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蜂蜜

绞河镇的最后一夜  作者:约翰·欧文

我的记忆去了哪里?厨师想;他已经快六十岁了,脚跛得越来越厉害。托尼·安吉尔试图回忆小弟带他去过的那些唐人街市场。金利市场在莫特街,金门市场在鲍厄里——还是倒过来?无所谓了,厨师想,反正他还记得重要的事情。

与郑氏兄弟分别时,小弟拥抱着他——大哥弯着重新接上去的左手食指尖,哭了起来。“舍不得!”小弟喊道。(郑氏兄弟的发音是“色不呆”。)

“舍不得!”大哥弯起那段留下了伤疤、还有点歪的指节,哭着说。

在某一次往返唐人街的十六小时马拉松旅途中,车子开到八十号州际公路的某个地方时,小弟曾经向厨师解释,华裔移民在分别时会说“舍不得”。离开中国故土,前往纽约、旧金山或者更远的地方,可能再也见不到家人和朋友时,大家都会说“舍不得”。(小弟告诉托尼·安吉尔,“舍不得”的大概意思是“我不忍心让你走”。当你不想放弃什么东西时,就可以说这句话。)

“舍不得。”厨师在他心爱的阿韦利诺的厨房里喃喃自语。

“你说什么,老大?”二厨格雷格问他。

“我在和鱿鱼说话。”托尼告诉他,“做鱿鱼的时候,格雷格,要么只煮一小会儿,要么一直煮下去——否则它会变成嚼不烂的胶皮。”

格雷格以前肯定听过厨师这样念叨鱿鱼的处理方法。“啊哈。”二厨说。

厨师正在给儿子丹尼尔准备的这道鱿鱼就需要“一直煮下去”。托尼·安吉尔往锅里加了番茄罐头、番茄酱、大蒜、罗勒、红辣椒片和黑橄榄,小火慢炖,出锅前又放了松子和欧芹段,再把鱿鱼浇到通心粉上,在边上撒上更多欧芹段。(鱿鱼绝对不能搭配帕尔玛干酪)意面做好后,他还得给丹尼尔准备一小份芝麻菜沙拉,也许加点山羊奶酪,他有一块很不错的佛蒙特州本地产的奶酪。

但是现在意大利辣香肠比萨已经好了,厨师把它们从斯坦利柴炉的烤箱里拖了出来。(“舍不得”,他对着这台老爱尔兰炉子低声说,格雷格又往这边瞥了一眼。)

“你又哭了——你知道的,对吧?”塞莱斯特对托尼说,“你想谈谈吗?”

“一定是洋葱弄的。”厨师告诉她。

“放屁,托尼,”她说,“这两个辣香肠比萨是给外面那两个老太婆的吧?”没等厨师回答,塞莱斯特又说:“这两个比萨最好是给我的。那两个老丫头饿得眼珠冒绿光,马上就要把丹尼当前菜给吃了。”

“都是给你的。”托尼·安吉尔告诉塞莱斯特。他已经把通心粉放进了一锅沸水里。塞莱斯特端着比萨走出厨房,每迈一步都像是在演戏,厨师边看她边用漏勺捞起一段通心粉尝了尝,洛蕾塔像破译密码那样望着他。“怎么了?”厨师问她。

“你怎么神神道道的,”洛雷塔说,“丹尼也神神道道的,对吧?”

“你和你妈一样大惊小怪。”厨师笑着对她说。

“鱿鱼好了吗?你还打算给它讲讲你的人生经历吗?”洛蕾塔问他。

厨房外面的前厅里,朵特叫道:“天啊!比萨皮真薄!”

“很薄,不错。”梅满意地说。

“我们的厨师做的比萨很棒,”塞莱斯特告诉他们,“比萨皮总是很薄。”

“他在面团里放了什么?”朵特问女招待。

“是啊,他的秘方是什么?”梅问塞莱斯特。

“我不知道他有没有秘方。”塞莱斯特说,“我问问他。”两个老太婆却已经埋头吃了起来,不再理她。“祝你们两位胃口好。”转身回厨房之前,塞莱斯特又补充了一句。朵特和梅专注地吃着,现在可不是说话的时候。

丹尼望着那两个女人吃东西,越来越觉得诧异。他在哪儿见过别人这样吃东西来着?肯定不是在埃克塞特。那里不重视餐桌礼仪,食物也很糟糕。在埃克塞特,大家无论拿起什么食物,总会先怀疑它好不好吃,但又不能不吃,所以只能不停地和别人聊天,好让自己分心,不去在意究竟吃了什么。

两个老太太刚才一直在窃窃私语(还有咯咯地笑,就像一对乌鸦);现在她们一言不发,连目光接触都没有了,前臂按着桌子,伏在盘子上猛吃。两人的后背全都拱了起来,耸着肩膀,仿佛在抵挡来自后方的突袭。丹尼觉得,要是自己离她们再近一些,也许能听到她们下意识发出的呻吟和咆哮声——这种声音与进食密切相关,这两个女人要么根本意识不到它们的存在,要么早就不去在意了。

北区也没人这样吃东西,作家回想着。“那不勒斯附近”的饭菜美味得让人健谈,食客们往往会聊得热火朝天。毛家餐厅也是一样,客人甚至还会激动得大呼小叫,而且大家都会热情地分享食物——这两个老女人却像是在护食,生怕对方吃到自己的比萨。她们狼吞虎咽地吃着,丹尼知道,她们一点比萨渣都不会剩下。

“红袜队真是靠不住。”格雷格说。但厨师在专心地给儿子做那道“惊喜”鱿鱼,没听到广播里的赛况。

“丹尼尔喜欢多放点欧芹。”他对洛蕾塔说,这时塞莱斯特回到了厨房。

“那两个老太婆想知道,你的比萨面团是不是有什么秘密配料,托尼。”塞莱斯特对厨师说。

“让你说对了——真的有,是蜂蜜。”托尼·安吉尔告诉她。

“我永远都猜不着。”塞莱斯特说,“原来这就是秘方啊,好吧。”

前厅里,作家丹尼·安吉尔突然想起,他以前在哪里见过像这两个老女人吃比萨一样狼吞虎咽的家伙——伐木工和锯木工就是这样吃东西的,不只是在绞河镇的伙房,在那些简易的窝棚里也这样吃,他和父亲曾经在原木漂流期间给伐木工们做过饭。那些人吃饭时不说话,有时连凯奇姆都一言不发。但这两个粗野的老太婆不可能是伐木工,丹尼想,这时洛蕾塔打断了他的思绪。

“惊喜!”女招待说,把鱿鱼放在他面前。

“我就猜会是鱿鱼。”丹尼对她说。

“哈!”洛蕾塔说完,“我要告诉你爸。”

梅先吃完了她那份意大利辣香肠比萨,无论是谁看到她盯着朵特盘里最后那块比萨的眼神,都有充分的理由警告朵特,永远不要完全相信她这位老朋友。“我猜,比起你喜欢你的那份,我更喜欢我的这份。”梅说。

“我的这份已经够好的了。”朵特嚼着满嘴的比萨说,她用拇指和食指飞快地捏住了最后一块比萨的硬皮。

梅移开了目光。“那个作家终于吃东西了,看起来很好吃。”她说。朵特只是咕哝了一声,吃完了她的比萨。

“你觉不觉得,这里的比萨和大厨做的差不多好吃?”梅问。

“没觉得,”朵特擦着嘴说,“谁的比萨也比不上大厨的。”

“我说的是差不多,朵特。”

“也许吧,挺接近的。”朵特告诉她。

“希望你们两位还能吃得下甜点,”塞莱斯特说,“看起来,比萨挺合你们的口味。”

“秘方是什么?”梅问女招待。

“你们永远都猜不到。”塞莱斯特说。

“我敢打赌,是蜂蜜。”朵特说。她和梅都咯咯笑了起来,不过,看到女招待瞪大眼睛盯着她们时,两人立刻不笑了。(塞莱斯特无话可说的时候可不多。)

“等等,”梅说,“真是蜂蜜,对吗?”

