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救救孩子

回家  作者:孙悦

初春,刚下过一场大雨,凉意更盛。路面一摊摊黑色的积水闪闪发光。

我独自在东门步行街晃荡,路面一摊摊黑色的积水闪闪发光,映着零星的路灯。走到人民北路,我看见一个卖花的小男孩儿正在纠缠路人。这个孩子瘦骨嶙峋,手里提着十多枝玫瑰花,见到路过的年轻人就上去拽人家的衣服,被拒绝了还要缠上一段路,甚至抱住路人的大腿不放。经过的人都避之不及。

我走过去,问他几岁了,他说4岁,同时冲着我高高举起花:“叔叔,买一枝吧。”

我掏钱买了一枝,那花被雨打过,湿漉漉的,有点儿蔫了。小孩儿亮着眼睛向我道谢,又急急忙忙地去卖花了。

他太小了,小得让我无法理解他怎么会明白卖花是怎么一回事。我又在原地站了好一会儿,观察周围有没有形迹可疑的大人,直到他小小的身影消失在人来人往的街头。

我继续瞎晃荡,心事重重地又走了一会儿,在人来人往的步行街另一头儿看见有人在路中间乞讨。那是个七八岁的孩子,他呆呆地坐在地上,面前摆放着乞讨用的铁碗。他的两个袖管空空荡荡,没有稚嫩的手臂从里面伸出来。

夜已经深了,一阵凉风吹得我身上裸露的皮肤发紧发麻。雾是那么轻,像一层乳白色的绵软的烟,悄悄打湿了一切。

那个年代,街上经常能见到卖花、卖艺或乞讨的儿童。这些孩子都瘦小可怜,只能常年在人们的同情心里讨生活,其中很大一部分是缺胳膊少腿的残疾儿童。2006年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抽样调查显示,中国流浪未成年人大概有100万至150万。

我从民间的打拐志愿者上官正义那里了解到,这个庞大的数量里有相当一部分孩子并不是因贫困而自发行乞,其背后往往有不法分子在操纵。这些“丐帮帮主”通过哄骗、胁迫、雇佣,甚至“收购”的方式组织未成年人行乞和卖艺,并从中获利。

2007年,上官正义还是个二十几岁的年轻人,和我一样很小就独自离开农村出来谋生。他还没有孩子,却凭着满腔正义解救了多名被控制的乞讨儿童。在志愿者圈子里,我们也叫他“仔仔”。仔仔曾卧底调查乞讨儿童幕后的操纵者,发现这些团伙会在各地的农村到处寻找残疾儿童,然后会从残疾儿童的父母那里以一年约2 000元的“租金”带走孩子,并告诉他们的父母是带孩子外出打工。残疾的孩子留在家中是个负担,很多父母认为这是自己可怜的孩子能够自力更生的一个机会。他们不知道的是,孩子们被带走后的谋生之道竟是被强迫卖艺或乞讨,他们没有人身自由,所得的全部劳动成果都要上交“组织”,没完成“任务”还要遭受毒打。有的孩子甚至被人故意伤害致残,只因他们可怜的模样是换取同情心的有力筹码。据我所知,有个本就缺胳膊少腿的孩子外出“打工”,几年后逃回家乡,竟然连舌头都没有了。

有一回,徐显迪的爸爸在珠海找到一个疑似徐显迪的乞讨儿,把他吓得不轻。徐显迪被拐后,他的妈妈患上精神疾病,爷爷和奶奶相继去世,徐爸爸则一直没有工作,找孩子找得比我还拼命。2010年年底,徐显迪的爸爸曾在精神病院进行绝食抗议,7天滴水未进,最后被送进医院抢救。人虽然救回来了,但这件事震惊了整个寻子家长群体。我担忧极了,隐约觉得他总有一天还会出事,要么是伤害到别人,要么是伤害到自己。因为他已全无牵挂,似乎在寻找一种有意义的死。所幸那一次,我们最后查明那名乞讨儿并不是徐显迪。

