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的因素

毛姆短篇小说集  作者:威廉·萨摩赛特·毛姆

我每次来罗马似乎都是淡季。八九月份的时候,我时常会在去某地的途中到罗马住上几日,重访一些去过的地方,看一些看过的画作。它们跟过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所以深得我的喜爱。那时天气非常炎热,城里的人终日在科尔索大街来回闲逛。国家咖啡馆的小桌子旁坐满了人,他们一待就是好几个钟头,每个人前面都放着一个空咖啡杯和一杯水。你会在西斯廷小教堂看到一些脸晒得通红的金发德国人,他们穿灯笼裤,衬衫的领口开着,准是背着背包从意大利满是尘土的道路上走来。圣彼得教堂时常有一小群虔诚的信徒,他们风尘仆仆,却十分热切,从遥远的国度来此朝圣(旅行费用都涵盖在内)。他们归一位神父管,说奇怪的语言。广场旅店很凉爽,适合休息。空旷、昏暗的公共休息厅十分安静。到了下午茶时间,一个风度翩翩的年轻军官同一位明眸善睐的女士坐在休息室里喝着冰柠檬茶,他们亲昵地交谈着,声音虽小,节奏却很流畅,丝毫没有给人疲惫的感觉。你回到自己房间看书,写信,两个小时下来后,发现他们还在交谈。晚饭前,有几个人悠闲地进了酒吧,但大多时候那里都是空荡荡的,酒保有时间会给你讲他远在瑞士的母亲和他在纽约的经历,而你则会和他谈生命、爱情和昂贵的酒价。

这一次,我也发现旅馆里的客人很少。接待员把我带到我的房间,还说旅店已经客满了。但当我洗完澡换好衣服回到楼下的大厅时,我熟识的电梯操作员告诉我,旅馆里只住了十来个人。天气很热,我这次在意大利旅行了很久,现在很累,便决定在旅馆里安安静静地吃个饭,早点睡觉。我走进宽敞明亮的餐厅时已经很晚了,但只有三四张桌边有人用餐。我满意地环顾四周。在一个对你来说并不陌生的大城市里,独自一人待在一个空荡荡的大旅馆,真是相当惬意。这给人一种愉快的自由感。我感到我的精神之翼喜悦地颤动了几下。我在酒吧里待了十分钟,喝了一杯干马提尼,又点了一瓶上好的红酒。我累得四肢发沉,但我的灵魂对食物和美酒做出了快乐的回应,我只觉得特别轻松。我喝了汤,吃了鱼,脑子里充满了愉快的想法。我为我当时正在创作的小说构思了一些零星的对话,想象着各个人物的活动。我念叨着小说里的句子,它的味道比葡萄酒还要甘美。我开始思考,要把想象中的那个人描述出来,让读者见到你所见的那个人,真的很困难。对我来说,这一直是创作小说最困难的一部分。当你逐一描述一个人物的面部特征,读者真正得到的是什么?我想他们什么也看不到。然而,一些作家会描写某个突出的特点,比如邪恶的微笑或狡黠的眼睛,并对此加以强调,这个办法虽然有效,但也只是回避了这个问题,并没有将其解决。我向四周看了看,不知道该如何描述坐在其他桌边的人。有一个男人独自坐在我对面,为了练习,我问自己应该怎样描写他。他是个瘦高个儿,我认为用四肢柔软灵活这个说法形容他很合适。他穿着一件晚礼服和一件硬胸衬衫。他有一张相当长的脸和一双浅色的眼睛,留着一头浅色稀疏的鬈发,太阳穴处光秃秃的,没有头发,而这为他的额头增添了几分贵气。他相貌平平,嘴和鼻子十分普通,胡子刮得很干净,天生白皙的皮肤晒得很黑。从外表看来,他挺有学问的,只是略有些平庸。他看上去好像是个律师或大学教师,看起来似乎打高尔夫球打得很好。我觉得他很有品位,博览群书,在切尔西的午宴上,他会是一位非常讨人喜欢的客人。但是,我确实想象不出如何用几行字就把他描绘得生动、有趣、准确。也许最好抛弃其他,专门写他所具有的那种相当疲乏的特点,毕竟这是他给人印象最深刻的一点。我看着他沉思。突然,他向前倾了倾身子,冲着我僵硬但彬彬有礼地微微鞠了一躬。我有个可笑的习惯,一吃惊就脸红,现在我感觉到我满脸通红。我真的被吓到了。我盯着他看了好几分钟,好像他是个傻瓜。他一定认为我非常粗鲁。我尴尬地点点头,把目光移开。幸运的是,这时服务员为我端来了饭菜。据我所知,我是第一次见到这个人。我问自己,他鞠躬,是因为我一直在瞧他,使他认为他在什么地方见过我,还是因为我真的认识他,却完全不记得了。我并不擅长记住人的样貌,在这件事上,我也情有可原,毕竟他长得太普通了。到了晴朗的礼拜天,在伦敦周围的每一个高尔夫球场上,都能看到十几个这样的人。

他比我先吃完饭,然后站起来,在出去的时候停在我的桌旁。他伸出手来。

“你好。”他说,“你刚进来的时候我没认出你,并不是假装不认识你。”

他的声音很好听,只有牛津大学才能培养出这种语调,而许多从未到过那里的人也都纷纷模仿这种口音。很明显,他认识我,也很明显,他不知道我不认识他。我也站了起来,他比我高得多,只能俯视我。他有点儿无精打采,微微弯下身子,这更让我觉得他隐隐带着一丝歉意。他有点儿居高临下的优越感,同时又有点儿腼腆。

“要不要和我一起喝咖啡?”他说,“就我一个人。”

“我很乐意。”

他走开,而我仍然不清楚他是谁,也记不起我在哪里见过他。我注意到他有一点很奇怪。在我们短短交谈那几句话的时候,在我们握手的时候,在他点头离开的时候,他脸上连一丝微笑都没有。我更仔细地观察他,发现他也有他英俊的地方。他五官端正,灰色的眼睛很漂亮,身材也很匀称,但我觉得他这个样子很无趣。要是换作傻女人,可能会说他很讨人喜欢。他会让你想起伯恩-琼斯[爱德华·伯恩-琼斯(1833—1898),英国画家、图书插画家、彩色玻璃和马赛克设计师。]笔下的骑士,虽然他的块头比较大,而且也没有迹象表明他患有折磨人的慢性结肠炎。你会觉得他穿化装舞会的服装很好看,可等你亲眼看到他穿那种衣服,才会发现他有多可笑。

过了一会儿,我吃完饭,走进休息室。他坐在一张大扶手椅上,看见我进来,他叫来了侍者。我坐了下来。服务员走过来,他点了咖啡和餐后甜酒。他的意大利语讲得很好。我琢磨着怎样才能在不冒犯他的情况下问清楚他是谁。人们要是发现对方没认出自己,总是感到有点儿不安,他们都觉得自己非常重要,一旦发现他们对别人来说是多么微不足道,就会深感震惊。不过,听到他那口流利的意大利语,我终于想了起来。我不仅记起了他是谁,也想起我不喜欢这个人。他叫汉弗瑞·卡拉瑟斯,在外交部担任要职,不过我不清楚他负责什么部门。他曾在不同的大使馆工作过,我猜想他之所以能说得一口流利的意大利语,是因为他曾旅居罗马。我真愚蠢,没有立刻看出他是干外交这一行的。他身上具有这个职业的所有特征。他那彬彬有礼之中还带着几分高傲,这都是精心设计出来的,为的是博取公众的支持。他还很冷漠,这是因为他很清楚外交官并不是普通人,但因为其他人不明白外交官的特别,他便会不安和害羞。我认识卡拉瑟斯很多年了,但很少和他见面。午餐聚会时,我只与他寒暄两句;在歌剧院,他也只是对我冷冷地点头致意。人们都认为他很聪明,他当然是个有教养的人。他说的话都很有道理。我之前没想起他是谁,简直不可原谅,毕竟他最近成了一个非常有名的短篇小说作家。他的小说首先发表在由好心人士时不时创办的杂志上,这些杂志是为了给聪明的读者提供一些值得注意的好文章,等到没人关注、不畅销时,这些杂志就消失了。杂志的发行量很少,但通过这些印刷精美的杂志,卡拉瑟斯引起了极大的关注。后来,他的小说正式出版,书一经上市就引起了轰动。我很少在周报上看到如此一致的赞扬。很多报纸都专门开专栏称赞该书,《泰晤士报》的文学副刊并没有将对这本书的书评与对一般小说的书评放在一起,而是和一位杰出政治家的回忆录并列。评论家们声称汉弗瑞·卡拉瑟斯是夜空中的一颗新星。他们称赞他的卓越与敏锐,他微妙的讽刺的语言艺术和他的洞察力。他们称赞他的风格,他的美感和小说的氛围。他们说,总算有一位作家把短篇小说写得这么好,让并不擅长此类创作风格的英语国家在这方面扬眉吐气了一回,还说他的书是一部英国人引以为傲的作品,能与芬兰、俄罗斯和捷克斯洛伐克的最佳同类作品相媲美。

