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终结

叫魂:1768年中国妖术大恐慌  作者:孔飞力

当东北的秋凉开始侵袭承德行宫的时候,朝廷也开始准备打点回京。但是大学士傅恒仍在为那些押送到他这儿来的叫魂嫌犯大伤脑筋,力图从他们茫无头绪的供词中理出些许线索来。我们还记得,一旦发现山东剪辫犯的供词已搞得江苏的官员们疲于奔命时,弘历便命令将山东的所有案犯都押解到北京或承德,交由军机大臣们审理。此外,军机处还将重审卖唱乞丐张四父子和所有牵涉到春天叫魂案的嫌犯:石匠吴东明、肖山的和尚们、苏州乞丐陈汉如以及几乎在胥口镇被打死的和尚净庄和他的同伴们。一些嫌犯已被带到热河,其余的仍关押在北京,由留在那里、待在紫禁城内的军机大臣们审理。现在,这些全国最有权力的大臣们将要清理这一近三个月来让朝廷伤透了脑筋的事件。当他们正要着手行事的时候却发现,最近出现的一些令人不快的情况使得本来就晦暗不明的案情更早上了一层阴云。

民间的诬告

家内的谋反

9月初,一个生员从远在两千里外的山西为揭发一桩谋反大事而来到北京。他携带了一份“反书”和一份揭发反书为其叔父所作的状纸,呈递给都察院。虽然官方记录没有披露它们的内容。但是当都察院循例将此案报告给弘历的时候,这些充满敌意的文字让皇帝大发雷霆。军机处迅速派员前往山西,会同巡抚苏尔德进行调查。一队身着锦缎官服的命官搜查了叔父的住宅,但没有发现任何“悖逆字迹”。对生员所揭发的那些同谋的搜查也毫无结果。生员叔父极口呼冤,甚至连生员的父亲也对其子的揭发茫然无知,认为毫无根据。官员们重新审问了生员张廷瑞,报告了如下结果:

(张廷瑞)始犹语言支吾,及反复质讯,伊唯俯首痛哭,供称张如召夫妻独霸家产,伊父母为人懦弱,多年受其凌逼。伊欲以实情赴官控告,又恐不能准理,反受其毒。昼夜寻思饮泣,忿不欲生。因自捏逆词,赴京具控。如今悔之无及。

官员们无法相信,张生员会为家产争执这样的细故便捏造逆词指控叔叔,并牵扯进那么多的人。或许,他的叔叔确实有什么不法情事?他们因而决定继续调查。但是,弘历却洞察到了事情的真相。他朱批道:“大约诬告是实,按律严拟,处以极刑。”

一个顽固的债主

直隶人关德麟被张二指控为剪辫犯,因为张在关的衣物里发现一段剪下的辫梢。这个案子很快从省府衙门移交到了承德的军机大臣们手里。这些大老爷们一定对涉案各方用尽了手段,因而得以于9月20日向弘历报告了与原先不同的案情。关德麟原是北京附近兵营的设军旗人,由于朝廷裁汰汉旗,他出旗为民,并搬到离北京西北七十里的昌平居住,租种村民张二的地亩。后来他又搬回北京地区,住在自家坟园,以挑担卖杂货为生。他曾借给张二六千文钱,屡次催讨未得。后来他又去张家要债,张因一时无钱,便留关德麟住宿。关多次吵闹,并要与张的妻子同宿。张心存怨愤,与关口角后,去隔壁刘三家买烧酒吃。看到刘家儿媳梳头掉下的头发,就拣回编了三条辫尖。乘关不在,张把这些发辫连同自己老婆的一把剪刀一起塞进关的包袱,然后赴邻近千总衙门报案。

弘历觉得这个案子很棘手,这主要是因为此时各省的剪辫证据大概已引起了他的怀疑。他一方面同意对可恶的张二处以绞监侯,另一方面提醒他的官员们:“不可因有此诬捏之案,遂心存游移,于蹰缉割辫匪徒,稍有怠玩,俾正犯得以漏网。”

虽然就军机大臣们的记忆所及而言,上述案子是最突出的,但其他种种奇怪现象也已引起了各省官员的注意。比如在河南便出现了这样的情况:“刁徒私将父财妻物花用无存,遂自行剪辫假称被人所割,钱物亦被人夺去。子骗其父,夫赫其妻者;更有顽生逃学,自行割辫捏称被割致病,以冀不至书馆者,情事百出。”江苏的情形也是一样,不过直到11月末才奏报到北京:“江苏各属详报有民人自割辫梢挟嫌图赖及贪赏诬指等案。”虽然民间诬告的全部情况要到几个星期以后才会清楚,但军机处在10月中讨论妖术案时已对此产生了一定程度的怀疑。在这样的气氛下面,让我们来看看审判官们是如何重新审理那几个最恶名昭著的叫魂案犯的。

被告席上的叫魂犯

张四儒的坦白

卖唱乞丐张四和他的十一岁儿子被关在安徽宿州的大牢里,被指控在赵庄偷割了辫子。代理知县刘某报告说,张在用刑之后承认他受高个陌生人赵三雇佣割辫。但是刘知县无法让他承认他就是山东乞丐靳贯子所供称之张四儒。对高个赵三的搜寻也毫无结果。乞丐张四和他的儿子被塞进囚车,押送到凤阳府衙,在那里他承认自己就是张四儒。这一下,终于找到了追踪迄今一直追遥法外的妖首玉石的线索。两江总督高晋正在邻近的徐州指挥黄河治水,他命令将案犯带来由自己亲审。看来,这件麻烦的案子终于可以有结果了。

