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狼之吻

绞河镇的最后一夜  作者:约翰·欧文

星期六晚上七点半,这天是十二月二十三日,餐厅将在圣诞节期间放假,这是放假前的最后一晚——“帕特里斯”挤满了人。阿尔诺兴高采烈地问候着每一桌的客人,仿佛他们是他的家人。店主的兴奋使大家深受感染,所有食客都听说了这家餐厅即将进行改造的消息——在新的一年,他们会享受到更轻松惬意的环境和全新的菜单。“价格也降低了!”跟客人握手、亲吻脸颊的阿尔诺告诉他们,餐厅重新营业时,还会启用新的名字。

“店名不再是‘帕特里斯’,”阿尔诺宣布,他从一桌溜达到另一桌,“新的名字很好记,我觉得它很时髦!”

“新餐厅叫‘时髦’?”凯奇姆怀疑地问法国人。老伐木工已经越来越聋,尤其是右耳,阿尔诺说话时就站在伐木工右边。(当晚的人也特别多,店里挤得水泄不通。)

可能是开枪太多的原因,丹尼·安吉尔想。凯奇姆说自己有一双“枪手的耳朵”,但作家知道凯奇姆是被电锯震聋的,也许无论帕特里斯对着他的哪只耳朵讲话,他都听不清。

“不,不,名字不叫‘时髦’,叫‘狼之吻’!”阿尔诺大声叫道,这下子凯奇姆终于听清了。

丹尼和伐木工坐在靠窗的二人桌,透过磨砂玻璃可以俯视央街。餐厅老板溜达到下一桌时,凯奇姆瞪了丹尼一眼。“我听见法国人说什么了,”老河工说,“他妈的‘狼之吻’!该死——听起来只有作家才能想出这样的名字!”

“跟我没关系,”丹尼告诉他,“这是西尔维斯特罗的主意,帕特里斯很喜欢。也不关我爸的事。”

“驼鹿的粪堆啊,”凯奇姆说,“听着就像你们两个活腻了似的!”

“我们不会因为店名被抓的,”丹尼告诉伐木工,“别傻了,凯奇姆,牛仔不会这样找到我们的。”

“卡尔还在找你们——我就是这个意思,丹尼。真不知道你们为什么要帮着他找。”

丹尼什么也没说。他不觉得卡尔能从“狼之吻”联想到巴恰加卢波这个姓。简直疯了,退休的副警长又不会说意大利语!

“我见过狼,也看过它们捕猎,”老伐木工对丹尼说,“告诉你什么是狼之吻吧,它会撕开你的喉咙,要是一群狼或者别的畜生追你,它们会把你围起来,逼得你面对它们,但其中总有一只准备撕开你的喉咙,那就是它们的目标——喉咙,‘狼之吻’可不是那么好看的!”

“你想吃什么?”丹尼问,他只想换个话题。

“我也想不出来,真是太难了。”凯奇姆说。他竟然戴上了看书用的眼镜,可眼镜也没让他看起来有学问——八寸铸铁煎锅留下的伤疤太明显了,他的胡子也太密,格子衬衫和羊绒背心上的绞河镇的味道太重,没法让凯奇姆变得像个城里人——哪怕吃大餐也不行。“我在考虑法式烤羊排或者小牛肝育空薯条,育空薯条是什么?”他问丹尼。

“大土豆,”丹尼回答,“从育空黄金土豆上切下来的大号薯条。”

“还有这个牛肋排。”伐木工说。

“牛肋排是双人份的。”丹尼告诉他。

“所以我才注意到它。”凯奇姆说,他刚才一直在酒桶旁接“汽笛”喝,现在又喝起了瓶装的亚历山大-基思淡啤。“拉不出屎来的老天爷!”凯奇姆突然大叫,“一百六十八一瓶的红酒!”

丹尼看到那是皮埃蒙特马索利诺酒庄的巴罗洛。“就喝这个吧。”作家说。

“你付钱就行。”凯奇姆告诉他。

厨房里像往常一样忙得不可开交。厨师在帮斯科特做巧克力泡芙,配上焦糖冰激凌和苦甜巧克力酱。多米尼克还在给乔伊斯和克里斯汀的鱼汤准备面包丁和大蒜蛋黄酱。厨师早前的任务是为扇贝小牛肉做干意面,今晚的意面会和西尔维斯特罗的油封鸭一起上。但早在餐厅(和厨房)开始忙碌之前,多米尼克就做好了干意面,也熬上了迷迭香红酒酱汁。

厨房比平时的星期六晚上还要吵闹,因为新来的洗碗工多罗蒂亚右手腕和拇指上打了石膏,总是端不住锅。大家都在打赌,猜测凯奇姆会点什么菜。西尔维斯特罗认为是特色菜豆焖肉,但多米尼克说,如果还有别的选择,脑子清醒的伐木工不会吃豆子。厨师预测,凯奇姆会点双人份的牛肋排,乔伊斯和克里斯汀说老河工很可能会点羊排和牛肝。

“要不然他会跟丹尼尔一起吃牛肋排,再要羊排或者牛肝。”多米尼克推测。

熬红酒酱汁的煎锅的手柄那温暖的触感,分散了厨师的注意力,但他不清楚自己究竟为了什么分心。最近他注意到自己过去的记忆比后来的还要清晰——似乎更加历历在目。比如,他发现自己想起了罗茜对凯奇姆说过的话,就是他们一起走上冰层的时候说的,但厨师记不清凯奇姆是不是先说了一句“把你的手给我”了。

毫无疑问,罗茜说过一句:“不是那只手——那只手不对。”她很快就和凯奇姆拉开了一段距离,但这发生在那该死的互绕步之前还是期间?多米尼克想不起来了,因为他当时醉得比罗茜和凯奇姆都厉害。

无论如何,“手不对”到底是什么意思?厨师想知道,但他不想问凯奇姆。而且,多米尼克想,现在老伐木工已经八十三岁了,恐怕不会记得多少那天晚上的事,毕竟他这些年来一直在喝酒!

一位年轻的侍应生大胆猜测老河工不会点任何晚餐,他已经喝了三大杯“汽笛”和两瓶基思了,不可能还吃得下晚饭。可这位年轻的侍应生并不了解凯奇姆。

帕特里斯窜进厨房。“哎呀呀,多米尼克,”阿诺德说,“你儿子要庆祝什么?丹尼点了那瓶马索利诺酒庄的巴罗洛!”

