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册
无价之宝

毛姆短篇小说集  作者:威廉·萨摩赛特·毛姆

理查德·哈伦杰是个幸福的人。不管悲观主义者怎么说,自《传道书》[《传道书》是《圣经》中的一卷,内容与其他经卷不同,它极为超然,有浓厚的出世思想。——编者注]问世后,想要在这个不幸的世界找到一个幸福的人其实并不难。但理查德·哈伦杰能知道自己是幸福的,这确实就相当难得了。古人推崇备至的中庸之道如今已经过时了,很多人不再认为自我约束值得赞许,也不再觉得保持理性是一种美德,因此依然遵循中庸之道的人势必会受到一些客气的嘲讽。对此,理查德·哈伦杰只是愉快而不失礼貌地耸耸肩,让其他人去过那些危险的生活吧,让其他人去承受烈火的煎熬吧,让其他人把自己的命运押在牌桌上吧。就像走钢丝一样,最后不是获得荣誉就是通往死亡;或者是为了一项事业、一种激情、一次探险,就将生死置之度外。他既不羡慕那些用壮举换来名声的人,也不会同情那些因此获得不幸结局的人。

不过也不能就此判定理查德·哈伦杰是个自私或者冷漠的人。这两种人他都不是。他体贴周到,为人慷慨大方,总是乐于主动帮助有需要的朋友,又因为家境殷实,所以常常能够尽情享受帮助别人的乐趣。他本身就有些积蓄,又是内政部的成员,拥有一份不错的薪资。这份工作本身也很适合他:稳定、职位重要,同时也轻松愉快。平日里下班后他会去俱乐部里打几个小时桥牌;每逢周六、周日他就会去打高尔夫球;到了节假日他会出国度假,住在高档的酒店里,去参观教堂、画廊、博物馆。他会经常去观看话剧或者歌剧的首演,也经常去餐馆吃饭。朋友们都很喜欢他,因为他很会聊天。他喜欢阅读各种书籍,他知识渊博,为人也风趣。而且他还称得上是品貌兼优,虽然算不上特别英俊,但他身材高挑而挺拔,脸上也没什么脂肪,看上去就很聪明。但头发渐渐稀疏了,毕竟他也是快五十岁的人了,不过他棕色的眼睛依然笑意盈盈,牙齿一颗也没有掉。他的体质天生就好,又会保养自己。所以理查德·哈伦杰自然而然是一个幸福的人,如果他为人再傲慢那么一点儿,恐怕他自己都会说这些都是他应得的。

在幸运之神的眷顾下,他甚至安全地穿过了婚姻中那些充满危险、动荡不安的海峡——要知道,有不少聪明而优秀的男人都过不了这道坎,翻了船。二十岁出头的时候,他和妻子因为彼此相爱而步入了婚姻,度过了几年近乎完美的幸福生活后,夫妻俩开始渐行渐远。他们都没有跟别人再婚的打算,所以也没考虑过要离婚(事实上,离婚会给在政府单位工作的理查德·哈伦杰带来不好的影响)。不过为了方便起见,他们还是在家庭律师的帮助下商定了一份分居协议,这样他们就可以互不干扰地过自己想要的生活。临别时夫妻俩表达了对彼此的尊重和祝福。

