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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流浪的家 作者:安·帕切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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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刚结婚时住过的那栋大楼,我给卖了个好价钱,然后又把最初的两栋褐砂石房子卖了,用赚来的钱在百老汇大道买了一栋多功能建筑,距离我们现在的房子六个街区。楼上有三十套出租公寓,楼下有一间意大利餐馆。我即便是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醒来就耗在那栋楼里,也干不完修理的活儿:不受控制的暖气,垃圾没有分类,有个租户的女儿把一个橘子冲下马桶,就想看看能不能冲下去;还有个租户随时开着门,好让自己的猫咪在过道上拉屎;隔了两个门的租户家里有一条小猎犬,总来找猫屎吃,一口吞到肚里,然后就呕吐在过道上。每经历一次危机,我就学会了如何处理其他的事情——他们的问题不该由我来解决的,我学会了如何安抚他们。 我赚钱了。我雇了一位大楼管理员,创建了一个管理公司。要想知道一栋楼是否值得买,最保险的方式就是先管理这栋楼,或者是管理与待售大楼位于同一个街区的楼。那个时期,只要找对了人,在纽约基本上什么东西都可以买得到。我认识市议员,认识警察。我在地下室进进出出,梅芙为我管账,负责公司的报税,还负责我们的个人税。塞莱斯特因此心烦意乱。 “你姐姐没有权利插手我们生活中的每一件事。”她说道。 “如果我请她插手,她当然就有权利。” 现在塞莱斯特一个人在家带孩子,凡事都想得过多。菲菲毛又去做育婴保姆了,那家人是我们的朋友,住在南边,距离我们十个街区之外,他们领养了一对双胞胎。最初我们说是让菲菲毛来帮帮忙,实际上菲菲毛跟我们待了好几年的时间。如今她依然一个星期来看我们一次,给我们做汤,抱着凯文在厨房里跳华尔兹。现在塞莱斯特一个人洗衣服,与其他家长约好,一起带孩子到公园玩。《胡萝卜种子》这本书,她给孩子读了有一百万遍,每次都很投入,声音活灵活现:“有一个小男孩,他种下一颗胡萝卜种子。他妈妈说:‘我担心种子不会发芽。’”所有事情,她都尽心尽力,但她想东想西的大脑袋还是太闲了,于是就跟我姐姐过不去。 “你不能找你家里的人做账,你得找个专业人士。” “梅芙就是专业人士。你觉得她在奥特森公司是干什么的?”两个孩子都睡着了,即便消防车顺着百老汇大道呼啸而下,他们也不会醒;但如果是父母吵起来,他们就是在昏迷中也会蹦起来。 “天哪,丹尼,她在那里运输蔬菜。我们是真正在做生意,动辄是钱呀。” 塞莱斯特不知道我公司面对的风险是什么,我们有多少财产,我们有多少债务,她都一无所知,她从不过问。我冒了天大的财务风险,如果她知道了,从此就会彻夜无眠。她能确定的,就是不想要梅芙插手,但其实梅芙懂税法和抵押,在很多方面她才是掌舵的那个人。“好的,首先,奥特森公司是真正在做生意。”虽然梅芙可能不应该说的,但她跟我说过他们公司的利润。 塞莱斯特举起双手:“不过是卖青豆,请不要教训我。” “其次——看着我,我是认真的。其次,梅芙绝对是个尽职尽责的人,比其他处理纽约地产的会计要强得多。