“我不担心,”厨师说,“丹尼尔喝得起。你可以放心,凯奇姆至少能干掉大半瓶。”

这是长假开始前他们在厨房干活的最后一晚,每个人都努力工作,但大家的心情都很愉快。多米尼克却始终不明白自己为什么无法集中注意力,他不断触碰温热的煎锅那熟悉的手柄。这是怎么回事?他想,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吗?

在克鲁尼街住宅的厨师卧室里,公告栏上的那些数不清的照片,让那口八寸铸铁煎锅黯然失色,几乎被人遗忘,但这口锅曾经跨越州界,后来还跨越了国界。它无疑属于厨师的卧室,尽管它那传奇般的护身能力可能(正如卡梅拉曾经推测的那样)已经从实用性变成了象征性的。

八寸铸铁煎锅就挂在多米尼克的卧室门口,似乎很不起眼。为什么厨师总是会想起它呢?至少从凯奇姆(像往常那样突然出现)来过圣诞节时开始,就一直这样。

多米尼克不知道丹尼最近也时常想起这口老煎锅,多年以来,它始终有种一成不变的特性。这口该死的锅就挂在他父亲的卧室里,它似乎在不断地提醒作家,但要提醒他注意什么呢?

好吧,他是用这口锅打死了印第安·简,这正是丹尼和多米尼克长期逃亡的原因。多米尼克用这口煎锅打了一头熊——或者那个故事是这么传说的。实际上丹尼的父亲是用八寸铸铁煎锅打了凯奇姆,而不是熊,但凯奇姆很强悍,没那么容易被杀。(“只有凯奇姆才能杀死凯奇姆。”厨师曾经说。)

年轻的侍应生已经回到了厨房。“大个子要了双人份的牛肋排!”他敬畏地宣布。多米尼克笑了笑。片刻之后,帕特里斯又一次窜进厨房,告诉厨师,他儿子又点了一瓶马索利诺酒庄的巴罗洛,厨师再次露出微笑。双人份的牛肋排,两瓶巴罗洛,哪怕这样都弄不死凯奇姆,厨师知道。只有凯奇姆本人能做到。

厨房里太热了,他们把通往小巷的后门打开一条缝,尽管这天夜里很冷,而且大风反复把门吹开。天冷的时候,餐厅后面的小巷——王冠巷是无家可归者聚会的地方。这家餐厅的排气扇往小巷里吹热风,营造出温暖的氛围,气味也非常不错,偶尔会有个别流浪汉出现在厨房门口讨要一顿热饭。

厨师永远记不住乔伊斯还是克里斯汀抽烟,但这两位年轻的女厨师中的一位在巷子里抽烟时,曾经被一个饥饿的流浪汉吓了一跳。从那以后,厨房里干活的人和所有的服务员都开始注意在厨房后门附近取暖和讨饭的流浪汉。(往“帕特里斯”送货也需要经过这道门,但晚上从来不送货。)

多米尼克又去关门,风再一次把门吹开,他看到独眼佩德罗站在门口。佩德罗是帕特里斯的店员们最喜欢的流浪汉,因为他无论讨到什么吃的,都会对厨师(或厨师们)大加赞美。他的真名是拉姆齐·法纳姆,法纳姆家族是个古老的多伦多望族,以艺术赞助闻名,他们跟拉姆齐断绝了关系。四五十岁的拉姆齐经常让法纳姆家族感到尴尬,最终导致他们翻脸的是,在一次原本并不起眼的文化活动中,拉姆齐宣布他要放弃继承遗产,把它捐给多伦多的一家艾滋病人临终关怀机构。他还宣称要写一部回忆录,解释他为什么要弄瞎自己的一只眼。他表示自己成年后一直迷恋自己的母亲,虽然从来没跟母亲发生过关系——也没谋杀父亲——但他确实想这么做,所以他弄瞎了自己的一只眼——左眼,还改名叫佩德罗——而不是俄狄浦斯。

没人知道佩德罗的眼罩下面是空洞的眼窝还是健康的左眼,还有他为什么给自己选了佩德罗这个名字。他比大多数流浪汉干净,虽然父母不管他,但法纳姆家族的其他成员也有同情他的,肯让他偶尔洗个澡和洗洗衣服。他当然是个疯子,但是受到过很好的教育,口才很好。(至于那本回忆录,要么正在写,要么一个字都没动。)

“晚上好,多米尼克。”多米尼克去关被风吹开的厨房门时,独眼佩德罗跟他打招呼。

“你好吗,佩德罗?”厨师问,“今晚可真冷,吃点儿热的或许对你有好处。”

“我也是这么想的,多米尼克,”佩德罗说,“虽然我知道排气扇里的味道并不可靠,但我相信,今天晚上的菜很特别——菜单上没有——除非我的鼻子欺骗了我。西尔维斯特罗又一次超常发挥,做了一锅豆焖肉。”

多米尼克从没见过佩德罗的鼻子欺骗他。厨师慷慨地给这位无家可归的绅士盛了一大份豆焖肉,还提醒他别让装豆子的烤盘烫着。作为回报,佩德罗自愿用一只脚顶住厨房门,只让它开着一条缝。

“能直接闻到帕特里斯厨房的香气,没被排气扇串味,真是荣幸。”佩德罗告诉多米尼克。

“没串味。”厨师默默地对自己说,又告诉佩德罗:“你知道吗,我们要改名了——圣诞节后。”

“‘圣诞节后’这个店名有点怪,多米尼克,”流浪汉若有所思地说,“并不是每个人都过圣诞节,你知道的。顺便说一句,鸭子很好吃——香肠我也喜欢!”佩德罗补充道。

“不,不,我们的新店名不是‘圣诞节后’!”厨师叫道,“新店名叫‘狼之吻’。”流浪汉不再咀嚼,凝视着厨师,“这名字不是我选的。”多米尼克急忙告诉他。

“你肯定在开玩笑,”佩德罗说,“那是个著名色情片的名字,是我看过的最糟糕的色情片,但它很有名,我确定它就叫这个名字。”

