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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流浪的家 作者:安·帕切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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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短暂的从医生涯结束了,这使我感到了意想不到的轻松。实习结束后的一段时期,无论什么,我都能看到其中美好的一面,为人诟病的曼哈顿北区更是如此。成年后,我第一次可以浪费一个小时,在五金店跟一个家伙谈论密封胶。我修理东西,比如抽水马桶,可以犯错,而不会波及生死。我在自己大楼的空公寓中找了一套,打磨地板,粉刷墙壁,完工后,我就搬了进去。我年少时阔绰,之后一直住在宿舍和单间公寓,按照那时的标准,这套公寓的空间绰绰有余,并且阳光充足、有烟火气,而且属于我自己。我住的地方属于我自己,或者说挂着我的名字属于银行,终于堵上了我心中多年以来嗖嗖漏风的空洞。塞莱斯特在吕达尔用她母亲的胜家牌缝纫机做了窗帘,坐火车带了过来。她在哥伦比亚大学附近的一所小学找了份工作,教阅读和他们称为语言艺术的东西;而我开始打造这栋楼的其他套间,然后再打造另外两座褐沙石楼。我没理由认为她认同了我的决定,但她懂得了不再多问,我们踏入了那条让人身不由己往前的河流。这栋楼、这套公寓、她的工作、我们的关系,全部汇合在一起,成为无可辩驳的逻辑。塞莱斯特喜欢给我们的过去打上一层柔光,说我们如何在她毕业后因时机和境遇而各走各路,如何偏偏又在一场葬礼上重新找到彼此。“一切自有安排。”她一边说,一边紧紧靠在我身上。 所以,我没把菲菲毛这件事放在心上。梅芙出院后,又过了几个月,我也没在意这件事,直到电话铃响了,另一头的声音传来:“是丹尼吗?”梅芙在范赫贝克街上看到菲菲毛,就认出了她;同样的,我听到声音,也认出了她。我知道她是在积攒勇气,所以等了这么久才打来电话。我知道,无论我愿不愿意,我们都得在匈牙利烘焙店见面、喝咖啡。想要抗争不去,那会是徒劳。 烘焙店一直都是人满为患。菲菲毛去得早,在窗边等到了位置。她看见我从人行道走过去,就敲了敲玻璃,挥手致意。我走到桌边,她站了起来。也许我是基于梅芙的描述认出了她。但我没想到她能根据我4岁时的样子认出我。 “可以抱抱你吗?”她问道,“可以吗?” 我伸出胳膊拥抱了她,真想不出该如何说不。在我的记忆中,菲菲毛是个不断长高的巨人,而事实上她是个小个子女人,线条柔和。她穿着宽松的长裤和梅芙提到过的蓝色羊毛衫,也许她不止有这一件蓝色羊毛衫。有那么一秒钟,她的脸贴在我胸口,然后就松开了。 “呼!”她用手扇着风,绿色的眼睛湿润起来。她坐回座位,桌子上摆着她的咖啡和丹麦酥。“一下子太突然。知道吧,以前你是我的小宝贝。凡是看到照顾过的孩子,我都有这种感觉,但你是我照顾的第一个小宝贝。那个时候,我还不懂,不是自己的孩子,不应该把整颗心都交出去,那是自杀行为。但我当时都还是个孩子,你母亲走了,你姐姐病了,你父亲,”说到父亲,她没有去描述,“有很多让我依恋的理由。”她停了停,喝了半杯冰水,用纸巾碰了碰嘴唇。“这里很热,对吧?或者是我自己。我觉得很紧张,”她解开衬衫的领口,提着衣领,上下扇动,“我觉得紧张,但我也到了那个年龄了。我可以和你说这些,对吗?你是个医生,但你看起来就像高中生的样子。你真的是医生吗?” “是的。”没必要进入那个话题。 “嗯,那就好。我很高兴。你父母应该会很骄傲的。我能说点别的吗?我坐在这里看着你,你的脸,非常好。