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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帝国灯笼裤 EMPIRE BLOOMERS猫眼 作者:玛格丽特·阿特伍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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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有几天我几乎无法下床,我觉得说话都挺费劲。我数着能走几步,多走一步,就算进步了。后来,我能走到浴室,这是巨大的进步。我尽力取下牙膏的盖子,拿起牙刷,凑到嘴边。我甚至觉得举起手来做这件事都有些困难。我觉得我失去了价值,我做得到的一切都没有价值,尤其是对我自己而言。 你有什么要为自己辩护的吗?过去,科迪莉亚经常问我。没有。 我总是说。我会把“没有”这个词和自己联系在一起,仿佛我什么也不是,仿佛根本不存在。 昨晚,我感觉到了虚无。虚无离我还不算很近,但正在到来的途中,仿佛鸟儿扇动了翅膀,仿佛有一丝凉风迎面吹来,又仿佛海水刚刚退潮,脚下被轻轻拽了一下。我想和本谈谈。我给家里打了电话,但他不在家,录音电话开着。我听到了自己的声音,欢快而平静。你好。我和本现在不能接电话,请您留言,我们会尽快回复。然后是嘟嘟声。 那是一个虚无缥缈、像天使的声音,就在空气中飘荡。如果我此刻就死了,这个声音会一直飘荡下去,平和而积极,仿佛生命通过电子形式得以延续。听着听着,我很想哭。 “来个热烈的拥抱吧。”我对着空空如也的房间说。我闭上眼睛,想起了海边的山。那里是你的家,我告诉自己,那里是你真正享受过生活的地方。风景太美了,像舞台布景,像摄影棚的背景。感觉很不真实,因为不够无聊,不够单调,不够肮脏。不过,他们正在“努力”。从这里走出去几英里,不管往哪边走,你都会看到满地的树桩。 温哥华是加拿大的自杀之都。一直向西走,走到边缘,然后就掉下去了。我从羽绒被里面爬出来。按理说,我是个大忙人。要做的事情很多,虽然没有一件是我真心想做的。我翻了翻厨房里的冰箱,翻出来一个鸡蛋,煮了一会儿,剥了,丢入茶杯,搅匀。我看都没看一眼香草茶,去接了一杯真实的苦咖啡,晃了晃杯子里的咖啡。想到等会儿会很紧张,我一下子就兴奋起来。 我在断臂和空心腿脚之间来回踱步,在黑暗中喝着咖啡。我喜欢这间工作室,我可以在这里画画。对我而言,这里脏乱得恰到好处。这些残肢激励着我,不管怎样,我的境遇比残肢要好。 我们今天就要展出。“展出”[原文为“hang”,有“绞死”的意思。——编者注(本书中注释,如无特别说明,均为编者注。)]这个词不算很吉利。 我穿上衣服,伸伸胳膊,伸伸腿,身体好像都是别人的,是个身材不太壮实或者身体不太好的人。今天,我又穿了粉蓝色的运动服,我没带太多衣服来。我不喜欢托运行李,我喜欢把东西都塞在飞机座位下面。我想,如果在半空中出了什么事,我可以从座位下面抓起包,然后优雅地跳出窗外,不留下任何遗物。 我走了出去,沿着街道,走得很快,嘴巴微微张开,心里惦记着时间。和快乐的人们在一起,就务必要快乐。我过去喜欢跑步,但跑步对膝盖不好。β-胡萝卜素吃太多皮肤会变黄,钙片吃多了会导致肾结石。想要健康,反而要命。 从前空荡荡的多伦多已经不见了,现在的多伦多十分拥挤,眼看着就要炸裂了。堵车情况十分恶劣,喇叭声此起彼伏,汽车刚冲出路口的停车线,绿灯就可能变成红灯,然后就得趴在那里等着。幸亏我是步行的。我经过仓库区,似乎每一栋仓库都在喊着:“快来改造我!快来改造我!”我第一次在房地产版块看到“改造”这个词的时候,几乎一头雾水。语言发展太快,我落后了。 我向北走,走到了国王街和斯巴蒂纳街的路口。这里曾经是批发服装的地方,现在还是;原先犹太人开的熟食店几乎见不到了,取而代之的是大型华人商店,卖柳编家具、雕绣桌布和竹风铃。