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命案

空中小姐  作者:小米

15:05

第六感的真相是:在你漫长的一生中,总有那么几次——运气好的话可能会有几十上百次——突然想起一个人,然后,你一抬头,他出现了;你觉得会出事,他马上死了;你感到不安,警察把你带走了。

我极度讨厌德尔维齐奥在他严肃无比的著作《铁根》中夹入这么一段轻飘飘的叙述。在第六感这件事情上,我不相信书本,因为我本身就是个“感应力”极强的人,用《枪挑双林》中的灵力分类法,大概能算上“四段通透体”。

许多年前,不,没有那么久,只是刚消失的这几年对我来说显得有些过于漫长,重说。

几年前,一个拨错的电话带来一种前所未有的动听声音,不是玫瑰那种甜到腻的软语,而是一种没有任何故作的羞涩姿态,却能挑拨你产生一切能够产生的冲动,想要把身体上所有能够突起的部分塑造成矛和盾去保护她的声音。

于是我开始给她打电话,每天一次,说了些什么全都忘记了,反正清纯呆滞中二病泛滥。直到某个风雨之夜,我扣掉电话后忽然想起家里有一台样式很古老的收音机,从十几年前把它的旋钮拧坏掉的那天起,我就再也没听过广播,可那天忽然很想修好它。我满头大汗地盖上盖子,满怀希望地旋转着黑色的旋钮,却发现从左到右再从右到左,就只能收到一个频道,里面直播的是我最讨厌的枕边夜话类节目。

就在我懊恼地准备关机时,她熟悉的声音竟出现在节目里。她说她是个普通听众,从没想过要拨打热线,但是她实在不愿意找一个秘密树洞埋葬自己的情感。她说与外表的过度坚强相反,她是个被保护欲望强烈的女人。可由于某些原因,她讨厌像狗一样凑上前的男人,他们的形象和声音总让她有种被蛇缠绕的恶心错觉。她甚至开始讨厌打电话,讨厌有人打电话给她。可是后来,拨打一个不得不打的电话号码时,她误拨给了一个陌生的男人。他开始天天给她打电话。她竟然没有拒绝这种明目张胆的勾引。她需要这种幼稚的安慰。

我抱着老旧的收音机双手发抖。那时还在读书的小林莫忘以为我触电了,用扫帚猛砍我的双手才把它们和心爱的收音机分开。我没感觉到疼,只是在心里重复着:她说她知道,她说她需要。

后来,就像《拉斯普金童话》中的所有篇章的结尾那样,我们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只是童话里的“永远”被替换成了“一个月”。

一个月后,她消失了。

我记得我提醒过自己不要再想起她。

她活着也许永不再相见,她死了也会有别人替我在她坟上跳舞。

我抹了一把汗泪交错的脸,戴上手套,从包中取出有百分之九十五可能是《汉德大魔法全图鉴》的小黑匣子,抱在怀里冲向冰蓝大厦。

我不知道自己干吗这么拼命,只不过晚了五分钟而已。

新问题出现了:冰蓝大厦真的就像《比蓝天还蓝的天》里那片瓦蓝瓦蓝的冰镜湖,冻得结实,没有一丝裂缝。

换句话说,我找不到入口。

第六感。我像误闯所多玛的孩子,预感到大地会隆隆开裂,灭顶之灾即将降临。

此刻我该做什么,该想什么?

《未来万年生存指南》中说:“绝境中不寄望逃生而是无意义地回想同类形象才是人与其他物种最明显的区别。”当然,书中提及的那些活在五位数公元年份里的人类早已习惯了面对绝境,那个一切崩坏的未来中,每天遇到的死亡威胁比去厕所的需求还要多。

空中小姐,我的空中小姐。

我好想在你身穿青磁色制服的时候体验一下拥抱的感觉。单纯的、温软的拥抱。糟糕,那个空中小姐的旧案我还没给林莫忘一个答复。

其实我也在等待着那个人的回复。

那只是个必然的填空题而已,填或者不填,真相都已经埋在我心里。我可能会说出来,也可能沉默,但始终抱着一丝希望,那个无法回避的结局不会到来。

说到底那只是一起陈年旧案而已,为什么不能只当作一卷发霉纸片上的故事随意读一下作罢?

为什么会被林莫忘这个小妮子牵着鼻子走?

为什么这一整天都在不停地念叨我的警察妹妹?

