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活
美国·海外生活

活过,爱过,写过  作者:李银河

1982年我整三十岁。俗话说:三十不学艺。可我偏偏在那一年离开我喜欢的工作、新婚燕尔的丈夫、生我养我的中国,远渡重洋去读书。大洋彼岸那个陌生的国度,在我心中有一点儿点神秘、一点儿点新奇、一点儿点可怕。一切要靠自己硬着头皮去闯。好在我们这一代人早已习惯了远离父母、远离亲人,一个人孤零零地去闯天下的生活。

记得写入学申请时,曾请一位在京的美国朋友为我当时半生不熟的英文润润色。我解释自己出国留学动机的一句话令她大惑不解。我写的是:我想去留学,就是想了解一般人对事物的通常看法是怎样的。她不明白这怎么能成为一个动机。她太不了解我的成长环境,太不了解当时的中国,太不了解刚刚成为过去的那一段历史了。

刚刚结束的那场政治运动以及我的青少年时代,对于一个正在摸索人生道路的孩子来说,是多么让人困惑啊。周围的气氛充满狂热、荒谬、扭曲、变态、粗暴、冷漠、无知和残忍,几乎每个人都处于半疯状态,正常的理智无处可寻。记得小波常引用的一句不知出处的话:人生在世只有两个选择,不是做傻瓜就是做恶棍。在那个时代,清醒和善良是多么稀少呵。因此,我去留学,的确有这样的想法,想恢复理智,想了解一下在一个正常社会中生活的正常的人们是怎样想事情和做事情的。这种想法,一个来自那个世界的人怎么能理解呢?

飞机在旧金山(也许是纽约?我记不清楚了)降落,等候转机。我不知道等候着我的是什么样的生活,这倒有点儿像1969年那辆破旧的卡车把我们卸在荒凉的乌兰布和大沙漠时的感觉。记得北京火车站载满知青的火车刚一启动,火车上哭声一片,我没有哭,心里充满憧憬。我只是感到,这是我生活中一个重要的转折点,未来的生活无论是怎样的,它都将是我的生活,是我的生命。我希望它是光明的、快乐的、色彩斑斓的,不希望它是晦暗的、郁闷的、委琐的。

据说美国人均耗费的热能是中国人的三十倍,换句话说,他们的平均物质生活水平是我们的三十倍。但是,我并不太看重这个——他们每天吃的东西不可能是我们的三十倍,他们的床也不可能比我们的大三十倍——人的物质需求相差不大,满足了基本需要之外的供给对我来说没有意义。更有意义的倒是精神的享受:感人至深的情感,清澈有力的思想,所有的虚构之美——音乐、美术、戏剧以至优雅的生活。

深夜的机场有一种轻轻柔柔的背景音乐,这在我前三十年的经历中是从未遇到过的,带点儿异国情调,给刚刚离乡一日的我带来一丝淡淡的乡愁。

等待着我的将是什么样的生活呢?

海外生活遇到的第一个问题是语言。我除了初一时学过一年,做工农兵学员时学过一点儿,并未正经学过英语,基本靠自学。所以出国时英语是半生不熟的,听课只能听懂5%,全靠岁数(三十岁啦)、阅历(做编辑记者、做研究的经验)和从“文革”中断学业之后修炼出来的自学能力,硬着头皮读书。

我觉得中文把上学说成读书很有道理,学校不一定能教人什么东西,重要的是读书,自己多看书就行了。我想这是我们这一代学者的共同经历。杨小凯(杨曦光)因为写了一篇文章《中国向何处去》在当学生的年龄被关在监狱里,他的学习是靠有学问的狱友点拨和自学,后来他在国外做教授,成了一个大经济学家,据说是中国最接近诺贝尔经济学奖的人。全世界有几个学者的初等教育是靠在监狱自学的?可这就是中国这一代人的共同遭遇。我从初二开始停课,一切全靠自学,上那个工农兵大学也没从学校教育中得到任何东西,全靠自己看书。

如今到美国读研究生,当然会故伎重演,最后得到社会学硕士和博士学位,也没觉得费什么大劲,就是因为我从来没有把学校教育当成一个高不可攀的关口,而是把它视为一种猫捉老鼠的游戏而已。老师就像猫,设立了一些程序,比如学期论文啊,硕士博士学位啊,作为老鼠,只要不被猫捉到就行了,主要的时间还是自己读书。这种思路我贯彻始终,当我后来做了博士生导师时,遇到一位我师大女附中的学姐(我上初一的时候她上高三),她是一个在职研究生,其实已经是副教授了,就想在我这儿读个学位。我知道,我根本没啥可教她的(谁教谁呀?),我马上明白了她的意思,自始至终就对她说了一句话:咱们一定把成本降到最低。换言之,我这只猫不捉老鼠,而是配合它得到它的奶酪。她是个玲珑剔透的人,马上心领神会。她拿她的学分,写她的论文,我们几乎都没怎么见过面,后来她顺利地拿到了学位。她是一位很好的学者,调查做得很好,她书也写得很好。我们果然把她拿学位的成本降到了最低。

