件事,四五十个国家的作家都住在这栋旅馆里,大概隔两个房间就有一个房间是早餐室,好像只有美国人会这样,他们的早餐是免费供应的,大概从每天早上六点开始,供应到九点或者是九点半。早餐供应的食物里有吃不完的面包,其中有一种叫贝果,像美式的甜甜圈,但没有甜味。还有苹果、果汁、炼乳、牛奶,什么东西都有。

我第一次去了早餐室以后特焦虑,因为他们这些西方作家非常爱social,早餐是他们的一个social time。各国的作家会在一起聊天,那你会发觉,其实这个世界上还是有一种所谓的很微妙的种族歧视,你会看到欧洲的作家他们会在一起讨论。和我同一年去的有一个香港作家,叫潘国灵,他英文非常好,他也很热情地加入跟这些西方作家的交流。有的国家其实不一定比我们有钱,比如说希腊或阿根廷,可是他们的作家都是白人,互相就比较能谈。

有个韩国女诗人,她的英文是这个团第二烂的,我的英文是第一烂。有个缅甸女孩蛮漂亮的,她英文还可以,可也不是那么好。我跟香港的潘国灵,跟这个韩国女诗人,跟这个缅甸女孩,我们四个反而常常一起吃晚餐。

但是我很害怕去找参事会,怕遇到这些各国的人,然后我会特别显露出一种我又不会讲话,我又很害羞,我又特别怪,然后就一直微笑。其实我是一个友善的人,可是因为我在不会讲话的状况下,就显得好像我有犯罪记录或者会犯罪的感觉。

我很聪明嘛,我每天大概五点五十分起床,然后贴在我的房门口,等到六点的时候,听到工作人员会把早餐室的门“咔”一声打开,然后就会听到咖啡机磨豆子的声音。我就“砰砰砰”跑进去,拿一个碟子偷了很多贝果、起司,偷两个苹果,然后像小老鼠“咚咚咚”跑回我的卧室里,这样我早餐吃了一顿对不对?然后我午餐又有残存下来的这些贝果。房间里有一台微波炉,我可以热一下再吃,我就省了一顿午餐。晚餐有时候我是跟我刚才讲的那几个亚洲作家一起吃,然后我又很爱耍凯,经常请客,所以就更穷。可是有的时候他们去参加那些作家对谈,没有来找我,我就还可以再吃一顿早餐偷来的这些面包贝果,然后第二天早上再去偷。所以这变成我在爱荷华每天注意力很集中的时刻,每天早上五点五十分等早餐室开门,然后我去偷面包。

2

我那时候太用功了,有一天午餐时间,我把一个贝果放到微波炉里面,然后很专心在看书,看着看着我就忘掉了。突然我闻到一股焦味,贝果在微波炉里被烤焦了,冒出一些黑烟,很臭的黑烟。

我那时候瞬间做出了一个非常错误的动作,我把微波炉打开了,一打开就从微波炉里蹿出一大股浓烟。接着房间里的烟雾探测器的警报器就被启动了,瞬间发出了非常可怕的、很尖锐的声音,吓死我了。

我第一时间做的动作就是赶快把我偷来的那些贝果、那些香蕉和苹果用报纸包一包,藏在我放袜子的柜子抽屉里,然后假装躺在床上睡觉。因为我想英文好的人遇到这种情况,应该自己会主动开门去跟旅馆的工作人员解释,我就假装我是睡着了,不知道发生的这一切。

我躺下来就用我非常烂的英文,一直在内心反复想我该怎么讲,待会如果有人来敲门,我该说,Oh,just my microwave,boom. My black…My bagel…然后boom,然后very much smoke,我就想一些非常差的英文,在想怎么讲。结果我在那边躺着装死,装了大概十分钟,没有任何人来,然后房间里的警报就停了,停了以后整个房间里都是烟雾,我很不舒服。

于是,我又做出了第二个错误的动作。我把房门打开扇一扇,想把烟雾扇出去。结果这时候才真正闯了大祸。

那些烟雾开始飘到旅馆的走廊,于是启动了整栋旅馆的火警警铃,这个声音可就不是刚刚那个声音,而是超级大声的。然后我就听到整栋楼各个房间里各种外国人在讲英文,大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开始逃窜,慌张,大家全部在逃难。

我更害怕了,我又赶快把房门关起来,又躺在床上,用被单盖起来,又开始在想,Oh,just microwave,boom…My bagel,black,very much smoke,都在想这些。