我不知道我在想些什么,但你脸上一点疤都没有。” 我想把眉毛边的小疤痕指给她看,但想了想,还是算了吧。一个女服务生走过来,黑色的卷发用橡皮筋绑在头顶上,我知道她的名字叫莉兹。她把一杯咖啡和一个有罂粟籽的小松饼放在我桌前。“刚出炉的。”她说道,然后走开了。 菲菲毛惊讶地看着她离开:“这儿的人,认识你?” “我住在附近。” “还有,你很帅,”她说道,“你这么帅气的男人,女人记得住的。但梅芙说你有女朋友了,她觉得人不怎么样,我想你应该也是知道的,这不是我该管的事情。我只是觉得高兴,没有毁了你的脸。我最后一次看到你,你满脸都是血,尖声叫着,乔斯林跑过来,带你去了医院。那么多的血,我还以为我要了你的命,但你现在没事,真好。” “我没事。” 她抿起了嘴唇,近乎微笑的样子:“桑迪告诉我,说你挺好的,我还不相信她。她当然不能说你有事,对吧?这么多年了,我一直记挂在心里,我心里很不好受。知道吧,我没跟她们保持联系。我搬到纽约后,就没再联系——不回头望。有时候人就得这样,必须让过去成为过去。” “没错。” “这让我想到了你父亲。”她喝光了剩下的水,“梅芙告诉我,他去世了,我挺难过的。你知道你长得很像他,对吧?我的孩子,三个孩子,都是混血儿。他们既不像我,也不像我丈夫,都不像。鲍比是意大利人,叫鲍比·迪卡米洛,嫁给他,我就成了菲奥纳·迪卡米洛,哪里还有比这个更像混血儿的名字?我和你父亲的事情,鲍比一点也不知道,”说到这里,她停了下来,恐慌中,她的脖子和脸唰地红了。因为更年期,这个女人每一次的心境变化都暴露无遗,一波波的情绪摇旗呐喊,浩荡而来,全表现在她的脸上,“梅芙跟你说了的,对吧?你父亲和我的事。” “她说过。” 菲菲毛摇了摇脑袋,呼出一口气:“我的上帝呀,我又说错话了吧?鲍比没必要知道这事。你其实也没必要知道的,但你已经知道了。我当时还年轻,很傻,我以为你父亲要娶我的。我的房间就在二楼,在你和你姐姐的房间旁边,我当时想着就是从过道这边搬到那边的事情。” 匈牙利烘焙店的女服务生必须侧着身体,高举咖啡壶,在桌子之间行走。人们挤来挤去,灯光倾泻而下,照在胶木桌子上,照在镀银餐具上,照在厚实的白色瓷器上,但我什么都没有看见。我回到了荷兰屋的厨房里,菲菲毛也是。 “那天早上,”她对我点了点头,好让我明白她指的是哪个早上,“你父亲和我吵了一架,我脑子不清醒。我不是说我没错,但我想说,那天我不是我本来的样子。” “为了什么吵架?”我的眼睛瞟了瞟点心柜台,馅饼和蛋糕堆放得好高,至少应该减一半的高度。 “结婚的事情。他从来没明确说过要娶我,那是哪年呢?1950年,还是1951年?我从未想过我们会不结婚。我躺在他床上,对不起,我说得太直接,他起身穿衣服,我挺高兴的,就说我觉得我们应该计划一下。他说:‘计划什么?’” “哦。”这样熟悉的对话让我感到不安。 菲菲毛扬起眉毛,绿色的眼睛显得更大了:“如果只是他不肯娶我,嗯,当然也很糟糕,但原因——”她停下来,用叉子送了一口丹麦酥到嘴里。接着,一口又一口,她把整个点心都送到肚子里。自从我走进烘焙店,菲菲毛就说个不停,而此时就像是等着人投币的摇摇马。我等她继续讲,等了很久,即便是谨慎起见,也不需要这么久。 “还要讲给我听吗?” 她点了点头,没了澎湃的精神头。“我有很多事情要告诉你。”她说道。 “洗耳恭听。” 她严厉地看了我一眼,就像女家庭教师盯着耍嘴皮的孩子:“你父亲说,他不能娶我,因为他和你母亲仍然是夫妻。” 这是我始料未及的。“他们仍然是夫妻?” “我做了不道德的事情,我承认,没错。我没跟他结婚,就跟他睡了——好的,我的错我认了。但我以为你父亲是离了婚的,我是绝对不会跟有妇之夫上床的。这一点,你是相信的,对吧?” 我对她说,我绝对相信。