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八章(治国)

老子  作者:老子

本章比较“为学”与“为道”,重在治国。

老子反对政教礼义这些外在世俗之学,认为这样的“为学”愈多,伪诈奸邪之事愈多;主张内心纯净,自省感悟,俭约收敛,返璞归真,这样“为道”愈久,私欲私爱愈少,近于无为的大道。因此,《十九章》曰:“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绝学无忧。”显然,所谓“学”就是圣智、仁义、巧利之类,“绝学”对“为学”而言,“见素抱朴,少私寡欲”则是对“为道”而言。所以,“为道”使百姓返璞归真而自化,就可以治理天下;如果“为学”扰乱天下,胡作非为,则适得其反。


为学日益 (1) ,为道日损 (2) 。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

无为而无不为 (3) 。取天下常以无事 (4) ,及其有事 (5) ,不足以取天下。

【注释】

(1) 为学日益:研究世俗学问,则伪诈奸邪一天天增加。

(2) 为道日损:修行自然天道,则私欲私爱一天天减少。天道指清静无为之道。

(3) 无为而无不为:顺应自然不妄为,就能够无所不为。参见《三十七章》。

(4) 取:为,治理。无事:无所事事,无妄为之事。

(5) 有事:有所事事,严刑峻法之类苛政。

【译文】

研究世俗学问,伪诈奸邪一天天增多;修行自然天道,私欲私爱一天天减少。减少而又减少,一直到无为的状态。

顺应自然不妄为,就能够无所不为。治理天下经常凭借无所事事,等到有所事事,实行苛政,就不能够治理天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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