有些路标配了中文,文化多元化如火如荼,有些路名的下面还写着“时尚区”。如今,商业区都要分区,以前什么区都不存在。 我突然觉得,我需要买一件新衣服,我要穿新衣服去参加开幕式。当然,我自己带来了一件,也已经用随身熨斗烫好了。我在乔恩的工作台上清理出一个角落,在上面铺了一条毛巾,当作熨衣板。那件衣服是黑色的,因为出席这种场合,黑色的衣服是最适合的,尤其是简单朴素的黑色衣服,和交响乐团的女大提琴手一样。不能穿得比客户更漂亮。 但是,现在,一想到这件衣服,我就感觉沮丧。黑色衣服会粘毛,我忘了带刷子。我记得四十年代的透明胶带广告:把透明胶带反过来缠在手上,像木乃伊那样,就可以粘掉衣服上的毛。我的脑海中浮现这样一幅场景:我站在画廊里,周围的人们都穿着限量版的时装,戴着货真价实的珍珠,而我则跟寡妇一样穿着黑衣服,透明胶带没有粘到的地方还有毛。可以考虑穿其他颜色的衣服,比如粉色的,人们公认粉色可以削弱敌人的意志,如果你穿了粉红的衣服,在你的面前,敌人会变得更温柔,正因如此,小女孩都爱穿粉红的衣服。奇怪的是,军方居然没有认识到这一点,没有去深入研究。可以让士兵头戴浅粉色的头盔,佩戴玫瑰花饰,组成粉红色的部队。我该变换颜色了,我想弄点粉色的。 我浏览着打折商店的橱窗。每个橱窗都像一个神龛,里面很亮,摆着女神。女神的手搭在臀部上,大腿露出来,脸都是米黄色的,很冷漠。派对礼服又流行起来了,有蝴蝶结和弗拉门戈褶边,没有肩带,里面撑着裙衬,袖子十分宽大,像棉花糖一样。我以为这些东西都已经被时代淘汰了。超短裙也回来了,但我不可能穿超短裙。我以前就不喜欢穿,穿超短裙,就要穿好几件内裤。我不能穿有褶边的,我不想看起来像一棵卷心菜。我也不能穿无肩带的,因为我的锁骨太高,光秃秃的不好看。我的胳膊肘像鸡脚一样,也不能凸在外面。我需要长一点的,披着、裹着都行。 一个“大甩卖”标志吸引了我的注意。这家商店号称“精品时装店”,但绝对算不上精品店,里面堆满了尾货,价格都很便宜。店里面人满为患,不过我很高兴。店里的销售小姐让我很惶恐,因为我不喜欢有人看到我买东西。我像个贼似的,偷偷摸摸地在货架上翻找,对于亮片、玫瑰色、金丝线、脏兮兮的白色皮革等,我全都不予理会。我想改头换面,但这比从前更难了,年轻的时候打扮起来更容易一些。 我拿了三件衣服去试衣间,一件是浅橙色的,上面有一加币大小的白色圆点;一件是深蓝色的,缎子内衬;还有,为保险起见,我也拿了一件黑色的,以防另两种颜色都不行。我很喜欢那件浅橙色的,但是,这些圆点合适吗?我把这件衣服穿上,拉上拉链,扣好,在镜子前转过来转过去,一遍遍地看。不过,试衣间一如既往地昏暗。要是我经营一家像这样的商店,我会把所有隔间都漆成粉红色,花点钱添置一些镜子。女人不就是想看镜子吗?灯光太暗也不行。 我伸长脖子,扭头想看看背后。也许应该搭配不同的鞋子试试,耳环搭配也应该考虑考虑。标价牌在屁股上晃荡着。圆点有一大片。从背后看,人的体形好像要大得多,这很让人费解。也许是因为背后分散注意力的东西比较少,没有凹凸起伏,而像是一大片丘陵平原。 我回头时看到了我的钱包,钱包放在地板上。这么多年了,我一直这样随意。钱包敞开着。试衣间隔板的下边是空的,距离地板有一英尺的空隙,一只手臂正悄悄地往回缩,手里抓着我的钱包,指甲上涂着绿色荧光的指甲油。 我脱掉鞋子的那只脚狠狠地踩在她的手腕上。我听到一声尖叫,然后好几个人咯咯地笑起来,像寻求刺激的年轻人,像叫春的女学生。钱包掉到地上,那只手像触角一样缩了回去。 我猛地推开门。该死的科迪莉亚!我心里暗骂。 但是,科迪莉亚早就不在了。 9 我们上学的学校离家有一段距离,要经过一片墓地,穿过一个溪谷,然后再沿着一条宽阔弯曲的街道走一段,街道两旁的房子比我们的旧。学校的名字叫玛丽女王公立学校。早上,我们穿着崭新的冬季橡胶套鞋,拿着装午餐的纸袋,踩过冰冷的泥地,再穿过一片废弃的果园,来到一条最近的公路上。我们一群人就在那里等校车。校车爬上山坡,因为路上坑坑洼洼,蹦蹦跳跳地朝我们开过来。