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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流浪的家 作者:安·帕切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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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迪做决定给我打电话,告诉我梅芙住进了医院。“她打算入院出院都不让你知道,这算什么事嘛。他们说,梅芙可能得住上两个晚上。” 我问桑迪怎么回事,我听到了自己医生的语气:那种刻意的平静,旨在安抚一切担忧。我说的是“告诉我,情况如何”,而我想做的是冲出房门,一口气跑到宾州站。 “她胳膊上出现了红色的条痕,很吓人。我看到了,就问她怎么回事,她让我别管闲事。于是我就给乔斯林打电话,乔斯林摆平了她。乔斯林立刻过来,带梅芙去看医生。她说,如果梅芙不上车,她就叫救护车。乔斯林收拾人,一直都比我拿手,我拿你姐姐没办法,她总有办法。我叫梅芙梳个头,她都不肯听。” “医生说什么?” “医生说,她必须马上进医院,甚至都来不及回家收拾东西。她只好给我打电话,让我去帮她拿东西。她让我发誓,说绝对不告诉你,但我不在乎。她怎么想的呢?她住院了,我肯定要告诉你的。” “出现红条痕有多久了,她有没有说?” 桑迪叹了一口气:“她说一直穿着长袖衣服,所以不清楚。” 这是周中,塞莱斯特在吕达尔她的父母家里。我到了宾州站,用公用电话给她打电话,告诉她火车几点到。她开车到费城接我,送我到医院。到了医院门口的环形车道,我下了车。塞莱斯特一直在生梅芙的气,觉得梅芙没有力劝我做内科医生,她好像觉得要是梅芙叫我做,我就会做一样。她依然认为,多年前我跟她分手,毁了她的毕业典礼,都是梅芙的错。凡是她不敢怪在我头上的,都怪在了梅芙头上。在我读医学院的第一年,塞莱斯特就要我娶她这件事,梅芙也是不肯原谅的。梅芙还认为,塞莱斯特出现在马丁先生的葬礼上是精心策划的,她知道肯定会遇上我。我并不这样认为,但我怎么想,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塞莱斯特不想见梅芙,梅芙也不想见塞莱斯特。而我只想下车,找到我姐姐。 “如果需要我开车送你回家,就给我打电话。”塞莱斯特说道。她吻了吻我,开车走了。 那是6月21日,一年之中白昼最长的一天。晚上八点,太阳还斜斜地从医院西边的窗户照进来。咨询处的那个女人把梅芙的病房号给了我,让我自求多福地去找房间。过去七年,我一直待在纽约各个不同的医院里,但这并不意味着我有能力在宾州的一家医院里找到我姐姐的病房。医院的布局,就像是癌细胞的生长,没有逻辑可言——新的侧翼建筑就像是癌细胞转移,毫无由头地接在长长的通道后面。我花了一些时间才找到普通医疗楼,然后在毫无区别的房间中找到了我姐姐的病房。她病房的门虚掩着,我敲了两次,才进去。她住的是双人病房,但中间的帘子没有拉上,另一张床就在眼前,铺得整整齐齐的,没人住。梅芙床边的椅子上坐着一个穿着正装的金发男子。 “天哪,”梅芙一看见我,就说道,“她拿她妹妹的人头发誓,不会告诉你的。” “她撒谎了。”我说道。 穿正装的男人站了起来。只花了一秒钟的时间,我就认出了他是谁。 “丹尼。”奥特森先生伸出一只手。 我跟他握手,然后俯下身,亲吻梅芙的额头。