三年后,汉弗瑞·卡拉瑟斯出版了他的第二本书,评论家们对这段间歇期表示满意,称他不是那种为了钱而出卖自己天赋的雇佣文人!评论家们经过这段时间都冷静了下来,于是这本书得到的赞美不如他的第一本书多,但依然反响热烈,足以使那些靠笔杆子养活自己的普通作家高兴了。毫无疑问,他在文坛获得了稳固的地位和很高的名声。他最受好评的小说是《剃须拖把》,所有最好的评论家们都指出,作者仅用三四页纸的篇幅,就能以生动精彩的语言描写出了理发师助理的悲惨灵魂。

他最著名的小说,也是他篇幅最长的一部作品,名叫《周末》。他的第一本书就是以这篇小说题目命名的,讲述了一些人的冒险经历。这些人周六下午离开帕丁顿车站,与朋友们住在塔普洛,周一早上返回伦敦。这个故事情节微妙,以至于很难确切地知道发生了什么。其中一个年轻人是某位内阁大臣的政务次官,差点儿向准男爵的女儿求婚,但他最终没有这么做。另外两三个人到河上划船。他们都用隐晦的方式说了许多话,但没有一个人把话说完。书中用省略号和破折号非常微妙地表示他们想要表达的意思。书中有很多关于花园里的花的描写,还刻画了雨中泰晤士河的美丽景色。这一切都是通过书中那位德国家庭教师的眼睛看到的,大家都认为卡拉瑟斯用相当有趣的幽默手法,表达了家庭教师所见到的一景一物。

汉弗瑞·卡拉瑟斯的两本书我都读过。我认为了解同时代的作家在写些什么,是一个作家的工作之一。我非常愿意学习,还以为会在卡拉瑟斯的书里发现一些对我有用的东西,结果却大失所望。我喜欢有开头、中间和结尾的故事。我喜欢故事有寓意。我认为他书中的氛围很好,但只有氛围而没有其他东西,这就好像只有画框没有画一样,于我而言没有多大意义。但也许是因为我自身的缺陷,我看不到汉弗瑞·卡拉瑟斯的优点,如果我刚才在描述他最成功的两部小说时兴致寥寥,那可能是因为我的虚荣心受到了刺激。我十分清楚,在汉弗瑞·卡拉瑟斯看来,我就是个名不见经传的作家。我确信他从来没有读过我的作品。我的书很受欢迎,这足以使他相信他没有必要把注意力放在我身上。有那么一段时间,在他引起如此大的轰动后,他自己好像也要面对那样的耻辱,但很快,公众似乎根本理解不了他那些深奥的作品。我们永远无法判断知识界的规模有多大,但我们可以相当清楚地看出,有多少知识分子愿意出钱资助他们珍视的艺术。有些戏剧质量过高,不能吸引商业剧院的主顾,但可以吸引一万名观众,而那些读者很难理解的书能卖出一千二百本。尽管知识分子对美非常敏感,但他们却更喜欢去商业剧院,更喜欢从图书馆里借书看。

我相信卡拉瑟斯并没有为这些事苦恼。他是个艺术家,也是外交部的一名职员。他已经是一名知名作家了,他对俗人不感兴趣,再说了,如果他的书卖得好,说不定还可能毁了他的事业。我猜不出是什么原因使他邀请我喝咖啡。他的确只有一个人,但是我觉得他会满足于与自己的思想为伴,而且,我绝不相信他会认为我能说出引起他兴趣的话。尽管如此,我还是看出他在尽最大努力装出和蔼可亲的样子。他提起了我们上次见面的地方,我们聊了一会儿我们在伦敦都认识的朋友。他问我为什么在这个季节来罗马,我解释了一下。他主动透露他是那天早晨从布林迪西过来的。我们的谈话进行得并不轻松,我打定主意,只要有机会,我就礼貌地起身离开。但不久,我莫名其妙地产生了一种奇怪的感觉——他看出了我的心思,就拼命不让我找到这样的机会。我很惊讶,便开始琢磨其中的缘由。我注意到每当我停顿不说话时,他就会提出新话题。他想找一些我感兴趣的话题,好留住我。他竭力使自己显得亲和。他当然不会孤独,他是个外交官,自然认识许多人,他本可以找那些人陪他度过这个晚上。我奇怪的是他为什么没在大使馆吃饭,即使是夏天,那里也一定有他的熟人。我还注意到他一直没笑过。他说起话来很急切,好像害怕出现哪怕是片刻的沉默,而他的声音能阻挡他的大脑去想某件折磨着他的事。这可真是怪事一桩。我不喜欢他,而且和他在一起多少使我感到厌烦,但我还是不禁对他产生了一点儿兴趣。我用锐利的目光看了他一眼。我不知道是不是我看错了,在他那浅色的眼睛里,我看到了一只遭到追捕的狗才有的那种畏缩神色,尽管他的五官端正,表情彬彬有礼,但看得出来,他的内心正在经受着痛苦的煎熬。我被搞糊涂了。我脑子里闪过十几个荒唐的念头。我并不特别同情他,我就像一匹老战马,一嗅到战争气息就来了精神。我刚才还觉得很累,但现在我变得警觉起来。我的感觉伸出了触角。我突然注意到他脸上的每一个表情和他的每一个手势。我起初还以为他是在写剧本,想听听我的意见,现在我可不这么想了。说来也怪,这些文人雅士总是屈服于舞台脚灯的魅力,而在他们眼里,我们这样的人就像工匠,他们虽然对我们的能力不屑一顾,却并不反对从我们这里收获一些技巧。不,不是那样的。一个男人只身在罗马,又有一双发现美的眼睛,是很容易陷入困境的,我问自己卡拉瑟斯是不是遇到了什么麻烦,想摆脱却又摆脱不掉,还偏偏不能去大使馆寻求帮助。我早就注意到,这个理想主义者有时在情欲这件事上是很轻率的。他去寻找爱情的地方,有时会有警方突袭。我在心里窃笑。当自命不凡的人陷入为难的境地,连神也会发笑。

突然,卡拉瑟斯说了些令我震惊的话。

“我非常不开心。”他低声说。

他毫无预兆地说出了这句话。他显然是认真的,他有些上气不接下气,像是在哽咽。我无法形容听到他说这句话时我是多么震惊,这种感觉就好像当你拐过街角,突然迎面吹来一阵大风,把你吹得喘不过气,差点儿就倒在地上。这太出乎意料了。毕竟我对眼前这个人并不了解。我们不是朋友。我不喜欢他,他也不喜欢我。我从来没有把他看作一个实实在在的人。令人惊奇的是,一个如此自制、如此彬彬有礼、习惯了文雅社会习俗的人,竟然向一个陌生人坦白心声。我天生沉默寡言。无论我遭受了什么痛苦,我都不会把我的痛苦告诉别人,那样我会感到羞愧。我不禁打了个哆嗦。他的软弱激怒了我。一时间,我满腔怒火。他竟敢把他灵魂的痛苦强加给我?我真想大声问他:

“那和我有什么关系?”

但我没有这么说。他蜷缩着坐在大扶手椅上。他那庄严高贵的面容,使人想起维多利亚时代一位政治家的大理石雕像,此刻却奇怪地皱成一团,脸也耷拉下来,看上去像是要哭了。我犹豫了,动摇了。他刚才说话时我的脸通红,现在我感觉我的脸变得刷白。他挺可怜的。

“非常抱歉。”我说。

“我和你说说这件事,你介意吗?”

“不介意。”

现在可不是多话的时候。我想卡拉瑟斯大概四十岁出头,体格健壮,拥有运动员的身材,举止间透着自信。现在,他看上去老了二十岁,干瘪得出奇。他使我想起了我在战争中见过的死去的士兵,死亡让他们变得很渺小。我有些尴尬,只得把目光移开,但我觉得他的眼睛在寻找我的目光,于是我把脸转回去。

“你认识贝蒂·韦尔顿-伯恩斯吗?”他问我。

“几年前我常常在伦敦见到她,最近没见过。”

“她现在住在罗兹岛。我刚从那里来。我一直和她待在一起。”

“啊?”

