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锡纸 SILVER PAPER

猫眼  作者:玛格丽特·阿特伍德

3

地板上铺着一张日式床垫,我正躺在上面,盖着一条羽绒被。日式床垫、羽绒被,都是新鲜事物。斯蒂芬是否知道日式床垫和羽绒被是什么?他很可能不知道。你跟他说起日式床垫,他可能就傻乎乎地看着你,要么是他听不明白,要么是他觉得你的脑子有问题。在他的世界里,不存在所谓的“日式床垫”。

日式床垫和羽绒被尚未出现的时候,一个冰激凌甜筒的价格是五分钱。如今,如果运气好的话,你用一加元就可以买到一个,但也没有以前那么大。九十五分钱的差别,就是时代变迁的结果。

这就是我的前半生。我就像走到了一条河的中间或者一座桥的中间,过了一半,还有一半。到了这个年龄,财产、责任、成就、经验和智慧等,都该有一些积累了。我应该是有些“资产”的人了。

可是,自从回到这里,我一直没有觉得自己更有分量了。我反而感觉更轻了,好像身上在掉东西,分子在流失,骨骼的钙在流失,血液细胞也在流失。我仿佛正在萎缩,仿佛我这个皮囊里面装的是冷空气,或是空中飘飘扬扬的雪花。

然而,我并没有升空,反而在下沉。我感觉有人把我往下拽,把我按在地上,让我陷进泥泞里面。

我讨厌这座城市。我始终都讨厌它,我不记得对它有过什么别的感受。

曾几何时,大家都在说这座城市很无趣。有一种说法,说要是得了一等奖,可以去多伦多待一周,二等奖就待两周。多伦多是个好地方,天空总是蔚蓝的,只不过星期天连酒都买不到。本地人却都说多伦多狭隘、自满、无聊。说这种话的人通常觉得周围的人哪样都不好,而自己样样都好。

如今,你必须承认,这座城市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段时间,杂志上都说多伦多是“世界级城市”,几乎众口一词。街上有各种民族特色餐馆,剧场和精品专卖店随处可见。大家都说多伦多是没有垃圾和拦路抢劫的纽约。过去,多伦多的市民常去布法罗度周末,男人会去看色情表演、去喝酒,女人则去购物。回来的时候,有些人还醉醺醺的,上蹿下跳,像跳梁小丑;有些人过海关的时候身上套了好几层衣服,想逃避关税。如今的周末,人员往来的情况正好颠倒过来。

说多伦多“无聊”也好,说它是“世界级”也罢,那都是别人的说法,我从来都不认可。对我来说,多伦多从来都不无聊。多伦多的苦闷和魅力,绝非“无聊”二字可以概括的。

我也不敢相信这座城市居然变了。昨天,我从机场乘出租车进城,一路上都是整整齐齐的工厂和仓库。那里曾经是整整齐齐的农场,如今一英里又一英里,接连盖起了小心翼翼和功利主义的建筑,然后穿过城市中心,市中心的样子倒看不出有多大变化,沿街还搭着浮华的欧式遮阳篷,路面上铺着石头。浮华之后,老城里一条又一条的街道上红砖房子依旧,门廊的柱子像毒蘑菇的灰白色茎干,窗户就像一双双犀利的眼睛盯着行人,充满了恶意,仇深似海。

每次梦到这座城市,我总是迷失方向。

不过,这是我生活过的城市。有时,我很难相信我能在这里生活,我感觉我不配。由此,我又有另一个奇怪的想法,我这个年龄的人都是成年人,而我只是长得像成年人。

我家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有窗帘,也有草坪。那里距离多伦多够远了,再远我就掉进海里淹死了。那里的自然风景美轮美奂,山峦壮美得只有贺卡上才能看到,日落的霞光变幻莫测,那里的别墅看起来像是七个小矮人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建造的,只比巨型蛞蝓大。即便是下雨天也美不胜收,我都不敢当真。不过,我想这肯定是真实的,在那里土生土长的人和我这个外来人一样,都感受得到令人窒息的美。天好的时候,住在那里就像在度假;天不好的时候,我也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好。

我有一个丈夫,不是首任丈夫,他的名字叫本。他不是艺术家,哪种都不算,我对此感到十分庆幸。他经营一家旅行社,专做墨西哥线路。他的杰出贡献之一,就是能搞到去尤卡坦半岛的打折票。但是,正因为要管理这家旅行社,他才没有和我一起来,圣诞节前的几个月是旅游旺季。

我有两个女儿,都已经长大成人,分别叫莎拉和安妮,这两个名字都中规中矩。一个学医,另一个学会计,都是合乎情理的选择。我喜欢合乎情理的选择,但我自己的许多选择都不大合理。我之所以倾向于给孩子取中规中矩的名字,看看科迪莉亚的遭遇就明白了。

我的生活是真实的,而我的职业可能就不那么真实。我是一个画家。我斗胆在护照的职业一栏里填写“画家”,否则我只能填“家庭主妇”。我不太像会画画的人,有时候我都觉得难为情。体面的人当不好画家,只有浮夸、自命不凡、装腔作势的人才会成为画家。要是有人叫我“艺术家”,我会觉得很尴尬,相比之下,我宁愿人们叫我“画家”,因为这更像是正当的工作。本国的大多数人都说,“艺术家”是下流、懒惰的代名词。如果你说你是个画家,大家都会用异样的眼光看着你。当然,那些画野生动物的和赚了大钱的画家除外。但是,我赚的钱只够让其他画家嫉妒,还不足以让大家都闭嘴。

大多数时候,我都觉得很庆幸,我想我算是安全着陆了。

我之所以来到这里,躺在日式床垫上,盖着羽绒被,都是拜我的职业所赐。我要办一场回顾展,这是我首次举办回顾展。画廊的名字叫“魅影”,这个名字有好几重意思,我早就喜欢这种双关的名字,后来,这渐渐成了潮流。能够举办这次回顾展,我应该感到高兴,但我的心情很复杂,我不想承认自己老了,只有资格够老的人才会办这种展览,不过,那是个由一群女人经营的另类画廊。我也觉得这件事不很靠谱,也不吉利,首先是回顾展,然后是停尸房。但是,安大略美术馆不愿意承办。他们偏爱已经过世的外国人。

羽绒被放在我的首任丈夫乔恩的工作室里。我感到好奇,他住在别的地方,但他的工作室里居然有羽绒被。我没有去翻他的药柜找发夹和女性除臭剂,要是在以前,我就会去找。这再也不关我的事了,发夹就留给他那个母老虎去找吧。