由于我算“自费公派”研究生——我当时在社科院已有中级职称,所以出来上学必须算公派。虽然公家一分钱都没出过,全靠我自己申请到的每月几百美元的奖学金——刚入学不久,社科院外事局的一位干部来校考察留学生状况,我当时正着急,猛然见到一个中国人,她又很亲切,我就像嫁到异邦突然见到娘家人的新嫁娘似的,跟她聊着聊着不禁潸然泪下。结果她回国后到院里汇报说我处境非常困难,闹得我们所长直说:以后英文这么差的人可不能往外派了——其实,我是因为学校给了奖学金才去的,哪里是你们派的?这个情况后来似乎广为传播,以至我回国后在一个聚会上碰到个老朋友,他劈头就问我一句话:听说你在外面上学一开始急得直哭?把我闹了个大红脸,支支吾吾说不出话来,顾左右而言他。

说实话,学位这种东西对于我来说,真是小菜一碟。那些还没出过校门的二十岁的小青年,怎么能跟我们这样的好像已经活过一辈子的三十岁的人比呢?除了一开始英文有点儿不适应,着了一阵急之外,我很快就上了道,几乎门门功课都得A,就是得B我也不在乎,不像除了ABC之外不知道世界上还有什么重要事的乳臭未干的小大学生那样啦。

学生的生活真是乏善可陈,听课,做笔记,做学期论文,做学位论文,做助教,批改学生作业。我的过往经历倒不至于令我厌学,但是作为一个“老学生”,那种初入知识之境的好奇心早就被过多的涉世经历消磨殆尽。六年学习最大的收获是受到社会学研究的科班训练,学会了日后投身社会学研究的基本技能:如何选题,如何选择研究方法,如何抽取样本,如何实施调查,如何分析数据,如何撰写研究报告,等等。

匹兹堡大学有一个非常好的东亚图书馆,虽然比不上哈佛的东亚图书馆,但藏书量也不错。在那里,我第一次读到了李敖,读到了柏杨,读到了在国内见不到的中文书。读李敖有振聋发聩之感,也有强烈共鸣,以至后来回国后去台湾做学术交流时,听不进台湾学者对他的批评。记得那是在上世纪末的某年,第一次去台湾参加两岸社会科学交流会议,这个系列会议一年在台湾召开,一年在内地召开,坚持了十几年,所以我仅仅为这个系列会议就去了台湾五次。每次会议结束,接待方安排了旅游项目,从北到南,从西到东,把台湾游了个遍。在日月潭游湖时,由于会议规格高,我们被告知游湖的船是当年蒋介石用过的船。有一次,在闲聊中,我问与会的“中研院”社会学所的同行对李敖的看法,他们说:他早就过气了。我听了还挺受伤的,因为李敖曾经是我的偶像。尽管他已经过了气,尽管对他这个人臧否纷纭,他在我心目中是一个奇男子。他不仅学问挺棒,做人也相当不落俗套,见过他遮挡要害的裸体照,也喜欢他的打油诗:

不爱那么多

只爱一点儿点

别人的爱情像海深

我的爱情浅

尽管有人说他的诗是抄袭徐志摩的,但丝毫不能减少我对他的偏爱。

读书之外,美国生活中最值得留恋的就是看电影。我们成长的岁月中有长达十年只有八个样板戏可以看,翻来覆去地看,到了听上句知下句的程度,何等烦闷,何等饥渴。忽然间掉到了一个电影的汪洋大海之中,简直就像做梦一样。我们从生活费中挤出一点儿钱,订了两个付费电影频道,全天二十四小时放电影,保证每个月提供六十部新电影。在那几年中,无论时间多么紧,我都保持了每天看两部电影的频率。

电影看多了之后就发现,好电影不多,80%的电影都是垃圾,所以日后我就改变了观影习惯,只看口碑好的电影,不是大众说好,而是正经的影评人说好的。至少也要有人写过评论、推荐过的,也就是说,影片即使是失败的,也是值得一评的,否则就不必浪费时间去看。