她一心一意想的都是实现我们最大的利益。” “你最大的利益,”她低声说道,语气平淡,“她一点也不在乎我的利益。” “我们的生意成功了,就符合你最大的利益。” “你干脆邀请她过来一起住吧,为什么不呢?她难道不喜欢吗?她可以睡在我们的卧室里,我们没有秘密。” “你父亲还给我们洁牙呢。” 塞莱斯特摇了摇头:“不一样。” “你的牙,我的牙,孩子们的牙。你知道吗?我挺高兴这样的。我感激你的父亲,他手艺精湛,所以我到吕达尔去补牙,我信任他。” “好了,这就证明了我们一直都在怀疑的事情。” “什么事情?” “你人比我好呗。”说完,塞莱斯特就离开了卧室,去孩子房间看一看,确保他们没有听到我们刚才那番话。 凡是我让塞莱斯特不高兴的,都是梅芙的错。是呀,反正都是一肚子火,冲丈夫的姐姐发火,总比针对丈夫轻松得多。塞莱斯特一开始失望过,她本应把失望打包放下,可她却随身携带。她永远不会彻底忘记,在她大学毕业的时候,我没有娶她,因此她作为失败者回到了吕达尔。她也注意到了,我做房地产生意,越做越成功,她误判了我。她计划的是,给我自由,等我认识到了错误,自然会回心转意。但是,医学这件事压根儿就不会进入我的脑海,除了我和莫里·埃布尔一起吃午餐时,除了遇到曾经的老同学时,为了谋生,他们在急诊室施压堵枪伤。梅到了讨要“大富翁”作为圣诞礼物的年龄,我坐在圣诞树边,跟她一起玩。我无法想象我父亲玩桌面游戏的样子,但“大富翁”这个游戏真是充满奇思妙想:有房子和酒店,有契约和租金,还有意外之财和税金。“大富翁”就是这个世界。梅总是选择苏格兰犬,凯文还小,不能坚持多久,但他会沿着棋盘的边缘跑跑车,用小小的绿色房子搭起金字塔。每次掷下骰子,往前移动的时候,我就觉得自己好幸运:城市、工作、家庭、房子,我没有日复一日地待在盒子一样的房间里,告诉某人的父亲,他得了胰腺癌;告诉某人的母亲,我在她的胸部触摸到了一个肿块;告诉做父母的,能做的,我们都做了。 但我也有做医生的时候。在孩子长大的过程中,很多次,过去那些年所学的东西都派上了用场。比如,那一次我们和吉尔伯特一家人开着旅行车去布莱顿海滩,他们是我们通过孩子认识的朋友,人生到了某个阶段就是这样认识朋友的。吉尔伯特家的儿子安迪,踩上了一根钉子。钉子是钉在木板上的,而木板半掩在沙子里,我没看见他是怎么踩上去的。男孩子们从水里钻出来,互相追逐。我和恰克在沙滩上,恰克是安迪的父亲,长得精瘦结实,是一名公设辩护律师。我的女儿和他的女儿也在沙滩上,她们提着水桶,站在浅滩处找海玻璃[海玻璃:经过海水打磨之后,如同鹅卵石一般的人工玻璃。]。海浪声,风声,其他孩子跑来跑去、又吼又叫,一片嘈杂中,我们听到安迪·吉尔伯特的尖叫声。塞莱斯特和男孩的母亲躺在大毛巾上,一边说话,一边盯着游泳的男孩们,距离他们还要近一些。两个父亲、两个母亲、两个女孩子,我们所有的人都朝安迪跑过去。他当时肯定只有9岁,他是凯文的朋友,凯文那年夏天9岁。安迪的母亲,一位棕色长直发的美丽女子,穿着红色的分体泳衣(还真是抱歉,我记得她的泳衣,却忘了她的名字),完全不知道自己要干什么,弯腰就要去碰孩子的脚。这时,塞莱斯特把一只手放在她的肩头,说道:“别动,让丹尼来。” 孩子的母亲看看我妻子,又看看我,肯定是觉得莫名其妙——我怎么会知道如何处理扎进脚里的钉子呢?我们前脚刚到,我儿子凯文就对着他正在尖叫的钉子受害者朋友说道:“没事的,我爸爸也算是医生。” 那一秒,吉尔伯特夫妇又迷糊又害怕,还愣在那里,而我则两脚分别踏在安迪脚的两边,踩稳了木板,双手捏住他的脚板,把钉子一下拔了出来。他发出一声尖叫,当然要尖叫,但没流多少血,至少没有划破动脉。下午太阳照得人睁不开眼睛,热浪中,我抱起一边哭一边颤抖、浑身滑溜溜的孩子,朝车子走去;其他人则手忙脚乱地收拾东西,离开海滩。