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梅西·弗格森

猎头游戏  作者:尤·奈斯博

我小心地从室外厕所的侧面探出头,朝小木屋看去。窗玻璃一片漆黑,里面什么也看不见。所以说他没有把灯打开。好吧,我不能待在这里。我等到一阵风吹过树丛时才开始狂奔。七秒后,我已经跑到了森林的边缘,隐身于树后。但那七秒几乎让我筋疲力尽,我的肺部很痛,头也在抽痛,自从老爸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带我去游乐场玩之后,我还是第一次感到头那么晕。那是我九岁生日的当天,去游乐场是我的生日礼物,园里的游客除了我和老爸,只有三个用可乐瓶分享透明液体的半醉青少年。当时只有一个游乐设施是开放的,那是一台可怕的机器,功能显然就是要把小孩甩来甩去,甩到他们把棉花糖都吐出来,让父母为了安慰他们不得不再买来爆米花和汽水。为了让我玩这个机器,我爸暴躁地跟别人砍价,我不想拿自己的命来冒险,于是拒绝搭乘那摇摇晃晃的机器,但我爸坚持,还帮我系上看起来应该是用来保护我的安全带。此刻,二十五年过后,我好像来到了一个同样脏兮兮、充满超现实风格的游乐场,里面到处弥漫着尿骚味与垃圾的臭味,而我怕得要死,一直想吐。

一条溪流在我身边汩汩流淌,我拿出手机丢进去——看你怎么继续追踪我,你这该死的印第安野人。然后我跑过森林松软的地面,朝农田的方向而去。松林里已经一片漆黑,但是因为没有其他植被,我很容易就找到了林间路。不出三分钟,我就看到了农舍外面的灯光。我又继续往前跑了一小段路,以便在我跑出森林前能让谷仓大概处于我跟农舍的中间位置。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如果欧看到我这副模样,一定会要我解释清楚,接下来还会打电话给当地警察局。

我朝着谷仓的门爬过去,打开门闩,推门进去,头好痛,肺也好痛。我在一片漆黑中眨眼,几乎看不见车子与拖拉机在哪里。甲烷对人体到底有什么影响?我会瞎吗?甲烷,甲醇,这两者一定有什么关联。[误饮甲醇或吸入甲醇蒸气到一定量会致人失明]

我听到身后传来喘气声,还有动物肉掌踏地、几乎无法察觉的轻柔声响,然后那声音又消失了。我已经知道那是什么,但来不及转身。它跳了起来。一切都静止了,就连我的心跳也停了。下一刻我往前跌倒,我不知道尼德㹴犬是否可以跳起来用利牙咬住中等个头的篮球手的脖子,只不过,也许我已经提过了,我不是个篮球手。所以,当剧痛传入我的大脑时,我向前跌去。狗爪抓伤了我的背,我听见肉被撕裂的声音,还有骨头被咬得嘎吱作响的声音。我的骨头。我试着要抓住那只畜生,但我的手脚不听使唤,仿佛脖子被利齿咬住后,脑部信息的传输也出了问题,脑部的命令就是无法往下传递。我肚子贴地趴着,连满口木屑也吐不出来。我的主动脉承受重压,大脑快要缺氧,视野渐渐变窄——我很快就要失去意识了。所以这就是我的死法,被一只丑陋的肥狗咬死。说得含蓄点,这真是令人沮丧啊。没错,这本是足以令人大怒的事情。我的头开始发热,一种冰冷的热传遍全身,传到指尖。一个愉悦的诅咒,以及一阵突然袭来的颤抖,让我迸发出向死而生的力量。

我任由狗咬着脖子,站了起来,让它像一条活生生的毛皮围巾似的垂在我背后。我踉跄打转,挥舞着双臂,但还是没办法抓住它。我知道这爆发出的身体能量是我孤注一掷搏来的最后机会,很快我就要不行了。我的视野此刻已经缩得跟007电影的片头一样小——不过在电影里那是故事的序幕,而在我这里则是尾声了,画面四周一片漆黑,只看得见小小的圆洞里有个穿着晚礼服的家伙拿着手枪对准你。透过那个小圆洞,我看见一辆梅西·弗格森牌蓝色拖拉机。我的脑袋中浮现出最后一个念头:我讨厌狗。

