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地下宝藏

花月杀手  作者:大卫·格雷恩

一夜暴富。钱来得太快、太猛、太突然。发现石油时,莫莉刚刚十岁,也因此亲眼目睹了此后的疯狂。但正如部落长老向莫莉他们口口相传的那样,奥色治人拿到这片富含石油的土地的曲折历史,需要追溯到十七世纪,当时,奥色治族印第安人主张,整个美国中部地区,全部应当是自己的属地,其范围涵盖从今天的密苏里、堪萨斯直到俄克拉何马一带的广袤地区,并一路向西,延伸至落基山脉。

1803年,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总统从法国手里购得路易斯安那,而其中便包括奥色治族世代生息的土地。杰斐逊曾对自己的海军部长坦言,奥色治族是一个伟大的部落,“我们必须言行得体,因为在人家的一亩三分地,我们的力量弱得可怜”。1804年,奥色治各部落头人组成的代表团,在白宫拜会杰斐逊。后来,总统告诉自己的海军部长,平均身高超过六英尺的奥色治族勇士,“乃是我们见过的最精壮的男人”。

会晤时,杰斐逊在讲话中将头人们称为“我的孩子们”,同时表示:“吾辈之先祖,很久之前踏波而来,但因为年代太过久远,这段经历早已被我们所淡忘殆尽,我们和你们一样,都认为自己生养自这片沃土……我们,现在是一家人。”他继续说道:“回去后,请告诉你们的人民,本人谨在此举手发誓,从此之后,本人便是汝辈之父兄,国家便是汝辈之靠山。”

但仅仅四年后,杰斐逊便迫使奥色治人放弃了阿肯色河(Arkansas River)以及密苏里河(Missouri River)之间的大片土地。奥色治族头人表示,自己的人民“别无选择,或者签约割地,或者与国为敌”。随后的二十余年里,奥色治族印第安人被迫放弃了世代繁衍生息的约1亿英亩土地,最终在堪萨斯州西南约50英里乘125英里的狭小区块内,觅得最终栖身之所。也正是在这里,莫莉的父母长大成人。

莫莉的父亲生于1844年,奥色治族名字的发音为“内卡艾瑟”(Ne-kah-e-se-y)。当时,奥色治族的年轻男子,通常情况下会穿着飘荡流苏的鹿皮绑腿,足登被称为“莫卡辛”的软皮平底鞋,腹裹腰布,袒胸露背,剃光头,仅留一条从前额纵贯脖颈的钢直鬃发,宛如斯巴达勇士的头盔上凸起的鸡冠顶。

和其他部族勇士一样,内卡艾瑟也要参与战斗,抵御外敌的进攻,投身杀敌前,他总是会用泥炭将自己的面庞涂黑,同时向“瓦空大”祈求神意,以确定是否到了——用奥色治人的话来说——“让敌人血染沙场”的时候。随着年岁的不断增长,内卡艾瑟在部落内的地位也变得日益显贵。生性睿智且心思缜密,他能在做出行为选择前审时度势。多年之后,当这个印第安部落首次创建自己的司法系统时,内卡艾瑟也跻身三位法官之列。

莉齐也在位于堪萨斯境内的保留地长大成人,同时需要通过种植玉米,以及到很远的地方拉木头,帮忙贴补家用。她也穿着一双莫卡辛鞋,打绑腿,穿布裙,肩上披着一条毛毯。同时,她还将自己中间的头发涂成红色,以象征太阳运转的轨迹。一位负责印第安事务的官员后来回忆称,莉齐“十分勤劳”,且“为人品性甚好”。

莉齐与内卡艾瑟年轻时,需要一年两次跟家人及其他族人一道,收拾起简陋的家当(衣服、床具、毯子、餐具、干肉以及武器),将其捆在马背上,然后出发,踏上历时两个月的神圣之旅——狩猎野牛。一旦先头派出的探子发现牛群,内卡艾瑟和其他猎人就会策马掠过原野,奋激的蹄声敲打地面,宛如擂响了隆隆战鼓。迎风散起的马鬃,不断拍打着骑手们满是油汗的面庞。1840年,一位曾伴随印第安部落狩猎的法国籍医学生这样谈道:“逐猎残酷无情……一旦野牛被猎人赶超,就会马上掉头狂奔,如此往复……最终还是被猎人撵上的野牛变得越发狂躁,开始直接向敌人冲去。”