恰克·吉尔伯特捡起木板免得扎着别的孩子,跟在我后面;或者这只是律师收集证据的本能,就像我拔出钉子的本能一样。 那天晚上,梅说个不停,讲着白天发生的故事。当时,我觉得应该开车回城,到城里的医院,但吉尔伯特夫妇担心堵在路上,于是就到了布鲁克林一家医院的急诊室,我们满身沙子,疲惫地坐在那儿。急诊室的医生给安迪打了破伤风疫苗,清理干净他的脚,拍了X光片,包扎好伤口。我们从布莱顿海滩撤退得太匆忙,吉尔伯特太太把罩袍落下了,只能在腰间系上一条毛巾,上身还穿着红色的泳衣,就那么坐在候诊室,就那么跟医生说话。梅把这些都讲了一遍,仿佛她是从异国他乡带回的消息一样。在这之前,我们开车把吉尔伯特一家送回了他们位于东区的公寓,他们可能不会喜欢梅如此无情地情景再现。她的叙述是从中间开始的(海玻璃、尖叫声),讲到了结尾,她又折回去讲开头。她开始说我们怎么开车到的海滩,我们每个人午餐吃的是什么,男孩子们刚吃完东西本不应该下海游泳,但还是一头扎了进去。她跟我们说,她和皮普怎么跟着我和吉尔伯特先生;皮普是安迪的姐姐,梅的朋友。“皮普刚刚发现了一个贝壳,”梅神秘兮兮地说道,“我们就听到了第一声尖叫。” “够了,”她母亲终于忍不住了,“我们也都在场。”塞莱斯特递给大家一盘冷鸡肉。她晒伤了,肩膀、胸口和脸上苍白的皮肤变成了深红色,我几乎可以感受到她的皮肤在散热。我们都累了。 “你在碰安迪脚之前,没有询问过他,”梅没有被吓住,对我说道,“你甚至没有问他父母。你不用先问问吗?” 看着我美丽的黑发女儿,我露出了微笑:“不用。” “你在医学院学习过吗?”凯文问道。两个孩子都没晒伤。塞莱斯特对他们很小心,对自己却大意。 “当然,”我这时才意识到自己挺开心的,毕竟钉子没钉在自己儿子脚上,“有一学期,一门课就是教在沙滩上怎么给男孩子拔脚上的钉子。下一学期,就学怎么救助被鱼骨头卡着喉咙的人。” 医学院教给我的是如何果断:认清问题、斟酌选择、采取行动——全部同时进行。但房地产也教会了我同样的东西,即便一天解剖也没学过,我也可以拔下安迪·吉尔伯特脚上的钉子。 “你不应该这样轻描淡写地说话,”我妻子说道,“你知道该怎么做。” 梅和凯文停下来。凯文一只手拿着玉米棒,梅放下了叉子,我们都在等塞莱斯特说下面的话。我们看着她,等着。塞莱斯特摇了摇头,晒了一下午的太阳,她头上卷发的颜色更浅了。“嗯,就是那么一回事。” “你是医生,”梅身体前倾,眼睛直直地看着我,“你应该成为医生的。”梅能模仿我们所有人,但她模仿塞莱斯特,那是炉火纯青。 我们现在过着非常优越的生活,我医学院的朋友们要开爆处方单才能过上这样的生活,但塞莱斯特觉得这没什么,她想要向别人介绍我是医生。我丈夫,康罗伊医生。她还真就这么干过,我屡次要求她别这样,但她就这样。大多数时候我们吵架,如果吵的不是我姐姐,那就是对我的称呼。 但那天晚上在床上,塞莱斯特趴在我身上,头靠着我的肩膀,白天耗尽了她所有吵架的劲头。“摸摸我的脊柱。”她说道。 她还没有冲澡,身上依然是大海的气味,就像从布莱顿海滩吹来的海风。我的手指伸到她头发下面,摸到她头骨的下端。“寰椎、枢椎、第三颈椎,”我像弹钢琴一样,一个个地摸,一个个地摁,然后松开,数完了七节颈椎,“胸椎。你应该抹点防晒霜的。” “嘘,别破坏气氛。” “胸椎。”我数完十二节胸椎,接着数腰椎。我在她腰背上用力揉,最后她发出了温柔的喘息声。 “你还记得?”她问道。 “当然记得。”我喜欢她趴在我身上的分量,喜欢她皮肤散发出来的可怕热度。 “我帮你学习的那些年。” “你妨碍我学习的那些年。”我吻了吻她的头顶。 “以前,你是很好的医生。”她轻声说道。 “我不是。”我说道,但她依然抬起脸蛋,凑了上来。 