理查德·哈伦杰卖掉了他在圣约翰伍德的房子,然后在走路就能到怀特霍尔[伦敦的街道名,也是政府机关所在地。]的地方买下了一个公寓。书都放在起居室里,他那套奇彭代尔家具正好能放进厨房,卧室的大小也适合他一个人睡,厨房的另一边还有两个仆人房。他把圣约翰伍德那位跟了自己多年的厨师带了过来,但他现在已经不需要那么多用人了,于是把其余的都解雇了,又联系了登记处,寻找一位客厅女佣。他很清楚自己想找一位什么样的女佣,于是跟登记处的负责人详细地解释了自己的需求。他想找一位年纪大一点儿的女佣:一是因为小姑娘一般都不够稳重;二是因为就算他现在上了一定年纪,而且为人正直,也难免会有人说闲话,即使其他人不说,门房和送货员肯定会议论纷纷。为自己和那位小姑娘的声誉着想,他觉得求职之人应该达到能辨别是非的年纪。除此之外,这个人还得是清洗银器的好手。哈伦杰向来喜欢历史悠久的银器,如果说那些叉子和汤匙曾被安妮女王时期的贵妇使用过,那要求女仆能温柔而恭敬地对待它们也很合理啊。他生性热情好客,每个礼拜至少要办一次小型晚宴,邀请四到八个人到家里做客。他相信自己的厨师能做出让客人满意的食物,也希望自己将来的客厅女仆在侍餐时能做到有条不紊、反应迅速。其次,他也需要一名能够照顾好自己饮食起居的贴身仆人。他平日里的穿着得体讲究,符合自己的年龄和身份,自然也希望自己的衣物能被妥善照看。他要找的这位客厅女仆一定要会熨裤子、熨领带,尤其是要能将鞋子擦得锃亮。哈伦杰的脚偏小,所以特别定做了许多合脚的鞋子,这可费了他不少工夫,他向来都是鞋子一离脚就要用鞋楦撑起来。最后一点是能让公寓保持干净和整洁。当然任何想获得这个职位的人都必须具有无可指摘的品性,稳重、坦诚、可靠、长相端正。作为回报,他也会提供丰厚的工资、适当的自由和充足的假期。负责人听完后眼睛都没有眨一下,直接就说能为他找到一个合适的女仆。随后她派了一批应聘者过来,却也由此证明她压根儿没认真听他的要求。他亲自见了每一个应聘者,有些明显没什么能力,有些看上去就很放纵,有些年纪太大,有些又太年轻,有些又缺少风度(这一点对他而言恰恰又是必不可少的),到最后甚至都找不到一个可以试用的。他是一个温文尔雅的人,在拒绝这些应聘者时依然会面带微笑,委婉地说几句表示遗憾的话。他没有失去耐心,会继续面试下去,一直找到合适的客厅女仆为止。

生活中有一点很有意思:如果你只愿意接受最好的东西,你得到的往往不会太差;如果你能坚持宁缺毋滥,最后你总是能得到自己想要的。就好像命运女神嘴上说的:这个家伙竟然在追求完美,也实在太蠢了。然后仅仅是出于女人的任性,她随手就将“完美”扔进了他怀里。有一天,公寓的门房突然跟理查德·哈伦杰说:

“先生,听说你要找一位居家的客厅女仆,我知道一个合适的人选,那人也正好在找工作。”

“是你自己在推荐她吗?”

理查德·哈伦杰有一个正确的认识,那就是仆人推荐的人选往往比雇主推荐的更靠谱。

“我可以为她的人品做担保,她之前的工作岗位都特别体面。”

“我七点钟会回来换身衣服,她方便的话可以过来见一面。”

“太好了,先生,我一定会转告她的。”

他进门不到五分钟前门的门铃就响了,厨师过去开了门,然后进来告诉他是门房说的那位应聘者来了。

“带她进来。”他说。

为了方便看清楚应聘者的模样,他调亮了灯光,起身背对壁炉站在那里。一个女人走了过来,恭恭敬敬地站在门口。

“晚上好,”他说,“你叫什么名字?”

“普里查德,先生。”

“你今年多大了?”