这个时候,内卡艾瑟会十分冷静地弯弓搭箭,在奥色治族人看来,这种武器远比火枪子弹更为有效。野牛一旦被射成重伤,这位医学生后来回忆,“就会口喷鲜血,屈膝倒地”。之后,牛尾被斩下,作为猎手的奖赏,其余的部分也丝毫不会浪费:牛肉晒成肉干,牛心被熏制,牛肠用来制作香肠。野牛脑部的油脂将被涂抹到牛皮背部,最终将其鞣制成衣袍或搭建帐篷的皮料。除此之外,还有其他可以收获的部分:牛角制成骨勺,牛筋制成弓弦,牛脂用来点燃火把。当一位奥色治头人被问及为何不尝试接受白人的生活方式时,他回答道:“对于目前的状况,我颇为满意。森林、河流能够充分满足我们的自然需求。”

美国政府曾向奥色治人保证,他们可以世代使用在堪萨斯的保留地。但此后不久,这些印第安人就被白人定居者“重重包围”。其中,就包括后来基于自己亲身经历撰写《草原上的小木屋》(Little House on the Prairie)的劳拉·英格斯·怀尔德(Laura Ingalls Wilder)及其家人。“妈,为什么你不喜欢印第安人呢?”在故事中,劳拉这样问自己的母亲。

“我只是不喜欢他们而已。劳拉,不要舔手指。”

“这就是印第安地区了,对吗?”劳拉问道:“如果你不喜欢他们,那我们为什么要到这里呢?”

一天晚上,劳拉的父亲向她解释,政府很快便会让奥色治人搬离:“这就是我们来这儿的原因,劳拉。白人将在这片土地的每个角落定居下来,如果能够最先赶到,我们就可以选到最好的土地。”

尽管在书中,英格斯一家最终在士兵的强制下离开了大草原,但还是有很多鸠占鹊巢者使用武力抢占印第安人的土地。1870年,被从定居点赶出来,甚至连祖坟都被洗劫一空的奥色治人,被迫同意以1英亩1.25美元的价格,出卖位于堪萨斯的土地。即便如此,迫不及待的定居者依然数次对奥色治人大开杀戒,甚至肢解尸体、剥光头皮。一位负责印第安事务的官员慨叹:“事实不证自明,到底谁才是野蛮人。”

奥色治族被迫寻找新的落脚地。他们讨论是否应从切诺基人手里购买150万英亩现在被称为“印第安属地”的土地,对于很多被迫背井离乡的印第安部族来说,这片位于堪萨斯南部的区域,已经是“眼泪之路”(Trail of Tears)的终点所在。虽然当时尚属无人区的奥色治面积甚至超过特拉华,但在大多数白人眼中,这里“土地支离破碎,多石贫瘠,不适农耕”,如一位印第安事务专员所称。

这也是为什么一位名为“瓦提安卡”(Wah-Ti-An-Kah)的奥色治族头人,在部族大会上发言时宣称:“我们的人民对这片土地感到十分满意。白人没有办法在这里开犁,因此永远都不会踏足这片土地。这里群山遍布……而白人不喜欢多山的土地,因此绝对不会占据此地。”他继续说道:“如果我的族人再向西,在哪怕只有立锥大小的平坦地区定居,很快就会有白人前来宣称,‘我们想要这块地……’马上,土地便将易主,奥色治人也将无家可归。”

于是,奥色治人以每英亩70美分的价格购买下了这片土地,并于十九世纪七十年代早期,开始了背井离乡的流亡之旅。“四周满是老人的哀嚎,尤以老妇为甚,这些老妇在子女的墓前踌躇流连,此去,便是永别。”一位目击者如是说。抵达新的保留地后,奥色治人创建了若干定居点,其中规模最大的当属波哈斯卡。在这里,印第安事务办公室选定一处陡坡顶部,用砂岩营建起了派驻办公室。西去不远的灰马镇,开始只有屈指可数的几处窝棚,1874年结为连理的莉齐和内卡艾瑟,便是定居于此。