住在这里可能挺傻的,太容易想起从前的事情了。但我们一直保持着联系,因为莎拉也是他的女儿,在我们大吵大闹砸了玻璃之后,我们成了一般的朋友,相互距离也很远,但这样比每天待在一起更容易相处。听说我要来办回顾展,他主动提议让我住在那里。他说,多伦多的酒店,即使是二流的旅馆,都贵得让人望而却步。“魅影”画廊说过我可以住在里面,但我没有跟他提起。旅馆太整洁,浴缸洁白无瑕,我不喜欢。我不喜欢听到自己的声音在里面回荡,尤其是在晚上。我更喜欢杂乱一点的地方,有点污垢更好。我自己留下的污垢也好,乔恩的也好。过客和游牧民啊。

乔恩的工作室在国王街,距离码头不远。过去,人们都对国王街退避三舍。那里到处是灰不溜丢的仓库和轰隆隆的卡车,周围的巷道都让人缺乏安全感。如今,这个地方算是出名了,艺术家蜂拥而至。事实上,第一拨艺术家差不多都走了,如今沿街挂了铜字招牌,暖气管道漆成和消防车一样的红色,还出现了几家律师事务所。乔恩的工作室位于一个仓库的五楼和顶层,按现在的状态,恐怕维持不了多久。天花板上改装了轨道射灯,地板上的旧油毡片清理掉了,散发着派素万能消毒清洁剂的气味,但仍然可以闻到呕吐物和小便的陈旧气息,地板正在做喷砂打磨。我之所以什么都知道,是因为我是从一楼走上五楼的,他们还没顾得上装电梯。

乔恩把钥匙装在信封里放在垫子下面,信封里还有一张字条,上面写着:祝福你。这表明他比从前温柔、成熟多了。以前,他是不会说出“祝福”这种话的。他目前在洛杉矶,在拍一部电锯杀人狂电影,但他会在回顾展开幕之前赶回来。

我上次见到他,是四年前莎拉大学毕业的时候,我们都去参加毕业典礼。他是坐飞机去的,幸好他老婆没有一起去,他那个老婆不喜欢我。我们没有见过面,但我知道她不喜欢我。在冗长的典礼和之后的茶会期间,我们表现得很像有责任、有担当的父母。我们带两个女儿去饭店吃晚饭,大家都表现得中规中矩。就连穿着都考虑到莎拉的期望。我穿着套装,和鞋子很配;乔恩穿着西装,难得地系上了一条领带。我跟他说他的样子像个送葬者。

但是,第二天,我们就偷偷摸摸地去吃午饭,还喝得酩酊大醉。所谓“酩酊大醉”,这个说法有点老套,可是,通过这个成语,我们感觉又回到了过去。这也是一种回顾。我至今还觉得那次有点偷偷摸摸的,不过,本当然都知道。他不会和自己的首任妻子去吃午饭。

“你总是念念叨叨,好像出了什么大事似的。”本大惑不解。

“没错,”我说,“很可怕。”

“那么,你为什么要和他一起去吃午饭?”

“说不清楚。”我说。可是,我觉得还是说得清楚的。我和乔恩似乎是在聊一起交通事故,该聊就聊吧。我们互为受害者,也都是幸存者。我们曾经互相残杀,也拯救了彼此。这个说法很深刻。

过去,乔恩喜欢拼装碎片。他在人们丢掉的垃圾堆里翻木头和皮革碎片,然后拼起来,要么就把好好的东西砸碎,包括小提琴和玻璃器皿,将碎片粘起来,他称之为“碎片的艺术”。有一次,他拿了几段彩色胶带缠在树干上,并拍下照片。还有一次,他弄了一条“发霉”的面包,面包上下长满“霉菌”,他用一个小电动机,搞得像一个人在吹胡子。霉菌是用他自己和朋友的头发做的。我想,那块面包上可能也有我的头发。他从我的梳子上撸头发,被我抓了现行。

如今,他在给电影做特效,以此支撑他的艺术兴趣。工作室里,到处都是半成品。工作台上放着颜料、胶水、刀子和钳子,还有一只手连着胳膊,那是用塑料树脂做的,切口的动脉栩栩如生,胳膊用绷带缠着。地板上站着几个腿脚的中空石膏模子,看起来像象脚形伞架一样,有一个里面果真插着一把雨伞。还有半张脸,可能放久了,皮肤变黑了,也有点萎缩了,那是要戴在演员脸上的。有一只怪物,像是挨了欺负,一心想着报仇。

乔恩告诉我,他有点彷徨,做这种残肢断腿,不知道是不是他该干的事情。太暴力了,不利于传播人性的善良。上了年纪之后,他开始相信人性是善良的,这当然是一种改变;我甚至在橱柜里发现了一些香草茶。他说他宁愿制作一些可爱的动物,供儿童表演时用。但是,就像他说的,你得吃饭,这活儿总得有人干。

我真希望他在这里,本在也行,只要有个我认识的男人在就行。我对陌生人失去了兴趣。我曾经追求刺激,觉得有危险就有刺激,如今的我却害怕麻烦,不喜欢那种乱七八糟的东西。优雅地脱掉衣服始终是很难的,想到后面要说的话,脑子就嗡嗡作响。更糟糕的是,还要面对脚指甲、耳洞、鼻毛等,这些小东西也让人难堪。也许,到了这个年纪,我们会像小时候那样胆小。

我掀开羽绒被,起床后感觉好像没有睡过。我翻遍了小厨房里的茶袋,有柠檬雾和晨雷两个品牌的。最后,我没有拿茶,而是冲了一杯味道像毒药的浓咖啡。等我回过神来,我发现自己站在主卧的中央,但记不起来自己是怎么从小厨房进来的。有点恍惚,爱发呆,可能是时差的原因,晚上睡得太晚,早上起来就像吸过毒。这是老年痴呆症的早期表现。

我坐在窗前,喝着咖啡,咬着手指,看着楼下。从这个角度看,行人像是被砸扁了,像是畸形的孩子。到处都是四平八稳的火柴盒似的老仓库,再后面是平地,那里有铁路,以前常有火车跑来跑去。那时,那里是我们星期天唯一的娱乐场所。再过去是波澜不惊的安大略湖,湖水是石板灰色的,像毒液。湖水蒸发后下的雨可能会致癌。