罪恶的脑兄总是不能忘记必须忘记的事情。

她十六岁以后我就再也没有主动牵过她的手。

记得她长着修长指头的小手冰凉冰凉,即使疯上一整个下午也暖不过来。

我们一起躺在凉席上,她像个男孩子一样四仰八叉地睡着,而我学着图书上妈妈们的样子把她的手像宝宝的小脚丫一样笼在怀里。

我看着她长长的睫毛,看着她小褂下微微凸出的胸脯,还有修长洁白的大腿——那时,她的个子就已经追上我了。

我勃起了。

确切地说,我抱着妹妹的小手,勃起了。

原罪是什么东西我说不清楚,反正自那天起,我背负上了一个龟壳般的负担,柔软的身子锁在里面,等待着有那么一天,被人翻转冲天,肆意凌辱。

我没有疏远任何人,只是不会再主动做一些事情。我开始囚禁大脑的某些部分,分割掉某些欲望,即使那些欲望本应属于每个正常的男人。我不确定会不会有一天伤害到身边的人,而事实上,身边的确一直有人受到伤害。

我读了一本犯罪小说《上弦月》,主角是一个在每个月特定时刻持续进行犯罪的连环杀手,他被作者赐予了“伏击者”的光环,他的犯罪对象是身怀六甲的孕妇,理由居然只是因为上弦月那类似隆起肚皮外廓的形状让他回想起沐浴在月光下身怀有孕的母亲最后时刻的侧影,那之后她就被一名当年的“伏击者”残忍杀害了。诡异的是母亲死亡带来的痛苦居然使他继承了杀人者的犯罪特征。

刚读完的那几天我处于恍惚状态,我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也具有这种杀手潜质,或者身体里潜伏着什么变态人格,一到深夜便会瞒着我苏醒,去寻找猎物。然而我一直没找到证据。我肯定没法爬上飞机行凶再消失,也没有能够进入“Dionysus”地下的VIP卡片。

其实我心里清楚,这种自虐式的疑惑只是一种压抑感的释放,也许与性有关,也许进一步涉及爱情或者其他更不着边际的东西。但我清楚记得,小时候大人们总说我有梦游症。招惹一个患梦游症的人是件很危险的事情。其实他们极有可能只是想通过惊吓让我老实待在屋里,大人的逻辑总是很古怪。然而后来,他们为了渲染气氛给我讲了一个“真实的故事”。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每次在书本里遇到这个奇妙的开头我都有种重症肌无力的感觉。故事概括起来只有几句话:一个考察团在极北方遇险,活下来的只有S和M两个人,无粮无水,只有一支猎枪和一台坏掉的发报机。某次S持枪出去觅食归来,发现M坐在拆卸开的发报机前,上前一推,已经生气全无。S郁闷地在雪地里挖了个浅坑埋葬了M。第二天一觉醒来,S惊恐地发现M的尸体坐在老位置,发报机又被卸开。如此循环了几日(讲述者顺便摆出M的各种姿态一次次重复前面的情节),冻饿交加的S在极度惊恐下用最后两发子弹轰烂了M和自己的脑袋。

事情的答案就是S恐有重度的梦游症,睡着后连挖尸扛尸摆尸这种大动作都毫不自知。其实在这个故事里,因为亲历者已经死绝,所谓真实情况,只能源自现场发现者的推断,这使讲述者强调故事的真实性显得无比荒谬,但那时候,它的确吓到了我,而且至少造成了两个深远影响:一是睡眠变得极浅,而且开始做各种各样的怪梦;二是开始迷恋上通过纯粹的思考消灭恐惧,探求事件真相。

后来的后来,我在一本蓝岛市出版的旧杂志《庸俗故事》(多有勇气的名字,可惜只出版了两期就停刊了)当中读到了这个故事的繁体竖排进化版,可怜的S最后没有死,而且成功地修好了发报机,召唤来了救援队伍,只是人们发现他时他正脱掉裤子趴在M僵硬发绿的尸体上哧哧怪笑。伟大的改编啊,作者“黄面人”也不知是哪位CULT大师青涩时期的化名。

哦,天马行空的想象结束了,重要的事情还没完成。

我完全找不到进入冰蓝大厦的门路。

奇迹发生了。

在我超强第六感的辐射下,大地隆隆开裂,一身警服的林莫忘如漫画中的超级英雄PP般缓缓升起。

我陶醉在动漫风格的幻想中,林莫忘却已经从地下扶梯上三两下蹦到地面,冲着我跑过来——怎么说呢,像一只穿着警服的美貌而凶悍的流氓兔。她的几个同事见状也散开队伍向我冲来,边跑边摸腰,直到她感觉情况不对勉强喊了一声“哥”,那老几位才明白我不是什么犯罪嫌疑人,忙尴尬地散开,各自土遁而去。

“刚念完咒语你就出现了。”我甩甩头忘掉刚才关于她的种种幻想,以《繁花大战》中繁星守卫全力迎战花星女战争贩子的心态主动出击。

“你的鼻子真是比老二还灵!”

“你敢骂我?”

“骂你?”

“你一个姑娘家居然老二老二地叫唤,真是没脸没皮!”

