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黑暗中的伊西丝

[伊西丝(Isis)是古埃及神话中的生命女神。她的丈夫奥西里斯(Osiris)曾被谋杀分尸成四十八块,扔到了埃及的各个角落。伊西丝找到他的尸骸并拼凑在一起,使之复活。]

荒野女士  作者:玛格丽特·阿特伍德

赛琳娜是怎么出现的?理查德一坐在办公桌前,一开始整理自己的档案卡,都会习惯性地自问这个问题,试图从头理清线索。

他有一大堆设想出的答案。在他的想象中,她有时乘着由绿松石和翠绿色丝绸制成的巨大气球,降落到平平无奇的屋顶上,有时骑着中国茶杯上的那种金鸟抵达。而在其他时日,就像星期四这种更阴郁的日子——他知道,在她的日历上,星期四是阴险日——她都会穿过一条漫长的地下隧道,隧道上镶嵌着血红色的珠宝和神秘的铭文,在火把的光照下熠熠闪光。多年过去,她都是这样走着,她的袍服拖曳着,是袍服,而不是衣服。她的眼睛凝视着,像被施了催眠术,因为她是那些被诅咒的人之一,即她的生命不会终结;她就这样一直走着,走着。终于在一个月夜,她出现在了彼得罗夫斯基墓的铁栅栏门口,这是一座真实的墓地,尽管不可思议地挖到了安乐山公墓入口附近的山坡上,这是另一座同样真实的古墓。

(她喜欢那种庸常与神秘的交汇之处。她曾经说过,宇宙不过是个甜甜圈。她甚至能说出甜甜圈的品牌。)

门锁断开了。铁门缓缓打开。她现身了,对着突然变得冷飕飕的月亮举起了双臂。世界在变化。

还有其他一些设想。这取决于他借鉴了哪个神话。

真实答案是存在的。她和理查德来自同一地区:大萧条前的那个古旧老城多伦多,沿着湖岸延展开,就在女王街电车轨道以南。这个地方的房子都是直立的小户型,外墙的木板都已剥落,前门廊也已塌垂,草坪斑枯。当年,这些房子既不古朴,也没人翻新,并不招人喜欢。他只想尽快逃离这种使人便秘的中下阶层白人贫民窟,因为它让他想起了自己身上肮脏与局限的那一面。她逃离的动机或许与他一样。他喜欢自己这种想法。

他们甚至在同一所让人窒息的高中读书,尽管那时他从未注意过她。但他为什么要注意她呢?他大她四岁。她进校时,还只是一个瘦弱的、战战兢兢的九年级学生,而他几乎要毕业了。他无法想象她也在那所学校;他无法想象她也曾在同一条褪色的绿色走廊上闲逛,砰的一声关上同样布满划痕的储物柜,将口香糖粘在同样像笼子一样的书桌下面。

她和高中应该处于相互毁灭的对立面,就像物质和反物质的关系。每次他把她的形象与学校形象放在一起,其中的一个或另一个就会爆炸。通常是学校形象爆炸。

赛琳娜非其真名,她只是占用了这个名字而已。任何有助于她构建自己新的、更喜欢的身份的东西,她都会占为己有。她放弃了旧名,即玛乔丽。理查德在检查自己的研究对象的过程中,误打误撞地知道了她的真名,他试图忘记这个名字,但终究徒劳。

他第一次见到她的情况,在任何档案卡上都没有记录。他只记下他不太可能记住的事情。

那是1960年,50年代末或60年代初,这取决于你如何看待这个“0”。赛琳娜后来称之为“白炽蛋/孵化万物的蛋”,但对当时正在努力钻研《存在与虚无》的理查德来说,这个“0”代表着一条死胡同。读研究生一年级时,他靠批改写得一塌糊涂的本科生论文获得微薄的补贴金。他感到疲惫不堪,他在走下坡路。衰老正在迅速逼近。他才二十二岁。

第一次遇见她,是在某个星期二晚上,在那家咖啡馆里。就是在那家咖啡馆,因为据理查德所知,多伦多再没有一家那样的咖啡馆。咖啡馆名叫波西米亚大使馆,暗示那里弥漫着反资产阶级情调,而在一定程度上也确实如此。咖啡馆有时会收到很多不明真相市民的邮件,他们在电话簿中看到了咖啡馆的名字,还以为这里真是大使馆,所以写信咨询如何办理旅行签证之事。这成为咖啡馆常客的快乐来源,但理查德不是常客。

咖啡馆位于一条铺满了鹅卵石的小街,在一家废弃仓库的二楼,要经过一段没有栏杆、充满危险的木楼梯才能到那里。咖啡馆里灯光昏暗,烟雾缭绕,所以经常被消防部门勒令关闭。墙壁漆成了黑色,桌上铺着格子布,摆着滴着烛泪的蜡烛。就是在这里,理查德第一次见到蒸馏咖啡机。这台机器实际上就是咖啡馆的标志,以此向其他咖啡馆显示了自己的优越性,也表明它远远领先于多伦多的文化时尚。但它也存在缺陷。当你大声朗读诗歌时——理查德有时就会这样——咖啡吧后面的马克斯可能会打开咖啡机,来上一个“嘶嘶嘶”的声效,就像有人被高压锅煮得快闷死了一样。

咖啡馆里周三和周四有民谣表演,周末则是爵士乐。理查德有时会在这些晚上去咖啡馆,但他周二必去,无论那天他自己是否有诗歌要朗诵。他想弄清楚自己的竞争对手有多少。他的竞争者不多,但早晚都会在波西米亚大使馆咖啡馆现身。