乔恩的那个浴室狭小、油腻,我在里面洗漱,尽量不去想药箱里的东西。浴室的墙上沾了很多手印,漆是灰白色的,不是那种好看的白色。如果没有这些污渍,乔恩就无法觉得自己是一个艺术家。我一边斜着看镜子,一边涂着脸。我戴上隐形眼镜就嫌离镜子太近,不戴隐形眼镜又嫌离镜子太远。如今,在看镜子的时候,我总在嘴里含着一片隐形眼镜,感觉像薄薄的软玻璃,味道像柠檬汁的余味。如果不小心,我可能会被它呛死,如果就这么死了,那也太不值得了。我应该买一副双光眼镜。但是,那样我看起来就像个老太婆。

我穿上粉蓝色的运动服,看不出是个艺术家,然后走下四层楼,装成手脚敏捷、意志坚强的样子。我可能是一名出来跑步的女商人,也可能是一名正在休假的银行经理。我向北走,然后沿着女王大街向东走,那也是我们从前没有去过的地方。据说,那里是酒鬼常去的地方,我们称他们为“垃圾”,因为他们常喝消毒酒精,睡在电话亭里。在电车上,他们会往你的鞋子上吐痰。如今,那里有很多画廊和书店,满街的精品店摆满了黑色服装和奇形怪状的鞋子,时尚得很。

我决定去画廊看看,我从未见过那个画廊,迄今为止都是通过电话和邮件安排的。我不想进去,暂时不想跟那些人认识。我只想站在外面看看。我会走过去,假装漫不经心地看一眼,像一个家庭主妇、一个游客,反正就是一个随便逛的人。画廊是令人害怕的地方,很考验你的评价和判断能力。我信心不大足。

但是,走到画廊之前,我碰到了一堵胶合板围墙,里面是一个拆迁工地。围墙上面喷着涂鸦,跟整洁得变态的多伦多形成鲜明的对比。上一句写着:要么是培根,要么是我,宝贝。下面一句是:什么是培根,哪里有?旁边贴着一张海报。那也许不是海报,更像是一张传单,浓烈的紫色底,搭配强调色绿色,字是黑色的。海报上写着:里斯利回顾展。这里只写了姓,像个小男孩。这个姓是我的,那张脸也像我。那是我发给画廊的照片,只不过现在多了一道胡子。

画胡子的人,无论是谁,他肯定知道自己在干什么。或者是她,这个可能性不能排除。那道胡子向上卷,像骑士的胡子,下面还有一把山羊胡子,很优雅,珠联璧合,和我的头发也很配。

我想,这道胡子值得我担心。这只是涂鸦,还是政治评论,抑或是侵犯行为?是类似于“基莱到此一游”,还是在叫人家“滚蛋”?我还记得我自己也画过这样的胡子,画胡子的时候,心里充满怨恨、嘲笑和打击人家的欲望、拥有权力的快感。这是抹黑、损人的行为。如果我年轻一点,我会愤愤不平。

此时此刻,我却研究起了这道胡子,我心里想:这样子看起来还不错。加了这道胡子就像穿上了戏服。我从几个角度看了又看,仿佛我正在考虑给自己买一件。胡子散发出不一样的光芒。我想到了男人和他们的胡须,他们随时可以把胡子刮掉,那是伪装和隐藏的机会。我想,对于留着大胡子的男人,如果剃掉胡子,他们会产生赤身裸体的幻觉,会感到特别渺小。很多人留着胡子更帅。

刹那间,我产生了一种奇妙的感觉。我终于拥有一张可以画胡子的脸。这是一张公众人物的脸,一张值得抹黑的脸。这是一件成就感满满的事。总之,我终于有所成就,不管是什么成就。

不知道科迪莉亚会不会看到这张海报,不知道她会不会认出留着胡子的我。也许她会来参加开幕式。她会走进大门,然后我会转身。我会穿上画家该穿的黑色衣服,像模像样,感觉是个成功人士,手里端着一杯还不错的葡萄酒。酒一滴也不会洒落。

4

在我们搬到多伦多之前,我一直都很开心。

从前,我们都没有固定住在什么地方,或者说我们住过的地方太多,已经记不清了。我们经常在路上开车,开着一辆斯蒂庞克车。这车和小船大小差不多,车身低矮。我们喜欢穿过小路,或沿着北部的双车道公路,经过一个又一个湖,越过一座又一座山,路中间的白色分道线无限延伸,路两边的电线杆高高低低,也绵延不绝,电线就像上下起伏的波浪。

我一个人坐在后座上,两边是手提箱和装着食品和衣服的纸箱子,座位套散发着很浓的清洗剂气味。我哥哥斯蒂芬坐在前排,窗户半敞着。他那边有薄荷糖的味道,再仔细闻,可以闻到雪松铅笔和湿沙子的气味。有时,他会往纸袋里吐,如果我父亲能及时停车,他会出去吐在路边。他晕车,我不晕车,这就是他要坐在前排的原因。据我所知,这是他唯一的弱点。

坐在后排,我可以清楚地看到我家人的耳朵。我父亲戴着旧毡帽,帽檐外伸,不让树枝、树液和毛毛虫碰到他的头发,帽檐下的耳朵又大又软,耳垂很长,就像小矮人的耳朵,也和米老鼠漫画书里的两条狗很像。我妈妈用发夹把两鬓的头发扎在耳朵后面,人们从背后很远的地方就能看到她的耳朵。她的耳朵比较窄,上边看样子很脆,似乎一不小心就会破,像瓷杯的把手,但她的身材并不那么娇嫩。我哥哥的耳朵是圆的,像干杏子。他经常用彩色铅笔画浅绿色的椭圆形外星人,那些外星人的耳朵跟他的很像。在他圆圆的耳朵周围和上方,以及脖子的背后,披着浓密的暗金色头发。他对理发很排斥。

在车里的时候,要凑着哥哥的圆耳朵说悄悄话很困难。这也无所谓,反正他不能回头搭话,因为他要直视前方的地平线,或者盯着道路中间的白线缓慢起伏,一波又一波。

路上很空,因为是战争时期,只是偶尔会碰到装载着刚切开的木料或刚砍伐的新鲜木材的卡车。卡车过后,我们就能闻到木屑的香气。到了吃午饭的时候,我们会靠边停车,拿出防潮布铺在白色的蜡菊和紫色的柳兰上面,一起吃妈妈做的午餐:要么是面包加沙丁鱼,要么是面包加奶酪,要么是面包涂糖蜜,要么是面包涂果酱,有时还有一点别的东西。肉和奶酪是定量供应的,极少吃得到,就像配给票证簿里面的彩色邮票。

