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04

局外人  作者:阿尔贝·加缪

这一星期,我工作很努力,雷蒙来找过我,说他把信寄出去了。我跟埃马努埃尔去了两次电影院,他对银幕上发生的事情,总看不懂,我不得不给他解释。昨天是礼拜六,玛丽来了,这是我们早就约好的。我对她产生强烈的冲动,因为她脚上穿了一双皮凉鞋,身上穿了一条红白条纹的漂亮连衣裙,隐隐约约可以看见她那对结实的乳房,太阳把她的脸晒成了棕色,整个人像朵花儿。我们坐上一辆公交车,到了离阿尔及尔几千米外的一片海滩,海滩的两边耸立着悬崖峭壁,岸上是一溜芦苇。下午四点的太阳不是很晒,但海水还有点儿温热,长长的细浪懒懒地涌动着。玛丽教我玩一种游戏:游泳的时候,在浪峰喝一口水花,含在嘴里,然后翻身躺在海面上,把水朝天吐出去。这样,水花就像一条泡沫花边一般,在空中消散,或者像温热的雨水,回落到我脸上。可是玩了一会儿,我的嘴就被盐水烧得发烫。玛丽这时候游到我身边,在水中把身子贴在我身上。她的嘴贴上我的嘴,她的舌头为我灼热的双唇带来一丝凉意。我们就这样在海浪里翻滚了好一阵。

我们在海滩上穿好了衣服,玛丽望着我,两眼闪亮亮的。我吻了她。从这时起,我们再没有说话。我搂着她,急忙找到一辆回去的公交车,一回到我住处,我们就立刻跳上了床。窗户开着,我感觉夏夜在我们晒成棕色的身体上流动,很舒服。

这天早上,玛丽留了下来,我对她说我们一起吃午饭。我下楼买了肉。上楼的时候,我听见雷蒙的房间里有女人的声音。不一会儿,老萨拉玛诺又开始骂起狗来,我们听见木头楼梯上响起了鞋底和爪子的声音,接着,在“贱狗!邋遢鬼!”的骂声中,他们上了街。我向玛丽讲了老头儿的故事,她大笑。她穿着我的睡衣,卷起了袖子。她笑的时候,我又产生了要她的欲望。过了一会儿,她问我爱不爱她。我回答她说,这种话毫无意义,但是我好像并不爱她。她看上去很伤心。可是在做午饭的时候,她又无缘无故地笑了起来,结果我又吻了她。就在这时,我听见雷蒙屋里发出一阵争吵声。

先是听见一个女人的尖嗓门,接着只听雷蒙说:“你不尊重我,你不尊重我,我要教你怎么尊重我。”几声沉闷的声音之后,女人叫了起来,叫得极其凄厉,楼梯口立刻站满了人。玛丽和我也出去了。那女人一直在叫,雷蒙一直在打。玛丽说这太可怕了,我没回话。她让我去找警察,我告诉她我不喜欢警察。不过,住在三楼的管道工叫来了一个。他敲了敲门,里面突然没声音了;他又用力敲了敲,过了一会儿,那女人哭了起来,雷蒙开了门。他嘴上叼着一支烟,一脸油腔滑调。那姑娘冲到门口,跟警察说雷蒙打了她。“你的名字?”警察问道。雷蒙回答了他。“跟我说话的时候把烟摘了。”雷蒙犹豫了一下,看了看我,又抽了一口。就在那时候,警察对准雷蒙的脸重重地、扎扎实实地扇了一个巴掌。香烟飞出去几米远。雷蒙变了脸色,但他当下一声不吭,然后他怯怯地问警察能不能拾起他的烟头。警察说可以,但他加了一句:“但是下一次你记着,别把警察不当回事儿。”这期间,那个姑娘一直在哭,不断重复说道:“他打我,这个龟孙子。”于是雷蒙问:“警察先生,叫一个男人龟孙子,这是合法的吗?”但警察命令他闭嘴。雷蒙于是转向那个女人,对她说:“等着吧,小娘儿们,我们还会见面的。”警察让他闭嘴,叫那女人走,还叫雷蒙待在屋子里等着局里的传讯。他还说雷蒙醉了,哆嗦成这个样子,应该感到羞愧。这时候,雷蒙跟他解释说:“我没醉,警察先生。只是,我在这里,在您面前,我忍不住哆嗦,我也没办法。”他关上门,大家都走了。玛丽和我做好午饭,但她不饿,几乎全让我吃了。她一点钟的时候走了,我又睡了一会儿。