对于那些急于摆脱资产阶级生活和体面收入的桎梏的年轻人来说,诗歌就是他们的出路。这就和绘画在世纪之交发挥的作用一样。理查德眼下知道了这一点,虽然他那时不知道。他不知道现在与诗歌起同等作用的东西是什么。他曾猜想,对那些自以为是的人来说是拍电影。而对那些不自以为是的人来说,那就是在乐队里打鼓。这些乐队的名字通常令人作呕,诸如“动物油脂”或“行尸走肉”等,他二十七岁的儿子可以作为例证,不过理查德无法密切关注儿子的动向,因为他和理查德的前妻生活在一起。(仍然在一起!都到他这个年龄了!为什么他没有自己的房间,自己的公寓房,自己的工作?理查德发现自己在思考,心痛辛酸。他现在明白自己的爸爸当初为什么对自己发火了:他过去常穿黑色高领毛衣,因为留胡子而邋里邋遢,在每周日的家庭晚餐上边吃着土豆和肉,边高谈阔论《荒原》,后来甚至更卖力地宣讲金斯伯格的《嚎叫》。但他那时感兴趣的至少是意义,他自言自语。或者是文字。至少他还对文字感兴趣。)

他把握文字的能力很强,曾在大学里的文学杂志和其他两本不知名杂志上发表过一些诗,其中一本还是铅印的。看着这些印成铅字的诗,下面还署着自己的名字,他感到前所未有的满足感,从未有任何东西让他如此满足。他用的是自己姓名的首字母缩写,如同T.S.艾略特那样,这样的名字听起来更老成。但他犯了个错,就是将其中一本杂志给爸爸看了,爸爸是邮局里的基层管理人员。他看了一眼杂志,皱了皱眉,咕哝了几句,但当他带着一袋刚洗好的衣服回自己租住的房子时,他在路上听到老爸正大声给老妈读自己的一首自由体的反十四行诗,一定是唾沫星飞溅,边读边笑,间或还能听到妈妈不悦的声音:“好了,约翰!对他别太挑剔!”

反十四行诗是献给玛丽·乔的,一个矮胖、实在的女孩,留着淡金色的童花头,在图书馆工作,理查德几乎和她有一段情事。“我沉陷进你的双眸”,他的爸爸咆哮起来,“这是一双沼泽般古老的眼哪!天哪,当他往下说到奶头时,他会怎么说?”

而他的妈妈,继续扮演着古老阴谋剧中的角色:“好了,约翰!真是的!注意用词!”

理查德一本正经地自言自语说:不要介意。他爸爸除了读《读者文摘》和平庸的平装小说,其他什么都不读,所以啊,他能知道什么?

那个星期二对理查德而言很特殊,此时他已不再写自由体诗了。那种诗没有挑战性。他想写一些更严谨、更具有结构性的东西;他现在承认了,有些事并非人人都能做。

他在当晚朗读会的第一组中读了自己的作品,共五段六节诗,后附一节维拉内拉诗。他的诗优雅、繁复;他对自己很满意。蒸馏咖啡机一直响到了他读最后一节诗,他开始怀疑马克斯是在故意搞破坏,不过有几个人发出“嘘”声,示意机器安静下来。他读完,人们礼貌性地鼓掌。理查德坐回自己角落的位子,偷偷摸了摸自己的脖子。黑色高领毛衣让他起了皮疹。就像他妈妈逢人便说的那样——当然是对可能对此感兴趣的人——他的皮肤极其敏感。

在他之后轮到一位年龄稍大的女诗人朗读,她来自西海岸,头发如草。她朗读了一首长诗,诗中描述的是风如何在双腿之间穿过。诗里有一些活泼的暴露性词语,有即兴式的四字词语;这些都能在艾伦·金斯伯格的诗里找到,但理查德觉得自己的脸竟发热了。女诗人朗读完,走到理查德身边坐下。她搂着他的胳膊,小声说:“你的诗很好听。”然后,她目不转睛地注视着他的眼睛,撩起裙子,搭在大腿上。因为有格子桌布挡着,加上咖啡馆里烟雾缭绕、幽暗一片,其他人都没看到这一幕。这明显是在挑逗他。她在看他有没有胆子偷窥一眼她藏在裙子下过时的恐怖,不管那是什么样的恐怖。

理查德涌起一股冷漠的怒火。他本应口水横流,像发疯的猴子一样把她压在楼梯上。他讨厌那些关于男人的假设,讨厌量油杆式的性爱,讨厌动辄垂涎三尺,讨厌傻瓜式的挑逗。他真想暴揍她。她至少有五十岁了。

他自己现在也到这个年龄了,理查德沮丧地注意到了这一点。赛琳娜逃过了这一劫。他视之为一种逃脱。

诗歌朗诵间歇,会穿插一段音乐表演,每个星期二都是这样。一个姑娘留着又长又直的中分黑发,坐在高脚凳上,把古琴放到膝盖上,高亢而清脆地唱了几首悲伤的民谣。理查德正心烦意乱地考虑着如何摆脱胳膊上缠着的女诗人的手,同时又不显得粗鲁,虽然他想粗鲁。(但她比自己年长,出过书,人脉广。)他想托辞去洗手间,但咖啡馆的洗手间只是个小隔间,锁都没有,直接通向大厅。一有人上厕所,马克斯就会恶作剧般把门打开。除非你关掉灯,摸黑去小便,否则你上厕所的样子就很可能会被公之于众,就像圣诞节时的幼儿园一样光亮闪耀,而你的双手还在胯部摸索。