“怎么了,我天天叫它啊!它虽然丑点,皮有点松有点黑,可够倔够硬,我喜欢!”

“你……”

我正要背过气去,忽见一只大号警犬绝尘而来,立起来扑在林警官大腿上叫了几声又一溜烟儿跑走。我明白自己想歪了。

“它叫老二?”

“是啊,它虽然丑可比你靠谱多了!”

“你居然把我跟狗相比!”

“你可比不上它!”

“少贫嘴,说正经的。你怎么会在这儿?”

“正要问你。”她的笑容一敛,我这才发现她嘴里调笑不停,脸色却不太好看。

“刚要完人命,奔下一个现场作案去!”我被她的态度搞得很是不爽,顺口胡诌了一句。

“你是不是刚到?”她脸色一变。

“废话,没看见这一头汗!”

“戴着手套干吗?”

“给顶楼的人送书怕弄脏了。靠,你这是在审犯人吗?”我一怒之下冒出了脏字。

“不,现阶段你顶多算犯罪嫌疑人!你真没进过楼?”

“没找着门!”

她扑哧一笑,还蛮好看。像她这样能把警服穿出性感架势的女警大概不会太多,《逮捕令》里有过两个。当然,脱下制服以后派头堪比男流氓的女警更少。

“唯一的入口设在地下一层,人员进出全靠地下扶梯。我怀疑大楼的设计公司是阎王爷家开的!”她对自己这个比喻似乎挺得意,马尾巴一晃一晃闪着金光,“可是——谁给你做证?”

这厮脸变得比川剧里还要快。

“证明?”我心里有气,不自觉地提高了声调,“五个路口外的两辆报废车车主,两个路口外没追上我的一辆‘110’,整条香洲路上的交警和摄像头都能做证!还要不要更多?”

“嗯嗯,所以说你比老二……”

“林莫忘你有完没完!”

她的脸色缓和下来。这姑娘永远都是个绷不住的主儿,所有事情都写在脸上。

“有事没有?没事让开,我迟到很久了!”我边说边朝地下扶梯口走去。

“你刚才说‘命案’?”她摸着下巴问我。

“是!”

“你怎么知道?”

“我刚从现场过来!”

“现场?”

“‘Dionysus’,一个女巫被烧成壮骨粉了。”

“哦,不是说这儿啊。”

“怎么,难道你不知道?”

“你要去三十九楼送书是吧?”

“你怎么知道?”

“甭费劲了,那里现在只有一堆的同事和一具尸体。”

“尸体?”

“正主都在负一层接受盘问。”

电梯飞快上升,几分钟后,我们来到冰蓝大厦顶层。

林莫忘胡乱给我找了件肮脏的白大褂披上,再挂上吊牌,看上去很像医学院诈尸的人体标本。好在现场一片忙乱,没人有功夫搭理我。

我脖子上“狗牌”的权限虽然没法进入陈尸现场,但即使站在隔离带外也能看清情况,因为尸体就“堆”在大厦顶部的玻璃花房中央。

不得不说,这几年虽然随着林警官经历过不少血腥案件,但纸上谈兵占绝大多数,实地见识现场的次数有限,像眼前这般诡异的还是头一次遇到。虽然隔开了一大段距离,并且站在上风头,我还是有点克制不住呕吐的欲望。

占地二百平方米左右的花木丛在午后暖阳下慵懒地招摇,地面上躺着一具披着印有巨大手纹图案长袍的肉体。我实在不愿意把“它”称之为人。一个人想要拥有如此肥大的身躯,恐怕只有《1989》里那些为了适应异星风俗而把自己填塞成“豕人”的家伙才有这个毅力做到。但就像书中幸存的人们悲哀地发现自己的体形已经挤不进宇宙飞船一样,这具肉体恐怕也无法完整离开这个鲜花盛开的死亡之地了,因为“它”看上去血肉模糊,就像一只从Pont Alexandre III扔到塞纳河游船甲板上的巨大肉夹馍。

“简单地说,就像你看到的,这个目测至少有四百多斤的雄猪摔死在这间一百二十平的阳光大花房中央。幸运的是没怎么压到花花草草。”

“这么形容受害人,你算哪门子警察啊!”

“少废话!你有什么看法?”

“不叫哥就算了,起码也带个请字!”

“请——往边挪挪再说话,别挡着法医大叔的道!”

“你……我的看法是,他骑在屋中间那个十米高的梯子上收花生时被热带大苍蝇撞了一下腰眼掉下来摔死了。”

“少瞎扯!”

“那就按自杀结案呗,你们最擅长干这个。”

她似乎没听出我话中的讽刺味道:“自杀?从一个胖子进出困难、统共六米高的花房里摔出这种跳崖一样的肉酱效果?而且,喉咙被割开的大口子几乎能塞进一本《大渡海》!”