“三十五了,先生。”

“这年纪还算合适。”

他抽了一口烟,然后若有所思地看着她。这个女人个子很高,几乎和他一样高,不过也可能是穿了高跟鞋。她穿着适合自己身份的黑色连衣裙,仪态不错,五官也很端正,气色也很好。

“你能把帽子取下来吗?”他问。

她拿下了帽子,哈伦杰看到了一头淡棕色的头发,头发梳得很工整,发型也很漂亮。她看上去健康而强壮,身材不胖也不瘦,要是配上一身合适的制服肯定会体面好看。她虽然不是特别漂亮,但绝对也算得上标致,要是换个出身,你估计就会称她是个美丽的女人。接着他问了一些问题,她的回答也很让人满意。她离开上一任雇主的理由很充分;她曾接受过一位男管家的培训,所以很了解自己的职责是什么;她上一份工作的地方有三位客厅女仆,她是领班,不过她也不介意独自料理这间公寓;她曾为一位先生管理过衣物,还因此被送到了裁缝店里学习如何熨衣服。她有点儿害羞,但既不胆怯也不局促。理查德·哈伦杰在提问时跟往常一样亲切、从容,而她回答时也很谦恭、沉着,对此他印象非常深刻。他还问她身上是否带着介绍信,看过之后也让人特别满意。

“说实话,”他说,“我确实很想雇用你。但是我讨厌变动,我家厨师已经干了十二年——如果你能做到这一点,而且觉得这地方也适合你,那么我希望你能留下来。我的意思是,我不希望你干了三四个月后就辞职去结婚。”

“先生,这一点儿不用担心,我是一个寡妇。照目前的状况来看,我也没有再婚的打算。自结婚的那天起,我的丈夫就什么活儿都没干过,一直是我在养家,我现在只想安安稳稳地过自己的日子。”

“我比较同意你的观点,”他笑着说道,“结婚是件喜事,但也不能一次又一次地结婚。”

她合时宜地没有接话,安静地等他宣布决定。她似乎一点儿也不焦急,想来也是,如果她真的像看上去那么能干,那她肯定也清楚自己不愁找不到工作。他告诉她自己会提供多少薪酬,她对这个数目似乎很满意。然后他又向她介绍了一下家里的基本情况,可她却表示这些她早就知道了。对此他的感觉是,她在应聘这份工作前肯定打听过自己,不过他不会因此感到不安,反而觉得很有意思:这恰恰表明她是一位谨慎而理智的人。

“我要是雇用你,你什么时候可以过来?我这边正好缺人,厨师那边全靠一个清洁工在帮忙,我希望能尽快安顿下来。”

“先生,我原本打算给自己放一个礼拜的假,但要是为绅士效劳,我愿意放弃这个假期。方便的话,我明天就过来。”

理查德·哈伦杰露出了一个迷人的微笑。

“我相信这个假期肯定是你期待已久的,犯不着放弃。我可以再凑合一个礼拜,去度假吧,假期结束了就过来。”

“非常感谢您,先生。那我下个礼拜这一天的后一天再过来,可以吗?”

“没问题。”

普里查德离开后,理查德·哈伦杰觉得这一天收获颇丰:看情况应该是找到了自己想要的人选。他摇铃唤来了厨师,告诉她已经找好客厅女仆了。

“我觉得你会喜欢她的,先生。”厨师说,“她下午进门的时候和我聊了两句,我立马就看出她知道自己该干什么,也不是那种反复无常的人。”

“这只能试过才知道,洁迪太太。希望你把我说得还不错。”

“我说了您很讲究,先生。我说您是一位做事情井井有条的绅士。”

“这我承认。”

“她说这一点她倒不是很在乎,她说她欣赏的是那些明辨是非的绅士。她说要是把事情做好了却没被人注意到,那会让人很气馁。我相信到时候你会发现,她对自己的工作会特别自豪。”

“这正是我想要的,我觉得继续找也找不到更好的了。”

“是的,先生,确实是这样。布丁好不好,得吃了才知道。但你要是问我的意见,我觉得她会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帮手。”

事实证明普里查德确实配得上这句话,没有人比她更会服侍人了。也不知她用了什么不可思议的法子,每次都将鞋子擦得锃亮。晴朗的清晨,他出了门朝办公室走去,脚下的步伐比以往都要轻快,他甚至能在鞋面上看到自己的倒影。她打理起衣物也是那么精心,以至于同事们都打趣说他是行政部门里最会穿衣服的人。有一天,他意外提前回到家里,发现浴室里晾着一排袜子和手帕。他唤来了普里查德。