父亲会生一把火,用带盖的金属罐烧水,准备泡茶。饭后,我们一个接一个地跑到灌木丛里,口袋里都装着卫生纸。有时,灌木丛里已经有了别人的卫生纸,融化在蕨丛和枯叶之中,但大多数时候是没有的。我蹲着,一直注意在听背后有没有熊的声音,紫菀叶刷着我的大腿,粗糙得很。然后,我把卫生纸埋到树枝、树皮和干枯的蕨草下面。父亲说,你应该尽量不留下痕迹。

父亲拿着一把斧头,背上一个包,挎了一个系皮革肩带的大木箱,走进树林。他一棵树一棵树地往上看。选中一棵树后,他就在树下的地上铺开防水布,绕着树干扎好。他打开木箱子,里面装满了一排排的小瓶子。他用斧背击打树干。树不停摇晃,树叶、枯枝和毛虫啪嗒啪嗒地落下,有些先掉到他灰色的毡帽上再落地,有些直接砸到防水布上。斯蒂芬和我蹲下,捡起毛虫,虫子长着蓝色条纹,身体柔软而凉爽,手感就像摸狗鼻子。我们把虫子放进装满了酒精的瓶子里,它们扭动着身体慢慢下沉。

我父亲看着这些毛虫,好像是他自己养的一样。他仔细检查被啃过的树叶。他说,这是一场美丽的虫害。他兴高采烈,像个顽童,比我还小。

我的手指上沾了酒精,除了闻到一股气味,还感觉到一丝冰冷,像一根钢针扎了进去。在洁白搪瓷洗脸盆上,我能闻到那种气味。我抬头看着夜空中的星星,冰冷、洁白、锐利。我想这些星星肯定也有那种气味。

天黑了,我们就会停下来搭帐篷,用木杆撑起沉重的帆布。我们的睡袋是卡其色的,很厚,但疙疙瘩瘩,总是有点湿。我们先在地上铺防潮布,再放充气床垫,要把床垫吹起来,你会吹到眩晕,鼻子和嘴巴里全是类似旧雨靴或堆积在车库里的备用车胎的味道。我们围着火堆吃饭,火越烧越旺,而地上树枝的阴影也越来越大,看起来就像颜色更深的树枝一样。然后,我们爬进帐篷,钻进睡袋里,脱下衣服,打开手电筒。手电筒的光在帆布上“画”了一个圈,这一圈光很亮,圈里面则比较昏暗,活像一个靶子。帐篷散发着焦油、木棉和牛皮纸的气味,好像涂过奶酪油脂,也可以闻到草末的气味。早晨,外面的杂草上沾满了露珠,晶莹剔透。

有时太晚了,找不到地方搭帐篷,我们会住在汽车旅馆里。汽车旅馆总是孤零零的,远处是黑乎乎的森林,灯光整齐,整个旅馆就像海上的船只或沙漠上的绿洲。旅馆外面有加油站,加油机和人体一样大小,上面有个圆盘,亮起来就像苍白的月亮,或者去除头像的光环。每个圆盘上都有一个贝壳或一颗星星,一片橘红色的枫叶和一朵白色的玫瑰。汽车旅馆和加油站通常都是空荡荡的,没有什么人来,汽油是定量供应的,所以除非迫不得已,人们不会远行。

我们有时也住在别人或政府的小木屋里,废弃的伐木营地也住过,我们有时会搭两个帐篷,一个用来睡觉,一个用来存放物资。冬天,我们会待在北边的小镇或城市,比如苏镇或者北湾或者萨德伯里,住在公寓里面。其实,那所谓的“公寓”,就是人家房子的顶层,所以我们必须非常小心,不让我们的鞋子在木地板上擦出响声。我们的家具平时都付费交给人家保管,用的时候再去拿。家具都一样,但每次看到都觉得陌生。

这种地方有抽水马桶,白色的,令人害怕,一冲水,轰隆隆的一响,里面的东西就都没了。我们第一次进城的时候,我和哥哥经常去洗手间,也会把东西扔到马桶里去,比如通心粉,看着它们在眼前消失。有时会响起空袭警报,我们就拉下窗帘,关上灯,尽管妈妈说仗不会打到这里来。战争的声音通过收音机渗透进来,很遥远,吱吱啦啦的。随着静电的干扰,来自伦敦的声音渐渐消失了。我们的父母听着,一脸狐疑,嘴巴紧闭,可能是我们在吃败仗。

我哥哥可不这么想,他认为战事进展对我方有利。他喜欢收集上面印有飞机图片的香烟卡,知道所有飞机的名称。

他有一把锤子和一些木头,还有一把折叠小刀。他用小刀削木头,用锤子敲敲打打,他要做枪。他用钉子把两块木头钉成直角,再用一根钉子做扳机。他有几把这样的木头枪,还有匕首和剑,他用红铅笔在刀刃上涂了红色,当成是血。红色用完了就用橘黄色,橘黄色的血。他还喜欢唱这首歌:

孤翼与祈祷,托起雄鹰。

孤翼与祈祷,托起雄鹰。

失去一只引擎,

我们还将继续前进,

孤翼与祈祷,托起雄鹰。

唱这首歌的时候,他总是兴高采烈,但我认为这是一首悲伤的歌。我见过香烟卡上的飞机图片,但我不知道它们是如何飞行的。我觉得就像鸟儿一样,而折了翼的鸟儿是不会飞的。冬天吃晚饭前,父亲会端起杯子,对餐桌上的其他人说:“只有一只翅膀,你是飞不起来的。”所以,事实上,祈祷是没有用的。

斯蒂芬给了我一把枪和一把刀,我们玩起了战争游戏。这是他最喜欢的游戏。父母在搭帐篷的时候,生火或者做饭的时候,我们就溜到树林或者灌木丛里,躲在树叶后面。我是小步兵,必须听从他的命令。他挥手示意我前进,示意我后退,叫我不要抬头,别让敌人的枪打到。

“你死了。”他说。

“不,我没死。”

“死了。他们打中你了。躺下。”

我无法和他争论,因为他看得见敌人,我看不见。我只好躺在潮湿的地上。为了不让身上弄得太湿,我会找一个树墩子撑住身体,等待复活。

有时候,我们不“打仗”,而是在树林里“打猎”,把木头和石头翻开,看看下面有什么。有蚂蚁、甲虫、青蛙、蟾蜍、小蛇,如果幸运的话,甚至可以找到蝾螈。我们不会把找到的东西怎么样。我们知道,如果把它们放进瓶子里面,不小心把它们落在汽车后座,让阳光曝晒,它们就会死去,这种事情以前发生过。因此,我们只是盯着它们看,蚂蚁会赶紧把药片形状的卵藏起来,现场一片忙乱,小蛇则急忙逃窜,一会儿就不见了。然后,我们把木头放回原处,除非我们需要用这些东西来钓鱼。