他以刀抵酥胸,

她迎他入暖怀。

姑娘就这样唱着。我正好可以走了,理查德想。但他不想那样做。

哦威利威利,

不要杀我,

归于永恒,

我还没准备好。

都是性与暴力,他现在想起来了。很多歌曲都关乎这些主题。我们甚至没留意,还以为那是艺术。

紧随其后,赛琳娜出场了。以前他没在这里见过她。她似乎是凭空出现在窄小的舞台上的,出现在咖啡馆仅有的一盏聚光灯下。

她很瘦弱,几乎可以说是纤细。她的头发就像那个民谣歌手一样长而黑,还中分。她的眼睛被黑色的眼线勾勒出来,这正成为一种时尚。她身穿黑色高领长袖连衣裙,外面披着一条披肩,披肩上绣着类似蓝绿色蜻蜓的图案。

哦,天哪,理查德想,他仍然会用学校里那种孩子气的方式骂人,就像他爸爸。“又一个惊世骇俗的女诗人,”他想,“现在我们就要听到更多关于女性生殖器的词了。”他用上了一个读研究生时才学到的词。

随后,她一开口,他就沦陷了。她的声音温暖而丰富,有一股暗香,就像肉桂一样,声音非常响亮,让人觉得不可能出自这么一个身材瘦弱的女人。她的声音充满诱惑,但并不刻意。它打开了通向惊奇的入口,分享了一个让人刻骨铭心的秘密;通向辉煌。但其中也隐藏着一种欢乐的潜流,就好像你是一个被她的性感吸引住的傻瓜;似乎即将发生一个宇宙笑话,简单而神秘的笑话,孩子们的那种笑话。

她朗读的是一连串简短的抒情诗,名为“黑暗中的伊西丝”。

那位掌管天地的古埃及皇后在冥界游荡,收集她那被谋杀和肢解的情人奥西里斯尸体的碎片。与此同时,她也在拼凑自己的身体,她在重组物质宇宙。她凭依自己这一爱的行为创造了宇宙。

这些都没发生在古埃及王国,而是发生在平庸、昏暗的多伦多,就在夜幕下的斯帕迪纳大道上,就在漆黑的服装工厂、熟食店、酒吧和当铺中间。这是一种哀悼,也是一种庆祝。理查德以前从没听到过这种诗。

他回到自己的座位坐下,抚弄着自己乱糟糟的胡须,极力想找出这个女孩和她所读之诗的瑕疵:琐碎、过火和自命不凡,但他做不到。她很聪明,这让他感到害怕。他感到自己谨小慎微的天赋正在萎缩成一颗干豆子那么大。

蒸馏咖啡机这次没有砸场子。她朗读完,先是一阵安静,然后才响起掌声。没人说什么,这是因为大家不知道怎么理解她的诗,如何接受这件事,不管这是一件什么事,都已经发生在他们身上了。在那一瞬间,她改变了现实,他们需要深深吸口气,才能再回到现实生活。

理查德起身,把女诗人赤裸的双腿推开。他不再关心她可能认识谁了。他端着马克斯刚煮好的咖啡,向赛琳娜走去,而她刚刚坐下。

“我很欣赏你的诗。”他好不容易开了口。

“欣赏?欣赏吗?”他认为她在嘲弄自己,虽然她没笑,“欣赏,这个词太俗了。说崇拜,如何?”

“那就是崇拜。”他说,感觉自己做了两回傻瓜,先是说了欣赏,第二次又跳进她的陷阱。但他得到了回报,她请他坐下了。

他能贴近看她了,她的眼睛是绿松石色的,虹膜上有一圈黑环,像猫眼。她的耳环是蓝绿色的,像只金龟子。她长着一张心形脸,肤色泛白;对于长期涉猎法国象征主义作家的理查德来说,这让他想起了一个词:丁香。披肩、描着黑眼线的眼睛、耳环,很少有人能成功地把这一切协调起来,但她的行为举止让人觉得好像这只是她的日常行头。五千年前的任何一天,你在尼罗河畔旅行时就是这身装扮。

这也是她表演的一部分,不同寻常,但自信满满。效果完全达到了。最糟糕的是,她才十八岁。

“可爱的披肩。”理查德没话找话。他感觉自己的舌头就像牛肉三明治。

“不是披肩,是桌布。”她垂着头说。她抚摩着身上的桌布。然后,她笑了:“现在是披肩了。”

理查德不知道自己是否应该鼓起勇气发问,但问什么呢?他是否能送她回家?家这种平凡的东西,她有吗?但如果她拒绝了呢?正当他处心积虑思考时,呆头呆脑的咖啡师马克斯走过来,一只占有欲极强的手搭在了赛琳娜肩上,她抬起头,冲他笑了笑。理查德没有等着看这是否有什么意味。他找了个理由,离开了。

他回到自己租住的房间,给她写了一首献诗,是六节诗。然而这是一种徒劳的努力。诗没有捕捉到她的任何信息。他把诗烧了,他以前从未这样对待过自己的诗歌。

在随后的数周里,理查德加深了对她的了解。或者说他自以为对她了解得更多了。每个星期二晚上,当他走进咖啡馆时,她会冲着他颔首致意,微微一笑,算是打招呼了。他就走到她身边坐下,聊上一会儿。她从来都不谈自己,也不谈自己的生活。相反,她对待他的方式,就好像他是一位诗歌同行,如同她本人,是诗歌新手。她谈的都是出版过她诗歌的杂志和她已开始动笔的写作计划。她在为电台写一部诗剧;她会得到报酬。她似乎觉得,赚到足够的钱维持生计只是时间问题,尽管何为足够,她几乎没什么概念。她也没说自己目前以何为生。

理查德觉得她很幼稚。他本人采取了更明智的做法:拥有研究生学位,他就能在学术盐矿中获得报酬。但谁会为诗歌付酬,尤其是她写的那种诗?她的诗不属于任何类型,听起来和其他诗歌完全不同。它们太古怪了。