“厨师是这么说的——他往面团里加蜂蜜。”塞莱斯特对她们说。

“没错,接下来你该告诉我们厨师是个瘸子了。”朵特说。话音刚落,两个老太太立刻再也抑制不住地大笑起来,怎么都停不下来,不过她们还是把塞莱斯特惊讶的表情看在了眼里。(女招待差点告诉她们,没错,厨师就是瘸子,瘸得还挺厉害!)

然而丹尼在两位女士失控地咯咯大笑之前,敏锐地捕捉到了她们的一小段对话。他听见塞莱斯特说他父亲往面团里加蜂蜜,其中一个老女人嘲笑厨师的跛脚——对于这一点,丹尼总是格外敏感,这方面的笑话他已经听得够多了,多数是在巴黎制造公司的那个破学校里听西达默尔的笨蛋们讲的,可为什么塞莱斯特这么吃惊?作家暗忖。

“女士们,你们有兴趣来点派和水果馅饼吗?”女招待问她们。

“等等,”梅再次说道,“你的意思是,你们的厨师真的腿瘸?”

“他就是稍微有点瘸。”塞莱斯特犹豫着说,可实际上这已经等于承认了。

“你是在耍我们吗?”朵特问女招待。

塞莱斯特似乎受到了冒犯,但她看上去也挺害怕——她知道有什么地方不对劲,但说不清哪里不对劲,更不知道原因。丹尼当然不知道她在想什么,可无论在谁看来,作家也很害怕。

“听着,我们的厨师是有点瘸,他也会往比萨面团里加蜂蜜——这没什么大不了的。”塞莱斯特对他们说。

“对我们来说,这也许是件大事。”梅告诉女招待。

“他是个小矮子吧?”朵特问。

“对……他叫什么名字?”梅问。

“我觉得我们的厨师……是有点矮。”塞莱斯特小心翼翼地回答。“他叫托尼。”

“哦。”朵特失望地说。

“托尼。”梅摇着头重复道。

“你给我们来一个苹果派和一个蓝莓馅饼吧!”朵特告诉女招待。

“我们分着吃。”梅说。

如果丹尼没有开口,事情可能就到此为止了;他的声音让朵特和梅更加仔细地端详他。她们刚见到他时,并没有看出作家跟他父亲的相像之处,是丹尼得体的谈吐让朵特和梅都想起了厨师。在绞河镇那样的小地方,厨师的口音还有他完美的措辞让他显得格外突出。

“冒昧地问一句,两位女士是从哪里来的?”丹尼问两个坏老太婆。

“亲爱的上帝啊,梅,”朵特对她的朋友说,“这个嗓子没让你回想起以前吗?”

“很久很久以前了。”梅说,她仔细端详着丹尼,“他长得很像大厨,对吧?”

听到“大厨”两个字,丹尼恍然大悟,明白了这两个老女人是从哪里来、为什么问塞莱斯特比萨面团里是不是有蜂蜜、打听这儿的瘸腿小矮子厨师。

“你是丹尼,”朵特对他说,“你也改了名字吗?”

“没有。”作家脱口而出。

“我得见见这儿的厨师。”梅说。

“为什么不让你爸出来跟我们打个招呼呢,嗯?”朵特问丹尼,“咱们好久不见了,得好好叙叙旧。”

塞莱斯特端来了女士们的甜点。丹尼知道,这只会让她们分神一小会儿。

“塞莱斯特,”丹尼说,“麻烦你告诉老爹,这儿有两位老朋友想见见他,好吗?告诉他,她们是从绞河镇来的。”丹尼告诉她。

“我们的厨师叫托尼。”塞莱斯特有些绝望地对这两个坏老太婆说。她听够了绞河镇的事,再也不想听到任何跟那儿有关的事。(厨师告诉过她,一旦绞河镇的人找到他,一切就都完了。)

“你们的厨师叫大厨。”朵特对女招待说。

“你只要告诉他,我们噎着了,”梅告诉塞莱斯特,“他就会跑过来。”

“是一瘸一拐地过来。”朵特纠正她,可现在她们忍住了笑——作家不禁猜测,这两个女人似乎要找父亲算账。

“你和你爸一样,说起话来拿腔拿调,好像高人一等似的。”梅对丹尼说。

“印第安人在吗?”朵特问他。

“不,简……早就不在了。”丹尼告诉她们。

回到厨房的塞莱斯特从女儿身边走过时,依然很镇静。“刚才我招呼那一桌八个人的时候,挺需要帮忙的,妈,”洛蕾塔告诉她,“然后那三对儿又进来了,可你一直跟那两个老太婆说个没完。”

“那两个老婆子是绞河镇来的,”塞莱斯特对厨师说,“她们让我告诉你,她们噎着了……大厨。”塞莱斯特从来没见过托尼·安吉尔现在的表情——他们都没见过——当然,她以前也没叫过他“大厨”。

“有问题吗,老大?”二厨问。

“是比萨里的蜂蜜,对吗?”塞莱斯特说,“是蜂蜜捅了娄子,我猜。”

“朵特和梅,完蛋了,亲爱的。”托尼·安吉尔告诉塞莱斯特。她哭了起来。

“妈?”洛蕾塔说。

“你们不认识我,”厨师告诉所有人,“你们永远不知道,我离开这里以后去了哪里。”他脱下围裙,丢在地上。“交给你负责了,格雷格。”他对二厨说。

“她们不知道你现在姓什么,除非丹尼告诉她们。”塞莱斯特好不容易说了出来,洛蕾塔把抽泣的母亲搂在怀里。

厨师走进前厅,丹尼站在他和两个坏老太婆中间。“她们不知道安吉尔这个姓,老爹。”儿子低声告诉他。

“嗯,幸好是这样。”他父亲说。

“要我说,这可不算是稍微有点儿瘸——你觉得呢,梅?”朵特问老朋友。

“你们好,女士们。”厨师对她们说,但他没有靠近。

“瘸得更厉害了,你要是问我的话。”梅告诉朵特。

“你们只是路过吗?”厨师问她们。

“你怎么改变名字了,大厨?”朵特问他。

“托尼比多米尼克更好念,”他回答,“而且听起来也是个意大利名字。”

“你看起来糟透了,大厨——你的脸和面粉一样白!”梅告诉他。

“我在厨房干活,不怎么见太阳。”厨师说。

“你看起来就像是一直躲在大石头底下似的。”朵特对他说。

“你和丹尼怎么这么害怕见到我们?”梅问他。

“他们一直比咱们高贵,”朵特提醒她的朋友,“你从小就是个鼻孔朝天的讨厌鬼。”她对丹尼说。

“你们现在住在哪儿?”厨师问她们。他希望她们住在附近——佛蒙特州或纽约州的某个地方——但听听她们的口音,看看她们的样子,他就知道她俩还住在库斯县。

“米兰,”梅回答,“我们经常见到你的好朋友凯奇姆。”

“凯奇姆看见我们连招呼都不打,”朵特说,“你们都是鼻孔朝天——你们仨,还有那个印第安人!”

