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焦土

隳三都:蒙古灭金围城史  作者:周思成

一、哀兵必胜

十三世纪初,在欧亚大陆的东端,呈现出一种奇特的军事格局:最南边的南宋人在“防秋”,敌人是盘踞中原的女真人;女真人自己也在“防秋”,敌人是更北边的游牧族群——即将站在这片大陆的“食物链顶端”的蒙古人。

古代蒙古族群共同体的核心成员,据说是唐代就居住在呼伦贝尔草原和额尔古纳河下游的室韦部落之一[“室韦”通常被认为是与匈奴同时的草原民族“东胡”的一支,是(东胡后裔)鲜卑各部南下后,留居鲜卑故地的“原始鲜卑人”,故所谓“室韦”(Serbi、Sirbi)是“鲜卑”的另一译音。],“蒙兀室韦”,后来被周边其他势力称为“萌古”“莽骨子”“蒙古”“鞑靼”等[“蒙古”(Mongγol)的这些不同名称,主要来自中古汉语对蒙古人自称,以及契丹、女真对蒙古的他称的不同译写。]。室韦人原本驯养猪狗,捕鱼打猎,“无羊、少马,有牛不用”,同后来弓马娴熟、左旋右折的蒙古骑士形象,可谓相隔霄壤。到了公元八九世纪以后,突厥、回鹘和黠戛斯等草原霸主先后败亡、迁离,室韦人趁机向西渗透发展,进入今天的蒙古高原,与突厥遗民混居,转化为草原游牧民。

随着游牧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加上同中原文明、突厥—畏兀儿文明的长期交流,在蒙古高原各部中,氏族社会结构瓦解,新兴草原贵族(那颜,Noyan)集团崛起。这些草原贵族,控制着大量的依附人口(养子、家庭奴隶、伴当、自由民),彼此混战兼并,漠北草原长期纷争扰攘,烽火不绝。用《元朝秘史》的话说,是“有星的天,旋转着,众百姓反了,不进自己的卧内,互相抢掠财物;有草皮的地,翻转着,全部百姓反了,不卧自己被儿里,互相攻打”。[《元朝秘史》第254节(译文见韩儒林:《论成吉思汗》)。]

终于,在十三世纪初,一位“深沉有大略,用兵如神”的军事统帅和政治家——出自蒙古部孛儿只斤氏的铁木真(成吉思汗),在群雄争峙之间脱颖而出,成功统一了东起呼伦贝尔草原、西迄阿尔泰山区广大土地上的全部“毡帐里的百姓”。大蒙古国(Yeke Mongγol Ulus)由此建立,这是一个具有空前的整合程度和凝聚力的超部族政治体,一个草原游牧帝国。[亦邻真:《成吉思汗与蒙古民族共同体的形成》;萧启庆:《蒙古帝国的崛兴与分裂》。]

新兴的大蒙古国,在三次敲打西夏,大致清除了肘腋之患后,几乎是本能地将兵锋指向了东南边的最强宿敌——金朝。

两个同这场战争相隔十万八千里的外国人,记下了当年蒙古大军誓师南征的详情。

第一个人叫术兹札尼,德里苏丹国的高官。他用波斯文写了一部从人类始祖到蒙古西征的全史:《纳昔儿史话》。术兹札尼的消息来源,可能是同时代中亚的霸主花剌子模国派去蒙古的使节。这部书记载,第一次南下进攻金朝之前:

成吉思汗整顿好军队,首先下令:蒙古各家各户在一座山脚下集合。他命令全体男子同女子隔离,子女同其母亲隔离,如此三日三夜,所有人头上不得戴任何装饰。在此三日内,不得进食,牲畜也不得哺乳。

成吉思汗本人立起一顶毡帐,把一条帐索挂在脖子上,三日三夜不曾出帐。在此期间,全体蒙古人齐声大喊:“腾格里!腾格里!”

三日后,第四日傍晚,成吉思汗自帐中出,宣布:“腾格里已经授予我胜利。现在,让我们整兵出发,向阿勒坦汗(金朝皇帝)复仇!”