我们偶尔会打架,我总是输给他。斯蒂芬个头儿比我大,比我狠,我想和他玩,他却不那么想和我玩。我们悄悄地打,或者跑到很远的地方去打,如果被大人抓了现行,我们都会受到惩罚。正因如此,我们不会相互告发。通过惨痛的教训,我们知道,背叛所带来的快感,相比惩罚而言是微不足道的。

因为打架要偷偷摸摸地打,所以更多了一些诱惑。就像我们不能说脏话,比如“屁股”,所以忍不住想说。同理,一起搞点事情,或者相互弄点恶作剧,也是我们渴望的事情。我们会踩着对方的脚,掐着对方的胳膊,就算很痛也忍着,再大的怒火也得压着。

在这个远离战争的国度,我们像游牧民族一样的日子到底过了多久呢?

今天,我们开了很长时间的车,等到要搭帐篷的时候,天已经很晚了。我们的帐篷搭在路边,旁边有一个湖,但我不知道叫什么名字。湖边的树倒映在水中。秋天来了,杨树叶正在泛黄。太阳下山慢悠悠的,空气很凉,天空变成粉红色,像火烈鸟的羽毛,然后慢慢变成浅橙色,最后变成红色,像红药水。粉红色的霞光洒在湖面上,闪烁摇曳,然后逐渐褪色,直到消失。这是一个晴朗的夜晚,没有月亮,满天都是星星。银河系看得很清楚,这表明天气要变坏。

我们不会在意这种事情,斯蒂芬正在教我在黑暗中看东西,像突击队员那样。他说,你永远不知道这个本领什么时候用得到。在黑暗中不能用手电筒,还必须保持静止,直到眼睛适应了黑暗。然后,东西的形状开始显现,灰色的、闪烁的、虚幻的,仿佛是从空气中凝结而成的。斯蒂芬叫我慢慢移动脚步,一次出一只脚,站稳再出另一只脚,不要踩到树枝。他还说呼吸要轻。“如果被他们听到,你就完蛋了。”他细声说。

他蹲在我身边,身影映在湖上,黑乎乎的一团。我看到有只眼睛一闪,他人就不见了。这是他的一个诡计。

我知道他偷偷溜到火边,回到父母身边去了。他们的身影忽明忽暗,面目模糊。我独自一人待在湖边,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和呼吸声。但他说得没错,现在,我在黑暗中也能看见东西了。

这些都是我已故的亲人。

5

我的八岁生日是在汽车旅馆中度过的。我收到的生日礼物是一台布朗尼盒式相机,一台黑色的长方形照相机,上面有一个把手,后面有一个取景用的圆孔。

这个照相机拍的第一张照片是我自己。我靠在汽车旅馆客房的门框上。我背后的门是白色的,关着,上面贴着一个金属数字:9。我穿着裤子,膝盖以下很宽松,上身穿着夹克,夹克的袖子太短了。夹克里面是一件哥哥穿过然后传给我的黄褐色相间的条纹针织套头衫。我自己知道,但照片上看不到。我的许多衣服都是他穿过的。由于照片曝光过度,我的皮肤十分苍白,我的头歪向一边,我没戴手套,手腕露在外面,垂着。我的样子就像老照片上的移民。我好像是被人摆在那里的,很听话,一动不动地站在门口。

那时,我是个什么样的人?有什么愿望呢?记不得了。我真的希望生日礼物是一台照相机吗?也许不是,虽然收到这个礼物的时候我也很开心。

我还想要纳贝斯克麦片盒里的卡片。灰色的卡片上面有图片,可以涂颜色,然后剪下来,折叠起来,做成镇上的那种房子。我还想要一些烟斗通条。我们有一本叫《雨天消遣指南》的书,讲到如何用两个罐子和一根绳子做对讲机;讲到如何做一艘船,船上留一个洞,往洞里滴润滑油,船就会滑行;还讲到如何用微型火柴盒制作玩偶的五斗柜,如何用烟斗通条做各种动物,像狗、羊、骆驼,等等。我对船和抽屉柜不感兴趣,只对烟斗通条感兴趣。我还没见过烟斗通条呢。

我想要香烟内包装的锡纸。我已经有一些锡纸了,但我想要更多。我的父母不抽烟,所以,我只能到处去捡。在加油站的外围和汽车旅馆附近杂乱的草地上,都捡到过。我经常从地上捡锡纸。捡到锡纸以后,我会清理干净,抹平,然后夹在课本里面。我不知道锡纸攒够了以后我会用来做什么,但是,做出来的东西肯定很有意思。

我想要一个气球。战争结束了,气球又回到了人们的视野之中。有一年冬天,我得了腮腺炎,妈妈在她的皮箱底找到了一个气球。一定是她在战前就藏在里面的,她也许预测到了气球要消失一段时间。她帮我把气球吹起来。气球是蓝色半透明的圆形,像一个幽静的月亮。橡胶很陈旧,腐朽了,刚吹满气就爆了,我很伤心。我还想要一个气球,一个不会爆的气球。

我想要几个朋友,女的,女朋友。我知道女朋友是存在的,在书上看到过,但我从来都没有过女朋友,因为我在每一个地方待的时间都不够长,交不到女朋友。

大部分时间天气都不好,要么是阴天,天空灰蒙蒙的;要么就下雨,我们只好待在旅馆里面。这家汽车旅馆是我们习以为常的那种,一排小屋,看样子不是很结实,黄色、蓝色、绿色的圣诞灯把它们串联在一起。这些小屋叫作“居家小屋”,里面有个炉子、一两只锅和一只烧水壶,还有一张铺着油布的桌子。我们这间居家小屋的地板上铺着油毡,上面的印花图案已经褪了色。毛巾很薄,床单的中间都有磨损,被别人的身体磨薄了。有一幅冬天树林的画,是镶框的印刷品,还有一幅画了飞行的鸭子。一些汽车旅馆的厕所在室外,但我们这家有室内厕所,有冲水马桶,臭归臭,还有一个浴缸。