我没告诉她,漂亮的年轻保姆就住在过道对面,男人想睡她,又不打算娶她,当然会说自己没离婚,哪里还有比这个更好的借口?父亲和我一样,算不上虔诚的天主教徒,但他依然是天主教徒,不可能犯下重婚罪。安德烈娅那么精明,怎么可能嫁给重婚者?古奇律师也是精细周密的人,不可能忽略了这样重要的细节。 “我绝对不会做有损你母亲的事情。我喜欢你父亲,没错,我是喜欢。他长得帅,一副忧郁的样子,反正就是让年轻女孩子五迷三道的样子。但埃尔纳才是我心的归属,我从未觉得自己可以取代她,没人可以做到的,但我想要按照她的方式来照顾你、你姐姐和你父亲。她离开前,非常担心你们。她非常爱你们三个人。” 我有太多的东西想问,但还没来得及想清楚怎么问,我感到一只强有力的手放在了我的肩膀上。“丹尼!你今天休息,”埃布尔博士笑容满面地说道,“现在你实习期结束了,我们应该多见面才对,却反倒见得少了。我听说了谣言。” 我和菲菲毛坐在一张四人桌子边。旁边有两个空位,桌子上还摆着餐具和纸巾,凭借埃布尔博士的眼力见儿,他应该不会坐下来。“埃布尔博士,”我说道,“这是我的朋友,菲奥纳。” “莫里。”埃布尔博士站在桌子的另一边,身体前倾,与她握手。 “菲菲毛。” 莫里·埃布尔露出微笑,点了点头:“嗯,我看得出来,你们挺忙的。丹尼,不要让我来找你,你联系我好吗?” “好的。替我向埃布尔太太问好。” “埃布尔太太知道停车场的主人是谁,”他大笑起来,“今年感恩节,你怕是得不到邀请了。” “好呀,”菲菲毛对他说道,“那丹尼就可以过来跟我们过感恩节了。” 埃布尔博士走开了,菲菲毛似乎明白时间有限,我们不可能一直待在这家烘焙店。她决定直奔要点:“你知道吧,你母亲在这里,”她说道,“我见过她。” 莉兹翩然而至,朝我的方向倾斜了一下咖啡壶。我摇了摇头,但菲菲毛举起杯子,续杯。“什么?”门口吹来一股冷风。她死了,我想说,她现在肯定是死了。 “我没法告诉你姐姐,我不能让她的糖尿病恶化。” “知道自己的母亲在哪儿不会让糖尿病恶化的。”我说道。我想要在毫无逻辑可言的谈话中加上一点逻辑。 菲菲毛摇了摇头:“肯定会的。你不记得她病得有多厉害,你当时还太小,你母亲回来又离开,离开又回来,最后一次离开后就再没回来,梅芙差点死了。事实就是如此。在那之后,你父亲告诉梅芙,说她再也不会回来了。梅芙在医院的时候,他给你母亲写了一封信,我知道这个。他对你母亲说,她差点要了你们两个的命。” “我们两个?” “嗯,”菲菲毛说道,“没有你。他只是把你加上,好让你母亲更难受。要我说,他是想要你母亲回来的,但他做错了。” 这次见面之前,如果有人要问我对母亲有什么感觉,我会发誓说没感觉,但这就很难解释我此刻为何如此愤怒。我抬起手,想要菲菲毛暂停一秒钟,好让我缓口气;她也抬起手,跟我手心对手心,仿佛我们在比较手指长短一样。也许是因为埃布尔博士带着一个学生坐在两张桌子之外,那个学生看起来跟我第一次与埃布尔博士见面时差不多大,我看见自己站在莫里·埃布尔的办公室门口。 “没有父母?”他问道。 “她现在在哪儿?”我脑子里突然冒出一个想法,觉得母亲有可能会从店门口走进来,拉出椅子坐下,这次见面就是要给我某种可怕的惊喜。 “现在她在哪儿,我不知道。我看到她是在一年前,或者两年前。我记时间不行,但我肯定,是在鲍厄里[鲍厄里:纽约市的一个街区。]。我坐巴士经过,从车窗往外看,就是她,埃尔纳·康罗伊,站在那里,就像是在等我一样。我心脏都快停跳了。” 我呼出一口气,心脏再次跳动起来:“你是说,你坐在巴士上,看到一个像我母亲的人?”坐在巴士上,透过窗户,看到了认识的人,这似乎牵强了些;但我从来不坐巴士,如果要坐,我也不会朝窗户外面看。 菲菲毛翻了个白眼:“天哪,丹尼,我又不是白痴。我下了巴士,走回去,找到了她。” “是她吗?”是埃尔纳·康罗伊吗?那个人在深夜离开了她的丈夫,离开了两个熟睡的孩子,去了印度,现在她在鲍厄里? “她还是老样子,我发誓。