她的脸很红,微微有点潮湿,皮肤滚烫。“我很好,”她说道,“再好不过了。” “他们在给她输液,抗生素,”奥特森先生指了指银色的输液支架,上面挂着一个越来越瘪的液体袋子,接着他看着梅芙,“她需要休息。” “我在休息呢。都已经躺着了,还不是休息?” 她躺在床上,很是别扭的样子,仿佛是在试镜扮演病人的角色,毯子下面还穿着衣服和鞋子。 “我该走了。”奥特森先生说道。 我以为梅芙要挽留他,但并非如此。“我星期五就回来上班。” “下星期一再来。少了你,我们还是可以撑过这个星期的。” “你们撑不下去。”梅芙说道。作为回应,他对梅芙露出了非常温柔的微笑。 奥特森先生拍了拍梅芙没有输液的那只手,对我点了点头,然后离开了。这些年来,我们见过很多次。我念乔特中学的时候,暑假回家,还在他的工厂工作过,但除了觉得他很害羞,我再没别的感觉。我始终想不通,这样一个男人怎么能挣下这样一份产业?奥特森公司的冷冻蔬菜现在销往密西西比河以东的所有州。梅芙跟我说过,很是自豪的样子。 “如果你先打电话给我,我就会叫你别来了。”梅芙说道。 “如果你先打电话给我,我就能告诉你我什么时候到,”我摘下她床脚挂钩上的金属板,上面写着“血压90/60,每6小时一次头孢唑啉”,“说说吧,怎么回事?” “如果你不打算当医生,那么你私下也不应该当医生。” 我从床脚绕过去,抬起她输液的那只手。红色条纹状的蜂窝组织炎,起于手背上的一条伤口,弯曲而上,绕到手臂内侧,消失在腋窝处。手臂上有黑色马克笔勾勒出的轮廓,标记炎症的进程。她的手臂很烫,有些肿胀。“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把这倒霉的胳膊放下,我有事告诉你。本来是想等周末再告诉你,但你现在来了。” 我追问她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也许,学医还是对我有些好处的,我肯定是学会了怎么追问别人觉得没必要回答的问题。“你手上的伤怎么来的?” “我不知道。” 我把手指移到她的手腕上。 “你别给我把脉。”她说道。 “有人跟你讲明过后果吗?如果得了败血症,你会感染化脓,最后器官衰竭。”捐赠衣服、捐赠食物、周末为穷人发放食品,都看得到梅芙的身影。要么是劣质的订书针,要么是钉子,她总是不小心划破皮肤。她把一箱箱的东西装进别人的汽车后备厢,免不了被碰伤擦伤。 “你这么负面消极,有完没完?我现在躺在医院里了,是不是?浑身被灌满了抗生素,这还不行吗?我还应该干什么?” “应该在手部感染蔓延到心脏之前看医生。这就像是有人拿画笔抹了你一胳膊的颜料,你没有注意到吗?” “你到底要不要听我的消息?” 她躺在那里,我却还在愤怒,这似乎不太合适。她在发烧,她可能还觉得疼痛,尽管她绝不会对我承认的。我对自己说,适可而止吧,否则她什么都不会跟我说了。我走到床的另一侧,坐在椅子上,上面还留有奥特森先生的体温。我又开口了:“你病了,我很难过。” 她看了看我,估量其中的诚意:“谢谢。” 我双手合拢放在膝盖上,免得忍不住去戳她:“说吧,什么消息?” “我看见菲菲毛了。”她说道。 当时,我29岁,梅芙36岁。我们最后一次见到菲菲毛的时候,我才4岁。“在哪儿见到的?” “你觉得是在哪儿?” “你肯定是在拿我开涮。” “本来我都想好了,要在车里告诉你这个消息。那样效果好得多。” 我们最重要的谈话都是在车里进行的,但现在考虑到各种情况,我们只能勉为其难,将就在病房里谈——地面是绿色的瓷砖,头顶上是低矮的隔音天花板,广播里,有人正断断续续地发出含糊不清的声音。