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地铁里的神秘命案

角落里的老人  作者:奥希兹女男爵

出场人物

解释每桩谜案的角落里的老人

在ABC小店吃午餐的女记者

赫泽登先生(航运代理商)

赫泽登夫人(他的妻子,死于地铁里)

弗兰克·埃林顿(疑似杀手)

安德鲁·坎贝尔先生和詹姆斯·弗纳先生(向弓箭街警察提供线索的证人)


1

“你能不能给我描述一下刚才坐在你旁边的人,就是你刚才喝咖啡、吃饼干时旁边坐着的那个人?”那天角落里的老人这样跟我说。

我进ABC小店的时候,他还是坐在老地方。可在我用便餐的时候,他一句话也没跟我说。我那时正在想着他怎么连句“早上好”也不说,真是没礼貌,他就冷不丁问了我这句话,惹得我抬起头来看着他。

“你有没有一点印象?他是高是矮,是黑还是白?”他继续问。我对他的古里古怪报以冷漠的态度,但他似乎丝毫没有被我的态度所干扰,“你到底可不可以告诉我他什么样子?”

“当然可以了,”我不耐烦地回答说,“但我不觉得描述一个ABC小店的顾客会有什么意义。”

他沉默了一会儿,一边神经质地在口袋里摸索那根必不可少的绳子。当他找到了这个不可或缺的“思维助力器”后,又眯缝着眼睛看了我一眼,别有用心地问:

“就假设这个至关重要,你必须得精确地描绘出今天在你旁边坐了一个半小时的那个人长什么样,你会怎么说?”

“我会说,他中等个头——”

“五英尺八,还是五英尺九,或者是十?”他不急不慢地打断我。

“谁能看出一两英寸的区别?”我执拗地回答,“他肤色中等。”

“什么叫肤色中等?”他温和地询问。

“就是不算白也不算黑——他的鼻子——”

“那,他的鼻子什么样?你能大概画个素描吗?”

“我又不是画家。他的鼻子笔挺——他的眼睛——”

“他的眼睛颜色既不深也不浅——他的头发也是同样的‘独特’——他不高不矮——他的鼻子又不算鹰钩鼻,说他塌鼻子也不对——”他装出一副心满意足的样子,概括了我说的话。

“没错,”我也不甘示弱,“他就是一个普通长相的人。”

“比如说明天,如果把他丢到一群‘不高不矮、不黑不白、鼻子不大不小’的人群里去,你还能认出他吗?”

“我不知道——可能吧——他绝对不是那种相貌突出,让人一眼就能记住的人。”

“一点儿都没错,”他身体向前倾,像个刚从弹簧盒里弹出来的玩具,“完全正确。你是一个记者——最起码你自己这么说——观察和描述一个人应该是你所擅长的。我不是指那些有着撒克逊特征的特殊人,蓝眼睛、高贵的额头和古典的脸庞。我说的是普通人,一百个人中有九十个是普通英国人,他就是其中一员。好比一个普通中等阶层的人,他不高不矮,胡子遮住嘴巴,胡子颜色不深也不浅,他的礼帽正好盖住额头。事实上,这个人穿得跟他成百上千的同伴们一样,动作一样,说话方式也一样,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但,试着去描述他,试着去把他认出来,比如说花一星期的时间,把他从另外八十九个普通人里分辨出来。往坏里讲,如果他碰巧犯了什么罪,你的辨认很可能把他的脖子套到绞刑架上。

“试着去描述,我想,在你彻底失败之后,大概会更容易理解,为什么地铁谜案依然没有破,为什么这个罪大恶极的恶棍还逍遥法外。

“我想这大概是我一生中仅有的一次,我竟然真的很想帮警察一回,告诉他们我的看法。坦白告诉你,虽然我很佩服这个冷血杀手的聪明才智,但让这个家伙逍遥法外绝对是有百害而无一利。

“就在伦敦地铁中心线刚刚开始运营没几天,大家都图新鲜挤在里面,旧的地铁线路里没几个人。不管怎样,当六月十八号下午四点,那列地铁开进奥德盖德站时,头等车厢里几乎空无一人。

“列车员在站台进进出出,检查每个车厢,看看是否有人丢了什么东西,哪怕只是一张半个便士的报纸。他还打开了一个头等车厢的车门,发现有一位女士坐在车厢另一头的角落里,头朝着窗户。她显然忘记了,在这条路线上,奥德盖德站是终点站。

