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学在中国
感情与性·畅销书

活过,爱过,写过  作者:李银河

那些年,我搞了一个小规模的关于中国女性的感情与性的调查,样本容量为四十七人,方法是深入访谈,即用一个半结构化的访谈提纲,与调查对象当面深谈。考虑到调查涉及个人情感和性的隐私,面对面的深入访谈绝对有必要,也是按照费老“社会学调查要‘出故事’”的思路。定量的问卷调查可以得到总体的概况,但要想了解详细情况,就非用定性方法不可了。一个有趣的巧合是,在翻阅西方性研究史的时候,看到十九世纪末在西方有位性学先驱、一位女性学者,也做了一个小样本的女性性行为调查,样本量恰巧也是四十七人。我看到之后暗暗心惊:怎么会有这么巧的事情?

在我访谈的四十七位女性当中,年龄最大的五十五岁,最小的二十九岁。她们的职业有科技人员、教师、公司职员、编辑、记者、医生、会计、艺术工作者、行政干部、工人、军人、服务行业职工、自由职业者,等等,以知识分子女性为主。教育程度最高的是研究生毕业,最低的是初中毕业,大学及其以上学历的占多数。对每个人的访谈短则一两个小时,长则四五个小时,有的还不止谈了一次。

这项研究涉及女性感情与性生活各个方面的一些基本事实,其中包括月经初潮,情窦初开,性压抑,性无知,性学习,初恋,异性感情,初吻,婚前性行为,初次性交,性交频率,性技巧,性快感,性美感,性交反感,性欲,手淫,避孕与人工流产,生育,家庭暴力,虐恋与强奸想象,婚外恋,离婚,同居,同性恋,停经与更年期,色情材料,性侵犯,感情与性的关系,感情与婚姻的关系,性与婚姻的关系,性观念,女性性权利以及女性地位问题。

这项调查的结果出版成书,名为《中国女性的性与爱》,由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出版。当时卖得并不好,大概因为香港人不怎么读书,也因为香港的社会氛围与内地有太多不同,性的禁忌相对来说要小得多。这就解释了在1998年,同一本书在内地以《中国女性的感情与性》为题出版时引起大热的原因。这本书第一个版本发行量就在十万册以上,后来又被几个出版社以文集方式再版过几次,还由我的韩国学生李英梨翻译成韩文出版。这在学术书中绝对是一个例外。原因有二:一是性在我们的社会中过于受压抑,有一本书能如此谈论性的问题,阅读它对于人们的压抑是一个宣泄,对于长期压抑而造成的无知状态,这本书是一个对诸多问题的答疑;二是该书的做法恰好采用了社会学中定性研究而非定量研究的方法。如果是同样的题目,用定量研究就不一定会有如此众多的读者。数字会使人感到枯燥,会吓退许多人,而定性研究不同,它有大量调查对象的口述资料。虽然我很小心地做了处理,将每个人的叙述打散,分散在各个不同的小标题之下,使人不能从某一段叙述认出某一个人。但是,真实叙述本身就有它的魅力,加上在许多问题上被调查对象有不同观点、不同做法,产生道德标准的冲突,就使得这本书相当好看。即使如此,它的畅销对我来说还是相当意外的。

在调查过程中,像同性恋调查一样,有些调查对象几乎成了朋友,而有些原本就是朋友熟人。由于访谈内容涉及私人生活,所以在访谈过程中有非常微妙的情感交流。后来,有些记者、学生老爱问我一个问题:如此隐私的情况你是怎么问出来的,她们怎么会跟你说的?我不知道什么访谈技巧,我唯一的法宝就是诚恳的态度,我的角色不像一个社会调查者,而像朋友、牧师或者心理咨询师,而人有时是有倾诉欲望的,如果你像朋友一样怀着诚恳的同情与她交谈,她就会滔滔不绝,没有心理障碍。我有时候觉得和人的交流是一种天赋,其中的一些方法技巧只能说是可意会不可言传,我有幸恰恰是这个方面天赋较高的一个人。

活过,爱过,写过
1996年,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的《中国女性的性与爱》

活过,爱过,写过
1998年,该书在内地以《中国女性的感情与性》为题出版

在访谈过程中,一位女性跟我讲到她自杀未遂的经历:她为了她爱的一个男人,拒绝了一位社会地位高、可以改变她的生活的人,而她所爱的男人却移情别恋,弃她而去,她在极度的痛苦中差一点儿就自杀身亡,在已经拧开煤气就要点火时突然惊醒,才没有死成。而另一位女性竟向我讲了她丈夫几乎谋杀她的情节,虽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但是从那细节和她的感受,我相信叙述绝对真实。当然我也遇到过不愿谈的情况,比如我的访谈提纲中有关于自慰的问题,有的女性就非常坦诚但是坚决地告诉我:这个问题我不愿谈。当对方不愿谈时,我绝不勉强追问,马上换话题,因为一个人不情愿的时候说出来的话,可信度会大打折扣,而且也会破坏整个谈话的氛围。这种事我绝不能做。这本书之所以能够在非专业读者中如此畅销,跟其中人生真实故事对人的冲击力和震撼力有关。人们爱看虚构的人生悲欢离合故事,更爱看真实发生的人生故事。