离开医学院的多年之后,我把买的一些大楼又卖掉,赚了好些钱,付清了房子的钱,还巩固了我们的存款,我就开始执念于不可能办到的公平。在我的教育上浪费了这么多时间和钱,而梅芙什么都没有。我已经给梅和凯文建了教育基金,那梅芙为什么不能去法学院、去商学院呢?现在还不算太晚。毕竟,我们俩当中,她才是脑子好使的那个,而且无论她决定学什么,都会是我的得力臂膀。 “我已经是你的得力臂膀了,”她说道,“我不需要法学学位,也能做到。” “那就拿个数学学位。我绝对不会让你去学不感兴趣的东西,我只是不想看你一辈子都耗在奥特森公司。” 她沉默了一会儿,她是在想要不要与我争辩。“你为什么这么不满意我的这份工作?” “因为这份工作配不上你,”她也是知道的,但我怎么也按捺不住,就是要说出来,“因为这是一份你在大学毕业的暑假找的工作,你现在48岁了,还在做这份工作。你总是督促我,要我做更好的自己,为什么不让我回报你呢?” 梅芙越是生气,就越是慎重,她这样让我想起了我们的父亲,她说的每个字都严密周到:“我的确是打发你去了医学院,如果这是惩罚,好吧,我接受。但我没逼你,没要求你做更好的自己。我觉得你是知道这一点的。如果你关心的是我的谋生方式,那我就告诉你:我喜欢我的工作,我喜欢与我一起工作的人,我喜欢这个公司。我帮助这个公司发展到今天,我的工作时间很灵活,我有眼科和牙科的医疗保险,还有足够周游世界的带薪假期,但我不想周游世界,因为我喜欢我的工作。”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不肯罢休:“你可能也会喜欢其他事情的,你还没有试过。” “奥特森需要我,你明白吗?他很懂运输和冷冻,也懂一点蔬菜,但他完全不懂钱。在那里的每一天,我都觉得自己是不可或缺的人,所以,别管我的事情。” 梅芙在奥特森公司是全职工作,但她半天就干完了。到了这个阶段,奥特森不在乎梅芙在哪儿工作、花多少时间工作,反正她都做完了。奥特森给了梅芙“财务总监”的头衔,可我真是无法想象,这样的公司哪里需要什么财务总监。梅芙兼职给我做账,绝对是全身心地投入,她不放过任何细节:凡是我的大楼,门厅的灯泡烧坏了,她都要更换灯泡的记录。我每周给她寄去一个文件夹,里面是收据、账单和租金的支票。她把每一件事都一一记录在账本里,与我们父亲的账本很像。我们把钱存在珍金镇,所有的账户上都有梅芙的名字。她开支票,关注纽约的税法、城市税、退税和奖励措施。租户逾期未缴租金,她发去的信函语气坚定,不偏不倚。每个月我都给她寄去薪水支票,每个月她都没去兑现。 “我要么付钱给你,要么付钱给别人,”我说道,“对其他人而言,这真的就是一份工作。” “能把这个变成一份工作的人,你还真得花心思找一找,”她在厨房的餐桌上,一边吃晚餐,一边帮我做这事,“星期四的晚上。”她说道。 梅芙在距离圣灵感孕教堂两个街区的地方租了一座红砖平房,住很久了。平房有两个卧室和一个很深的前院,是老式的厨房,采光很好,从窗户望出去就是矩形的大院子,她在院子后栅栏一溜儿种了大丽花和锦葵。这房子没什么不好,只是太小了。衣橱很小,只有一个浴室。 “我不管你多有钱,你一次也只能用一个浴室。”梅芙说道。 “嗯,有时我也在这儿住呀。”但事实上我极少在她家里过夜。这么明显的漏洞,梅芙并没有给我指出来。 “我们共用浴室,有多少年了?” 我说给她买一栋房子,算作薪水,但她也拒绝了。她说,她住在哪儿、不住在哪儿,谁都管不着,我也不例外。“我花了五年的时间,树莓才有了像样的收成。”她说道。 于是,我找到她的房东,买下她住的房子。在我所有买卖房地产的交易中,这一单买卖最亏。东西的主人并没有想卖东西,但却有了铁了心要买的买家,卖家就可以漫天要价——房东就这样干了。