她用力拍拍脑袋继续说下去:“补充几点边角信息。这间花房是全封闭透明玻璃结构,体积大约为2010cm×600cm×600cm,顶部有300cm高的尖顶,仅开一扇50cm×140cm的小门,四面墙上共安装七扇40cm×60cm的不相连小窗,屋顶两侧各开有一个40cm×40cm的小天窗。所有门窗均为推拉式。”

“这么大的花房就开这么小的几个洞?”这古怪的造型让我无厘头地想象出一个肥胖的俄国大妈形象,还穿着透明材料做的连衣裙。呕。

“也许是保温加防盗的需要吧。平常只有大厦物业部的几个人出入,因为没什么珍稀花木,所以门窗无锁。”

“变态的设计!所以说——这根本不是个密室?”

“你先仔细听着!法医根据尸况初步判断为坠亡,死亡时间不长,六到八小时之间。”

“我就说跟那梯子有关!”

“可法医还下了另一个判断,”她吸了一大口气,“摔成他那个样子,至少得来一次一百米以上的自由坠落!”

“一百米?”

“至少一百米。所以尸体很有可能被移动过,但迹象并不明显,并且不能排除花房即为第一现场的可能,因为摔碎的脑浆子像豆腐渣一样,都溅到花瓣上了。”她这一句话就把鲜花和豆腐脑这两样美好的事物糟蹋了个彻底。

“移尸也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地方吧。”

“关键是他这两米以上的身高加上浑身肥膘,摔散了架都有四百斤开外,那几扇门窗的规格对他来说就像小人国制品,剁成三截都塞不进去!连尸检也得就地进行,不然只好把受害人大卸八块运出去。”

“你的意思是……对这具过分庞大的尸体来说,这其实是个四面透风的密室?”

“少胡编技术性词汇!这回我一定要比你先搞清楚真相!”

“有点意思。对了问个事儿,你管上面这些都叫‘边角信息’?”

“差不多。”

“被你们抓到的凶手真是太不幸了,IQ没有超过六十的吧?”

有人叫了林莫忘一声,我赶紧问了最后一个问题:“他是谁?”

“‘密纹会’法定代表人,身份信息正在核实,不过楼里的人都称呼他‘教祖’。”

教祖?我想起了一系列由邪教炮制的灾难性事件,难道他是在研制全植物环保型毒气时不幸丧命的?

无论如何,这起“四面透风密室高空坠亡事件”还是相当古怪有趣的,赚大了。

从大厦的地底出口“升”出来,有一种侥幸从地狱逃脱的感觉,真难为楼里的员工们,下班时一定像尤丽黛丝(Eurydice)那样不敢回头也不敢作声。话说回来,尤丽黛丝的老公俄耳甫斯作为阿波罗和缪斯的儿子,对老婆的忠诚度之高连冥王都被感动,搁现在肯定是选秀进三甲,相亲灯全留。但在《诸神本原》中,他居然连孤独终老的结局都没捞到,而是由于拒绝参加狂女们组织的酒神趴踢而被大卸八块,再撕成肉末四处抛洒,只剩下头和肝脏随波漂流,一直漂到了小岛Lesbos,于是那里就沾足了光,成为情诗之乡。不过岛上的居民——尤其是女居民似乎浪漫得不是那么彻底,在数年前的一场讼案中,这些“勒斯波斯人”居然为了与女同群体争夺“lesbian”这个词的使用权而唇枪舌剑,全无乃祖以竖琴声打动审判者的文艺范儿。

酒神,狂女,碎尸,拉拉。

记忆碎片一相逢,便胜却跑路无数。

撤离前林莫忘没再理我,也许是因为从我嘴里没得到任何对破案有用的东西。我明明只是个局外人,她怎么可以对一个观众提如此苛刻的要求?不过她对我一贯如此,爱不起来又撕扯不开。大概她也明白,我们两个的制造材料终究有所不同。

我看着一缕发丝贴在她晒成浅棕色的俏脸上,看着她在盛夏的阳光下因疲劳而微微蜷曲的高挑身影,默默地在心里哼着很恶俗的歌词儿,“你究竟有几个大现场,为何每个现场都让你憔悴”。

她把我比作警犬也许只是个玩笑,可心底还是暗生落寞。其实我该安心才对,因为很少有哪个女孩会对自己的宠物有什么性希冀。不,莫林,你在想些什么?这样下去,心头那个不愿放弃的据点一定会被《最后的渴望》里“那片黑到无比纯净的失望”攻破啊!

我下意识地抱紧黑色小匣子。

书没有按计划送出。她不在楼里。

这座大厦已经变成了惨剧上演的舞台,消失的她到底是受到惊吓逃走的观众,还是隐身后台暗笑的导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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