“‘小姐,您要去哪里?’列车员问。

“那女士还是一动不动。列车员踏进车厢,以为这位女士可能睡着了。他轻轻地碰了一下她的胳膊,看了一眼她的脸。用他自己的语言说,他当时就像‘砰’地被打了一闷棍。她的眼神呆滞,面色发灰,脑袋僵硬,这无疑是死人的样子。”

“那个列车员慌张仓促地把车厢锁了起来,把车站里的一些工作人员召集起来,派了一个人去警察局,派另一个人去找站长。

“幸好下午那个时段进那个站台的列车不多,所以并不很拥挤。所有的列车都是西向的。不一会儿,一位巡查员、两名警察以及相伴而来的一名侦探和一名医生出现了,都在那节头等车厢边止住了脚步。这时几个闲逛的人才意识到,一定有什么不寻常的事发生了,都向这儿涌来,好奇地张望,想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

“然后这成了当天晚报的新闻。标题很吸引人,叫‘地铁里的自杀之谜’,似乎已经对这不寻常的案件做出了判断——自杀。医生很快就得出了结论,列车员没有错,那条生命已经离开人世了。

“那位女士很年轻,她的五官因为受到骇然的惊吓而严重扭曲,不过在此之前,她一定很美丽动人。她的穿着打扮很优雅,有些花边小报甚至给他们的女性读者详细描述了死者的穿戴,包括她的礼服、鞋子、帽子以及手套。

“她右手的手套似乎脱了一半,拇指和手腕都露在外面,那只手上还握着一只小坤包。警察把包打开,想看看有没有可能在里面找到死者的身份证明,可是只找到了几块零散的银币,一瓶嗅盐,还有一个空的小瓶子,已经送往医生那里分析检验了。

“正是这个空瓶子的出现,让大家认为地铁里发生的命案是自杀所致,这个说法广为流传。可以肯定的是,不管是这位女士的身上还是车厢里,都没有半点挣扎或者抵抗的痕迹。只是,那个可怜女子的眼睛仿佛在述说着突如其来的灾难,述说着一个措手不及的死亡景象。那个瞬间可能只有千分之一秒,却给她的面部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否则,那张脸该多么静如止水啊。”

2

“死者的尸体被送往停尸房。当然,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一个人能指认出她来,或是为她的死亡之谜提供一点点线索。

“反倒是有相当一部分无聊的人——不知道是真是假——借口自己的亲戚朋友失踪了,获准去看尸体。大概是下午八点半左右,有一位衣着光鲜的年轻男子,乘坐一辆小马车赶到了警察局,把他的名片递给监管员。他是赫泽登先生,一位航运代理商。有两处住址,一个是东中区皇冠路十一号,另一个是肯辛顿艾迪生路十九号。

“那个年轻人看上去神情抑郁,很可怜。他紧张地抓着一张《圣詹姆斯》报,那张报纸上登有遇难的新闻。他和监管员没说几句话,只说一个和他很亲近的人那天晚上没有回家。

“直到一个半小时前,他突然想看报纸,这才开始真正焦虑起来。报上对死去那位女士的描述尽管很模糊,但却让他深感恐惧。他马上跳上马车,到这里来请求监管员能让他进去看一眼尸体,好去证实他最坏的设想不是真的。”

“你当然知道下面发生的事,”角落里的老人继续说,“那个年轻人忧心忡忡得叫人怜悯。他走进停尸房,那位女士就躺在他的面前。赫泽登先生认出了那是他的妻子。

“我说得有些夸张,”角落里的老人看着我,淡然地笑着,哆哆嗦嗦的双手一边试图把那根他一直在玩,并零散有几个结的绳子再打上一个结,“恐怕你所听说的这个故事像篇廉价小说,但你得承认,那是一个令人多么痛心的悲剧时刻啊。

“人们没有为难死者的年轻丈夫,并未向他提出许多问题。况且他的状态也似乎不能接受连续询问。第二天,在法医验尸后,一些事实才浮出水面。起初,这些检验结果貌似让赫泽登夫人的这宗谜案水落石出了。其实谜案还是谜案,这些检验结果后来只是让案情更加扑朔迷离。

“侦讯庭上的第一个证人,当然是赫泽登先生。当他站在陪审团旁边,苦苦思考线索的时候,我想人人都很同情他。他还是跟前一天一样穿戴整齐,但看上去很焦虑,像大病了一场。他胡子也没有刮,让人觉得他似乎什么都顾不得了。