“你一定是弄错了,佩德罗,”多米尼克说,“也许这个名字用意大利语读更好听。”厨师毫无意义地补充道。

“那不是一部意大利色情片!”流浪汉叫道,他把没吃完的豆焖肉还给多米尼克,装豆子的烤盘从装鸭肉和酱汁的碟子上滑了过去。(烤盘烫了一下厨师的拇指。)

“‘狼之吻’不可能是色情片名。”多米尼克说,但佩德罗撤回了巷子里,摇晃着他蓬乱的头发和灰白的胡须。

“我要吐了,”佩德罗说,“我永远不会忘记那部电影,太恶心了!它演的是跟狼性交,你知道吗,多米尼克——”

“我不想知道它演了什么!”厨师叫道,“我确定你记错了片名!”他冲着逐渐消失在黑暗小巷中的流浪汉叫道。

“有些事你永远也忘不掉,多米尼克!”佩德罗喊道,厨师已经看不见他了,“乱伦的梦,对你妈发情——差劲的口交!”疯子大吼,尽管他的话音被风声鞭挞,排气扇也发出低沉的嗡鸣,但厨师能隐隐约约地听见。

“佩德罗不喜欢豆焖肉?”厨师把几乎没怎么动过的菜和烤盘拿回厨房,西尔维斯特罗问他。

“有个名字困扰了他。”多米尼克只说了这么一句,但厨师觉得这对“狼之吻”来说是个不祥之兆,哪怕佩德罗确实记错了那部可怕的色情片的名字。

后来,厨师和作家儿子都没找到片名是“狼之吻”的色情片,就连凯奇姆都没看过这样一部电影,而老伐木工自称什么都看过——至少包括新罕布什尔州能看到的所有色情片。

“要是我真的看过的话,一定会记住那个名字的,大厨。”老伐木工说,“其实我肯定会把它寄给你,可这个片子到底有什么特别的,里面演了什么?”

“我不想知道它的内容——不想知道!”厨师叫道,“我只想知道是不是有这么个片子!”

“好吧,不用为了这个心烦。”凯奇姆说。

“很明显没有这样一部电影——至少目前还没有,”丹尼告诉父亲,“佩德罗是个疯子,老爹,你知道的,不是吗?”

“我当然知道他是疯子,丹尼尔!”厨师叫道,“可怜的佩德罗非说有那么一部电影——说得像真的一样。”

圣诞假期之前的那个周六晚上——“帕特里斯”依然叫“帕特里斯”的最后一夜——丹尼和凯奇姆点了三瓶马索利诺酒庄的巴罗洛,正如厨师告诉阿尔诺的那样,凯奇姆干掉了红酒的一多半,老伐木工还一直在计数。

“你可能会说,你今晚只喝了两瓶啤酒和一两杯红酒,丹尼,可其实你喝了四杯红酒。哪怕只喝了两瓶啤酒和三杯红酒,对小个子的人来说也有点多了。”凯奇姆并没有责备他的意思,只是实话实说,可丹尼有些生气。

“我不知道你在给我数着呢,凯奇姆。”

“别这样,丹尼,”伐木工说,“照看你们这些伙计是我的责任。”

凯奇姆埋怨丹尼吃完晚饭开车回克鲁尼街后总是不锁门,但大多数晚上厨师回家的时间比儿子晚,多米尼克不喜欢摸索着找钥匙。厨师宁愿在自己回家后再锁好大门,然后去睡觉。

“可是酒会让你迷迷糊糊地想睡觉,不是吗,丹尼?”伐木工问,“我估计,大多数晚上,你爸回家之前,你就在没锁门的房子里睡着了。”

“驼鹿的粪堆啊——凯奇姆,你怎么没说这一句?”丹尼问。

他们在多伦多就是这么过日子的,厨师父子对老河工解释说。丹尼和他父亲都曾把对方锁在门外过,这样挺讨厌的,所以他们现在出去时索性不再给大门上锁。等晚上两人都回家后,晚回家的那个再在睡觉前锁好该死的门。

“红酒让我有点担心,”凯奇姆告诉作家,“喝了红酒,你会睡得像石头一样——什么都听不见。”

“要是只喝啤酒,我一晚上都睡不着。”丹尼告诉伐木工。

“要是真这样的话,我反而还有点放心。”伐木工说。

然而问题并不在于红酒,没错,丹尼尔偶尔会多喝一两杯——喝酒确实会让他犯困,但红酒只是次要原因,餐厅的新名字也不是什么问题。问题在于,无论他们怎么躲避牛仔、排除掉所有可疑的名字,最后都没有用——凯奇姆被牛仔跟踪了。

牛仔早就跟踪过凯奇姆,但卡尔在这方面并不擅长。退休的副警长曾经两次跟踪伐木工到魁北克去。有一年冬天,卡尔甚至跟着凯奇姆去了波因特奥巴里站,结果只是草率地得出结论:跟老伐木工一起露营的那个年轻人是个安大略省的乡巴佬。牛仔不知道丹尼是谁、是干什么的,就胡乱猜想凯奇姆可能是同性恋,那个年轻人是老伐木工的情人!因为跟踪过这么多次都没发现小瘸子,卡尔就不再盯着伐木工了。

然而一个词改变了一切,除了这个词,还有下面这个事实:凯奇姆和牛仔都在米兰的同一家修理店补轮胎,尤其是冬季轮胎,在新罕布什尔州北部非常重要。凯奇姆和牛仔常去的那家修理店叫“特威切尔”,透露了重要信息的是这家店的修理工——年轻的法裔加拿大人克罗托。

“那辆车看起来像是凯奇姆的。”卡尔对法裔加拿大人说——这是圣诞节前一周左右的事,牛仔发现凯奇姆的卡车在“特威切尔”的升降机上,克罗托正在更换四个轮胎。

“没错。”克罗托说。退休的副警长看到,法裔加拿大人正在卸掉凯奇姆的带防滑钉的轮胎,换上不带钉的雪地轮胎。

“凯奇姆是不是有什么内部消息,知道今年冬天的天气不冷?”卡尔问克罗托。

“不是,”克罗托说,“他只是不喜欢防滑钉在州际公路上的摩擦声,从这里到多伦多几乎都得走州际公路。”

“多伦多。”牛仔重复道,但改变一切的并非这个词。

“凯奇姆圣诞节后回家时,就会把带防滑钉的轮胎装回去,”克罗托告诉副警长,“走公路不需要防滑轮胎,在州际公路上,普通的雪地轮胎就够用了。”

“凯奇姆去多伦多过圣诞节?”卡尔问法裔加拿大人。

“我记得一直是这样。”克罗托说。牛仔估计,“这样”的时间不会太长,因为克罗托才二十几岁,他是高中毕业才来做修理工的。

“凯奇姆在多伦多有女朋友吗?”卡尔问,“或者有男朋友?”

