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人祭繁荣与宗教改革运动

翦商  作者:李硕

在中国的城市中,很少有郑州这样的巧合:它完整地覆压在了3500年前的商代城址之上。

现代郑州的城市建设,伴随着与商城的试探和纠缠,也难免无意中的破坏。1974年,当地水文站准备扩建一座办公楼,院落正好位于商城宫殿区的中央。施工之前,考古工作者先进行钻探发掘,结果发现了一座大型宫殿基址,还在东侧发掘出一条人工壕沟:沟内堆积着近百颗人头盖骨,被加工制成碗的造型,边缘切割平整,甚至打磨 光滑。

为保护遗址,基建工程被取消,水文站把院落转让给了考古部门,毕竟很少有人愿意和3000多年前的头盖骨做邻居,从此,郑州商城的考古工作者有了专用办公场地。当然,人头骨坑上面建了一座保护房,现在,这里是河南省文物科技保护中心。[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郑州商城:1953-1985年考古发掘报告》,文物出版社,2001年,第477页。]

宫殿区壕沟堆积的这些人头骨,很符合现代人对商代文化的印象: 以血腥著称,到后来的殷墟更是登峰造极。不过综合来看,考古提供的现象更为复杂:其一,商人并非生来就热衷杀戮和人祭,只是随着王朝步入扩张轨道,杀祭行为才陡然增加起来,成为蔚为大观的国家级宗教活动;其二,开国近200年时,商朝内部可能发生过一场王室“宗教革命”,提倡不杀生而掩埋青铜器的新祭祀方式;其三,改革失败后,则是动荡和内战,早商极盛时代宣告终结,随后是萧条、短暂而残酷的中商,而这更是人们不了解的商朝的另一面。

早商时期,东西两都并存,让我们先从西都偃师商城开始讲起。

偃师:从猪到人的献祭

偃师商城的人口数量和繁荣程度虽不如郑州商城,祭祀遗存也不如郑州商城多,但遗址整体保存较好,由其可以观察到早商时期祭祀行为的变化轨迹。偃师商城地层分为三期,时间跨度约200年,我们下面按70年为一期进行估算。

商朝刚刚开国时,偃师商城宫殿区建起了几座大宅院,并在宫殿北侧规划了两处祭祀区:B区和C区,呈东西狭长的长方形,面积均超过1000平方米,四周有夯土围墙,构成两座“祭祀大院”。

这两处祭祀区主要用猪献祭,比如C区,目前发掘了三分之一,埋猪超过100头,据推测,祭祀区使用的猪可能超过300头。

这些猪有整只活埋的,也有去头的或剖成两半的,有多只一起埋的,也有单独埋的;有猪、牛、羊埋在一起的献祭组合,甚至有鹿的躯体。从某些痕迹判断,这些祭牲和祭肉被放在漆木容器之上,祭祀 礼仪非常恭敬。

也有多层、多次献祭掩埋的,如H124,堆积分为五层,每层都会埋入若干猪头、整猪或肢解后的猪骨,甚至和一些兔子的骨骼混在一起。

还有的祭祀坑内埋的不是食物,而是用具,如H460,面积超过40平方米,深度超过1.5米,埋有150多件完整的和可复原的陶器,还有大量竹席、草编筐和植物的茎叶堆积。[中国社科院考古所:《河南偃师商城商代早期王室祭祀遗址》,《考古》2002年第7期。]

在B、C祭祀区建成近半个世纪之后,商人又在宫殿区东侧开辟了D祭祀区(一期)o这原本是建设宫殿取土形成的一个大坑,深5米,面积约230平方米,埋有72只、分64处埋葬的整猪,并伴有一些牛角和牛下颌骨。[中国社科院考古所河南第二工作队:《河南偃师市偃师商城宫城祭祀D区发掘简报》,《考古》2019年第11期。]

以上是商朝开国70年内偃师宫殿区的祭祀遗存,明显继承了夏都二里头宫殿区的祭祀礼仪,以埋猪祭祀为主,没有人猪混埋现象,甚至用工程取土坑作为埋祭场的做法也被模仿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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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商城整猪祭祀坑局部照片[中国社科院考古所河南第二工作队:《河南偃师市偃师商城宫城祭祀D区发掘简报》,《考古》2019年第11期。]

商朝开国近百年时(偃师二期),在B、C祭祀区的东侧,出现了长方形的A祭祀区,面积800多平方米,相当于两个篮球场,内部有各种形式的祭祀现场和祭祀坑,用人和牲畜献祭。

容量较大的是H282祭祀坑,长方形,深3米,近30平方米,接近一间普通客厅。根据发掘现场,偃师商人应该是在土坑刚挖好之后,先在坑底堆积柴草,用大火烘烤坑底和坑壁,然后在南北两壁上挖出很多放置祭品的“壁龛”。

用来献祭的主要是人、牛和猪,肢解、腰斩或全尸的人牲被摆放在坑底,与猪和牛的骨肉一起掩埋,还会铺垫一些石块或陶片,形成坑内堆积。这种堆积一共有14层,基本填满祭祀坑。

坑口边缘处有木桩痕迹,发掘者推测是“用于悬挂祭祀仪仗之物”:献祭时,剁开的人、牛和猪的肉体可能先悬挂在坑壁的木桩上展示,最后才放到坑底掩埋。

目前对该祭祀坑只做了局部发掘,而且发掘报告过于简单,没有祭祀用的人牲和牲畜的数量统计,也没有各层的平面图和照片,但献祭的原理基本清晰,就是向神灵奉献肉食。

除了人、猪和牛,A祭祀区使用的祭品还有很多种。比如,有一片祭祀场,深约1.4米,面积约有130平方米,主要使用的是焚烧的 稻谷。也有用狗、鱼类和小麦献祭的。有座用水井改造的祭祀坑,每间隔一定深度埋入一条狗,并摆放一些石块。还有的埋的是牛头和大量的鱼,甚至陶制的乌龟。[中国社科院考古所:《河南偃师商城商代早期王室祭祀遗址》。]