也曾有一个我熟悉的家长好不容易找到了孩子,却发现孩子被人故意伤害致残后放在路边乞讨。这个母亲当即陷入了疯狂。她在我们400多人的寻子群里连续几天连珠炮似的发送语音信息,我点开听了两条信息。她情绪激动,声音像被刀子划过一样饱含尖锐的疼痛。她说自己在几天时间里已经看不见东西了,眼睛忽然瞎了。

她歇斯底里地喊道:“我就是死也要为儿子讨回公道。”

她的声音让我产生了难以言喻的恐惧,我没有点开第三条语音信息,立刻从群里退了出来,不敢再听到从她那里传来的任何消息。

那段时间,我走在路上见路边有小孩儿在瑟瑟发抖地乞讨都要多看两眼。街上时常有残疾的孩子,他们或是皮肤裸露出大片骇人的烫伤疤痕,或是双腿畸形,扭曲地倒挂在肩膀上。对于这样的景象,我看了一眼就不敢看第二眼,内心像紧闭的蚌肉被密密麻麻的针脚刺穿,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止不住地疯流。

好在后来,经过对乞讨儿童问题的长期关注,我发现其中的被拐儿童少之又少,主要还是不法团伙租赁来组织行乞的。陈士渠主任也称,拐卖儿童主要是被非法收养,乞讨儿童和被拐儿童基本是两个不直接相关的群体。从此我只允许自己做最好的打算,我不能绝望,我的卓卓一定也只是暂时成了“别人的儿子”。

2011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的于建嵘教授在微博上发起“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的活动,呼吁全国各地网友线下拍摄乞讨儿童并在网络上进行曝光。于教授曾被广大网友称为“中国底层民意的真实代表”,我所认识的于建嵘也确实担得起这个称号。“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的活动一呼百应,群情激愤,成了微博上有广泛影响力的一次公民行动。于建嵘还倡议全国网友都集中在同一天去拍摄街头行乞儿童,然后将所有资料汇总起来,统一剪辑成纪录片,并争取把录像送给全国的“两会”代表和委员。

同年,国家开始严厉打击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牟利的不法分子,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这一可怕景象从此几乎消失在我们的视线中。

也是在2011年,调查记者邓飞发起“微博打拐”活动,并与公安部的中国警察网官方微博在新浪微博上联合建立“打拐志愿团”,呼吁整合媒体和民间资源,帮助公安系统打击拐卖儿童的不法行为。这是一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公益活动,互联网的强大力量也开始为公众所知,许多民间打拐志愿者如雨后春笋般纷纷涌现。

除了已解救上百名妇女儿童且活跃至今的上官正义,令我难以忘怀的还有一位叫魏继中的志愿者,我们都叫他“老魏”。

老魏建立了“老魏寻人网”,一年到头都在为打拐奔波,协助警方寻找被拐儿童。他家中并不富裕,也没有工作,我听说他在最后几年靠借钱度日,却没有一天不在打拐。2014年,老魏和几个寻子家长前往东北落实线索,在路上因操劳过度引发肝硬化导致昏迷,最终经抢救无效去世。老魏去世时仅49岁,他已成功解救了60多名被拐儿童。这名真正死在了打拐路上的志愿者让我们寻子家长群体乃至全社会都为之震动。

当打拐越来越深入人心,国家对打击拐卖犯罪的投入力度也越来越大。

2011年4月12日,在全国深化打拐专项行动的电视电话会议上,打拐办通告全国各地有关部门,今后凡是发生拐卖儿童案件,公安机关将实行“一长三包制”。“一长”即由县、市、区的公安机关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担任专案组组长;“三包”则是包案件侦办,包查找和解救被拐卖人员,以及包安抚被害人家庭。

这项政策给公安机关在拐卖儿童案件中的反应速度、投入力度都带来了质的改变。

2011年6月1日起,公安机关在全国开始实行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同年12月份,据福建省公安厅最新数据显示“自2009年4月全国开展打拐专项行动以来,福建警方共破获涉拐案件3 383起,打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团伙808个,打击处理7 098人,解救被拐儿童2 519名、妇女1 359名。”就像最强烈的阳光才能照出最幽深的阴影,2 519这个庞大的数字何其光明,背后又何其阴暗。