“嗯……”厨师开口道,他的声音变小了,“我在厨房里还有很多活儿。”

“你起先打算往面团里加蜂蜜,紧接着又不加了,后来你又改了主意,我猜得对不对?”梅对他说。

“对。”厨师说。

“我想去厨房看看,”朵特突然说,“这两个家伙告诉我们的事,我他妈一个字都不相信,我要亲眼看看,简是不是还跟他们在一起!”丹尼和他父亲都没阻拦她,朵特进了厨房,梅和他们在外面等着。

“有两个女招待在里面哭,有个年轻厨师,有个像是传菜工的家伙,还有个刷盘子的小孩——没有印第安人。”朵特回来时宣布。

“嘿,看起来你好像没把那根东西放对地方啊,大厨!”梅告诉他。“还有你,”她对丹尼说,“你有老婆孩子什么的吗?”

“没有老婆孩子。”丹尼告诉她们——依然是脱口而出。

“放屁!”朵特说,“我他妈的一个字也不信!”

“我猜,你现在没有相好的,对吧?”梅问厨师。他没回答,只是一直看着他的儿子丹尼尔。现在父子俩的心思早就不在阿韦利诺了,他们多久才能离开?这次要去哪里?这些坏老太婆再过多久会遇到卡尔?遇到牛仔时,她们会跟他说什么?(卡尔住在柏林,凯奇姆住在埃罗尔,米兰在这两个地方中间。)

“要是你问我,我觉得大厨的相好是咱们的女招待——岁数大的那个,”朵特告诉梅,“她最能哭。”

厨师刚转身往厨房走去。“告诉她们,晚餐记在我账上,丹尼尔——比萨免费,甜点免费。”他边走边说。

“不用你告诉我们,我们听见他的话了。”梅对丹尼说。

“你本来可以对我们好一点儿——看到我们高兴点儿什么的!”朵特在厨师身后叫道,但他已经走了。“我们的晚餐不用你请,大厨!”朵特对着厨房吼道,但她没去追他。

梅正往丹尼的桌子上放钱——数目已经远远超过了她们的晚餐钱,但丹尼不会阻止她。“我们连派和水果馅饼都没吃!”她告诉作家。“你是干什么的?该死的记账的吗?你在记账,嗯?”梅指着桌上的笔记本问他。

“没错。”他告诉她。

“你和你爸见鬼去吧!”朵特告诉他。

“大厨一直是个假正经,你也从小就是个假正经!”

“抱歉。”丹尼说。他只想让她们快点走,好集中精力考虑他跟父亲下一步该怎么办、他们还剩多少时间——首先得把这事告诉凯奇姆。

与此同时,前厅里还有两桌神情惊讶的食客没人招呼——其中一桌有八个人,另外那桌是三对男女——但他们都密切关注着这场冲突。现在冲突结束了,朵特和梅要走了。出门之前,两个女人同时朝丹尼伸出中指。在这令人困惑的时刻——仿佛这两个锯木工的老婆其实并不存在,或者根本没来过阿韦利诺——两个老女人来到主街,似乎不知道该往哪边拐,然后她们准是想起来,自己把车停在了山下那个比拉齐斯电影院还要远的地方。

两个坏老太婆走掉以后,丹尼对餐馆里惊魂未定、无人招呼的顾客说:“马上有人来给大家服务。”他不知道这是不是真话,他只知道,假如洛蕾塔和塞莱斯特还在流泪,那这就不是真话。

厨房里的情况比丹尼想象的还要糟——就连刷盘子的小孩和传菜工都在哭。塞莱斯特倒在地上,洛蕾塔跪在她旁边。“别吆喝我!”厨师对着电话大喊大叫,“我真不该给你打电话——这样就不用听你嚷嚷了!”(父亲肯定在和凯奇姆通电话,丹尼意识到。)

“告诉我该怎么说,格雷格,我去说。”丹尼对二厨说,“外面有一个八人桌,一个六人桌,我该跟他们说什么?”

格雷格正对着迷迭香和红酒酱汁流眼泪。“你爸说阿韦利诺完蛋了。”格雷格告诉他,“他说这是他的最后一夜,他要把这个地方卖了。不过我们可以把餐厅经营下去,直到卖出去为止——要是能撑下去的话。”

“格雷格,我们该怎么办?”塞莱斯特哭道。

“我没说我们能撑下去啊。”格雷格也带着哭腔说。

“就从摆脱红袜队开始吧,”丹尼给收音机换了台,说,“要是你们打算歇斯底里发泄出来,应该放点音乐,餐厅里的每个客人都能听见你们说的话。”

“对,我知道你一直觉得佛蒙特离新罕布什尔太他妈的近了,凯奇姆!”厨师大声对着电话喊道,“你还能说点别的有用的吗?”

“告诉我,该怎么跟客人说,格雷格。”丹尼对哭泣的二厨说。

“告诉他们,最好点些简单好做的东西。”格雷格说。

“告诉他们回家去——看在上帝的份上!”洛蕾塔说。

“不,该死——让他们留下!”二厨气愤地说,“咱们能撑下去。”

“别犯浑,格雷格。”塞莱斯特对他说,她还在抽泣。

丹尼回到前厅,那八个人已经吵了起来——争论的焦点无疑是走不走。六人桌上的三对男女似乎更听天由命,至少更愿意等等看。“听我说,”丹尼告诉所有人,“厨房里发生了紧急事件——我没在开玩笑,建议大家要么马上离开,要么点一些简单好做的东西,比方说比萨,或者意面。顺便说一句,沙嗲牛肉很棒。鱿鱼也是。”

他从酒架上挑出两瓶上等红酒。丹尼·安吉尔虽说十六年前就戒了酒——那时他还叫丹尼尔·巴恰加卢波,但作家知道哪些是好酒。“酒水我来请。”他告诉他们,还给他们拿来了酒杯。他得回厨房找洛蕾塔或者塞莱斯特要开瓶器,八个人的其中一个怯生生地问他要啤酒。“当然,”丹尼说,“啤酒没问题,你该尝尝莫雷蒂。”

至少塞莱斯特站起来了,但洛蕾塔看上去状态更好。“八人桌要一瓶莫雷蒂。我请其余的人喝红酒。”丹尼对洛蕾塔说,“你能帮忙开瓶吗?”

“嗯,我想我没事。”洛蕾塔告诉他。

“我能干活。”塞莱斯特毫不令人信服地说道。

“你最好在你爸犯心脏病之前让他把电话挂掉。”格雷格对丹尼说。

“我不会再改名了!”厨师对着电话尖叫,“我也不出国,凯奇姆!我为什么要出国?”

“我跟他说,老爹。”丹尼说,他吻了父亲的额头一下,接过听筒。“是我,凯奇姆。”作家说。

“朵特和梅!”凯奇姆大叫,“看在上帝的份上,丹尼——那两个女的对着一堆浣熊屎都能说个没完!那两个婊子只要一碰到卡尔,牛仔就知道该去哪儿逮你们了!”

“我们有多少时间,凯奇姆?”丹尼问,“你估计一下就行。”

“你们昨天就该走了,”凯奇姆告诉他,“你们必须尽快出国!”

“出国?”丹尼问。

“你是著名作家!为什么还得待在这个浑蛋国家?”凯奇姆问,“你在哪儿都能写作,不是吗?大厨还有多长时间就退休了?而且他无论在哪儿都能做饭!不是吗?只要别去意大利人扎堆的地方就行!牛仔会注意那些地方的。还有,大厨还得改名。”

“朵特和梅从来没听说过安吉尔这个姓。”丹尼对老伐木工说。

“卡尔会听说的——等他来找你们的时候,丹尼。不管你们走了多久,总会有人把安吉尔这个姓告诉牛仔。”

“所以我也得改名?看在上帝的份上,凯奇姆——我是个作家!”