我穿着崭新的防雪服,裙子裹住腿,塞进防雪裤鼓鼓囊囊的裤管里,一路上,裙子和裤子不停摩擦。上学不能穿裤子,要穿裙子。我不习惯穿裙子,也不习惯笔直地坐在书桌前面。 午餐是在学校寒冷昏暗的地下室里吃的。我们坐在一排排伤痕累累的木头长凳上,供热管道就悬在头顶,吃饭的时候有老师监督。大多数孩子回家吃午饭,只有乘校车的孩子才留下来。学校发给我们小瓶装的牛奶,我们在瓶盖上戳一个洞,插上吸管喝。这是我第一次用吸管喝牛奶,感觉很神奇。 学校的楼房很旧、很高,是用猪肝色的砖砌成的,天花板很高,铺着木地板的走廊很长,让人瘆得慌。散热器要么开到最大,要么干脆不开,所以我们要么热到头晕,要么冷得瑟瑟发抖。窗户很高,很单薄,有许多窗格,贴着用彩色美术纸剪成的窗花,目前是雪花的图案,因为是冬天,雪花应景。学生从未从前大门进出。后面有两扇门,也挺气派,门的两边有雕刻,上方镶着华丽的装饰,门上面刻着庄严的字体,分别是:女生、男生。老师在院子里摇响黄铜铃铛,我们就按年级排成两排,女生一排,男生一排,从各自的门,两两牵手走进去。女生会手牵着手,男生不会。走错了门,就会挨鞭子抽,每个人都这么说。 我对男生走的那扇门很好奇。从那扇门走进去有什么不同?里面有什么值得挨鞭子的好看风景?我哥哥说,里面的楼梯没什么特别的,都是普通的楼梯。男生没有单独的教室,男女生是在一起上课的。他们从男生的那扇门走进去,可是,到头来还是要和我们在同一个教室里上课。我懂得男生洗手间的意义,因为他们小便的方式和女生不同。我也能懂为什么要给男生专门的操场,因为他们喜欢打打闹闹。但那扇门让我很困惑。我很想进去看看。 男女生从不同的门进出,操场也分男女。在教师入口的外面,有一块铺着煤渣的泥地,那是男生的操场。在学校背街的那一侧有一座小山,有木台阶通往山上,侧面有一条被水冲刷出来的小渠道,山上有几棵矮小的常青树。这里理所当然是给女生们玩的地方,年纪大一点的会三四个人站成一圈,头凑到一块儿说悄悄话。男生们偶尔会“冲锋”上山,挥舞着手臂,大喊大叫。在男女生专有区域之外有个铺着水泥的地方,那是公共区域,男生要穿过这个地方,才能进他们的门。 在学校,只有在排队的时候,我才会看到我哥哥。在家里,我们用两个锡罐和一根绳子装了一个对讲机,连接着我们两个卧室的窗户,但效果不太好。我们要是有字条,会从对方的门缝里塞进去,内容是经过加密的,像是用外星人的语言写的,神神秘秘,必须特别“解码”才看得懂。吃饭的时候,我们的脚在桌子下面踢来踢去,但是,在桌子上面,我们还是坐得笔直,脸上不露声色。有时,我们会把鞋带系在一起,用来传递信号。目前,我和哥哥主要就靠这些方式进行交流,锡罐刺耳的声音、没头没脑的字条、用脚踢出来的“摩尔斯电码”。 但是,白天,我们一出门,我就看不见他了。去上学的路上,他都跑在前面,扔着雪球。到了公共汽车上,他则坐到后面,和一堆闹哄哄的大男孩混在一起。放学后,在通过了新生都必须经历的战斗考验之后,他就去帮忙,跟附近天主教学校的男生“打仗”。那所学校叫作“永远保佑我们的圣母玛利亚”,但我们学校的男生把它窜改成“永远下地狱的圣母玛利亚”。据说这所天主教学校的男生很难对付,他们还会把石头藏在雪球里。 我很知趣,知道在这个时候不要和哥哥说话,也不要让他或任何男生注意到我。男生被发现跟小妹在一起会遭到取笑,跟姐姐在一起,甚至跟妈妈在一起,也会遭到取笑,就像穿了新衣服一样。拿到任何新东西,我哥哥都会赶紧把它弄脏,以免被人发现;如果非得跟我和妈妈一起去什么地方,他会走在我们前面,或者从街道的另一边走。如果有人因为我而取笑他,他就会打得更加卖力。我要是去找他,或者喊他的名字,那就是对他的背叛。这些我都懂,我也尽力了。 所以,我也只能和女生待在一起,都是活生生、有血有肉的女生。但是,我不习惯和别的女生相处,也不熟悉她们的规矩。我觉得和她们在一起会很尴尬,不知道该说什么。我倒是了解男生之间的潜规则,但是,和女生在一起,总感觉难免会犯灾难性的大错误,不知道什么时候就犯了。 