然而,当时和我联系密切的好几百名家长竟没有一个人的孩子是这两千五百一十九分之一。我和一群家长聚在一起,没有线索可落实,也没有地方可去,黔驴技穷,最后一致决定跑到福建去“摸排”当地的孩子。

我们的行动吸引了来自全国各地的许多家长。从陕西赶来的冯社红是一个朴实的农民,2007年他的儿子和他姐妹的2个儿子,3个孩子在同一时间被拐走。从河北来的元元和豆豆的妈妈曾经是一个很年轻的新手妈妈,当时她找元元和豆豆已经找了15年,变成了一个外表远超实际年龄的“老大姐”。杨天赐的家长则告诉我,从孩子失踪那天起,他就知道自己的人生已经完了。完了,他反复说,完了。

我们在福建安溪、三明、莆田等地到处跑,想找当地公安部门求助,又没什么线索和证据,只好在各个村庄穿行,像推销产品一样拿着喇叭呼喊,像发广告一样到处发放孩子们的照片。我们知道这里有不少买家将孩子买回去后还会大摆宴席,燃放鞭炮进行隆重庆祝。因此,此行即使找不到孩子,我们也希望能在这些深受“多子多福”观念影响的地区做些宣传,但愿能唤醒人们的道德和良知。

出人意料的是,我们不但没有找到孩子,而且还在安溪找到了两名“新手”寻子家长。他们的孩子都刚刚在本地失踪,于是也茫然而积极地加入了我们的队伍。

就这样折腾了多日后,我们终于还是决定去北京反映被拐儿童在买家处违法登记户口的问题。可当我们一大帮人来到火车站,却因为带着大量寻子广告和横幅而无法通过安检。当时的火车票是不能改签或退票的,我们手里拿的一大把火车票也因此变成了废纸。

离开了火车站,我发现冯社红一直念念有词,就像在和一个看不见的人说悄悄话,暗暗诅咒谁似的。他面上却不见怒色,显得麻木而阴郁。这种不寻常的表现让我隐约有些担心,我向来认为越是懂得大喊大叫、哭闹不休的人,越是能保持心理健康,也不容易做出不理智的事来。

我们在路边的小餐馆吃饭,我就叫了一瓶二锅头给他,说:“不要念了,不要念了。来喝点儿酒,平复一下心情。没事的,孩子肯定会找到的。”

冯社红人高马大,身形魁梧,看起来就酒量了得。他果然停止了念叨,举起一瓶二锅头,像喝水一样咕嘟咕嘟地几大口喝了下去,让我大吃一惊。他喝完一瓶,紧接着又叫来第二瓶,我没来得及阻止,还思忖着“竟这么能喝”,就见他又仰起头,把第二瓶也轻轻松松地灌下去了。我瞪大眼睛看着他,他也看着我,接着,他面有难色,忽然吐了几口红得刺眼的鲜血。我吓得不轻,心里说道:完了,出人命了,出人命了。

那一次,冯社红最后并没有出什么事,但那一幕在我记忆中至今难以抹去。

2011年,湖南还发生了臭名昭著的“邵氏弃儿”事件。邵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收取社会抚养费,将超生婴幼儿“没收”后送入福利院,统一为这些孩子改姓“邵”,福利院则与人贩子互相勾结,收购婴幼儿,将其变为“弃婴”后贩卖至欧美国家。其实这并不仅仅发生在邵阳,而是当年许多不正规的福利机构普遍存在的现象。通过这种方式被送到国外的中国婴幼儿累计超过15万名,很多孩子长大后想寻找亲生父母,却没有任何可供查询的记录,因此逐渐组成了庞大的海外寻亲组织。