“你是亲手洗我的袜子和手帕吗,普里查德?可你原本就够忙了啊。”

“洗衣店容易把它们洗坏,先生。如果你不反对的话,我还是更喜欢在家里洗。”

她很清楚他在每个场合该穿哪身衣服才合适。到了晚上,她都不用问就知道该拿出一件晚礼服配黑领带,或者是一身燕尾服配白领带。在参加需要佩戴荣誉勋章的派对时,他发现自己的勋章早就整齐地粘在上衣的翻领上。很快他再也不用每天早上亲自去衣橱前挑选领带了,因为他发现她总能选出符合自己心意的领带。她的品位简直无可挑剔。他猜测她可能看过自己的信件,不然怎么会这么了解他的行程安排,要是他忘记了和人约好的见面时间,不用看笔记本,直接问普里查德就行。接电话时,她很清楚该用什么语气跟对方说话。她只有在和店铺老板通话时,语气会相对傲慢一点儿,其他时候,她的语气都很客气礼貌。不过如果对方是哈伦杰先生在文学界的朋友,或者是哪位内阁成员的妻子,她的态度又会发生明显的变化。她凭直觉就知道哪些人的电话是理查德·哈伦杰想避开的。有时候在客厅里,他能听到普里查德用平静而真诚的语气,跟打电话来的人保证哈伦杰先生不在家。然后她走进客厅,说某某某刚刚来了电话,但她觉得他不想被人打扰。

“做得不错,普里查德。”他微笑道。

“我知道她是想为音乐会的事来烦您。”普里查德说。

他的朋友想和他见面,都是联系普里查德安排时间。等他晚上回来,普里查德会把自己做的安排告诉他。

“先生,索莫斯太太今天打了电话过来,问您周四,也就是八号,有没有时间共进午餐。我说很抱歉,那天中午您已经约了维新德夫人。另外,奥克利先生打电话邀请您下周二六点去萨沃伊酒店参加鸡尾酒会,我说您只要有时间就过去,不过您那天可能要去看牙医。”

“很好。”

“我觉得您可以到时候再作打算,先生。”

在她的打理下,整个公寓亮洁如新。她刚刚过来工作的时候,有一次,理查德·哈伦杰度假回来,随手从书架上拿出来一本书,当即就发现有人把书上的灰尘都擦了。他摇了摇铃。

“走之前忘记跟你说了,就是无论怎样都不能碰我的书。把书拿出来清灰尘,放回原来位置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书脏一点儿没关系,但我很讨厌每次都要找书。”

“实在太抱歉了,先生。”普里查德说,“我知道有些绅士比较注意这一点,所以我小心地把每本书都放回原来的地方。”

理查德·哈伦杰扫了一眼自己的书,目光所及之处的每本书都放在原来的地方。

“我很抱歉,普里查德。”

“书上的灰尘太多了,先生。我的意思是,你只要一看书手上就都是灰。”

当然她将银器也保养得十分精心,与她相比,之前就像没保养过一样。他觉得自己有必要特别夸一夸她。

“你知道吗,这大部分都是安妮女王和乔治一世时期的银器。”他解释说。

“是的,我知道,先生。保管这样的好东西,能让它们保持原样也是一种乐趣。”

“你保养起银器来确实有一套,我从没见过哪个男管家能有你这样的水平。”

“男人不像女人这么有耐心。”她的回答很谦虚。

他向来喜欢每周在家办一次小型宴会,等他觉得普里查德在这儿的生活已经稳定了,便立即恢复了这个惯例。他早就发现普里查德知道该如何侍餐,但在看到她能将一个派对办得那么好时,他还是不禁体会到了一种温暖的满足感。她动作敏捷,话也不多,还很会察言观色。客人刚意识到自己需要什么,身旁的普里查德就将东西递了过去。她很快知道了与他关系比较亲近的朋友的喜好,记住了其中一位喜欢在威士忌里加水而不是加苏打水,还有一位特别喜欢吃羊蹄。她知道猪腿肉放到多凉才不会破坏它的口感,也知道红葡萄酒要醒酒多长时间才能释放出它的酒香。看着她将勃艮第葡萄酒一滴不洒地倒进酒杯中简直是一种享受。有一次她端上来的不是理查德·哈伦杰要的酒,他有些严厉地指出了这一点。