“什么时候?” “星期天,”梅芙的床头微微升起。她仰躺着,转头对着我,“我刚刚从教堂出来,想的是在回家路上顺便在荷兰屋外停上一两分钟。” “你住的地方距离教堂只有两个街区。” “别打岔。还不到五分钟,另一辆车停在我车后面,一个女人下了车,穿过街道。那个人就是菲菲毛。” “我的天,你怎么知道那是菲菲毛?” “我就是知道。她现在准有五十多岁了,她把头发剪短了,但依然是红色的,或者是染的吧,还是乱蓬蓬的。我记得她,记得很清楚。” 我也记得很清楚。“你下了车——” “一开始,我只是看着她。她站在车道的尽头,我看得出来,她是在考虑,像是在犹豫要不要上去敲门。你知道的,她和我们一样,也是在那里长大的。” “她和我们完全不一样。” 梅芙躺在枕头上,点了点头。“我穿过街道。自从那天离开后,我还一步都没踏上过街道的那一边。实话告诉你,走过去让我觉得有些恶心。我一直想着安德烈娅会手拿平底锅,从车道的那一头冲过来。” “你说了什么?” “不过是叫了她的名字。我说,菲奥纳,她转过身来。哦,丹尼,可惜你看不到她脸上的表情。” “她知道你是谁?” 梅芙眼神兴奋,又点了点头:“她说我看上去就像是妈妈年轻时的样子。她说,无论是在哪儿,都能认出我来。” 一个头戴白色护士帽的年轻护士走进来,看到我们两个人,停下了脚步。我弯腰埋头,下巴都快挨着梅芙的肩膀了。 “或许我来得不是时候?”护士问道。 “很不是时候。”梅芙说道。护士说了点别的,但我们都没注意听。她走出去,关上了门,梅芙又说开了:“菲菲毛说,她正好经过,不知道我们是否还住在那儿。” “然后你说,‘没有,我只是在监视这地方’。” “我告诉她,父亲1963年去世后,我们就离开了。我不应该那样说的,但当时说话没过脑子。话刚一出口,可怜的菲菲毛就红了脸,眼睛里满是泪水。我想,她是希望在那儿找到爸爸。我觉得她是来看爸爸的。” “然后呢?” “嗯,然后她哭了起来。我可不想一直站在街的那一边,于是叫上她,坐到我车里,我们好说说话。” 我摇了摇头:“你和菲菲毛坐在车里,停在荷兰屋前。” “可以那样说吧。丹尼,真是让人惊掉下巴呀。她到了车里,我和她挨得好近,就像我们现在这样。我当时感觉,嗯,感觉极其开心,就像心脏要裂开一样。她穿着那件蓝色的旧羊毛衫,几乎和我记忆中的样子一模一样。我真想凑过去,亲吻她一下。我一直以为我恨菲菲毛,恨她打了你,还跟爸爸上过床,但结果我一点也不恨她。凡是在安德烈娅之前出现的人或事,好像我都恨不起来,那是“菲菲毛时期”。即便到了现在,她的脸蛋儿还是原来漂亮的样子。我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她的脸,很柔和,很有爱尔兰人的特点。她的雀斑都没了,但那对绿色的大眼睛没有变。” 我说我记得她的眼睛。 “一开始,主要是我在说话。我告诉她爸爸结了婚,然后爸爸去世了,然后安德烈娅把你赶了出来。你知道她说什么?” “什么?” “她说:‘真是个淫妇。’” “菲菲毛!” 梅芙大笑起来,笑得脸色发黑,咳嗽起来。“我告诉你呀,她真是一针见血,”她说道,我递给她一张纸巾,“她想知道你的一切。听说你成了医生,她很是惊讶。她不停地说你有多野,她觉得你拿上书看不了几页的,更不要说学医。” “她这是猫盖屎,我没那么野。” “哦,你野得很。” “她这些年去哪儿了?” “她在曼哈顿住过。她说,那天爸爸让她走人,她真不知道该怎么办。她说,她站在车道尽头号啕大哭,最后桑迪走出来,说给自己丈夫打了电话,这就来接她。