“那你就别改了,”凯奇姆郁闷地说,“牛仔不看书,这个我敢保证。但大厨不能继续叫托尼·安吉尔了——他最好也别再叫多米尼克·巴恰加卢波了!丹尼,你可别让他在有意大利名字的餐厅当厨师——出了国也不行!”

“我还有个儿子,凯奇姆——他是美国人,你还记得吗?”丹尼对老伐木工说。

“乔要去科罗拉多上大学。”凯奇姆提醒他。这话戳到了丹尼的痛处,乔要去博尔德的科罗拉多大学,他父亲感到有些失望。丹尼觉得,儿子应该上更好的学校。丹尼相信,乔就算要去科罗拉多,也是为了滑雪,而不是上学。作家不知在哪里读到,博尔德是个到处都在开派对的小城。“卡尔都不知道你还有孩子,”凯奇姆提醒丹尼,“你们出了国,我会照顾乔的。”

“去科罗拉多照顾?”丹尼问。

“先说重要的,丹尼,”凯奇姆说。“你和你爸先滚出佛蒙特吧!我可以抽空照顾一下你儿子——在他去科罗拉多之前。”

“也许我和老爹也可以去科罗拉多,”丹尼提议,“我觉得那儿有点像佛蒙特——有山,就是山更大。博尔德是个大学城,我们都喜欢艾奥瓦城。作家能适应大学城的环境,厨师也能融入——不是吗?不一定非得去意大利餐厅——”

凯奇姆打断了他。“你真是头脑简单,就像一坨浣熊屎,丹尼!谁叫你们一开始就跑了的?现在你们还得继续跑!你觉得卡尔在乎你们是一家人吗?牛仔可没有家人——他就是个该死的杀手,丹尼,他在执行任务!”

“我会让你知道我们的计划,凯奇姆。”作家告诉他父亲的老朋友。

“卡尔对国外屁都不懂,”凯奇姆说,“妈的,波士顿对他来说可不算是什么外国,你以为科罗拉多对牛仔来说就够远了?他就找不到你们了?科罗拉多很像新罕布什尔,丹尼——那儿的人都有枪,不是吗?在科罗拉多带着枪,没人会多看你一眼——不是吗?”

“我想是的,”丹尼说,“我知道你爱我们,凯奇姆。”

“我答应过你妈要照顾你们!”凯奇姆大喊,他破音了。

“嗯,我知道你在履行承诺。”丹尼告诉他,凯奇姆却挂断了电话。作家会记住收音机里正在播放的那首歌——尼尔·杨的《淘金热之后》,七十年代的老歌。(刚才广播里是红袜队的比赛,丹尼换了台,无意间找到了格雷格爱听的“金曲怀旧”节目。)

我在想一个朋友说的话

但愿他是在说谎

丹尼看到父亲又搅拌起了酱汁,然后厨师开始和面,那个面团看起来能做三四个比萨。格雷格正在烤东西,这位二厨突然停下来,从烤箱里拿出一道菜。两个女招待都不在厨房,传菜工正忙着往几个篮子里装面包。

洗碗工在等着更多的脏盘子送过来,这是个表情认真的男孩,在读一本平装书。也许是学校布置的作业,丹尼想,现在的孩子们不怎么主动看书了。丹尼问男孩读的是什么书,小洗碗工害羞地笑了,把书拿给作家看——是丹尼·安吉尔某本小说的大众版,书边都翻得卷了起来,然而这天晚上如此艰难,朵特和梅把阿韦利诺搅得一团糟,作家怎么也想不起那孩子读的是哪本书了。

糟糕的夜晚还没有结束,对丹尼来说,这才刚刚开始。

“你会找到某个人的。”库尔特·冯内古特曾经这样告诉丹尼,那时年轻的作家第一次离开艾奥瓦,凯蒂刚离开他不久。但这话没有应验,至少目前还没有。丹尼觉得还有时间给自己找个伴,他才四十一岁,他永远不会说自己没有认真尝试过。难道就因为怎么也忘不了天空女士,他就以为她会再次从天而降,掉进他的生活吗?

冯内古特还对当时尚未发表作品的作家说,“也许资本主义会善待你的”,丹尼(在开车从布拉托布罗返回帕特尼的路上)想,库尔特是怎么知道的?

朵特和梅造访阿韦利诺的这天晚上,丹尼和父亲又要跑路了。这位著名作家在帕特尼的宅院灯火通明,所有驱车经过山核桃岭路的人都能看见,每座房子的每个房间都亮着灯——似乎在肆无忌惮地展示资本主义是如何善待畅销书作家丹尼·安吉尔的。

作家大院是在彻夜狂欢吗?老农舍(现在是客房)——当然还有丹尼给自己和乔建的新房——的每个房间都有人吗?作家的写作窝棚也亮着灯,开派对的人连那边也去了吗?

但丹尼白天出门时只开着新房子里的厨房灯,并没有打开其他房间(和其他房子)的灯,而且现在新房和客房传出的音乐声震耳欲聋,这说明每扇窗户肯定都是开着的,这样的噪音竟然无人报警,真是个奇迹。不过作家大院没有近邻,只是每个开车经过的人都能听到嘈杂混乱的音乐声,丹尼还没拐进自己家的车道,就听到了这些动静,发现所有的灯都亮着。他把车停在门口,熄火关掉大灯。除了乔的车,周围没有别的车(它停在开放式车库里,乔上次从学校回家时把车留下了)。站在车道尽头,丹尼看见就连车库里的灯也亮着。假如艾米从大门进来拜访,而不是背着降落伞从天上来的话,作家想,也许她就会用这种方式宣告自己的到来。

这是不是恶作剧?但搞恶作剧并非阿曼多·德西蒙的风格。除了阿曼多,丹尼在帕特尼地区没有别的好朋友——显然不会有人不请自来,还自我感觉良好。难道朵特和梅已经给卡尔打了电话?可那些坏老太婆并不知道丹尼住在哪里,就算牛仔以某种方式找到了丹尼·安吉尔,这位退了休的副警长难道不明白摸黑潜入的胜算更大吗?这位前警官和前副警长不会把所有的灯和音乐都打开,除非卡尔想让所有人知道他来了。

此外,现在也没有什么举行惊喜派对的理由——反正作家想不出来。也许真是阿曼多,丹尼又想,可播放的音乐并不符合阿曼多或玛丽的品位。德西蒙夫妇喜欢跳舞,是披头士的粉丝,现在放的音乐听着却像是八十年代的——是乔在家放过的东西。(丹尼说不上来那是什么音乐,但似乎存在两种完全不同的风格——都很难听,而且互相冲突。)

有人用手电筒在驾驶座那一侧的车窗上“嗒嗒”地敲了两下,吓了丹尼一跳。他认出对方是自己的朋友——州警吉米。吉米开进私家车道,把车停在丹尼的车旁时,肯定也关掉了巡逻车的大灯,熄了火,否则尽管音乐声很吵闹,丹尼也能听到州警过来。

“这个音乐是怎么回事,丹尼?”吉米问他,“挺吵的,不是吗?我觉得你该小点声。”

“我没开音乐,吉米,”作家说,“灯和音乐都不是我开的。”

“谁在你家?”州警问。

“我不知道,”丹尼说,“我没邀请任何人。”

“也许他们来了又走了——我进去看看?”吉米问他。

“我和你一起。”丹尼告诉州警。

“最近你收到过疯狂粉丝的来信吗?”吉米问作家,“或者是仇恨邮件?”