“没有,”克罗托回答,“凯奇姆说他在那里有家人。”

正是“家人”这个词改变了一切。副警长知道凯奇姆没有家庭——反正在加拿大没有。老伐木工早就失去了原来的家人,人人都知道凯奇姆不和他的孩子们来往,卡尔也知道。凯奇姆的孩子们仍然住在新罕布什尔,已经长大成人,有了自己的孩子,但他们从来没搬到过库斯县以外的地方去,只是跟凯奇姆断绝了关系。

“凯奇姆在多伦多不可能有家人。”牛仔告诉愚蠢的法裔加拿大人。

“好吧,反正凯奇姆就是这么说的——他在多伦多有家人。”克罗托固执地说。

后来,丹尼会因为老伐木工把他和他父亲视为家人而觉得感动,但正是这一点把他们暴露给了卡尔。除了厨师,牛仔想不出谁还能被凯奇姆视为家人,这位前警察想要不被察觉地跟随凯奇姆的卡车也并不难。那辆卡车的油耗很大,让后面的车始终笼罩在一团黑色的尾气中,卡尔明智地租了一辆不起眼的带雪地轮胎的SUV。这年十二月,在美国东北部的州际公路上——他们会从布法罗穿越和平桥进入加拿大——牛仔的车并没有引起注意,卡尔毕竟当过警察,知道怎么跟踪。

牛仔也知道如何监视克鲁尼街的房子。没过多久,他就搞清楚了他们的习惯,包括凯奇姆的。当然,牛仔知道凯奇姆只是来作客的。虽然卡尔一定很想把他们三个全杀了,但副警长可能不愿意冒险直接找老伐木工的麻烦。卡尔知道凯奇姆带了枪,白天克鲁尼街的房子从来不上锁,天黑也不上锁,直到他们中的最后一个——通常是厨师——一瘸一拐地回家睡觉才会上锁。

牛仔很容易进入室内好好观察一番,这样卡尔就会知道谁在哪个房间睡觉,但还有更多他不知道的事。

房子里唯一的枪是客房里的那支,卡尔一目了然,凯奇姆就住在那儿。牛仔觉得那支枪有点怪,至少不像老手用的武器——那是一支入门版的温彻斯特二零口径霰弹枪,不符合凯奇姆的身份。(该死的小孩用的霰弹枪,卡尔想。)

副警长当然不会知道,这支温彻斯特“游骑兵”是凯奇姆送给丹尼的圣诞礼物。老伐木工没用什么包装纸,直接给这支二零口径、滑动式枪机的霰弹枪填好子弹,塞到了客房的床下——换作牛仔也会在那里藏枪。卡尔从没想到,无论老河工什么时候回库斯县,都不会把这支二零口径的枪返带回新罕布什尔,所以牛仔只是静静等待,看看凯奇姆什么时候走,然后再采取行动。

卡尔认为他有好几种选择。他打开了丹尼三楼写作室通往防火梯的那扇门。如果作家没发现这扇门被打开了,牛仔就能从那里进入房子;但假如丹尼发现门是打开的,给它重新上锁的话,卡尔可以从没上锁的前门进去——厨师父子晚上不在家的任何时候都行。牛仔观察到,丹尼吃过晚饭不会回三楼的写作室。(这是因为作家喝了啤酒和红酒之后就不愿意跟自己写的东西待在一起。)

无论卡尔是从三楼的防火通道还是从正门进去,他都能安全地躲在三楼的房间里,牛仔只需要在厨师父子睡着前避免四处走动就可以。卡尔注意到地板会嘎吱作响,通往二楼大厅的楼梯也是,但牛仔会脱下鞋,只穿袜子。他会先杀厨师,然后再杀他儿子。卡尔看到厨师的卧室里挂着那口八寸铸铁煎锅,牛仔当然知道那就是杀死印第安·简的凶器,因为六罐装已经告诉他了。到时候他会先把厨师那个小王八蛋打死,然后站在厨师的卧室里,等那个孩子拿着蠢到家的煎锅来救他爹就行了!想到这里,牛仔觉得好笑,嗯,这样做还挺不错的。对卡尔来说,重点在于把厨师父子全都干掉,然后赶在别人发现尸体之前驾车穿越美国边境。(幸运的话,那时候牛仔早就回库斯县了。)

老警长有点担心自己会遇到墨西哥女清洁工,她的出现时间不像厨师的行踪那样有规律,也不像他作家儿子的生活习惯那样简单。卢皮塔经常会突然过来洗一两件衣服,或者强行打扫厨房,与其相比,连凯奇姆的活动都显得有规律可循。伐木工每天到央街上的跆拳道馆锻炼几个小时,道馆名叫“冠军中心”,是凯奇姆几年前偶然发现的。凯奇姆说,总教习是前伊朗摔跤手,现在是拳击手和跆拳道选手。凯奇姆说,他正在研究“踢腿技巧”。

“亲爱的上帝,”厨师抱怨道,“为什么八十三岁的老头儿会有兴趣学习武术?”

“这是混合武术,大厨,”凯奇姆解释道,“融合了拳击和跆拳道——还有格斗术。我只想找到放倒对手的新方法,一旦把对方撂倒,我就知道该怎么处理他了。”

“这是何苦呢,凯奇姆?”厨师叫道,“你还打算打架吗?”

“现实就是这样,大厨——谁都没法预料到什么时候会打一架,必须时刻做好准备!”