我们着实看过一批真正的好电影。小波最为推崇的是《美国往事》和《低俗小说》,那的确是不同凡响。前者浓墨重彩地描绘了几个黑帮分子源自童年的友情,其中那个他们共同爱恋的清丽的小女孩真是美若天仙、超凡脱俗;后者穷凶极恶的黑色幽默一气呵成,横扫银屏,为人们带来巨大的快乐。小波与我在审美方面一向默契,他爱的我也爱,他喜欢的我也喜欢,共同咀嚼、共同回味、共同欣赏这些人类最智慧的灵魂的巅峰之作,成为我们生活中的一大乐趣、一大享受。

留学生的生活很清贫,也就是勉强过得去吧。那几百块奖学金也就是刚刚够吃饭和付房租,我一个人的时候还好,两年之后,小波办了陪读,只有免学费,没有生活费,两个人花那一点儿奖学金就有点儿捉襟见肘了。于是,我们俩都打一点儿工。我每周有一天时间在一个台湾人开的饭店(叫“北京饭店”)里当服务生,小波因为英文不好,在后厨刷碗。他有次还跟一个上海人一起去帮人家干过一阵装修房子的活儿,是个小活儿,没干几天,后来在他的海外生活杂记中写过一点儿。

活过,爱过,写过
1980年代,我在匹兹堡北京饭店做服务生

活过,爱过,写过
1983年,美国匹兹堡家中。我寄给小波,在照片背面写道:“你的三反一点儿也不漂亮,可是她爱你。”

匹兹堡地区治安良好,有一年还评上过“全美最宜居城市”,所以我在那里生活的六年当中,从来没碰上过什么治安问题,动作片上常常出现的警察开车追匪徒的景象也从未遇到过,就连车祸也没怎么遇上过。小波有次倒是碰上了一个勉强算是涉险的打劫事件:有一天打工路上,有个瘦骨嶙峋的老美拦住他,管他要钱,小波说,我没钱。那人指指他鼓鼓囊囊的上衣兜问:这是什么?小波老实告诉他:是烟,不是钱包。老美说:那就给支烟吧。小波就给了他一支烟打发他走了。据小波分析,他碰上的一定是个瘾君子,情急之下才会打劫。

中国学生单纯文弱的性格已经给人留下了软弱可欺的印象。一位朝鲜族的同学就坚持认为,这是汉族人的通病。他举例说,有一次他到意大利出差,碰到一个人抢了他的照相机就跑,他紧追不舍,追了好几条街,用摄影支架做武器,生生把照相机抢了回来。他说,你们汉族人要是碰上抢劫总是乖乖地投降,从来不会反抗。他的说法或许有点儿以偏概全,但是汉族人的孱弱与少数民族的强悍,的确有点儿历史烙印的味道。在匹兹堡中国同学中流传这样一个典故:有一位美若天仙的上海姑娘,有一天跟她的文弱书生型男朋友在一个僻静的公共汽车站等车,等着等着,有个大个子黑人肩扛一个手提式收音机走过来,音乐放得很大声。那个女孩心虚胆寒,竟然走上前去问了那黑人一句话:“你是不是要抢劫?”那黑人先是一愣(也就是说,他一开始可能并没想抢劫),然后笑着回答说:“是啊,我要抢劫。”那女孩把手里的钱递给他,他收了钱走掉了。这事儿是真事儿,听了真令所有的中国人气结啊。

据说当时有个美国议员提出一个意见:这些中国留学生都是中国社会的精英,但他们的生活境况太差,接触的都是美国社会底层的生活,会对美国的社会制度留下坏印象。这一说法不无道理,所有的中国人只要一出国就变得特别爱国,就是这个道理,觉得还是中国好呗。所以,后来有人把那个时期的留学生活叫作“洋插队”,并对那些没有打过工的人侧目而视,就像对不曾下过乡吃过苦的人那样。到了后来,这种情况大为改观,某年我受匹兹堡大学社会学系和东亚研究中心联合邀请,去做演讲,旧地重游,发现留学生个个都买了房子,俨然过上了美国中产阶级的生活,觉得真是今非昔比,鸟枪换炮了。更有些官二代、富二代,在那里挥金如土,即使在美国也得算富人了。

尽管生活很拮据,我们俩还是设法省钱遍游美国,甚至游了欧洲。这在那个时期的中国留学生中不多见,即使是老一辈留美的学生(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的留学生)也很少有能力去游欧洲。匹兹堡大学地理系的一位华裔老教授,对我们居然花与存款不成比例的钱去旅游颇不以为然。他是当年留学毕业后留校教书一点儿点奋斗成功的华人,我们在匹兹堡大学时他已经快到退休年龄了,有全套的房子、车子、老婆、孩子和终身教职。在他看来,我们还没有什么正经收入就花钱去旅游,纯属不务正业,太过奢侈了。其实,旅游不一定就是奢侈,富有富的游法,穷有穷的游法。为什么穷人就不可以旅游?