在当地府道官员的簇拥下,高晋命令将乞丐张四和其子秋儿带上大堂。但结果却出乎他的意料,案犯推翻了原供并极口呼冤,坚称是庄首赵某对他栽诬。因为张四两腿脚踝的殴夹伤痕正在溃烂,高晋觉得不便刑求,便将庄首赵某传唤到堂,严加讯问,赵某说出了如下的故事。

张四和其子在庄首赵某门前卖唱乞食,另外两个乞丐得到一个馒头,张四只得到半个。这点东西只能引起这些饿汉们的愤怒,他们因嫌东西太少而辱骂赵某。赵警告他们说:“近日这里有剪辫犯,你们最好快滚!”(言外之意是不要叫我把你们当作剪辫犯抓起来。)张四又骂了一回,乞丐们这才离去。赵被骂不甘,又怀疑他们是外来的坏人,便令雇工将他们提回。在一个乞丐的身上搜出了一小包药,在另一个身上搜出了一把刀。这些人是不是就是大家都在谈起的割辫妖党?但在他们身上并未找到割下的发辫,因而他们是不会承认的。于是,赵某等人便开始威胁拷问秋儿,逼他承认是偷辫匪徒。但是张四和另外两个乞丐还是否认偷辫。赵某便将他们绑在树上,用铁鞭殴打,将他们打成重伤。赵某害怕他们被放后会到官府去控告自己,于是就让天生秃头、素佩假辫的雇工费某从自己的假发辫上取下一络做成伪证。有了这件可怕的证物,再加上小刀和药粉,就拥有了指控张四等人从事叫魂妖术所需的全部证据。赵某现在可以理直气壮地向县府告发这些罪犯了。

总督高晋发现,其他证人也证实了所有这些细节。他还发现,那把刀很钝,根本无法用来割辫,而那包药也不能用来迷人。但因为州县当局先前已坚持原判,高晋别无选择,只能把案犯送到北京去与山东来的案犯乞丐靳贯子当面对质。此时,靳已被押送北京,由军机大臣来清理他那混乱的供词。因为张四儒的名字是靳贯子首先供出的,当靳看到张时,当然应能认出他来。

张四和他的儿子于10月11日到达北京,以刘统勋为首的一班军机大臣亲自审问了他们。张四的两腿已发炎化脓,经过长途押送,已是奄奄一息。他全身“黄肿”,兼患痢疾,但却坚持自己的故事:他和儿子来自直隶南部的威县(而不是来自江南),因为贫穷而出外乞讨。他否认曾辱骂庄首赵某,但是证实了受到诬陷的所有细节。

军机大臣们转而讯问跪着的男孩秋儿:“你父亲若果不是张四儒,你何以供认呢?”

秋儿答道:“本府问我,你父亲叫什么名字?我说叫张四。本府说,明是张四儒,你怎么不实说?就将夹棍撩下吓我。又说,你若供明是张四儒,给你东西吃。就叫人拿了一个梨给我吃。我看了夹棍害怕,又不知道张四儒是什么样人,所以随口承认的。实在我父亲并不叫张四儒。”

军机大臣们然后命将山东案犯乞丐靳贯子带上大堂,但他辨不出张四为何人。靳贯子现在供称,张四儒的名宇是他捏造的,其实并没有这个人。他在本县认识一人叫张四,当时因受逼供,便在这个名字后面加了个“儒”宇。这一供词令军机大臣们心生怀疑。虽然卖唱乞丐张四否认自己叫张四儒,却不能否认他叫张四(如前所述,这一名字的意思是“张家的第四个儿子”,在中国取这样名字的人一定很多)。这两个罪犯是否故意互不相认?

审讯官员们再次转向张四:“你与靳贯子平日素系一伙,如今到案时何难对面直说全不认识?有何指证叫人凭信呢?”

张四只是将先前说过的故事又重复了一遍。

这些供词相互矛盾,使得军机大臣们无法得出结论。他们只能等待各省提供进一步的证据。对庄首赵某诬陷他人的审讯尚在进行中,而军机大臣们对省里官员作出的判断是不能不予考虑的。同时,对靳贯子本县的那个“张四”也要寻找查证。然而,阎王爷却不肯等待,张四于10月25日死于狱中。军机大臣们报告说,鉴于他的病情,“臣等一面讯问,一面饬医加谨调治”。仵作查验张四尸体后证明,看守并无凌虐情弊。知县刘某是负责将张四押送北京的官员,他也证实,张四在行将押赴北京时已经身患重病。所以,北京方面无人需对他的死负责。军机大臣们现已认定,张四并非他们所要追缉的剪辫案犯。他将由官府出资备棺埋葬,其子秋儿则交原解官带回。[为了节省篇幅,我将对张四几天审讯的记录集中在一起叙述。所有的翻译都是完整的。]

剪辫首犯的故事

北京的官员们现在又必须从头做起。10月中旬,当山东的剪辫始作俑者蔡廷章在北京重新受审时,这个乞丐已病得很厉害。虽然他现在咬定他最初的供词是在重刑逼迫下编造出来的,军机大臣们并不敢轻易相信他。

审判官:你在东省供称在扬州吴姓饭店住宿,今果查有开饭店之吴连到案。可见你从前并不是捏饰的。

蔡:我在东省供说本年二月(译注:这里的月日系引自原始档章,故均为阴历)在扬州吴胜饭店与怡安吴元分路剪辫的话,原都是随口谎供的。实在我于本年四月二十一日方才出京,现有在京亲戚朱然、王云等先后到案实对明白。是我二月内正住在京城,且不能到山东,如何能到扬州?我从前供出开饭店的吴胜原系谎供,这如今到案之吴连,实在不知何人,叫我如何认得?