接二连三的被迫迁徙,以及诸如天花之类的“白人病”,夺走了很多印第安人的生命。根据一项统计,奥色治族人口锐减至三千人左右——仅是七十年前的三分之一。一位印第安事务专员曾这样报告:“残存的这点人,便是当年雄霸这片广袤土地的英勇民族的全部骨血。”

花月杀手
位于新保留地的奥色治族聚居地

尽管奥色治人依然狩猎野牛,但他们所追逐的已不仅是食物,更是过往的辉煌记忆。“宛如生活在过去,”一位伴随其活动的白人贸易商这样回忆,“一群老男人围坐在篝火前,意兴阑珊地讲述各自经历的作战或狩猎故事。”

1877年,事实上已再无野牛可猎。大肆鼓励定居者猎杀这种动物的美国政府,对此推波助澜,而其目的,正如一位美军军官所言,“每少一头野牛,就会少一个印第安人”。对于印第安部族的政策,也从容忍,转变为强制归化。驻地官员费尽心机,让奥色治人养成去教堂、说英语、穿衣服、种庄稼的习惯。美国政府虽然需要承担每年向奥色治人支付出售堪萨斯土地价款的义务,但坚持要等到像内卡艾瑟这样有劳动能力的人转而从事农耕后再行履约。甚至,政府方面只同意以衣裳口粮等实物支付地价。一位奥色治部落头人抱怨:“我们可不是应该被饲喂的狗。”

因为无法适应白人所使用的农业科技,加之野牛濒临绝迹,奥色治人开始面临饥荒的威胁,瘦骨如柴,仿佛随时都可能破肤而出。很多印第安人活活饿死。包括瓦提安卡在内的奥色治族代表团,急迫希望能够造访华盛顿,向印第安事务委员会负责人陈情,要求废除口粮分配制。根据约翰·约瑟夫·马修斯的记述,代表团成员全都披上了最好的毯子,打上了最漂亮的绑腿,但瓦提安卡几乎将自己全身都裹在了一条红色的毛毯里面,露出的两只眼睛,仿佛是燃烧着整个血泪史的幽深黑井。

代表团抵达负责人的办公室,静候多时。姗姗来迟的负责人露面后,告诉翻译:“请告诉这些先生们,本人非常抱歉,现在另有他约——十分过意不去,刚刚才想起这码事。”

就在负责人抬腿想溜之际,瓦提安卡在门口拦住去路,同时解开了身上披着的毯子。他通体赤裸,仅围了腰布,足登莫卡辛鞋,而他脸上的图绘,仿若他随时要走上战场。“他矗立在那里,像极了黑暗森林中的大神。”马修斯写道。

瓦提安卡对翻译说道:“告诉这个人,让他坐下。”负责人照办后,瓦提安卡继续说道:“我们不远千里前来,有要事相商。”

负责人表示:“可以肯定,这个家伙并不知道如何行事——赤身露体地闯入本人办公室,脸上还鬼画符,仿佛随时都要开战,显然还未开化,估计连怎么花钱都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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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色治族部落头人——瓦提安卡

瓦提安卡针锋相对,声称自己丝毫不以袒露自己的身体为耻。在他和其他代表持续施压的情况下,印第安事务委员会负责人不得不同意,废除口粮分配制度。这时,瓦提安卡披上毛毯,说道:“告诉此人,现在没有问题了——他可以离开。”

和部落当中很多族人一样,莫莉的父母试图捍卫自己的习俗。起名,是奥色治族最为重要的传统仪轨之一,只有被赋予名讳,才会成为被部落所承认的“人”。生于1886年12月1日的莫莉,奥色治族名为“瓦空塔何姆帕”(Wah-kon-tah-he-um-pah),她的姐妹也都与此类似:安娜的族名是“瓦哈拉卢姆帕”(Wah-hrah-lum-pah),明妮的族名是“瓦沙西”(Wah-sha-she),丽塔则被称为“莫塞莫伊”(Me-se-moie)。