大概躺了五分钟就有人来“咚咚”敲门,我一开门,正要对对方解释说oh,just my microwave时,发现他是一个穿着一身消防队员装、胖胖的白人,像电影里的美国白人,他人非常好。他说,you should go,赶快。就好像我是个受害者,发生火灾你要赶快离开这里。

那个消防员就架着我,把我带到一楼,我还穿着拖鞋,好像跛着脚一样。然后我看到了我一生最难忘的画面之一,旅馆外头是一片草坪,草坪上挤满了来自四五十个国家的作家,他们都很狼狈,穿着睡衣,都抱着笔电,有人背着LV包,有人拉着行李箱,整个场面乱七八糟的。

好像好莱坞电影里恐怖袭击的场景,我是最后一个被消防队员救出来的人,那个画面好像变成一个经典画面,变成慢动作,还有配乐。当消防队员搀扶着我推开门的那一刻,我看到草坪上所有的作家全部在冲我鼓掌。

我后来就红了,我变成那一年度,2007年爱荷华国际写作作家协会最红的作家。本来没有人注意到我或本来他们觉得我是个怪咖,觉得我是怪异的、不会讲话的一头大熊,但那次之后,我就红了。

后来他们告诉我说,美国消防队很有效率,我们大楼门口就停了四辆消防车,然后他们说罚了很多钱,可能要一万美元,还好后来好像是被爱荷华国际写作协会承担了,所以他们后来对我闯的这个祸很生气。

我本来是那么害羞,所有活动都不去参加,那一次之后我每次在电梯遇到各种德国正妹、捷克正妹,或是意大利小帅哥或是海地的黑人,一个非常可爱的女诗人,所有人看到我都会露出灿烂的笑容,然后说,Hi,Mr. Microwave,哈哈哈,我在那一年变成了微波炉先生,变成那一年最红的人。

3

当时我的婚姻有一些状况,正被忧郁症困扰,又有胃溃疡,但比起后来我这些年生的病,那都不算什么,可是那时候状况确实不是很好。

我那时候其实有点偷偷喜欢住我隔壁房间的一个缅甸女孩,她个子小小的,皮肤是棕色的。她也结婚了,有小孩。

她比较穷,刚开始我们去的时候是夏末,大概八月底,所以大家都一样,大家都穿着洋装、凉鞋、裙子。但是等到了九月底的时候,天气变冷了,其他各国作家开始把皮衣、外套穿起来了,你就发现这个缅甸女孩和另一个海地女孩还是穿着很单薄的印花裙或薄裤子,没钱买鞋子。

但我觉得这个缅甸女孩喜欢潘国灵,那个香港帅哥,然后我对潘国灵一直很不爽,反正他就是帅帅的,对这个女生也很man。他们英文也好,我们四个去吃饭的时候,我觉得好像她们两个都很爱跟潘国灵讲话,因为我不会讲英文,所以我很像一个废物或者是废弃物,我在旁边好像是他们三个共同领养的一只癞皮狗,他们没办法只好带着,要照顾我。

有一天潘国灵不在,我偷偷喜欢的这个缅甸女作家突然来敲我的门,她说她觉得我英文非常差,但是她觉得很无聊,她问我可不可以陪她去散步。我当然很高兴,我很像小动物,就跟着她去散步。我年纪比她大,就有一种很微妙的,觉得很美好的心情。

我们在爱荷华的河边散步,河边暗影摇动,那里有很多情侣,大学的男生女生在约会。

可是那个时刻突然我不知道为什么,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是被雷打了?我很难回忆起当时的状态,她讲的英文,我竟然全部听得懂,她告诉我说,她很悲伤,她的国家那个时候正在发生暴乱,军队屠杀僧侣。2007年缅甸发生政局变动,很多僧侣被军队杀害。

他们非常穷,她说,她的小孩没有见过巧克力,没有吃过巧克力,她有一天做了一个梦,梦见她带着她的小孩,有一个好大好大的用巧克力做的人,小孩问她这可以吃吗?然后他们就忍不住吃了,那是一个活人,但是是巧克力做的。她讲这些英文我竟然听懂了。

后来的事我不知如何表达,我就从我的皮夹里,其实当时美金都是这样带在身上的,我掏出不知道多少钱,大概三千美金,我在黑暗中塞给她,然后她哭了起来。

她用英文说,不,我不能收。我就一直跟她讲,不,请你一定要收下,请原谅我。我说,请原谅我的无礼,这是一个非常失礼的动作,但请接受,我希望有一天你的小孩可以叫我巧克力叔叔。