我们在美国这几年着实旅游了好几次,省吃俭用攒的钱大多用在了旅游上,因为我们从结婚就不打算要孩子,这样,除了两人的吃住也没啥花销。

第一次旅游是小波来美国的次年,他哥哥小平到新奥尔良的图兰大学读书,我们跟他约了,先去新奥尔良看他,然后三人一起去佛罗里达玩儿。当时我们已经买了一辆二手车,是1977年产的一辆大福特车,黄色,车况还不错,因为太老旧,所以只花了700美元。我们俩都是在停车场练了两下就去考车牌了,因为是自动挡的车,也没什么难度,那时匹兹堡考个车牌是26美元。先是笔试,考交规,很容易就考过去了,然后就是路考。我一共考了四次路考都没考过去,只好放弃了,因为考平行泊车,一前一后放两个汽油桶,要求把车停到两个汽油桶中间,我总是撞汽油桶,结果就没拿到驾照。只好由小波一个人开车了。

活过,爱过,写过
1985年,我和小波赴佛罗里达旅游途中

活过,爱过,写过
1985年,我和小波在新奥尔良跨海大桥前

活过,爱过,写过
1980年代,我在匹兹堡

我一来不善于摆弄机器,二来属于神经特别紧张的类型,所以特别不适宜开车。后来回国买车后,我也从没有起过驾车的念头,加上朋友是个技术特棒的好司机,曾做过出租司机,所以我也乐得终身只坐车,不开车。

记得去佛罗里达的路上,有一段路根本就碰不上什么车,小波就让我开一会儿,我开了没有五分钟,后面就跟上来一辆警车——美国的警察是怎么隐蔽起来的?一路开车都看不到他们,可是只要一犯规,他们就像从天而降那样出现了。我赶紧靠边把车停下来,警察彬彬有礼地请我出示驾照,并说:你们的车压了好几次黄线,怎么回事?他一定是以为我是酒后驾车了,我出示了实习驾照,他很理解地点点头,但劝我最好不要驾车了。我们听从劝告,赶快换了过来。这五分钟就以我此生唯一的一次驾车经历计入了我的驾车史。

新奥尔良是一个法国味道很重的城市,奥尔良本是法国的城市,这里有很多法国移民,按照他们的风俗习惯来建立这座新城,所以叫新奥尔良。尤其是法国社区,窄窄的街道上有黑人音乐家在吹萨克斯管,那是我第一次接触所谓蓝调音乐,感觉怪怪的,说不上好听难听,只是觉得异国风情十分浓烈。我们在那一条条小街上梭巡,沿街都是各色店铺,琳琅满目。我平生第一次见识了裸体舞酒吧,那些舞者被叫作go-go-dancer,她们一点儿也不美,因为不是什么高尚的地方,按概率也不会有太出色的姑娘。小平和小波还好,我在那个酒吧里就显得太尴尬了,这不是女人来的地方嘛。我们只是在里面待了一小会儿,就落荒而逃了。后来我在泰国曼谷参加艾滋病研讨班,举办方也把参观色情酒吧作为一个项目列入日程。我们男男女女一行十几个外国人去了一家这样的酒吧,脱衣舞女站在高台上,有一大排,扭来扭去。有男人往她们的三角裤里塞钱。作为女人,看女人跳裸体舞还是感觉怪怪的,尴尬超过有趣。由于西方女权运动高涨,男性裸体舞酒吧已经应运而生,估计去那儿感觉会好得多。

我们是圣诞节假期去的新奥尔良,我们这些穷留学生手里没钱,却想旅游,就报名参加了一个教徒献爱心的活动——一些虔诚的基督教徒,自愿在感恩节时在家中招待陌生人。就这样,我、小波和他哥哥小平三人在佛罗里达州的萨拉索塔,住进了一位教徒的家。记得那是一个很朴实的充满亲情的大家庭。父亲是一位开塔吊的司机,母亲是家庭主妇,有一大堆孩子。过感恩节,每个人都得到一份礼物,就连我们几个也不例外。记得我得到的礼物是一件很厚实的套头衫,上书“Sarasota”,竟然很合身,令我感动,觉得主人真是太朴实太厚道了。