“亲爱的上帝啊。”多米尼克又说。

在丹尼看来,凯奇姆一直在为打架做准备。凯奇姆送给作家的圣诞礼物——那支温彻斯特“游骑兵”,丹尼已经用它打了三头鹿——似乎也在强调这一点。

“我要霰弹枪干什么,凯奇姆?”丹尼问老伐木工。

“你不怎么喜欢猎鹿,丹尼——我能看出来——你以后也可能不会猎鹿了。”凯奇姆说,“但每家都应该有一支二零口径的枪。”

“每家。”丹尼重复道。

“好吧,也许你们家尤其需要有枪,”凯奇姆说,“你应该随身准备一支能快速操作和开火的枪——紧急情况下不能打偏。”

“紧急情况下。”厨师重复道,双手举到空中。

“我不知道,凯奇姆。”丹尼说。

“收下这支枪吧,丹尼。”伐木工告诉他,“一定要保证枪膛里随时有子弹,塞到床底下防身。”

丹尼知道,前两发子弹是大号铅弹,第三发是猎鹿弹。他感激地接过温彻斯特——不仅是为了让凯奇姆高兴,还因为收下枪会惹恼父亲。丹尼很擅长让父亲和凯奇姆生彼此的气。

“亲爱的上帝,”厨师又开口说,“知道家里有枪,我再也睡不着了!”

“我不在乎,大厨,”凯奇姆说,“说实在的,我觉得这样简直太棒了——假如你真的睡不着的话。”

这支温彻斯特“游骑兵”的前枪托和后枪托全是白桦木的,还有一块橡胶缓冲垫,作家把缓冲垫抵在肩膀上。丹尼必须承认,他喜欢听父亲和凯奇姆吵架。

“你真该死,凯奇姆,”厨师说,“哪天晚上我起来尿尿,我儿子会把我当成牛仔开枪打死的!”

丹尼笑出声来。“行了,你们两个——现在是圣诞节!咱们还是开心点儿吧。”作家说。

然而凯奇姆并不开心。“丹尼不会朝你开枪的,厨师,”伐木工说,“我只想让你们这些浑蛋做好准备!”

“因——乌克——舒克。”(in-uk-shuk)丹尼有时会在睡梦里说,夏洛特教过他怎么读这个印第安词,也许在加拿大,应该说这是个因纽特词?(丹尼也听到过“因纽特语”这种说法,他不知道这究竟是印第安语还是因纽特语。)丹尼听夏洛特说过很多次“inukshuk”[因纽特人标记地点的石堆。]这个词。

圣诞节后的第二天早晨,丹尼醒来时想到是否应该把夏洛特的照片从床头板上方移走,或者换张别的照片。现在的照片里,夏洛特穿着泳衣站在那儿,身上还在滴水,她两臂搂着自己,面带微笑,但看起来有点冷漠。远处可以看到那座小岛上最大的码头——夏洛特刚刚在那边游过泳——在她那高挑的身形和码头之间矗立着一座神秘的因纽特石堆。这座石堆有点接近人形,但并不像真人,从水里看可能会误以为它是航标。有些因纽特石堆确实是航标,但这一座不是。

两块大石头相互叠合,构成了人腿。一块像是架子或者桌板的石头或许代表着这个人形的臀部或者腰部,四块小一点的石头组成大腹便便的上半身。如果建造者确实想把它堆成人形的话,那它的胳膊未免有些太短,跟长得出奇的双腿相比,手臂短得不成比例。脑袋——如果那个部分就是脑袋的话——犹如一蓬始终被风吹拂的乱发。这座石堆很矮,只到夏洛特的臀部,如同乔治亚湾群岛上那些饱受严冬折磨而发育迟缓的松树,而且挂在丹尼床头的这张照片的构图有问题——夏洛特处于画面的前景——让这座石堆看起来比实际还要矮,可它同时也显得坚不可摧。也许这就是丹尼醒来时还在念叨这个词的原因。

在那些小岛上,随处可见这样的石堆,数都数不清——在帕里桑德到波因特奥巴里之间的六十九号公路两侧还有更多。丹尼记得自己曾经在那边看见一块牌子,上面写着“原住民奥吉布瓦族领地”,就在月光湾的那些夏季别墅附近——有次天热的时候,丹尼和夏洛特去月光湾划过船——在沙瓦那加码头印第安保留地附近,也有许多引人注目的因纽特石堆。

它们究竟是干什么用的?圣诞节过后的早晨,作家躺在床上想。就连夏洛特也不知道是谁在她的岛上建造了石堆。

装修岛上的两个小卧室那年,安迪·格兰特手下的工人里有个来自沙瓦那加保留地的木匠。丹尼记得还有一年夏天,有个家伙把丙烷带到了岛上,他有一艘叫作“原住民号”的船。他告诉丹尼,自己是个血统纯正的奥吉布瓦印第安人,但夏洛特说“不太可能”,丹尼没问她为什么怀疑这一点。

“也许因纽特石堆是爷爷建的。”丹尼对夏洛特说。他以为,这些年来岛上干活的印第安人也许会修缮这些石堆,把掉下来的石头重新堆上去。

“这些石头不会掉下来,”夏洛特说,“爷爷跟我们的因纽特石堆没关系,是原住民建的,它们永远不会塌。”

“可它们到底是什么意思?”丹尼问她。

“它们代表着源头、尊重和恒久。”夏洛特回答,但这样的回答太含糊,没法让丹尼·安吉尔身为作家的那一面感到满意,夏洛特竟然会满足于如此含混的说明,他觉得惊讶。

至于单独的因纽特石堆有什么含义——“哼,狗屎,”凯奇姆曾经这样说,“那得看看你问的是哪个印第安人。”(凯奇姆相信,有些石堆屁用没有,不过是毫无意义的石头堆。)

丹尼看了看床下的那支温彻斯特,按照凯奇姆的指示,他把这支子弹上膛的霰弹枪装在打开的枪盒里。根据凯奇姆的说法,枪盒的拉链不能拉上,“因为哪怕入侵者是个白痴,也能听到拉链拉开的声音。”

当然,凯奇姆说的那个白痴入侵者就是从该死的新罕布什尔跑来的、八十三岁的退休副警长!“那么保险栓呢?”丹尼问凯奇姆。“保险栓也要打开吗?”按下扳机前面的保险栓按钮时会发出一声轻响,但凯奇姆告诉丹尼不用开保险栓。

老伐木工的意思是:“如果牛仔能听到你开保险栓的声音,说明他已经离你很近了。”