我觉得我的行为,本来是一种人类美好或爱的行为,可是我觉得在那些美国的白人学生看来,很像一个亚洲的大叔,在树林中强奸一个亚洲的女子,在对她进行性骚扰,还一直在往她身上塞东西,然后她一直在哭泣,在挣扎,说不。

这个女孩很可爱,后来有一天她问我说,中国话的“大哥”怎么发音?我就说,大哥。

我们后来离开爱荷华,她还持续写信给我,之后就一直称呼我叫da kou。她说,她觉得我是非常棒的人,她觉得我是她的家人。这是一个很美好的故事。

但是我大概太凯了,我为人处世的方式太像我父亲,我后来突然发觉,那个海地女孩也很穷。后来这些作家都对我表现得很亲密。

有一个黑人,当时在巴士上大家都不太理我、我显得很别扭的时候,他跑来坐我旁边,用英文和我说话。我跟他道歉说,很抱歉我不会讲英文。他说,你现在不是正在讲吗?你就试着说,没有人本来就会讲英文。他很帅,我听过他们办的一个非洲诗人的朗诵会,他在读自己写的诗的时候,就像某种乐器在演奏,好美。

但是他们也很穷,后来我在离开的时候,我会偷偷在每个人房间的门缝里塞一个信封,我用很差的英文解释说,我们中国人管这叫作红包。对,这是表达对你的友爱和祝福。所以我后来超穷的,我本来可以待三个月,后来我待了两个半月就先溜了,没钱了,我就提前回台湾了。

这些作家都会陆续地提早离开,他们离开的时候,你就发现,爱荷华写作计划其实不应该是我这个年纪的人去参加的,应该是一些三十岁、二十七八岁的各国年轻的男孩、女孩去参加。他们在那里发生太多的罗曼史了,就是那种季节性恋爱。

这些作家本来在各自国家有男朋友、女朋友,有家庭,可是他们在这种很像花粉,很像美国一九六〇年代嬉皮士运动的环境中,大家突然产生了恋情。而且还有后续,有人真的结婚了,有个日本的作家跟荷兰的作家后来就结婚了。有很多这样的罗曼史,但是罗曼史与我无关。总之大家最后都离情依依。

4

可是恰好在我要离开的前一天晚上,后来得诺贝尔文学奖的鲍勃·迪伦要在爱荷华大学体育馆办演唱会。一个月前大家都订票了,后来我也买了票。

每一个人,每个世代的人都说,我的鲍勃·迪伦。好像鲍勃·迪伦是属于他们的。

所有人都买了票。那个体育馆本来是举办橄榄球比赛的,很大的一个体育馆,从A到Z,有好多个区。它距离我们旅馆有一段距离,我们一起搭小巴,先经过一座桥,就能看到体育馆。我们当时订的票是集体票,所以我的位置是很靠上面的,在很差的区。人非常多,可能那个城所有的大学生、所有的居民都来了,坐得满满的,大家都来听鲍勃·迪伦的演唱会。

可是我坐在那边听了半天,我发觉他好像不是鲍勃·迪伦,他可能在美国也很厉害,可是他年纪很明显只有四十岁左右,在台上耍各种吉他,超厉害的!舞台中央表演区放了四五把不同的吉他,他就演奏各种吉他,感觉就是一个吉他之神。我就觉得奇怪,我是不是听错了?这个人不是鲍勃·迪伦,为什么找了一个人来唱鲍勃·迪伦的歌或者是在表演鲍勃·迪伦的绝技?

我正在疑惑的时候,那个韩国女诗人突然跑来了,我们这个团英文第二烂的,她的脸很像我们一般看到的、没有整形过的韩国女生的脸。我就问她:他是不是鲍勃·迪伦?这个韩国女生就用英文跟我讲:鲍勃·迪伦已经死了。

我说:鲍勃·迪伦死了?她用英文跟我讲:鲍勃·迪伦被一个人暗杀了,他的太太是一个日本人。

后来我才知道她讲的其实是约翰·列侬,可是当时没反应过来,因为我英文非常差,对这些音乐人的故事我也不是真的知道那么多,我了解的程度就和一般的老百姓一样。

我说:这一场并没有鲍勃·迪伦?