她就像一个在十层楼顶上梦游的孩子。他不敢大声提醒她,以防她醒过来,然后摔下去。

图书管理员玛丽·乔给他打了几通电话。他含含糊糊地以工作过累为由搪塞过去。在难得的星期天,他仍然会出现在父母家,洗洗衣服,吃一次爸爸所谓的体面饭,为此他不得不忍受妈妈令人痛苦的审视。她的观点是,他的大脑一直紧张,可能会导致贫血。事实上,他根本就没在工作。他房间里堆满了早该批改完的学生论文;他没有多写过一首诗,多写过一行诗。相反,他总是到附近的饮品屋去吃黏糊糊的鸡蛋三明治或一杯接一杯地喝生啤,要不就是去看下午场的电影,那种两场连放的廉价电影,如女人长了两颗脑袋,或男人变成了苍蝇。晚上他把时间都花在了咖啡馆里。他不再感到厌烦,他只觉得绝望。

让他感到绝望的正是赛琳娜,但他说不出为什么。部分原因是他想进入她的内心,找到她隐藏自己天赋的最深处的洞穴。但她总是和他保持距离。对他如此,在某种程度上对其他人也都如此。

赛琳娜朗读过几次诗。这些诗每次都引人惊叹,每次都与众不同,都与其祖母无关,与雪无关,与童年无关;与垂死的狗或任何类型的家庭成员无关。取而代之的是凛然不可侵犯、诡计多端的女人,魔幻般不断变化的男人;然而,在这些人身上,理查德认为自己辨认出了波西米亚大使馆咖啡馆里一些常客的身影,但他们的轮廓都变形了。那不正是马克斯白金色的尖脑袋和冰蓝色眼睑的双眼吗?还有一个男人,一个瘦削而热情的男人,留着小胡子,一副西班牙人阴燃的表情,这让理查德咬牙切齿。一天晚上,那个男人向所有人宣布,他曾得了严重的阴虱病,结果不得不把阴毛都剃光了,把腹股沟涂成了蓝色。那会不会是他的躯干,装上了燃烧的翅膀?理查德说不清楚,这让他发疯。

(但理查德认为,她的诗歌里从来没出现过他,也从来没出现过他粗短的脸、棕发和淡褐色眼睛。甚至一行都没有。)

他振作精神,批改论文,还完成了一篇论赫里克的机械装置意象的论文,用来确保自己能从本学年顺利进入下一学年。他带玛丽·乔参加了一次周二的诗歌会。他认为这样可以稀释一下自己对赛琳娜的感情,就像酸碱中和一样;这样就能把她从自己脑子里清理出去。玛丽·乔对她没留下什么印象。

“她从哪里弄来的那些破衣烂衫?”她说。

“她是一位才华横溢的诗人。”理查德说。

“我才不管呢。那东西看起来像块桌布。她为什么把自己的眼睛化得像假的似的?”

理查德觉得自己像被割了一刀,留下了一道只有他自己知道的伤口。

他不想娶赛琳娜。他也从未想到要娶她。他无法将她置于烦琐而舒适的家庭环境:为他洗衣服的妻子,为他做饭的妻子,为他端茶送水的妻子。他想要的只是能和她在一起,一个月,一个星期,哪怕只一个晚上。不能在汽车旅馆的房间里,也不能在汽车后座上;这些肮脏之地,他年轻偷腥时都混过,都不行。一定得另择他处,更黑暗、更奇异的地方。他想象中是在一个地穴,里面都是象形文字;就像《阿依达》的最后一幕。同样的绝望,同样的狂喜,同样的湮灭。经历了这些,你要么重获新生,要么销声匿迹。

这不是欲望。欲望是你对玛丽莲·梦露的那种感觉,或者是对胜利脱衣舞俱乐部的脱衣舞娘的感觉。(赛琳娜写过一首关于脱衣舞俱乐部的诗。对她而言,脱衣舞娘不是一群抖着长满皱纹的赘肉的胖荡妇。她们是半透明的;她们是超现实的蝴蝶,破光茧而出;她们光彩照人。)

他渴望的不是她的肉体。他渴望的是被她改变,变成一个不一样的自己。

时值夏天,大学放假,咖啡馆关门。在下雨天,理查德会躲在潮闷的房间里,躺在凹凸不平的床上,卧听雷声;明媚的晴日也同样湿漉漉的,他会穿行在树林里,躲在树荫下。他不愿去图书馆。如果再与玛丽·乔来一次黏糊糊的近乎做爱的表演,他就会永远阳痿:她用湿吻挑逗他,像护士般翻弄他的身体,尤其是她在最后时刻明智地停止越雷池的行为。

“你不会想把我肚子搞大吧。”她会这样说,她说得对,他没这样想过。对一个以书为业的女孩来说,她无聊得令人叹为观止。但后来,她有了自己的强项,那就是编目。

理查德知道她是一个健康的女孩,外表看起来也正常。她会对他好。他妈妈是这样说的,他犯过一次错,唯一一次,就是带她回家吃周日晚餐,随后妈妈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她就像咸牛肉、白软干酪和鱼肝油。她如同一杯牛奶。

有一天,他乘渡轮去了沃兹岛,随身带着一瓶意大利红酒。他知道赛琳娜住在岛上。至少她在诗中这样写过。

他不清楚自己到岛上要做什么。他想见她,抱住她,和她上床。他不知道自己将如何从第一步走到最后一步。他不在乎结果如何。他想要她。

他上了岛,在街上走来走去,他从未来过这里。这里的房子都是些度假小屋:廉价,不结实,护墙板呈白色或浅色,也有的镶着隔热瓷。这里禁止车辆通行,因此只有骑自行车的孩子和穿着泳衣在草坪上晒日光浴的矮胖女人。便携式收音机在播放着节目。这不是他脑子里赛琳娜应该生活的环境。他想找人问问她住在哪里,他们应该知道,她在这里卓尔不群,但他不想宣扬自己的到来。他在考虑要不要掉头乘下一班渡轮回去。