一个叫卡罗尔·坎贝尔的女生和我交了朋友。可以说,这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因为她是我们年级唯一坐校车的女生。坐校车上学的学生,就是不回家在学校地下室里吃午饭的学生,都会被认为有点孤僻,铃声响起,该排队的时候,说不定会找不到牵手的伴儿。所以,在校车上,卡罗尔坐在我旁边,排队的时候,她会拉着我的手,跟我说悄悄话;在地下室里吃午饭时,她也挨着我。 卡罗尔的家在废弃果园的另一边,距离学校比我们家更近,那是一栋两层的黄砖房,窗户上挂着绿色百叶窗。她身材粗矮,动不动就笑。她告诉我,她的头发是蜜金色的,剪的发型叫作童花头,每两个月必须去一趟理发店做这个发型。对于童花头和理发店,我一点概念也没有。我妈妈不去理发店。她留着长发,像战时海报上的女人一样,把头发梳到两边,用夹子固定,我自己也从来没有剪过头发。 到了星期天,卡罗尔和她妹妹会穿上专门的服装,合身的棕色粗花呢外套,天鹅绒衣领,圆形棕色天鹅绒帽子,有松紧带,拉到下巴可以把帽子固定住,还有棕色的手套和棕色的小钱包。这些都是卡罗尔告诉我的。她家是圣公会的信徒。卡罗尔问我去哪个教堂,我说我不知道。其实,我们从来都不去教堂。 放学后,卡罗尔和我一起走回家,走的不是早上坐校车的路线,而是另一条路线,沿着后街,穿过溪谷上方的一座木桥,这座木桥已经开始腐朽了。大人告诉我们,一个人的时候不能这么走,不能单独走到溪谷下面去。卡罗尔说,下面可能有人。不是普通的人,而是一些会打你主意的男人。说到“男人”的时候,她会笑着,故意压低声音,仿佛那是一个特殊的、刺激的玩笑。过桥的时候,我们蹑手蹑脚,避开已经腐烂的木板,并留心观察周围是否有男人。卡罗尔放学后邀请我去她家,她给我看了她的衣橱。她有很多衣服和裙子,还有一件睡衣,搭配绒毛拖鞋。我从未在一个地方见过这么多女生的衣服。 她让我站在门口看了她的客厅一眼,但我们不能进去。她自己也只在练琴的时候才能进去。客厅有一张沙发、两把椅子,挂着颜色相称的窗帘,都是玫瑰色和米色的,卡罗尔说做窗帘的布料是印花棉布。说到“印花棉布”,她满怀敬畏,仿佛那是个神圣的名称。我也默念着这个名称。听起来和一种小龙虾的名字很像,我哥哥跟我说过一个遥远的星球上有一种外星人,外星人的名称也和这个词很像。卡罗尔告诉我,如果她弹错一个音,她的钢琴老师就会用尺子打她的手指,她妈妈会用梳子背面或者拖鞋打她。如果她弹得确实很糟糕,她就得等到爸爸回家,用皮带抽她的光屁股。这些都属于秘密,我第一次听说。她说,她妈妈在广播节目中唱歌,但她用不同的名字。我们曾经无意中听到她妈妈在客厅里练声,声音很高,多颤音。她说,她父亲晚上会把假牙取出来,放进床边的一杯水里。她给我看了那个玻璃杯,但里面没有假牙。她似乎什么都愿意告诉我。 她还告诉我学校有哪些男生在追求她,叫我保证不说出去。她问我有没有男生在追我。我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但我可以看出来,她对我的答案很期待。我说我不知道。 卡罗尔来到我家,看到我们家的墙壁没有粉刷,天花板上垂着电线,地板没有铺完,大家睡行军床,看到这些,她好像兴奋得很。“这是你睡觉的地方?”她问,“这是你吃饭的地方?这些是你的衣服?”我的衣服不多,大多是裤子和套头衫。我有两件正装,一件是夏季的,一件是冬季的,还有一件短上衣和一条羊毛裙子,那是上学穿的。我开始怀疑我是不是应该多备点衣服。 卡罗尔跟学校里的每个人都说,我们家睡在地板上。听她的口吻,好像我们是故意的,我们是外地来的,睡地板是我们的习俗。我们的床从仓库送到家里以后,她很失望,因为我们的床和别人家的床并没有区别,都有四条腿,都放床垫。接着,她又跟大家说我不知道我们家去哪个教堂,我们在折叠桌上吃饭。她没有反复跟别人讲,说话的语气也没有轻蔑的成分,她就是觉得我的这些事情很好玩。毕竟我是她排队的同伴,她希望别人关注到我。更准确地说,她希望自己得到关注,因为这些“奇闻”是她发布的。