她说:没有。鲍勃·迪伦不会来了。

所以我就想,明天我要回台湾了,我今天要一个人好好在我的旅馆里感受一下这样感伤的仪式,我要收拾行李,我还跑来这边听一个什么鲍勃·迪伦模仿大赛,这是多傻的事。我就站起来走了。

可问题是,本来说好结束以后大家在某个地方集合,然后一起搭小巴回旅馆。我凭聪明,就想反正爱荷华大学学校也不大,我就走回去,结果我却怎么都走不到,很奇怪,从这个点到那个点之间不是平面,不是公路,而是一个山区,我就开始爬山,然后再下降走到一个松树林,在松树林里挣扎。我想,我在干吗?

然后我突然走到一个区域,很像刘慈欣笔下的科幻场景,像一个太空城,半个人都没有,全是大楼,发出各种电磁波的声音。后来我才知道爱荷华大学有美国非常厉害的生物医学中心,我们待的这一边是旧区,是文学院,可是过了河,就是我们去听鲍勃·迪伦演唱会的那个区的旁边,是他们的生物医学中心。

我闯到这个医学中心,非常像跑到火星的总部大楼,高高在上,各种奇怪的像核电厂电磁波的声音,我也遇不到半个人,我一直在想,只要遇到人我就问他,Where is the river?我想问他,河在哪个方向,只要走到河的方向,我就可以沿着河边走,一定可以找到那个桥,然后过桥,就可以找到我们的旅馆。我大概在那座山里面爬,爬上爬下超痛苦的,最后终于狼狈地走到下面的公路上,拦住一辆车,然后我就问,I'm sorry,where is the river?

他比画给我看,我已经失去了方向感,我觉得至少走了两个小时,演唱会比如说七点开始,我大概听了前面15分钟就离开了,可是我回到旅馆的时候已经九点多了。我回到旅馆,我冷得要命,那时候已经是初冬了,美国初冬非常冷,我放热水泡个热水澡,心里充满感伤,好想点根烟,可是很怕又引发警铃。

后来,香港仔潘国灵打电话给我,很焦虑地说,骆以军你到哪儿去了,所有人都在找你。我当然没有多解释我迷路这些很糗的事,我就说我先回旅馆了。后来我才告诉他,我遇到那个韩国女生,她说鲍勃·迪伦已经死了,所以我就想先回来。

他说:鲍勃·迪伦后来来啦,后半段有唱,他嗓子已经坏了,可是他唱了大概有半小时,大家都哭了,都感动得不得了。

我说:但那个韩国女生不是说鲍勃·迪伦已经死了?

他说:她怎么跟你说的?

我就跟他大概讲了一下,才知道原来她讲的是约翰·列侬。她讲错了。

很多年后,这个韩国女诗人来到台北,参加台北办的一个诗歌节,她告诉主办方说希望见我。那时我还是说很烂的英文,她的英文也还是很烂,那时我出去还假装要打她,说你当时害惨我了。

这就是我在爱荷华最后一个晚上的一个悲惨的笑话。

结语

关于我在爱荷华的故事,其实还有一些更搞笑的奇遇,但是篇幅原因,我就不多说了。

要说这个故事对于所谓的故事有什么启示的话,有一个后殖民理论大师叫霍米·巴巴,他写了一篇文章,讲当时土耳其、希腊的移工被整批整批地迁移到德国去做帮佣,做佣工,后来他们也在那边生下第二代,他们回不去他们原来的国家,像寄生虫一样活在别人的国度里。

他说,他们就如同生活在别人的梦境里,他们如同在一个默片里,因为不懂这个国家的语言,他们听不懂所有人都在笑的笑话的点在哪里,他们不了解别人是不是在笑他们,他们不知道别人的故事,他们不知道这个国家别人的忌讳,以及别人有没有在歧视他们。

这种现象其实是二十世纪以来一个全球化的景观,在大陆可能不会那么强烈地感受到,可是我在台湾或者香港,经常看到大批的从东南亚迁移过来的移工,所谓的外籍帮佣,或者外籍看护。这些地方劳工的数量不够,所以大量地找菲律宾、印尼、越南等这些国家的人当看护或佣工。可是,他们就像活在别人的梦境里,活在别人的默片里。

我大概的感受是我很幸运,我只是去美国待了两个半月,我的英文还这么差,所以我很像憨豆先生闹了一些笑话,然后还全身而退。而且我的身份是被尊重的,是好像值得尊敬的,我是一个作家,我是去参加一个国际作家写作计划。

但是你会发觉当你是一个异乡人,你不是他们的人的时候,本来你用你的语言可以描述出来的你,是多么繁复,多么美丽,多么特别。可是在你失去语言的状况下,你在他们的空间里、他们的梦境里、他们的默片里,你只是一头怪里怪气的大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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