在我做关于中国女性的感情与性的研究过程中,一个基本的估计始终困惑着我:一方面,我感到中国的情况像福柯所说的古希腊罗马社会,在那个社会中,性爱艺术最关心的不是对性行为作正确与错误的划分,而是视性活动为一个整体,更关注于快感的享用和节制;另一方面,我又感到,中国的现状像弗洛伊德心目中的维多利亚时代,禁欲主义是每一个人为文明所付出的代价。但是,有一点儿是肯定的:现代中国的性状况同现代西方的性状况是很不同的。换言之,我所观察的这个社会同福柯所观察的那个社会差异非常之大。

这种差异仅从表面上看就十分明显:在西方人人都在谈性,而中国的人们还有点儿“谈性色变”;在西方,性科学(包括各种调查研究、心理分析治疗)铺天盖地,而在中国,性还基本上囿于私人的卧室之中;西方的女人会因为达不到快感去看医生,中国的女人却对同样的问题处之泰然;在西方,同性恋经历了从被视为刑事罪犯(历史上最严重的时期要判死刑)到“走出柜橱”的解放运动;在中国,同性恋从未被定为非法,但是默默地忍受着“正常人”的歧视和嘲笑;在西方,性成为政治学、社会学、历史、哲学最为关注的话题之一;在中国,它却仍旧躲在阴暗的角落,被人们认为是不登大雅之堂的话题。

经过反复思索比较,我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性的地位在中国既不同于古希腊罗马(但有相像处),也不同于维多利亚时代(也有相像处),更不同于现代西方社会(最不像),而是一个在独特文化的时间和空间之中形成的东西。作为分析对象,它是一个弗洛伊德、马尔库塞和福柯都未曾面对过的对象。至少在地域上,那三位面对的都是西方社会,而我面对的是处于东方文化地域当中的中国社会。高度概括地说,这两个对象最大的区别在于:在西方,与性有关的论争常常围绕着正确与错误、正常与反常、善行与罪恶而展开;在中国,与性的地位有关的却是重大与渺小,崇高与羞耻、上流与下流的问题。在西方社会中,性处于对抗之中——压制与反抗、正常与病态、罪与非罪的对抗;在中国社会中,性被忽视,性在重要与不重要、崇高与低下、浩然正气与鬼魅邪气之间属于后者。早有不少学者论述过西方是罪感社会、中国是耻感社会的观点,很有道理。在性的问题上,西方的宗教或意识形态会告诫人们,什么样的性行为方式是罪恶的,不要去做。而中国的传统伦理或意识形态会宣称,性是可耻的,要把它节制到最低限度;要背着人悄悄去做,不要把它挂在嘴上;这种兽性欲望虽然人人都有,但是比较高尚的人比较能够克制它,最高尚的人最能克制它。

西方与中国在性问题上的差异,至少为双方分别造成了两类后果:在西方,反面的后果是,人们受到判定行为正确与否的规范的“凝视”,要担心的事情很多——担心没有性高潮,担心没有良好的体形,担心性倾向不对头,等等,动不动要去求助于心理医生;正面的效果则是,一方面有压制,一方面有反抗,真理越辩越明,于是女人争得“女上位”的权利,同性恋争得结婚的权利,虐恋的爱好者争得在密室中得到特殊服务的权利,性学家公开宣布同雇用他们做研究的政府的初衷大相径庭的调查结果——色情材料不但不会导致性犯罪率上升,还会降低性犯罪率。

在中国,正面的后果是,由于性受到忽视,人们的“自我”反而趁机处于自由、散漫的状态之中,口交肛交随心所欲,不但没有旁人来管,自己内心对这类行为也无焦虑感;没有高潮就没有高潮,也不用去看医生;反面的后果有两方面,一方面由于性被视为低级下流之事,令许多人做时不免心怀愧怍,倍感羞耻,痛恨自己的“本我”;另一方面有少数高洁之士克服了可鄙的淫欲,达到了崇高境界,让心中充满浩然正气,所念全是国计民生之事,但却被人视为“假道学”“伪君子”,也平添了不少烦恼。