随着定居者纷至沓来,保留地的文化融合进程变得越来越快。这些定居者看起来既不像奥色治族,更不像夏延族或波尼族印第安人。他们的身体污秽不堪,精神近似绝望。例如,单骑而来的威廉·黑尔,衣衫破烂,出身成谜。即便像黑尔这种与奥色治人关系密切的白人定居者,也认为走白人的道路乃是必然,奥色治人如想生存,别无他选。他想改变的,或许不仅仅是自己,还有这片土地的命运,跨越这片原野上横亘的藩篱,建设由贸易据点及城镇连接而成的社会网络。

十九世纪八十年代,一位将奥色治地区形容为“众神之地”的堪萨斯拓荒者约翰·弗洛尔(John Florer),在灰马镇设立了首个贸易据点。莫莉的父亲内卡艾瑟,十分喜欢在贸易据点的背阴处流连驻足,间或向其销售兽皮,莫莉也借此结识了贸易商的儿子,这也是她首次见到的少数几位白人之一。在莫莉看来,这些人的皮肤,白如鱼肚。

贸易商的儿子保存的日记中,记载了莫莉及其家人遭遇的深刻变革,尽管这些都是被一笔带过,仿佛新增加的商品门类一样。他谈到,有一天,一位贸易商突然开始称呼内卡艾瑟为吉米。不久,其他白人贸易商便都开始这样称呼莫莉的父亲。“与此类似,他经常来商店的女儿,也因此获得新名。”贸易商的儿子写道。正因如此,瓦空塔何姆帕变成了莫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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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弗洛尔位于灰马镇的商店

莫莉跟自己的母亲一样,打绑腿,穿莫卡辛鞋、短裙和罩衫,披毛毯,在木屋的地板上和衣而睡,从事繁重的杂务。偶有片刻偷闲,她也会安享幸福时光:跳跳部落传统舞蹈,尝些好吃的,在溪水中打水仗,坐观男人们策马在如翡翠般嫩绿的草原上追逐。如那位贸易商之子记录的一样,“这些挥之不去的回忆,如同一个已然消散的梦境,而其所呈现的神秘奇幻,在作为孩子的莫莉内心,始终萦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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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莉的父亲(右)光顾约翰·弗洛尔的商店

1894年,七岁的莫莉被父母告知,需要进入在波哈斯卡开办的寄宿制天主教女校——圣路易斯学校——就读。从灰马镇到那里,乘坐马车需要走上足足两天。一位印第安专员曾这样说道:“必须让印第安人按照白人的方式生活,如果情愿,就来软的;如果不情愿,就来硬的。”

莫莉的父母遭到警告,如果不这样做,政府方面就将停发年度津贴,从而让整个家庭无米下锅。这样一来,三月的一个清晨,莫莉被带出家门,塞进一辆马车。在和车夫赶往保留地中心城镇波哈斯卡的时候,莫莉看到,自己心目中仿佛已经是世界尽头的灰马镇,逐渐消失在视野中,映入眼帘的,最后只剩下淡淡的炊烟,逐渐融入天际。而她的面前,一望无际的原野,延伸到地平线,宛如远古的海床,毫无人烟。莫莉仿佛一步迈出了这个世界,套用薇拉·凯瑟(Willa Cather)的话来说,“跌落凡尘”。

时间一分一分流逝,路程一里一里累积,在车里摇来晃去的莫莉,跨越了尚未开化的空旷荒野。最终,光线开始暗淡,马夫和莫莉不得不停下脚步,就地宿营。当太阳沉入原野尽头,犹如血洗一般的天空,随即变黑,唯有朗月繁星,才能冲淡浓得化不开的黑。奥色治人认为,自己正是月神和星神的后羿。莫莉仿佛也变成了“破雾旅者”。周围笼罩着的夜,力沉似海,可以聆听,但却遍寻不到。无论是草原狼的低鸣高吠,还是猫头鹰的瘆人呼号,似乎都像老话里所讲的那样,承载着邪恶的魂灵。