桑迪和她丈夫收留了菲菲毛。” “桑迪真是好人呀。” “她说,他们绞尽脑汁想了几天,最后决定去圣灵感孕教堂,找神父谈谈。克拉彻老神父帮菲菲毛找了一份工作,在曼哈顿有钱人那儿当保姆。” “一个女人因为打了别人的孩子,被解雇了,天主教教堂却帮她找了个照顾孩子的工作。美妙。” “严肃点,你不要再打断我,故事的节奏都被你打乱了。她找了一份很不错的保姆工作。在孩子们还小的时候,她嫁给了那座楼的门卫。她说,在怀孕之前,他们一直保密,免得丢了工作。她说他们的第一个孩子是个女儿,如今在罗格斯大学。她正要去看女儿,顺路来看看老房子。” “现在没人学地理了。她从城里去罗格斯大学,荷兰屋可不顺路。” “她如今住在布朗克斯,”梅芙没理我,继续说道,“她和她丈夫。他们一共有三个孩子:一个女儿,还有两个儿子。” 我非常克制地忍住了,没有指出从布朗克斯去罗格斯大学,荷兰屋也根本不顺路。 “菲菲毛说,她时不时地会去荷兰屋看看,就是忍不住。我们还没搬进去时,她就在那里工作。范赫贝克太太去世后,她负责照看那地方。她说,她一直都害怕去敲门,因为她不知道爸爸看到她会说什么,但她一直希望能够碰到我们中的谁。” 我摇了摇头。为什么这么多年了,我还在挂念范赫贝克一家呢? “她问我,是不是还有糖尿病。我告诉她,那是当然,她又难过起来。我记得我们小时候,菲菲毛是凶巴巴的一个人,但谁知道呢?也许她不是的。” “她就是凶巴巴的。” “她想要见你。” “我?” “你住的地方离她没多远。” “她为什么想要见我?” 梅芙看了我一眼,仿佛是说我脑子又不笨,应该想得出来呀,但我真不知道。“她想要道歉呀。” “告诉她,没必要的。” “你听我说。这很重要,你又不忙。”梅芙没把我的大楼当成工作。在这方面,她和塞莱斯特倒是如出一辙。 “4岁之后就没有见过的人,我不需要跟她再联系。”我要承认的是,听一听梅芙见菲菲毛的故事,有些八卦的趣味,但要我去见她,我没兴趣。 “嗯,我把你的电话号码给了她。我告诉她,你可以在匈牙利烘焙店跟她见面。对你来说也不是什么麻烦事。” “不是麻烦不麻烦的问题,我只是不想而已。” 我姐姐夸张地打了一个哈欠,脸又朝枕头里靠了靠:“我累了。” “别以为这样我就答应了。” 她抬眼看着我,蓝色眼珠周围都是红的。看到这个,我才想起我们这是在医院,以及我们为什么在医院。她突然就有了很浓的倦意,仿佛别无选择一般,闭上了眼睛。 我依然坐在椅子上,看着她。我在想,也许现在我可以住得离家近一些。住院实习期结束了,我没必要非住在纽约不可。我拥有三座大楼,但我确实也知道,完美的不动产帝国一直都是在纽约城外缔造的。 过了一会儿,医生来检查梅芙的情况,我站起来,与他握手。 “我是兰姆医生。”他说道。他比我大不了多少,甚至可能跟我一样大。 “我是康罗伊医生,”我说道,“是梅芙的弟弟。” 兰姆医生抬起梅芙的胳膊,那条红痕顺着胳膊而上,消失在病号服的袖口里。医生的手指顺着那条痕迹检查,梅芙都没动弹。一开始,我认为梅芙肯定是在装睡,她不想回答医生的问题,但接着就发现她真的睡着了。我不知道在我来之前,奥特森在这里待了多久。我一直让她醒着,说个不停。 “她两天前就该住院的。”兰姆医生看着我说道。 我摇了摇头:“我是最后知道的人。” “嗯,别让她糊弄你,”听他的语气,好像梅芙不在房间里一样,“这很严重的。”他把梅芙的胳膊放下,把被单再次拉上,在板子上做了记号,走了出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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