“他和死者结婚已经差不多有六年了。他们的婚姻生活一直很幸福,没有孩子。赫泽登夫人向来身体健康,只是最近有点儿小感冒,并一直由亚瑟·琼斯医生照看。医生当时也在场。如果法官和审讯官问他,是否认为赫泽登夫人是由于心脏病突发而引起的猝死,是否有那么一点点可能的话,医生肯定可以做出解释。

“审讯官很顾惜这位痛失娇妻的丈夫,他十分婉转地问出这个问题,说白了就是赫泽登夫人最近的精神状况。赫泽登先生似乎不太愿意谈论。看来一定有人告诉过他,他妻子坤包里那个小空瓶的事。

“‘就我看来,的确有几次,’他最终还是勉强地开了口,‘我妻子并不那么理智。她从前是那么的开朗活泼,但最近我看她总在晚饭的时候一个人陷入沉思,而且很明显,她并不想跟我谈这个。’

“陪审员继续追问那个小瓶子。

“‘我了解,我了解,’在一声沉重的短叹后,他回答说,‘你是想问自杀的事——我真的一点都不理解——这太突然、太可怕了。她的确有时看上去无精打采、心事重重——不过只是有时候。昨天早上我去上班之前,她似乎恢复平静了,我提议晚上应该去看场戏,她很高兴,还告诉我她想去逛逛街,下午的时候要打几通电话。’

“‘你知不知道她搭乘地铁究竟是要去哪里?’

“‘唉,真的不知道。她有可能想在贝克街站下车,然后去邦德街买东西。不过有时候,她也会去圣保罗大教堂周围逛街,那她就有可能是去艾得斯盖特街站。这真的很难说。’

“‘现在,赫泽登先生,’陪审员十分和善的说,‘你可不可以尽量告诉我,你是否知道或者注意过赫泽登夫人生活中的任何事有可能导致她精神抑郁?赫泽登夫人会不会因为经济问题而苦恼,或者你曾经不乐意她和某些朋友来往?其实……’陪审员补充道,仿佛松了一口气,这个尴尬的时刻终于结束了,‘我只想问你能不能给我们提供一些线索,或许可以确认大家猜测的是正确的,这位不幸的女士是因为突然的焦躁而决定去另外一个地方。’

“屋里沉默了一段时间,大家都看得出赫泽登先生在经受这些道德质疑时很是痛苦。他看上去苍白而虚弱,有两次他想张口说话都咽了回去,最后说话的时候几乎听不见声音。

“‘不会的。她不可能有任何经济上的困难。我的妻子有她自己的私人财产,她也不是那种挥霍无度的人——’

“‘也没有你反对她交往的朋友?’陪审员继续问。

“‘没有任何她的朋友——我反对她交往,’不幸的年轻人结结巴巴地说,说得很吃力。”

“查案的时候我在现场,”角落里的老人说,他已经喝完了一杯牛奶,又要了一杯,“我可以向你保证,当时在场的,哪怕是最笨的人也知道赫泽登先生在说谎。用脚指头想想也知道这个可怜的女士不可能无缘无故就精神不正常了。对于她的突然死亡,也许会有第三个人,比这位闷闷不乐、痛失爱妻的年轻鳏夫更能提供线索。

“这个案子比起先的时候更扑朔迷离了。你看了当时的新闻,一定记得,在两个医生陈述过事实之后,大家的情绪是多么紧张。那位女士的日常医生亚瑟·琼斯说,他最近并没有给死者看过病,但根据他的职业素养,他十分肯定地说,赫泽登夫人不可能是因为身体机能出了问题而猝死的。在亚瑟·琼斯的协助下,法医安德鲁·瑟顿做了一次尸检,他们得出一个结论:死因是氰氢酸导致的突发性心脏衰竭。但是她身体里为什么会有这种剧毒,两个人都无法确认。

“‘琼斯医生,我这样想对吗?死者是被氰氢酸毒死的?’

“‘我也是这样想的。’琼斯医生回答说。

“‘在她包里发现的那个瓶子里有氰氢酸吗?’

“‘曾经有过。绝对的。’

“‘你觉得,那位女士服毒自杀?’