有一天早上吃早饭时,我们聊了起来,男主人是个很朴实很普通的美国人,身体壮实,面相和善。他挨个问我们在大学学的是什么专业,我说社会学,他没说什么。轮到小波哥哥小平,他说:哲学。接下来,男主人的一个问句让我们全体陷入目瞪口呆、面面相觑的尴尬境地,他问的是:什么是哲学?我们万万没有想到,竟会有一个成年人不知道什么是哲学,就像从来没接触过这个词似的。事后细想,许多人的确从来不知道哲学是什么,在他们的日常生活中,也完全不涉及哲学。然而,对于一个活得清醒自觉的人来说,生活中是不可以没有哲学的。哲学能够为我们提供关于宇宙(物质世界)和人生(精神世界)的思考,帮我们走出心灵困境和眼前的不快,重新获得开朗的心境和快乐平静的人生。

记得在这次旅游路上,小平作为大哥跟我很严肃地谈了小波将来发展方向的问题,他说,靠写小说没法维生啊。我坚持小波必须写小说,因为他的文学才能要是荒废就太可惜了。争论最终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小波最终还是走了文学的路,因为在我们看来,生计或那点儿物质生活太容易满足,实在不行,我一个人工作也够用了。而文学是他的生命,不写小说他这个人就成了行尸走肉,那样物质生活水平再高又有何意义呢?

小平其实是一个天赋很高的人,他在国内是数理逻辑泰斗沈有鼎的研究生,拿了博士学位才出国的,是小波的启蒙老师。小波对他这位大哥从心底佩服,曾说过“小平的智力高我十倍”这样的话,可是小平居然放弃学业在美国做了餐馆老板,真令人扼腕叹息。小平这人就是太过忠厚,太看重养家活口的责任,认为必须要为妻子儿女提供一个体面的生活。他把这责任自愿压在他宽厚的肩膀上,不惜废弃他那睿智的头脑。有一个细节可以知道他为何做出这样的抉择:他在北京101中上学时有个好友,是个数学天才,小平来美国时,那位已经在北卡罗来纳大学当了数学教授。他们两家有交往,有一回,两位妻子通电话,教授妻子说:你知道我们今天吃什么吗?我们吃大虾。小平妻子就心酸了,因为小平那时候才是个学生,只有少得可怜的一点儿奖学金,他们手头拮据,生活困窘。小平夫妇在美国又生了第二个孩子,为了让妻子儿女过上过得去的体面生活,小平最终做出了令我和小波唏嘘不已的选择。小平后来在《我的兄弟王小波》一书中把我们的生活叫作“吃风屙烟”的生活,就是指的我们忽略物质,看重精神的选择。

萨拉索塔不是热门旅游地,在海滩,我们随随便便就能捡到拳头大的海螺,令人喜出望外。在迪士尼世界,我们这几个成人也像返老还童一样,玩儿得乐不思蜀。但是,这种地方虽然热闹,却是去一次就够了——这个地方总给人一个印象:它是美国人儿童心性的写照。美国这个民族就像一个健康的、贪玩的、爱热闹的大孩子。相比之下,欧洲则像个孱弱典雅、老谋深算的老头子,而中国则像一个既老态龙钟又急赤白脸的暴发户。

这次佛罗里达之旅最远到达了被叫作“天涯海角”的Key West。那是佛罗里达最南端由多座跨海大桥连接起来的一串岛屿。最后的一座岛屿是一座美丽的小城,我们在那里看了著名的落日。海鸥飞翔,白帆点点,落日的余晖为大海抹上一层金色,令人心旷神怡,倍感世界璀璨,生活美好。多年以后我做了同性恋研究才偶然听说,“天涯海角”是美国著名的同性恋栖息地,不禁在心中忆起那里的美景,觉得他们真会选地方居住。就像人们说的,在中国,两种人住的地方景色最美,一是和尚,一是军队,没想到在美国却是同性恋最会择美而居。

第二次在全美旅游历时一个月,行程计划更加雄心勃勃。为了省钱,我们到AAA汽车旅游机构申请了送车服务,就是把一辆顾客想从美国东部送去西部的车一路开过去,然后再到这个机构的西部分支,去领一辆顾客想从美国西部送去东部的车一路开回来。有没有这样的顾客完全是随机的,全凭运气,而我们的运气就是这么好:去时碰上了一部从匹兹堡送到洛杉矶的车,回来时碰上了一部从洛杉矶送到费城的车。

