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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追、追、追回家 作者:孙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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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发生的事其实我根本不愿记起,我宁愿喝下一种药,能够让我把那个狂奔着的夜晚彻底忘记。然而我不得不在14年里不断回忆,反复讲述,就像用刀尖划开疤痕一样,每次都把它刻得更深,以至于那天晚上的每一个时刻至今都纤毫毕见。 而我讲述了上千遍,唯独这一次讲得最清楚,也最冷静。 10月9日晚上八点多,我被惊醒。 “海洋!快点!孙卓被人家用一辆玩具车拐走了!” 我一下子就从睡中坐了起来,说:“谁啊!” 四英急得跺脚:“修鞋匠看见了,是一个提皮包的人。” 我几步冲到巷子口找鞋匠,大声问道:“孩子弄到哪儿去了?” 他还没有意识到有问题,应道:“不是和你的亲戚往那边去了吗?还给了一辆玩具车让他玩。” 他指的是店铺的左边,通向幼儿园和居民区的方向。 亲戚?我在这个地方哪里来的亲戚?我的脑子一阵发蒙。 我在地上蹦了两下,又原地转了两圈,拔腿就往他指的方向拼命追去。 那个时候,我对“拐卖”根本没有概念,还以为是别人家里缺小孩儿,看孩子很可爱就把他骗回家养了。我也根本不知道有“人贩子”存在。 “人贩子”这个词本身就超出了我的理解范畴。在这个高速发展、应有尽有的一线城市,竟然还有一门“贩人”的生意?你可以偷一只猪、一头牛去卖,可是卖掉一个孩子,谁还能心安理得地吃得下饭、睡得着觉?买下孩子的又是谁?那个人会不会在某一天忽然想,是哪个倒了八辈子霉的人丢失了这个宝贝? 我一边往鞋匠手指的方向狂奔,一边打110报警电话。 嘟嘟嘟……在接线声里,我忽然又想起昨晚做的怪梦,梦里大家都在吃饭,唯独没有孙卓,却没人觉得奇怪。 我开始疯狂冒汗,手心一下子就被冷汗浸湿了。 110报警电话拨通了,我赶紧对着电话那头儿说:“我的儿子不见了,被人用一辆玩具车弄走了!” 对方说,儿童失踪的情况要24小时后才能立案。 24小时?我吃了一惊,立刻停下脚步,赶紧解释道:“我是做包子的,来深圳后,我的店铺刚开业几天,谁都不认识……我的孩子真的是被人成心骗走的,是我旁边修皮鞋的人亲眼看到的!一个四十几岁的人提一个皮包,用玩具车把孩子骗走了!” 对方又告诉我先在附近的超市或者同学的家里找一找,再问一下老师。 “这是不可能的……我的孩子3岁半,才上了两天学,跟谁都不熟悉。这个情况很特殊,而且有目击证人,肯定不是走失或者去哪里玩了!您行行好,能不能先出警帮忙找一下……” 我在街上对着电话喊得很大声,满头的冷汗往脖子里窜。 而电话那头很简短地应道:“24小时后才立案,这个是规定。” 接着就挂断了。 我的大脑一片空白,又给大哥打了电话,告诉他孙卓被人拐走了。大哥当即就告诉我:“你赶紧找!赶紧找!不要落到讨饭的手上!不然手脚都要被打断的!” 我听了这话,吓得腿都发抖。但这还不是我被吓趴下的时候。我甩了甩头,咬紧牙关,又往前跑了一段,面前出现了一个十字路口。我在路口僵住了。 他到底是往左、往右,还是往前了? 我愣了可能有一两分钟,在这一两分钟里,每一秒我都感觉到孙卓离我更远了一些。我咬咬牙,选择了左边的巷子,因为左边的路上人最少。我推测,孩子反应过来肯定会哭闹,偷孩子的人也会慌张,他会尽量往人少且偏僻的地方去。 就这样狂追了五百米左右,我又面临着一个十字路口。我呼吸急促地在原地思考。如果继续往左,就通往繁华的深南路了。于是,我又选择了向更偏僻的右边跑去。 我对我的猜测其实很笃定,可是我一边没命地奔跑,一边遏制不住地想象孙卓在我身后的反方向,被一个四十几岁的男人抓在手里,一边哭闹,一边离我越来越远。 我的手心全都是汗。这双手原本被期待着要创造光明的未来,此时我却感到自己就像在空气中抓握一粒尘埃。我越是拼尽全力去抓,那粒微之又微的尘埃越是飞远。 曾经我觉得人靠意志力能够办成很多不可能的事,只要意志足够坚强,人就能用河里的泥巴烧出两万块砖头盖房子,能够孤身跑到很远的地方找到饭吃,能在很短的时间里改变自己的命运…… 原来只是老天爷一直都对我很好,从来没有认真打击过我。 我又跑了几公里,觉得自己像油锅上的蚂蚁,在到处浪费最宝贵的时间。又冒出一个念头,我想我应该跑到派出所去,当面向警察说明情况,让他们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也许电话沟通是很无力的。 我在街上抓着人就问沙河派出所在哪里,很快就冲了过去。 到了派出所,我告诉警察我在20分钟之前报过警,我的孩子被一个四十几岁的人用玩具车骗走了,有目击证人看得清清楚楚。 当时我已经要崩溃了,万分焦急,慌乱不已,浑身湿透了,跑得上气不接下气,却还是把几句话说得清清楚楚。我的普通话从来没发挥得这么好过。 他们还是没什么反应,说:“你先到周围找一下,和他的老师、同学都联系一下。” 和电话里说的一模一样。 我放弃了解释,开始恳求。