她好像是发现了某个原始部落,确实存在,却又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10 星期六,我们带卡罗尔·坎贝尔去了那幢大楼。我们走进去的时候,她皱起鼻子说:“这是你父亲工作的地方吗?”我们带她看了蛇和乌龟,她发出一种含糊的声音,像是在说“呃”,然后她说她不想碰这些东西。我感到很惊讶,很久以来,我一直被人家说胆小,但我现在已经不害怕了。斯蒂芬也不怕。只要有机会,不管是什么东西,我们都想去摸摸看。 我觉得卡罗尔·坎贝尔太柔弱了。不过,我也很喜欢她的矜持,甚至有点引以为傲。我哥哥用轻蔑的眼光看着她,说真的,如果我说了那样的话,他会取笑我的。但是,他的眼光里还有另一层意思,像是无形地点了头,仿佛他怀疑的事情终于得到了证实。 按理说,在此之后,他应该会无视她的存在,但他却拿了蜥蜴和牛眼球的罐子吓唬她。“呃,”她说,“要是有人拿一个放在你背上,会怎么样呢?”我哥哥问她要不要拿一点来做晚餐吃,他还发出吧唧嘴的声音。 卡罗尔呕了一声。她整张脸都扭曲了,浑身缩成一团。我不能假装受到惊吓,不能装恶心,我哥哥不会相信的。我也不能跟着哥哥起哄,说拿蛤蟆做汉堡或者制作水蛭口香糖之类的话,如果就我和哥哥两人,或者是我和其他男孩在一起,我会毫不犹豫地跟着胡说八道。所以,我什么也没说。 从大楼回来后,我又去了卡罗尔的家。她问我想不想看她妈妈新买的两件套。我不知道什么是两件套,但听起来很有意思,所以我说好吧。她悄悄地带着我走进她妈妈的卧室。她说,如果我们被抓住,她就倒霉了。她把叠放在衣柜里的两件套拿给我看。两件套就是两件羊毛衫,颜色都一样,一件前面有纽扣,另一件没有。我刚才看到坎贝尔太太穿着两件套,那是另一套,米黄色的,胸部隆起,有纽扣的那件羊毛衫披在肩上,像斗篷。这就是两件套。我很失望,我还以为有多么稀奇呢。 卡罗尔的爸爸妈妈不像我的爸爸妈妈那样一起睡在一张大床上。他们分别睡在两张一模一样的小床上,都铺着粉红色的绳绒床单,都有床头柜。那是单人床,对我来说,这比两件套羊毛衫更有意思。想到晚上坎贝尔夫妇分别躺在自己的床上,除了露在被子外面的头不一样,坎贝尔先生留着小胡子,坎贝尔太太没有胡子,他们就像双胞胎,看起来一模一样。在他们的房间里,一切都是成双成对的,被子、床头柜、灯、衣柜等。相比之下,我爸爸妈妈的房间就不那么对称,也不那么整洁。 卡罗尔说,她妈妈洗碗的时候都戴着橡胶手套。她给我看了橡胶手套和水龙头上的莲蓬头。她打开水龙头,莲蓬头朝着水槽里面,可是,还是有水喷到地板上。这时,坎贝尔太太穿着米黄色的两件套走了进来,她皱着眉头,说我们最好到楼上去玩。也许她并没有皱眉。即使是满脸笑容,她的嘴角也微微向下撇,所以很难判断她是高兴还是不高兴。她和卡罗尔的头发颜色一样,但她烫了波浪卷。波浪卷是卡罗尔说的。波浪卷是发型,和水无关。就像玩偶的发型,虽然波澜起伏,但纹丝不乱,好像每一根都是固定好的。 我越是迷惑,卡罗尔就越高兴。“你不知道什么是波浪卷吗?”她兴高采烈地问。她很迫切地向我解释新鲜事物,让我了解新的名称,也要让我亲眼看看。她带我参观了房子的各个角落,好像参观博物馆,里面的东西都是她的个人收藏。楼下大厅里有一个衣帽架。“你没见过衣帽架吧?”她说我是她最好的朋友。 卡罗尔还有一个最好的朋友,有时是她最好的朋友,有时不是。她是格蕾丝·史密斯。卡罗尔在校车上把她指给我看,就像她指着她家里的两件套和衣帽架给我看一样,就是想让我羡慕她。 格蕾丝·史密斯比我们大一岁,比我们高一年级。在学校里,她和同班的女生一起玩。放学后,或者星期六,她就和卡罗尔一起玩。她同班的女生,没有和我们一样住在溪谷的这一边的。 格蕾丝的家是一栋两层的红砖房,外形像鞋盒子,前廊有两根很粗的白色柱子撑着。她个头儿比卡罗尔高,头发乌黑浓密,扎成了两条辫子。她的皮肤特别白,像一般人被泳衣遮住的身体肤色,但长满了雀斑。她戴着眼镜。她通常穿一件灰色裙子,有两条肩带,还有一件起球的红色羊毛衫。