这些祭祀区一起使用了约半个世纪。偃师商城二期结束时,B区和C区堆积饱和,D区大坑也逐渐被生活垃圾填满。到第三期,祭祀活动主要集中在A区进行,直到商朝进入内乱萧条,偃师商城被废弃。[根据前引两篇发掘简报,B和C区的使用时间是偃师商城商文化的第一期1段至第三期5段,D区为第一期2段至第三期5段,A区的使用时间为第二 期3段至第三期6段。偃师商城共分为三期,7段。]

A、B、C、D祭祀区附属于偃师商城宫殿区,只有商王和高级贵族能在这里举行典礼。但宫殿之外的平民区也有各种祭祀遗迹,说明随着宫殿区人祭的普及,平民中的杀人献祭现象也多了起来。

从夏都二里头和偃师商城宫廷区的祭祀行为看,商朝和夏朝存在非常明显的继承性。偃师商人学习了夏朝的宫殿区建设和祭祀方式:祭祀区集中在宫城北侧,以猪为主要祭品;开始时以幼年猪为主,国力强盛后升级为成年猪。在这方面,夏商两代的历程如出一辙。

但不同之处也很明显。二里头-夏朝宫廷区的人祭行为一直不太普遍,祭品也相对单调;偃师商人则在开国近百年后,越来越多地用人献祭,并摸索出了用牛、狗、鱼、鹿、兔以及稻谷等粮食混合献祭的方式——他们可能是认为神灵和人的口味应当是一样的,食谱花样应该多一些。

再来看偃师商城民间的人祭行为。

偃师没有很集中的墓区,墓葬零星分布在城内各地,特别是城墙内侧。在东城墙下的一小片墓葬区,有一座祭祀坑K1,建造于三期(商朝开国约150年),坑口呈椭圆形,长径约3米,向下逐渐变成长方形,整体深近2米,坑底铺约10厘米厚的红褐色土块,沿坑壁有一具十来岁少年的尸体,仰卧,身上压着多块石头——坑中其他位置也铺满了石块。

在石块层之上,又有两具少年尸骨,其中一具的两手反剪交叉在身后,小腿也交叉,应当是被捆绑活埋的。两人臀部都压着石头。坑中央埋的是一头猪。摆放好人和猪之后,坑内填进了约半米厚的土,其中有一块人头骨碎片,宽约10厘米。

然后又埋入两名少年,其中一人俯身屈膝。两人身上也都压着石块,还摆放了陶盆和蚌刀各一件。这一层有大量碎陶片,属于很多种陶器,包括造型很大的鬲和鼎。

综上,整座祭祀坑分三层,共埋入五名少年,身长都在1.3米左右,但有两人小腿反折,全长不到1米。[中国社科院考古所:《偃师商城》第一卷,第428页,K1祭祀坑平面、剖面图也来源于此。]

祭祀坑附近的墓葬等级不高,随葬品较少,很难判断K1祭祀坑是为哪位墓主建造的。也许,它是向某种自然神献祭。这片墓地紧邻着一片制陶作坊,坑中也有来自多种陶器的大量碎片,所以K1可能是制陶部族的集体祭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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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K1祭祀坑剖面图和三层平面图

偃师商城宫殿区的H282和H124祭祀坑以及东城墙下的K1祭祀坑,都是分多层、多次掩埋人牲和祭品,整体造型犹如巨大多层汉堡。在商朝后期的殷墟,这种祭祀方式变得少见,主要是在方形坑单层埋入一人或多人。但殷墟末期的后冈H10祭祀圆坑也是分三层埋入 73人,说明偃师多层祭祀坑的做法并没有失传。

郑州二期的民间祭祀

再来看郑州商城。它的地层分为四期,前三期和偃师商城基本同步。[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郑州商城:1953—1985年考古发掘报告》。以下有关郑州商城的基本信息及图片,凡未注明出处的,皆出自该报告,不再详注。]

在商朝开国最初的70年左右(一期),郑州商城的主城墙尚未建造,只有宫殿区有少量夯土建筑,很少发现祭祀遗址[郑州商城分为四期(二里冈下层一、二期和二里冈上层一、二期,为行文方便,本书只用四期序号),前三期基本和偃师商城同步,属于早商200年时间。 郑州第四期属于中商阶段,城市主体和宫殿都已经废弃,但商城内外还有零 星的聚落。第四期的时间跨度可能有七八十年,又可分为前后两期。碳十四 测年的精度范围尚无法达到数十年维度,故上述时间段都是概略的估值。]。当然,这也可能是遗址被现代市区叠压而发掘面积有限的缘故。

到郑州商城二期,城墙和宫殿区相继建成,人祭现象也多了起来。但这一时期的人祭地点主要不是宫殿区,而是普通商人的居住区和作坊。

南城外的二里冈地区有一座繁荣的聚落,坐落在一片紧邻小河的高地上。在这里,有很多埋有人尸骨的灰坑。发掘报告用了“掷埋”一词,意为死者躯体或零碎人骨被随意投入坑中。有三座掷埋多人的坑集中在一起,情况比较复杂,我们这里主要介绍其中两座。