就在此时,在街尾,他看到了两棵大柳树,树荫下是一栋很小的单层小屋。她在诗中写到过柳树。他至少应试试运气。

门开着。就是她的住处,因为她正在房子里。看到他,她丝毫没感到意外。

“我在做花生酱三明治,”她说,“我们可以去野餐。”她穿着一条宽松的黑色棉质休闲裤和一件无袖上衣,散发着一种东方风韵。手臂白嫩细腻。脚着凉鞋;他看着她修长的脚趾,脚指甲上涂着淡淡的桃粉色指甲油。他注意到她的指甲油有些斑驳,心头一紧。

“花生酱?”他傻傻地说。她说话的样子就好像一直在等着他。

“还有草莓酱,”她说,“除非你不喜欢果酱。”她仍保持着那种有礼貌的距离感。

他递上那瓶酒。“谢谢,”她说,“不过你得自己喝掉了。”

“为什么?”他说。他没想到会是这样。他本以为她会很喜欢,然后给他一个无声的拥抱。

“如果我喝,我就停不下来。我爸爸酗酒。”她一脸认真,“他在别处,就因为酒。”

“在冥界?”他说,他用了她诗歌中的暗示,并且自以为用得还算优雅。

她耸耸肩:“或者无论哪里。”他觉得自己像个笨蛋。她回到小厨房桌子边,继续涂抹花生酱。理查德不知道该说什么,就往四处看了看。房子只有一个房间,陈设简陋。这里几乎就像一个苦修室,或者说是他想象中的苦修室。角落里放着一张桌子,上面有一台黑色的旧打字机,还有一个用木板和砖块搭成的书架。一张窄床上铺着一床亮紫色的印度棉被,兼做沙发。房内有一个小水槽,一只小炉子。还有一把莎莉·安牌的安乐椅,一张褪色的编织地毯。墙上没挂任何照片。

“我不需要挂照片。”她说。她把三明治放到一个皱巴巴的纸袋里,示意他出门。

她带他去了一个防波石堤,在这里坐着可以俯瞰湖面,他们开始吃三明治。她在牛奶瓶里装了柠檬水;他们轮流喝。这像一种仪式,又像一种交流的方式;她在与他分享一些什么。她盘腿坐着,戴着太阳镜。湖面上有两个人划着独木舟从他们面前经过。湖水涟漪泛动,波光熠熠。理查德觉得很荒唐可笑,同时也很高兴。

“我们不能在一起。”过了一会儿,她舔着手指上的果酱,对他说。理查德猛地惊醒过来。从来没人这样突然理解他。这就像一个戏法;他觉得不太舒服。

他本应假装不明白她的意思。但相反,他问:“为什么不能?”

“你终会厌倦的,”她说,“然后你就会从那儿消失,不久以后。”

厌倦,这正是他想要的。在圣火中燃烧殆尽。同时,他也意识到,自己无法对这个女人产生任何实际的、肉体上的欲望;这个女孩,现在正坐在防波石堤上,就在他旁边,手臂纤细,乳房扁平,晃荡着双腿,就像一个九岁的孩子。

“不久以后?”他说。她这是在对他说,你太善良了,不能浪费在我身上吗?这是不是一种恭维?

“就是当我需要你时,”她一边说,一边用蜡纸包好三明治,塞进纸袋里,“我送你去渡口。”

他被她算计了,被打败了,还被窥探了。也许他就是一本打开的书,也是个傻瓜,但她没必要提醒他这一点。他们一起向渡口走去,走着走着,他发现自己怒气越来越大。他仍抓着包装袋中的酒瓶。

在轮渡码头,她拉着他的手,正式地握了握。“谢谢你来看我。”她说。然后把太阳镜推至头顶,露出那双充满力量的碧绿的眼睛。“光只为某些人照耀,”她温和又悲伤地说,“即使对这些人来说,光也并非一直照射。其余时间你都是独自一人。”

但这一天他已经听够了她说的格言。“爱演戏的婊子。”在渡轮上,他自言自语。

他回到自己的房间,把酒喝掉了大半瓶,然后给玛丽·乔打电话。她一如往常,先与一楼爱管闲事的女房东周旋一番,然后蹑手蹑脚地来到他房门口,他一把把她拉进屋,非常粗鲁。他醉醺醺的,嘲弄般地抱住她,弄得她向后弯着腰。她开始傻笑起来,但他吻得很认真,并将她推到床上。既然无法拥有自己想要的东西,那他至少得拥有别的什么。她刚剃过腿毛,毛茬摩挲着他的身体;她呼出的气息里有股葡萄味口香糖的味道。当她开始抗议,再次警告他有怀孕的危险时,他则说没关系。她将此视作理查德的求婚。最终,他们也真就这样成婚了。

随着孩子的出生,他不再把学术研究当成难以忍受且可鄙之事,而是视之为生活的必需。他需要钱,然后需要更多的钱。他竭尽全力写博士论文:论约翰·邓恩诗歌中的地图图像。婴儿在哭号,吸尘器发出牙医钻头一般的悲鸣声,加上玛丽·乔不合时宜地给他端来一杯茶,这些都会打断他的写作。她说他脾气坏,但这或多或少就是她对一个丈夫的期望,所以她似乎并不介意。她替他打出了论文,做好了脚注,并向自己的亲友炫耀,包括他这个人和他的新学位。他在圭尔夫大学农学院谋了份工作,给兽医学专业的学生讲授作文和语法。