不过没关系,我把房契放在每周一次的收据账单文件夹里,寄给梅芙。梅芙极少兴奋,从不惊讶,这一次她是又兴奋又惊讶。 “整个下午,我都在家里走来走去,”她打电话找到了我,“房子属于自己后,看起来都不一样了,我之前从来不知道,它看起来更好了。现在,这个地方我待定了。我准备像范赫贝克老太太那样,除非死后被人抬出去。” 那天我准备回纽约,临时起意,我们在荷兰屋旁停了停。这样我们就可以在去火车站的路上避开下午最拥堵的时候。欧椴树的后面,两个男人各自开着一辆大型割草机,在草坪上来来回回地直线行驶。我们摇下车窗,让青草的味道灌进来。 当时我们四十多岁,我四十出头,梅芙快要50岁了。每个月的第一个星期五,我坐火车去珍金镇早已成了惯例,我利用路上的时间整理好带给梅芙的文件。公司规模的确是越来越大,可若要做到每个星期与姐姐整理一次账单和合同,也还是很容易的。我怎么也该一个月去两次,但每次出发都意味着要与塞莱斯特争斗。她说,应该用这时间陪我们的孩子。“现在凯文和梅还喜欢我们,”塞莱斯特总是这样说,“但不可能永远都这样的。”她并没有说错,但我不可能不回家,而且我想回家。我做出的妥协对塞莱斯特十分有利,但她从来不这样认为。 我和梅芙在一起的时候,有太多的事情要做,以至于数个月的时间,都没想起过荷兰屋。那天我们停车在荷兰屋外,只是出于怀旧,但怀念的并不是当年住在房子里的我们,而是抽着烟,在范赫贝克街停车数小时的我们。 “这房子,你有没有想过再进去?”梅芙问道。 割草让我想到了耕地和骡子。“这房子放到市面上出售,我会不会进去?很有可能。要我走上去,摁下门铃?不可能。” 梅芙的头发开始花白,这让她显得比实际年龄老。“不,我说得更像是一场梦:如果有可能,你要不要一个人进去?只是进去转一转,看看这地方有什么变化?” 桑迪和乔斯林在厨房里大笑,我在旁边的蓝色桌子上写作业;早上,父亲喝着咖啡,抽着香烟,手里拿着一份折好的报纸;安德烈娅“哒哒哒”地走在前厅的大理石地板上;诺尔玛和布莱特大笑着跑上楼梯;梅芙还是个学生,黑色的头发就像是毯子般披在身后。我摇了摇脑袋:“不,没门儿。你呢?” 梅芙脑袋轻轻往后一仰,靠在头枕上:“绝对不想。实话告诉你吧,我觉得那样会要了我的命。” “嗯,没人邀请你回去,那还挺好的。”阳光照在一片片的草叶上,草坪呈现出一道道割草机行驶过的痕迹——暗绿色,浅绿色,暗绿色。 梅芙转过头,看着眼前的景色:“我们从什么时候开始变的呢?” 老宅子变成了车,车又在变,从奥尔兹莫比尔到大众,再到两辆沃尔沃,某个时刻我们也变了。存储我们回忆的是范赫贝克街,而不再是荷兰屋。如果有人问我从哪儿来,具体的位置在哪儿,我就只能说,我来自布克斯鲍姆家前的那段沥青路。后来,布克斯鲍姆家搬走了,舒尔策一家搬了进来,但现在房子的主人是谁,我就不认识了。园艺工人的卡车开过来,长长的拖车侵犯了我们的车位,我有些恼怒。这条街的房子,我是一栋也不会买的;但如果整条街都要出售,那就会是我的——这些话,我只字未提。我回答了梅芙的问题,只是说“我不知道”。 “你真应该当精神科医生的,”梅芙说道,“那就太有用了。你知道吧,菲菲毛也是这样说的。她说,她也不会再进去。她说,多年来的梦里,她在荷兰屋从一个房间走到另一个房间,我们都在荷兰屋里,有她的父母、桑迪、乔斯林、范赫贝克一家人,大家玩儿得很开心,就像她小时候,他们经常开的那种盖茨比式的大型派对。她说,很长时间以来,她一心想回去。但现在,即便是大门敞开着,她也不会进去的。” 菲菲毛早就回归了大本营。桑迪、乔斯林、菲菲毛和我姐姐又在一起了:荷兰屋的家政人员和她们的女公爵每个季度进行一次午餐聚会,像用篦子[篦子:一种用来刮头皮屑和虱子的梳头工具。]