H171,开口为椭圆形,直径约2.8米,坑底有两名即将成年的人的骨架,其中,一人的两臂被反绑,手指和脚趾被砍掉,另一人两腿被捆绑,两手被砍掉;此外,他们身下还压着几块别人的腿骨,而再到3米深处,还埋有一颗人头骨。这座坑没有挖到底,因为地下水涌出而中止,所以不确定下方还有没有埋人。

坑内填土中有大量碎陶片,以及兽骨、牛角、骨簪和骨匕等杂物,但在埋人的层位,“多是堆积比较纯净的黄沙层与灰白硬土层”。发掘报告认为,这些人和零碎人骨被埋入时,“是有意而从容的,其埋葬原因,可能与祭祀后的填埋有关”。

再看西侧的H1H。这是一座南北向的长方形坑,至少深6.4米,填土有十多层,其中六层有大量人骨和猪狗等家畜:最下面一层,埋一只大猪;向上一层,埋大猪、小猪各一只;再上一层,埋成年人骨架一具、儿童骨架三具,大、小猪各一只,还有人的零碎盆骨、股骨;再上一层,埋儿童骨架一具,大猪一只;再上层,埋成年人骨架一具,大、小猪各一只,狗头一颗;最上层,埋狗一只。多数人和猪的姿势都很不自然,像是被捆绑之后投入坑中的。

此外,在二里冈聚落还有多座只埋一人或者埋零碎人骨的灰坑。在二期郑州商城内外,有多座人和猪、牛或狗混合埋葬的祭祀坑。比如,北城墙外的一处制骨作坊遗址,曾发现五具掷埋的人骨架与五具猪骨架。

从上述情况看,商人民间的人祭行为在郑州商城二期已经很流行,而且多和牲祭(牛羊猪狗)混合掩埋。结合偃师商城二期宫殿区的祭祀情况,此时郑州商城的宫殿区应当也有了人祭和牲祭活动,只是可能已被后世破坏。

王室:人狗混合献祭与头盖骨加工

到郑州商城三期,宫殿区出现了人和狗的混合祭祀。

宫殿区东北侧150米处,有一片以“神石”为崇拜对象的祭祀场:场地中心直径5米范围内,有几块扁平的红色砂石块,其中三块堆在一起,最大的一块高约30厘米(底部埋入地下),宽约45厘米,厚约15厘米,犹如一块扁平石碑;在西南侧,另有三块列成一条线。发掘报告将其称为“埋石”,认为它们是接受祭祀的对象。

环绕着这些红石块,有多座埋有狗和人的尸骨的祭祀坑,其中,埋狗坑八座,里面重叠埋入大量完整的狗骨骼,有些狗的腿呈捆绑挣扎状,其中两座坑的底部有散碎人骨以及完整的人骨架两具。多数坑 未发掘到底,用狗总量估计应该会超过一百只。

有一座狗坑还出土了一件黄金薄片夔纹饰物,可能是目前发现的中国最早的黄金工艺品。在这座狗坑的外侧,则有14座各埋一人的坑,都极为狭窄,人是勉强塞进去的,没有随葬品,有的手脚呈捆绑状。和狗一样,他们也是献给“神石”的祭品。

“神石”东西两侧各有一座五边形土坑,相隔1米多,坑内堆积着深灰色的油腻灰烬,坑壁呈灰黄色,且含有大量油脂,“手触异常光滑”,可能是主祭者割取狗和人牲的油脂在坑中焚烧“燎祭”所致。

在这之前的夏商遗址中,很少看到这种大量用狗和人共同献祭的场景,但稍晚的殷商阶段的铜山丘湾(今徐州市北郊)有一片埋狗和人的祭祀场,场地中心也是几块堆积的大石头。至于这种风俗源自何处,丘湾和郑州之间是什么关系,还有待更多的考古发现来印证。

此外,郑州商城宫殿区曾兴建过多座大型夯土建筑,到三期时, 建筑被废弃,在地基上挖了一条南北走向的壕沟,宽2米,里面堆积和掩埋了大量的人头盖骨。壕沟东壁有三个南北走向的柱洞,柱洞之间相距1米多,地面上有很多生活垃圾和加工骨器的残余物,还有很少见的青铜簪以及玉簪和玉铲。据推测,沟的东侧可能有一座工棚。

从这些迹象看,壕沟东侧工棚区并非生产某种特定的产品,而是给宫殿区用户随时加工和改制各种生活用品,也可称为“修理区”。头盖骨应当也是在工棚内加工的,但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又堆积到了旁边的壕沟中。

沟内头盖骨从南到北堆成三堆,北堆和中堆相对完整,南堆残破,可能有人为破坏。有四十多枚头盖骨出土时较完好。没有发现人体其他部位的骨头。

这些头骨的加工方式是:沿着眼眶和耳孔部位锯开,只保留碗状的头盖骨部分,再用石头把锯割面打磨光滑。没有发现锯下来的面骨、下颗骨和牙齿等,看来工棚内有分拣处理程序,无用的残骨被运到了别处。

经鉴定,这些头骨均来自男性,主要是青年,也有少量中年和少年的。和人头骨堆在一起的,有一具带两角的牛头骨。从照片看,有些头骨上好像存在人为的凿孔,但发掘报告没有对此加以详细介绍。目前,商朝只发现这一处批量加工头骨的遗迹。有学者认为,它们是 “饮器”,有原始宗教用途,可能是充当某种巫术法器。[郝本性:《试论郑州出土商代人头骨饮器》,《华夏考古》1992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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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骨堆积照片以及两件头骨的锯痕线图[郝本性:《试论郑州出土商代人头骨饮器》,《华夏考古》1992年第2期。]

这些头盖骨被扔进即将填平的壕沟,然后加以掩埋,显然是遗弃 物。但是,它们当中很多都是完好的、经过加工的碗状头骨,而且这条沟也不是抛弃废骨料的场所。这很可能跟郑州商城三期末尾的一场大动荡和风俗变革有关。