“我开瓶后发现酒有一点儿木塞味,先生,这才换成了香贝坦红葡萄酒,我觉得这样更稳妥一些。”

“做得不错,普里查德。”

很快哈伦杰就把选酒这件事完全交给了普里查德,因为他发现她很清楚每位客人喜欢的都是哪种酒。如果她觉得来的客人是懂酒的行家,不用哈伦杰下命令,她就知道从酒窖里取出最好的葡萄酒和年份最久的白兰地。她不相信女人能鉴别出美酒,所以如果客人是女性,她端上来的往往是快要过期的香槟酒。跟所有英国仆人一样,她天生就知道社会的差异,不管一个人地位再高或金钱再多,她都可以准确地判断出这人是不是一名绅士。不过来客中也有她所偏爱的,如果是他那几位朋友过来用餐,她会把哈伦杰为特殊场合准备的葡萄酒拿出来,那模样自豪得就像是吞了金丝雀的猫。这倒把哈伦杰逗乐了。

“看样子你很讨普里查德的喜欢,老同学,”他大声打趣道,“能让她把这瓶酒拿出来的人可不多呦。”

普里查德成了一个知名人士。很快她就被誉为最完美的客厅女仆。人们不羡慕哈伦杰别的,只羡慕他拥有这样一位女仆。她的价值不亚于同等体重的黄金,她的身价比红宝石更值钱。当人们夸赞她时,理查德·哈伦杰满脸的骄傲。

“好的主人才能调教出好的仆人。”他得意地说道。

一天晚上,众人坐在一起喝波尔图葡萄酒。普里查德离开了房间后,他们开始谈论她。

“等哪天她要是离开了,对你来说可是个重大打击。”

“她怎么会离开呢?之前有一两个人想从我这儿挖走她,但她都拒绝了。她知道哪里待得更舒服。”

“可她总有一天会结婚的。”

“我觉得这不是她的行事风格。”

“她长得挺标致。”

“是的,她的仪态还不错。”

“你瞎说什么呢?她是一个很漂亮的女人。如果换一个出身,她会是社交圈里有名的美人儿,她的照片会出现在各个报纸上。”

这时普里查德正好端着咖啡进来了。理查德·哈伦杰仔细瞧了瞧她。每天时不时都能看到她,到如今也有四年了——哎呀,时间过得可真快——他是真的没认真注意过她的模样。和第一次见面那时候相比,她的变化似乎并不大。身材没有变胖,气色也依旧很好,五官端正的脸庞上依然是一副专注而克制的表情,还是很适合穿黑色的制服。她离开了房间。

“她算得上是这一行的典范,这点不用怀疑。”

“这我知道,”哈伦杰回答说,“她很完美。没了她我可能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不过奇怪的是,我并没有特别喜欢她。”

“为什么呢?”

“我觉得她人有些无趣,你看,她都不怎么说话。我常常试着和她聊天,每次都是问一句她答一句。这四年来,她从来没开口提过自己的事情,我对她几乎一无所知,不知道她是喜欢我这个人呢,还是说她其实根本不在乎是为谁工作。她就像个机器人。我尊重她,欣赏她,相信她。她拥有这世界上一切美好的品质,可就算这样,我对她就是没什么兴趣,这一点连我自己都觉得纳闷。可能是因为她没有什么魅力吧。”

