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 如何对待家暴?

李银河谈亲密关系  作者:李银河

家庭暴力,主要指的是夫妻间的家暴。实际上家庭暴力还应该包括针对老人和儿童的暴力。在中国,很多家长相信“棍棒底下出孝子”,“孩子不打不成器”。孩子被打得越多,将来才会变得越好,三天不打上房揭瓦,孩子不打能学好吗?人们好像完全不以为意,不会觉得这样做有什么不对。其实这也属于家庭暴力的范畴。但是一般来说,大量的研究关注的还是丈夫打老婆的情况。世界各国都有关于家庭暴力的统计和研究,有的国家还设有家暴庇护所,一些被家暴的妇女没办法在家里过下去,只好跑到庇护所去暂时避一避。

家暴的比例到底是多少?我看到美国的数据,有家暴行为或经历家暴的夫妻占全部夫妻的25%,就是说每四个妻子就有一个遭遇过家暴。在20世纪80年代末我做过一个调查,发现至少打过一次女人的男人占比21%。当然其中打得特别严重的,要算司法轻伤的,打到住院程度的不超过1%。记得当时这个数据出来以后,大家好像都很震惊。当时正好我哥哥在一个报社工作,报社里有一个打招呼的编前会提到,有一个女社会学家说咱们中国的家庭暴力达到21%。大家都觉得这个比例高得难以置信,不可能有这么高的比例,这不是丑化中国吗?我哥哥回来就问我:“这个女社会学家是不是你?”我说:“对,是我。”我很气愤地反驳道:“咱们中国的家暴比例怎么就不可能是21%?你如果不相信社会调查的结果,你说不可能是21%,那你说是多少?”后来全国妇联也做过一次调查,结果他们得到的数据甚至更高一些,是30%。他们的调查样本是全国样本,包括农村在内,我的那个调查只是在北京。

家暴有两大类,一类是暴力倾向导致的,另一类是由男女不平等因素导致的。好多男人觉得打老婆是一件小事,尤其是那些比较愚昧的人。他们把老婆当成奴隶一样对待,好像老婆只是一个女仆,她得为他们干家务,得伺候他们。女人稍稍做错事,非打即骂。这是非常恐怖的,反映出传统中国妇女地位低下。数年前,中国专门将防止家庭暴力写进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告诉妇女在面临家庭暴力的时候应该如何保护自己,要到居委会去寻求帮助、寻求保护。如果暴力程度特别高,伤害非常严重的,到了司法轻伤程度的,警方就会介入,施暴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不过,家暴的受害者有时也不只有女性,也有少数女人对男人实施家暴。大家听到这种情况一般会哈哈一笑,觉得难以置信。因为在大多数人眼中,女性是弱势群体,女性家暴男性会让人觉得很怪异。在我的家暴调查中发现,与男人打女人(21%)相对应,打过男人的女人也占比15%。但这种情况大多是对打,就是还手,比如说男人要打女人,女人反抗了,两个人就厮打起来,这也占一个不小的数额。

家暴的主要受害人还是妇女。妇女应当学会用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向法律求助,或者向社区居委会求助,争取他们的保护,制止家暴。有些妇女有“家丑不可外扬”的想法,所以会隐忍不报。这种想法是不对的。家暴不是什么小小不言的家丑,而是很严重的问题,甚至是刑事犯罪。受害者身体受到伤害,心灵也受到伤害,千万不要因为害怕家丑外扬就不去寻求帮助,不去反抗,不去揭露,不去制止,否则会沦为深度受害人。女性一定要有这种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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