在三期的繁荣阶段,宫殿区的头骨制作场并不是特例。郑州的商人还会用人骨制作生活用具,比如,商城北墙外的紫荆山北侧就有一座骨器作坊,从郑州商城二期开始运营,最初只用兽骨,到三期大量出现用人骨加工制作骨器的现象:先把人的肢骨两端的骨臼锯掉,只留下中段骨管,再锯成约8厘米长的骨条,用来磨制骨簪、骨链或骨针。

这片制骨作坊区因被河南省多家省直单位的建筑覆压,考古发掘工作只能见缝插针。目前,已经发现很多制骨半成品和废骨料,没有发现头骨,而隔着仅仅1公里多的宫殿区内,则只有人头盖骨。

除了王室高层,郑州商城三期的普通族邑也大量用人献祭。比如,在南城外的铸铜场就发现了两座祭祀坑:M172,南北正向,长方形坑, 东侧紧挨着铸铜操作区,形状像一个标准墓穴,坑底并列埋着四具成年人骨架,头朝正北方,有三具上半身已腐朽。发掘报告推测,“似为杀死后依次并列放入坑中”;M167,造型与M172类似,也埋着四具成年人骨架,多数骨骼已腐朽。

此外,商城内外还有很多零散分布的祭祀坑:西城外曾发现四座牛祭坑,每座埋入一头牛;城外西南角发现一座较深的坑,在深约3米处埋有两具男子尸骨,骨架不完整,发掘报告推测,“可能与举行祭祀后的杀殉有关”。

人祭成为国家宗教

综合偃师和郑州两城的祭祀历程可见,在商朝一期(最初70年), 宫廷和民间祭祀以猪为主,用人的现象很少。但也不能断言完全没有人祭,毕竟自龙山时代以来,华北各地的人祭已经很常见,很可能只是偃师和郑州商城目前尚未发现而已。

商朝二期(开国70—140年间),偃师的王宫区开始批量用人献祭,郑州的普通商人族群也出现大量人祭现象。用牲畜祭祀的现象继续存在。

商朝三期(开国140—200年间),两城宫廷和民间的人祭数量空前增加。三期结束后,两座商城逐渐萧条,人祭现象也同步消失,如后文所述,转移到了商人新的统治中心。

总的来说,商朝开国百年,王室开始大量杀人献祭,从而在偃师和郑州商城的宫殿区形成密集的人祭遗存。而一旦王室献祭的人口数量远超民间祭祀活动,则标志着人祭成为商朝的国家宗教形态。

相比之下,在夏朝一二里头古城,王室的人祭活动并不多,目前只在三期D1宫殿庭院内发现五具尸骨,其他地点的人祭活动则都比较零散,看不出和王权有直接关系。也就是说,夏朝尚未把人祭作为国家宗教。二里头宫殿区的“1号巨型坑”埋有大量献祭用猪,规模已经超过民间,说明夏朝王权对于宗教的依赖已超过民间,只是统治者尚未特别重视人祭。

人祭的迅速增长,和商朝的扩张有同步性。开国50多年后,商人的扩张触角开始伸向晋南、关中东部,甚至湖北省。在新征服地区,商人可以俘获大量人口,除了被用作强制劳动的奴隶,也可以作为献祭材料。

另外,商人的人祭宗教也和他们的复杂来源有关。灭夏初期,来自多个文化的人群融合成新兴的“王朝商族”,因此,他们需要构建一种维系自我认同的宗教文化,而用人献祭是最为明晰和便捷的方式:借此区分执行献祭的“我们”(商族人)和用来献祭的“他们”(非商族群),由此,商族人获得了独一无二的优越感。换句话说,他们用“野蛮”的异族人敬献诸神和先祖,祈求天界的福佑,从而获得君临大地和统治列族的权柄。

在商人的人祭宗教兴盛之际,王室成为人祭活动最大的主办者。这代表着王权和神权的高度融合[接受人祭最多的,可能是商王的历代先祖,但因为早商时期极少发现甲骨卜 辞,所以我们对于商王献祭的对象并不完全明确。]。比起二里头—夏朝,这是一个新变化:人祭是商朝的国家宗教,也是商族人的全民宗教。人祭行为不仅出现在偃师和郑州商城的宫廷与民间,也被商人带到了各殖民城邑,比如,晋南的垣曲商城和夏县东下冯商城以及老牛坡,不仅有人祭和人殉现象,而且有埋入多人的圆形袋状祭祀坑:

一,夏县东下冯商城的H550,埋入人的尸骨五具、羊和狗各一只。[中国社科院考古所等:《夏县东下冯》,文物出版社,1988年,第155页。]

二,垣曲商城的H353,多具尸骨无序叠放,其中一人小腿骨嵌入一枚柳叶形铜嵌,显然是被射伤后俘获;M16,用了一名青年女子殉葬。[中国历史博物馆考古部、山西省考古研究所:《 1988—1989年山西垣曲古城 南关商代城址发掘简报》,《文物》1997年第10期。]

三,在西安的老牛坡商人据点,一座三角形小坑夯筑了三颗两岁 左右幼儿的头骨。[刘士莪:《老牛坡》,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67页。]