我们这么做还有一个原因:我们的米黄色大福特车出了事故,寿终正寝了。那年,我们去了一次尼亚加拉大瀑布,印象颇为不错。尼亚加拉大瀑布横跨美加边境,听说从加拿大一侧观看更加壮观,于是我们决定申请去加拿大。美国公民出示一下护照就可以过去,可是外国侨民就必须办理入境签证,且要求必须去费城的加拿大领事馆面签。于是,一天清晨我们起个大早,开着那辆老旧的福特车驰往费城。小波那时车技不佳,半路上下高速时正好迎面遇到朝阳的强光晃了眼,车子一下子撞到了护栏上,撞得还挺狠,勉强开到汽修站,人家说你这车没法儿修了,我们只好弃车搭长途车回匹兹堡,去加拿大的计划就此泡汤。当时,我和小波手拉着手沮丧地走向长途车站,那副惨象,令我想起阮籍走到深山无路之处大哭而返(“时率意独驾,不由径路,车迹所穷,辄恸哭而返”)。在美国,中国人的车技差是出了名的,脱口秀中常常在讽刺某人自吹时用到:你技艺高超?恐怕高超得就像中国人开车吧?这不,我们又给他们提供了一个中国人车技高超的反例。

言归正传,我们在AAA领了一大堆公路地图,就风风火火地踏上了征程。这一路走走停停,用了整整十天才从匹兹堡开到洛杉矶。美国的州际公路南北向的是单数,东西向的是双数,所以我们是沿着70号公路去洛杉矶的,其中路过大峡谷;然后沿90号公路返回,路过黄石公园。一路上可以说真是饱览了美国的山河,有幽谷深潭、大河小溪、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也有寸草不生的黏土地大平板,开几十公里见不到人烟,连树木花草都见不到,实在壮观。

大峡谷一带的地貌很像我国陕北,土地是红色的,高高低低的土山沟壑,形状千奇百怪。要是在中国的旅游区,肯定会被导游附会出无数的动植物名字以及神仙典故。美国的大峡谷完全没有人居住,不像中国陕北同样的地貌上散落着众多的村庄。听说中国一些干旱少雨地区的扶贫工程,也开始有了整体迁走的思路,早就应该这样,因为这种地方根本不适于人类生存。美国人多数住在城市,很少能见到如此雄浑的大自然景观,所以大峡谷对他们的视觉冲击力肯定比我们大很多。

在黄石公园看“老忠实”要好得多。“老忠实”是一股自然地热喷泉,因为每隔一段时间一定会忠实地喷发而得名。喷泉有几十米高,非常壮观,令人流连忘返。我们一路上或住帐篷营地,或住汽车旅馆,又用了十天的时间才从西部回到东部。把车送到费城后,又顺便逛了一下。

在美国旅行的感觉是,所有的大城市都很相像,所有的小城镇也都很相像。所以外来旅游者要是仅仅出于好奇,就看一两个大城市,再看一两个小城镇,其他就不必了。美国的大城市总是高楼林立,小城镇则总是在入口处立着一个小牌子:

镇名:巴黎(或者华沙之类,净是欧洲大城市名字,这么取名是出于幽默感吧)

人口:3255人

占地面积:……

小城镇一般就是一条主要大街、几家小商店、一个小教堂,剩下就是住户一栋栋独立的两层建筑,形状颜色各异,家家户户门前有个小花园,种着各色花朵,漂漂亮亮、干干净净。这些小镇让我想起插队时,人们对中国县城的描述:一个大十字(马路),仨警察。其实,美国的小镇甚至比中国的县城小太多了,比中国的乡镇也小多了。咱们中国盛产人口嘛。美国的小镇因为人烟稀少,往往给人一种凄清荒芜的感觉。这一感觉,在多年后读到的福克纳那些以小镇生活为背景的小说中,得到重温。

1986年,我们利用暑假时间,买了欧洲的火车学生通票,记得才三百多美元,还可以坐头等车厢。我们游历了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奥地利、比利时等国,本来还打算去希腊,但是由于签证信息错误(听说中国人可以免签,其实只是台湾可以免签,内地的护照却不可以,可能因为当时希腊反共吧),我们都已经登上了渡海轮渡,竟然被硬生生地拦了下来,沮丧而归。

活过,爱过,写过
1985年,在美国旅行途中,大峡谷

欧洲给人的印象跟美国太不一样了,主要是人文景观的天壤之别,美国只有两百多年历史,哪里有什么人文景观?两百年之前那里不过是原始部落社会的天下,哪能跟欧洲几千年的文明相比?