丹尼先看了看夏洛特站在石堆前面的照片,又看了看床底下的二零口径霰弹枪。也许因纽特石堆和这支温彻斯特“游骑兵”都象征着“保护”的意思,只不过这支二零口径的霰弹枪带来的保护更加具体。拥有这支枪并没有让他觉得不开心,丹尼想,尽管他觉得每年圣诞节时大家总会陷入感伤,有时候是凯奇姆引起的(比如这支温彻斯特),有时是丹尼或者他父亲。这一年的圣诞节前夕,该受谴责的是厨师——他说的一句话让三个人的情绪都低落下来。

“想想看,”多米尼克对儿子和凯奇姆说,“如果乔还活着,应该三十多岁了,也许已经有好几个孩子了。”

“乔会比我当初遇到夏洛特时她的年龄还大。”丹尼赞同地说。

“其实,丹尼尔,”他父亲说,“乔只比那时候的你小十岁,我是说乔去世时的你。”

“嘿!别这样!”凯奇姆叫道,“要是印第安·简还活着,也该有他妈的八十八了!我怀疑她还会不会跟咱们说话,除非咱们能少说屁话!”

但是第二天,凯奇姆就把那支二零口径的霰弹枪送给了丹尼,如此偏激的举动可跟他“少说屁话”的倡议前后矛盾。这时候厨师突然又抱怨起了丹尼尔新书的题献,说它“过分伤感”。

毫无疑问,《路中央的孩子》的题献是这样的:“纪念我的儿子乔”,这已经是丹尼第二次把书献给乔了。总的来说是他第三次在书中悼念逝者,多米尼克觉得这样做令人沮丧。

“我认识的人不停地死掉,老爹,我也没办法。”丹尼说。

凯奇姆则一直在展示那支温彻斯特的滑动式机枪,退下来的子弹掉了一地。有一发猎鹿弹找不到了,过了一段时间他们才从废弃的圣诞礼物包装纸里把它找出来,但凯奇姆不停地填弹退弹,好像在消灭一大群入侵者一样。

“如果我们活得足够长,就能成为讽刺漫画的主角了。”丹尼大声对自己说,好像要把这句话写下来似的。作家依然扭着身子躺在床上。当他不被床底下那支子弹上膛的霰弹枪所散发的危险而刺激的光环吸引时,就歪着脑袋研究床头那张夏洛特与神秘石堆的照片。

这天是加拿大的节礼日。丹尼认识的一个作家总在这天开派对。每年圣诞节,厨师都会给凯奇姆买一些户外服装——牌子不是埃迪鲍尔就是Roots,凯奇姆穿着新衣服参加节礼日的派对。多米尼克总是在那里的厨房帮忙,厨房——任何人的厨房——对厨师来说始终是第二个家。丹尼在派对上跟朋友们待在一起,他试图克制自己不被凯奇姆突然爆发的政治演说所困扰,不过丹尼从来不需要感到尴尬——在加拿大,老伐木工慷慨激昂的反美演说总是很受欢迎。

“加拿大广播公司的一个家伙想让我去参加一个广播节目。”参加完节礼日派对,厨师开车带他们回家时,凯奇姆告诉丹尼和他父亲。

“亲爱的上帝啊。”多米尼克又说。

“让你开车是因为你没喝酒,而不是你开车技术好,大厨。你最好还是闭上嘴,专心看好乱七八糟的路,让我和丹尼两个人说话就行了。”

那天晚上,牛仔本来可以把他们三个全干掉,但卡尔是个胆小鬼,不敢冒险。副警长不知道那支入门版二零口径霰弹枪现在藏在丹尼的床底下,而不是在凯奇姆床下。卡尔也猜不到老伐木工在派对上喝了多少酒——牛仔就算开着枪冲进屋里,凯奇姆也有可能听不见,丹尼也醒不过来。那天晚上正是如此——丹尼本打算只喝一两杯红酒,结果喝了四五杯,他夜里醒了一次,想看看床底下的那支枪还在不在,竟然从床上掉了下来,发出巨大的砰砰声,但他父亲和打呼噜的伐木工都没听到。

圣诞节过后,凯奇姆从来不会在多伦多逗留太久。可惜他没把英雄带来——然后出于某种原因把狗留在这里,自己一个人回国。如果英雄这只不错的畜生在厨师父子身边,卡尔就没法潜入克鲁尼街的房子,躲进三楼的写作室了,但这条狗在库斯县,跟六罐装帕姆在一起——把她的狗吓得不轻——第二天一大早,凯奇姆就回新罕布什尔了。

丹尼起床时(在他父亲之前),发现凯奇姆在厨房的桌上留了张便条。让丹尼惊讶的是,它是打出来的,凯奇姆去了三楼的写作室,用了那里的打字机,但丹尼没听到自己卧室上方的地板的响声,也没听到楼梯发出的响声。打字机响起来的时候,他和厨师也都在酣睡,这可不是好兆头,老伐木工本可以告诉他们的,但凯奇姆没在便条里提这件事。

这一阵子我已经看够了你们这些家伙了!我想我的狗了,我要回去看它。等我回家以后,我也会想你们的!少喝点红酒,丹尼。凯奇姆。

看到凯奇姆的卡车走了,卡尔很高兴。牛仔肯定等得不耐烦了,但他还得等墨西哥女清洁工走掉,发现卢皮塔来了又走了之后,副警长才觉得有了把握。客房空出来了——卢皮塔把它整理得像新的一样——卡尔确信凯奇姆不会再回来了,可他还要再等一晚上。

十二月二十七日,厨师父子在家吃晚餐,多米尼克在肉类市场买到了基尔巴萨香肠,把它用橄榄油煎成棕色,然后加上切碎的茴香、洋葱、花椰菜,放在有碎茴香籽的番茄酱里一起炖。厨师把炖菜、热乎乎的新鲜迷迭香橄榄面包和蔬菜沙拉一起端上了桌。

“凯奇姆会喜欢这样的饭的,老爹。”丹尼说。

“嗯,凯奇姆是个好人。”丹尼惊讶地听到多米尼克这样说。

作家不知道该如何回应,只能试着进一步称赞基尔巴萨香肠炖菜,他建议,也许“狼之吻”的小酒馆风味的低调菜单上可以加上这道菜。

“不,不,”厨师不屑一顾地说,“基尔巴萨太家常了,哪怕在‘狼之吻’也不合适。”