“有一阵子没收到了。”丹尼告诉他,如今只有那些神棍和抱怨作家的语言“不得体”或者性描写“过于露骨”的浑蛋写来的信。

“现在人人都他妈的成了审查员。”凯奇姆说。

丹尼知道,《班戈尔以东》——他那本所谓的堕胎小说——出版之后,仇恨邮件一度奔涌而来,但最近没有什么威胁性的来信了。

“没人会来找你麻烦——你想不出来有谁,对吧?”吉米问。

“有个人觉得他跟我父亲有笔账要算——那家伙很危险。”作家说,“但这不可能是他干的。”

丹尼先跟着州警来到新房的厨房,一些小东西给弄得乱七八糟:烤箱的门开着;一瓶橄榄油躺倒在柜台上,但瓶盖拧得很紧,没有漏油。丹尼走进起居室,关掉吵得人头疼的音乐,他看到一盏台灯放在了沙发上,但看起来没有什么东西遭到损坏。那些故意为之的小混乱只是恶作剧,不像蓄意破坏,电视机被打开了,但没有声音。

丹尼去起居室时经过了餐厅——这儿是一半音乐的来源,他只看到餐桌旁的一把椅子倒过来放着,丹尼关掉音乐回来时,看到吉米还站在餐桌边,州警问他:“你知道这是谁的狗吗,丹尼?我相信这是一对狗里面的一只,我在去威斯敏斯特西的土路上见过它们,这对狗是罗兰·德雷克的,你可能认识他——他在温德姆学院上过学。”

丹尼上次见到这条死狗时,它还没变得像现在这么僵硬——就是那条哈士奇和牧羊犬的杂交种,“公鸡”咬死的那一只。这只狗直挺挺地躺在餐桌上,张着嘴巴,仿佛想要咆哮,一只爪子因为尸僵而变得扭曲,爪子下面按着丹尼给那个嬉皮木匠打的便条,在丹尼打着“咱们适可而止,好吗?”的地方,那个嬉皮士手写了一条回复。

“别告诉我——让我猜猜,”作家对州警说,“我敢打赌,那个王八蛋写的是‘去你妈的!’或者类似的话。”

“他就是这么写的,丹尼。”吉米说,“我想你认识他。”

罗兰·德雷克——原来是那个浑蛋!丹尼心想。阿曼多·德西蒙说得对。罗兰·德雷克是丹尼在温德姆学院教过的写作课上的学生,尽管时间不长——德雷克只上了一次课就放弃了,当时丹尼告诉这个嚣张自大的小浑蛋,好作品是改出来的。罗兰·德雷克的初稿尽是些胡言乱语,虽然还算有点想象力,但态度马虎,不重视细节和语言。

“我感兴趣的是写作,不是重写,”德雷克告诉丹尼,“我只喜欢有创造性的部分。”

“可重写就是写作。”丹尼对那个年轻人说,“有时候,重写是最有创造性的部分。”

罗兰·德雷克嗤之以鼻,面带嘲讽地走出丹尼的办公室。那是他们唯一的一次谈话。当时那孩子不像现在这样留着长发,也许德雷克年轻时还没被嬉皮士的那套理念吸引。丹尼以前认识他,现在却认不出他来了,这就是出名所带来的问题:你总以为你跟别人是初次会面,但他们还记得以前曾经见过你。丹尼忘了这个德雷克——只让他管好自己的狗——这对德雷克来说,或许是额外的侮辱。

“是的,我认识罗兰·德雷克。”丹尼对吉米说。他把事情的经过讲给州警听——包括“公鸡”咬死一条狗的那部分,就是在餐桌上挺着的这一只。从丹尼打的便条上,吉米能看出,作家已经尽可能地尝试跟那个浑蛋嬉皮士和解。那个作家木匠,正如阿曼多称呼他的那样,并不懂得适可而止,正如罗兰·德雷克不知道重写也是写作,还可能是写作中最有创造性的部分那样。

丹尼和吉米来到主屋的其他房间,把灯关掉,把东西放回原位。在乔的卫生间里,浴缸里放满了水,水是凉的,但卫生间并不乱,水也没有溢出来。在乔的卧室里,男孩在摔跤队的一张照片被从墙上的挂钩上摘了下来,(用枕头)支在床头板上。在丹尼的卫生间里,他的一件(挂在衣架上的)西装外套给挂到了浴帘杆上。他的电动剃须刀和一双礼服鞋放在空荡荡的浴缸里,所有的浴巾都堆在主卧室的床脚。

“德雷克就是个捣乱的,丹尼,”州警告诉他,“他是个啃老族——他们永远不敢造成真正的破坏,因为他们知道,那样的话父母就得赔偿损失了。”

整座房子里到处都是各种小麻烦。他们去关车库的灯,丹尼在乔车上的驾驶座上发现了一管牙膏,驾驶座一侧的遮阳板后面塞了根牙刷。

客房——原来的农舍——里同样遍布孩子气的恶作剧:音乐的音量开到最大,电视开着却没有声音,台灯歪在一边,一只金字塔造型的灯罩扣在厨房餐桌上充当装饰,许多照片都被倒着挂在墙上,床被弄乱了——看起来就像有人在上面睡过。

“虽然这很让人恼火,但主要是孩子气的恶作剧。”丹尼对州警说。

“我同意。”吉米说。

“反正我要把这个地方卖了。”丹尼告诉他。

“我希望不是因为这件事。”州警说。

“不是因为这件事,但这样一闹,我觉得更有理由卖掉这里了。”作家说。因为丹尼知道自己必须搬走,帕特尼的这处房产只能卖掉,也许罗兰·德雷克闯入作家住处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入侵——但当丹尼和吉米来到著名作家的写作窝棚时,这种感觉发生了变化。没错,这儿的灯也全都亮着,有些纸放错了地方,但德雷克做得过分了:他造成了实质性的伤害。

丹尼此前一直在校对《班戈尔以东》的校样。作为小说家需要不断地重写、修改作品的例证,丹尼在校样的纸页边缘写下了不少注释和疑问,这样的亲自示范——丹尼·安吉尔既写作、又重写——肯定让罗兰·德雷克这样的失败作家(作家木匠)难以接受。丹尼在即将出版的下一本小说校样上重写的内容让德雷克做出了过分的举动。

罗兰·德雷克用一支深黑色的三福记号笔,在没订正完的《班戈尔以东》校样封面乱涂一气,在校样里的每一页上,德雷克都用一支三福红针管笔写下了自己的评语。这位作家木匠的评语毫无见识,偏狭粗鄙,但他显然花了不少时间,涂脏了每一页纸——《班戈尔以东》的校样足有四百多页。丹尼已经校对了小说的四分之三,尽管他爱好重写,但也只在其中的十五或二十页上留下了注解或疑问——罗兰·德雷克划掉了丹尼写的这些东西,把作者修订的内容涂抹得无法辨认。德雷克故意把校样弄得一团糟,不过丹尼只需要多花两星期就能挽回损失——正常情况下甚至用不了这么长时间,尽管德雷克对作家校样的破坏似乎不仅是象征性的攻击。

然而,眼下正是厨师父子亟待再次逃亡的混乱时期,罗兰·德雷克对丹尼的第六部小说的攻击,或许会使《班戈尔以东》的出版时间推迟数月——也许需要半年。这部小说原定于一九八三年秋天出版。(实际上,这本书直到一九八四年冬天才出版。因为丹尼生活中刚刚发生了那么多事,作家需要花上一段时间才能想起自己在校样上做过哪些修改——然后还要找时间校对小说的最后四分之一。)

“改掉这句屁话标题吧!”德雷克在《班戈尔以东》的封面上,用深黑色记号笔潦草地写道,“改掉作者的假名吧!”