快到三点钟的时候,有人敲我门,雷蒙进来了。我依旧躺着,他坐在床沿上。他沉默了一阵,我问他那事情怎么样。他说他做了他想做的,但是她扇了他一个耳光,于是他就打了她。剩下的,我都看到了。我对他说,我觉得现在她已经受到了惩罚,他应该满意了。他也是这么想的,他还说,警察帮忙也没用,反正她挨揍的事实已经摆在那儿了。他还说他很了解警察,知道该如何对付他们。他还问我当时是不是等着他回一巴掌给那警察。我回答说我什么也不等,另外,我不喜欢警察。雷蒙看起来很满意。他问我愿不愿意和他一块儿出去。我起身,梳了梳头。他说要我替他作证。我呢,我怎么都行,但是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照雷蒙的意思,只要说那姑娘不尊重他就行了。我答应为他作证。

我们出去了,雷蒙请我喝了一杯白兰地。后来他想打一局桌球,我差一点就赢了。他还想逛妓院,我拒绝了,因为我不喜欢。于是我们慢慢走回去,他说他惩罚了他的情妇,觉得非常满足。我觉得他对我确实不错,我想,这真是个美好的时刻。

远远地,我看见老萨拉玛诺站在门口,神色焦虑。走近后,我发现他没有牵着他的狗。他四处张望,原地打转,使劲朝黑黢黢的走廊深处窥探,嘴里嘀嘀咕咕,睁着他那双小红眼在街上搜寻。雷蒙问他怎么了,他没有立刻回答。我模模糊糊地听他嗫嚅着“贱狗,邋遢鬼”,心情依旧焦躁不安。我问他他的狗去哪里了,他语气生硬地回答说“它走了”。然后突然间,他滔滔不绝地说起来:“我像往常一样,带它去练兵场。赶集的木棚边上围着很多人,我停下来看‘落跑之王’的演出。而当我要继续走的时候,它已经不在那儿了。当然,我早想给它买一个小一点儿的项圈了。但是我从来也没想到这个邋遢鬼能这样就离开了。”

雷蒙对他说,那狗可能迷路了,它会回来的。他举了好几个例子,说狗能跑好几十公里找回主人。虽然如此,老头儿的神色看起来却更焦虑了。“但是您知道,他们会把它弄走的。要是有人还愿意收养它就好了,但这是不可能的,它浑身是痂,人见人嫌。警察会抓走它,肯定的。”于是我跟他说可以去警察局的认领处看看,付点钱就可以把它领回来了。他问我会不会要很多钱,我不知道。于是他就发起火来:“为这个邋遢鬼花钱!啊!它还是死了吧!”他又开始骂起狗来。雷蒙大笑,钻进楼里。我跟了上去,我们在楼梯口分开了。过了一会儿,我听到老头儿的脚步声,他敲了我的门。我打开门,他在门槛上站了一会儿,说:“对不起,对不起。”我请他进来,但他不肯。他望着他的鞋尖,结满痂的手颤抖着。他没有看我,问道:“默尔索先生,您说,他们不会把它抓走吧。他们会把它还给我的吧。不然我该怎么活下去啊?”我对他说,认领处会把狗保留三天,等待失主去认领,过后他们就随意处置了。他默默地望着我,然后他对我说:“晚安。”他关上门,我听见他来回踱步的声音。他的床咯吱作响,我听见一阵细微而奇怪的声音通过隔墙传来,我明白是他在哭。我不知道为什么想起了妈妈。但我明天早上要早起。我不饿,没吃晚饭就上了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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