审判官:你从前在山东为何妄供?

蔡:我在山东时起初原供说自京下去的,因县官不信,说我必是从江南上来。我受刑不过,只得就应了。县官要我说出在江南实在下落。我说不出来,又怕受刑,……所以供称在扬州。

从山东出现第一个案例时起,地方官员就确信妖党来自江南。弘历通过私人耳目而听到的那些谣言同样也传到了各县官员们的耳中——正是这些谣言促使弘历发出了7月25日的那份上谕,开始在各省进行清剿。军机大臣们究竟应把这一切看作是对整个叫魂案的强化或是弱化?那个拜术士为师的韩沛显的出现,只是使情况变得更加复杂。他现在也一口咬定,他在山东的所有供词都是在重刑下编造出来的,根本就没有妖僧“明远”这个人。但是,他的原供具体入微,因而仍然令军机大臣们感到困惑:他怎么会对施行妖术的细节有那么多的了解呢?不久后在承德对僧人通杲的审讯将为这个问题提供一种可能的答案。

一个愚蠢的错误

10月25日,大学士傅恒向弘历报告了令人头痛的通杲之案——正是这个在山东捕获的和尚的供词导致了对江苏寺庙的全面搜捕。法网所及,捕获了通杲的师傅妖僧悟成以及通杲供出的其他人,他们现在都关在承德的刑部大牢里。弘历对这个悟成抱有极大希望,想从他身上弄清整个叫魂阴谋的内情。然而,悟成坚持他对妖术一无所知,并说他与徒弟通杲自两年前在南京紫竹林庙分手后就再没有见过面。本来,除通杲后来又翻供的事实外,像这样的一口否定是不值得记录在案的。但由于通杲原供中情节颇有荒谬可疑之处,连傅恒也对他产生了怀疑——比如说,“割辫系乘人不备仓猝之事,何暇问人姓名始行动手?”

重审通杲的场面可能会使最铁石心肠的审判官亦为之震动。当这个衣衫褴褛的囚犯被拖到傅恒面前时,已是“两腿溃烂,刑伤种种,神气惨沮,略加驳诘则畏惧求死”。这个半死的和尚起先仍坚持原供,不过当刑具抬出来以后,他又改口说以前的供词都是假造的。虽然他的祖籍是安徽,但从小在直隶长大。后来他在河南剃度,接着成了悟成的徒弟并随悟成去了南京。1766年师徒分手,通杲决定回乡还俗,因此他开始蓄发并往直隶走去。当他走到山东泗水县时,他的外地口音和半长的头发引起了县役的注意,并将他当嫌疑犯抓了起来。

泗水知县无法从通杲口中得到什么,于是兖州知府决定会同邹县知县孔传晊亲自审问通杲。孔系孔子六十八世孙,曾成功地让山东第一个剪辫犯乞丐蔡廷章招供。孔知县先用铁链将通杲缚吊于树上,继用铁锁盘地加以炭渣,令其跪上,再用木棍踩踏腿弯,复以桑条鞭其背后,又用夹棍严夹。重刑之下,通杲编造了他的故事。他所供的咒语是他受戒时念诵的佛教经文,僧众皆知。那么,那些割辫受害人的名字又是从何而来?这其实是一些他在路途上遇到的人。所谓的“同党”,俱系平日“会过相熟之人”,因孔知县逼问,故尔“妄扳”出来。至于迷药、纸人、纸马等施行妖术的工具手段,则系在监狱“风闻旁人闲论,附会其说”。[中国把大批囚犯关在同一牢里的做法肯定造就了一个生动的囚犯文化,囚犯们在其中分享他们的悲惨遭遇。各色故事——包括巫术传说——都是囚犯们通常用于消磨痛苦的牢狱生活的方法(参见本书第一章傅德对于大批囚犯共囚一室做法的描述)。“迷药”也一定是囚犯闲聊的一个话题。但是,我们也不能排除可能有某些方法可以调制让人迷幻的药物。哈佛医学院药学系教授戈德曼博士写道(1989年6月13日的私人通信):“当代使用可卡因粉剂的经验表明药物可以通过鼻腔接触很快发生效果。”他的一个在中国科学院的专家朋友写信告诉他,某种药粉可能是从含有颠茄精或茛菪硷的各种花卉或其种子中提炼出来的。这位中国专家还回忆道,当他还是个孩子时,他父亲常常警告他不要在夜晚出去,“因为我可能会碰上一些术士”,他们会“对我撒一些药粉而把我拐走”。后来他才知道,这种药粉系由茄类植物的花(含麻醉剂的草药)提炼而成。但是,戈德曼博士又指出:“仅仅对这种传说作出纯粹药物学的解释还是不够的,除非你还能解释术士如何能把药粉塞入一个不情愿的受害者的鼻子,而自己却不受到药物的麻醉。”]

傅恒斗胆提出,这个案子“似属冤抑”。但是既然原供言之凿凿,孔知县可能另有所见,因此才对人犯叠加刑讯。如果简单地释放通杲和悟成,则“不足以服原问官之心”。弘历接受了傅恒的建议,命孔知县暂时解任,迅速来京接受质询,通杲和悟成两犯则暂行羁押在狱。