翌日,色彩单一的原野,逐渐让位于森林覆盖的山麓。莫莉和车夫随着马车在起伏不定的山坡上辗转前行,穿越栎树的荫蔽与漆黑的洞穴——用一位印第安事务专员的话来说,理想的“伏击地”。(他还借着补充道:“偷偷告诉你啊……胆大妄为的匪盗会在这里为所欲为。”)就这样一路跋涉,终于出现了人类居住的痕迹:一幢略显破败、涂着红漆的单层木质房屋赫然在目。这是一家奥色治人开办的贸易商店,旁边还有一家肮脏不堪的小旅店,以及门口堆满马掌铁的铁匠铺。泥泞小径也变为一条更宽阔、更破烂的大路,两边散落着一些贸易商店,门口大多设有参差不齐的垫路木板,以便让顾客免于陷入内藏危险的烂泥,以及帮助其上马。饱经风霜的照片,看起来随时都会被风吹落在地。还有一些商店外墙图绘了欺骗眼球的假冒二楼,从而营造出规模宏大的气势。

莫莉业已抵达波哈斯卡。尽管这座保留地的首府看似规模有限、凋敝不洁(“只是一座满是烂泥的小型贸易据点”,一位造访者曾这样形容),但却是莫莉生平见过的最大聚落。她被带至距此一英里之遥的一座气势逼人的四层石制建筑——圣路易斯学校——交给身着黑白长袍的修女照顾。莫莉走进学校的前门——马修斯曾将另外一所奥色治地区的寄宿制学校大门形容为“张开的黑色大嘴,远胜夜猫的血盆大口”——穿越凉风习习、有如迷宫的廊道,夜色中,煤气灯飘忽闪烁。

莫莉不得不从肩上摘下印第安毛毯,换上素色的衣衫。她被要求不得使用奥色治语,必须鹦鹉学舌般模仿白人的腔调,同时手上还被塞进了一本《圣经》,其中对于世界的描述,她前所未闻:“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神看光是好的,就把光暗分开了。”

每天,时间都被严格分配,学生们必须列队,才能从一个地方移动到另外一个地方。他们需要学习钢琴、书法、地理、算数。总之,整个世界都被浓缩为怪模怪样的新奇符号。所有的教学安排,旨在让莫莉融入白人社会,将她转变为当局意念中的标准女性。因此,当奥色治族男孩子在其他学校学习农耕及木匠活时,莫莉则在接受“家务女红”:缝纫、烹煮、洗衣以及打扫卫生。“绝对不能低估让印第安女孩接受精心训练的重要性,”一位美国政府官员如是说,他还认为,“如果只是男人勤劳肯干,通过自己的劳动为家人提供衣食,但妻子不善厨艺,不谙缝补,不好整洁,让本来应当欢声笑语的美好家庭变成了污秽肮脏之所,这一切又有何用?顽固坚持异教迷信,同时还将其灌输给下一代的,正是这样的妇女。”

很多在莫莉所在学校寄宿就读的奥色治族学生试图逃跑,但遭到执法人员骑马追赶,最终悉数被捆绑着拖了回来。莫莉每年八个月在学校,当她返回灰马镇时,注意到越来越多的奥色治族女孩不再身披印第安毛毯,不再穿着莫卡辛鞋,男孩子们也将腰布换成了裤子,不再佩戴头带,转而选择宽檐帽。很多学生开始因为父母不懂英文、固守传统而感到难堪。一位奥色治族母亲在谈及自己的儿子时,这样说道:“他根本听不进去我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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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莉被强制就读圣路易斯学校

莫莉一家,不仅跨越了两个世纪,还跨越了两种文明。这个家庭所面临的压力,随着十九世纪九十年代后期美国政府强化原住民归化运动而变得愈发严峻起来。根据这项政策,整个奥色治保留地将被划分为160英亩的区块,每位部落成员分得其中的一块,剩下的土地则向外来的定居者开放。这项早已对其他印第安部落推行的政策,旨在终结传统的公有制,将北美印第安人彻底转变为私有土地的业主,当然,绝非意外,这也导致更容易从其手里攫取土地。

奥色治人眼睁睁目睹了保留地西邻的切诺基部族推行分地政策后发生的一切:美国政府从切诺基人手里买下这片广袤的河口原野后,于1893年9月16日午时宣布,任何一位定居者,不论性别,均可主张被其划分出来的42000份土地的其中之一,先到先得!竞逐之日开始前数天,成千上万的男人、女人甚至孩子,从各地赶来——其中有些甚至来自遥远的纽约及加利福尼亚——开始在竞逐的土地外围聚集。衣衫褴褛、肮脏不堪、歇斯底里的人们漫山遍野,宛如一支即将自相残杀的乱军。