我们已经在这家汽车旅馆待好几个星期了,这很难得。通常,我们在汽车旅馆一次只住一个晚上。我们吃了不少“老农”牌的豌豆浓汤罐头,汤要倒进一个有凹坑的锅里面,放在一个双头炉子上加热。面包涂糖蜜,奶酪都是大块的。如今战争结束了,奶酪也多了。我们在室内也穿户外服装,晚上不脱袜子,这些小屋的墙壁是单层的,原先是只在夏季接客的。热水一直都不怎么热,我妈妈用水壶烧水,烧开后倒进浴缸里让我们洗澡。“把脏东西搓掉就行了。”她说。

吃早餐的时候,我们会用毯子盖住肩膀。有时,在小屋里,我们也可以看到自己呼出来的气。情况有点不寻常,有点像在过节的样子。首先是我们不去上学。我们每到一个学校上学,都不会超过三四个月。我已经有八个月没去学校上学,学校是什么样子的我已经记不得了。

早上,我们会做练习册上的作业。妈妈会告诉我们要做哪几页。然后,我们读学校发的读物。我的那本读物里有一个故事的主角是两个孩子,他们住在一栋白色房子里,挂着褶皱窗帘,房子前有块草坪,围着尖桩篱栅。孩子的爸爸去上班,妈妈穿着连衣裙,系着围裙,孩子们带着他们的狗和猫在草坪上玩球。这些故事和我自己的生活简直风马牛不相及。没有帐篷,没有公路,没有到灌木丛里撒尿的事情,没有湖泊,没有汽车旅馆,也没有战争。那些孩子的身上总是干干净净的,有个叫简的小女孩穿着漂亮的连衣裙,脚上穿的是系带的黑漆皮鞋。

这些书对我有特别的吸引力,我觉得很新奇。斯蒂芬和我用彩色铅笔画画的时候,他画的是战争场面,普通战争和太空大战。为了呈现爆炸的场面,红黄和橘色的铅笔被他用到只剩下一个笔头了,金色和银色也快要用完了,他用这两种颜色涂宇宙飞船的金属外壳、钢盔和枪炮。我跟他不一样,我画的是女孩子。我给她们穿老式的衣服,长裙、围襟和泡泡袖,或者像简穿的那种衣服,头上系着很大的蝴蝶结。我心目中的女生,都是这么优雅漂亮。如果真的碰到了这样的女生,我还没想过要跟她们说什么话。我没想到那么远。

晚上,我们要洗碗。妈妈会说:“赶紧收拾好!”然后,我们会小声用单音节词争辩该由谁洗,用湿茶巾擦干不如用水洗,用水洗可以暖手。我们把盘子和杯子扔到大盆里,然后再把勺子和刀子扔进去,小声叫着“炸弹来了!”我们尽量瞄得准一点,不要砸到盘子和杯子。这些碗碟不是我们家的。这让我们的母亲很生气。她真生气了,就自己去洗,这就算是在斥责我们。

深夜,我们睡在易拉床上,床松松垮垮的,人整个都陷进去,从头到脚蒙起来,这样本应比较容易睡着。但是,我和哥哥会在被窝里对踢,要么就争着把穿着袜子的脚弄到对方的睡裤里面。偶尔,路过的汽车的灯光会从窗户照进来,光线先是从一面墙移动到另一面墙,然后逐渐消失。我们可以听到引擎声,接着听到轮胎在湿滑路面上跑的声音,然后就安静了。

6

我不知道那张照片是谁给我拍的。一定是我哥哥,因为妈妈在房间里面,被白色的房门关在里面,穿着灰色的休闲裤和深蓝色的格子衬衫,正忙着把我们的食物放进纸箱,把我们的衣服装进手提箱里。她有一套整理的方法,一边做一边自言自语,提醒自己注意细节。她不喜欢我们在旁边碍事。

照片刚拍完,就开始下雪了,北方十一月的天空阴沉沉的,小雪花一片一片地飘落下来。在下第一场雪之前,整个世界鸦雀无声,空气非常压抑,天空逐渐阴暗下来,最后一片枫叶挂在树枝上,像飘摇的海藻一样。我们昏昏欲睡。突然间就开始下雪了,我们一下子兴奋了起来。

我们在汽车旅馆外面跑来跑去,脚下穿着破旧的夏季鞋,伸手去接飘落的雪花,头向后仰,嘴巴张开,吃着雪。如果雪积得厚,我们会在地上翻滚,跟小狗在泥土里打滚儿一样。我们的心情跟小狗一样,欣喜若狂。但是,妈妈朝窗外看,看到我们在雪里玩,就叫我们赶紧进屋,拿毛巾把脚擦干。我们没有合脚的冬靴。进屋后,雪变成了雨夹雪。

爸爸在屋里走来走去,钥匙在口袋里叮当作响。他是个急性子,想马上离开,但妈妈叫他不能操之过急。我们出去帮他把结在车窗上的冰刮掉,然后去搬箱子,挤进车里,车朝南方开去。我知道前方就是南方,因为阳光是从那边照过来的。此时,阳光微弱地穿过云层,照在结着冰的树上,闪闪发光。道路两旁的冰块也反射着光线,有点刺眼。爸爸妈妈说我们要去我们的新房子。那是我们自己的房子,不是租的,在城里,那个城市叫多伦多。这个名字对我来说毫无意义。我想到了学校读物里的那幢白色房子,有尖桩篱栅,有草坪,还有窗帘。我很想看看我的卧室是什么样子的。

抵达新房子的时候已经是傍晚时分了。起初我以为是搞错了,但这就是我们的房子,没搞错,因为我父亲已经拿出钥匙来开门了。这房子不像是建在街上的,更像是在野外。那是方方正正的黄砖平房,四周被泥土包围。在房子的一边,地上有一个大洞,周围堆着好几大堆泥。房子前面的路也很泥泞,坑坑洼洼。下面埋了一些水泥块,我们得踩着这些水泥块才能走到门口。

房子里面的情形更让人丧气。不过,房子里有门窗,有隔墙,取暖的炉子也管用。客厅里有落地窗,尽管窗外放眼望去是一大片泥泞。马桶的确可以冲水,但里面沾着一圈棕黄色的污渍,水上还漂浮着几个烟头。我打开热水龙头,水龙头里会流出略带红色的温水。但是,地板上没有铺抛光的木头,甚至没有铺油毡。地上铺着粗木板,板与板之间有缝,缝里面塞着灰色的石膏粉末,板上有白色的斑点,看起来像鸟屎。只有少数几个房间装了灯,在其他房间里面,电线都从天花板的中间垂着。厨房里没有橱柜,只有一个光秃秃的水槽,也没有炉子。墙壁都没有刷过漆。在窗户、窗台、各种设备和地板上,到处布满了灰尘。地上还有很多死苍蝇。