然而,正当早商国运和人祭宗教双双空前繁荣之际,一种新的宗教理念输入郑州商城,结果引发了非常复杂的后果。这是一场尚未引起注意的商文化革新运动。

被隐藏的宗教改革运动

商朝开国200余年,郑州商城第四期初叶,郑州和偃师商城发生严重萧条,偃师商城迅速被废弃,郑州商城则在衰微中维持了数十年。

刚刚进入中商阶段时,郑州商城出现了一种全新的祭祀方式——埋藏青铜器。发掘者在城墙外侧发现了三处这一时期的铜器窖藏坑:张寨南街窖藏坑,1974年发现,有三件铜器;向阳回民食品厂窖藏坑,1982年发现,有13件铜器;南顺城街窖藏坑,1996年发现,有12件铜器。

这三座窖藏坑中都埋有成组的鼎,其他小件铜礼器和兵器则整齐码放在大鼎腹中。铜鼎体型重大,铸造工艺精良,外侧有乳钉纹、夔龙纹和兽面饕餐纹。这些成套铜器的主人显然不是一般贵族,只能是商王。

二里头-夏朝的青铜礼器很少有纹饰,而郑州三座窖藏坑的铜器属于迄今发现最早的商代有纹饰青铜重器,铜鼎上的兽面饕餐纹和良渚古国玉器的神人兽面纹高度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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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商城三处铜器窖藏坑分布示意图[张国硕:《郑州商城铜器窖藏坑性质辨析》,《中原文物》2018年第1期。]

在上古,青铜器非常贵重,一般只有发生战乱或仓皇逃命时才会挖坑掩埋。郑州商城这三座窖藏坑并不符合“逃亡藏宝”的特点:掩埋得非常从容,器物摆放整齐,且伴随着一些仪式性工作。

比如,张寨南街窖藏有大小两件铜鼎,为了让两件鼎的口沿一样高,操作者还特意把大鼎底部的地面挖低了一些;向阳厂和南顺城街的窖藏不仅数量多且码放整齐,坑内地表还进行了整理,有铺设木板和撒朱砂的痕迹;南顺城街窖藏坑分两层,底层埋了几件完整的陶器,第二层才放置青铜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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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顺城街窖藏坑出土铜鼎及拓片[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郑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郑州南顺城街青铜器窖 藏坑发掘简报》,《华夏考古》1998年第3期。]

这不会是逃难之前埋藏宝物的行为。“逃亡藏宝”一般出现在王宫或贵族生活区内,但郑州商城的三处窖藏都在主城墙外侧,地势高,视野好,逃难者不会在如此醒目的地方埋藏宝物。所以学者多认为它们是商王举办祭祀的产物,而祭祀的对象可能是地神或天神。[安金槐:《再论郑州商代青铜器窖藏坑的性质与年代》,《华夏考古》,1997年 第1期;张国硕:《郑州商城铜器窖藏坑性质辨析》。]

这三处窖藏以青铜器为主,只在张寨南街窖藏坑中埋入少 量兽骨和人骨,另外两座没有任何人畜遗存,只有器物。对此,发掘报告没有详细介绍。本书认为,这少量兽骨和人骨应该是有意放置的,可能代表了从人牲、牲畜献祭到器物献祭的过渡。

这种摆放器物并埋藏祭祀的活动,在古老的新石器时代曾有先例。比如,距今8000年前,河北易县北福地遗址的祭祀坑,就埋有陶器、玉器和石器,其中有体型非常大、没有实用价值的石斧,完全是礼仪用途[河北省文物研究所:《北福地:易水流域史前遗址》,文物出版社,2007年。];5000年前的长江中游的屈家岭文化,也有埋各种陶“筒形器”的祭祀现场,到4000多年前,屈家岭文化已演变为石家河文化,但仍在埋葬大量陶塑小动物和人偶献祭。

郑州的铜器窖藏坑距离商朝开国200余年,朝野上下的人祭活动曾达到史无前例的规模,而此时,商王居然开始尝试不杀人、不杀牲的祭祀活动,这着实让人难以理解。按照商人的观念,如此奢华的祭祀物品不搭配一些人牲,肯定属于“暴殄天物”。

但就在早商与中商之交,即商朝开国200年左右时,某位商王可能曾试图改革人祭宗教,用埋葬器物献祭代替杀人和杀牲。这场革新运动的另一个表现是,王宫区锯制头盖骨的工作场戛然而止,大量即将完工的成品被投入壕沟埋葬,似乎商朝上层一夜之间皈依了“不杀 人”的新宗教。

变革来得很突然,但仍有先兆可寻。

埋设器物的献祭方式,曾出现在商人遥远的南方据点盘龙城商城。在王家嘴聚落,有H6和H7两座只埋葬器物的祭祀坑,埋有铜器、陶器和玉石器,属于盘龙城文化五期,比郑州商城向阳厂和南顺城街窖藏约早六七十年。这应当是商人征服者受到当地土著文化(屈家岭 和石家河文化遗存)的影响。盘龙城商人的墓葬有人殉,但人祭和随意杀人(灰坑葬)的现象很少--这是和中原商人比较大的差别。

盘龙城这一支征服者可能和郑州王室联系密切。在郑州商城曾发现有湖北特征的印纹硬陶和原始瓷残片[孙新民、孙锦:《河南地区出土原始瓷的初步研究》,《东方博物)2008年第4期。],很可能就是盘龙城征服者向王都输送了制陶工匠的缘故。可以合理推测,受盘龙城商人贵族的影响,某位商王突然接受了不杀人的埋祭理念,开始推行宗教革新,这才有了郑州城外的青铜器窖藏以及被掩埋在壕沟中的头盖骨堆积。

几乎和这场“埋祭改革”同时,商王室内部爆发了激烈冲突和战争。结果,早商极盛时代终结,不仅郑州和偃师商城,各地大大小小的商城也相继沦为丘墟,如垣曲、东下冯、盘龙城等。郑州商城内应该还维持着一个惨淡的朝廷,举行过几次埋祭仪式,但已经失去对王 朝的控制力。这段萧条期属于郑州商城第四期。[商代中叶这个萧条期,被有些学者划入“中商”阶段,但对于中商涵盖的具 体时段又有不同意见,有人把殷墟的最初几十年(渔北商城阶段)也划入中 商范围。本书把殷墟阶段全都划入晚商,所以中商阶段更短一些。]