“‘对不起,我可没这么说。这位女士的确是被毒死的,但是谁毒死了她就不得而知了。可以肯定的是,毒药是被注射进去的,而不是吞咽的。因为胃里没有任何药品残留。’

“‘而且,’医生又回答了审讯官的另外一个问题,‘一般注射了氰氢酸后会立刻死亡,不超过几分钟的时间,有可能只是三分钟的事。很可能只急促地痉挛那么一下,甚至连痉挛都没有。一般情况下,这种死亡都很突然、迅速。’

“我认为当时在房间里的人并没意识到医生的这个结论多么重要。这个结论的每个细节都被法医的验尸报告证实了。赫泽登夫人的确是猝死于氰氢酸中毒,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哪个人下的毒。她当时在地铁的头等车厢里,还是一天里比较繁忙的时段。这位年轻优雅的女士得有多么大胆和镇定,才能完成往自己身上注射毒药的整个过程。况且,还很可能得当着两三个乘客的面。

“不过。我刚才说,我以为当时没有人意识到医生的验尸报告多么重要。其实,我错了。当时至少有三个人意识了到事态的严重性,也看出案情开始向着令人惊奇的方向发展。”

“当然,我不能够把自己也算在内,”这位古怪的交谈者说,他有一种独一无二的自我表扬的天赋,“我想当时警察的办案方向并不正确,他们会一直错下去,直到地铁里的神秘命案和其他一直以来被错办的案子一起被时间遗忘。

“我说当时有三个人意识了到法医的判断有多么重要。另两个人,一个是最初检查地铁车厢的侦探,他是一个精力旺盛的年轻人,有一些稀里糊涂的小聪明。还有一个就是赫泽登先生。

“就在这个时候出现了一件非常有趣的事,这是从身份卑微的埃玛·芬内尔那里了解到的。埃玛是赫泽登夫人的女仆,照那时的情况看,她是最后一个见到不幸死者的人,并且和她最后说过话。

“‘赫泽登夫人在家里吃了午饭,’埃玛很羞涩,说话的声音细若蚊语,‘她看上去好好的,也很高兴。她大概是三点半左右出门的,告诉我她要去圣保罗大教堂旁边的斯宾塞商店试穿她新做的礼服。赫泽登夫人本来打算早上去的,但埃林顿先生的来访让她没去成。’

“‘埃林顿先生?’陪审员随便一问,‘埃林顿先生是谁?’

“但是,埃玛却觉得这个问题很难解释,‘埃林顿先生——就是——埃林顿先生。’

“埃林顿先生是一位他们家的朋友。他住在艾尔伯特府邸的一个公寓里。他经常到艾迪生路做客,而且一待就是很晚。

“在反复询问下,埃玛终于说出,最近赫泽登夫人和埃林顿先生出去看过好几场戏,他们一起出去的那些晚上,赫泽登先生非常闷闷不乐而且脾气暴躁。

“问话又转移到年轻的鳏夫那里,他是那么反常地沉默寡言,回答问题时是那么勉强。审查员显然洋洋自得,因为只轻松地问了十五分钟的问题,他就轻而易举地从证人那里得到了他所需要的信息。

“埃林顿先生是他妻子的一个朋友。赫泽登先生从各方面来讲都称得上一位绅士,生活很悠闲自在。他自己并不特别在意埃林顿先生,绝对没有派人去监视妻子的这一行为。

“‘但谁是这个埃林顿先生?’审问员又问了一次,‘他是干什么的?他做什么生意,或者在哪儿上班?’

“‘不做生意也不上班。’

“‘那他的职业呢?’

“‘他也没有一个所谓的职业。他的私人财产很可观。不过他倒是有个特别的嗜好。’

“‘那是什么?’

“‘他把所有的时间都花在化学实验上。我相信,就一个业余人士来说,他是个非同寻常的毒理专家。’”

3

“你有没有见过埃林顿先生的照片?这位先生可与地铁神秘命案关系密切啊。”角落里的老人一边问,一边把两张小照片递给我。“这就是他,很真实的照片,样子很不错,脸庞很帅气。但相貌没有特殊的地方,绝对很平常。

“正是因为他的长相平凡无奇,埃林顿先生的脖子差一点就被勒在绞绳上了。我说得太快了,你会被搞得一头雾水的。

“当然,公众不理解这位埃林顿先生怎么会被牵扯进来。一位出入高斯维洛这类花花公子俱乐部,住在艾尔伯特府邸的单身贵族,有天发现他自己站在弓箭街的法庭里,被指认和一个住在艾迪生路十九号的叫玛丽·比阿特丽斯·赫泽登的人的猝死有关。

