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克拉多克太太  作者:威廉·萨摩赛特·毛姆

伯莎的想象力让她很少以真实的眼光看待事物。有时候,她眼里的一切披上理想化的华服,而其他时候则恰恰相反。三年来的习惯这么一会儿工夫就被打破了,让人难以置信。但事实很明显:爱德华成了陌生人,与他同处一室让她感到厌烦。如今,她带着不满的偏见看他,心想,她最终看清了他的本来面目。可怜的爱德华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岁月偷偷夺走了他的容貌,作为交换,给了他一身过剩的肥肉;肩上的责任、凛冽的东风、优裕的生活夺去了他面容上的优势,把他的腮帮子撑得鼓鼓囊囊。

事实上,伯莎的爱来得突然,最终去得也突然。她真的开始厌恶丈夫。她在一定程度上掌握了莱伊小姐善于分析的本领,如今她用来分析爱德华的性格,取得了毁灭性的效果。换个角度看,她离家出走给爱德华造成了威胁:巴黎的空气令她神清气爽,头脑更加敏锐,因此挑错的敏捷性倍增,对平庸和愚蠢的厌恶也达到了顶点。伯莎很快发现,丈夫的思想不仅平庸,而且粗俗。他的无知显得不再动人,而仅仅是丢人;他的偏见不再好笑,而是可笑。她想到自己曾对思想如此狭隘、性格如此小气的男人卑躬屈节,便替自己愤愤不平。她无法想象自己如此狂热地爱过他。他被束缚在最无聊的刻板生活之中。看见他每天以一成不变的规律完成各项梳洗的步骤,她便感到说不出的恼火。她看不惯他妄自尊大、自以为是,还刻意显得自己很正直。他对书籍、绘画和音乐的品味叫人瞧不起,还装模作样去评价这类东西,伯莎对此嗤之以鼻。起初,他的缺点没有影响到她;后来她用老生常谈的话安慰自己:一个男人也许对艺术一窍不通,却拥有天底下所有美德。可如今,她没那么宽容了。伯莎纳闷了,就因为丈夫的读写能力与大多数寄宿学校的小学生相当,他竟自以为有能力评判一本书的优劣——即便没有读过那本书。当然,借绝大多数人都有的小毛病来责怪这个可怜的男人,这太不公平。凡是会写字的人都自信有能力去批评,而且批评起来目中无人。说得谦虚点,普通百姓绝不会想到,往一磅茶叶里掺假需要多大的本事,写一本书差不多就得要多大的技巧;他们更不会想到,作者要忙于体现文风、处理对比、塑造人物、呈现起伏,以及方方面面的东西,要想掌握这些技巧,可不是卖缝纫用品、卖果菜、开公司,或是杀猪就能学来的。

一天,爱德华进屋,见伯莎正在读一本黄色封面的法文书。

“什么,又在看这本书?”他说,“你书看得太多。一天到晚读书没好处。”

“这就是你的看法?”

“我的看法是,女人不该脑子里灌满墨水。出去透透气,或者干点有用的事,对你要好得多。”

“这就是你的看法?”

“嗯,我倒想知道,你干吗一个劲地看书?”

“有时获取教益,时时聊以自娱。”

“一本低级的法语小说能给你多少教益。”

伯莎没有回答,把书递给他,给他看书名,是赛维尼夫人的《书简集》[赛维尼夫人(1626—1696),原名玛丽·德·拉比坦-尚塔尔,法国作家,代表作《书简集》反映当时宫廷和上层贵族生活,是17世纪法国古典主义散文的代表作。]。

“嗯?”

“你不明白吗,亲爱的爱德华?”她笑了笑,问道。用这样的语气问这样的问题,她心里解气了许多。“你还不明白?恐怕你很无知。要知道,我读的不是小说,也不低级。这是一位母亲写给女儿的信,是书信体的经典,是女性智慧的典范。”

说这话的时候,伯莎故意带点文绉绉的学究气。

“哦。”爱德华颇感困惑地说。他感觉自己遭到驳斥,尽管如此,仍然确信自己是对的。伯莎挑衅地笑了笑。

“当然,”他说,“要是看书能给你解闷,我没什么好反对的。”

“说这话,真是难为你了。”

“我不会自称有什么学识。我是个讲实际的人,不用读什么书。干我这一行的,那些爱读书的总会栽个大筋斗。”

“你似乎认为,无知是值得称道的。”

“伯莎,一颗善良纯洁的心和一身正派的作风,比读再多的书都强。”

“一丁点智慧比一大本美德格言集都强。”

“我不知道你这话是什么意思,但我对现在的自己相当满意。我一句外国话都不想学。英语对我来说够用了。”

“你以为你擅长运动,经常洗澡,就完美履行了人的全部职责。”

“要说哪种家伙我受不了,那就是没用的书呆子。”

“比起书呆子,我倒更受不了又擅长打板球又喜欢泡蒸汽浴的杂牌货。”

“你说的是我吗?”