他犹豫了。

“恐怕你会觉得我这样跟你说话太奇怪了。但是我实在没有办法了。如果我不找个人聊聊,我会发疯的。”

他之前点了一杯双份白兰地咖啡,现在叫来服务员,又点了一杯。休息室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我们之间的桌上有一盏带灯罩的小灯。这里是公共场所,他说话的声音很低。这个地方给人一种奇怪的亲密感。我不能把卡拉瑟斯对我说的话逐一复述出来,毕竟我根本记不住,我用我自己的方式来讲更方便。有时他连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我只好猜测他的意思。有时他自己也不明白自己的意思,在我看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比他看得更清楚。贝蒂·韦尔顿-伯恩斯很有幽默感,可他一点儿幽默感也没有。我看出了许多他没有注意到的事。

我见过她很多次,但我对她的了解主要是从别人那里听来的。她年轻时在伦敦的小圈子里引起了很大的轰动,当时,在我见到她本人之前,就听说过许多关于她的事。我第一次见她,是战后不久在波特兰区的一个舞会上。那是她名声最响亮的时候。你随便打开一份画报,都能看到她的画像,而她那疯狂的恶作剧则是人们谈话的中心内容。那一年,她二十四岁。她的母亲早已去世,她的父亲圣埃尔斯公爵年事已高,手头没几个钱,一年中的大部分时间都住在他的康沃尔郡的城堡里,她和一个寡居的姑妈住在伦敦。战争爆发时她去了法国。那时她十八岁,在基地医院做护士,后来负责开车。她参加过戏剧巡演,为士兵演出。回国后,为了做慈善,她在舞台上扮静态画面,举行慈善拍卖,在皮卡迪利大街卖国旗。她不管干什么都被广泛宣传,她每做一件事,都会留下无数照片。我想她一定非常开心。但是,战争结束了,她更是尽情享乐。那时每个人都有点儿不知所措。年轻人摆脱了五年来一直压迫着他们的负担,便开始纵情于一场又一场疯狂的冒险。

贝蒂也是其中一员。有时,出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他们的故事被刊登在报纸上,她的名字永远出现在标题里。那个时候,夜总会刚刚开始兴盛,成为她每天晚上必去的地方。她过着忙碌而欢乐的生活。只能用老套的词语来描述这种生活,因为这种生活本身就很老套。说来也怪,英国公众就是偏爱她,只要是在不列颠群岛,一提起贝蒂小姐的大名,简直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她去参加婚礼,女人们围着她。在首演之夜,楼座里的观众都为她鼓掌,她就像一个受欢迎的女演员。女孩们模仿她的发型,肥皂和面霜的制造商付钱买她的照片为产品做广告。

当然,那些无趣又古板的人,那些对旧秩序念念不忘并为之感到遗憾的人,对贝蒂可没有好感。他们嘲笑她经常出现在聚光灯下,说她动不动就吹嘘自己,说她淫荡、好酒,还说她抽烟太多。我得承认,根据我听到的她的那些事,我实在对她这个人提不起好感。我瞧不起有些女人从战争中取乐,还借此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我厌倦了报纸上刊登的人物照片,照片上的人或在戛纳漫步,或在圣安德鲁斯打高尔夫球。我一直觉得这些所谓的“聪明的年轻人”非常乏味。在旁观者看来,这种恣意享乐的生活是那么枯燥和愚蠢,但道德家若是对其进行严厉的评判,就太不明智了。若是气这些年轻人过这种生活,气他们像一窝小狗漫无目的地到处乱跑打滚,追逐自己的尾巴,那就太荒唐可笑了。如果它们糟蹋了花坛,打碎了瓷器,还是宽容地原谅吧。有些小狗不够机灵就被淘汰了,其余的狗长大后就会很听话,讨人喜欢。他们之所以无法无天,是因为青春的活力罢了。

活力是贝蒂最突出的特点。她浑身洋溢着生命的冲动,光芒四射,使你眼花缭乱。我想我永远也不会忘记我第一次在晚会上见到她时,她给我留下的印象。她像极了酒神巴克斯的女祭司。她尽情地跳舞,逗得你哈哈大笑,一看就知道她沉迷音乐,享受年轻的肢体做出的动作。她的头发是棕色的,由于动作有力,头发显得有些凌乱。她的眼睛是深蓝色的,如同凝脂一样的皮肤泛着玫瑰色。她很漂亮,但没有美人的冷漠。她经常大笑,就算没有大笑,嘴角也挂着一丝浅浅的笑意,她的眼睛闪烁着快乐和生命的光芒。她如同众神农场里的挤奶女工。她具有人类的力量和健康,可是她举止独立,高贵而坦率,颇具贵气。我不知道该怎样表达她给我的印象,虽然她那么单纯,那么自然,但她一点儿也没有觉察到自己的优势。我想,要是有机会,她一定会摆出一副高贵的派头来。她对每个人都很有吸引力,尽管她自己并没有意识到,但在内心深处,她觉得世界上其他的人都不重要。我理解为什么伦敦东区的女工们崇拜她,为什么数十万人只看过她的照片,就认为她是自己的好朋友。我被介绍给她认识之后,我们聊了几分钟。看到她对我那么感兴趣的样子,我真是受宠若惊。你很清楚她见到你并不像她表现出来的那样高兴,她听到你说的话其实也没有那么开心,但是你依然认为她吸引力十足。她有一种天赋,能够跳过初识时尴尬的阶段,虽然你认识她还不到五分钟,但她可以让你觉得你已经认识她一辈子了。过了一会儿,有人把她从我身边拉走去跳舞,她急切又幸福地投入舞伴的怀抱,她刚才在我身边的椅子上坐下时也是这样。两周后,我在一个午餐时间遇见她,惊奇地发现她还清楚地记得我们在舞会上都谈了些什么,当时是那么喧闹,而且我们只聊了十分钟。她确实是一个很有社交风度的年轻女子。

我向卡拉瑟斯提起了这件事。

“她可不傻。”他说,“没几个人知道她有多聪明。她写过不少出色的诗歌。因为她太无法无天,太鲁莽,又从来不在乎任何人,人们才会认为她没有头脑。事实根本不是这样的。她的脑子好使得很。你绝对想不到她会有时间看那么多书。我想没有人比我更了解她的那一面。周末我们常一起去乡下散步,在伦敦我们开车去里士满公园散步、聊天。她喜欢花、树和草。她对一切都感兴趣。她懂得很多,是个非常理智的人。不管是什么话题,她都能聊。有时我们在夜总会见面,她喝下一两杯香槟就醉了,那时候,她就成了派对的生命和灵魂,每到这个时候,我都不禁会想,别人如果知道我们几个小时前进行了那么深刻的谈话,该有多么惊讶。这是一个不同寻常的对比。她的身体里似乎有两个完全不同的女人。”

卡拉瑟斯说这些话的时候,脸上连一丝笑容都没有。他语气哀怨,就像在说有个人过早地死去,离开亲朋好友,再也不能与他们快乐地生活在一起。他深深地叹了口气。

“我疯狂地爱上了她。我向她求了六次婚。我当然知道自己不可能成功。我只是外交部的一个小职员,但是我控制不了我自己。她拒绝了我,但每一次都没有伤害我。这对我们的友谊没有任何影响。你知道的,她真的很喜欢我。我给了她一些别人给不了的东西。我一直认为她喜欢我超过喜欢其他人。我为她疯狂。”

“依我看,为她疯狂的人可不少。”我不得不说些什么,只好接了这么一句。

“当然有很多人。她经常收到情书,写信的都是她从未见过或听说过的男人,这些人中有非洲的农民、矿工和加拿大的警察等。各种各样的人向她求婚。她可以嫁给任何她喜欢的人。”

“听说还有皇室成员向她求婚。”

“是的,她说她受不了那种生活。后来,她嫁给了吉米·韦尔顿-伯恩斯。”

“这件事让所有人都大吃了一惊。”

“你认识他吗?”

“不认识。我可能见过他,但没什么印象。”

“他是不会给你留下印象的。他是世上最不起眼的人了。他父亲是北方的一个大制造商,在战争期间赚了很多钱,买了一个男爵爵位。他这个人上不了台面。吉米和我同在伊顿公学上学,他们努力想把他培养成一个绅士。战后,他在伦敦很活跃,热衷于举办派对。从来没有人注意过他,他只是负责付账而已。他真的很讨人厌,为人古板,客套得叫人不舒服。他做什么都怕出错,所以和他在一起,让人感觉很不舒服。他总是把自己的衣服穿得像是第一次穿一样,而且那些衣服都太小了。”

一天早晨,卡拉瑟斯没有任何准备地翻开《泰晤士报》,垂下眼帘看时尚圈的新闻,这时候,他读到了一则婚讯:圣埃尔斯公爵的独生女伊丽莎白和约翰·韦尔顿-伯恩斯爵士的长子詹姆斯,即将喜结良缘。他看得目瞪口呆,连忙给贝蒂打电话,向她求证。

“当然是真的。”她说。

他震惊得一时说不出话来。贝蒂继续说:

“他今天要带家人来吃午饭,与我父亲见个面。到时候肯定挺没意思的。你请我去克拉里奇酒店喝杯鸡尾酒吧,给我壮壮胆,好吗?”

“什么时候?”他问。

“一点。”

“好吧。到时候见。”

她进来时,他早就到了,正在等她。她走起路来仿佛带着春天的气息,她那热切的双脚渴望着舞动起来。她微笑着,眼睛里闪烁着喜悦的光芒,因为她还活着,这个世界是一个如此令人愉快的地方。当她进来时,认出她的人都在低声议论。克拉里奇酒店的休息室气派不凡,但有些严肃,而卡拉瑟斯真的觉得贝蒂给这个地方带来了阳光和鲜花的香味。他甚至没有心情先客套几句。“贝蒂,你不能这样做。”他说,“这根本不可能。”

“为什么?”