最终,在当局开枪击毙了若干想在竞逐开始前便抢先越界的“腿快者”后,竞逐正式发令——“这种跑马圈地之举,堪称史无前例,闻所未闻”,一份报纸这样报道。一位记者描述:“奔向前方的同时,男人们开始互殴,直到将对方击倒在地。女人们则尖叫着,甚至当场晕厥,任由他人践踏,甚至可能被踩死也说不定。”报道还称:“原野上,到处都是男人、女人以及马匹。不时可见人们为争夺谁才是先来者而以命相搏,刀斧相向——此情此景,令人发指,亦令人血脉贲张,非笔墨所能形容……这是一场人人为己、胜者为王、败者遭殃的残酷血拼。”夜幕时分,切诺基河谷被彻底瓜分完毕。

花月杀手
1893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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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马圈地”

因为奥色治族的土地属于此前购得,美国政府推行分地政策的难度较大。这个印第安部族,在堪称其有史以来最伟大领袖之一的头人詹姆斯·比格哈特(James Bigheart)——掌握法语、英语、拉丁语以及苏语(Sioux)等七种语言——带领下,想方设法迟滞分地进程。但压力与日俱增。西奥多·罗斯福(Theodore Roosevelt)扬言,拒绝分地的印第安人下场堪忧,“让这些家伙,像不肯工作的白人一样,从其苟活的世上彻底消失”。

到了二十世纪初,比格哈特和其他奥色治人愈发感觉到,诚如一位政府官员所言,“山雨欲来风满楼”。美国政府计划将印第安人保留地加以肢解,纳入到新成立的俄克拉何马州——在乔克托族的语言中,“俄克拉何马”意味着“红种人”。比格哈特此前曾成功迟滞政府的图谋达数年之久,使得奥色治族成为印第安各部族中最后面临分地的一支,也因此让他们在面对急于拔掉这最后一根刺的政府官员时,获得了更大的话语权。1904年,比格哈特指派一位踌躇满志的年轻律师——约翰·帕尔默(John Palmer)——横穿北美,以“切实把握华盛顿方面的真实动向”。这位白人贸易商与苏族印第安妇女所生的孩子,幼时便沦为孤儿,后被一户奥色治家庭收养,成人后迎娶了奥色治族新娘。曾有一位俄克拉何马州选出的联邦参议员将帕尔默称为“当世最能言善辩的印第安人”。

此后数月间,比格哈特、帕尔默以及其他部落代表,就分地的条款细节与政府官员持续磋商。奥色治族最终说服政府接受只在部落内部进行土地划分的观点,将每位族人的应得份额从160英亩增加至657英亩。此举旨在避免在奥色治族属地内再次上演疯狂的“跑马圈地”,当然,白人可以尝试从奥色治人那里购买土地份额。奥色治族还想办法将当时看来颇为“另类”的一个条款塞进协约:“地下蕴藏的油、气、煤及其他资源……也因此属于本奥色治部落所有。”

当时,奥色治部落了解到,保留地范围内蕴藏着一些石油储量。此去十余年前,就有印第安人带着灰马镇贸易商店老板约翰·弗洛尔去保留地东部一条溪流,观察河水上漂浮的宛如彩虹般的彩色光带。这位奥色治族印第安人当时还用自己的毯子蘸取了少许此类物质,并挤到了一个容器当中。弗洛尔认为,这种液体的味道,跟自己商店所销售的车轴润滑油十分类似,遂赶忙赶回镇上,将采样交给其他人求证,最终确证了自己的猜测:这是石油。在得到部落批准的情况下,弗洛尔联合一位富有的银行家,获得租约,开始在保留地从事钻探工作。当时,没有多少人意识到,这个印第安部落就坐落在金山之上,但在分地协议签订之际,已有几座小油井投入运营。精明的奥色治人成功地把握住了这片土地上的最后一片天——一片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广阔天空。1906年分地法案各条款逐一达成合意之后,帕尔默曾向美国国会不无炫耀地谈道:“是我一个字一个字写出的这份奥色治协议。”