我摇摇晃晃,转身背对拖拉机,借着狗的重量让重心从脚趾移往脚跟,然后用力往后退。我跌倒了,我们撞在车后青贮装载机的整排锐利的铁耙子上。听到狗的毛皮被撕裂的声音,我就知道,就算我死,也拉上了一个垫背的。我的视野就此消失,世界变得一片漆黑。

我一定昏迷了一段时间。

我躺在地板上,瞪着那只狗张开的嘴巴。它的身体看来好像高悬在半空中,蜷缩成胎儿的姿势,背部被两根铁耙齿刺穿。我站起来,感到谷仓在旋转,我必须往旁边多走两三步路才能维持平衡。我把手按在脖子上,感到刚刚被狗咬出的伤口在流血。接着我发现自己濒临疯狂了,因为我没有立马上车,只是站在那里出神地凝视眼前的景象。我创造出一个艺术品——《狩猎卡吕冬㹴犬》。真美啊!特别是那死狗还张着嘴巴。也许它是因为惊吓而合不拢嘴,也许这种狗的死状就是这样。不管缘由为何,我喜欢这种愤怒而呆滞的神情,好像它除了狗命被终结了,还必须忍受这最后的羞辱,这种丢脸的死法。我想朝它吐口水,但嘴巴太干了。

结果我只是把汽车钥匙从口袋里掏出来,蹒跚地走到奥韦的奔驰车旁,开锁上车,转动钥匙启动引擎。没有动静。我又试了一次,踩下油门,车子就像死了似的。我透过挡风玻璃往外看,呻吟了一声,下车打开引擎盖。谷仓内一片昏暗,我很勉强才看到有两根电线被割断了,高高挺立着。我不知道它们有何功能,也许对发动汽车的小小奇迹而言是很重要的。该死的混血杂种,格雷韦你这王八蛋!我希望他还坐在小木屋里等我回去。但他一定已经开始纳闷他的狗到底怎么了。慢慢来,布朗。好吧,辛勒·欧的拖拉机是我离开这里的唯一交通工具了。但是它太慢了,格雷韦一定立刻就会再度追上我。所以我必须找到他开来的那辆车,他银灰色的雷克萨斯一定停在路边某处,然后用他对待奔驰的方式给他的车动手脚。

我快步走到农舍,心想欧很可能会走出来到台阶上——我可以看见前门并未紧闭,但是他并未出现。我敲敲门,把门推开。在门廊里我看见那把带着望远镜瞄准器的来复枪靠墙摆着,旁边有一双脏兮兮的橡胶鞋。

“欧?”

他的名字发音听起来根本就不像个姓氏,反而像是我要请求他继续讲故事似的。就某方面来讲,的确如此。所以我进屋后不断呼唤着他那愚蠢的单音节姓氏。我想我听到了一点动静,于是转身一看。我身上没有流光的那些血液好像冻结了。一个有两条腿的黑色怪物用跟我一样的姿势站着,在一片漆黑中那双眼睛看起来又白又大,正回瞪着我。我举起右手,它就举起左手。我举起左手,它就举起右手……是一面镜子。我松了一口气。大便已经干了,沾得我全身上下都是:鞋子、身体、脸,还有头发。我继续前进,推开起居室的门。

他正斜倚着摇椅,咧着嘴,笑容挂在脸上。那只肥猫在他的膝盖上,用跟狄安娜一样风骚的杏眼看着我。然后它站起来跳下来,猫掌轻轻着地,摇着尾巴朝我慢慢走来,然后突然停下。嗯,我身上可没有玫瑰或者薰衣草的香味。但是在短暂的犹豫之后,它继续朝我走过来,一边发出低沉而诱人的呼噜声。猫真是一种懂得见风使舵的动物,它们知道自己什么时候需要新的供养者。懂吗?上一任已经挂了。