篦头发一样地梳理过去。她们四个人中,包括她自己,梅芙觉得菲菲毛的回忆最可靠,因为菲菲毛带着她记忆中的事实离开了。桑迪和乔斯林两人说个没完没了,与我姐姐一道啃噬着我们共同的经历。但菲菲毛不一样,我父亲让她拎包走人,她还能跟谁说这些呢?她的新雇主?男朋友?即便她在我家工作的时候,也只讲塞莱斯特喜欢听的、有范赫贝克家的故事,还有派对和衣服的事情。等荷兰屋到了康罗伊家手里,塞莱斯特就没了兴趣,很有可能因为梅芙是那些故事不可撼动的主角,不过这样更好。菲菲毛把故事埋在了她心里,她的故事是新鲜的。菲菲毛原本知道的事,仍然知道,从没有忘记。 “菲菲毛告诉我,妈妈想过做修女,”梅芙说道,“也许某个时候,那个想法又再次冒出来,你觉得呢?当时她已经是见习修女了,爸爸找到她,把她从修道院拉出来,娶回了家。菲菲毛说他们是在同一个街区长大的,妈妈的哥哥詹姆斯是爸爸的朋友。我告诉她,我们知道这个,我们还小的时候去过布鲁克林,找到了他们当年住过的大楼。菲菲毛说,妈妈还没发终身愿,爸爸去看她,就是这么一回事。在妈妈永远离开前,离家很多次,你知道的,她就是去那座修道院了,修女们很喜欢她。我的意思是说,大家都喜欢她,但修女们特别喜欢她。她们总是给爸爸打电话,跟他说,让妈妈在那儿多待一些日子。‘她只是需要休息。’她们就是这么说的。” “肯定很顺利哈。” 两辆割草机从车道开出来,开上街道。一个人挥手示意梅芙往后挪,他们要把割草机开进拖车里。“我现在肯定是不在乎了,”她说道,“如果小时候知道,我发誓,我就会去那座修道院,只是为了气他。” 脑子里突然浮现出一幅画:梅芙高高的个子,穿着海军蓝的法衣,一脸严肃,我不禁莞尔一笑。我不知道我们的母亲是否还在那儿,还在某个地方的慈善厨房工作,也不知道她这样做是不是因为多年前想成为修女。当年,我本应该把这事告诉梅芙的,但我没有。我等了太长的时间,问题就变复杂了。“那肯定会引起他注意的。” “是呀,”梅芙启动引擎,往后倒车,“当时真应该那样干的。” 我把这件事告诉了塞莱斯特,她说道:“天哪。你们就像是汉塞尔和格蕾泰尔[汉塞尔和格蕾泰尔:源自格林童话故事《汉塞尔和格蕾泰尔》,也译为《糖果屋》《奇幻森林历险记》。],无论多大年龄,也要手牵手在黑暗森林里走呀走。你们一直这样回忆过去,就没有厌烦的那一天吗?” 在我人生中很长的一段时间中,暗自发誓绝不把有关姐姐的事情告诉妻子,只和她谈珍金镇的天气,或是回家的火车怎么样,仅此而已。但这一策略让塞莱斯特很是愤怒,说我这是排斥她。于是我就改过自新,认为她是对的。已婚夫妇之间没有秘密,秘密没有好处。那段时间,她询问我去珍金镇的旅途,问我姐姐怎么样了,我都诚实相告。 但无论我说什么,结果都一样。无论我回答得多么人畜无害,都会点燃她的愤怒。“她都快50岁了!还想着要把母亲找回来、把她的房子要回来?” “不是这个意思。我说,她告诉我,我们母亲年轻时想过进修道院,我还以为这故事挺有意思的。结束。” 塞莱斯特没有听我说话,凡是与梅芙有关,她就不听我在说什么。“好吧,你想什么时候告诉她呢?童年的确很糟糕,从家境优渥到贫穷,这确实很可怕,但人都得长大呀。” 我忍住了,没有指出塞莱斯特很清楚的事实:她的父母健在,还住在吕达尔,还住在诺克罗斯家那块四四方方的地皮上,还在痛惜他们漫长婚姻里失去的若干只拉布拉多犬,其中一只在很多年前冲出前门,正值花样年华就被一辆车撞死了。塞莱斯特的家人是好人,他们遇到的也都是好事,我当然认为这是再好不过的事情。 但我不明白塞莱斯特为什么要指责梅芙不愿到纽约来,要知道,她最不想的事情莫过于梅芙到我们家里来。