从她的衣服上,隐约可以闻到史密斯家的气味,仔细闻,可以闻到洗衣粉、煮熟的萝卜、酸臭的待洗衣服、门廊下的泥土的气味。我觉得她很漂亮。 往后,我星期六不再去那幢大楼,而是跟卡罗尔和格蕾丝一起玩。因为是冬天,我们大多在室内玩。和女生一起玩跟和男生玩不大一样,我起初感觉怪怪的,要刻意装得像女生。不过,我很快就习惯了。 我们玩的东西基本都是格蕾丝的主意。如果我们想要玩任何她不喜欢的东西,她就会说她头疼,想回家,要不叫我们回家。她从来都不大喊,不生气,也不会哭,但她动不动就变脸,好像她头痛是我们害的。因为主要是我们想和她玩,所以,最后都让她得逞了。格蕾丝有不少电影明星涂色画册。我们在画册上涂色,那些电影明星穿着不同的服装,在干不同的事情,有的遛狗,有的穿着水手服去航海,有的穿着礼服在参加派对。格蕾丝最喜欢的电影明星是埃丝特·威廉斯。我没有最喜欢的电影明星,没有看过电影,但我说我最喜欢维罗妮卡·莱克,因为我喜欢这个名字。维罗妮卡·莱克的那本画册可以做立体剪纸,维罗妮卡·莱克穿着泳衣,外面可以套几十种衣服,用贴纸粘在脖子上。格蕾丝不让我们剪这些衣服,不过,她自己剪完后我们可以把它们穿上去然后脱下来。只要守规矩,我们就可以继续涂她的画册。她喜欢给这些画册都涂上颜色。她会告诉我们哪个部位涂什么颜色。我知道换作我哥哥的话他会怎么涂,他会把埃丝特的皮肤涂成绿色,对于维罗妮卡,他会给她画上天牛须和八条毛茸茸的腿,但我没有那样干。我喜欢那些衣服。 我们玩模拟课堂的游戏。格蕾丝家的地下室里有几把椅子和一张木桌子,还有一块小黑板,粉笔也有。我们把这些东西搬到室内晾衣绳的下面,下雨或下雪天,史密斯家的内衣裤就晾在这里。地下室很简陋,还留着水泥地面,几根柱子看得出是砖砌的,水管和电线都裸露着,可以闻到煤炭的气味,因为放煤块的箱子就在黑板的旁边。 格蕾丝总是扮作老师,卡罗尔和我当学生。我们每次都要做拼写测试和加法,跟在学校上学一样,甚至更难受,因为在这里没有机会画画。我们不能故意捣乱,因为格蕾丝不喜欢有人捣乱。 有时,我们坐在格蕾丝卧室的地板上,地上堆满了旧的《伊顿购物目录》。我以前常常看《伊顿购物目录》,在北方,人们都把它挂在室外厕所里,当厕纸用。看到《伊顿购物目录》,我就联想到那些臭气熏天的厕所。苍蝇在下面的坑里嗡嗡叫,厕所里面有石灰盒子,还有一根木棍可以将石灰拨下去,撒在一堆堆粪便上,粪便有刚拉的,也有从前的,形状各异,颜色深浅不一,基本是褐色的。但是,在这里,我们都对这些册子敬重有加。我们将彩色的人物图形剪下来,然后粘贴到剪贴簿里去。接着,我们也把其他东西剪下来,比如炊具和家具等,贴在那些人物的周围。我们剪的人物通常都是女的,我们称她们为“我们夫人”。“我们夫人要这台冰箱,”我们说,“我们夫人看上了这块地毯……这是我们夫人的伞。” 格蕾丝和卡罗尔交换剪贴簿看,然后异口同声地说:“哎呀!你的太好了。我的不好。我的很糟糕。”每次玩剪贴簿游戏,她们都会这么说。她们的嘴都很甜,但我看得出她们言不由衷,实际上,每个人都认为自己那本的夫人剪得好。可是,这种恭维话不得不说,所以,我也慢慢会说了。 我觉得玩这个游戏很累,东西那么多,那么沉重,都需要费心打理,还要打包,搬进车里,到了以后再拆开。搬家对我而言可谓家常便饭。但是,卡罗尔和格蕾丝没有搬过家。她们的“夫人”各自住在一幢“房子”里,自始至终都住在那里。“夫人”的家里添置了越来越多的东西,餐厅的全套家具、床、一沓沓的毛巾、一套又一套的盘子。她们的剪贴簿塞满了,但她们事后不会再去看一眼。 渐渐地,我开始想要我以前没有想到过的东西:辫子、睡衣、钱包。一个世界在我面前慢慢打开。我看到了一个女生的世界,我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但我本就属于这个世界,我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融入这个世界。