这个话题到这儿就结束了。

又过了两三天,那天是普里查德休息的日子,理查德·哈伦杰因为没有什么安排,所以独自在俱乐部里吃晚餐。一位服务生走上前来,告诉哈伦杰刚刚他公寓打来了一通电话,说他出门的时候没有带钥匙,想问是否需要让人乘出租车把钥匙送过来。哈伦杰伸手摸了摸口袋——果然没有。出门用餐前他换了身蓝色的哔叽西服,但不知怎么就忘记把钥匙拿出来了。他原本想打几局桥牌,但俱乐部这晚有些冷清,估计也凑不起什么像样的牌局。他突然想起一直听人谈起的那部电影,正好趁今天这个机会去看一看。于是他回信息说,半个小时后他亲自回家取钥匙。

他按响了公寓的门铃,开门的是普里查德,手里拿着他的钥匙。

“怎么是你呢,普里查德?”他问,“你今晚不是休假吗?”

“是的,先生。但我不是很想出门,所以让洁迪夫人去休假了。”

“有机会的时候你应该出去走走,”他说,就跟往常一样体贴周到,“老是关在家里也不好。”

“我有时也会出去办点事,只是最近这一个月我每天晚上都待在家里。”

“这是为什么呢?”

“我觉得一个人出去没多大意思,而且目前也没遇到什么特别想要一起出去的人。”

“你时不时也该出去放松一下,这样有益身心。”

“我一时间可能还改不了这个习惯。”

“这样吧,我现在正好要去看电影,你愿意跟我一起去吗?”

他这样说只是出于善意,但话刚说出口他就有些后悔了。

“好的,先生,我很愿意。”普里查德说。

“那赶紧去收拾一下吧。”

“我很快就好。”

普里查德离开后,他走进客厅,点燃了一支香烟。他对自己刚刚的举动既觉得有点儿好笑,同时也很满意;毕竟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普里查德的反应倒是很符合她的性格,既不惊讶,也没有犹豫。大概等了五分钟,普里查德出来了,他注意到她换了一身衣服:穿上了一条蓝色的连衣裙——哈伦杰估计这应该是人造丝绸;戴着一顶黑色的小帽子,上面别着一枚蓝色的饰针;此外脖子上还围着一条银狐毛皮。看她穿得既不寒酸也不招摇,哈伦杰稍稍松了口气。碰到他们的人估计怎么也想不到,这是一位受人尊重的内政部官员带着自己的女仆去看电影。

“不好意思,让您久等了,先生。”

“没关系的。”他和蔼地说道。

他扶着门礼让女士,普里查德也没推托,直接出了门。这让他想起了路易十四和其侍臣之间那件耳熟能详的趣事,不禁赞赏普里查德的果断。要去的那家电影院就在公寓附近,所以两人走路过去。哈伦杰聊到了天气,聊到了路况,聊到了阿道夫·希特勒,而普里查德搭话也很得体。到电影院的时候,《米老鼠》正好刚刚开始放映,两人的心情也跟着愉悦起来。在过去的四年里,理查德·哈伦杰几乎就没见过普里查德的笑容,如今听到她发出一阵阵欢快的笑声,他觉得特别有意思。他很高兴见她这样开心。接下来他们的注意力主要集中在屏幕上,这部电影很不错,两个人都乐得快喘不过气来了。哈伦杰把烟盒拿出来的时候,下意识地递到了普里查德面前。

“谢谢您,先生。”她一边道谢一边拿了一支烟。

他替普里查德点燃了烟,但她目光一直看着屏幕,几乎都没意识到他的动作。电影结束后,他们随着人群一起走到了大街上,朝公寓走去。那晚的夜空上布满了星星。

“喜欢这部电影吗?”他问。

“特别喜欢,先生。今晚真的很开心。”

他突然想到一件事。

“对了,你今晚吃东西了吗?”

“没吃,先生,没来得及。”

“那你不饿吗?”

“等会回家我可以吃一点儿面包和芝士,然后再给自己做一杯可可。”

“那吃得也太简单了。”空气中洋溢着一种欢乐的气氛,周围来来往往的人群看上去也都喜气洋洋。哈伦杰心里想,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嘿,你愿不愿意和我一起去哪里吃一点儿晚餐?”