“冷冻蔬菜的工作太重要,她就这么抽不开身,一天也不能到这里来?她指望你放下一切——你的生意、你的家人,她一打电话,你就要直奔而去?” “我又不是去给她割草坪。她做这么多事,都没收我们钱,我到她那儿去,这一点总是能够办得到的吧。” “每一次都是你去?” 其中不言而喻的是,梅芙没有丈夫、没有孩子,所以她的时间不怎么有价值。“别胡思乱想了,”我说道,“如果梅芙一个月来一次,你觉得你会更开心吗?” 当我以为我们正在走向一场全方面的争论时,这句话让塞莱斯特彻底打住。她双手掩面,笑了起来。“上帝呀,上帝,”她说道,“你是对的。你去珍金镇吧,我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梅芙讨厌纽约,理由遍地都是:交通、垃圾、拥堵的人群、不断的噪声、随处可见的贫穷。在我琢磨了好多年之后,我终于问了梅芙,她难以置信地望着我,觉得我不可能不知道。 “什么?” “塞莱斯特。”她说道。 “你放弃了整个纽约城,就为了避开塞莱斯特?” “你觉得还有什么其他的原因?” 梅芙和塞莱斯特都有失公允,这么多年来,她们彼此之间的不待见,早就变成了抽象的东西;她们彼此不喜欢,已成了一种习惯。我忍不住地想,如果这两人是自己认识的,跟我都没有关系,她们会非常喜欢彼此的;一开始,她们的确也是如此。我的姐姐和我的妻子、她们聪明、有趣、非常忠诚,她们都说自己是世界上最爱我的人。看到她们要吃了对方的样子,我深感痛苦,她们却视而不见。我觉得她们两个人都有错。现在,她们本可以不这样。如果她们愿意选择,完全可以尽释前嫌,但她们不愿意。她们抓住怨恨不放,两个人都是这样。 一般情况下,梅芙不到纽约来,但她明白凡事都有例外。梅和凯文第一次领圣餐时,她是在场的。有时,她也会来参加生日派对。孩子们去诺克罗斯家的时候,她最开心,诺克罗斯一家总是邀请梅芙去做客。她会带凯文回去过夜,第二天早上再带凯文跟她一起去上班,凯文对餐盘里的蔬菜没半点兴趣,却觉得冷冻蔬菜的魅力不可抵挡,他在工厂里就待不够。他好喜欢那些庞大的机器有序而准确地处理小胡萝卜,好喜欢整个工厂里散发的冷气,工人在七月都穿着毛衣。他说,这是因为奥特森家是瑞典人。“生活在天寒地冻的地方。”他说。在他眼中,奥特森先生就是农产品界的威利·旺卡[威利·旺卡:《查理和巧克力工厂》中巧克力工厂的老板。]。等他在工厂看了一天豌豆是如何装进塑料袋中的,心满意足了,梅芙就送他回外祖父家。一到外祖父家,凯文就给他母亲打电话,说他以后要做蔬菜行当。 同样是共度一天,梅的情况则与凯文完全不同。梅和她姑妈一页页地翻看相册,用手指指着每个人的下巴,一一提问。“梅芙姑妈,”她说,“你真的这么年轻过?”梅最喜欢和她姑妈把车停在荷兰屋前,仿佛喜欢回忆过去是一种遗传病。梅坚持说,她在荷兰屋住过,只是她太小,不记得了。菲菲毛讲了很多派对和跳舞的故事,梅把这些故事交织到了自己童年的记忆里。有时她说,她和菲菲毛一起住在车库上面,她们一起喝过没了气的香槟;而其他时候,她又说她是范赫贝克家的远房亲戚,睡在华丽的卧室里,睡在她听过无数次的窗座上。她发誓,她都记得。 一天晚上,我女儿在梅芙的客房睡着后,梅芙给我打来电话:“我告诉她,房子里有个游泳池,她愤愤不平。今天太热了,肯定有三十七八度,梅说:‘我绝对有权利在那个池子里游泳。’” “你怎么说?” 梅芙笑了起来:“我跟她说了实话,可怜的小家伙。我告诉她,她根本没有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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