《史记·殷本纪》记载,在商朝第十王仲丁时期,王朝发生了“九世之乱”,此后连续五代(九位商王)王族兄弟或叔侄不停内战,商朝从而中衰:“自中丁以来,废适而更立诸弟子,弟子或争相代立,比九世乱,于是诸侯莫朝但史书记载很有限,不清楚到底是王室的哪些成员发生了争斗。

结合考古发现的青铜器窖藏坑,有可能是仲丁或者其父亲太戊(第九王)发起“埋祭改革”而引发了内战和萧条:改革派朝廷在郑州商城苟延残喘了一段时间,坚持人祭传统的反对派则在外地重新建都,与郑都商城分庭抗礼。双方的内战持续了一段时间,最终,改革派被彻底消灭。

《史记》记载,自商汤开国,商朝一直在“亳”建都,到第十王仲丁“迁于藏”,第十二王河亶甲“居相”,第十三王祖乙“迁于邢”,接连三次迁都皆发生在“九世之乱”前期,可见当时商朝上层的斗争和内战动荡。但这些都城地名目前还难以和考古发现的商城准确对应。

发生九世之乱的中商可能持续近百年时间,这期间,另一座疑似都城小双桥商邑出现。似乎是出于对“埋祭改革”的敌意,这里的人祭活动不仅格外多,而且残酷。

中商:残忍小双桥

在郑州商城西北约14公里处的小双桥村,有一座巨大的人工土台。当地人传说,它是西汉开国功臣周勃的坟冢,名为“周勃墓”。

1989年,当地村民在“周勃墓”以西数十米的农田耕作时,挖出了一块鞋盒大小的立方体青铜框,上面铸着兽面和复杂的花纹。幸运的是,它被捐献给了考古部门——考古专家这才发现,原来“周勃墓”的年代比周勃要早一千多年。由此,这座中商时代的城邑终于被揭开了面纱。[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郑州小双桥:1990—2000年考古发掘报告》,科学 出版社,2012年。以下有关小双桥遗址的基本信息及图片,凡未注明出处的, 皆出自该报告,不再详注。]

九世之乱后,郑州商城逐渐被毁弃,小双桥成为商王朝几乎唯一的繁华都邑。和郑州、偃师商城相比,小双桥的聚落规模要小一些,留下的文化层也比较薄,说明使用时间不太长。[对小双桥遗址的有机物碳十四测年显示,遗址使用的时间为公元前1435— 前1412年。这个时段划得有点窄且略有偏早,综合考虑,它基本属于距今 3400—3300年范围内。]

上古时代的小双桥,东侧紧邻一片巨大的湖泊湿地,考虑到偃师和郑州商城的东部也是湿地,看来商人选择都城时有东面临水的习惯。

对“周勃墓”的钻探勘察发现,这是一座中商时代的大型夯土建筑,东西长约50米,南北宽约40米,夯土高9米以上,顶部可能有过宫殿,有被焚毁之后的红烧土堆积。新石器时代以来,还从没有发现过这么高大的夯土台基——良渚古城虽然有更大的人工堆筑土台,但没有经过逐层精细夯打。在之后的很长时间,它创造的纪录也未被打破。没人知道当时的商王为何要建造这座巨大土台。或者这么说,即便在国力衰微的时代,商人仍会做出各种匪夷所思的行为。

小双桥考古发掘最集中的地区在“周勃墓”夯土台基的西侧。这里有宫殿建筑和大量祭祀坑遗存,被划分为“宫殿区”和“祭祀区”。其实,两者是混合纠缠在一起的,难以截然分开。

考古工作者在宫殿区外围发现了一些宫城墙的遗迹,夯土墙基宽度只有4米左右,推测是长和宽均为300米左右的宫城。此外,没有发现更大的城墙遗迹,所以小双桥还不能称为“商城”。

截至目前,宫殿-祭祀区的发掘面积不太大,基本局限在南北200米、东西100米范围内,从南到北被分为四个发掘区(IV、V、VIII和IX),有若干夯土建筑基址,还有柱洞、石柱础等,但由于后期破坏严重,难以复原出建筑原貌。

小双桥宫殿区的特点是有大量的人祭坑和随意抛掷的尸骨。看来,这里是郑州商城“埋祭改革”对立面的大本营,是商朝内战的胜利者,商朝的人祭文化也因此传承了下去。

有些人祭坑尸骨太多,发掘报告称之为“丛葬坑”。

先来看V区的H66丛葬坑。它的规模很小(长1.88米,宽0.85米,深0.6米),只相当于一个极为狭窄的单人墓穴,但里面却分三层堆积了大量人骨,以及少量陶炊器残片和兽骨:人头骨数量最多,有31枚,还有些被肢解的其他部位,比如单独的胳膊、肋排等,有些砍断的大腿骨还连着骨盆,但手指和脚趾骨较少,似乎肢解时已经被剁去。

鉴定显示,这些人骨属于青年男性,多数头骨有击打伤痕,有些是钝器造成的裂纹,有些是锐器穿孔,直径在1-3厘米间,有各种形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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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双桥遗址主要遗迹分布[季惠萍:《被遗忘的傲都:郑州小双桥遗址》,《大众考古》2018年第12期。]