美国的一名寻亲志愿者代表叫龙兰,我们叫她“小龙女”。她在中国的福利院先后领养的三个女孩儿长大后,她才发现自己的孩子很有可能并非弃婴,震惊之下她从此成了一名寻亲志愿者。她曾在2011年到中国来找我,给我送来一沓海外寻亲孩子的资料。

当时,广东湛江有4名人贩子出狱了,而这些资料中有几个孩子当年正是被这4名人贩子送去福利院再卖到国外的。于是我带着“小龙女”来到了湛江,为这几名刑满释放的人贩子“接风”。

此行最令我们讶异的是,这四个人贩子服刑三年至十年,从狱中出来后却都愤懑不平。他们认为自己不是人贩子,因为他们并没有把孩子拐来卖给谁,他们只是将因超生而无处可去的孩子送到福利院,再拿一些报酬罢了。这些孩子绝大多数是女婴,人贩子或是直接拐骗走,或是哄骗其父母说帮忙送到好人家去养。他们觉得在当时,超生的女婴即使不被送走,也可能会以更残酷的方式消失。这些不法分子一致认为,真正的人贩子应该是将幼童大量送出国以牟取暴利的不正规的福利院。

我们应该承认,即使在严苛的计划生育政策下,也没有任何一个部门被赋予“没收”婴幼儿的权力。这些孩子本不是弃婴,而是被福利院“收购”后才成了弃婴。既然原没有“弃养”,又谈何“收养”?

我想起了贵州失踪男童吴永飞被跨国收养一案。2006年,吴永飞在上海失踪后,他的家长也踏上了漫漫寻亲路。5年后,在宝贝回家志愿者的协助下,这个孩子竟然在美国被奇迹般地找到了,而他在美国的养母也一直在帮他寻找亲生父母。吴永飞跟家长通电话时,说着一口流利的英文。后来我们了解到,吴永飞是在上海的一家福利院被合法领养的。这个消息令我震惊又无奈,一个失踪后从未放弃寻找的孩子是怎么隐身于警方的立案调查之下,又怎么会符合收养法的规定呢?我们难以定论,也无权指摘。后来我们了解到,据早前美国一项调查报道显示,近年美国夫妇到中国领养的孤儿达7万多名,这些外籍领养者往往要给福利机构一笔大额“捐赠”。

湛江一行,刑满释放的人贩子们喊冤叫屈,说福利院涉事人员都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我和人贩子们在同一个房间躺了一晚上,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儿童福利院本来是为无依无靠、无人抚养的孤儿提供服务的爱心场所。福利、福利——究竟成就了谁的福利?

人为致残,人为致乞,人为致弃……2011年前后,我的所见所闻让我时时沉浸在一种几欲落泪的感受中。一个越来越大的声音从大地深处传来,从20世纪传来,像沉闷而隐痛的鼓点循环往复:救救孩子,救救孩子。

中国儿童第二大收养国荷兰,其EO电视台在中国孤儿问题电视专题片中,除了检讨荷兰从中国收养婴幼儿可能存在的疏漏,也指责了邵阳市社会福利院涉嫌将高平镇计生办送来的婴幼儿变为“弃婴”的行为。美国《洛杉矶时报》在关于中国弃婴及收养等相关问题的报道中,也曾披露过高平镇多名农民的婴幼儿被抢后送到福利院的消息。……2009年7月,媒体曾报道贵州镇远县计生部门将交不出罚款的超生婴儿强行抱走,送入福利院后再通过“寻亲公告”等程序,将其变为“弃婴”送养到国外,并在涉外领养过程中牟利。湖南当地媒体也报道过,衡阳市各福利院不但给职工下达搜寻婴儿的任务,甚至主动通过人贩子等各种中间人“收购”婴儿。……“邵氏弃儿”案真的到此就结束了吗?真相死去,伤痛仍在。

——CNTV央视网评,2011年9月30日,作者 陈方

上一章:12 下一章:14
网站所有作品均由网友搜集共同更新,仅供读者预览,如果喜欢请购买正版图书!如有侵犯版权,请来信告知,本站立即予以处理。
邮箱:yuedusg@foxmail.com
Copyright@2016-2026 文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