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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七章(治国)老子 作者:老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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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论述君无为而民自化的道理,重在治国。 作为侯王,如果能够行大道,不妄为,顺应自然,万物不受干扰就会自己生长变化,无所不为。即使是出现了个人的私欲,也可以用质朴纯厚之风镇定引导。只要百姓没有私欲,回归天性,天下就会自己安定,形成“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八十章》)的理想社会。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 (1) 。 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 (2) 。化而欲作 (3) ,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 (4) 。镇之以无名之朴,夫将不欲。不欲以静,天下将自正。 【注释】 (1) 无为而无不为:顺应自然不妄为则无所不能为。 (2) 自化:自己成长变化。 (3) 欲作:私欲产生。 (4) 无名之朴:道的质朴。无名,指道。《三十二章》曰:“道常无名,朴。” 【译文】 道永远顺应自然不妄为,就能够无所不为。 侯王如果能够坚守它,万物将会自己成长变化。成长变化而私欲产生,我将用道的质朴来镇慑它。用道的质朴来镇慑,就不会产生私欲。不产生私欲而宁静,天下将自己归于正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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