又过了三日,在同一地点举行宴会。之后,成吉思汗率军出发。他们经过逃亡者札八儿穿越群山的道路,走了出来,攻击桃花石之国(中国)。他们发动了对该国的袭击,将其百姓置于屠刀之下。[Maulana,Minhaj-ud-Din,Abu-Umar-i-Usman(Author),Major H.G. Raverty(Tr.):Tabakat-i-Nasiri,p.954.]

第二个人叫拉施特,后来统治伊朗地区的蒙古伊利汗国的宰相。他用波斯文写的世界史《史集》,对祈求长生天(腾格里)的庄严仪式,讲得不如《纳昔儿史话》细致,却补充了成吉思汗的大段誓词:

长生天啊,你知道和看到,阿勒坦汗是刮起战乱的风,他挑起了战乱。他无辜地杀害了塔塔儿部执送的我的先祖斡勤巴儿合黑和俺巴孩汗,我要为他们复血仇。如果你认为我的想法是正确的,请从天上佑助我,命令天使、众人、善恶仙魔都来帮助我![(波斯)拉施特:《史集》第一卷第二分册,第359页。]

不管是即兴表演,还是事后追认,蒙古人显然觉得,自己对金朝的战争具有正义性,是天神护佑下的复仇之战。

的确,金朝不仅年年派兵来草原“灭丁”,还残忍杀害了成吉思汗族曾祖俺巴孩和伯祖斡勤巴儿合黑,与蒙古诸部结下了世仇。早在金章宗时代,窥视北朝动静的南宋人就知道,女真“与鞑为仇”。[叶绍翁:《四朝闻见录》,第88页。]

不过,对成吉思汗这番话,似乎也不必过于当真。

明朝杀的是努尔哈赤的祖父和生父,努尔哈赤可能真的是以“遗甲十三副”含恨起兵。不过,他以“七大恨”告天,正式向明朝宣战,已是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其间这三十多年,努尔哈赤佯装恭顺,接受了明朝指挥使的职位,还多次入京进贡。羽翼未丰之时隐忍不发,伺机而动,自是枭雄本色。成吉思汗也是一样。当年,他投奔王汗,亟须积累政治资本和壮大实力。他从金章宗的宰相完颜襄手里接过“诸乣统领”的官职时,可一个字都没提到俺巴孩。

成吉思汗幼年丧父,一家孤儿寡母长期被族人遗弃和孤立。对那两个先祖,他未必有几分真感情。他需要的是一个掷地有声,能激起同仇敌忾的名字,一个符号,一个象征,一个名分,一把打开潘多拉盒子的钥匙。

其实,在某个非正式场合,成吉思汗透露过,男子汉一生最大的乐趣,莫过于战胜敌人,“夺取他们所有的一切;使他们的已婚妇女号哭、流泪,骑乘他们的后背平滑的骏马,将他们美貌后妃的腹部当作睡衣和垫子,注视着她们的玫瑰色的面颊并亲吻着,吮她们的乳头色的甜蜜的嘴唇”。[(波斯)拉施特:《史集》第一卷第二分册,第362页。]

或许,这才是他发动征服战争的真实动机。

不过,女人的腹部或胸脯这类话题,还是更适合不拘礼数的场合,比如,酒酣耳热之际,同一起打天下的老兄弟抚今追昔。如今,兵锋未试,成吉思汗更懂得哀兵必胜的重要性。

于是,金大安三年(1211年)春二月的祈天仪式之后,成吉思汗带着十余万蒙古大军来到了金朝势力在草原的尽头。

多年后,元朝官员张德辉奉诏北上,前往蒙古帝国的权力中心哈剌和林(今蒙古国前杭爱省额尔德尼昭北)。途中,他遇到了一片逐渐被风沙湮塞的废墟,所谓“长城颓址”。

张德辉形容说:“望之绵延不尽”。[张德辉:《岭北纪行》,贾敬颜:《五代宋金元人边疆行记十三种疏证稿》,第343页。]