在整部小说中,作家木匠用红笔写下的评论既片面又欠缺深度。在整整四百多页纸上,德雷克要么画出一句话,要么圈出一个词,然后加一句含糊其词的评语,不过这种评语每一页只有一条。重复次数最多的是“这里太烂了”和“重写”,还有“删掉”和“杀狗凶手”不太常见的是“胡说”和“站不住脚”。“啰唆”这个词不止一次地占满了整页纸。德雷克只写过两次、但令人难忘的评语是“我也干过弗兰基!”(也许德雷克和弗兰基睡过,丹尼这才意识到,这位曾经学过写作的学生对畅销书作家的敌意或许跟这件事有很大的关系。)

“瞧瞧吧,吉米。”丹尼对州警说,把那本惨遭亵渎的校样递给他。

“天哪……我想,这会增加你的工作量吧,”吉米翻看着说,“‘《狗年》都不会登这种狗屎玩意儿!’”州警表情费解地大声读道。对于自己不理解的事情,吉米总会露出痛苦的表情——看起来既伤心又困惑。作为一个曾经开枪打死狗的警察,吉米的眼神犹如拉布拉多犬那样悲伤颓丧,身材高瘦,长着一张长脸,州警探询地望向丹尼,期待他对罗兰·德雷克的胡言乱语作些解释。

“《狗年》是一本小型文学杂志,”丹尼解释道,“要么是温德姆学院发行的,要么是温德姆学院的一些学生独立发行的——我记不清了。”

“弗兰基是个女孩?”吉米边问边往下读。

“是的。”作家回答。

“就是在这里住过一段时间的那个年轻女人,对吧?”州警问。

“就是她,吉米。”

“‘你写得完全是胡扯!’”吉米大声读道,“天啊……”

“德雷克应该把他的狗埋了——你不觉得吗,吉米?”丹尼问州警。

“我会把罗兰的狗交给他,然后和他谈谈。”吉米说,“你可以拿到限制令——”

“我不需要,吉米——我要走了,还记得吗?”丹尼说。

“我知道该怎么跟罗兰说。”州警说。

“你得小心另一条狗,吉米——它会从后面扑上来。”丹尼提醒他。

“除非有必要,否则我不会朝它开枪的,丹尼——我只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开枪。”州警说。

“我知道。”丹尼告诉他。

“很难想象有人会跟你爸爸过不去,”吉米试性探地问道,“我想不出有谁会找厨师算账,你愿意跟我谈谈这件事吗,丹尼?”州警问。

这是新的转机,作家想。它们就像既定的旅途中突然出现的左急转或者右急转的路口,呈现出诱人的可能性——比如,丹尼和父亲曾经有机会留在绞河镇,假装印第安·简没有出事;偏偏是胆小怕事的保罗·波尔卡里拿着凯奇姆的单发二十口径霰弹枪,躲进了“那不勒斯附近”的厨房——而不是某个真的能扣动扳机的人!

这不正是又一次逃脱困境的机会吗?只要把一切都告诉吉米就行了!关于印第安·简、卡尔和六罐装帕姆——关于那个退了休、随身携带点四五柯尔特的副警长,那个该死的牛仔!除了让凯奇姆杀死那个浑蛋,还有什么别的出路?丹尼知道,如果他或他的父亲直截了当地向凯奇姆提出来,伐木工会把牛仔杀掉的。但老伐木工并没有拿冲压锤把勒基·佩内蒂杀死在床上,勒基当时可能在睡觉,但凶手绝对不是凯奇姆,否则凯奇姆早把卡尔给宰了。

然而丹尼只对他的州警朋友说:“事情跟一个女人有关系。很久以前,我爸睡过一个伐木营警员的女朋友,后来,这个警员当上了县里的副警长——这时他发现了女朋友以前做过的事,就开始到处找我爸爸。现在这位副警长已经退休了,但我们有理由相信,他还在到处找我爸——他很疯狂。”

“一个疯狂的退休警察……这可不妙啊。”吉米说。

“这位前副警长年纪越来越大了——这是好的一面,他不会一直找下去的。”丹尼告诉州警,吉米若有所思,似乎不太相信。

当然,事情并不是这么简单。州警也许看得出来,这是作家不太常用的一种含糊其词的叙述方式。(丹尼十二岁时误以为一个女人是熊,把她杀了,现在他会因此卷入什么样的麻烦。)可丹尼没有多说,吉米明白,这位朋友宁愿把这件事留给自己和父亲解决。况且他现在还有一条死狗需要处理,这件事得找罗兰·德雷克好好谈谈,州警认为这是当务之急。

“你有没有那种绿色的大垃圾袋?”吉米问,“我给你办好狗的事。你为什么不睡一会儿,丹尼?等你乐意的时候,我们再谈谈那个疯狂的退休老警察。”

“谢谢,吉米。”丹尼告诉他的朋友。

就这样吧,作家想,他已经错过了刚刚出现的路口。这算不上什么抉择,但现在厨师父子只能继续前行。无论如何,那个牛仔有多老了?卡尔跟凯奇姆同岁,凯奇姆跟六罐装帕姆同岁,退了休的副警长六十六岁了,还没有老得扣不动扳机。

丹尼在车道上看着州警巡逻车的尾灯,吉米开车拐上了山核桃岭路。用不了多久,州警就会抵达罗兰·德雷克家那条停满僵尸车的车道,遇到剩下那条哈士奇-牧羊犬杂种狗。突然,丹尼觉得自己必须知道吉米把死狗带给浑蛋嬉皮士之后的结果,这对他来说意义重大。事情真的能就此了结吗?确实会适可而止吗?还是说,暴力一旦被挑了起来,就会循环往复下去?

丹尼必须弄清楚。他上了车,驶向山核桃岭路,直到看见州警巡逻车的尾灯在前方闪烁,这才放慢车速。他没有让州警的尾灯始终处于自己的视野之内,只是远远地跟着,始终保持距离。也许吉米看到了丹尼的车头灯,尽管车头灯亮的时间不长,州警当然知道有人跟在后面,也会猜到跟在后面的是丹尼。不过丹尼知道,他不需要目睹州警把车开进罗兰·德雷克的车道上之后的事情,作家明白,他只要离得够近——能听到枪声就行了,如果真有枪声响起的话。

事实证明,丹尼和他父亲拥有的时间比他们想象的多,但他们并不指望这个,这是明智的想法。他们这次听了凯奇姆的话,因为凯奇姆上次说得就很对。老伐木工告诉过他们,佛蒙特离新罕布什尔不够远。朵特和梅会溜达到艾奥瓦的毛家餐厅吗?不太可能。说起这个,丹尼想知道,库斯县会不会有人在科罗拉多的博尔德发现厨师父子?乔很快就会去那里上大学。也不太可能。但凯奇姆说服了作家不去冒这个险,尽管出国并不容易——至少不像凯奇姆说的那么轻松,因为老伐木工脑子里有些根深蒂固的看法。(至于到哪里去,凯奇姆也早已有了想法。)

朵特和梅灾难性地造访阿韦利诺的次日清晨,凯奇姆给厨师父子打来电话,伐木工宿醉未消,清醒程度有限。当然,凯奇姆是分别给他们两个人打的电话,但让人恼火的是,伐木工说话时的腔调就好像丹尼和他父亲都在场似的。

“十三年来,牛仔相信你们俩就在多伦多——因为卡尔觉得那里就是安吉尔的老家,对吧?我说得绝对没错!”凯奇姆吼道。

亲爱的上帝,厨师在阿韦利诺他心爱的厨房里想,他给自己倒了杯非常浓的意式浓缩咖啡,很想知道凯奇姆为什么觉得只要大声吆喝就能让别人听他的。据凯奇姆说,朵特和梅的想象力连一坨浣熊粪都比不上,但“这对吃八卦长大的贱人”肯定会把自己知道的事全告诉牛仔,顶多在怎么告诉和什么时候告诉上意见不一致:朵特宁愿等到这位退休的副警长做了特别令人讨厌的事情或者表现得不可一世的时候再告诉他,而梅倾向于暗示自己了解一些情况,直到卡尔发了疯似的想知道时再告诉他。总之,这两个坏老太婆气量狭小、爱摆布人的习惯或许会给丹尼和他父亲争取到一点时间。

凯奇姆在打给丹尼的电话里说得更明白:“你们两个听好了,这是重点:既然卡尔知道你们去的是波士顿,而不是多伦多——他很快又会知道,你们之后去了佛蒙特——这样一来,牛仔永远不会相信你们去了多伦多。他永远不会去那里找你们——你们就应该到那里去!多伦多的人说英语,那儿还有你的一个出版商,不是吗,丹尼?我猜那儿有很多给厨师干的活——别跟意大利沾边,大厨,不然我发誓,我会亲自过去毙了你!”