“我可以向你保证,不论是新闻界还是普通大众都大吃一惊。你也晓得,埃林顿先生是个名流,他在伦敦上流社会里炙手可热;在剧院、赛马场、体育场、卡尔顿酒店频频露面。他有许多朋友,所以那天早晨,法庭里来了一大群旁听的人。

“渐渐露出端倪的事情是这样的:

“在一些零零碎碎的证据摆到台面上之后,有两位绅士觉得他们应当对国家和公众尽责,所以他们希望能够为地铁死亡谜案做出一点贡献。

“警方觉得他们的信息来得有点迟。事实上的确有些迟,但这些信息却至关重要。这两位绅士在社会上都颇有声望。他们很感谢公众的尊重,也乐于回报大家。出于这个目的,他们在法官面前,以谋杀之名控告埃林顿先生。

“当我第一次在法庭上看到被告时,他面色苍白,神情忧郁。发现自己处境不妙,这种状态也是自然的。

“他在马赛被捕,本来准备从那里去科伦坡。

“我觉得,直到他亲耳听到所有的证词之后,才会明白自己的处境有多么糟糕。先是埃玛·芬内尔重述了一遍她的证词,说埃林顿先生早上去过艾迪生路十九号,然后赫泽登夫人下午三点半动身去圣保罗大教堂。

“赫泽登先生还是坚持他和审讯员说的那套证词。他在案发那天早上还见过活生生的她,而且她很高兴的样子。我想在场的每个人都明白,他尽量避免把亡妻的名字和被告联系在一起。

“不过,仆人的证词无疑揭露出这个事实。年轻貌美并被赞美声包围着的赫泽登夫人因为毫无顾忌地和埃林顿先生调情,曾有一两次惹恼过她的丈夫。

“每个人都会对那位年轻鳏夫温文尔雅、不卑不亢的态度印象深刻。这堆照片里有一张他的,你看,这就是他当时在法庭里的样子。虽然穿着一身深黑色,却绝无张扬悲伤之嫌。他最近蓄起了胡子,但修剪得一丝不苟。就在他说完证词后,当天的高潮发生了。一个高个子、黑头发的人,浑身仿佛都写满了‘正义’和‘责任’,他亲吻了《圣经》,将要讲述一段真相,绝对的真相。

“他的名字叫安德鲁·坎贝尔,是思罗格摩顿街上坎贝尔证券公司的老板。

“六月十八号的下午,坎贝尔先生坐地铁时注意到一位漂亮的女士和他在同一个车厢。她问他这车是不是去艾得斯盖特街的。坎贝尔先生说是的,然后就埋头看晚报上的股票交易行情了。到了高尔大街站的时候,一个穿着粗花呢西装,戴着一顶圆顶礼帽的绅士走进了车厢,在那位女士的对面坐下。

“看到他的时候,她似乎十分惊讶,但坎贝尔先生没有注意听她到底说了些什么。

“两个人一直在交谈,那女士似乎兴致勃勃。而这位证人呢,则全神贯注在一些计算当中,并没有关注他们,最后在费灵顿街站下了车。他注意到穿着粗花呢西装的绅士就在他身后,也正准备下车。他和那位女士握手,高兴地说:‘再见,今天晚上别迟了。’坎贝尔先生没有听到那位女士的回答,而男士很快就在人群里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每个人都迫不及待地期待着那激动人心的时刻到来,等着他来描述和指认那最后一个和受害者见过面、说过话的男子。要知道,在这见面后的五分钟之内,她就出人意料地死了。其实在那个苏格兰证券商说话之前,我就知道他要说什么。如果我把他对凶手‘栩栩如生’的描述记下来的话,这也可以安在刚才坐在这张桌上吃便餐的那个人头上,十个年轻英国人里有五个都符合他的描述。

“那个人中等个头,胡子颜色不深也不浅,头发的颜色也适中。他戴着一顶圆顶礼帽,穿着粗花呢西装。还有——还有——就这些了——坎贝尔可能会辨认出他来,也可能辨认不出来——他并没有太注意这个绅士,因为他们俩坐在车厢的同一边,况且那个人一直戴着帽子,而他又一直都在忙于看报纸。再见一面的话,也许能认得,但形容不出来。

“你可能会说,安德鲁·坎贝尔先生的证词没有太大的价值。其实不然。它自身没有多大的价值,但和詹姆斯·弗纳先生的证词放在一起,就可以看出谁是嫌凶了。詹姆斯·弗纳先生是罗德尼彩印公司的经理。