我不用跟着任何人,不用跟他们跑得一样快、瞄得一样准,不用模仿爆炸声,不用破译字条,不用听到提示就倒地装死。我不用担心能不能赶上那些男生。我就坐在地板上,拿着绣花剪刀,把《伊顿购物目录》上的煎锅剪下来,然后说我剪得不好。也许,这样说我心里会比较舒服。 11 圣诞节,卡罗尔送给我一些友谊花园的浴盐,格蕾丝送给我一本维吉尼亚·梅奥的涂色画册。她们送的礼物我是最先打开的。 我还收到了一本相册,正好我有一台相机。相册的封面和内页都是黑色的,用一条像鞋带的黑色带子串了起来,有一包黑色的三角形卡纸,可以作为脚套,把照片粘在相册上。迄今为止,我只用这台相机拍过一卷胶卷。按下快门的时候,我都会想拍出来的照片是什么样子的。我一张胶卷都不想浪费。照片洗好之后,底片也会拿回来。我把底片举起来对着灯,照片里白色的部分,在底片里都是黑色的。比如,雪是黑色的,人的眼球和牙齿也都是黑色的。 我用黑色的三角脚套把照片贴到相册里。有些照片是我哥哥举着雪球假装要打我,有些是卡罗尔的,有些是格蕾丝的。只有一张我自己的照片,我站在汽车旅馆的门前,门上贴着“9”,那是很久以前拍的,大概一个月前吧。那个孩子看起来年纪更小,样子很可怜,感觉很遥远,身材瘦小,是未开化的我。 我收到的另一个圣诞礼物是一个红色的塑料钱包,椭圆形,有个金色的卡扣,最上面有个拎手。在室内的时候,钱包软软的,捏着手感挺好,但是,到了寒冷的户外,钱包就会变硬,里面的东西会咔嗒咔嗒响。我把零用钱放在里面,一个星期五分钱。 终于,我们家的客厅铺上了硬木地板,我妈妈跪着给地板打蜡,用一把长柄刷子来回刷,发出类似海浪的声音。客厅已经粉刷过了,固定设备装好了,还装了护墙板,甚至还挂了窗帘。房子里的公用区域,也就是最显眼的位置,是最先装修的。 我们的卧室还没怎么装修,还没有挂帘子。晚上躺在床上,借着哥哥卧室的灯光,我可以看到窗外飘飘扬扬的雪花。 这段日子是一年中最黑暗的时候。即使在白天,天也是黑的,到了晚上,亮灯时分,黑暗笼罩一切,就像一团雾。外面只有几盏路灯,但相距很远,也不太亮。别人家的灯光是黄色的,不冷,不带绿色,而是略偏褐色的奶油黄。房子里的东西颜色都偏暗,栗子色的,蘑菇黄的,暗绿色的,也有暗玫瑰色的。所有颜色都好像灰蒙蒙的,就像在画画的时候,忘了先洗画笔就伸到颜料盒的某些格子里去蘸颜料,那些格子里的颜料就会变脏。 我们有一张刚从寄存处送来的栗色切斯特菲尔德沙发,沙发前面铺着一条栗色的地毯,很有东方韵味。我们有一盏三头落地灯。傍晚,灯光下的空气都凝固了,像奶油冻住了一样,客厅的角落里洒着厚重的光影。夜里,厚重的窗帘紧闭,把刺骨的寒冬挡在外面,把昏暗的灯光留在屋里。 在昏暗的灯光下,我把晚报摊在打过蜡的硬木地板上,双膝跪地,撑着肘部,开始看漫画。漫画里,有些人的眼睛就是两个圆洞;有些人能瞬间就把你催眠;有些人身份不明,神秘兮兮;有些人能把脸拉长,变成各种形状。我身边都是新报纸和地板蜡的气息,抽屉里的气味很复杂,有我那双长袜的气味,那双袜子穿上去痒痒的,袜子上有我肮脏膝盖的气味,也有羊毛格子呢和棉布内裤的气味。想到那件羊毛格子呢,我立马会感到很暖和,但也觉得好像有毛刺在扎皮肤,内裤上有类似猫砂盆的气味。在我的身后,收音机播放着滨海三省的方块舞舞曲,是唐·梅塞岛民乐队的专辑,接着就要播放六点钟的新闻。收音机的外壳是深色的漆木,调谐刻度盘上有一个绿色的眼睛,转动调谐旋钮时,眼睛跟着转动。换台的时候,这只眼睛会发出奇怪的声音,像是从外太空来的。斯蒂芬说那是无线电波。 最近,放学后,格蕾丝·史密斯经常邀请我去她家,但没有邀请卡罗尔。她告诉卡罗尔说那是有原因的,原因就在于她的妈妈。她妈妈累了,所以,那天格蕾丝只能邀请一个最好的朋友去她家里玩。 格蕾丝的妈妈心脏不好。格蕾丝不像卡罗尔那样神秘兮兮的,在做解释的时候,她的语气很平静,也彬彬有礼,跟叫你在门口的垫子上把脚上的泥擦干净的时候一样,但也有点自鸣得意的感觉,就好像有些东西她家里有而我和卡罗尔都没有,所以她有点优越感,占据着道德制高点。她家楼梯转台上有一棵橡胶树,这棵树就给了她优越感。