“他那个人可不怎么样。”

“我倒不这么认为。我觉得他相当不错。”

一个服务员走过来为他们点菜。贝蒂用她那双美丽的蓝眼睛望着卡拉瑟斯,她的眼眸中流露出愉快又温柔的神情。

“他只是个讨厌的暴发户,贝蒂。”

“别犯傻了,汉弗瑞。他和其他人一样好。我看你可真够势利的。”

“他是那么乏味。”

“不,他只是不爱说话而已。我知道自己并不想要一个太聪明的丈夫。想必他会成为一个很好的衬托。他长得很帅,也很有礼貌。”

“老天,贝蒂。”

“别说傻话了,汉弗瑞。”

“你打算假装你爱上了他?”

“我想这样会更委婉些,你说呢?”

“你为什么嫁给他?”

她冷冷地看着他。

“他有很多钱。而我都快二十六岁了。”

话说到这里,再多说也无益。他开车送她回她姑妈家。贝蒂举办了一场盛大的婚礼,在通往威斯敏斯特区圣玛格丽特大教堂的路上,人们站得密密麻麻,几乎所有的皇室成员都送来了礼物。他们找她公公借了游艇,在上面度了蜜月。卡拉瑟斯申请去国外工作,并被派去了罗马(我猜得不错,他这才说得一口流利的意大利语),后来又被派往斯德哥尔摩。他在那里当上了参赞,还创作出了他的第一部小说。

也许贝蒂的婚姻让英国公众失望了,他们对她的期望要高得多,但也许只是因为作为一个年轻的已婚女性,她不再满足大众对浪漫的幻想,很明显,她很快就失去了公众的青睐。能听到的关于她的消息逐渐变得少之又少。婚后不久就有传言说她怀孕了,不久又说她流产了。她并没有退出社交圈,我想她依然与朋友们见面,但她的活动不再引人注目。当然,在那些粗俗的集会上,她很少再出现了。每逢这样的场合,沾沾自喜的贵族与三流艺术家会一起把酒言欢,夸自己既聪明又有教养。人们说她安定下来了。他们想知道她和她丈夫相处得如何,打听后就断定这对夫妇相处得不太好。很快便有吉米酗酒的流言传出。一两年后,有人听说他得了肺结核。韦尔顿-伯恩斯夫妇在瑞士度过了几个冬天。后来,他们分居的消息传开了,贝蒂去了罗兹岛居住。她选这个地方有些奇怪。

“那地方太无聊了。”她的朋友们说。

一些朋友不时去陪她同住,回来都说岛上风景很美,生活也很悠闲,是一个非常宜人的地方,自然也很寂寞。贝蒂那么聪明,那么有活力,却满足于住在那里,这似乎很奇怪。她买了一所房子,只认识几个意大利官员,实际上那里也没有多少人让她去结交。但她似乎非常快乐。去看她的人都搞不懂她为什么会这样。但是,伦敦的生活是忙碌的,人们的记忆也是短暂的。人们不再关心她,把她忘了。后来,也就是我在罗马见到汉弗瑞·卡拉瑟斯的前几周,《泰晤士报》刊登了准男爵二世詹姆斯·韦尔顿-伯恩斯爵士的死讯。他弟弟继承了他的头衔。贝蒂没有生过孩子。

贝蒂婚后,卡拉瑟斯依然与她见面。他每次来伦敦,他们都一起吃午饭。虽然很长时间没见过面,但她依然能把友谊重新建立起来,仿佛时间没有中断,所以他们每次见面都不会有陌生感。有时她问卡拉瑟斯什么时候结婚。

“你的年纪不小了,汉弗瑞。你最好赶快结婚,不然就只能娶老处女了。”

“你觉得结婚是好事?”

这么说很无礼,虽然他和别人一样,也听说过她和丈夫的关系并不和美,但她的话激怒了他。

“总的来说,婚姻挺好的。我想,一段不美满的婚姻或许比没结过婚好。”

“你很清楚我是不会结婚的,你是知道原因的。”

“亲爱的,你不会假装还爱着我吧?”

“我是。”

“你真是个傻瓜。”

“我不在乎。”

她朝他微笑。她的眼睛总是带着那种半开玩笑半温柔的神情,他见了,心里涌起一种夹杂着幸福的痛苦。有趣的是,他几乎可以压制住这种感觉。

“你真好,汉弗瑞。你知道我很爱你,但即使我恢复了自由身,我也不会嫁给你。”

在她离开丈夫去罗兹岛生活以后,卡拉瑟斯就没再与她见过面了。她从未去过英国,不过他们经常通信。

他提出去罗兹岛住几天,但她认为他还是不去为好。他明白她为什么这么说。大家都知道他疯狂地爱上了她,也知道他现在依然疯狂地爱着她。他不清楚韦尔顿-伯恩斯夫妇究竟是在什么情况下分开的。可能是因为他们感情不和。贝蒂说不定觉得卡拉瑟斯上岛,会给她的名声造成影响。

“我的第一本书出版时,她给我写了一封让我很感动的信。你知道的,我的那本书是献给她的。她很惊讶我竟写得这么好。她很高兴每个人都夸奖我的书。我认为能让她快乐,就是我那本书最有用的地方。你知道的,说到底我也不是职业作家,我不太重视文学上的成功。”

我心想,他真是个傻瓜,是个骗子。难道他以为我没有注意到,他在自己的书受到好评时那副得意扬扬的样子?我并不怪他有这种感觉,没有什么比这更可以被原谅的了,只是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费那么大的劲否认这一点。但毫无疑问,他喜欢自己名气大,主要也是贝蒂的缘故。他现在有了成就可以献给她。他现在不仅可以把自己的爱奉献给她,还可以把显赫的名声献给她。贝蒂不再年轻,她已经三十六岁了。她的婚姻出了问题,她又旅居国外,所以情况和以前不一样了,她身边不再环绕着追求者,她失去了公众的追捧,头上的光环也就不在了。他们之间的距离不再是不可逾越的了。这些年来,只有他一个人始终忠于她。如果她继续把她的美貌、智慧和社交风度埋在地中海一角的一个小岛上,那也太荒谬了。他知道她喜欢他。他长久以来对她的忠诚必然会打动她。他知道,他现在能给她的生活对她而言一定有吸引力。于是,他决定再一次向她求婚。他能在七月底休假,便写信告诉她要到希腊群岛去度假,如果她乐意见他,他就去罗兹岛住上一两天,因为他听说意大利人在那里开了一家很好的旅馆。他提议的时候非常谨慎。他在外交部受过训练,知道不可以鲁莽行事。他从来就不愿意把自己置于一个必要时不能巧妙退出的境地。贝蒂给他发了一封电报。她说,他能来罗兹岛真是太好了。他当然要来,跟她在一起住上至少两个礼拜,他还要发电报通知她乘坐哪一班船。

卡拉瑟斯在布林迪西乘坐的那艘船终于驶进罗兹岛的港口时,他兴奋极了。太阳刚刚出来,港口是那么整洁漂亮。他整晚几乎没有合眼,于是很早就起来了。他看见小岛在晨曦中巍然耸立,渐渐显现出来,太阳从夏日的海面升起。他乘坐的船抛锚,与此同时,很多小船纷纷驶了过来。舷梯放了下去。汉弗瑞身体探出栏杆,看着医生、港口官员和旅店的信使蜂拥而至。他是船上唯一的英国人。一看就知道他是外国人。一个人上了甲板立即向他走来。

“是卡拉瑟斯先生吗?”

“是的。”

他正要笑着伸出手,随即却发现那个和他说话的人也是英国人,但并不是一个绅士。如此一来,他虽然保持着彬彬有礼的态度,但下意识地有些生硬。卡拉瑟斯自然没有告诉我这一点,但我仿佛能非常清楚地看到当时的一幕,因此能毫不犹豫地描述出来。

“夫人希望你不要怪她不来接你,船来得太早了,离我们住的地方有一个多小时的车程。”

“我当然不介意。夫人还好吗?”

“是的,谢谢。行李准备好了吗?”

“好了。”

“告诉我哪些是你的行李,我去找人送上小船。通关不会有问题的,我都安排好了,然后我们上路。你吃过早饭了吗?”