其实,这道长城还不算真正的金界壕,它就是前面说过的那道从根河南岸一直延伸到肯特山东南麓的北线,成吉思汗入塞时,早已被金朝边防军弃守。不过,这仍然是他将要越过的第一道敌国防线。

成吉思汗驻马高丘,他知道,在这层围墙里面,还有许多层围墙,层层围墙守护着的,是普通游牧民无法想象的数之不尽的财富、女人和美酒,还有身为中国之主的通天权势。

他回过头,先看到近旁肃立的怯薛禁卫军,这万余名精锐是大汗亲自掌控的大中军;然后是左右两翼的万户长木华黎、博尔术,接下来是骁将哲别、忽必来、者勒蔑、速不台。在草原上,后四人被传为“铜额凿齿,锥舌铁心,饮露骑风,好吃人肉”的“四狗”(dörvön nohois)[《元朝秘史》第195节。],不久,他们的名字还将传遍从大兴安岭到多瑙河的整个大陆。“四狗”之后是几位宗王和皇子,最后是站在全军前方的各千户长、百户长。

这支大军,旌旗并不整齐划一,军装也是五花八门,身披甲胄的将士更是只有不到十分之一[西蒙·圣宽庭原著,让·里夏尔法译、注释,张晓慧译:《鞑靼史》,第251页。],却依然难掩那所向无前的凌厉杀气。

在此之前,蒙古帝国的军人和大金王朝的军人从未正式交过手。

二、世界第一野战军

1211年春天第一次踏出草原的这支蒙古大军,几乎完全由轻型的弓骑兵组成。

定居农耕社会总是苦恼怎么把庄稼汉训练成合格的战士,蒙古人却生来就是骑兵。同时代的亲历者莫不惊叹,蒙古人“生长于鞍马间,人自习战”,游牧和围猎,让骑射几乎成了他们的本能。

在蒙古人还是幼儿的时候,他的木头摇篮就拴在马背上,随母亲驰骋出入;等到他满三岁,就在马鞍上套一条绳索,好让他用小手紧紧攥着;四五岁,他就能夹小弓、短箭,随大人射猎;长大之后更是身手矫健,弓马娴熟,“疾如飙至,劲如山压,左旋右折如飞翼”。[许全胜校注:《黑鞑事略校注》,第116页。]

这样优秀的骑手,身穿轻捷的皮甲,手持最大射程300米、极限射程达500米的复合弓,备有两三个装满箭的箭筒,还携带了环刀、长枪或短枪一类近战兵器。蒙古箭镞制式多样,除了狩猎用的木镞和骨镞,还有征战用的铁镞。一部分铁质箭镞,镞尖宽而平,刃部呈水平状,侧棱则锋利无比,造成的创口面积又大又深,用来对付骑兵和战马,一部分镞尖又尖又长,用来射穿重甲。

蒙古马比西欧和中东的马矮,却更加强壮和坚忍。马驹生下来一两年,蒙古人就在“草地苦骑而教之,却养三年,而后再乘骑”,故能调教得“千百为群,寂无嘶鸣”[赵珙撰,王国维笺证:《蒙鞑备录》。]。蒙古骑兵的马鞍多是木质,十分轻巧,“鞍之雁翅,前竖而后平,故折旋而膊不伤。镫圆,故足中立而不偏。底阔,故靴易入”[许全胜校注:《黑鞑事略校注》,第128页。]。可见,战马和马鞍,也同他们的骑射技艺配合得天衣无缝。

在野外,蒙古骑兵制胜的三大法宝是机动性、火力和诡计。

遭遇敌人之后,蒙古骑兵团通常会集中火力,从远处射出迅猛的箭雨,袭扰敌军,甚至破坏敌军阵形。接着,他们骑马冲向敌阵,一边驰骋一边射箭,在距离敌阵40—50米的地方射出最后一轮箭雨,向右拨转马头退回本阵。这个距离足以射穿甲胄,又不便于敌军发起反突击。蒙古骑兵一边调头,还一边转身向后射箭。这个动作,西方称为“帕提亚射术”,中国称为“抹鞦”。按照每名骑兵携带六十支弓箭计算,蒙古骑兵能够这样反复冲击敌阵长达一小时之久。[Timothy May:The Mongol Art of War,pp.71—74.]