在英国,我们住在剑桥大学的朋友家里。我们在剑河中划了那著名的船,那河、那船,都是上镜最多的景观。撑一支长篙,让船从水面静静划过,水下的水草轻轻摇曳,两岸是绿茵茵的草地和剑桥古典建筑的剪影,一些人零零散散地在草地上或坐或卧,看书、聊天、晒太阳,悠然自得,像点缀在绿草地上的花朵。那情景令人不禁想起徐志摩的《再别康桥》:

悄悄的我走了,

正如我悄悄的来;

我挥一挥衣袖,

不带走一片云彩。

剑桥的诗情画意,被徐志摩的诗歌永远地镌刻在人们的心中,而当我们在剑桥的草地和小街上徜徉时,眼中的景色,心中的感觉与诗中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我特别喜欢的是许多一人难以环抱的大树,树干背阴的一面覆盖着一层青苔,绿绿的、茸茸的,这是我此生在其他地方都没有见到过的,让人心中为自然之美动容,竟至几乎潸然泪下的程度。

离剑桥不远,是莎士比亚的故乡,我们带着朝圣的心情去了那里。他的老房子是一个古旧的两层建筑。英国的老房子是那么矮小,感觉每层的层高只有两米多一点儿点。我们还去了莎士比亚的墓地。后来听说,西方有一场关于莎士比亚是否真存在过的争议,似乎是说莎士比亚的戏剧是民间文学的集大成,假托莎士比亚的名字得以流传。这就像耶稣基督是否真实存在过一样,最大的可能性是,他们的确存在过,但是他们的事迹有些却是附会上去的,比如耶稣的复活和莎士比亚的那些杰作。因为年代实在太久远了,误传、附会和演绎是完全有可能的。

在伦敦,除了大本钟和伦敦桥这样脍炙人口的地方,我们还按图索骥,去参观了一个地牢博物馆,里面陈列着古老的监狱、牢房、拷问室和各种刑具。小波倒没什么,我就有点儿从虐恋角度出发的兴趣和好奇心了。但是,看到那些粗糙的木制拷问架——把被拷问者绑紧在一个木架上,然后用绞盘把人体拉伸到难以承受的程度——我却只觉残酷,没有找到任何性感的感觉。由此可见,虐恋的感觉绝对不是单纯的暴力,而必须是与性感目的联系在一起的暴力;虐恋的视觉要求也绝对不是粗糙和丑陋的东西可以满足的,而必须是精致和优雅的才行。

从英国渡海到法国港口加莱,可以看到英国海岸边那片著名的白色礁石。在法国,我们当然去了卢浮宫,还有凯旋门和埃菲尔铁塔。有种说法,只要你在巴黎,在任何一个角落都能看到埃菲尔铁塔,我们是到跟前去了的。去的时间早,埃菲尔铁塔下面在睡袋里过夜的流浪汉还没起床呢。选择性的流浪生活是欧洲特色,在文学门类中还有“流浪汉文学”这一支,就写他们的生活。反观中国,如果一个人成了流浪汉,必定是家里出了大问题,不是孤儿寡母,就是流离失所,基本上没有人故意选择这样一种生活方式的。

我们有时为了省旅馆费,就在火车上过夜,一等车厢很空,那软软的沙发座当作床也够长够宽。比如,从巴黎上车,睡一觉醒来就是尼斯。尼斯的裸体海滩我是第一次见识,并不是质量很高的海滩,沙子太粗,简直不能叫沙子,只能叫沙砾。人是密密麻麻的,像一片人海,多数人都并非全裸,而是半裸,即“上空”,男女都是。我和小波毕竟来自裸体尺度极为不同的国度,所以心理障碍太大,我们俩都是穿着一般的游泳衣裤去的,在周围的裸体人群中显得略微有些扎眼。那些人的裸体真是很美,本来就很美的乳房和臀部再那样无忧无虑、无牵无挂地自然流露展现,令人不由感叹造物的鬼斧神工。我们想拍照又不好意思,小波只好假装给我拍照,意在背景中的裸体,就这样留下了几张醉翁之意不在酒的照片。

在意大利,水城威尼斯给我们留下最为浪漫的印象,纵横交错的河道网络,小街上鳞次栉比的店铺,就连铺路石都有千年的历史了吧。由于水位升高,圣马可广场已经岌岌可危,处于被淹没的边缘。鸽子在自由地啄食,不时飞起降落,游人如织。四周文艺复兴时期的建筑古色古香,充满了历史感。意大利给人的感觉是,这个国家的人什么都不用做,就守着他们的古迹,收世界各地游人的参观费就可以维生了——也许再卖点儿旅游纪念品。当然,要加上开旅馆、开饭馆、开博物馆,就可以稳稳地过上快乐而慵懒的生活了。谁让你没有,人家有呢?谁让你非要巴巴地远涉重洋来看呢?又有谁邀请你到这里来死呢?《威尼斯之死》是文学史上的名篇,好多不想活的人和想殉情的情侣专门跑到威尼斯来死,觉得这种死法浪漫得不得了。