“吃过了,谢谢。”

这个男人说话没有贵族的口音。卡拉瑟斯想知道他是谁。而且,不能说这个人没礼貌,但他确实有点儿唐突。卡拉瑟斯知道贝蒂很有钱,也许他是她的经理人。他看上去很能干,这会儿,他用流利的希腊语给搬运工下了指示。他们上小船后,船夫们提出加钱,他说了什么,逗得他们哈哈大笑,满意地耸了耸肩,没再提加钱的事。行李未经检查就通过了海关,汉弗瑞的向导与官员们握手,然后,他们来到一个阳光明媚的地方,一辆黄色的大轿车停在那里。

“你开车送我?”卡拉瑟斯问。

“我是夫人的司机。”

“明白了。恕我不知道内情。”

这个人的穿着打扮可不像司机。他光着脚,穿着白色粗布裤、帆布鞋、白色网球衫,没打领带,领口敞开,还戴着一顶草帽。卡拉瑟斯皱起了眉头。贝蒂不应该让她的司机打扮成那样开车。不过他必须在天亮前起床,而且开车去别墅的路上看起来很热。也许在一般情况下,他是穿制服的。卡拉瑟斯穿着袜子,身高六英尺一英寸[约1.8米。——编者注],虽然这个人没有卡拉瑟斯高,但也并不矮。他肩膀宽阔,体格健壮,所以看上去很结实。他谈不上肥胖,只是略微有些胖,就好像他食欲旺盛,吃得很多。他还很年轻,也许三十岁,也许三十一岁,有些发福,而且肯定会越来越胖。现在他看来就是个大块头。他的脸很宽,晒得黝黑,鼻子又短又宽,面相有点阴沉,还留着金黄色的小胡子。奇怪的是,卡拉瑟斯隐约觉得这人有些面熟。

“你跟夫人很久了吗?”他问。

“从某种意义上说是的。”

卡拉瑟斯变得更严厉了。他不太喜欢司机说话的态度。他不明白司机对自己说话的时候为什么不用“先生”。想必是贝蒂太骄纵他了,毕竟她在这类事情上的确有点儿粗心大意。但这么做真的不合适,等有机会他就提醒她。他们的目光对视了片刻,他可以肯定,司机的眼睛里闪过一丝笑意。卡拉瑟斯有些不明所以,他想不出自己有什么可笑的地方。

“想必那里就是古老的骑士之城吧。”他指着带有城垛的城墙,冷冷地说。

“是的。夫人会带你去参观的。在这个季节,我们这里来了很多游客。”

卡拉瑟斯希望能表现得和蔼可亲。他想,如果他主动提出坐在司机旁边,而不是一个人坐在后面,会显得更为亲切,他刚要这么提议,却已经失去了主动权。司机叫搬运工把卡拉瑟斯的行李放在后座,他自己坐到驾驶座上说:

“上来吧,我们出发了。”

卡拉瑟斯在他旁边坐下,他们沿着海边一条白色的道路向前驶去。几分钟后,他们来到了开阔的田野,两个人都没有说话。卡拉瑟斯拿出了威严的姿态。他觉得这个司机有点儿自来熟,但他不愿意给他这样的机会。他自认气场很足,可以让不如他的人在他面前安分守己。他带着讥讽的神情想,过不了多久,司机就会叫他“先生”了。但是早晨的天气十分舒爽,白色公路的两侧种着橄榄树,他们不时从农舍之间穿过。农舍有着白色的墙壁和平坦的屋顶,带有一种令人神往的东方风格。而且,贝蒂在等他。他心中充满了爱意,不由得对所有人都很友好,他给自己点了一支烟,他想如果给司机也来一支,那会显得十分慷慨。毕竟,罗兹岛离英国很远,这个时代流行民主。司机接受了礼物,停车把烟点着。

“你带了吗?”他突然问道。

“带什么?”

司机的脸沉了下来。

“夫人给你打了电报,要你带两磅普雷尔海军蓝烟丝。所以我才和海关的人商量好,不用检查你的行李。”

“我没接到电报。”

“该死!”

“夫人要两磅烟丝干什么?”

卡拉瑟斯这话说得很傲慢。他不喜欢司机大声嚷嚷。那家伙斜睨了他一眼,卡拉瑟斯从他的眼神里看出了一丝无礼的意味。

“这里买不到。”他简单地说。

司机扔掉了卡拉瑟斯给他的埃及香烟,看上去非常恼怒,然后,他们再次出发。司机沉着一张脸,没再说什么。卡拉瑟斯觉得自己就不该尝试与这个人交好。在余下的旅途中,他没有再理会司机。他拿出了在大使馆担任秘书时对付来求援的英国公众所使用的冷淡态度。车子向山上开了一段时间,随后沿一堵又长又矮的墙开到一扇开着的门前。司机把车开了进去。

“到了吗?”卡拉瑟斯大声问道。

“五十七分钟开了六十五公里。”司机说,他突然笑了起来,露出一口洁白整齐的牙齿,“路况这么不好,这速度可以了。”

他按了下喇叭,那声音听起来很刺耳。卡拉瑟斯激动得上气不接下气。他们沿着一条窄路穿过一片橄榄树林,来到一所低矮且格局不规则的白房子前。贝蒂站在门口。他跳下汽车,吻了吻她的双颊。他一时说不出话来。但他下意识地注意到门口站着一位穿着白粗布裤子的老管家和几个身着当地传统白色及膝裙的男仆。这些人打扮整洁,看起来十分古雅。无论贝蒂允许她的司机做什么,很明显,这所房子是按照与她的身份相称的文明风格来管理的。贝蒂领他穿过门厅,这里很大,墙壁刷成白色,他隐约看到了一些漂亮的家具,然后,他们走进客厅,这里同样又大又矮,墙壁也被刷成白的,他立刻就感受到舒适和豪华的氛围。

“你先来观赏一下从房子里看到的风景吧。”她说。

“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看你。”

她穿着一袭白衣。她的胳膊、脸和脖子都晒得黝黑,她的眼睛比他以往见过的更蓝了,牙齿异常洁白。她看上去状态非常好,整个人整洁利落,留着波浪鬈发,指甲修剪得很整齐。他还曾担心她在这个浪漫的小岛上过的生活太安逸,会因此变得不修边幅。

“说真的,贝蒂,你看上去像十八岁。你是怎么做到的?”

“因为我很幸福。”她笑了。

听到她这样说,他一时感到心痛不已。他不希望她太幸福,他希望她的幸福由他来给予。但现在她坚持要带他去阳台。客厅里有五扇长窗,窗外就是阳台,阳台外面,橄榄树覆盖的陡峭小山延伸向大海。下面的一个小海湾里有一条白色的小船,在平静的水面上投下倒影。在远处的一座小山上有一座希腊村庄,村里都是白色的房子,村庄的后面是一座巨大的灰色峭壁,上面耸立着一座中世纪城堡的城垛。

“那是骑士的据点之一。”她说,“今晚我带你去那儿转转。”

景色美到令人屏息凝神。四周十分安静,却弥漫着一种奇特的生活气息,不会使你沉思,却能叫你活跃起来。

“烟草带来了吧?”

他听了这话有些吃惊。

“没有。我没收到你的电报。”

“但我给大使馆发了电报,也给埃克塞尔西奥旅店发了电报。”

“我住的是广场旅店。”

“糟糕!艾伯特会生气的。”

“艾伯特是谁?”

“开车接你来的那个人。他只喜欢普雷尔海军蓝烟丝,但在这里买不到。”

“是那个司机啊。”他指着他们下面闪闪发光的小船说,“那是你和我说过的游艇吗?”

“是的。”

那是贝蒂买的一条大划艇,船挺漂亮的,装有马达辅助装置。她就是乘坐这艘船游览希腊群岛的。她去过最北边的雅典,去过最南边的亚历山大。

“如果你能抽出时间,我们就开船带你去玩。”她说,“你应该看看科斯。”

“谁替你开船?”

“我当然有船员了,但出力最多的还是艾伯特。他对马达之类的东西很在行。”

他不知道为什么听到她又谈起那个司机,他会隐隐感到不舒服。卡拉瑟斯不知道她是不是太依赖艾伯特了。给仆人太多的自由可不应该。

“你知道吗?我总觉得以前在什么地方见过艾伯特,可就是想不起他是谁。”

贝蒂灿烂地笑了笑,眼睛闪闪发亮,脸上突然现出愉快的神情,看起来是那么坦率讨喜。

“你应该记得他的。他是露易丝姑妈的二管家。他给你开门肯定有几百次了。”

贝蒂在结婚前一直和露易丝姑妈住在一起。

“是他吗?我想我一定没仔细留意过他。他怎么会在这儿?”

“他是从我们家里来的。我结婚时他想和我一起走,我答应了。他曾给吉米当过一段时间的贴身男仆,后来我把他送到了汽车厂做工,他对汽车很着迷,最后我请他当我的司机。我不知道现在没有他我该怎么办。”

“你不认为过分依赖仆人是个错误吗?”

“我不知道。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贝蒂带他看了为他准备好的房间,他换好衣服后,他们漫步到海滩上。一条小船在等着他们,他们乘小船到划艇那儿,还在那里游了个泳。海水很暖和,他们在甲板上晒太阳。划艇很宽敞,既舒适又豪华。贝蒂带他在船上转了转,他们看到艾伯特正在修理发动机。他穿着肮脏的工作服,双手都是黑的,脸上沾满了油渍。

“怎么啦,艾伯特?”贝蒂说。

他站起身来,恭恭敬敬地面对着她。

“没什么,夫人。我只是随便看看。”

“艾伯特在这个世界上只爱两件事。一个是汽车,另一个是划艇。是吧,艾伯特?”

