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门缝里的孩子

回家  作者:孙悦

在一片漆黑中,我到达了长汀县一个与世隔绝的小镇。

提供线索者在那里告诉我,镇上只有一条主街,街道两侧的两排民房里,就有至少七八个孩子是拐卖来的。我不敢过早惊动他们,又忍不住悄悄在街上走动,在一户又一户民房门口张望,却只能看见一线浓稠的黑填满了门缝。万籁俱寂,那里既没有城市夜晚的喧闹,也没有农村的蛙鸣狗叫,静得吓人。

第二天一早,上官正义和中央电视台记者们从厦门机场赶来与我会合。

我们商量后,决定先跟当地人“套”些信息出来。很快我们发现镇上有一户人家专做洗车生意,是两个老人在洗车。于是我们把车开过去假装要洗车,记者们已经装上了暗访用的录像和录音设备。

两个老人见我们一行人风尘仆仆地来洗车,很高兴地开工了。

上官正义先是跟我们聊天,他说:“结婚几年了,家里还没有个儿子。唉,真难办。”

帮忙洗车的老婆婆看了我们一眼,显然这引起了他们的注意。

上官正义于是随口问道:“你们年纪大,见得多,不知道有没有什么办法能弄到一个男孩儿?”

不料老婆婆闻言,登时来劲了:“这个好办啊!”

我们不动声色,内心喜忧参半。

上官正义感兴趣地追问道:“这怎么办啊?有什么门道?”

老爷爷竖起一根食指:“有!一个星期就能弄来!”

就在这时,一个六七岁的小男孩儿背着书包走了进来。

老婆婆竟指着孩子毫不避讳地说:“你看,我这个孙子就是买来的!”

上官显得又高兴又苦恼:“哎呀,这么好办呀?那买回来怎么登记户口呢?”

老爷爷说:“这个……我们刚好碰上了一个机会,之前2011年开展全国人口普查,我家多了个孩子,就顺势给他登记上了,收了4万元。”

他并没有说是谁收了这4万元,但我们都心知肚明。

洗完车,我们又商量着怎么去落实下一家的线索。当时是放学时间,路上有一群小朋友在打闹玩耍。上官又跟小朋友搭话,问道:“你们知不知道这里有买小孩儿的?”

一个10岁左右的小姑娘像在课堂上抢答问题似的,认真答道:“有啊,我们这里有很多的。我弟弟就是买回来的。”

我心里一颤。这话从一个孩子嘴里说出来,让我们都难以忍受。我以被拐儿童家长的身份报了警,告诉警察这里有几户人家买孩子。接线的民警不相信地说:“我们这里没有买孩子的。”

我们又连续打了好几个电话,对方始终不承认,也没意识到事情已经很严重了。

我们只好跑到了派出所。我说我是《亲爱的》电影中的原型人物之一孙海洋,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的记者也亮出了他们的记者证。民警们蒙了,半个小时后,当地公安局的局长来了,并赶紧派出了刑警大队的干警开始查案。通过调取户籍信息,他们很快就锁定了当地的8户人家,一共有9名孩子怀疑是被拐卖至此,其中一户竟然有两名儿童来历不明。

第二天,我们又来到派出所,所长像煞有介事地摆出了6份出生医学证明,他说:“来,来,我教你们看。正规的出生医学证明都是有防伪标识的。”

他拿出一块玻璃状的小卡片,带我们鉴定这6份证明,每一份果然都有能被“小玻璃”照出来的防伪钢印。所长的意思是,这些出生医学证明都是真实的,当时登记户口,他们也很难发现孩子不是那个家庭亲生的。当时的我对此持保留意见。

除了这6名被出生医学证明“合法化”的孩子,另外3名孩子则是通过非亲属投靠程序登记的户口。这种程序一般也要经历严格审核,至于他们是通过什么方式躲过了村委、户籍办理处和派出所的层层审查,我们不得而知。

11月6日,DNA检测结果显示,这9名被锁定的孩子中有5名属于所在家庭的非亲生孩子。令我震惊的是,这5名儿童中有3名竟然是被自己的亲生父母卖掉的。我有些后悔,这些孩子本来以为自己是亲生的,可因为我们的打扰,忽然就知道自己是被亲生父母遗弃的。这也导致在后来的打拐经历中,我都会先问清楚来历不明的孩子是多大被买回去的。如果是刚出生没多久就被买来的孩子,极大概率是亲生父母出卖的,我也就不会那么“积极”地去解救。因为这样的孩子即便被查明身世,也回不到原生家庭,留在买家或是送到福利院,对他们来说都是一种伤害。

2014年11月17日,中央电视台播出了题为《宁静小镇卖子成风》的暗访调查报道,引起舆论哗然。当地严厉打击了买卖儿童犯罪,追究了派出所、村委会多人的责任。

上官正义认为,如果买孩子的家庭都能通过获取出生医学证明给孩子登记合法户口,那么暗处很可能隐藏着一条出生医学证明的买卖链。他再一次投入卧底调查当中。

很快,上官正义根据长汀县那几份出生医学证明,追到了惠州某卫生院,并证实了出生医学证明确实是从这里流出的,该院甚至还有从产妇入院到孩子分娩的全套住院记录。卫生院的梁医生告诉他:“最近查得严,风声紧,要贵一些。”并向他索取7 500元的“感谢费”。这一切都被随行而来的中央电视台记者记录下来。

2015年1月21日,中央电视台播出题为《“出生证”买卖黑幕》的暗访报道后不久,两名涉事医生都被判处了一年有期徒刑。被拐儿童在买家处登记户口的乱象,也是在此案之后受到了高度关注和重视,一切似乎在慢慢变好。