罗马、佛罗伦萨和热那亚也很漂亮。走在热那亚的偏僻小街上,由于房屋开间特别高大,高大的山墙遮住了阳光,令人感到千百年前的阴冷气息扑面而来,一时幻觉之中,不知今日何世。在罗马,常常看到一群英姿飒爽的警察,腰间横挎着或肩上垂挎着冲锋枪在街上走,这种情形除了在电影上,在任何地方都没见过。

活过,爱过,写过
1986年,王小波在莎士比亚故居前

活过,爱过,写过
1986年,我在法国尼斯

印象中,意大利的男人是最英俊的,在大街上随便碰到的一个人都像是百里挑一的演员坯子。不过也许这种审美只是东方人的眼光,在意大利人的眼中,也许东方人的单眼皮和细眉细眼更有异国情调,更美。这样说是有证据的。匹兹堡大学有一位中国人公认非常难看的女生,交了一个美国帅小伙男友,俩人天天手拉手在大街上徜徉,那小伙子很自然很享受的样子——他如果不是觉得他的女友美,至少也是不觉得她丑。关于东西方审美观的差异,有个欧·亨利小说一样的故事,是真事:有个西方英俊小伙交了个东方单眼皮女友,小伙觉得这姑娘很美,可是这姑娘总觉得自己的单眼皮不够美,一次小伙过生日,姑娘去拉了双眼皮想给小伙一个惊喜,作为生日礼物。结果小伙不但不觉惊喜,反而大受惊吓,痛心疾首地说:哎呀,我爱的就是你的单眼皮呀。

去罗马当然要去梵蒂冈,由于不许穿短裤进入,小波只好临时去买了条长裤才得以进入。那些穿着古代服饰的侍卫,令人产生了回到远古时代的错觉。那天我们正好赶上教皇演说,其实与其说是聆听讲演,不如说就是去看教皇。教堂里人挨人,塞得满满当当,根本下不去脚。我和小波勉勉强强挤在最后一排的椅子背上,椅子背太窄,小波一个不小心,往后仰去,幸亏人多拥挤,才没有摔着。难道是他见到教皇过于激动所致?他又不是基督徒,不该如此激动啊。

在著名的圣彼得大教堂里,发生了“神秘事件”:我好像说了句不敬神的话,手中提着的一个玻璃水果罐头无缘无故地裂开,汁水洒了一地,令我心中好不纳闷。想起山西农村人的说法:对神灵不可不信也不可全信。如果不信,实在无法解释此类神秘事件。当然,可以硬说,当时那个罐子已经有了裂纹,又不小心碰了一下,于是就……生活中当然会发生种种巧合。后来我们在去米兰的夜车上遇到了盗贼,被偷了照相机,所以意大利之行包括在梵蒂冈拍摄的照片全部丢失。这个应当不是什么神秘事件,因为意大利的小偷早就以作案手段高超闻名于世。我们的包包在睡梦中被打开,钱和照相机被拿走,然后包包又被原封不动地放好,以致我们很晚才发现被盗。去车站警察局报案也完全是有枣没枣打三竿,根本没抱破案的希望。

德国的海德堡给我们留下了最美好的记忆。那是一座安安静静、古色古香的小城,最令我们意外惊喜的是,在旅游问询处我们居然领到了中文的旅游地图,这在我们的欧洲之行里是独一份。因为在1986年,去欧洲的中国游客还很少见,我们所到之处总是被人问:你们是日本人吗?真是不胜其烦。现在好了,由于游览欧美的中国人大增,到处都可以领到中文导游图,也会常常听到顽童“中国人,中国人”的笑闹声了。

在海德堡我们参观了一个城堡的废墟,小波特别喜欢看废墟,就连匹兹堡河边被撂荒的普通房屋的废墟,也会令他流连忘返。我猜大概是他从废墟可以发思古之幽情,联想到那些曾经的人和事吧。废墟对一个小说家有自然而然的吸引力,不知不觉地把他们像磁铁吸引铁砂那样吸引过去。我们在小山上休息时,还偷偷在长条木椅上刻了字(不文明行为啊),约好将来老了再回来找找看,重温年轻时来过的这个美丽地方。可惜,小波没有等到旧地重游即驾鹤西去了,令人每念及此就不胜唏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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