“我们自力更生,动手解决!”妈妈的意思是叫我们都别抱怨了。她说我们要尽力而为。这个房子就靠我们自己了,因为承包商已经破产了。“跑路了。”妈妈是这么跟我们说的。相比之下,爸爸的兴致就没那么高。他在房子里走来走去,这里瞧瞧,那里戳戳,自言自语,有时像在吹口哨。“王八蛋,王八蛋。”他说。

妈妈从车里翻出来一个便携式煤气炉,搬进房子,放在厨房的地板上,厨房里暂时没有桌子。她开始热豌豆汤。哥哥出去了。我知道他要去爬隔壁的土堆,或者去评估钻进那个大洞的可能性,但我不敢和他一起去。

我走进浴室里,用略带红色的水洗手。水槽上有一道裂缝,此时此刻,我感觉这比其他任何问题都更严重。我照着那面布满灰尘的镜子。灯没有灯罩,只有一个光秃秃的灯泡,我的脸色看起来很苍白,像病人,居然还有黑眼圈。我揉了揉眼睛。我知道被人看见在哭可不好。虽然房子很简陋,但很热,可能是我还穿着户外衣服的缘故吧。我感觉很不自在。我想回汽车旅馆,继续上路,接着过那种漂泊不定的生活。以前的生活虽然动荡,我却很有安全感。

头几天晚上我们睡在地板上,睡在睡袋里面,下面铺了充气床垫。后来弄来了几张行军床,那床用金属架子绑着帆布。金属架子上宽下窄,如果晚上翻身,就会掉到地上,床会倒过来压在身上。我每天晚上都掉下来,醒来的时候会发现自己躺在地板上,但想不起来是怎么回事,或者自己是在哪里,幸好哥哥不会嘲笑我,也不会命令我闭嘴,因为我一个人住一个房间,他在另一个房间。起初,我想到自己一人住一个房间就兴奋,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安排这个空荡荡的空间,不用考虑斯蒂芬和他到处扔的衣服和木头枪支,可是,现在我感到很孤独。以前,我没有单独在一个房间里过过夜。

每天我们去上学的时候,家里都会添置一些新的东西,一个炉子、一个冰箱、一张折叠小桌、四把椅子。这样,我们就可以围坐在桌子旁边吃饭,跟正常人一样,而不用盘腿坐在壁炉前的地垫上吃。壁炉很好用,是房子里唯一完善的部分。我们把建房子剩下的碎木片扔进去烧。

每逢空闲的时候,爸爸就搞房子的内部装修。地板开始铺东西,客厅里铺窄硬木板,卧室里铺沥青地砖,一排排向前推进。房子看起来渐渐像那么回事了。可是,这个过程比我想象的要长得多。眼下,我们还身处这片战后的烂泥里,距离拥有尖桩篱栅和白色窗帘还远着呢。

7

以前,爸爸总是穿着冲锋衣,戴着破旧的灰色毡帽;穿着法兰绒衬衫,把袖口扣得紧紧的,防止黑蝇爬上他的胳膊;穿着厚重的裤子,裤脚塞进羊毛工作袜里面。除了毡帽,妈妈的穿着和爸爸没有多少不同。

如今,爸爸穿上了夹克衫,戴上了领带,里面穿着白色衬衫,外面套上粗花呢大衣,还围上了围巾。他以前穿靠涂油脂防水的皮靴,现在则穿着皮鞋,外面再套橡胶套靴。妈妈穿上了后面有竖线的长筒尼龙袜,大胆地把腿露了出来。她出门时还会涂口红。她有一件有灰色毛皮领子的外套,还买了一顶插着一根羽毛的帽子。一戴上这顶帽子,她的鼻子就显得过于修长。因此,每当她戴上这顶帽子,她都会对着镜子说:“我长得像女巫恩多吗?”

发生这些变化的原委,是爸爸换了新工作。如今,他不再是森林昆虫野外调查员,而是一名大学教授。曾几何时,收集昆虫的瓶瓶罐罐摆得到处都是,气味呛人,但很多都已经不见了。现在,家里到处都是他的学生用彩色铅笔画的草图。他们画的都是昆虫,蚱蜢、云杉蚜虫、天幕毛虫、蛀木虫等。一只要画满整整一页纸,每个身体部位都做了整齐的标记,包括下颌骨、触须、触角、胸部、腹部等。有些画的是横切面,也就是把昆虫解剖开来,这样就可以看到内部器官,比如管道、肠子、腺体、神经线等。我最喜欢这种。

晚上,爸爸坐在扶手椅上,在两边扶手间搭一块木板,上面放着标本草图,拿一支红色铅笔一张张批改。有时,他会一边批改一边笑起来,或者摇摇头,或者发出啧啧声;有时,他还会骂“白痴”或者“笨蛋”。我站在扶手椅的后面,看着那些图纸,他会指出这个人把嘴巴画错边了,那个人没有画心脏,还有一个人连雌雄都不分。对于这些标本图,我有自己的看法。对我来说,画得好坏关键在于颜色。

星期六,爸爸会开车带我们全家去他工作的地方。那幢楼叫“动物学大楼”,但我们不这么叫它,我们就说是“那幢楼”。

那幢楼很大。我们每次去,楼里几乎是空的,因为是星期六,这样看起来就更大了。大楼外墙砖是深棕色的,风化得厉害,看样子应该是有塔楼的,但其实没有。墙上长满了常春藤,但因为是冬天,没有叶子,只有光秃秃的枝条。楼里面的走廊很长,铺着硬木地板,一代又一代的学生曾经穿着湿漉漉的雪地靴走过。地板已经显得老旧,颜色斑驳,但仍然很光滑。楼梯也是木头的,走上去会嘎吱作响。爸爸不允许我们从扶手上滑下来,铸铁暖气片在砰砰作响,暖气片不用的时候冰冷,开起来就滚烫。

到了二楼,走廊连着走廊。走廊两边的架子上摆满了装着死蜥蜴或防腐处理过的牛眼球的罐子。其中一个房间里有几个玻璃箱,里面装着蛇。我们没见过这么大的蛇。有一条是温驯的大蟒蛇,要是管理员刚好在,他就会把它弄出来,缠绕在他的胳膊上,这样,我们就可以看明白蟒蛇是怎么把猎物绞死然后吃掉的。我们可以抚摸它,蛇皮凉凉的、干干的。别的箱子里装着响尾蛇,管理员向我们演示怎么从它们的尖牙里挤出毒液。为此,他戴了一只皮手套。毒牙是弯曲的、空心的,滴下来的毒液是黄色的。