她给了他一个愉快的微笑,艾伯特那相当冷淡的脸上露出了喜色。他一笑,那口洁白整齐的牙齿便露了出来。

“是的,夫人。”

“你知道,他睡在船上。我们在船尾为他安排了一间很漂亮的船舱。”

卡拉瑟斯很快就适应了岛上的生活。贝蒂从被阿卜杜勒·哈米德流放到罗兹岛的一名土耳其巴夏[旧时奥斯曼帝国和近代埃及王朝的大行政区地方官或其他高官。]手中买下了这处房产,并在这幢风景如画的房子边上又盖了一个侧室。她用周围的橄榄树林造了一个野生花园。园子里种着迷迭香、熏衣草、水仙、她从英国带来的金雀花和岛上著名的玫瑰。她告诉卡拉瑟斯,到了春天,地上就会长满海葵。但是,当她带着他参观她的房屋,讲述她的计划和她想做的改变时,卡拉瑟斯不禁感到有些不安。

“你说得好像要在这儿住一辈子似的。”他说。

“也许是的。”她微笑着说。

“胡说八道!你还这么年轻。”

“我快四十岁了,老伙计。”她淡淡地回答。

他很满意地发现贝蒂有一位出色的厨师,他觉得和她在富丽堂皇的餐厅里吃饭很得体。这里摆放着意大利家具,有威严的希腊男管家和两个穿着华丽制服的英俊男仆伺候,这使他感到很满意。这所房子布置得很有品位,房间里没有多余的物件,但每一件摆设都很精致。贝蒂过着相当富裕的生活。在他到达的第二天,总督带着几名工作人员过来吃饭,贝蒂把宴会办得十分气派。总督走进房子,两侧站着穿着硬挺衬裙和绣花上衣、戴着天鹅绒帽子的漂亮仆役,活像两队护卫队。卡拉瑟斯喜欢这种豪华的风格。宴会很热闹。贝蒂的意大利语很流利,卡拉瑟斯的意大利语则堪称完美无瑕。总督办公室里的年轻军官们穿着制服,显得异常潇洒。他们对贝蒂很关心,她对他们也很友好,还会揶揄他们几句。晚饭后,留声机播放音乐,他们一个接一个地和她跳舞。

他们走后,卡拉瑟斯问她:“他们都疯狂地爱上你了吧?”

“这我可不知道。他们偶尔暗示要和我永远在一起,但听我婉言拒绝后,他们也接受了,没有不痛快。”

这些人都构不成威胁。年轻的吧,不成熟;不那么年轻的,则是又胖又秃。不管他们对她有着怎样的感情,卡拉瑟斯都不相信贝蒂会委屈自己,找一个意大利中产阶级。但一两天后,一件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他正在自己的房间里换衣服准备吃晚饭,就听到外面走廊里有一个男人的声音,他听不清说了什么,也听不出说的是哪种语言,然后突然响起了贝蒂的笑声。那笑声太迷人了,荡漾着快乐的涟漪,与年轻姑娘的笑声无二,充满了狂热与欢乐,极富感染力。但是她能和谁一起笑呢?和仆人一起,是不会这么笑的。笑声中有股奇怪的亲密感。卡拉瑟斯在一阵笑声中听出这么多信息,似乎有些奇怪,但必须记住一点,那就是卡拉瑟斯非常敏感。他的小说就是以这样的细腻而著称。

过了一会儿,他们在阳台上见面。他调了一杯鸡尾酒,想把事情打听清楚。

“刚才你在笑什么?有人来过吗?”

“没有。”

她看着他,满脸的诧异。

“我还以为来了一个意大利军官呢。”

“不是。”

岁月的流逝当然对贝蒂产生了影响。她是很漂亮,但她的美丽是成熟的。她一向信心十足,但现在的她多了一分平和,她的平和是她的一个特征,就像她的蓝眼睛和眉间的坦率一样,构成了她的美。她似乎与世界和平相处。待在她的身边,你会感觉非常平静,正如你在橄榄丛中,凝望着酒红色的大海。虽然她跟以前一样快活风趣,可是从前只有他一个人了解的那种一本正经的态度,现在却展现在所有人的面前。再也不会有人指责她是个草包了,是个人就能看出她具有美好的品格。她甚至还那么高贵。这在现代女性身上并不常见。卡拉瑟斯觉得她有些复古,她使他想起了十八世纪的贵妇。她一向对文学情有独钟,她年少时写的诗优美动听。听她说起她正在做一些与历史有关的工作,他与其说感到惊讶,不如说是很感兴趣。她正在收集有关罗兹岛圣约翰骑士团的资料。这其中涉及很多浪漫的事件。她带卡拉瑟斯进城参观庄严的城垛,他们还一起在简朴而庄严的建筑物里漫步。他们徜徉在寂静的骑士街上,两侧是漂亮的石头外墙,以及让人想起逝去的骑士精神的巨大盾形纹章。贝蒂在那里给了他一个惊喜。她买了一所旧房子,精心地将房屋复原。当你走进这个有着石雕楼梯的小庭院时,仿佛回到了中世纪。房子里有一个有围墙的小花园,里面有一棵无花果树,还种着玫瑰花。院子很小,却私密而安静。古代的骑士与东方接触时间久了,学到了东方的隐私观念。

“我在别墅住腻了就会到这里待上两三天,在外面野餐。有时身边没有人围着,也是一种解脱。”

“但你不是一个人在这里吧?”

“基本上只有我一个人。”

房子里有一间陈设简朴的小客厅。

“这是什么?”卡拉瑟斯微笑着指着桌上的一份《体育时报》说。

“那是艾伯特的。我想他去接你时把报纸落在这里了。每个礼拜都有《体育时报》和《世界新闻报》送来给他。他就是这样了解这个伟大世界的。”

她宽容地笑了笑。客厅旁边是一间卧室,里面除了一张大床什么也没有。

“这房子以前是一个英国人的。这也是我买房子的部分原因。那人是吉尔斯·奎恩爵士,我的一个祖先娶了他的表妹玛丽·奎恩。他们都是康沃尔郡人。”

贝蒂发现,不懂拉丁文就看不懂中世纪的文献,也就无法继续收集历史资料,于是她开始学习这门古典语言。她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掌握了一些语法知识,然后一边对照译本,一边阅读她感兴趣的作家的作品。这是一种非常好的学习语言的方法,我经常疑惑学校为什么不用这个法子,如此一来,就没必要没完没了地翻字典查找词义了。九个月后,贝蒂能像我们大多数人读法语一样流畅地读拉丁语。在卡拉瑟斯看来,这个可爱、聪明的女人如此认真地对待她的工作,似乎有点儿好笑,但他还是被感动了。他想把她抱在怀里吻她,不是把她当作女人,而是当成一个早熟的孩子,却突然被她的聪明迷住了。但后来他开始琢磨她对他说的话。他当然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不然也不可能获得他在外交部所担任的职位。要说他的那两本书没价值,就纯属愚蠢,没有价值怎么会引起这么大的轰动?如果我把他形容得有点儿傻,那只是因为我不喜欢他,就算我嘲笑他的小说,也只是因为我觉得这类小说相当愚蠢。他机智,有洞察力。他深信只有一种方法可以赢得她的芳心。贝蒂有着明确的计划,把日子过得有滋有味。她在罗兹岛的生活是那么井然有序,那么完整,那么令人满意,但也正因为如此,才可以消除这种生活对她的影响。他的机会就是唤起她内心深处英国人特有的躁动不安。于是他与贝蒂谈起英国的伦敦、他们共同的朋友,以及他在文坛成名后结识的画家、作家和音乐家。他谈到了在切尔西举行的波希米亚聚会,谈到了歌剧,谈到了去巴黎参加化装舞会、去柏林看新戏。他试图唤起贝蒂的想象力,于是大谈丰富而轻松、多姿多彩而又高度文明的生活。他试图使她感到她自己正停滞在一潭死水里。世界在匆匆前进,从一个新鲜有趣的阶段进入另一个阶段,而她却站着不动。他们生活在一个激动人心的时代,她却错过了一切。他当然没有把这事告诉她,他要让她自己去推断。他有趣又活泼,能清楚地记得好故事,他异想天开又快活。我知道在我的叙述中,汉弗瑞·卡拉瑟斯并不聪明,就像我没有把贝蒂形容得很聪明一样。读者必须相信他们都很优秀。人们都觉得卡拉瑟斯是个风趣的人,而这已经算是成功了一半,人们愿意觉得他很有趣,他们发誓他说的话很了不起。当然,他的机智仅限于交际方面,需要特定的对象才能理解他的暗示,分享他那独特的幽默感。舰队街有二十来位记者,能彻底打败社会上最有名的人物,聪明是他们的工作,机智是他们的日常。报纸上常见的社交美人儿,没几个能在周薪三英镑的歌舞团里找到工作。对业余选手的评判必须宽容。卡拉瑟斯知道贝蒂喜欢和他在一起。他们一起笑得很开心。日子转瞬即逝。

“你走后我会非常想念你的。”她坦率地说,“你能来真是太好了。你真是个好人,汉弗瑞。”

“你才发现吗?”