“弗纳先生和安德鲁·坎贝尔先生有些私交。他当时在费灵顿街站等地铁,他看到坎贝尔先生从头等车厢出来,就和他聊了两句。然后,地铁就要开的时候,他走进了坎贝尔先生刚刚离开的车厢,也就是那个粗花呢西装先生坐过的那个。他模糊地记得有位女士坐在他对面的角落里,脸转向另外一边,似乎睡着了,但也没特别关注。就跟所有的商务人士一样,他在地铁里专心致志地看报纸。有一则很不错的交易报道吸引了他,他想把它给记下来,所以从背心里拿出一支铅笔,然后看到地板上有一张干净的卡片,就拣起来,把估价记在上面,顺手揣进了口袋里。

“‘两三天后,’在一片呼吸都听不见的安静里,弗纳先生说,‘我才想起来查看这个便条。那时,报纸上全都是地铁死亡谜案的报道,我当时就觉得上面的名字怎么有点眼熟。看那张纸片的时候,我不禁大惊失色。我随手在地铁车厢里拣到的名片上,居然印着“弗兰克·埃林顿”这个名字。’

“毫无疑问,当时法庭上的骚动几乎是空前的。自从芬丘奇街谜案审判梅瑟斯特之后,我还没见过这样骚乱的场景。不过你知道,我一点儿也不激动,我当时就已经对作案的每个细节都了如指掌了,就跟这案子是我犯的一样。事实上,即便我已经研究了很多年的犯罪学,也不可能把这个案子干得更漂亮了。在场的许多人,包括埃林顿先生的朋友,都认为他已经没救了。我想,他自己大概也这么觉得,所以脸色才那么惨白,并拼命地舔嘴唇,仿佛那里已经干裂了。

“你要知道,他当时真是无路可走。雪上加霜的是,他这种人根本不可能拿出不在场的证据。那宗案子——如果推测都是真的的话——发生在三个星期之前。一个像弗兰克·埃林顿先生那样的公子哥儿,他可能会记得某天下午他在俱乐部或者运动场打发掉了几个小时,但他十有八九找不到任何一个朋友肯发誓当天在那里见过他。不可能啊,不可能。埃林顿先生已经走投无路,他自己很清楚。要知道,除了这个证据之外,还有两三个事实对他很不利。首先就是他对化学毒剂感兴趣。警察在他的房间里找到品种齐全的有毒物品,其中也包括氰氢酸。

“还有一点,他准备从马赛起程去科伦坡。这本来无可厚非,埃林顿先生只不过是兴之所致去旅游而已。但倒霉的是,公众这下却认为他是畏罪潜逃。不过,这次又是亚瑟·英格尔伍德先生凭借着自己丰富的经验和精湛的口才,帮助他的辩护人把所有正直的证人们搅得是非大乱。

“这位能干的律师首先把安德鲁·坎贝尔先生请出来,让他承认他无法确认那个穿粗花呢西装的男人就是被告。经过二十分钟左右的反复测试,这位证券交易商完全被击溃了,他几乎连自己公司里的年轻人都认不出。

“即便这样,安德鲁·坎贝尔先生对一件事依然非常肯定,那就是,当时那位女士的确很开心,和那个穿粗花呢西装的男人交谈得很愉快,最后那个男人握了一下她的手,礼貌地说:‘再见,晚上别迟了。’他既没有听见呼叫,也没有听见挣扎的声音。所以他认为,如果穿粗花呢西装的男人真的对她下毒,那么这位女士一定事先知道并且愿意这样做。可疑的是,火车的这位女士怎么看都不像她已经准备好要骤然惨死。

“詹姆斯·弗纳也发誓说,从坎贝尔先生出来到他自己进车厢之间,他就站在车厢门口,能看到整个车厢里的场景。他还证实从费灵顿街站到奥德盖德站,除了他之外,车厢里并无他人。他并且担保,在整个行程中那位女士纹丝没动。”

4

“不,弗兰克·埃林顿先生并没有被判处死刑,”角落里的老人露出他惯常的狡黠笑容,“这要归功于他聪明的律师,亚瑟·英格尔伍德先生。埃林顿先生完全否认和那个穿粗花呢西装的男人有关,并发誓他在案发当天上午十一点钟之后就再也没见过赫泽登夫人。他倒是拿不出什么证据。不过根据坎贝尔先生的观点,那个穿着粗花呢西装的男人并不一定就是杀人凶手。照常识来推理,一个女人如果被注射了毒药的话,不可能浑然不觉,还和凶手愉快地交谈。

