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朱元璋的刻意误诊

活在洪武时代  作者:谌旭彬

为什么洪武时代会出现胥吏坐大?为什么官员们离开了胥吏的帮助,政务便无从措手?为什么甚至会发生胥吏公开殴打县官这样的极端事件?

在《大诰》中,朱元璋给出了他的诊断结论,认为是前朝“遗毒”尚未肃清所致:

胡元入主中国,非我族类,风俗且异,语意不通,遍任九域之中,尽皆掌判。人事不通,文墨不解,凡诸事务,以吏为源。文书到案,以刊印代押,于诸事务,忽略而已,此胡元初治焉。三十年后,风俗虽异,语言文墨且通,为官任事者,略不究心,施行事务,仍由吏谋,比前历代贤臣,视吏卒如奴仆,待首领官若参谋,远矣哉。朕今所任之人,不才者众,往往蹈袭胡元之弊,临政之时,袖手高坐,谋由吏出,并不周知,纵是文章之士,不异胡人。如户部侍郎张易,进以儒业,授掌钱谷,凡诸行移,谋出吏,己于公廨袖手若尸。入奏钱粮概知矣,朕询明白,茫然无知,惟四顾而已。吁!昔我中国先圣先贤,国虽运去,教尤存焉,所以天命有德,惟因故老。所以不旋踵而雍熙之治,以其教不迷也。胡元之治,天下风移俗变,九十三年矣。无志之徒,窃效而为之,虽朕竭语言,尽心力,终岁不能化矣,呜呼艰哉![《御制大诰·胡元制治第三》,《洪武御制全书》,第750页。]

大意是:蒙古族入主中原之后,因言语不通风俗各异,官府将许多政务交给本土胥吏去办,官员们只负责签字盖印。如此这般统治了三十年,语言文字上的鸿沟有所弥合,但官员处理政务仍继续依赖胥吏。这种治理方式,与元朝之前历代贤臣“视吏卒如奴仆,待首领官若参谋”相比,实在相差太远。遗憾的是,朕现在任用的官员中,也有大量这样的人,他们继承了元代的坏风气,面对政务袖手高坐,全由胥吏们拿主意。这些人号称有文化之人,其实和胡人没区别。比如那个户部侍郎张易,由“儒业”出身做了官,掌管钱粮谷米,便将所有具体政务交给胥吏拿主意,自己在衙门里袖手高坐,犹如一具没想法的尸体。向朕奏报钱粮概况时,朕询问他一些具体情况,他便茫然四顾答不出来。蒙古族统治中原九十三年(朱元璋可能是从1271年忽必烈改国号为元算起,至1364年朱元璋称吴王为止),败坏了天下风俗,许多人效仿至今。朕苦口婆心把话说尽,他们也改不过来!真是太难了。

朱元璋命令明帝国的官员,必须以对待奴隶的方式,来对待下面的胥吏。

洪武十八年(1385)秋九月,扬州府派遣了一名叫作宋重八的皂隶,前往高邮州“传递事务”。高邮州的同知刘牧,在接待宋重八时,不但让他“入正门,驰当道,坐公座”,还“跪与执结”(结交上级衙门的胥吏,是官场中很寻常的操作)。事情被朱元璋知道后,他大发雷霆,“将同知刘牧,皂隶宋重八,杖断流入云南烟瘴”。他将此事写入《大诰》,要明帝国的所有官员引以为戒,勒令他们必须以钦定的“正确方式”去对待胥吏:

皂隶系是诸司衙门执鞭、缒镫、驱使勾摄公事之人。……奴仆皂隶人等入正门,驰当道,坐公座,有乖治体。此等之徒,父母不教,妻子不谏,致使奴仆之体,亵慢官制。今后敢有如此者,全家迁入云南。当该主使者,临遣之时,不行省会毋得犯分,杖一百。其容令入正门,驰当道,坐公座,此等衙门官吏,不行举觉,杖一百,流云南。[《御制大诰·差使人越礼犯分第五十六》,《洪武御制全书》,第774页。]

在朱元璋眼里,皂隶是为官府服务的低贱奴仆,没有资格“入正门,驰当道,坐公座”。若有皂隶胆敢如此,全家流放云南。派遣该皂隶外出公干者,若未对皂隶做事先警告,也要杖责一百。接待该皂隶并允许他“入正门,驰当道,坐公座”者,除了杖责一百外,还要流放云南。

这是一种刻意的误诊,也是一帖错误的药方。

蒙古族入主中原后,汉官不通蒙语,蒙古色目官员不通汉文。这种语言隔阂,确实提高了胥吏在元朝统治系统中的地位。而且,与唐宋两代不同,元朝还大量自胥吏中选官——元朝官员的主要来源,第一是“根脚”,即社会出身,如忽必烈时代怯薛出身的官员占到了官员总数的十分之一;第二是“吏进”,也就是由刀笔吏升迁为基层和中层官员;第三才是“儒士”,也就是科举考试出身。按元朝人的说法,如果“吏进”出身的官员占比是百分之九十五的话,“儒士”出身的官员占比便只有百分之五[黄时鉴:《元朝史话》,北京出版社1985年版,第85—88页。]。与之前和之后的朝代相比,元朝确实是胥吏们待遇和出路最好的时代[因为胥吏在元代不属于贱民,有着畅通的上升渠道,所以元末明初有许多读书人是在元朝做过胥吏的。这也直接导致进入洪武时代后,朱元璋一面试图将胥吏打入贱民行列,一面又不得不启用大批曾在元末做过胥吏的读书人进入官僚系统。这方面的统计,可参见王雪华:《明朝洪武时期胥吏任官状况论述》,《北京联合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2期。]。但这并不意味着朱元璋的诊断是对的。

理由很简单:胥吏操控政务,并不是元代才有的特殊现象,而是一种早已存在且相当严重的社会问题。早在北宋时,王安石便曾对宋神宗说过,“文吏高者,不过能为诗赋,及其已任,则所学非所用,政事不免决于胥吏”[《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二十一,熙宁四年三月癸卯条。]——朝廷的文官们只会写诗作赋,做了官遇上具体政务,便需要仰仗胥吏的建议和决断。活跃于南宋初年的官员王十朋,也曾在给朝廷的奏章中说过,当时的官场风气,已是“昧者以胥吏为耳目,怠者以胥吏为精神,贪者以胥吏为鹰犬。案牍满前,漫不加省。狱情出入,动由此曹”[(宋)王十朋著,梅溪集重刊委员会编:《王十朋全集》“轮对札子三首”,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595页。]——糊涂、懒惰、贪腐的官员,基本上不看卷宗文件,具体的政务运作全依赖胥吏。至于元代,只是继承了两宋时代便有的这种风气。

简言之,将问题归咎于“前朝遗毒”,只是朱元璋在刻意推卸责任。他很擅长,也很喜欢使用这种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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