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六章(治国)

老子  作者:老子

本章阐发不言之教、混同亲疏的道理,重在治国。

《五十九章》曰:“治人事天,莫若啬。”《六十五章》曰:“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其具体方法就是“挫锐”、“解纷”、“和光”、“同尘”。因为,“圣人不仁”(《五章》),“天道无亲”(《七十九章》),“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三章》),所以,不分亲疏,不分利害,不分贵贱,圣人才为天下贵。


知者不言,言者不知 (1) 。

(塞其兑,闭其门 (2) ,)〔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 (3) ,同其尘 (4) ,〕是谓“玄同” (5) 。

故不可得而亲,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贵,不可得而贱。故为天下贵。

【注释】

(1) 知者不言,言者不知:聪明的人不发号施令,发号施令的人不聪明。

(2) 塞其兑,闭其门:已见于《五十二章》,此处错简重出,当删。

(3) 和其光:混合他们辨识万物的智力之光。《五十二章》曰:“用其光,复归其明。”

(4) 同其尘:规范他们动作行为的世俗之尘。以上四句错简重出于《四章》,当移于此。

(5) 玄同:玄妙混同的境界,即道的境界。《二十五章》曰:“有物混成,先天地生。”

【译文】

聪明的人不发号施令,发号施令的人不聪明。

挫折人们的锐气,解决人们的纠纷,混合他们辨识万物的智力之光,规范他们动作行为的世俗之尘,这就是“玄同”。

因此,对百姓不能亲,不能疏;不能利,不能害;不能贵,不能贱。所以,就被天下人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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