“这是一道好菜,爸爸,我觉得你都可以做给皇室吃了。”丹尼说。

“我应该为凯奇姆做这道菜的,我从来都没给他做过。”多米尼克说。

生命中的最后一个夜晚,厨师跟宝贝儿子丹尼尔去小意大利区附近的一家葡萄牙餐馆吃了晚饭。这家餐厅叫“希亚多”,是多米尼克最喜欢的多伦多的餐馆之一。他和阿尔诺在皇后西街工作时,阿尔诺把这家餐馆介绍给了他。十二月二十八日这个星期四的晚上,丹尼和父亲都吃了兔肉。

凯奇姆圣诞节来作客期间,雨和雪都下过,一切冻住又融化,然后再次冻住。厨师父子从希亚多打车回家时,又下起雪来。(多米尼克不喜欢开车去市中心。)牛仔白天在室外冻硬的防火梯上留下的脚印很难看出来,天黑之后,雪又彻底盖住了卡尔的脚印。前警察脱掉了皮大衣和靴子,在丹尼三楼写作室的沙发上伸了个懒腰,把点四五柯尔特紧握在胸前,按照老警长预想的计划,他根本不需要枪套。

厨师和作家儿子说话的声音从厨房传到卡尔耳朵里,尽管我们永远不会知道牛仔是否理解他们的谈话。

“你今年五十八了,应该已经结婚了,丹尼尔,你应该跟你妻子住一起,而不是你爸。”厨师说。

“那你呢,老爹?找个妻子对你来说也是好事吧?”丹尼问。

“我有过机会,丹尼尔,可我现在七十六了,再结婚只能让自己尴尬,我从早到晚都得跟她道歉!”多米尼克说。

“为什么道歉?”丹尼问父亲。

“可能有时候会失禁,当然还有放屁,更别提说梦话了。”厨师对儿子说。

“你应该找个耳朵不好使的——像凯奇姆那样的。”丹尼建议。他们俩都笑了。牛仔肯定听到了他们的笑声。

“我是认真的,丹尼尔——你起码应该有个长远的女朋友,能跟你作伴的那种。”他们一起上到二楼的大厅时,多米尼克说。即使在三楼,卡尔也能听出厨师跛脚上楼的特殊脚步声。

“我有成年女性朋友。”丹尼开口道。

“我说的不是粉丝。丹尼尔。”

“我没有粉丝,老爹,已经没了。”

“年轻的也没有吗?我可是读过你的粉丝来信的——”

“爸爸,我从来不回信。”

“那些小年轻——她们叫什么来着?——‘编辑助理’?还有年轻的书商,丹尼尔,我见过你和一两个这样的姑娘在一起,出版业的那些年轻人!”

“年轻女性没结婚的可能性更大,”丹尼向父亲指出,“我这个年龄段的大多数女人都结婚了,要么是寡妇。”

“寡妇怎么了?”他父亲问。(两个人又笑起来,这次笑的时间短一些。)

“我不追求长远关系。”丹尼说。

“我能看出来,为什么呢?”多米尼克问。他们分别站在二楼走廊两头各自卧室的门口,两个人都提高了嗓门,牛仔肯定能听到每一个字。

“我也曾经有过机会,老爹。”丹尼告诉父亲。

“我只希望你在各方面都能得到最好的,丹尼尔。”厨师对他说。

“你一直是个好父亲——最好的父亲。”丹尼说。

“你也是个好父亲,丹尼尔——”

“我本来可以做得更好。”丹尼很快打断了他。

“我爱你!”多米尼克说。

“我也爱你,爸爸。晚安。”丹尼说,说着他走进卧室,轻轻地关上了门。

“晚安!”厨师在走廊里叫道。真是一句由衷的祝愿,几乎可以想象,牛仔也忍不住想要祝他们晚安,但卡尔静静地待在楼上,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听到他们刷牙之后,副警长是不是又等了一个小时?也许没有。丹尼是否又梦见了乔治亚湾夏洛特岛上那棵被风吹歪的松树——就是他从写作窝棚里望见的那棵坚强的小树?也许是的,厨师是否在祷告祈求更多的时间?也许没有。在当前的情况下,多米尼克·巴恰加卢波不可能要求太多,假如他祈祷过的话,充其量只会表达一个愿望:希望孤独的儿子能“找个伴”,仅此而已。

卡尔决定采取行动时,三楼的地板是否在胖牛仔的重压下嘎吱作响?反正厨师父子没有听到,就算是丹尼听到了什么动静,也许睡梦中的他会高兴地以为是乔从科罗拉多回家来了。

牛仔不知道晚上这座房子里可能有多黑。他曾经闭着眼从三楼的写作室下来过,也在二楼大厅数过走到厨师卧室门口要走多少步。卡尔知道电灯开关在哪里——就在门里面,八寸铸铁煎锅旁边。

其实丹尼每天晚上总是开着一盏灯——照亮了从厨房到二楼走廊的楼梯,所以走廊里光线充足。牛仔穿着袜子,悄无声息地沿着走廊来到厨师卧室门口,打开了门。“惊不惊喜?大厨!”卡尔说,“你该死啦!”

丹尼也许听到了这句话,也许没听到,但他父亲从床上坐了起来,在突然亮起的白光中眨着眼睛。他用很大的声音喊道:“你怎么这么长时间才来,白痴?你肯定比狗屎还笨,牛仔——简总是这么说。”(毫无疑问,丹尼听到了这句话。)

“你这个小王八蛋,大厨!”卡尔叫道,丹尼也听到了这句,他已经跪在地板上,把温彻斯特从床底下敞开的枪盒里扯了出来。

“比狗屎还笨,牛仔!”他父亲在喊。

“我没那么笨,大厨!你要完蛋了!”卡尔咆哮道。他完全没听到丹尼打开霰弹枪保险的声音,也没听到作家赤脚跑过走廊的声音。牛仔用点四五柯尔特瞄准厨师,一枪命中他的心脏。多米尼克·巴恰加卢波被轰到床头板上,倒在枕头上死了。副警长没时间思考厨师脸上那个奇怪的笑容是什么意思,那个笑拉长了他下嘴唇上的那条白色的伤疤,只有丹尼明白父亲在被枪杀前说的话。