我把西方与中国在性问题上的差异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有对错界定与无对错界定的差异。在西方,某种方式的性行为会被定义为正确或错误,例如,异性恋正确,同性恋错误(违反自然的犯罪);阴道交正确,口淫错误;能导致生育的正确,不能导致生育的错误(如手淫);等等。中国人关注的不是正确与错误的界定,而把关注的重心放在节制性欲上,讲究中庸之道,讲究慎独,讲究过犹不及,讲究存天理灭人欲。西方历史上有人曾因同性恋活动被判死刑,中国人在清末却以“狎玩相公”为寻常享受。在西方,不少人对某类性行为或对性欲、性快感本身怀有罪恶感;而在中国,人们则对荒淫无度怀有羞耻感,而不是犯罪感。

第二,有焦虑感与无焦虑感的差异。福柯讲得最多的是宗教忏悔仪式中要求人们坦白一切与性有关的思想、行为、罪恶这一历史事实。人们由此对性问题产生了大量的焦虑。中国的情形明显不同:没有什么普遍信奉的宗教,几乎可以说是一个没有宗教信仰的民族。基督教为西方人在性方面制造的焦虑感,在中国人这里很陌生,因此可以说中国人在性的问题上相当纯朴混沌,没有太多因负罪感引起的焦虑感。

第三,有激烈反抗与无激烈反抗的差异。西方人由于在性问题上过于焦虑,就有激烈反抗,正如福柯所说:“哪里有权力,哪里就有阻力。”中国人由于没有焦虑,也就没有反抗。西方人的反抗表现为走极端——越是感到焦虑的事,越要去说、去研究、去表现,所以西方有那么多关于性的研究、治疗;有那么多文学、艺术、影视传媒在表现这个主题。在中国,性这一主题的表现相对要少得多。

第四,有权利感与无权利感的差异。西方人以为自己的性权利被压抑、被剥夺了很长时间(正如福柯分析的,这种想法不一定对),所以在性问题上带有造反者和反抗者的狂热感、正义感和权利感,搞起色情品、卖淫、同性恋和各种变态性活动来显得气壮如牛,好像在搞革命(确实也有人管这叫“性革命”),好像在夺回被人抢去的权利。中国人在性上没有被剥夺感,所以也不会有反抗的热情和正义感,更没有权利感。在中国人的心目中,性的欲望是个小小不言的隐私,不登大雅之堂。西方人在开放淫秽色情品市场、卖淫合法化、同性恋合法化问题上争论得如火如荼,风起云涌;中国人对此却像在听天书,暗地里觉得奇怪:这种问题有什么讨论的余地,连想一想都不好意思。

著名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曾说:“自亚当和夏娃以来,性冲动就一直是绝大多数烦恼的根源。”古希腊人以饮、食、色为人的三大欲望、三种快感;中国人则有“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一说。看来这种概括是跨文化的。中国人并非真修炼到了对性漠不关心的境界。将西方的禁制与中国的忽视相比,我们不知道该选择哪一个,就像一个面临死亡的婴孩不知道是被溺毙更好,还是被丢弃更好。总之,性在中国的处境就像一个被丢弃的婴孩,在那里自生自灭,心中暗暗纳闷:我为什么这么不受宠爱?

从人本主义的角度,人类的性与爱不仅不是低俗的品性和行为,而且是很崇高的;不仅不是不值一提的小事,而且是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性与爱同人的自我有着极其重要的关系。如果一个社会、一种文化重视人的自我,它就会重视性与爱;如果一个社会或一种文化轻视人的自我,它就会轻视性与爱。人们常常以为,政治事变、经济发展这类事情才是重要的,个人的欲望、快乐与行为方式根本无足轻重。这种想法在中国尤其盛行,因为个人的价值在我们的文化中从来都是被忽视的。在法国历史学家布罗代尔三个时段的划分中,中国人自然而然地以为短时段现象(政治事变)是最值得重视的,中时段现象(某种发展趋势)次之,长时段现象(生活方式)是最不值得重视的。而在我看来,布罗代尔对长时段事实的关注,不仅具有历史研究方法论的意义,而且具有对人的关注的意义。归根结底,政治斗争和经济发展只是工具,人的幸福与快乐才是目的。我们为什么如此喧宾夺主,为什么常常把手段当成了目的而令目的受到冷落呢?

调查给我的印象是,这些女人的性情尽管相当不同,她们的性爱经历与观念也有很大差异,但她们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她们都非常看重她们的“自我”,她们从不认为出于这个“自我”的任何行为、感受是无足轻重的,她们为它快乐、为它忧伤、为它欣喜若狂、为它痛不欲生。在这部书里,我把它们——这些“自我”——如实地记录下来。尽管有人认为这些记录没有任何重要性,我却持相反的观点。我认为它们无比重要,因为它们是人的生活,它们是生命的存在状态。罗素曾说:人们在世界上做着两件事,一件是把地球上的东西搬来搬去;另一件是指挥别人把地球上的东西搬来搬去。我想,我在这本书里记录下来的事情,至少并不比这两件事更无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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