我又不是大厨,丹尼差点说,但他只是拿着听筒没吭声。

多伦多这个主意不错,等待凯奇姆的歇斯底里大发作彻底结束的过程中,作家丹尼·安吉尔想。他去那边做过一两次图书宣传,觉得那里是个很好的城市——当然也仅就那两次的体验而言。(厨师比儿子更喜欢城市。)加拿大是外国,符合凯奇姆的标准,多伦多还离美国足够近,方便与乔保持联系;从多伦多去科罗拉多很容易。当然,还要知道丹尼乔对这个主意有什么看法——还有厨师对凯奇姆的建议是怎么想的。

凯奇姆结束与丹尼的通话后,作家的电话几乎立刻响了起来,自然,打来电话的是丹尼的父亲。

“只要那个疯子有自己的电话,就别想清静,丹尼尔,”厨师对儿子说,“要是他还弄到了传真机,咱们下半辈子就注定要整天看他发过来的大写字母和感叹号了。”

“可你觉得凯奇姆的主意怎么样,爸爸?去多伦多怎么样?”丹尼问。

“我不在乎去哪儿——我只是抱歉把你卷了进来,当初我只想确保你的安全!”他父亲说。然后厨师哭了起来。“我哪儿都不想去,”托尼·安吉尔说,“我喜欢这里!”

“我知道——对不起,老爹。但我们在多伦多也会过得不错——我知道我们会的。”作家告诉父亲。

“我没法开口让凯奇姆杀了卡尔,丹尼尔——我做不到。”厨师告诉儿子。

“我知道,我开不了口。”丹尼说。

“你真有个出版商在加拿大,是吗,丹尼尔?”他父亲问。丹尼第一次从父亲的声音里听出他是上了年纪——那是一种近乎苍老的意味,厨师快六十岁了,可丹尼从父亲声音里听到的东西似乎比那还要老;他听到的不只是焦虑,还有一些几乎可以称作脆弱的东西。“要是你在多伦多有出版商,”他父亲说,“我相信他一定会帮咱们在那儿安顿下来的,不是吗?”

“她——我的加拿大出版商是女的,”丹尼告诉父亲,“我知道她会帮我们的,老爹——我们在那边会顺利的。我们可以在科罗拉多买套房子,可以去看乔——乔也可以来看我们。我们用不着把这次搬家当成永久定居——反正暂时不用。先看看我们喜不喜欢待在加拿大,好吗?”

“好的。”厨师说,但他还在哭。

我今天就可以离开佛蒙特州,作家想。丹尼对帕特尼的这处房产并没有多少留恋之情,远远比不上父亲对布拉托布罗的阿韦利诺以及那儿的生活感情深厚。朵特和梅在餐厅露面——更不用说罗兰·德雷克过来把死狗放在他家的餐桌上了——之后,丹尼觉得自己可以永远离开佛蒙特,再也不回头。

卡尔最终遇到了朵特和梅这两个坏老太婆,等牛仔赶到佛蒙特时,已经太晚了。在阿曼多和玛丽·德西蒙的帮助下,丹尼那时已经卖掉了帕特尼的房子,山核桃岭路上已经没有作家大院了。作家丹尼·安吉尔曾经任教的温德姆学院,已经成了一所名称(和办学宗旨)与先前截然不同的学校——兰玛克学院,是一家招收学习障碍学生的先进机构。等到牛仔出现在布拉托布罗时,阿韦利诺早已消失。不管二厨格雷格去了哪里,反正卡尔找不到他。在厨师的敦促下,塞莱斯特和她的女儿洛蕾塔(还有洛蕾塔的孩子)离开了这座城镇,牛仔依然两手空空,毫无所获,但是毫无疑问,朵特和梅已经把她们知道的一切都告诉了他。

卡尔是不是真的像凯奇姆经常所说的那样愚蠢呢?除了被凯奇姆斥之为如同浣熊粪一般的本事,牛仔就没有更行之有效的调查技巧了吗?还是说,无论副警长如何在佛蒙特州打探,都没听说过“安吉尔”这个姓?显然,在布拉托布罗,牛仔没去“藏书窖”打听过厨师父子!

“你知道大厨在佛蒙特——你一直都知道,不是吗,凯奇姆?”有一天,卡尔问老伐木工。

“大厨?他还活着吗?”凯奇姆对牛仔说,“没想到那个小瘸子命还挺硬——对吧,卡尔?”

“你就装吧,凯奇姆——继续装!”卡尔说。

“哦,我会的,我继续装。”凯奇姆对牛仔说。

但是丹尼等不及要离开佛蒙特州了。他和吉米在餐桌上发现死狗的那天晚上,丹尼·安吉尔就想走了。

那天晚上,他在那条通往威斯敏斯特西的土路上,把车开到巴雷特那条长长的上坡车道底部时就停了下来,倒进这位动物爱好者的地盘。丹尼知道巴雷特睡得早,不会知道有辆车停在她的车道上——这里离她的马场那么远,就连马都不会因为这辆车而感到不安,而且丹尼还关闭了引擎和大灯,只是坐在车里,车头朝向威斯敏斯特西,车窗全都开着。

这是个温暖无风的夜晚,丹尼知道,在这样的晚上,他能听到几英里外的枪声。但起初有些事他不知道:他真的想听到枪声吗?是否听到枪响,究竟有什么重要性可言?作家想要确认的,远不只是罗兰·德雷克的那条从身后咬人的哈士奇-牧羊犬杂交狗的死活那么简单。

四十一岁的丹尼觉得自己仿佛回到了十二岁,这时偏偏又下起了雨。他想起他和父亲开着庞蒂亚克“酋长”离开绞河镇的那个雨雾蒙蒙的夜晚——他坐在旅行车里等着,车子停在六罐装帕姆家附近。丹尼一直在等待卡尔的那把点四五开火,枪声响起就意味着他父亲死了,他就得跑上楼到六罐装家去,求她让自己进屋,然后凯奇姆会照顾他。计划就是这样,丹尼完成了他自己的那部分。他坐在车里,在雨幕中,等待着枪声响起,而它始终不曾到来,但有时丹尼觉得,他还在等待着听到它。

在通往威斯敏斯特西的小路上——在他前情人的车道底端——作家丹尼·安吉尔尽可能地保持警觉,他希望自己永远也不会听到那声枪响——牛仔那把震耳欲聋的点四五柯尔特的击发声——但因为心里想着那声枪响,作家开始放纵起他那危险的、执迷于“会不会怎么样”的想象力。州警会不会用不着朝罗兰·德雷克的狗开枪?万一他能说服作家木匠和他那条哈士奇-牧羊犬杂交狗适可而止呢?这代表着暴力的终结,还是威胁动用暴力的终结?