头发花白,编了辫子,就像梅芙以前的发型。她俩的头发都多得荒唐。” “她还记得你?” “我的变化没那么大。”菲菲毛说道。 我才是那个变化大的人。 菲菲毛把咖啡倒在冰水杯里,让冰块融化。“她问我的第一件事就是你和梅芙,但我不知道,也就没什么可告诉她的。我甚至不知道你住在哪儿。那件事让我无地自容,就像是昨天发生的一样,我是过不了这道坎的。一想到我被解雇了,再想到我被解雇的原因,想到我答应过她,要留下来好好照顾你们。”她的悲伤弥漫开来。 “我们是她的孩子,她似乎才应该是那个留下来、好好照顾我们的人。” “丹尼,她是个了不起的女人。她过得很煎熬。” “煎熬的是什么,住在荷兰屋的日子?” 菲菲毛垂下眼帘,看着空盘子。那不是她的错,即便她打了我,即便她因此被赶了出去,那也不是她的错。我没多少宽恕之心,但都给了菲菲毛。 “你是没法理解的,”她说道,“她不能过那样的日子。她在那儿忏悔,给穷人端汤。她想要弥补。” “她在弥补谁呢?我,还是梅芙?” 菲菲毛想了想:“我猜是上帝。就是为了这个,她才会出现在鲍厄里。” 我是在哈莱姆和华盛顿高地购置不动产的人,即便如此,就是拿着棍子,我都不愿意靠近鲍厄里一下。“她什么时候离开的印度?” 菲菲毛撕开两个糖包,加到冰咖啡中,搅拌起来。我想告诉她,这样做不对,应该趁咖啡热的时候放糖。事实上,我想告诉她,如果聚在一起,只是讨论什么时候加糖,那就更好了。“很早以前,她说已经很多年、很多年了。她说,那儿的人们对她非常好。你能想象吗?她待在那儿很幸福的,但她必须走,必须去需要她的地方。” “但不是埃斯蒂斯帕克。” “她放弃了一切,你必须要明白这一点。她放弃了你、你姐姐、你父亲,还有那栋房子,就是为了帮助穷人。她去过印度,还有其他可怕的地方,至于有多少地方,只有上帝才知道。她去了鲍厄里,你知道的,那个地方有多恶臭,脏得不行,到处是垃圾,人也是脏的,你母亲在慈善点帮忙,给瘾君子和醉汉端汤。如果这还不算道歉,我不知道什么才是道歉。” 我摇了摇头:“那是妄想,不是道歉。” “我没能跟她多聊聊,”菲菲毛说道,显然是感情受到了伤害,“当时我上班要迟到了。我现在是婴儿保姆,我不会照顾一个孩子太久,免得心里放不下。跟你说实话吧,当时满街都是流浪汉,站在那儿说话,我觉得不太舒服。我脑子里刚冒出那个想法,你母亲就说,她要陪我走到巴士站。她挽上我的胳膊,就像我们是老朋友一样。她告诉我,她还要在那儿干上一阵子,如果我愿意,还可以过去帮忙,或者过去看看。我想等哪天休息再去看她,可鲍比不同意。他说,我就不该去给一群瘾君子做午饭。” 我背靠在椅子上,听得很累,有些不消化。梅芙不到纽约来,真是太好了。我可不想她坐在巴士上,抬眼一看,透过车窗,看到母亲站在街上。“你知道她现在在哪儿吗?” 她摇了摇头:“我应该早些找到你,早点告诉你的。应该不会太难找的。我很抱歉。” 我招呼莉兹,准备买单。“如果我的母亲想要见我们,她应该自己来找我们。就像你说的,应该不会太难找。” 菲菲毛的手指捻着纸巾:“相信我,我知道难熬的日子是什么样,我经历过的。你母亲的使命感比我们都高,就这么简单。” 我把钱放在桌上:“那我希望她享受其中。” 我看了一眼表,发现自己已经迟到了。为了限定我与菲菲毛见面的时间,我约了承包商见面。她陪我走了两个街区,才发现走错了方向。她握住我的手,“我们还会再见面的,对吗?”她说,“梅芙有我的电话,好想同时见到你们两个。我想你们见见我的孩子,他们都是好孩子,就像你和你姐姐一样。” 梅芙是对的。再次见到菲菲毛,这感觉真的很好,不仅如此,而且我对她完全没有了愤怒。她根本没法应对当时的处境,发生了那些事情,谁又能说是她的错呢?“你会离开他们吗?” “谁?” “你的好孩子们,”我说道,“你会一走了之,离开他们,还不让他们知道你仍然活着吗?