他已辍笔停诗。有些日子里,他甚至都想不起诗了。诗就像人类已经退化的第三只手或第三只眼。如果他还写诗,他就是个怪物。

不过,在偶尔参加酒会时,他会悄悄溜进书店或图书馆,偷偷翻阅书架上摆放的各种不知名的杂志;有时还会买一本。死去的诗人是他的工作,活着的诗人是他的罪孽。他所读之物多是废话,他心知肚明;尽管如此,这让他的水平得到了奇怪的提升。然后,他偶尔会读到一首真正的诗,变得平心静气。没有其他什么东西能像那样让他沉迷;没有其他什么东西能像这样让他敞开心怀。

有时,这些诗是赛琳娜的。他会读这些诗,而一部分的他,一小部分、被压缩的他,则希望能找到一些失误,一丝衰退的迹象;但她恰是越写越好。有那么一些夜晚,当他躺在床上即将入睡时,他会想起她,或者她会在他面前现身,他永远不确定是哪一个她;是那个一头黑发,手臂向上张开,穿着一件蓝色与淡金色相间的长斗篷的女人,还是那个穿着嵌着羽毛的长斗篷的女人,抑或是那个穿着白色亚麻长斗篷的女人。服装变幻不停,但她仍是她。她属于他已经失去的东西。

直到1970年,又一个“0”年,他才与她再次相遇。他那时已设法在多伦多找到了工作,在郊区的新校区为研究生讲清教徒文学理论,教新生英语。他的任期还没得到保证:在无成果就消失的时代,他只发表了两篇论文,一篇论作为性隐喻的巫术,另一篇论《天路历程》与建筑的关系。现在,他们的儿子已经上学了,玛丽·乔也回到了图书馆,继续自己的图书编目工作。他们用积蓄支付了首付款,在安奈克斯社区买了一栋维多利亚式的半独立式房子。房子后边附送了一小片草坪,理查德打理过了。他们一直想着弄一个花园,但始终没精力付诸实现。

此时,理查德正处于人生低谷,虽然玛丽·乔认为他始终处于人生低谷。她喂他吃下不少维生素片,对他唠唠叨叨,要他去找心理医生瞧瞧,这样他就可以变得更加自信,虽然他一在她面前表现出自信,她又会指责他父权思想泛滥。如今他已经认识到了,他可以始终依靠她恰当地处理社会事务。最近,她加入了一个女性主义团体,并且(可能)与大学里一位头发花白、脸色苍白的语言学家有了私情,他叫约翰逊。不管是否确有此事,这次偷情在某种程度上都对理查德有利:他可以把她想成坏女人了。

时值四月。玛丽·乔去参加那个女性团体组织的活动,或是去与约翰逊偷情,或者两者兼而有之;她效率很高,可以在一晚上做完很多事。他儿子住在朋友家。理查德本该忙活自己的大作,这本书可以让他一举成名,心想事成,助他获得终身教职,书名是“精神的肉欲:马弗尔、沃恩与17世纪”。是用“肉欲的精神”,还是“精神的肉欲”,他曾犹豫难决,但后者更显得充满活力。这本书进展得并不很顺利。聚焦不准。他应该重写第二章,但他却转身下楼,到冰箱里翻找啤酒去了。

“以粗粝的争斗撕裂我们的快乐/冲过人生的铁门,哦噢!”他哼着《赫尔南多公路》的曲调。他拿出两瓶啤酒,用麦片碗装满薯片。然后走进客厅,坐在安乐椅上,喝啤酒,吃薯片,切换着电视频道,找他能找到的最愚蠢的节目看。他太需要可以嘲笑的东西了。

这时,有人按门铃。他打开门,看到来人是谁时,他很高兴自己有预感似的提前关掉了在看的电视节目:一个伪装成侦探剧的充满低俗色情情节的节目。

是赛琳娜,她戴着宽边黑帽,穿着黑色针织长外套,提着一个破烂的手提箱。“我可以进来吗?”她说。

理查德惊讶之余又有点紧张,然后突然开心起来,急忙让她进屋。他已经不知道快乐是什么滋味了。在过去的几年里,他甚至连小杂志都不看了,他更愿意让自己麻木。

他没问她为什么会来,也没问她是如何找到自己的,而是问她:“想喝一杯吗?”

“不,”她说,“我不喝酒,还记得吗?”他记起来了,她那时确实不喝酒;他想起了她岛上的小房子,细节历历在目:紫色床单上的小金狮图案,窗台上的贝壳和圆石,果酱罐里的雏菊。他还想起了她修长的脚趾。那天他像个傻瓜,但现在她就在这里,过去的都不重要了。他想搂住她,紧紧地抱住她;拯救她,也被她拯救。

“但喝点咖啡倒不错。”她说。他引她到厨房,为她冲了杯咖啡。她没脱下外套。她衣服的袖子都磨破了;他看到了用毛线缝补过的杂乱衣边。她对着他微笑,一如既往地接受他,理所当然地当他是朋友和同行,他为自己过去十年的生活方式愧疚不已。在她眼里,他的生活一定无比荒唐;他也觉得自己的生活太荒唐。他现在大腹便便,有一笔贷款,一桩脏兮兮的婚姻;他打理草坪,穿着运动夹克,不情愿地耙过秋天的落叶,铲掉冬天的落雪。他任凭自己慵懒无度。他本应屈身小阁楼,就着生蛆的奶酪吞吃面包,唯一的衬衫晚上洗白天穿,脑里闪耀着词汇的光芒。

她没明显变老。如果要说有什么变化,也只是更瘦了些。他看到她右颧骨上有道隐痕,他认为那是瘀伤,但也可能是光线造成的。她喝着咖啡,摆弄着勺子,思绪似乎又飘到了什么地方。“你还在写诗吗?”他说,他抓住了会让她感兴趣的东西,他知道的。

“哦,还在写,”她爽快应答,思绪又回到她体内,“我又要出一本书了。”他怎么连她的第一本书都不知道呢?“你呢?”