“你觉得是你,就是你吧,”伯莎笑着说,“也可以觉得是指一类人……我接着看书你不介意吧?”

伯莎拿起书,爱德华却想跟她争辩下去,因为他发现自己还没占到上风。

“嗨,听我说,你想看书的话,为什么不看英文书?英文书够你看的了。我觉得英国人应该忠于自己的国家。我可不会自称看过什么法文书,但我从来没听谁否认过,绝大多数法文书怎么说都是低级的,也不是女人该看的那种书。”

“人云亦云向来是轻率的表现。”伯莎头也没抬地说。

“既然法国人老是对我们使坏,我倒希望把联合王国内所有的法文书都扔进大火堆里。我敢肯定,这对我们英国人反而更好。我们如今需要的是国民生活的纯净化和复原重建。我更爱英国道德观、英国家庭、英国母亲和英国习俗。”

“有件事一直让我很震惊,亲爱的,虽然你天天看《标准报》,但你说出来的话总像《家庭先驱》[英国家庭娱乐杂志,创办于1842年。]的调!”

伯莎不再理会爱德华,于是他跟他那几条狗说起话来。他和大多数轻浮的人一样,不说话就难受。伯莎心想,这回连他自己也看清楚他思想上的贫乏,肯定感到难堪了。他见个活的就对着说话,跟仆人、跟宠物、跟猫、跟鸟说话;连看报纸的时候嘴里也念念有词。

只有一顿丰盛的饭才能换来安宁,也只是片刻的安宁。他喋喋不休,有时候让伯莎恼火至极,只能求他行行好,把嘴闭上。这时候,他就会抬起头,温厚地笑笑。

“我吵着你了?对不起,我没发现。”

他安静了十分钟,接着哼起了某个可想而知的曲子,没有比这更叫人讨厌的习惯了。

实际上,这对夫妻之间的分歧之处多得数不清。爱德华是个敢于按自己的看法行动的人,他坚信自己的看法,一如他坚信自己缺乏知识是对的。只要是他那有些狭隘的头脑不能理解的,他都不喜欢,并倾向于认为那是不道德的。比如,在他看来,音乐是英国的艺术,他童年的几首非常简单的曲子是最好听的。伯莎弹得一手好琴,歌声也优雅,但爱德华对她的表演很反感,因为她唱也好,弹也罢,从没有一首是让男人听得进去的欢快小曲。必须承认,伯莎喜欢借题发挥;每回邻里间举办枯燥的午后音乐会,她都幸灾乐祸地弹奏瓦格纳歌剧中某支长长的宣叙调,弄得人人莫名其妙。

有一回,在格洛弗家开音乐会,汉考克家的大小姐对爱德华称赞他妻子弹得好。爱德华有些生气,因为所有人都热烈鼓掌,可这些曲调在他听起来却毫无意义。

“嗨,我是个俗人,”他说,“说真的,我从来听不懂伯莎弹的是什么玩意儿。”

“噢,克拉多克先生,连瓦格纳你都不知道?”汉考克小姐说,她跟爱德华一样听得厌烦,但无论如何也不会承认。相反,她的看法很谦虚,她认为真正值得赞赏的东西总是让人无法理解的。

伯莎看着他,想起曾经的梦——晚上,两人双双坐在钢琴旁,连着弹上好几个小时。而事实却是,他总是不肯把身子从他那把椅子上挪开,一到时间就去睡觉了。

“我对音乐的看法和约翰逊博士[指英国大文豪塞缪尔·约翰逊(1709—1784),常被称为“约翰逊博士”。在一次音乐会上,他听到一首难懂的曲子,说:“它要是无法演奏的就好了。”]一样。”爱德华说着,环顾四周,寻求别人认同。

“扫罗也列在先知中吗?[扫罗是以色列联合王国的第一位君主。这句俗语引自《圣经》,原指扫罗在先知中受感说话,让人以为他也是先知。此处暗讽爱德华装作文化人。]”伯莎嘟囔道。

“我一听到难懂的曲子,就希望它要是无法演奏的就好了。”

“你忘了,亲爱的,”伯莎嫣然一笑,说,“约翰逊博士是个粗鲁的老头,亲爱的范妮绝不会让这种人进她的客厅。”