2016年5月15日,由公安部刑事侦查局与阿里巴巴公益联合开发的“团圆”系统正式上线,用于权威发布失踪儿童信息。在我看来,“团圆”系统最大的优势在于依托网络传播的时效性,能够第一时间将儿童失踪信息推送至失踪地周边的手机用户。我常常强调,儿童失踪后的24小时是找回儿童的黄金时期,错过了这24小时,拖到孙卓失踪的第6天、彭文乐失踪的第13天,这时间足够让人贩子把孩子带到世界上的任何一个角落。

从2009年公安部开展打拐专项行动,建立全国打拐DNA资料库,到2011年实行“一长三包制”;再到2016年“团圆”系统上线后,被拐走的孩子已经越来越少了。

我想这样下去,在不久的将来,人贩子都要“失业”了。

可就在这些好消息当中,我却产生了深深的失落感。后来我也没有再关注“团圆”系统的相关消息,因为它只对新案有用,对一件发生了近10年的旧案发挥不了任何作用。

我只能采取笨一些的方式,一次又一次地外出寻找。有时候没有任何线索,也没什么好办法,只好在买孩子多的地区“巡逻”似的到处走。

有一回我在潮州“巡逻”,听见路边一户人家屋内传来孩子们嬉闹的声音。我忍不住驻足,又从半敞的门缝里探头探脑地往里看,很想看看里面的孩子长什么样。张望了好一会儿,我猛然想起来,孙卓已经是上中学的年纪了,早已不再是我记忆中的那个“小不点儿”了。

那个猛然想起来的瞬间,就像人从一个无比美好的酣梦中惊醒,极不情愿地闭上眼睛,一边回忆,一边努力地想要回到梦中,想把它继续做下去。后来到底发生了什么?我越想焦急地唤回那个梦,它越是无情地消散殆尽。哦,我必须醒来了,那个梦已经回不来了。

我怅然若失地抬脚离开,走到另一条街,见街上有几个中学生模样的孩子放学回家,正有说有笑,我又跟着他们左看右看,把他们吓得不说也不笑了。

也是在2016年,我认识了被拐儿童家长申军良,他的儿子申聪在2005年被人贩子抢走。当时,他的妻子带着1岁大的申聪在家,两个男子忽然破门而入,将他的妻子用胶带捆绑住,并用刺激性药物捂住其口鼻,就这样抢走了熟睡中的申聪。这帮里应外合的人贩子共5人,其中一个就是申军良夫妇的邻居张维平。直到11年后的2016年,当申军良的妻子已经抑郁,一个家也四分五裂之时,人贩子张维平一伙人才终于被陆续捉拿归案。

令人绝望的是,即便抓到了人贩子,申聪还是没能找到。因为时间过去太久,人贩子已经记不清孩子的去向了。申军良只能继续走在寻子的路上。

后来我们在一起张贴寻人启事时偶然发现,孙卓和申聪竟然是同年同月同日出生的,我们都认为冥冥之中一定会有奇妙的缘分。那时我们两个都已寻找了数十年。

2017年,我听说张维平终于交代出了9个孩子,说都送到了广东紫金县给一名叫“梅姨”的人贩子头目。到了“梅姨”手上之后,谁也不知道孩子的具体去向。有名有姓的人贩子交代出了9个有名有姓的被拐儿童,且接收者是紫金县的“梅姨”——如此明确的线索,竟也没有派上实质用场。

2017年12月31日,我和申军良喊上十几个家长赶到了紫金县。我们猜测孙卓和申聪都是上中学的年纪了,于是每天兵分几路在当地各个中学门口张贴寻人启事,举着喇叭喊话。那一次我印了几万张寻人启事。

我们还在当地努力寻找神秘的“梅姨”,调查了十多天。根据当地人的说法,“梅姨”曾经在这个村子里短暂生活了两年左右。也是在这期间,张维平将拐来的9名孩子都交给她卖给下家。我们还找到当地的一名老头儿,他是“梅姨”当年的男友。老头儿说“梅姨”的真名叫做“潘冬梅”。他也说得出来“梅姨”长什么样,可就是说不出“梅姨”从哪里来,又到哪里去了。最终我们的调查不了了之,谁也不能证明“梅姨”确有其人,谁也不知道张维平交代出来的9名孩子到底被卖去了哪里。

2018年,广州中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张维平、周容平死刑;判处杨朝平、刘正洪无期徒刑;判处陈寿碧有期徒刑十年。“梅姨”却至今逍遥法外。在法庭上,陈寿碧恳请法院轻判,她眼泪汪汪地乞求着怜悯:“家里几个孩子太小,我不在了,谁来照顾他们……”

这话出自人贩子之口,令我感到一种彻骨的冰冷。

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广东省惠东县铁涌镇卫生院妇产科主任梁少泉,先后为5对夫妇办理了虚假的出生医学证明。

……

2015年7月28日,惠东县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梁少泉有期徒刑1年。

……

户籍警表示,一旦有人能花钱买到出生医学证明,则意味着被拐卖和来历不明的孩子将被改掉身份,而警方和孩子的亲生父母可能永远也找不到这些孩子了。

从2007年开始关注拐卖儿童犯罪、已经成功解救了100多名被拐儿童的著名打拐专家仔仔(化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如果能够堵住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漏洞,打拐难度会降80%。”2015年,仔仔写了《致全国人大、全国政协的建议》,详细列举了户籍管理的现状、问题及建议。“如果被拐卖的孩子上不了户口,买家过不了几年就会暴露的,也就没有那么多人买孩子了。”

——《法制晚报》,2016年2月1日

作者 江丞华 王贺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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