辛勒·欧之所以看起来咧着嘴,是因为嘴唇两侧有血痕往两边延伸。从一边脸颊裂痕伸出来的,是他那蓝黑色的舌头,我看得到他下侧的牙龈与牙齿。这个古怪农夫的模样让我想起早年电子游戏里面的“吃豆人”,但这咧到耳边的笑容不太可能是他的死因,因为他的喉咙上有一道X形血痕。他是被人从后面绞杀的,凶器是细尼龙绳或者铁丝。我一边喘息,脑袋一边快速地自动重建整个事发经过:格雷韦开车经过农舍,看到泥泞的空地上出现我的轮胎痕。也许他继续往前开,把车停在一段距离外,回来后往谷仓里看,确认我的车在里面。此时辛勒·欧一定是站在台阶上,多疑而狡猾的他先吐了口口水,在格雷韦询问我的行踪时,他只是给了个不着边际的答案。格雷韦给他钱了吗?他们一起走进屋里了吗?无论如何,当时欧一定还保持着戒心,因为当格雷韦从他身后把绞线套上去的时候,他还试着把下巴放低,如此一来绞线才没有绕在他的脖子上。他们挣扎了一阵,绞线滑到他的嘴巴上,格雷韦用力一拉,割裂了欧的脸颊。但是格雷韦很强壮,终究把那条致命的绞线绕在了绝望的老家伙的脖子上。沉默的证人,沉默的谋杀。但是格雷韦为什么不简单一点,直接用枪呢?毕竟,最近的邻居距离此地也有几公里远。也许是为了避免留下蛛丝马迹?我突然想到了一个显而易见的答案:他没有带枪。我低声咒骂了一句。现在他有枪了。我把格洛克留在料理台上,等于是发了一把新的凶枪给他。你真笨啊!

一阵滴滴答答的声音吸引了我的注意,那只猫跑到我的两腿间。它伸着粉红色的舌头,不断舔着我从衬衫下摆滴落在地板上的血。我渐渐因为疲累而感到昏昏沉沉。我深深吸了三口气,我必须专心,要不停地思考与行动,只有这样才能抗拒那足以令人麻木的恐惧。首先,我必须找出拖拉机的钥匙。我毫无头绪地在各个房间翻箱倒柜,在卧室里找到一个空的弹药盒,在玄关找到一条围巾,于是用它围在我的脖子上,打了个结,至少可以先止血,但是我没找到拖拉机的钥匙。我看看手表,格雷韦一定已经开始在想他的狗怎么了。最后我回到起居室,在欧的尸体前弯下腰掏他的口袋。钥匙在里面!钥匙圈上甚至还有“梅西·弗格森”的字样。我是赶时间,但现在可不能大意,不能犯任何错误。我的意思是当警方发现欧的尸体时,这里就变成了犯罪现场,他们会寻找DNA证据。我赶快跑进厨房,弄湿一条毛巾,到各个我去过的房间把我的血迹擦掉,还把我碰过、可能留下指纹的所有东西都擦了一遍。我站在门廊准备走时,注意到那支来复枪。会不会我真的开始走运,枪膛里有子弹呢?我一把抓起枪,凭印象给枪上膛,用力拉扯,听见枪栓还是叫枪槽之类的鬼东西发出咔嗒声,最后我终于打开了枪膛,在黑暗中,枪膛里的一点红色铁锈看起来特别明显。没有子弹。我听到声音,抬头一看,猫站在通往厨房的门槛上,用混杂着悲伤与责怪的眼神瞪着我:我不能就这样把它留在这里,对吧?我咒骂了一声,朝那毫不恋主的动物踢了一脚,它躲开后又急忙跑回了起居室。然后我把来复枪擦了擦,放回原位,走到外面,用力把门甩上。

拖拉机于轰隆声中被我发动了。当我把它开出谷仓时,它持续发出轰隆的声音。我压根儿没有想要去关门,因为我可以听见那辆拖拉机好像正在呼喊着:“克拉斯·格雷韦,布朗要逃走了!快点!快点!”