整个案子怎么会变得这样荒谬离奇呢?对山东巡抚富尼汉的质询揭示,这整个事件竟是个愚蠢的错误。富尼汉后来解释说,孔知县其实是遭到了他的衙役的蒙骗。那些衙役受命去寻找通杲所供的剪辫受害者,他们必须在五天之内向孔知县报告结果,而据通杲所供,那些所谓的受害者都住在几百里远的外县。衙役们怕误了五天的期限受罚,就撒谎说他们找到了受害者,这样就坐实了通杲的原供。[刑部建议,鉴于衙门胥吏在该案中牵连无辜,应对他们判处绞刑。这与最近做出的对蔡瑞和张二的判决是相符合的,蔡诬告了无辜的肖山和尚,张则试图诬陷他的债主。富尼汉提出异议说,这两个案件并非出于丑恶的意图,而两个胥吏也与通杲没有过节。他们因而应受较轻的杖责流徒惩罚。《朱批奏折》,第856卷第12号,乾隆三十三年十一月十六日(富尼汉)。我没有找到最终解释这个争议的文件。]

旅途横祸

犯有剪辫鸡奸罪的乞丐靳贯子在原供中扯进了张四儒。10月的第三个星期,他的案子受到了仔细重审。他改口声称,他的原供完全是在重刑逼供下编造出来的;而从他已经残废的双腿来看,这是完全有可能的。靳贯子现在把什么都讲了出来。他和被控受他鸡奸的族弟靳玉子来自山东省府济南附近的一个村子。玉子的父亲靳宽去年秋天出外佣工,一直未回。本年夏天,一个村民告诉玉子,他听说其父靳宽已在外发财。玉子的母亲便要玉子去寻找,但因玉子才十七岁,她央求玉子的族兄贯子陪同往寻,以免使玉子途中遇到麻烦。兄弟俩出发向南走去,于6月25日到达了玉子的表兄赵丙如家,借得一些盘缠。他们寻找靳宽多日未遇,因钱已用尽,只得沿途乞讨。6月30日中午,他们来到邻近江苏的峄县,走进一个叫李家庄的村子。当时,县刑书李昆正在村里为其子李狗儿辫子被剪而吵嚷。靳贯子兄弟发现村子里有麻烦,便转身离去。但是他们已被愤怒的李昆看到,他因他们面生可疑,便与一伙村民将两人抓获。他们在靳贯子的搭连里并未搜到刀药发辫之类的犯罪证物,但还是把不幸的兄弟俩带回村子捆绑起来。

两人均被捆绑吊打。到头来,玉子受不了毒打,承认偷割了狗儿的辫子藏在村外。李昆威胁道,他若是不交出偷割之辫尖。即用斧头将他砍死。玉子畏惧无奈,只得用口咬下自己的辫尖,藏在手中,假称是在一棵树下发现的。第二大早上,李昆得意地将这两个流浪汉押到县衙门。

县衙门动用了夹棍,逼迫靳贯子供认他将一把刀子和两包迷药丢弃在山坡上。衙役们去山坡寻找证物,只找到了一个小磁瓶。在知县一定要找到刀子的压力下,县役头目让手下人偷偷地买了一把小刀。小刀上有一个铁匠的标记,县役便教唆靳玉子,要他说出曾看见他族兄的刀子上有这样的标记。为了润饰案情,县官对靳贯子反复刑讯,要他诬认除割辫外还诱拐并鸡奸靳玉子。玉子起先不认,县役们便威胁他,如果他不附和这一故事就要夹断他的双腿。在这个当口,靳贯子被迫编造出了有关他师傅算命先生张四儒的故事。整个案子经过这样一番打点,才由知县报告上去。

军机大臣们传唤了证人,包括已被找到的玉子母亲和在外流浪的玉子父亲,玉子的表兄,以及李昆和他的儿子。然而,玉子的父母却说不认识贯子。经过反复讯问,才发现他们曾受到济南一个县役头目的威胁:“你们到京后若说出认得靳贯子的话,回来时就都该死了。”这些情况已足以使军机大臣们相信靳贯子是被冤枉的,而张四儒的故事则统统是胡编乱造。但是他们的奏报还是做了自我保护:李昆还未与靳玉子对质,对涉案的县役也还未及质讯,再加军机处在审讯人犯时没有用刑,审讯结果也就“不尽不实”。所以,对该案的最后判决还需等待。他们没有明说的是,这一判决必须等待最高权威的回心转意。

说服弘历

毫无疑问,在整个叫魂案中,首席原告自始至终就是皇帝本人。这通过他在各地呈递来的奏章以及军机大臣们起草的上谕上的朱批清楚地表现出来。对官员们大肆施压、加重刺激,对他们办案的速度和力度层层加码,对行动迟缓的官员们则刻薄训斥——所有这一切都是弘历个人的杰作。军机大臣们所扮演的角色是微妙的:他们可能与弘历一样对谋反心存忧虑;但他们又不得不面对从各省衙门送来的备受折磨的囚犯,以及这些人血肉模糊的躯体和颠三倒四的故事。当疑问在他们头脑中不断增生时,他们手中捏拿着的却是一个严重的政治问题。这个案子不仅关系到危险的剃发意象,还可能暗藏着阴谋玄机,更被押上了皇帝的无上权威。面对此案,他们怎样才能既显示出自己对皇帝的效忠与热忱,同时又避免制造冤狱的丑闻呢?