跟其他位列奥色治人名单的乡亲一样,莫莉及其家人都得到了按人头分配的权益——特别是对于部落矿产信托基金的分配权。一年后,随着俄克拉何马作为第四十六个州加入美利坚合众国,部落成员也开始能够将其手里位于现在被称为“奥色治郡”的土地出手交易。但为了将矿产信托基金控制在部落手里,任何人不得买卖人头权,此项权属只能继承。这样一来,莫莉及其家人便成为首个地下资源所有权权利人群体的成员。

很快,奥色治部落便将开采区域分包给越来越多纷至沓来的开采者。莫莉亲眼看到工人忙成一锅粥——制造工具、捆绑索具、给驴剥皮、包工带队……将装满硝酸甘油的炸药桶埋入地下后,这群浑身污渍的工人,便会将其引爆,偶尔还会将深埋地下的印第安先祖所使用的箭头或矛尖一同轰向天空,之后,再一脸茫然地盯着这些远古遗迹看个不停。这些人所搭造的木质建筑,宛如庙宇般直冲天际,而他们所使用的也都是一些俚语俗话:“动起来,你个三脚猫,赶快动起来,把这些东西装在挂钩上面,你个混蛋。太高了,给我放下来,你个混蛋。用拖把堵上,出来了,拿块板子。”很多投机分子因为挖出的是俗称的“达斯特”(Dusters)——干枯的油井——最终不得不卷铺盖走人,血本无归。一位奥色治人如此评价这些白人:“所言所行,看起来就好像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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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在奥色治境内钻取石油

二十世纪初,一位来自明尼阿波利斯(Minneapolis)的律师乔治·盖提(George Getty)开始在奥色治地区东部寻找石油,并花了500美元,拍得了第50号地块的勘探权。当时还是小男孩的让·保罗·盖提(Jean Paul Getty)曾和自己的父亲一同前来这里。“忆往昔峥嵘岁月,”后来创建盖提石油公司(Getty Oil Company)的保罗回忆,“没有汽车,电话少得可怜,电灯更是屈指可数。虽然当时已经是二十世纪初叶,但你还是可以强烈感觉到十九世纪的强大印记。”他接着谈道:“宛如一场探险。对于此间的种种魅惑,我父母显然根本无法体会。我们经常会乘坐马车,前往距离奥色治九英里左右的第50号地块。路上需要花费几个小时,还需要蹚过一条河流。”在未见到印第安人之前,保罗曾这样问自己的父亲:“他们很危险?难道我们必须要把他们打跑吗?”

他的父亲闻之莞尔。“不,”他继续说道,“相反,这些人十分文静,举止平和。”

1917年春,颇为潮湿的一天,此前靠贩卖生发灵为生的投机者弗兰克·菲利普斯(Frank Phillips)正与自己手下的工人一起,在距离第50号地块不足半英里之遥的第185号地块上工作。突然,钻井平台开始剧烈震颤,就好像有一辆火车头从旁边隆隆驶过一般。地下的钻孔里传来汩汩的轰鸣,工人们吓得四散奔逃,很快,他们的尖叫声就被巨大的咆哮声吞没。一位钻井工抓住菲利普斯,将他从钻井平台上拽开,就在此时,一股黑色的油流冲入云霄。

此后的发现一个比一个摄人心魄。1920年,曾经穷得掏不起车费的欧内斯特·马兰(E.W.Marland)发现了美国史上最为高产的伯班克油田(Burbank)——此地仅在投产后的第一个二十四小时制工作日便收获了680桶原油。

很多奥色治人会在石油井喷时竞相前往,争夺最佳的观赏地点,同时确保不会引发爆燃,他们会目不转睛地看着油柱喷向五六十甚至一百英尺的高空。张开黑色的翅膀,喷涌而出的石油从井架上飞舞而出,随即便钻向天空,并未留下太多时间让人们将其与死亡天使联系起来。油雾四散,喷溅到周边的花草树木以及工人看客的脸上。即便如此,人们依然互相拥抱,将帽子扔向空中以示庆祝。分地法案通过后不久便与世长辞的比格哈特,则被尊崇为“奥色治族的摩西”。同时,这种颜色黝黑、质地黏稠、味道刺鼻的物质,俨然变身为这个世界上最为美好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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