这个房间里还有一个水泥池子,里面灌满了看起来很稠密的淡绿色的水。水里面有几只大海龟,有的趴着,眨着眼睛,有的笨拙地爬到一边的岩石上。如果我们靠得太近,它们就会发出咝咝的声音。这个房间比其他房间更热、更潮湿,这是为里面的蛇和乌龟特设的。房间里有麝香的气味。另一个房间里有一只笼子,里面装着巨型非洲蟑螂,这些蟑螂是白色的,而且有毒,每次打开笼子给它们喂食或把它们取出来时,管理员都要先给它们吹一种气体,让它们失去知觉。

地下室里有一排排架子,养着白老鼠和黑老鼠,不是野生的,但很特别。它们吃通过漏斗送进笼子的颗粒饲料,要喝水的时候,水瓶上有滴管,可以滴下来。它们用嚼碎的报纸屑做窝,里面有一窝粉色的小老鼠,还光溜溜的,没长毛。老鼠上下乱蹿,相互踩踏,睡觉时扎堆在一起,还会用颤抖的鼻子嗅嗅对方。老鼠饲养员告诉我们,如果把一只陌生的老鼠放进去,笼子里的老鼠闻到陌生的气味,会把这只外来的老鼠活活咬死。

地下室有一股很强烈的老鼠屎的臭味,往上弥散,弥漫了一整栋楼。不过越往上面越淡,最后和地板去污剂的气味混杂在一起,也和地板上光剂、家具蜡、福尔马林和蛇的气息混为一体。

对于大楼里的所有东西,我们都不觉得讨厌。虽然有些小细节不太一样,但大楼的总体布局对我们来说可谓轻车熟路,当然,以前,我们从未在某一个地方见过这么多老鼠,它们的恶臭也令我们生畏。我们想把海龟从池子里捞出来玩,但是,因为它们有攻击性,脾气又不好,一不小心,可能让它们咬断手指。我们识趣,不玩为妙。我哥哥想从罐子里拿出一只牛眼球,对于这种事情,男孩都会觉得很刺激。

楼上有几个房间是实验室。实验室的天花板特别宽阔,前面竖着黑板。实验室里有一排排深色的大桌子,更像是餐桌,旁边有高脚凳子。每张桌子都有两盏绿色玻璃灯罩的灯和两台显微镜,那是老式的显微镜,配沉重的管镜和黄铜件。

我们以前也见过显微镜,但没有这么长时间地用过。我们可以在这里随便玩,直到玩厌。有时,我们会用显微镜看玻璃片上的东西,比如蝴蝶的翅膀、切开的蠕虫、染了粉色和紫色的涡虫,经过染色,就可以看清楚它们的不同部位。有时,我们会把手指放在显微镜下面,看我们自己的指甲。指甲上的月牙就像暗粉色天空下的丘陵,四周的皮肤很粗糙,皱巴巴的,像沙漠的边缘一样。我们还会从头上拔下头发来观察,头发坚硬有光泽,就像昆虫甲壳上的刚毛,发根像微缩的洋葱头。

我们喜欢看伤口上结的痂。我们把痂揭下来,放到显微镜下看,总不能把整条手臂或腿伸过去吧。我们把放大倍数调到最大,结痂看起来像岩石,凹凸不平,但有光泽,不过看着也像某种真菌。如果我们能把手指上的痂揭下来,就把手指伸到显微镜下面,观察血液渗出来的样子,那个地方颜色鲜红,凸起一块,外形像浆果一样。我们看完之后会舔掉血迹。我们还看过耳垢、鼻涕,乃至从脚趾上刮下来的污垢。但是,我们要先看看周围是否有人,问都不用问,大人肯定不让我们干这种事。在他们的眼里,我们的好奇心应该是有限度的,尽管他们从来没有具体规定过界限在哪里。

这些都是周六早上干的事,在那个时间点,爸爸正好在办公室里忙着,妈妈要去买日常生活用品。她说这样也好,省了不少心。

从楼上可以俯瞰大学街,那里有草坪,摆放了几座骑兵雕像,雕像生了铜锈,变成了绿色。大学街的对面是安大略省议会大厦,看起来又旧又脏。我想,那幢楼一定和这幢楼一样,里面的走廊一条接着一条,走廊的两边摆满了架子,架子上放满了防腐处理过的蜥蜴和牛眼球。

就在这幢楼上,我们第一次看到圣诞老人游行。我们以前从未见过什么游行。你可以在收音机里收听圣诞老人游行的实况转播,但是,如果想去亲眼看看,就得穿上厚厚的冬装,站在人行道上,要一边跺脚一边搓手,不然就冻僵了。为了看得更清楚,一些人爬到骑兵雕像上面去。我们就不必跑到大街上去,因为我们可以坐在大楼里某一间实验室的窗台上看。布满灰尘的玻璃窗将严寒隔绝在外面,而铸铁暖气片的热气一阵阵地往上冒,吹到我们的腿上。

我们可以看到游行队伍慢慢走过去,有的人穿得像雪花,有的像精灵,有的像兔子,有的像糖梅仙子。奇怪的是,大家都好像矮掉了一大截,因为我们是从楼上往下看的。我们看到了穿着苏格兰短裙的风笛手乐队,还有几个大“蛋糕”,下面装着轮子,缓缓移动,上面还站着人,朝街上的围观人群挥手。开始淅淅沥沥地下雨了,街上的每个人好像都冻得直哆嗦。

圣诞老人在队伍的最后,身形比我们预想的小。他讲话的声音和扩音器播放的《铃儿响叮当》也被布满灰尘的玻璃窗隔在外面。他坐在机械驯鹿上,来回摇摆,看起来浑身湿漉漉的,不停地向围观人群撒着飞吻。

我知道他不是所谓的圣诞老人,只是某个俗人装扮成他的样子。尽管如此,我对圣诞老人的看法发生了改变,有了新的认识。从此,想起圣诞老人,我就很难不联想到蛇、乌龟、防腐处理过的牛眼球、漂浮在黄色罐子里的蜥蜴。我还会联想到旧木头、家具上光剂、福尔马林和老鼠,联想到四处弥漫的刺鼻、古老但又让人安心的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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