有一件事可以引起弘历的注意,那就是法庭的刑讯。清律规定,对刑事犯定罪必须以口供为凭据。弘历和他的同时代人一样认为,要让一个显然有罪的案犯供出犯罪的细节,刑讯是必不可少的手段。语言同这样的做法是合拍的。正如“囚犯”和“罪犯”这两个概念难以明确区别一样(两者都叫做“犯”),“刑讯”和“刑罚”用的是同一个“刑”字。但是,用刑又受到法律上的限制。使用非法刑具和将囚犯拷打致死都是要受到惩罚的,通常为行政上的制裁。[《钦定吏部刑例》卷43是特别针对官员滥刑的惩罚。所有惩罚都在行政处罚范围之内(撤职、降职或罚俸)。唯一会受到刑事处罚的是使用一种特别的“匣床”来逼供犯人。]

虽然用刑并无道德上的障碍,却常常会遇到实践中的问题。刑讯使用恰当,可以导致正确的口供并产生合乎正义的判决。刑讯若被滥用,则会导致错误的结果——如果审判官想“钓鱼”,也就是想看看备受折磨的案犯会吐出些什么的话,情况更会是如此。这样的做法等于是还未对嫌犯起诉便搜集原始证据(或者说,是在嫌犯尚未受到传讯时便对他进行拷问),而并非从一个已受到正式指控的罪犯口中得出真实的供词。这样的“刑求”虽然未被《大清律例》明文禁止,但也未被认为是一种可以接受的做法。弘历所担心的是,从这种钓鱼式刑讯中所获得的假供会扰乱案情。毕竟,审问这些无名小卒的目的是要挖出隐藏在他们后面的妖首。如果一个受酷刑逼供的囚犯为了逃避皮肉痛苦而编造名字地址,官府又能得到什么呢?因为有具体的细节,这种编造出来的供词看起来会很可信,但这些细节或是像通杲的案子那样是由囚犯根据牢里的道听途说而虚构出来的,或是来自审判官员的诱供。然而,官府需要的是可靠的信息。用弘历的话来说,就是“夹杖所取之供,亦未必尽可皆信”。当案情开始露出破绽时,通过重刑逼供所得口供的虚假性也越来越清楚地暴露出来。一旦军机处开始对案情产生了怀疑,那么皇帝的清醒就只是一个时间问题了。

在官僚机构的最高层,人们普遍对案情发生了怀疑。8月中旬,根据愤怒的官员们的请求(因为他们发现山东第一个剪辫犯乞丐蔡廷章提供的线索毫无用处),蔡廷章重新受审,却改变了自己的故事。这时,弘历仍相信狡猾的剪辫犯是在施放烟幕以混淆清剿的线索,或者根本就是想以此结束自己的痛苦。不过,他们当初的供词究竟是逼供出来的,还是自己招认的?虽然富尼汉向弘历保证没有使用刑讯,但朝廷已开始对此产生了怀疑。9月29日,弘历命令山东将案犯进到承德由军机大臣直接审理。

回过来再看江南。当9月10日两江总督高晋听了乞丐张四的故事并查看了他残废的双腿后,他已清楚地知道对这个卖唱乞丐的审讯已陷入僵局。他在上奏时重复了弘历自己的话:“诚如圣谕,一用夹杖,鞍于事无益。”他进而审问了举发张四的原告,得到了我们已在上面叙述过的那个故事。高晋没有因指出案情的不实而受罚,因为他的囚犯很快便被传唤到北京。在那里军机大臣们自会看个明白。

直到军机大臣们于9月中旬提出自己的审讯报告前,由于廷寄制度的运作,我们很难了解他们(无论作为整体还是作为个人)究竟是如何看待叫魂案的。9月15日,刘统勋和他的同僚们从北京向承德行宫报告说,来自山东的供词每天都有新的破绽。山东最初的两个剪辫犯靳贯子和蔡廷章跪在军机大臣们面前,推翻了自己的原供。大臣们诘问道:“通元、张四儒在江省现已就获,不日解京对质,更复何从狡赖?”因为蔡廷章腿膝刑伤未愈,他们便在审讯时夹压他的手指,他重复了在山东的原供。但是一将他的手指松开,他又再次翻供,诉说自己的冤枉。显然应从山东传唤更多的证人来北京。(朱批:“速行文提犯。”)军机大臣们表示,在证人未到达前,“臣等将该犯暂停严訇,俟伤痕稍愈”再加研诘。与此同时,他们“不敢稍有懈弛,稍为淆惑”。

但是,案子本身现在已经大大地打了折扣。如果说,现有的新证据已使得整个叫魂案建筑于其上的那些供词发生了动摇;那么,即将从各省送来北京的诸多案子又会造成怎样的新困窘呢?人们如何才能将这种尴尬局面转报给弘历?——在这个案子上,他不仅已押上了个人的威望,甚至也押上了整个王朝的尊严。

到了9月21日,弘历已经对坏消息做出了反应。他抱怨各省的口供均属“荒唐无据”。这不是因为奸徒撒谎,就是因为“问官锻炼成招”,而“两者皆不足信”。他问道:“似此浮光掠影,真犯何由就获,重案何由结清?”但是,弘历反对将嫌犯无限期关押的建议:“人犯一经拿获,应即详晰讯问,若审明确系无辜,应急为省释。”

甚至在热情的皇上看来,冤狱的肆虐也变得越来越明显。到了10月5日,弧历在一份经由机密渠道发给各省督抚的不寻常的上谕中推论说,整个叫魂案很可能是由阴谋家们编造出来的,其目的则在于挑动人们对官府的仇恨并煽动造反。但是他别无选择,只能防患于未然,在注意不要伤及无辜的同时将所有嫌犯一同打尽。对于那些倍受压力的各省官僚来说,这是一个自相矛盾而无法实现的指示。