他在心里鼓励了自己一下。他的策略是正确的。看到他那简单的计划实施得那么顺利,是件有趣的事。就像施咒语一样。粗俗的人可能会嘲笑外交部,但毫无疑问,外交部教会了他如何与难相处的人打交道。现在他需要做的是选择一个好时机。他觉得贝蒂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爱他。他准备等到快走的时候再表白。贝蒂是多愁善感的人。他要走了,她会很舍不得。没有他,罗兹岛会显得很无趣。他走后,她和谁说话呢?晚饭后,他们经常坐在阳台上看满天星斗下的大海,暖和的风吹着,夹杂着淡淡的香味。他要在他离开的前夕向她求婚。他深信她会接受他。

他在罗兹岛待了一个多礼拜,一天早晨,他上楼时正好看到贝蒂走过走廊。

“你还没带我参观你的房间呢,贝蒂。”他说。

“是吗?那现在进来看看吧。我的房间很漂亮。”

她转过身来,他跟着她走了进去。她的卧室在客厅的上方,几乎和客厅一样大。房间里的陈设是意大利式的,按照现在的装饰风格,这里一点儿也不像一间卧室,倒像是起居室。墙上挂着精致的镶板,还摆着一两个漂亮的柜子。床是威尼斯风格的,上着精美的漆。

“对一个寡妇来说,这张床的尺寸惊人啊。”他开玩笑地说。

“床是很大,但太好看了,我没忍住就买了,可是花了一大笔钱呢。”他的目光落在床边的床头柜上。上面有两三本书、一盒香烟和一个烟灰缸,一支石楠烟斗摆在烟灰缸上。太奇怪了!贝蒂在床边放个烟斗干什么?

“来看看这个意大利箱子。上面的图案好不好看?我找到它的时候,激动得都要哭了。”

“我想这个箱子也不便宜吧。”

“我不敢告诉你我花了多少钱。”

他们离开房间时,他又看了一眼床头柜。烟斗不见了。

贝蒂的卧室里竟然有烟斗,这真奇怪,她自己当然不抽烟,如果她抽的话,她也不会瞒着别人,不过当然有十几个合理的解释。也许是她送给别人的礼物,送给那些意大利人甚至是艾伯特。他没能看到烟斗是新的还是旧的,或者那个烟斗只是个样子,贝蒂会让他带回英国,买同样款式的寄给她。他琢磨了片刻,但没想明白,同时也觉得有趣,但很快就把这件事抛到脑后了。那天他们要去野餐,便带着午餐出门了,贝蒂亲自开车。他们计划在他离开的前几天坐船去玩,带他去看看帕特莫斯岛和科斯岛,所以艾伯特一直忙着维护帆船的引擎。他们度过了美好的一天。他们参观了一座废弃的城堡,爬上一座生长着水仙花和风信子的大山,回来的时候都累坏了。晚饭后不久他们就分开了,卡拉瑟斯上床睡觉。他读了一会儿书就关了灯,但睡不着。睡在蚊帐里面很热。他在床上翻来覆去。过了一会儿,他想到山脚下的小海滩那儿游个泳。步行用不了三分钟就能到。他穿上帆布鞋,拿了条毛巾。一轮圆月挂在空中,他透过橄榄树的缝隙看到月光洒在海面上。但是,他并不是唯一一个认为在这样一个月夜游泳会很惬意的人。他还没走到海滩上,就听到了说话声。他有点儿恼怒地嘟囔着,心想肯定是贝蒂的仆人在游泳,他又不能去打扰他们。橄榄树一直延伸到水边,他站在林子里不知该进该退。这个时候,他听到一个声音,吓了一跳。

“我的毛巾呢?”

这人说的是英语。一个女人从水里走出来,在水边站了一会儿。一个男人走出黑暗,只在下半身裹着一条毛巾。那个女人是贝蒂,浑身一丝不挂。男人把浴衣披在她身上,使劲地把她擦干。她靠在他身上,穿好鞋子。为了支撑她,他把胳膊搭在她的肩膀上。这个男人正是艾伯特。

卡拉瑟斯转身向山上飞奔而去。他跌跌撞撞地跑着,根本不辨方向。有一次他差点儿摔倒。他像一头受伤的野兽一样喘着粗气。他回到房间,一下子扑倒在床上,握紧拳头,一阵干涩而痛苦的呜咽撕裂了他的胸膛,他的眼泪夺眶而出。他整个人进入了一种歇斯底里的状态。他现在全明白了,他看得那么真切,一切清晰得像在暴风雨的夜晚,一道闪电把一幅令人难堪的景象照得清清楚楚。那个男人给她擦干身子的样子,她倚着他的样子,都表示他们并不是偶尔偷情,而是一直都那么亲密。那个床边的烟斗,可知他们过着如同夫妻一般的生活,这简直叫人恶心。可以想象一个男人临睡前躺在床上,一边看书,一边抽烟斗。还有《体育时报》!所以她才会在骑士街买了一所小房子,这样他们就可以亲亲密密地在一起待上两三天。他们就像一对老夫妻。汉弗瑞问自己这可恨的关系持续了多久,跟着,他突然想明白了,他们必定在一起很多年了。十年,十二年,十四年,在那个年轻的男仆刚来伦敦的时候,他们肯定就好上了,那时他还很年轻,很明显主动的人并不是他。在那些年里,她是英国公众的偶像,每个人都崇拜她,她可以嫁给任何她喜欢的人,但她在姑妈家一直和这个二管家生活在一起。她婚后也带着他一起。她为什么要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嫁给那么一个人呢?还有那个小产的孩子。当然,这就是她嫁给吉米·韦尔顿-伯恩斯的原因,因为她有了艾伯特的孩子。无耻,无耻!后来,吉米的身体垮了,她唆使杰米接受艾伯特当贴身男仆。吉米知不知道这件事,有没有过怀疑?他患上肺结核是因为酗酒,但他为什么酗酒?也许他怀疑的事是如此丑陋,以至于他根本无法面对。她离开吉米就是为了和艾伯特生活在一起,她在罗兹岛定居也是为了和艾伯特生活在一起。艾伯特修理马达弄得满手污渍,指甲都是断的,他长得又矮又壮,活像一个面色红润、孔武有力的屠夫。艾伯特不年轻了,甚至已经开始发胖,他没有受过教育,举止粗俗,说起话来是那么粗鲁。艾伯特,艾伯特,她怎么能这样?

卡拉瑟斯站起来喝了点水。他瘫坐在椅子上。他不能忍受那张床。他一根烟一根烟地抽着。到了早上,他已经颓废得不像样了。他根本没有睡着。他们给他送来了早餐,他喝了咖啡,但什么也没吃。不一会儿,有人轻快地敲了他的门。

“去游泳吗,汉弗瑞?”

听到那欢快的声音,他登时觉得脑袋嗡嗡直响。他鼓起勇气,打开了门。

“不去了。我觉得不太舒服。”

她看了他一眼。“亲爱的,你的气色很不好。怎么啦?”

“我不知道。可能是阳光晒得太多了。”

他的声音死气沉沉,他的眼神里充满哀怨。她更仔细地瞧着他。她一时什么也没说。他发现她的脸色像是有些发白。他知道真相了。接着,她的眼里闪过一丝嘲弄的笑意,她觉得眼前的情况滑稽可笑。

“真可怜,去躺一会儿吧,我派人给你送点阿司匹林来。也许午餐时你会感觉好些。”

他躺在黑暗的房间里。只要可以离开这里,他什么都愿意做,这样他就不必再看到她了,但这是不可能的,要到周末才有船靠岸罗兹岛,将他送回布林迪西。他现在被困在了岛上。第二天,他们要到别的岛上去。在那里,他是不可能从她身边逃开的,而且,在划艇上,他们更是一整天都要形影不离。他无法面对。他太难堪了。但她并不感到羞耻。就在她明白他知道真相的时候,她竟然笑了。她一定会亲口把这一切都告诉他。他受不了了。这太过分了。毕竟,贝蒂不能肯定他是否知道,充其量只能猜测,如果他表现得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如果在午饭时,在剩下的日子里,他像往常一样快活,她就会认为自己弄错了。知道他现在所了解的一些就够了,他不愿意忍受从她嘴里听到这个可耻的故事,那简直就是奇耻大辱。但在午餐时,她一上来就这么说:

“真烦人。艾伯特说马达出了毛病,我们不能坐船出去了。我不敢在每年的这个时候挂帆出海。我们可能这一个礼拜都不能出门了。”