“笔都生锈了。”他耸了耸肩。

“很可惜,”她说,“简直可怕。”她说这话是认真的。就好像他告诉她某个人死了,对此他心生感动。她感到遗憾的不是他真正写出的诗,否则她就毫无品位可言了。那些诗没有什么益处,他现在已经明白了,她当然也明白。她遗憾的是那些诗,那些他可能会写出来的诗,如果。如果什么?

“我能在这儿住下吗?”她说着,放下了杯子。

理查德吓了一跳。她随身带着的那只手提箱,就是一种暗示。他暗想,还有什么比这更让他高兴啊,但要顾及玛丽·乔。“当然可以。”他说,希望没有暴露内心的犹豫。

“谢谢,”赛琳娜说,“我现在无处可去。准确地说,是没有任何安全的地方可去。”

他没要她解释这一点。她的声音一如既往,意味深长,诱人联想,仿佛濒临毁灭;仍像过去那样对他有破坏性的影响。“你就睡在休息室吧,”他说,“里面有一张可折叠沙发。”

“哦,真好。”她叹息道,“今天是星期四。”他想起来了,星期四是她诗歌中重要的日子,但当时他并不记得这是个好日子还是坏日子。现在他明白了。他现在有三张档案卡,上面只有星期四。

当玛丽·乔带着那副神采奕奕又充满防御性的姿态回来时——偷情过后她一贯如此——他们仍在厨房里坐着。赛琳娜正在喝第二杯咖啡,理查德在喝第二瓶啤酒。赛琳娜的手提箱上放着她的帽子和缝补过的外套。玛丽·乔看到了他们,皱起了眉头。

“你还记得赛琳娜吧,玛丽·乔,”理查德说,“我们在大使馆咖啡馆见过的那个赛琳娜?”

“记得,”玛丽·乔说,“你倒垃圾了吗?”

“我会倒的,”理查德说,“她今晚在这里留宿。”

“我去倒吧。”玛丽·乔说着,脚步重重地朝放垃圾桶的玻璃后廊走去。理查德跟在她身后,接着两人开始吵起来,起初声音很低。

“她在我家到底要做什么?”玛丽·乔语带怒气。

“这不只是你家,也是我家。她无处可去了。”

“她们都这样说。怎么了,被男朋友打了?”

“我没问。她是老朋友了。”

“听着,如果你想和那个平胸怪咖睡觉,你可以去别的地方。”

“就像你做的那样?”理查德说,他希望能维持自己的尊严,酸苦的尊严。

“你说什么?你在指责我吗?”玛丽·乔说。她的眼睛外凸,每当她真的生气而非表演生气时都是这样。“哦。你喜欢那样,不是吗?那会满足你的偷窥欲,会让你获得快感。”

“我无论如何都不会与她偷情。”理查德说,他在提醒玛丽·乔,她指责了他,是她错在先。

“为什么不睡?”玛丽·乔说,“你心心念念十年了。我见过你围着那些愚蠢的诗歌杂志虚度光阴。在星期四,你就是一只香蕉,”她粗鲁地模仿起赛琳娜低沉的声音吟诵起来,“你为什么不上了她,把这事做个了断?”

“如果可以的话,我会那样做的。”理查德说。这是事实,他感到伤心。

“噢。还硬撑着摆架子呢?臭婊子。行行好,就在休息室里睡了她,然后彻底忘了她。”

“啊呀,啊呀,”理查德说,“姐妹团体充满力量。”他话音刚落,就知道自己太过分了。

“你怎敢用我的女权主义来挤兑我?”玛丽·乔的声音提高了八度,大喊起来,“太无耻了!你一直都是个卑鄙无耻的小人!”

赛琳娜站在了门口,看着他们。“理查德,”她说,“我想我还是走了好。”

“哦,不要走,”玛丽·乔用一种快活而戏谑的热情口吻说,“留下吧!没问题!待一周吧!待一个月!就把我们家当成酒店好了!”

理查德陪赛琳娜走到门外。“你能去哪儿呢?”他问。

“哦,”她说,“总有留人处。”在门廊灯下,她望着街道。那道隐痕确实就是瘀伤。“但我现在身无分文。”

理查德掏出钱包,把所有钱都拿了出来。他希望自己的钱能多一些。

“我会还你的。”她说。

如果要给这个星期四命名,理查德会称之为婚姻终结日。即使他和玛丽·乔相互道了歉,即使他们喝了好多酒,一起抽烟,断断续续做了几次毫无感情的爱,但问题都没解决。没过多久,玛丽·乔就离家出走了,寻找她自称需要找到的自我。她也带走了他们共同的儿子。理查德原本不怎么关注儿子,现在每到周末就开始怀旧,没完没了地想儿子。他试过其他几个女人,但都无法专情。

他找过赛琳娜,但她了无踪影。从一位杂志编辑口中他得知她去了西部。理查德认为自己让她失望了。他没能成为一个庇护所。

又过了十年,他们才再次相遇。那是1980年,又一个一无所成年,或者说是另一个白炽蛋年。他现在才注意到这个巧合,他是在像算命先生那样把档案卡摊放在刨花板办公桌上时发现的。

他开车穿过车水马龙的大学,刚下车。他在大学仍只是勉强保住职位。那是三月中旬,冰雪融化的春季,一年中令人恼火的肮脏的时节。到处是泥、雨水和冬天留下的垃圾碎片,就如同他的心情。出版商最近刚将《精神的肉欲》手稿退回,这已是第四次了。封面上有编辑的留言:书稿未能充分解决文本中的问题。扉页上,还有一行明显用橡皮擦过的笔迹:愚蠢的浪漫。他怀疑是百舌鸟约翰逊所为,他读过书稿,自从玛丽·乔离开后,他就一直找理查德的碴儿。玛丽·乔过了一段短暂、坚定、充实的单身母亲生活后,就搬到约翰逊家里了,他们只闪电般同居了六个月,她随后就想夺取他一半的房产。自那以后,约翰逊就一直把一切都归咎于理查德。