在北京,供词中的矛盾愈益山积。蔡廷章和韩沛显的口供已经彻底翻转过来。卖唱乞丐如何被栽赃陷害的故事已及时地报告给了弘历。不仅如此,当靳贯子这个最初的信息提供者面对自已供出的“张四儒”时,竟不知他为何许人。然而,弘历仍然扮演着一个鹰瞬虎视的检察官的角色。他在10月7日写道,这些罪犯很可能有不在法庭相认的默契,以便掩饰他们的阴谋。因此,刘统勋应更为仔细地讯问案犯,只要在他们言词行为中发现任何一点疑问,就应穷追到底,这样才能找到真正的线索。此外,必须特别注意和尚通杲,弄清那些发辫到底有什么用。但是,正在承德的大学士傅恒已看到整个案情中有着太多的矛盾,也开始对案情产生了怀疑。10月17日,他命江苏巡抚彰宝把江苏的所有嫌犯送到北京,以便对他们进行交叉审讯。

此刻,军机大臣们面前出现了一个机会:大学士刘统勋正动身从北京来承德。现年六十八岁的刘统勋是北京高层官僚中的佼佼者,在军机处已任职十二年,官声清廉。他敢于报告坏消息,并不惮坚持犯难招怨的政策。虽然弘历有时会觉得他讨厌,却对他抱有不可动摇的尊敬。有一次他曾因刘的一个不受欢迎的建议而将其监禁,但很快便原谅了他,并继续委以要职,包括命他为首席太子太傅。弘历对这个耿直的臣仆深为感激,当刘统勋于1773年辞世时,他对刘家亲加慰勉。作为资深的当值军机大臣,刘在酷暑的北京挥汗办公,而他的皇上主子则在承德避暑消夏。在妖术恐惧攫住京城的当口,刘统勋所面对的是一个微妙棘手的难题:他一方面必须查清案情,但另一方面又要避免在民众中引起恐慌。随着各省的叫魂案犯不断地移送来京,他对地方官所报告的拙劣失实的案情有了充分的了解。他呈递给弘历的奏报件件都是机智巧妙的杰作,这些奏报罗列出案情中的种种漏洞,包括大量翻供的原话。不过,刘将所有这些信息都包装在一种极度热心的外表之下——他只是不肯照单全收这些“狡猾”和“回避”的供词而已。至少,这些奏折不会让他受到对叫魂案犯手软的指责。当卖唱乞丐于10月15日在北京翻供后,刘觉得已到了采取行动以避免使皇上陷入更大窘境的时候。但这必须等到皇上在场时与他一起采取行动。

作为刑部尚书,刘统勋有责任每年去承德协助皇帝处理秋审案件,即对那些已定案的死刑犯重新审理一次。当秋审案呈送御前时,弘历必须用朱笔对行将处死的案犯“勾到”。按照常规,刘统勋每年夏天留守北京处理军机处事务,大约10月中旬去承德,然后陪同弘历回京。在秋高气爽从容回京的路上,弘历将根据刘的意见,在每个待决案犯的名字上用朱笔打勾。这一年,刘大约在10月18日离京,于21日抵承德。接下来的五天,他和傅恒随侍皇上左右。

根据傅恒后来的几份审讯报告来判断,军机大臣们一定在10月25日前开过会。现在他们已经不再回避可能的冤案,对接受翻供也不再感到勉强。10月26日,刘随同弘历回京,傅恒则留在承德完成对叫魂案犯的审讯。弘历一行于11月1日回到北京。两天后,他就降旨停止了对叫魂案的清剿。

停止清剿并非简单地收回成命。由于皇上已对此案投入了这么多的个人威望和道德权威,一个更具礼仪性的结局是必需的。首先,傅恒、尹继善和刘统勋向各省督抚发出廷寄指出,剪辫案之所以“蔓延数省”是因为江浙官员没有及时报告情况,地方官员玩忽职守,对朝廷叠降谕旨掉以轻心。结果,那些受审的案子“不无刑求者”(这句话是弘历用朱笔加上去的——虽然他在清剿的初期就知道这种情况,但他显然为这种情况所困扰)。弘历因而命令将叫魂案犯移送北京,结果并未发现首恶正犯,却发现多有累及无辜者。这都是“江浙地方官养痈遗患之所致也”。任何进一步的清剿只会滋扰地方,“于政体殊为未协”。因此,清剿必须立即停止。

奇怪的是,廷寄又强调地方官并不能因此而放松警惕,“警觉惕厉”仍然是地方安靖的保障。任何官员若能抓获“正犯”,就可以“自赎”前愆。

同一天,一份明发上谕把所有的责任都算在行省官僚身上。叫魂恐惧首先发生在江苏、浙江,然后蔓延到山东和其他省份。如果行省官僚们一听到这一案件就积极追剿,要地方官员查个水落石出,“自可得其端绪,正犯不致漏网”。但是,地方有司虚应故事,“始则因循贻误,不即据实人告,希冀化有为无”。只是当朝廷严切训喻之后,他们才“饬属查办”。

现在,虽然山东、安徽、江苏和浙江都有案犯抓获,“朕恐中有刑求屈抑者”,因此命令将案犯移送北京让由军机大臣、刑部和京畿步军统领组成的特别法庭审理。审讯结果表明原供是不可靠的,其中确有畏刑屈招者。很明显,“各该省隐瞒于前,复卫塞责于后”,除了派出差役“滋扰闾阎”外一无所获,导致首恶正犯漏网。这一切,“与政体殊未允协”。弘历不得不自食其果:“此案现在竟可无庸查办。”

秘密廷寄的用词模棱两可,明发上谕的调子则相当严厉,我们对这两者之间的矛盾应如何看待?从弘历的朱批中可以看出,由刑求而得到的口供使他感到愤怒和尴尬。但他仍然通过廷寄的秘密渠道坚持要各省保持警惕,并在廷寄和明发上谕中都强调,尽管“正犯”无一落网,却确实存在。这就表明,这不过是一种挽回面子的说法。弘历的心态在他对富尼汉一个奏折极不寻常的批语中最清楚地表现出来。山东巡抚用被告的话气回答11月3日的廷寄。他说,他督饬文武,实心侦缉而“不遗余力”,虽未获有首恶正犯,但山东省自8月中旬以后“亦不闻复有被割发辫之事”。弘历朱批道:

阅。东省办理虽有过当之处,不怪汝者。以既命严缉又罪过当,则外吏将何适从。然栽赃刑求又非正道。[《朱批奏折》,第860卷12号,乾隆三十三年十月五日。考虑到弘历早先就因为得到的供词不可靠而怀疑有“刑求”迹象存在,这里的话并非仅仅是一种虚伪。]

弘历又警告富尼汉说,他不可因求公正而“稍懈”。然而,朝廷既已露出了懊悔的口风,行省官僚们对这种大气候自然特别敏感。弘历知道,要维持朝廷的尊严,就只能坚持阴谋确实存在,并对清剿不力的官员予以惩罚。但另一方面,做为一种妥协,他也不能不对那些溢刑无辜以求假供的官员进行弹劾。

与官僚机器算总帐

迄今为止,朝廷并未承认叫魂案本身是站不住脚的。恰恰相反,它始终坚持首恶正犯确实存在,而他们的逍遥法外则是由于各省的失职。现在已是惩罚失职官员的时候了。弘历指出,“江浙督抚养痈遗患”,应由吏部“从严议处,以正纲纪”。这是他对官员们掩盖案情的报复。因玩忽职守而被罚的有两江总督高晋、江苏巡抚彰宝、安徽巡抚冯钤、浙江巡抚熊学鹏、前江苏巡抚明德(时为云南巡抚)和山西巡抚苏尔德。一批州县官员也因年初释放了叫魂嫌犯而遭革职。作为一种平衡和妥协,一些低级官员也由于对无辜嫌犯溢刑逼供而遭到弹劾。不少杰出官员(尤其是低级官员)的宦海前程因此毁于一旦。比如,徐州知州邵大业以善于治水著称,他的治水工程使当地百姓在他任内的七年中免受洪涝。为了对他在卖唱乞丐案中负有的责任予以惩罚,他被贬到一个边远的军职,不几年便死于任所。

但是,整个叫魂案件的关键角色是山东巡抚富尼汉——正是他的奏折及所附的供词使整个叫魂案持续炒作了三个月。日复一日,当军机大臣们在承德和北京重审叫魂案犯时,也看着那些肢体残败的囚犯从山东省衙被移送过来。但富尼汉却始终坚持他审讯人犯时没有用刑,这一说法大大加强了那些供词的可信度。军机大臣们问道,那么,对那些囚犯迄今未愈的遍体鳞伤又该作何解释呢?和尚通杲纵然不死也将落个终身残废。如果他们是在州县衙门受的刑,富尼汉在审问他们时会对他们的伤残视而不见吗?他们因此请旨令富尼汉对此做出明白解释。[《上谕档》,乾隆三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1768年12月31日)。富尼汉直到审讯结束两个月后才被传唤去做解释。为了叙事的清晰,我把这些事件同10月份的审讯放在一起。]

富尼汉回答说,当他初次看到乞丐蔡廷章和靳贯子时,发现他们虽曾受刑,但“尚能行走”。他并未对他们用刑,只是细加审问,他们就供出了首犯和同党的姓名。至于残废了的通杲,则是在他寄出“未用刑”的奏折之后才提解到省府。富尼汉然后谦卑地提醒弘历,正是皇上本人8月5日的谕旨要他“尽法质讯,与其疏纵,无宁认真”。既然有这样的旨谕,“承审官即果用刑,亦不妨据实具奏,何必代为讳饰?”对这个近乎张狂的回答,弘历在朱批中轻蔑地驳斥“此奏更属文饰”,并下令将富尼汉交由吏部议处。考虑到山东巡抚给官僚系统制造的麻烦及给朝廷带来的羞辱,吏部对他的惩罚是相当温和的。他的过错当然不在于对囚犯用刑(对此弘历已经表达了某种同情与理解),而在于他在这一问题上对皇帝撒谎。富尼汉被贬为山西布政使(朱批:“革职留任”),但这对他或许是一种开释,因为弘历并未将他交由刑部论罪——而他的前任准泰巡抚十六年前在犯下大致相同的过错时便曾受过那样的处罚。考虑到叫魂案爆发以来所发生的一切,富尼汉所受到的惩罚只不过是在手腕上被轻轻责打一下而已。毫无疑问,这也是对弘历本人所犯错误的开释。[与此相似的一个案件是伪稿案。在该案中,当时的山东巡抚准泰也因匿报物证而犯了“诳奏”罪。《宫中廷寄》,乾隆三十三年十二月五日。弘历的谕旨“尽法质讯”见《清实录》。]

终结

一旦弘历明确表示要停止清剿,军机处承审官员们就知道可以了结这些令人难堪的案子了。嫌犯的释放迅速而干脆。首先获释的是在胥口镇几遭刑残的和尚们和苏州的那几个乞丐。10月8日,傅恒维持了吴县知县的原判:净庄及其同伴均系“老实本分僧人”,应立即予以释放。渔夫张子法在庙里无端盘诘僧人,又将他们追逐到街上,应对所有的麻烦负责。虽然没有证据表明张的所作所为是企图勒索(像肖山县役蔡瑞之所为),军机大臣们仍认为仅仅对他罚以杖责是不够的。除被责令赔偿和尚们损失的行李和钱财外,张子法还将被枷示两个月,以儆效尤。李三和唐华等参与抢劫和尚船只的无赖,则参照“不应为,重”的禁律,每人杖责八十。