他们还太小,根本记不住你,你会离开他们吗?离开他们,让鲍比一个人把他们带大?” 我看得出来,她吓了一跳,从头到脚一个哆嗦,往后退了一步。“不会。”她说道。 “那你是个好人,”我说道,“不像我的母亲。” “哦,丹尼。”她的声音哽在喉咙里,然后跟我拥抱道别。她走在人行道上,不停地回头望我,望了好多次,轨迹就像是一个个的同心圆。 事实是,我也见过我的母亲,但当时我并不知道。离开菲菲毛后,我朝116号大街走去,边走边想,没错,我就是见过她。也许是两年前,也许是三年前,大概是半夜,在阿尔伯特·爱因斯坦医院的急诊室里。候诊室里坐满了人,父母们抱着半大的孩子坐着,还有父母抱着孩子来回踱步。有人靠在墙上,流着血,呻吟着,吐在自己身上,这是刀枪俱乐部的标准星期六之夜。当时,我才用内窥镜检查了一个气管破裂的年轻女子(是方向盘挤压造成的,或者是男朋友干的)。我刚把内窥镜放进她的鼻腔,她的双侧声带就发生了收缩,血液和唾液泛着泡沫涌了上来,涌得到处都是,我花了好长时间才把气管内导管放置好。做完后,我到候诊室去找带她来就诊的人。我叫了声登记表上的名字,我身后的一个女人拍了拍我的肩膀,说道,医生。人人都这样做,病人,还有那些替病人叫喊的人,他们此起彼伏地叫唤,发出请求:医生,护士,医生,护士……人类的需求在阿尔伯特·爱因斯坦医院的急诊室里汇成了一股旋风;在这里工作的诀窍就是把注意力集中在你要做的事情上,忽略其他。但当我转过头来,那个女人看着我的表情是……什么呢?惊讶?恐惧?我记得我抬起手来摸了摸脸,看上面有没有血迹,以前有过血喷在脸上的情况。她个子高高的,瘦得吓人,当时我把她归在了肺癌晚期或是肺结核的死亡阵营中。但仅此一点,她在那群人中也没有半点不同之处。她之所以还留在我的脑海里,唯一的原因是她叫我西里尔。 我本应该问一问,她怎么会认识我的父亲?但当时有一个男人走出来,说那个年轻女子是他女朋友。我带他走进过道,心想,也许勒那女人脖子的人就是他。我在候诊室里待了不到一分钟,等我回头想起那个梳着灰色辫子的女人、那个用我父亲的名字叫我的女人,她已经不在了,我也就没了兴趣。她有可能租过康罗伊公寓的房子,或者她是父亲在布鲁克林认识的人,这没什么惊奇的,我从没想过她就是我的母亲。就像所有在急诊室工作的人一样,我埋头忙着眼前的事情,熬过了那个晚上。 孩子还没长大,母亲就跑去了印度,之后再没听说过她的消息,也就认了,就当她是死了一样;但结果发现,沿着通往坚尼街的1号地铁,她就在十五站之外的地方,却从不和我们联系,这就太可恶了。无论在我心里有过多少浪漫的想法,无论在我心里找了什么理由为她开脱,都像火柴一样熄灭了。 等我回到家,承包商正在大厅里等我,我们说起大楼前剥落的窗框。一个小时后,塞莱斯特从学校回家,承包商还在测量中。塞莱斯特如此轻快、如此明朗,外面起了风,吹乱了她的头发。她给我讲她班上的孩子怎么用彩色美术纸剪出叶子,再把名字用大写字母画在叶子上,然后她就能用这些叶子在教室门口贴出一棵树。我听着她说话,其实并没怎么听她说了什么,而是听她动人的声音,我知道塞莱斯特一直都会在。她一次次地证明了她对我的不离不弃。如果男人注定要娶像他们母亲的女人,嗯,我逆势而行的机会来了。 “啊!”她一边说话,一边把书包放在地板上,凑过来亲了我一下,“我说得太多了!我就像孩子们一样,整个人好兴奋。跟我说一说成人的世界吧。你今天过得怎么样?” 但我什么都没有告诉她,没提烘焙店,也没提菲菲毛,也没提我的母亲。我告诉她,我一直在想,我们该结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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