南宋人这样描述实战中蒙古骑兵的“半回转战术”:

交锋之始,每以骑队径突敌阵。一冲才动,则不论众寡,长驱直入,敌虽十万,亦不能支。不动则前队横过,次队再冲。再不能入,则后队如之。

方其冲敌之时,乃迁延时刻,为布兵左右与后之计。兵既四合,则最后至者一声姑诡(号角),四方八面响应齐力,一时俱撞。[许全胜校注:《黑鞑事略校注》,第164页。]

“一时俱撞”如能摧破敌阵,敌军溃兵还要面对蒙古骑兵几乎无休无止的追杀,直至全军覆没。蒙古人还将“半回转战术”和佯败示弱、虚张声势、拖延疲敌、侧翼包抄等战术结合起来。南宋人总结说,蒙古骑兵作战,“在乎彼纵此横之间,有古法之所未言者”。[许全胜校注:《黑鞑事略校注》,第165页。]

蒙古骑兵,堪称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野战军。[严苛的军事律令对于锻造蒙古军队强悍的战斗力,发挥了重要作用。读者若想更深入地了解,可参阅周思成的《规训、惩罚与征服:蒙元帝国的军事礼仪与军事法》(山西人民出版社,2020年4月版)——编者注。]

这样一支劲旅,千好万好,却有一个明显的短板,那就是——还不擅于攻城。

《元朝秘史》里有一段很有趣味的话。成吉思汗的继承者窝阔台汗发动“长子西征”,他的皇子贵由(后来的第三代大汗)在前线得罪了长辈拔都。窝阔台汗听说了,大骂儿子:“这下等的,听谁的言语,敢将哥哥毁詈!”接着,他威胁要惩罚贵由:“如今教去边远处,做探马赤,攻取坚城,受辛苦者!”

《秘史》的译文有节略,其实,这句话从蒙古原文翻译要传神得多:

派他当头哨,直到他的十个指甲揭盖,

叫他攻攀山一般的城池;

派他当探马赤,直到他的五个指甲磨秃,

叫他攻攀锻铁一般的城池![《元朝秘史》第276节。译文参见阿尔达扎布译注:《新译集注〈蒙古秘史〉》,第508页。]

在游牧人的原始观念中,对旷野厮杀,天然感到亲切;对攻城,则是本能地反感厌恶。

三、骑兵也能攻城?

此前说,1211年的蒙古军还不擅于攻城,但终究只是“还”字而已。蒙古军堪称当时世界上最擅长模仿和综合的军队。起初,蒙古骑兵不配大型盾牌,为了攻城,他们学会了用“拐子木牌,为攻城避砲之具”。接下来,蒙古人学到了金朝的攻城砲术,攻打凤翔之时,曾树砲四百座,“专力打城之一角”[许全胜校注:《黑鞑事略校注》,第132页。]。再过若干年,蒙古人把同金朝的战争中获得的抛石机,挪用到了中亚和西亚的城堡跟前。再过半个多世纪,蒙古人还将带着西征中学来的“西域砲”——一种中国从未见过的大型配重式抛石机[“西域砲”在砲梢头部悬挂巨石或巨铁作为“配重体”,加大杠杆抛射力,能长距离抛射150斤重的巨石,威力远过于宋砲中威力较大的“七梢砲”(砲石重90斤,射程50步)。]——来到南宋的樊城和襄阳城下,“一砲中其谯楼,声如雷霆,震城中。城中汹汹”。

不过,在与金朝开战后的很长一段时间,缺乏攻城纵列,只装备了弓矢和刀枪的蒙古骑兵,常常只能面对平地拔起的坚城干瞪眼。

为了克服这一大短板,成吉思汗及其将领采取了三大策略:

第一策,扬长避短,求歼敌于野战。

蒙古骑兵擅长机动作战,大可长途奔袭,包抄迂回,深入敌人的侧翼和后方,发动迅猛突击,寻找合适的时机与地形,在野战中歼灭金军的有生力量。

初兴的蒙古骑兵,以掳掠为资粮,本无固定的后勤补给线,沿途那些难啃的坚城险隘,特别是首府城市,不妨暂时甩到侧翼或背后。散落各处的小城小堡,防御薄弱,往往迅速沦陷。这样一来,野战军被歼,主城与周边地区的联系被切断,难民从四面八方涌入主城,散布恐慌心理,造成了严重物资短缺,主城陷落也就指日可待。

后来,蒙古西征花剌子模时,对这种战略运用得炉火纯青,大获成功,多半要归功于在对金战争中的磨砺。

第二策,谁说骑兵不能攻城?蒙古骑兵居然很快摸索出了一套不靠攻城机械也能攻克城池(甚至大型城池)的战法。

先是依靠哨马寻找破绽。在主力部队前方探路的前锋,蒙古语称为“莽来”,就是前面《元朝秘史》说的“头哨”。在“头哨”前方还有“探哨”,蒙古语称为“合剌兀勒”。这些所谓“哨马”,不同于紧跟大部队,只负责警戒或通讯的汉式“哨马”,而是有相当战斗力的远程特种侦察部队,所谓“先发精骑,四散而出,登高眺远,深哨一二百里间,掩捕居者、行者,以审左右前后之虚实”[Timothy May:The Mongol Art of War,pp.83—84.]。南宋官员李曾伯还报告,蒙古军“窥人城壁,先以哨骑绕其诸门”[李曾伯:《可斋杂稿》卷一四《再乞免兼状》。],一边断绝外援,一边乘隙进攻。

其次是依靠机动性对城市发起闪击。蒙古骑兵一人往往备有几匹副马,蒙古语称为“可团勒”,以备长途机动。大队蒙古骑兵,平均一天能行进三十里(15公里)[Timothy May:The Mongol Art of War,p.56,pp.82—83.]。在极端情况下,如奔袭或追击,速度还能更快:追击花剌子模算端扎阑丁,蒙古军两天行进四百多里;拔都西征时,四天行进六百里[H.Desmond Martin:The Mongol Army.],同苏德战争初期的德军装甲师相比毫不逊色。战争初期,哲别攻打金朝的东京辽阳府(今辽宁辽阳),正是借助这种战术。他先佯退五百里,等城守懈怠,就命令士兵一人牵一匹副马,一昼夜驰还,袭取东京,大掠而归。

为了避免胶着于艰苦的巷战,蒙古军大概还摸索出了一些特殊的战术条令。例如,金朝名将完颜陈和尚的庙碑提到,钧州(今河南禹州)陷落后,“北军(蒙古军)下城即纵兵,以防巷战者”。[元好问:《赠镇南军节度使良佐碑》。]大概就是在攻克外城后,不再固守墙头等待后援,而是以最快速度冲入内城,占领各交通要点,防止守军利用纵横交错的城内地形负隅顽抗。

第三策是一种虚实结合的恐怖心理战术——向敌人广泛宣传“城拔必屠”或“凡城邑以兵得者,悉坑之”的政策。换句话说,蒙古军攻城,守方如果进行武力抵抗,“矢石一发,则杀无赦”。南宋人也传言,蒙古军在北方围城,先驱赶附近地区的百姓充当炮灰,一旦“城破,不问老幼妍丑、贫富逆顺,皆诛之,略不少恕”[赵珙撰,王国维笺证:《蒙鞑备录》。]。这种战术是一把双刃剑:怯懦的守将,听闻大屠杀的恐怖,可能不战而降,但心志坚定的守将加上绝望的民众,稍做抵抗便已毫无退路,也可能死守到底。

总之,从大安三年(1211年)到贞祐四年(1216年)这短短六年间,成吉思汗的蒙古军就是凭借这三大策略,对外强中干的金朝先翦枝叶,再摧根本。富庶繁华的中原州县在蒙古铁骑的践踏下,化为“赤地千里,人烟断绝”的焦土。[李心传撰:《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第85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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