至于苏州那三个最初涉案的乞丐,只有陈汉如还活着(张玉成已庾死狱中,丘永年后来也病死了)。在这桩案子上,军机处官员们也维持了县官的原先的判决。十岁男孩顾正男的口供罗织了乞丐们的割辫罪,他和其父一起被传唤到承德。现在他供认说,“当日营官令其指认,原只称服色近似”那个拉扯他发辫的人,却“并不能辨别面貌”。这样的证言当时便未能说服县官,现在也不足以让傅恒信服。

傅恒奏道:乞丐陈汉如“并非割辫匪犯无疑,应即令原解员役带回(苏州)保释”。

弘历朱批道:“行如所奏。”苏州案件也就此了结。

我们应该还记得,石匠吴东明和肖山的和尚们在9月初重新被捕,并遵照朝廷的旨令解往长城以北的承德行宫。这趟旅行历时一个多月。当他们于10月1日初抵达承德时,弘历立刻任命了一个由军机处官员组成的审判法庭,由傅恒负责。所有案犯——包括已坦白提供了伪证的衙役蔡瑞——都重新受审,蔡瑞并被过堂受刑。为慎重起见,审判官员们问道:浙江承审各官是否欲隐瞒真正的割辫案件,因而嘱令蔡瑞“承认捏陷”,以使军机处官员相信整个案件只不过是一桩诬陷案?

蔡瑞已知大限临头,便合乎情理地反驳说:“我如今已知命且不保,现在又受严刑,岂肯贪图将来的好处舍了现在性命。”军机处承审官员们觉得他的话在理。他们判处他绞监候,待秋后处决。

11月19日,军机处法庭维持了浙江省庭的判决:和尚们是被县役蔡瑞诬陷,他们的口供是重刑逼供的产物。经过仔细比验,那些所谓偷割的辫尖长短颜色质地均皆如一(“若果偷割两人辫尖,断不能如此相似,其为编造无疑”)。大学士傅恒还留心查看了巨成和其他和尚的举止形状,发现他们“并无妖异狡恶之处”。和尚们被遣返原籍释放。

然而,军机处承审官员仍须弄清石匠吴东明本年春天在德清叫魂案中的作用。正当他们开始对此着手调查时,从浙江传来了一些关于春天那些怪诞事件的新情报,为廓清叫魂恐惧的起因提供了新的线索。

坐落在丝绸之乡德清的慈相寺里住着几个贫穷潦倒的和尚。该寺“香火冷落”,很少有信徒来烧香或做法事,因此施舍也很少。在县城附近的健圆山有一座香火鼎盛的观音殿,当地居民们更喜欢上这个寺庙烧香拜佛。1768年初春,妒忌和私欲使慈相寺的穷和尚们萌生了不道德的念头。和尚们有一个徐姓的俗人朋友,颇有智巧,他认为时下人们对叫魂的恐惧可以善加利用。和尚们只须散布谣言,说有石匠在观音殿附近“作法埋丧”,进香者若去该寺非但难得庇佑,反会遭到毒害。

故事的材料是现成的。在山脚下的县城根,石匠吴东明和他的一班工匠们正在修筑水门。像往常一样,吴石匠是通过与一伙外县来的石匠竞争而赢得这个工程的。那些包工不遂的石匠难道就不会用妖术来暗害自己的对手吗?当地的习俗相信,只要在对手经过的路上“作法埋丧”,就能置对手于死地。其方法很简单,只要埋下一只杀死的公鸡就足以成事。徐某建议道,和尚们只需散布谣言,说那些包工不遂的石匠巳在通往观音殿的路上“作法埋丧”。于是,一个“略通诗字”的和尚写下了大意如下的招贴:健圆山“为吾邑进香之地”,闻前月中“有石匠埋丧于山,经过之人遭其毒害”。慈相寺“素称清净佛门”,能助人“趋吉避害”。徐某在车县四处散布了这个谣言,为自己惹下的麻烦得到了五百文铜钱的酬谢。

有了案头的这个故事,军机处的承审官员们便讯问吴石匠,他是否知道有关与他竞争失利的石匠阴谋用妖术伤害他的谣传。这是又一次诬陷,又一个以不光彩的妖术伤害对手的图谋,看上去很像是春天杭州地区叫魂大恐慌爆发的起因。但是,本分实在的是石匠并没有提供任何有用的细节:

吴石匠:去年,海宁县石匠郑元臣、毛天成来德清包揽建造城桥。因价钱谈不拢,回去了。

承审官员:你是否闻说“埋丧”之谣言?

吴石匠:今年我们并未见过郑、毛,也未听说他们对我们有何怨恨。

是否就是这个事件煽起了民间对于石匠叫魂的恐惧?军机大臣们不能作出确定的回答。但慈相寺事件证实了他们的一种怀疑:所谓的“叫魂”妖术只是产生于无知又滋长于忌恨的一个幽灵。这不过是奸刁之徒利用民间恐惧逞其私欲的又一个例子。无论如何,吴石匠是没有任何责任的;他和巨成及其他和尚、乞丐计兆美、农夫沈士良等人一起被遣回乡里释放。至此,本书故事中最初出现的那些角色——既包括受害者也包括施害者——终于都如释重负地退出了历史的记录。

上一章:第七章 下一章:第九章
网站所有作品均由网友搜集共同更新,仅供读者预览,如果喜欢请购买正版图书!如有侵犯版权,请来信告知,本站立即予以处理。
邮箱:yuedusg@foxmail.com
Copyright@2016-2026 文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