他正想着此事,想着公文包里的那堆学生论文:马克思主义视角下的詹姆斯·乔伊斯,或者从法国流入的乱糟糟的结构主义等,都进一步稀释了学生的大脑。明天一定得改好论文。他萌生一个令他心满意足的幻想:把这些论文铺在泥泞的街道上,然后开车碾过去。他可以以不小心为借口。

一个穿着黑风衣的矮胖女人背着一只棕色毡包向他走来;她似乎在挨家查看房子门牌号,或者也可能是在看草坪上的雪莲花和番红花。就在她要从自己身边走过时,理查德才发现,那是赛琳娜。

“赛琳娜。”他碰了碰她的手臂。

她转过身,面无表情,蓝绿色的眼睛空洞暗淡,毫无神采。“不,”她说,“我不叫赛琳娜。”接着,她靠得更近地审视了他一番:“你是理查德?”她要么是假装高兴,要么是真高兴。而他,则再一次被一种不习惯的快乐捅了一下。

他呆呆站着,手足无措。难怪她没有认出他。他过早地白了头发,还胖了很多;在与玛丽·乔最近一次不愉快的偶遇中,她就告诉他,他的脸色看起来就像鼻涕虫。“我不知道你还在这儿,”他说,“我以为你搬去西部了。”

“旅行而已,”她说,“我受够了。”她声音里透着一种锋芒,是他以前从未听到过的。

“那你的工作呢?”他说。这事他总要问问她。

“什么工作?”她说,笑了起来。

“你的诗。”他开始紧张了。现在的她比他曾经认识的更务实了,但不知何故,这让他觉得很疯狂。

“诗,”她一脸鄙夷,“我讨厌诗。仅此而已。这就是全部。这座愚蠢的城市。”

他吓得全身发冷。她在说什么啊,她都做了什么啊?这是在亵渎神明,这是亵渎的行为。但他自己的诗歌创作都一败涂地了,又怎能指望她对诗歌保持信心呢?

她本来一直皱着眉,但现在整张脸都因忧虑而皱了起来。她一只手搭在他的胳膊上,踮着脚尖对他低语说:“理查德,我们这是怎么了?大家都去哪儿了?”她身上散发出一股迷雾,一种气味。他闻出了甜酒的味道,猫的味道。

他想摇晃她,抱住她,把她带到安全之地,无论何处。“我们只是改变了,仅此而已,”他温和地说,“我们都老了。”

“我看到了,一切都变了,都衰腐了,”她笑着说,他一点儿也不喜欢她笑的方式,“归于永恒,我还没准备好。”

他邀请她一起喝茶,她拒绝了,匆匆走开,好像她只是迫不及待地见他最后一面,直到此时他才意识到,她在引用那首民谣。就是他第一次在咖啡馆见到她时听到的那首民谣。那天晚上,在咖啡馆里,她披着蜻蜓披肩,站在唯一的那盏聚光灯下,朗读了她的诗歌。

除了那首民谣,还有一首赞美诗。他想知道她是否已变成他的学生所谓的“宗教信徒”。

数月后,他听说她死了。报纸上的一小篇文章报道了此事,细节含混不清。引起他注意的是一张照片:她早年的一张照片,是从她某本书的护封上复制的。可能没有她最新的照片吧,因为她已多年没有新作发表了。甚至可以说她早就死了;即使在封闭、狭小的诗歌世界里,人们也基本忘了她。

然而,既然她已死去,人们就又开始尊敬她了。有几本季刊发表了对她的评论,抨击这个国家对她漠不关心,在她活着时没有认可她。还有人筹划以她的名字命名一个小公园,或是某项奖学金,学者们像蛆虫般一拥而至。一本关于她的薄册子也面世了,里面收录了对她作品的评论文章,在理查德看来,都是些粗制滥造的玩意儿,浮夸而浅薄;有传言说,还有一本同类的小册子即将出版。

然而,这并非理查德写她的原因,写她也并非为了掩盖他职业的失败:无论如何,他都会被大学开除。最近大学要裁员了,他没有获得终身教职,他的位置正在拍卖。写她只是因为她是他最后还珍视的东西,或是最后想写的东西。她是他最后的希望。

“黑暗中的伊西丝”,他写道,“创世记”。仅仅写下这些文字就让他觉得自己得到了升华。他终将为她而生,由她创造,毕竟他要在赛琳娜的神话中拥有一席之地。他以前没想过要这种东西:不做奥西里斯,也不做翅膀燃烧的蓝眼之神。他的比喻更为谦逊。他只会做个考古学家;他不是故事的主体成分,而只是后来偶然发现了这个故事的人,他为了自己隐晦、破碎的心愿,穿过丛林,翻越群山,穿越沙漠,直到最终发现了被抢掠过的废弃的寺庙。在已成废墟的圣地上,在月光下,他会发现掌管天地和冥界的古埃及皇后就躺在破碎的大理石中。他将在瓦砾中筛选,摸索过去的形状。他是那个会说这一切都有意义的人。那也是一种召唤,也可以说是一种命运。

他拿起一张档案卡,在上面仔细地加了一个小脚注,然后重新将它整齐地放在办公桌上摊开的马赛克拼图上。他的双眼灼痛。他闭上眼,两手握成拳头,抵着额头,唤醒他剩余的知识和技能。在黑暗中,他跪在她身边,将她破碎的肢体重新组装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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