这时作家才意识到他在听什么:他什么都不想听到。他宁愿自己不会听到任何声音,没有枪声就意味着父亲平安无事——牛仔也许会像保罗·波尔卡里一样,永远不会扣动扳机。

丹尼试图不去想吉米对他说的话——那些话跟乔车里的牙膏和牙刷有关。也许它们不是罗兰·德雷克放在那里的,也许牙膏和牙刷并非德雷克恶作剧的一部分。

“我不愿意告诉你这样的事,丹尼,但我逮到过很多在车里喝酒的孩子,”州警说,“这些孩子常常在身边准备着牙膏和牙刷——这样他们回家时,父母就闻不到他们呼吸里的酒气。”可丹尼宁愿认为牙膏和牙刷也是德雷克的幼稚之举,作家不愿去想象儿子一边喝酒一边开车的样子。

丹尼迷信吗?(大多数相信情节的作家都迷信)丹尼也不愿意回想天空女士对乔说的话。“要是你们以后遇到麻烦,我会回来的。”她对两岁的孩子说,然后亲吻他的额头。行了,作家暗忖,还是别想这些了。在这样一个漆黑的夜晚,没有哪个跳伞者——哪怕她是天空女士——能看清着陆地点。

现在,雨水遮盖了仅有的一点点儿月光,从敞开的车窗飘进丹尼的车里,雨珠在挡风玻璃上串串流淌,使黑暗变得更加难以穿透。

当然,州警已经来到了德雷克垃圾场一般的车道上。吉米会怎么做?丹尼想,就这么坐在巡逻车里,等德雷克注意到他的车,主动出来和他聊天吗?(罗兰会独自出来,还是会带上那条从后面咬人的狗?)还有,这时正在下雨,时间也不早了,为了嬉皮木匠着想,州警也许会下车,去敲德雷克的房门。

刚想到这里,丹尼汽车的副驾驶一侧突然传来了敲门声,一束手电筒的灯光照在作家的脸上。“噢,吓死我了——原来是你。”他听到巴雷特说。他的前情人拿着一支步枪,打开车门,钻进来坐在他旁边。她穿着及膝高的橡胶马靴和油布雨披,钻进车里时顺手把兜帽掀到了背后,一头长长的白发没有扎起来——仿佛几个小时前就已经上床睡觉,现在突然被吵醒了。巴雷特裸露着大腿,雨披底下什么都没穿。(丹尼当然知道,巴雷特习惯裸睡。)“你想我了吗,丹尼?”她问他。

“你熬夜了,对吗?”丹尼问她。

“大约一个小时前,我只能给一匹马安乐死——来不及给该死的兽医打电话了。”巴雷特告诉他,她像男人一样坐着,两膝分开,卡宾枪管指向地面,靠在她那漂亮的、舞者的双腿之间。这是一支老式的雷明顿栓动步枪,使用斯普林菲尔德0.30-06子弹,几年前,她给他讲解过这种武器,当时她在猎鹿,出现在他在帕特尼的住处附近。现在巴雷特还在那边猎鹿,那里有一座无人管理的苹果园,巴雷特在那个果园打死过不止一头鹿。(厨师叫她什么来着?“有选择性的”动物爱好者,不是吗?丹尼认识不少像她这样的人。)

“对于你的马,我很抱歉。”他告诉她。

“我为这支枪感到抱歉——我知道你不喜欢枪,”她说,“但我没认出你的车——我猜你是新买的——陌生人停在自家车道上,应该做些防备。”

“没错,我想你了,”丹尼撒谎道,“我要离开佛蒙特了,也许我只是想在离开前记住这些事。”后半句也许是真话。另外,小说家也无法把死狗的事告诉这位“有选择性的”动物爱好者——更别说他还在等候知晓第二条狗的命运了——反正在这样一个被朵特和梅糟蹋掉的阴郁夜晚,不能告诉她这样的事。

“你要走了?”巴雷特问他,“为什么?我以为你喜欢住这里呢——你爸很喜欢他在布拉托布罗的住处,不是吗?”

“我们两个都要走。我想,我们……是觉得寂寞吧!”丹尼告诉她。

“跟我说说。”巴雷特说。她让枪托倚着大腿,握着丹尼的一只手,拉到雨披底下,放在她的乳房上。她的身材如此娇小——就像凯蒂一样,作家意识到——在模糊黯淡的银色月光中,在几乎漆黑一团的车厢里,巴雷特的白发闪闪发光,犹如凯蒂的魂灵。

“我肯定是想来告别。”丹尼对她说。他是认真的——不是说假话。躺在这位年长女性柔软温暖的怀抱中,什么都不想,难道不是一种安慰吗?

“你真可爱,”巴雷特对他说,“你太忧伤了,不是我喜欢的那种类型。但你非常可爱。”

丹尼吻了她的嘴,她那白得出奇的头发给她细窄的脸庞笼上一层幽灵般的光晕,她闭上那双冰冷的淡灰色眼睛,朝他靠了过来,这让丹尼可以趁机看向她的身后,顺着敞开的车窗望出去。如果吉米的巡逻车从路上驶过,他想确保自己能看到。

吉米把一条死狗交给它的主人、教育那个浑蛋嬉皮一番,到底需要多长时间?丹尼想知道。几乎可以肯定的是,假如州警不得不向德雷克的另一条狗开枪,丹尼早就应该听到那声枪响了。他留心听了几次,甚至在和巴雷特交谈时都在倾听。(吻她要比跟她说话更好,亲吻安静无声,如果枪声真的响起,绝对不会错过。)

“咱们去我家吧,”巴雷特移开嘴唇,喃喃地对他说,“我刚打死了我的马——我想洗个澡。”

“当然。”丹尼说,但他没有伸手拿钥匙点火。巡逻车尚未驶过巴雷特的车道,枪声也没有响起。

作家试图想象他们——吉米和作家木匠。也许州警和罗兰·德雷克那个啃老族王八蛋正坐在嬉皮士的厨房餐桌旁。丹尼试图想象吉米拍打着那只哈士奇-牧羊犬杂种狗,或者抓挠着柔软的狗耳朵——大多数狗都喜欢这样。可丹尼很难想象这样的场景,所以在发动汽车之前,他犹豫了一下。

“怎么了?”巴雷特问他。

枪声比他预料的要响。尽管德雷克的车道还在两三英里之外,丹尼还是低估了吉米那把枪的枪声。(他一直以为州警拿的是点三八的手枪,但因为对枪——尤其是手枪——并不了解,丹尼并不知道,吉米喜欢用的是一把点四七五的威尔第玛格南左轮,也叫威尔第“幸存者”。)那是一声闷响——比牛仔的点四五柯尔特还要响,直到感觉巴雷特在他怀里动了一下,看到她的手指挪到了雷明顿的扳机旁,丹尼才意识到那是枪响。

“该死的偷猎的,我早上得给吉米打个电话。”巴雷特说,她再次在他怀里放松下来。

“为什么给吉米打电话?”丹尼问她,“为什么不找狩猎监督官?”

“找狩猎监督官没用——那个该死的傻瓜害怕偷猎的。”巴雷特说,“再说了,吉米认识所有偷猎的,他们都怕他。”

“哦。”丹尼只能这么说,他对偷猎者一无所知。

丹尼发动汽车,打开大灯和挡风玻璃的雨刷,和巴雷特把车窗摇了上去。作家在路上掉转车头,沿着长长的车道前往马场——他不知道这幅拼图的哪一块不见了,不确定故事的哪一部分还在继续。

只有一件事非常清楚:巴雷特坐在他的身旁,卡宾枪横在她的膝头,这支轻型步枪的短枪管指着副驾驶座的车门——暴力永远不会适可而止,循环往复是它唯一的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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