这些打穿颅骨的锐器,多数不像是商人常用的铜戈,戈刃较薄,按理应当形成狭长的创口;更像是某种铜凿,固定在木柄上,像战斧一样挥动。目前还没有出土过这种兵器。也有个别可能是用戈砍的,如7号头骨,创口大小为2.5厘米x0.9厘米。

多数伤痕在头骨的左侧,也有部分在颅顶正上方。发掘报告推测,人牲死前是跪地姿势,行刑者(献祭者)站在人牲面前,右手执兵器猛击人牲头部:很多头骨有两三个不同大小的穿孔,或者兼有锐器穿孔和钝器裂痕,可能会有两名献祭者同时处死一名人牲的情况;有些头骨有两个穿孔,发掘报告推测是某种“双齿”锐器造成的[“我”、“义”(羲)两字的甲骨文造形,像是一把三齿斧状兵器。目前还未发 现双齿或三齿兵器,但在商代它们应当存在过。]。但有些孔的形状、大小和距离并不一致,很难断定是“双齿”兵器一次打击所致。从这些伤痕看,多数足以一击致命,不知献祭者为何二次、三次打击。目前这还不太容易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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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66坑内的两枚穿孔人头骨:穿孔过于规整, 像是采用加工玉石器的管钻技术,但发掘报告没有详细信息

有些伤痕有助于还原屠杀的细节。比如18号头骨,左耳后有一个栗子大小的穿孔,应该是凶器凿穿头骨后被卡住,献祭者可能需要踩住头颅用力向外扳才能拔出来,从而造成了骨壁的向外掰裂。此外,头骨下部还连着一截被砍断的颈椎。

这些男性青年的尸骨坑中有一小段三岁幼儿的肢骨,可能是无意中混入的,也就是说,H66至少埋了32人。但从其尺寸看,难以装下31名成年人的尸骨,即使肢解码放也不可能,所以,坑中的体骨不会是全部,而且很可能被剔去了肉,否则骨骼堆积不会如此密集。

再看VIII区H18丛葬坑。该坑坑口呈不规则椭圆形,长径约180厘米,短径90厘米,从20厘米深处开始有零星的人骨堆积,主要是头骨和肢骨,没有其他部位的骨头;和人骨混杂在一起的有陶制盆、鬲、瓮等炊器碎片,还有零碎的猪骨等兽骨。

这座祭祀坑保存得比较完整,挖掘者决定将其整体转移到室内展示,所以只发掘了坑内最上层。在最上层,死者已不低于30人。从人骨的零碎状态以及和炊器碎片、猪骨等同埋来看,这些人牲应当是和猪一起被杀死的,然后被献祭者烹饪并吃掉了部分,剩余的骨头连 同用完的陶制炊器和食器也被打碎投入H18丛葬坑。

IX区的H63更特殊。这座坑比较大(长10.5米,宽6.8米,深1.7米),平面近似水滴形,最底部挖了一小型圆坑,里面码放了九枚不含下颌骨的人头骨,再向上一层,则埋藏着大量头骨、零散人骨和几具基本完整的人骨架,以及大量陶器残片和兽骨。死者至少有56人。这座坑使用了较长时间,有过多次祭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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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63部分相对完整的尸骨照片以及底部的头骨堆积

除了上述三座“丛葬坑”,宫殿区中部还有30座埋葬一到四人不等的祭祀坑,以及抛掷在地层或普通灰坑中的60多具尸骨。一般来说,零散抛掷在地层中的尸骨多是青年女性,“丛葬坑”则多是青年男性。这些尸骨和人祭坑多数在V区,少数延伸到西侧的VHI区。 如同上述H66,很多头骨被锐器砸穿,有些尸骨被剁去手脚,或呈捆绑姿势。

位于宫殿区最南端的IV区也有很多座祭祀坑。这个区有冶铸青铜器遗迹,人祭数量不多,主要是各种动物被混杂埋入同一坑内,发掘报告称之为“综合祭祀坑”和“多牲坑”。

比如,H6有牛头骨、牛角、牛骨,还有猪、鹤、鸡等动物的骨头,以及大量碎陶片、原始瓷片、绿松石嵌片、骨器、蚌器、石器、残铜器和残玉器,坑中填土含有大量红烧土颗粒、黑色烧土块和炭黑,说明献祭时一直在烧火烹饪食物。

H29有大量炼铜残渣、孔雀石(铜矿石)、各种小片残铜以及石器和骨器,动物骨骼有大象、牛、猪、狗和鹿等,象骨主要是象牙和头骨,有牛角40余只,经统计,至少来自30多头牛。此外,还有一倒扣的泥制熔铜炉。

在IV区的祭祀坑中,埋葬牛角和牛头的数量最多。跟之前的偃师与郑州商城相比,小双桥商邑用猪祭祀的现象急剧减少,用牛献祭则显著增多,但祭祀坑中少有其他部位的牛骨,献祭者可能会分食牛肉,只把牛头和牛角埋入祭祀坑。

从发掘迹象看,IV区有一座大型夯土建筑基址,东西长50多米,南北宽近10米,可能是小双桥城邑的青铜冶铸区。在夏朝一二里头古城、早商的偃师和郑州商城以及晚商殷墟遗址中,青铜冶铸区和宫殿区都相隔一定距离,而小双桥的青铜冶铸区却和宫殿区紧密相连,说明冶铸铜从业者和王室宫廷关系更为密切。但奇怪的是,小双桥的冶铸铜区少有人祭现象,这和之前、之后都不一样。

综上,小双桥聚落存在时间不长,规模也不太大,但已发现很多人祭尸骨,说明中商王都的人祭数量空前增加。

目前小双桥的发掘还不太全面,已发现的平民聚落、作坊和正常墓葬较少,完整的青铜礼器也很少。最典型的青铜器是在“周勃墓”旁边发现的两件青铜方框形构件,有学者推测是安装在木梁柱头部的装饰物。