她语气轻松,他也同样漫不经心地回答。

“那就太遗憾了,不过无所谓。这里太美了,我真的不想离开。”

他告诉她吃了阿司匹林后感觉好多了。对希腊管家和两个穿着白色及膝裙的仆人来说,他们聊天和平常一样愉快。那天晚上,英国领事来吃晚饭,第二天晚上又来了几位意大利官员。卡拉瑟斯数着日子过,每个小时都漫长无比。但愿离开的那一刻能早点到来,那样他就能上船,摆脱每时每刻都在困扰着他的恐惧!他只觉得越来越累。但贝蒂如此冷静,有时他问自己,她是否真的知道他得知了她的秘密?难道正如她所说,船是真的坏了,而不是像他以为的,只是一个借口?接连不断有客人到访,使他们不能单独在一起,是偶然的吗?对一个处世圆滑的人而言,最糟糕的事莫过于,你不知道其他人是真心为之,还是只是在耍心机。他看着她是那么轻松平静,那么快乐,他不能相信事实竟是如此丑陋。然而,一切都是他亲眼所见。还有未来。她的未来会怎样?想想都觉得可怕。这桩丑闻迟早会传出去。想想贝蒂吧,她将沦为笑柄。她竟然屈从于一个粗俗而平凡的人,所有人都会不待见她,而随着年龄的增长,她将失去美貌,那个男人还比她小五岁。总有一天,那男人会找情妇,也许找的就是她的女仆,和她的女仆在一起,他会觉得很自在,那是他和这位贵妇人在一起时从来没有过的感觉。如果是这样,贝蒂会怎么做?那她得准备忍受多大的耻辱啊!他可能会虐待她,还可能打她。

卡拉瑟斯绞着双手。忽然,他想到一个主意,心中随即充满了痛苦的兴奋,他甩开这个念头,但它马上又回来了,不肯放过他。他必须救她,那么久以来,他全身心地爱着她,他不能由着她堕落下去。他心中涌起一股自我牺牲的激情。尽管发生了这么多事,尽管他的爱现在已经死了,他对她几乎产生了一种厌恶,他还是要娶她。他阴森地笑了。他的生活到时会是什么样子?他不在乎。他自己怎么都无所谓。这是唯一能做的事。他感到异常振奋,但又非常谦卑。一想到人类竟能达到这么高的思想境界,他不由得心怀敬畏。

他的船定于礼拜六起航,礼拜四那天,来用餐的客人们离开后,他说:

“希望我们明天能单独在一起。”

“事实上,我请了几个埃及人来这里避暑。有一位是前埃及总督的妹妹,人挺聪明的。我相信你会喜欢她的。”

“明天是我在这里的最后一个晚上。我们不能独处吗?”

她看了他一眼。她的眼睛里有一种淡淡的笑意,但他却很严肃。

“如果你喜欢。我可以推迟。”

“那就推迟吧。”

他一大早就要出发,行李也收拾好了。贝蒂告诉他不要穿正式服装,但他回答说他喜欢这么穿。他们最后一次面对面坐下来吃饭。餐室里开着带有灯罩的灯,整个地方看起来光秃秃的,十分正式,但是夏夜从敞开的大窗户里涌进来,给人一种庄重而丰富的感觉。房间里感觉就像一个女修道院里的食堂,一位贵夫人隐居在修道院里,在不太严峻的环境中虔诚地度过余生。他们在阳台上喝咖啡。卡拉瑟斯喝了两杯利口酒。他感到非常紧张。

“贝蒂,亲爱的,我有话对你说。”他开始说。

“是吗?如果我是你,我就不会说。”

她的声音很轻。她保持平静,机敏地注视着他,但她的蓝眼睛里闪过一丝笑意。

“我一定要说。”

她耸了耸肩,没有说话。他意识到他的声音有点儿颤抖,他在生自己的气。

“你知道我疯狂地爱你爱了很多年。我都不知道向你求婚求了多少次了。但是,事情会变,人也会变,不是吗?我们都不像以前那么年轻了。你现在愿意嫁给我吗,贝蒂?”

她冲他微微一笑,她的微笑总是那么迷人,那么亲切坦率,仍是那么纯真。

“你真好,汉弗瑞。你能再次向我求婚,真是太好了。我说不出我有多感动。但你知道,我是个喜欢遵循习惯的人,而我已经习惯了对你说‘不’,我是不会改变的。”

“为什么?”

他的语气里有一种咄咄逼人的意味,几乎有些骇人,她飞快地看了他一眼。她突然气得脸色发白,但她立刻控制住了自己。

“因为我不愿意。”她笑着说。

“你要嫁给别人吗?”

“我?不。当然不是。”

有那么一会儿,她挺直了腰板,仿佛一股祖传的自豪感席卷了她的全身,然后她大笑起来。不过,她究竟是对自己脑子里闪过的这个念头感到好笑,还是为了汉弗瑞的求婚而发笑,那就不得而知了。

“贝蒂,我恳求你嫁给我。”

“不可能。”

“你不能再过这种生活了。”

他说这话时传递出了心中所有的痛苦,他的脸绷得紧紧的,痛苦不堪。她亲切地笑了笑。

“为什么不能?别那么傻了。汉弗瑞,你知道我喜欢你,可你也太婆婆妈妈了。”

“贝蒂!贝蒂!”

难道她没有看出他是为了她好才向她求婚?他这么说,不是出于爱,而是因为人类的怜悯和耻辱。她站了起来。

“别太累了,汉弗瑞。你最好去睡觉,你还得早起呢。我明天早上不能送你了。再见,祝你一帆风顺。你能来真是太好了。”

她吻了他的双颊。

第二天,由于八点要上船,卡拉瑟斯一早就动身了,他发现艾伯特在车里等他。他穿着背心、粗布裤,戴着一顶贝雷帽。卡拉瑟斯的行李在后座。他转向男管家。

“把我的包放在司机旁边。”他说,“我坐后面。”

艾伯特没有说话。卡拉瑟斯上车后,车子开动了。他们到达港口时,搬运工跑了上来。艾伯特下了车。卡拉瑟斯俯视着他。

“你不必送我到船上。我一个人就能安排好。这是给你的小费。”

他给了他一张五英镑的钞票。艾伯特脸红了,他吃了一惊,他本想拒绝,但不知道如何拒绝,多年为仆的经历占了上风,也许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谢谢你,先生。”

卡拉瑟斯草草地点了点头就走了。他强迫贝蒂的情人叫他“先生”。这就仿佛他在她微笑的嘴上打了一拳,冲她说了恶毒的咒骂。他感觉很满足,却也很痛苦。

他耸了耸肩,我可以看出,即使是这个小小的胜利,现在看来也是白费力气。我们沉默了一会儿。我无话可说。然后他又说了起来。

“我敢说,你一定觉得我把这一切都告诉你很奇怪。我不在乎。你知道,我觉得好像什么都不重要了,好像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正派的人了。天知道,我不嫉妒。除非心里有爱,否则怎么嫉妒得起来,而我的爱早就消失了。我的爱在一瞬间被消磨殆尽。我可是爱了这么多年。我现在一想起她就感到害怕。一想到她那难以启齿的堕落,我整个人都崩溃了,难过得要命。”

有人说,奥赛罗杀死苔丝狄蒙娜[莎士比亚《奥赛罗》中的人物。]并不是出于嫉妒,而是因为痛苦,因为曾被他视为天使的人竟然是那么肮脏,那么一无是处。终使他那颗高贵的心破碎的,是道德的沦丧。

“我以为这世上没有比她更好的人。我是那么爱她。我欣赏她的勇气和坦率,她的智慧和她对美的热爱。最后,才发现她只是个骗子。”

“我对此有些怀疑。你认为我们所有人都是一模一样的吗?你知道我为什么吃惊吗?我应该说,艾伯特只是她的工具,是她接触俗世的工具,这样一来,她的灵魂才可以自由地漫游天际。也许仅仅因为他的地位比她低得多,她才可以在同他的关系中体会到一种自由,这正是她与同阶级的男人在一起所缺乏的。人的想法都是很奇怪的,灵魂可以高高飞翔,肉体则在阴沟里打滚。”我说。

“别胡说八道了。”他生气地回答。

“我可不这么认为。也许我说得词不达意,但道理就是这个道理。”

“这对我很有好处。我心碎了,完蛋了。”

“瞎说。你为什么不就此写一篇小说呢?”

“我?”

“你知道,这就是当作家的好处了。作家可以把一些不开心的事都写进故事里,然后从中寻找到特别的安慰和解脱。”

“那太可怕了。贝蒂是我的一切。我不能做这样无礼的事。”

他停顿了一会儿,我看见他在沉思。看得出来,尽管我的建议使他感到恐惧,但有那么一刻,他还是站在作家的立场上思考这件事。他摇摇头。

“不是为了她,是为了我。毕竟我还懂得自尊。再说了,也没什么可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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