“都听您的,先生。”

“那走吧。”

他叫了一辆出租车。哈伦杰感觉自己现在就像个大善人,不过他并不反感这种感觉。他让司机开到牛津路的一家餐馆去,那一片比较热闹,而且肯定也不会遇到什么认识的人。那家餐馆里有一个乐队,大家会跳跳舞,去那儿普里查德肯定能玩得开心。两人坐下来后,一位服务生走了过来。

“他们晚上都会提供套餐,”他说,心里想她应该会喜欢,“我建议可以点份套餐。你喝什么呢?来点儿白葡萄酒?”

“我现在倒是真想喝一杯姜汁啤酒。”她说。

理查德·哈伦杰给自己点了杯苏打威士忌。他其实不饿,但为了让她放松,也跟着吃了点。刚刚一起看了部电影,所以也有话题可聊。朋友在之前那晚没有说错,普里查德并不难看,就算被他们看到自己和她在一起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要是告诉朋友,自己带着举世无双的普里查德去看了电影,然后又去吃了晚餐,肯定也算得上是一段美谈。看着那些跳舞的客人,普里查德的嘴角露出一抹淡淡的微笑。

“你喜欢跳舞吗?”他问。

“我年轻时跳舞特别厉害,不过结婚后就没怎么跳了。我丈夫比我要矮一点点,不知道您懂不懂这种感觉,我觉得跳舞的时候男士一定要高一点儿才好看。可能我很快就会老得再也跳不动了吧。”

理查德·哈伦杰肯定比她高,跳舞的话不会看起来不协调。而且他喜欢跳舞,舞技也不错。不过理查德·哈伦杰还是有些犹豫,要是邀普里查德一起跳舞,不知道她会不会觉得尴尬。或许也不用想太多,这有什么大不了的呢?她的生活过得单调又乏味,而且她人又那么通情达理,要是她觉得这样不妥,肯定能找到一个合适的理由。

“你愿意一起跳一曲吗,普里查德?”当乐队又开始演奏时他问道。

“我可是很久没跳了,先生。”

“那又有什么关系?”

“只要您不介意就好,先生。”她泰然自若地站起身子。

她其实不是害羞,只是担心自己跟不上他的舞步。进了舞池后,哈伦杰发现她其实跳得很好。

“你跳得很好啊,普里查德。”他说。

“渐渐就想起该怎么跳了。”

她虽然个子高大,但脚步轻盈,天生就有韵律感,和她跳舞让人觉得特别愉快。理查德·哈伦杰不经意间扫了一眼墙上挂着的镜子,不禁觉得两个人在一起看上去是那么相配。当他们的眼神在镜子里相会时,哈伦杰想知道那一瞬间她是不是也有同样的念头。他们接着又跳了两支舞,理查德·哈伦杰建议是时候该回家了。他买好单,两人一起走出了餐厅。他注意到普里查德在穿过人群时一点儿也没有觉得难为情。随后他们坐上了出租车,十分钟后就到家了。

“我从后门上去,先生。”普里查德说。

“这没必要,就跟我搭电梯上去了。”

带她一起上去的时候,他冷冷地看了一眼值夜班的门房,意思是就算时间不早了,他和自己的女仆一起回来也没什么好惊讶的。上楼后他拿出钥匙打开门,两人进了公寓。

“那么,晚安了,先生。”她说,“非常感谢。今晚玩得很开心。”

“应该是我谢谢你,普里查德,没有你的话,我今晚肯定过得很无聊。希望你这次出门确实玩得很痛快。”

“当然,先生,简直都无法用语言来形容这种快乐。”

今晚很成功,理查德·哈伦杰对自己今天的善举也很满意。如果能给一个人带来真正的快乐,自己也会感到特别愉快。这善意的举动让哈伦杰自己都觉得很温暖,在那一刻,他的内心对整个人类都充满了爱。

“晚安,普里查德。”他说。因为心情特别美好,他伸手搂住她的腰,吻向了她的唇。

她的嘴唇特别柔软。被他吻了一会儿后,她也回吻了他。这是一个正当盛年的健康女人,她的拥抱很温暖也很热情。哈伦杰发现抱着她很舒服,于是抱得更紧了些,而她也伸手揽住了他的脖子。