“你唱首歌吧,爱德华,”格洛弗小姐说,“我们好久没听你唱歌了。”

“嗨,哎呀,”他回嘴,“我唱歌太老派了。我唱的歌都有曲调和某种感情在里面,只适合在厨房里唱。”

“噢,请给我们唱首《本·博尔特》[19世纪英国流行歌曲,由托马斯·邓恩·英格利希等人作词作曲。],”汉考克小姐说,“我们都爱听。”

爱德华会唱的就那几首,人人都背得出来。

“盛情难却。”他说。

事实上,他很爱唱歌,掌声在他听来永远是顺耳的。

“我给你伴奏好吗,亲爱的?”伯莎说。

“噢!本·博尔特,你可记得甜美的艾丽斯,

艾丽斯她留着一头棕色的发丝;

你冲她微笑时她乐得流下泪滴,

你冲她皱眉时她吓得浑身战栗。”

曾几何时,这些令人愉悦的柔情,这些修饰情感的朴实旋律,让伯莎感受到一种微妙的魔力;但翻来覆去地唱,让她听得有些麻木了,这也没什么好奇怪的。爱德华用简单质朴的风格唱着小曲——说白了,就是毫无风格可言——在歌里头加入了许多哀婉之情。但伯莎天生记仇,他无端攻击她弹钢琴的仇她还等着报呢。她想到一个主意,给他加点颤音和装饰音增强伴奏效果,这个点子让她乐不可支,却让丈夫狼狈不堪。最后,正当他的歌声趋于平淡,饱含对去世的白发校长的哀悼时,她插入了《苏格兰的蓝铃花》和《天佑女王》的旋律,于是爱德华唱砸了。这一次,他那温和的性子起了波澜。

“我说,你要是瞎胡闹,我就没法唱了。全被你搞砸了。”

“很抱歉,”伯莎笑道,“我刚才走神了。我们从头来一遍。”

“不,我不唱了。全被你搞砸了。”

“克拉多克太太真没心没肺。”汉考克小姐说。

“我觉得不应该拿这样一首老歌开玩笑。”爱德华说,“说到底,谁都可以嘲笑别人……依我看,音乐是一种打动人心的东西——我不是一个多愁善感的家伙,但我每次唱《本·博尔特》的时候,眼泪差点要流出来。”

伯莎好不容易才忍住,没有开口反驳他,说有时候她也想哭——特别是他跑调的时候。所有人看着她,好像她做了多大的错事,而她镇定地朝爱德华笑笑。然而,她并没有因此而开心。回家的路上,她问他知不知道她为什么要搞砸他的歌。

“我当然不知道,除非你的坏脾气又发作了。你现在应该过意不去了。”

“一点也不。”她笑着回答,“我想,你之前对我横加指责,我要小小惩罚你一下。有时候,你真的太目中无人……况且,我不喜欢别人公开挑我的毛病。以后要挑我的毛病,请你私下里再说。”

“我还以为,现在跟你能开得起善意的小玩笑。”

“噢,我能接受,亲爱的爱德华。不过,也许你注意到了,我善于自卫。”

“你这话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我要是愿意,可以叫人害怕。你放聪明点,免得我当众给你难堪。”

爱德华从没见过妻子如此镇定地威胁他,让他颇感意外。

但一般情况下,伯莎会把不停迸到嘴边的嘲讽给憋回去。她把丈夫引发的愤怒和仇恨藏在心里,终于摆脱对他的爱让她感到满足。回首往事,曾经束缚她的桎梏沉重不堪。从神像身上扒下白鼬皮斗篷,摘掉王冠,褪去象征权威的华而不实的装饰,脱光后不过是个可怜的塑像——这场复仇真痛快,而他还蒙在鼓里。

爱德华对此全然不觉。他就像疯人院里的疯子,统治着一个幻想中的王国。他没看到自己说一些蠢话的时候,伯莎不屑地撇嘴,也没发觉她对他的蔑视。由于她远没有以前那般苛求,他发现自己比以前开心多了。直到伯莎开始厌恶爱德华,他才发现婚姻生活称心如意——爱讲反话的哲学家可以借此来说教一番了。他心想,妻子出国一趟让她受益无穷,比以前通情达理多了。克拉多克先生的处世之道自然十分正确:他由着她撒欢个够,她叫唤的时候不去搭理她,到头来她还是尝到苦果,乖乖回到窝里。要教会男人怎么管好老婆,没什么比懂得畜牧和了解家畜习性更有用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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