我说求你们帮帮我,我们两口子在这里没有其他亲戚和朋友,真的要找不到了。 接着他告诉我一个很惊人的数字,这个数字就像这个大城市里的很多事情一样,再次超出了我的想象。 他说:“你知道吗,深圳每天接警有2万人次,但是我们的警察总共也只有2万个。” 在我原来的想象中,每天只会有几个人拨打110报警电话。 他又说:“如果每个人都像你这样吵着要求立刻出警,我们所有人都要忙不过来。” 他这么一说,我才开始明白,他们实在是做不到每接一个报案都立刻出警。但是在当时,我也没有力气去理解更多了。 我只能再次回到店铺门口,重新朝鞋匠指的方向出发,追、追、追。 那些年,我不断地在十字路口做出选择,每一次都往人少的、偏僻的方向去。我希望我能变成几十个人,每个我都往不同的方向去;我希望我能变成几百个人,让深圳所有的大街小巷都能同时遍布我的身影。这样总会在某个时刻、某个地方,我能遇到他们。可现实是,我只有一个人,一次只能在一个地方。 最后,我追出了十几公里,追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地方。那是一个建筑工地,一幢建了一半的楼房伫立在黑暗中。工地上没有灯,一片寂静,黑暗中似乎藏着我所不知道的秘密。我忽然想:他会不会抱着我的孩子藏在工地里了?这个时候我已经穷途末路了。 我一边想,不可能的,怎么可能藏在这里;一边又想,万一被我碰到了呢。绕过这根柱子,走到那个水泥堆后面,扒开货车车底……万一再往前走两步,把头埋得低一些,我就像和他玩捉迷藏一样,会忽然间对上孙卓的两只眼睛——好啊!你就被藏在这里! 万一呢? 我被自己的各种想象撕裂着、折磨着,一会儿紧张得心脏咚咚狂跳,一会儿失落得两腿发软。 我把建筑工地里里外外搜寻了一遍。如果有人经过的话,一定会以为我是个疯子,一惊一乍地在黑暗里蹦来蹦去。 到了12点,我终于允许自己稍微绝望了几秒。 我想孙卓大概已经被带走很远了,靠我的双脚已经追不上了。 我开始往家的方向走。每遇到一个漆黑的角落,我就会神经兮兮地跑过去查看一眼。总怕万一哪一个地方我没有看到,我就和他擦肩而过了。 回到沙河街,夜已经很深了,这正是我该起床做包子的时候。可是想到包子也让我感到迷茫,忽然之间,我的真实生活变得如梦幻泡影,面粉、顾客,还有5毛钱或1块钱的硬币,全都离我很遥远。 我在店铺门口站了一会儿,有点想不起来前因后果了——我到底是为什么要到深圳来的? 在包子店不远处,一家印刷店还开着门。我这才想到,我应该印一些寻人启事的广告。 寻人启事上面的图文在后来被改了无数个版本,而最初的那个版本上写着: 小孩孙卓,3岁半,九十厘米高,被一个四十几岁的男子提着皮包,十月九号晚上七点半,在门口用一辆玩具车拐走。 上面还放了一张孙卓的照片,他穿着以前就读的幼儿园的旧校服。被拐走的时候他穿上了新校服,可惜,我们还没来得及给他拍张照。 我向印刷店老板交代好了,第二天一早我就来取寻人启事的广告,随后就又往附近的巷子去找。我跑到老远的地方去追的时候,四英也在分头找。这个时候我走进附近的巷子里,远远就听见四英在哭喊:“卓卓——卓卓……” 她可能已经这样哭喊了几个小时,声音完全变了,像被粗糙的砂纸磨坏了一样,听起来歇斯底里又脆弱。 城市依然灯火通明,我循着声音找到了她。她一见到我,就崩溃地问我:“找到了没有?” 我没有回答。 她也没有继续问,只是忽然失去力气一样蹲下来,低着头呜呜地哭。 最后,我们精疲力竭,茫然无措地回到家。 我告诉四英:“明天我们再去派出所,他们说24小时后一定会立案。明天一早我们就去跟他们说好话,再求求他们。” 当时,警方的介入依然是我最大的希望。 只是我怎么也没有想到,还要在那么多年以后,在我已经准备好了要用自己的一生去追赶那个小小的背影的时候,我崩塌的世界才终于在警方的不懈努力下得以复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审查,符合管辖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1)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 (2)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 (3)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 (4)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 (5)发现有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6)表明可能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事实发生的其他情形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的通知,2010年3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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