我踩下油门,开上来时的路。此刻四处一片漆黑,拖拉机的车头灯光在凹凸不平的路面上跳动着。我找不到那辆雷克萨斯轿车,它一定停放在这附近的某处啊!不,此刻我无法好好地思考,他有可能把车停在这条路上的更远处。我甩了自己一巴掌,眨眨眼,深呼吸,你不累,还没有筋疲力尽,就是这样。

我用力踩油门,轰隆隆的声音持续响个不停。要去哪里呢?离开这里就是了。

车头灯光变小,我的眼前又渐渐变暗,视野又变成一个小圆洞了,我很快就要失去意识了。我尽可能深呼吸,让脑袋多获得一点氧气。要保持恐惧与警戒,要活下去!

除了引擎单调的轰隆声,现在又出现另一个音调较高的声音。

我知道那是什么,于是更加用力地握住方向盘。

那是另一辆车的引擎声。

后视镜里出现了灯光。

那辆车从后面以平稳的速度接近我。急什么呢,这荒野中只有我们俩,他有的是时间跟我耗。

我唯一的希望就是让他一直在我后面,这样他就不会挡住我的路。我把车开到碎石路正中央,身体伏在方向盘上,尽可能降低被格洛克手枪击中的概率。我们开过了一个弯道,路突然变直变宽。接着我发现,格雷韦好像对这地区非常熟悉似的,早已加快速度与我并行。我把拖拉机向右靠,想要把他逼进水沟。但是拖拉机太慢了,他已经先开了过去,反而变成了我正朝着水沟驶去。绝望之余,我猛地往回打方向盘,拖拉机在碎石路上打滑。我还在路上,但是我的前方闪着蓝光,或者是两道红光。从车上的刹车灯看来,他已经停下了。我也停了下来,但是让引擎怠速,我不想在这该死的原野上像一只笨羊一样被干掉。此刻我唯一的机会就是让他下车来,我从他身上碾过去,用庞大的前轮把他轧平,让他像姜一样被啪的一声轧碎,成为轮下的冤魂。

驾驶座的门打开了。我用脚尖踩了一下油门,想感觉一下引擎的反应能有多快。并不快。我头晕目眩,视线又开始模糊,但是可以看见有人下车朝我走来。我看准目标,同时努力保持清醒。是个高高瘦瘦的人。高高瘦瘦?格雷韦并不是高高瘦瘦的。

“辛勒?”

我用英文说道:“什么?”尽管我爸总是灌输我一个观念,说我应该用“抱歉,可以再说一遍吗?”“对不起,先生”或是“这位女士,我可以为你效劳吗?”来回话。我几乎瘫倒在座位上了。过去他总是禁止我妈让我坐在她的膝盖上,说这样会让孩子变得软弱。爸,你看我现在怎样?我变软弱了吗?爸,现在我可以坐在你的膝盖上了吗?

黑暗中传来一阵美妙的人声,讲的是挪威语,音调像在唱歌,但带着犹豫的语气。

“你是从……嗯……从收容中心来的吗?”

我重复了一遍:“收容中心?”

他已经走到了拖拉机旁,我仍然趴在方向盘上,朝旁边瞥了他一眼。

他说:“哦,抱歉。你看起来像是……嗯……你刚刚跌进堆肥里面了吗?”

“我是出了一点意外,没错。”

“我看得出来。我把你拦下来是因为我认出这是辛勒的拖拉机,也因为有一只狗挂在车尾。”

还说要集中精神呢,哈哈,我已经完全忘记那只该死的狗了,你听见了吗,老爸?我脑部的供血不太够。太多……

我的手指失去了知觉,我看着自己的手从方向盘上滑落,然后我就昏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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