“舍不得。”按照郑家大哥和小弟教给他的那样,多米尼克吃力地说出这三个字,他的意思是“我舍不得放手”。

当然,卡尔听不懂中文,这几个字对他来说毫无意义。当他扭过脸去,看到门口的那个裸男时,肯定多少意识到厨师为什么会笑着死去——多米尼克不仅知道自己的大喊大叫能救儿子的命,还知道他的朋友凯奇姆给了丹尼尔一件比八寸铸铁煎锅更好的武器。当牛仔看到丹尼端起凯奇姆的那支温彻斯特——牛仔根本没把这支入门版霰弹枪当回事——瞄准自己的最后时刻,或许露出过赞许的眼神。

当二零口径的霰弹枪射出的第一发大号铅弹撕下卡尔的半边喉咙时,牛仔的点四五柯尔特长长的枪管还指着地面。他的身体被掀得向后飞去,落在床头柜上,台灯的灯泡在他的肩胛骨之间炸裂开来。丹尼的第二发大号铅弹撕掉了牛仔剩下的半边喉咙,其实这时已经没有必要再射出所谓的“必杀弹”——那颗猎鹿弹——了,但丹尼又朝卡尔血肉模糊的脖颈打出了第三发子弹——也是最后一发,完全的近距离平射,仿佛那个可怕的伤口本身有着吸引子弹的磁力。

如果可以相信凯奇姆说的话——假如他对狼群捕猎的描述是真的——二零口径的“游骑兵”打出的这三枪难道不正是“狼之吻”吗?连造成的伤口都很像被狼撕咬过的样子,惨不忍睹。

仍然赤身裸体的丹尼下了楼,用厨房里的电话报了警,告诉警察他会打开前门等着他们,他们可以在楼上找到他和他父亲。打开门后,他回到楼上自己的卧室,穿上一条旧运动裤和一件运动衫。丹尼想打电话给凯奇姆,但时间太晚了,也没有着急的必要。当他再次走进父亲的卧室时,不用低头就能看到“狼之吻”把牛仔撕碎到了什么程度。牛仔已经变得像是从水管里喷出来的东西,鲜血粘满了地毯、墙壁和床头板上方公告板上的照片——丹尼只是短暂地为自己给卢皮塔制造的垃圾感到遗憾。他毫不怀疑她能处理好这一切,因为卢皮塔经历过更糟糕的事情:她也失去过孩子。

对于红酒,凯奇姆说得没错。坐在父亲旁边的床上时,作家心想,如果自己只喝啤酒,可能早几秒钟听到牛仔的声音,也许就会赶在卡尔扣动扳机之前用霰弹枪先开火。“别埋怨自己了,丹尼,”后来凯奇姆告诉他,“牛仔跟踪的是我,我应该想到这一点的。”

“你也别埋怨自己了,凯奇姆。”丹尼告诉老伐木工,因为凯奇姆当然会埋怨自己。

警察过来时,附近的房子都亮起了灯,很多狗在叫。通常在晚上的这个时间,罗斯戴尔相当安静,枪击案现场周边的多数居民从来没听过如此响亮而可怕的枪声,有些狗甚至叫到了天亮。警察赶到时,发现丹尼把他父亲的脑袋搁在自己的腿上,安静地抱着他,两个人一起挤在沾满鲜血的枕头上。在报告里,年轻的刑警会这样写,畅销书作家在房子的楼上等着他们——跟他在电话里说的一样——作家似乎在为他被谋杀的父亲唱歌,或者朗诵一首诗。

“舍不得。”丹尼不停地对着父亲的耳朵重复。厨师父子始终不知道郑家大哥和小弟对那句普通话的翻译是否正确——“舍不得”的意思究竟是不是“我舍不得让你走”,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我舍不得让你走”,这正是作家想对父亲说的话。父亲一直保护着心爱的儿子,躲避了牛仔将近四十七年——他们俩离开绞河镇已经有那么久了。

在警察抵达的这一刻,丹尼终于哭了出来。他只是刚刚开始放手而已。一辆救护车和两辆警车停在外面的克鲁尼街,闪着警告灯。第一批进入厨师卧室的警察从电话记录中了解到的案发经过是:武装入侵者闯入民宅,射杀了著名作家的父亲,然后丹尼开枪击毙了闯入者。但可以肯定的是,故事不止于此,年轻的刑警想。这位警探对安吉尔先生表现了极大的敬意,在这种情况下,他愿意给作家留出最多的时间和最大的空间自我恢复,但那支霰弹枪造成的伤害——在这么近的范围内反复击发——过于严重,警探感到这起入室谋杀案和著名作家的报复背后必有隐情。

“安吉尔先生?”年轻的警探问,“如果你准备好了,先生,我想知道,你能不能告诉我事情是怎么发生的。”

让丹尼的泪水与众不同的是,他哭得就像当年那个十二岁的孩子——仿佛昨晚就是他和父亲在绞河镇的最后一夜,他的父亲没能逃脱,被卡尔杀死了。丹尼说不出话来,但他指了指屋里的一样东西,它就在他父亲的卧室门口附近。

年轻的警探误解了他的意思。“没错,我知道,你是站在那里开的枪,”警察说,“至少开第一枪时是站在那里的,然后你走进屋里,来到更近的地方,对吗?”

丹尼猛烈地摇着头。另一位年轻的警察注意到,那口八寸铸铁煎锅正好挂在卧室门口——这里可不太像是应该挂煎锅的地方——他用食指敲了敲锅底。

“是!”丹尼抽泣着说。

“把煎锅拿过来。”警探说。

丹尼没有松开父亲——他依然把厨师的头搂在大腿上——伸出右手接过那口八寸铸铁煎锅。当他的手指拢住锅柄时,渐渐止住了哭泣。年轻的警探等待着,他看得出,作家会主动告诉他这是怎么回事,没有必要催他。

丹尼用右手举起煎锅,然后把这口沉重的锅放在床上。“我就从这口八寸铸铁煎锅开始讲吧。”作家终于开口说,好像打算讲一个很长的故事似的——对于这个故事,他实在是太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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