“埃林顿先生居住在国外,并即将结婚。任何一个他真正的朋友都不会相信这件卑鄙的凶案是他干的。但警察认为他们了解得更清楚。他们的确有一定的了解,比如这不可能是一起自杀案件;再比如,如果这个案发当天下午和赫泽登夫人同行过的、穿粗花呢西装的男人是清白的,他早就会过来,提供一些力所能及的帮助。

“但这个男人究竟是谁,警方茫无头绪。他们坚信埃林顿一定有罪,所以最近几个月里动用了大量的人力去搜集他的犯罪证据。但他们一无所获,因为本来就不存在。他们也没有找到任何证据来指证真正的凶手。这凶手是个最聪明的混蛋,这类人心思缜密,把每种可能的结果都考虑到了。他精通人性,还可以精确地预测对他不利的证据,然后据此行事。

“这个混蛋一开始就把弗兰克·埃林顿的体型和性格记在心里。弗兰克·埃林顿只不过是这个混蛋对警察所施的障眼法而已。你必须得承认他的障眼法施展得很成功,乃至让警察们彻底忘记了安德鲁·坎贝尔先生提过的一句简单对白。那才是打开整个谜案的钥匙,也是这个狡猾的混蛋唯一失策的地方,‘再见,今晚别迟了。’那天晚上,赫泽登夫人是要和她的丈夫去剧院——”

“你吃惊吗?”他耸了耸肩,说,“你还没有了解整件事呢,而我那时却要独自看着这出悲剧。轻浮的年轻妻子和朋友调情?——都是假的,都是障眼法。我做了一件警方本应该立即去调查的事——去查了赫泽登家的经济状况。在十个案子里,有九件都和钱脱不了干系。我发现玛丽·比阿特丽斯·赫泽登的遗嘱曾被她的丈夫也是唯一的遗产继承人核查过,全部财产有一万五千英镑。我还发现,在和这位肯辛顿富有的建筑商的女儿结婚之前,爱德华·舒尔托·赫泽登只是一个船运公司的穷职员。还有,自从他的妻子遇难之后,这位万念俱灰的鳏夫一直放任胡子长长。”

“不容置疑,他可是个聪明的混蛋,”这个怪人兴奋地靠着桌子,盯着我的脸说,“你知不知道那致命的毒药是怎么注射进那女人的体内的?这是所有方法里最简单的一个,南欧所有的小混混们都知道这个。戒指——对!戒指,那里藏有一个小小的空心针,足够装下杀死两个人的剂量的氰氢酸,何况是一个人。穿着粗花呢西装的男人和他漂亮的同伴握手时——她很可能感觉不到针刺感,最起码不至于让她尖叫出来。要知道,这个混蛋真的很机灵,他通过和埃林顿先生的关系搞到他需要的毒药,他的名片就更不用说了。我们不可能知道他从多少个月前就开始尝试模仿埃林顿先生的衣着、胡子和仪态。这些变化很可能进行得很慢,所以他身边没有人注意到这点。他选中了和他身高、体型差不多的人,还有着一样的发色。”

“但这却很冒险,搞不好会被地铁里同行的乘客认出来。”我说。

“是的,这种可能性当然存在,但他明智地选择了赌一场。他肯定想过,那个全神贯注看报纸的商人如果再次碰巧遇到他的话,怎样都得是好几天之后了,到那时谁还会记得呢。成功犯罪的最大秘诀在于,熟读人性,”角落里的老人开始找他的帽子和大衣,“爱德华·赫泽登就深谙此道。”

“但是,那个戒指?”我说。

“他可能在度蜜月的时候就买好了,”他冷笑着说,“悲剧不是一个星期内就能酝酿好的,这个计划可能经过了好几年才成熟起来。但你要承认的是,这个可怕的混蛋依然逍遥法外。我给你一张他一年前的照片,还有一张他现在的。你看他又刮掉胡子了。我想他现在应该是安德鲁·坎贝尔先生的朋友。”

他留下我一人在那里冥思。我不知道我到底相信了什么。他的整个故事听起来那么牵强、离奇。他给我的究竟真的是慎重推理后的结论,抑或只是在测试一个女记者到底能多么轻信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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