除了正面的兽面纹饰,方形青铜构件开方孔的侧面还有复杂图案,发掘报告称之为“龙虎搏象图”。龙形长而肥大,和二里头墓葬中的绿松石龙造型接近;“象”是长鼻兽造型,体型较小,但和大象有一定相似,结合IV区H29出土的象骨,小双桥人对大象应该比较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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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形青铜构件的纹饰拓片

此外,小双桥遗址的有些陶器和石器,与同时代岳石文化的器物比较相似,比如黑皮陶器(在IV区祭祀坑中还多次发现一种类似石锄的长方形穿孔石器,但具体功能不详)。《竹书纪年》中有“仲丁即位,征于蓝夷”的记载,现代学者一般认为蓝夷属鲁中南地区的岳石文化,所以,中商王朝可能发动过征讨山东地区的战争[陈旭:《郑州小双桥商代遗址即徽都说》,《中原文物》1997年第2期。]。不过,早在商朝开国时,岳石文化就是商文化的来源之一,到小双桥时期,很可能另有一批东方人群加盟中商,从而带来了新的陶器和石器风格。总体上,小双桥王室和东方族群的关系应当以和平合作为主。

和早商相比,小双桥时期的商朝比较衰弱,突出表现就是小双桥聚落缺乏庞大的城墙、宫殿建筑和仓储体系,晋南和湖北的商城也被放弃。但考虑到小双桥的商王朝能够建造所谓“周勃墓”这种巨大的夯土台基,举行人祭的规模也更大,说明商朝的人祭文化此时已基本定型。

考古工作者在小双桥也采取了粮食浮选法:颗粒数量仍是粟米占绝大多数[钟华:《河南省郑州市小双桥遗址浮选结果及分析》,《南方文物》2018年第 2期。],折算成重量,粟米居首位,接下来的排名依次是小麦、水稻和黍米。这说明夏朝一二里头时期水稻独大的格局已渐行渐远,湿热气候的顶峰正在过去,黄河南岸逐渐回归旱作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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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殷墟,早商和中商的考古起步晚,成果也很有限,比如,一直没在郑州和偃师商城发现王室和贵族墓葬区。从殷墟考古看,晚商最盛大的人祭场在王陵区内,所以我们目前见到的早商和中商的人祭场可能还不是当年的主体。

早商和中商共约三百年,在这期间,商人的人祭行为迅速增加,屠杀方式也越来越残忍,虽然可能有过用铜器代替人献祭的改革尝试,但也只是昙花一现。商文明的基本特征已经定型:文字、青铜技术、巨大城池,以及崇尚暴力、热衷人祭的文化。此外,早商的神奇扩张和庞大的仓储设施也是独一无二的,只是那个时代的辉煌和野蛮已经无法完整复原。

以色列考古学家吉迪·谢拉赫认为,在“早期国家”或“复杂酋邦”阶段,社会开始变得更复杂,王权刚刚出现,统治者发现自己的统治体系还不够发达,急需借用一种强大的机制来维护权力,从而导致人祭宗教和战俘献祭行为的产生[Gideon Shelach, “The Qiang and the Question of Human Sacrifice in the Late Shang Period.]。不过,为何战争与人祭可以铸牢新兴王权,吉迪却没有多谈。结合前文对新石器末期到中商这上千年人祭历程的梳理,本书认为可以从两方面来理解:理论层面,王的大量献祭(意味着他获得神的福佑)是王权融合神权的标志;现实层面,战争让本国族的民众团结起来一致对外,从而更巩固了王的权力。

对于吉迪的论述,我们还可以补充一个背景:“早期国家”之前的部落甚至村落阶段,人祭行为已经广泛存在,原始时代的宗教(或者称之为“巫术”)并不缺乏人祭理念。比如,在龙山文化时期的华北地区,部落间的战争冲突颇为剧烈,多地孕育出“早期国家”的雏形,而且伴随着较多人祭现象。这有吉迪总结的“统治者希望获得牢固统治基础”的因素,但似乎战争本身是形成“早期国家”的主要原因,人祭则更像是战争的副产品。

吉迪的“早期王权倾向乞灵于人祭”的结论,虽符合大多数“早期国家”的特征,但也难免有例外。比如一度非常辉煌的“良渚古国”就并未发现人祭遗存,反倒是解体之后,人祭才在良渚文化的局部地区多了起来[良渚文化的时间和空间跨度都比较大,但“良渚古国”特指杭州市余杭区的 良渚古城共同体,它有堆土兴建的大型“城墙”(土堤)、宫殿区和水坝,检 测发现,这些设施的建造时间在距今5000—4900年之间,而在距今4800年 之后,王宫区建筑废弃,也不再有王级别的墓葬,显示古国的王权已经解体。 此后,古城范围内一直人烟较多,但只能维持部落权力结构。参见浙江省文 物考古研究所《良渚古城综合研究报告》,文物出版社,2019年。]。龙山时代,陶寺和石峁这两个古国几乎同时并存,石峁的人祭很密集,陶寺则比较稀少,但后来却还是同步解体,也就是说,人祭宗教并没有能够保障石崩的持续繁荣。在当时的华北,像石峁这种热衷人祭的早期古国要占多数,但都没有逃脱衰亡的命运。

夏朝-二里头古国的人祭遗存也不太多,而且王室的人祭行为还要比民间少。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商朝初期,直到又过了近一百年,人祭行为才出现爆发式增长。

总之,从新石器晚期到商代,人祭是比较普遍的文化形态;这方面的特例,是长江中游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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