往日里,他都是等普里查德把信拿进来后才会醒,但今天早上他七点半就醒过来了。他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他睡觉时习惯垫两个枕头,却突然意识到自己脑袋下只有一个枕头。但随后立马就想起来了,他惊慌地看了一圈。另一个枕头就在他旁边。感谢上帝,没有看到一张熟睡的脸,但很明显刚刚有人睡在这个枕头上。他的心情顿时沉重起来,开始直冒冷汗。

“天哪,我是有多蠢啊!”他大声喊道。

他怎么会做出这么愚蠢的事情?究竟是哪里不对劲?他是最不会和女仆乱来的那种人。以他的年龄和地位来说,这么做实在太可耻了!他不知道普里查德是什么时候离开的,估计是睡得太熟了。他甚至都不怎么喜欢她,她不是他喜欢的类型。他那天也说过,他觉得普里查德其实很没意思。甚至到现在,他也只知道她姓普里查德,都不知道她的名是什么。实在太疯狂了!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呢?这地方她是待不了了,他显然不能再继续雇用她。不过因为自己犯的错——当然她也有错——就把她辞退似乎也太不公平了。糊涂一时就失去了有史以来最完美的客厅女仆,这是有多蠢啊?

“该死的,我就是心太好了。”他郁闷地咕哝了一句。

再也找不到一个人能将他的衣服打理得那么好,能将他的银器擦拭得那么干净了。她记住了他所有朋友的电话号码,也懂红酒。但她肯定是要走的。她自己肯定也清楚,事情既然发生了就回不到原点。他会送她一份贵重的礼物,写一封特别好的推荐信。她现在随时都可能进来。她会因此变得傲慢吗,还是会变得过分亲昵?或许她现在都懒得再把信送进来了。要是他摇完铃,却是洁迪太太进来说“普里查德还没起床,先生,因为昨晚的事情她现在要睡个懒觉”,那可就太可怕了。

“我就是个大傻瓜!我就是一个臭无赖!”

这时响起了敲门声,他顿时不安到了极点。

“进来。”

此时的理查德·哈伦杰是一个特别不幸的人。

整点的钟声响起,普里查德走了进来,身上穿着以往每天早上都会穿的印花布裙。

“早上好,先生。”她说。

“早上好。”

她拉开窗帘,把信件和文件递给哈伦杰。她的脸上没有表情,跟平时没什么差别。她的动作也像往日一样从容、利落。她没有刻意避开哈伦杰的目光,也没有故意和他对视。

“今天就穿那套灰色的西服可以吗,先生?昨天裁缝铺就把衣服送过来了。”

“可以。”

他假装在看信,其实一直在偷偷观察普里查德。她当时背对着他,把他的内衣和衬裤叠好放在椅子上,然后把他昨天穿的那件衬衫上的饰扣取下来,镶在干净的衬衫上。接着她拿出一双干净的袜子放在椅子上,把配套的吊袜带摆在旁边。随后她把那套灰色的西服拿了过来,把背带系在后裤腰的扣子上。她打开衣柜,思量片刻后选了一条合适的领带。她把他昨天穿的西服搭在手臂上,然后提起哈伦杰的皮鞋。

“先生,您是先用早餐,还是先去洗澡呢?”

“先吃早餐。”他说。

“好的,先生。”

她像往日一样缓步走了出去,不慌不乱,没有发出任何声响。她的表情也跟以往一样无趣,一样严肃恭敬。昨晚的事情或许就是一场梦。看普里查德的行为举止,她仿佛像是什么都不记得了一样。哈伦杰终于松了一口气。一切都过去了,她不用走了,她不用走了。普里查德是一个完美的客厅女仆。他知道从今以后,普里查德每一言每一行,都不会暗示他们之间的关系曾超越了主仆。理查德·哈伦杰还是那个幸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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