这是格蕾丝家唯一的植物,她不允许我们碰到它。这棵树很老了,必须用牛奶擦叶子,一片一片地擦。史密斯太太的心脏不好,大概就像这棵树一样。所以,我们走路要蹑手蹑脚的,不能发出声音,不能笑出声,反正都得听格蕾丝的指示。心脏不好也还有用处,这个连我都懂。 每天下午,史密斯太太都要休息一会儿。她不在卧室里休息,而是躺在客厅里的切斯特菲尔德沙发上,她脱了鞋,身上盖着编织毛毯。放学后去格蕾丝家的时候,我总是能看见她。我们从侧门进去,从台阶走进厨房,尽量不弄出声音,然后走进餐厅,一直走到法式玻璃门,透过玻璃悄悄观察,看看她的眼睛是睁着还是闭着。她从来没有真正睡着。可是,格蕾丝很平静地告诉我们,总有一天,她会永远睡着,就是死了。 史密斯太太和坎贝尔太太不一样。例如,她没有两件套,她对这种东西不屑一顾。我之所以知道,是因为有一次卡罗尔吹嘘她妈妈有两件套的时候,史密斯太太说:“是吗?”这可不是让卡罗尔回答问题,而是要让卡罗尔闭嘴。她不涂口红,也不往脸上搽粉,即使要出门也一样。她颧骨很高,牙齿方方正正的,中间有缝隙,每颗牙齿都可以看得清清楚楚。她的皮肤看起来很粗糙,像用刷土豆的刷子刷过一样。她的脸圆圆的,没什么表情,皮肤和格蕾丝一样白,只是没有雀斑。她也跟格蕾丝一样戴着眼镜,但她的眼镜是金丝框的,不是棕色框的。她的头发梳中分,鬓角花白,后面编成辫子,盘在头顶,用各种发卡夹住。 她总是穿着印花居家便服,不仅是早上穿,大多数时候都这么穿。里面是连衣裙,外面套着带围兜的围裙,胸部很宽松,看起来她不像是有两个乳房,而是只有一个乳房。这个乳房左右横贯胸部,一直连到腰部。她穿有背线的长筒丝袜,她的腿看起来很粗壮。她穿着棕色的牛津鞋。有时,她不穿长筒袜,而是薄薄的棉短袜。袜子上面露出苍白的小腿,腿上有一些绒毛,像女人嘴上长了小胡子。她的嘴上也长着小胡子,但不是很明显,就嘴角有一些。她经常微笑,但笑不露齿,和格蕾丝一样,她不喜欢大笑。 她的一双手很大,关节突出,因为经常洗衣服,皮肤发红。要洗的衣服很多,因为格蕾丝有两个妹妹,她穿过的裙子、上衣和内裤都会留着给她们穿。我常穿哥哥的套头衫,但不穿他的内裤。我们在格蕾丝家的地下室里玩模拟课堂游戏的时候,头顶的晾衣绳上就挂着刚洗好的旧内裤,滴滴答答地滴着水。 在情人节到来之前,我们要在学校里用红色的美术纸剪成一颗颗爱心,衬上垫纸,贴在高高的玻璃窗上。在剪爱心的时候,我想到了史密斯太太不好的心脏。到底是哪里不好呢?我想象着盖在编织毛毯下面、藏在围兜里面、在黑暗中跳动着的那颗心脏,那是私密的禁区。她的心脏应该是红色的,但上面有一个黑色的斑点,就像苹果烂了一块,或者碰伤了,留下了一个伤疤。想到这里,我的心就疼,就像我看到哥哥被一块玻璃割破了手指一样。这颗出了问题的心脏让我念念不忘。这是好奇心所致,像看到人家身体畸形,像惊悚洞穴里的宝藏。 几乎每一天,我都把鼻子贴在法式玻璃门上,想看看史密斯太太是否还活着。每次看到她,她总是一动不动地躺着,就像摆在博物馆里的东西,头靠在切斯特菲尔德沙发的扶手上,脖子下面垫了个枕头,在她的身后,楼梯转台上的橡胶树看得清清楚楚。她扭头看着我们,她没有戴眼镜,那张像被刷子刷过的脸在昏暗之中闪着奇异的白光,就像一只闪着荧光的蘑菇。她比现在的我小十岁。我为什么会那么讨厌她?我为什么会那么关心她在想什么? 12 雪开始融化,我们家周围露出了坑坑洼洼的路面,满是泥水。一夜过后,水坑上会结一层薄冰,我们用靴子后跟一踩就踩碎了。屋檐上的冰锥掉了下来,我们捡起来放进嘴里,像舔冰棍一样。我们的连指手套挂在脖子上。我们放学走回家的时候,在草地上,可以看到树篱下面有湿漉漉的纸片,地上有一小堆一小堆的雪,颜色已经变成了炭灰色,并露出了一坨坨陈旧的狗屎,同时番红花也冒出来了。排水沟里流淌着褐色的污水。溪谷上方的木桥很滑,踩着感觉很软,又散发着腐朽的气息。 我们的房子就像经历过一场战争,虽然幸免于难,但周围一片废墟,满目疮痍。我的爸爸妈妈站在后院,双手叉腰,眺望着那一大片泥泞地,盘算着建一个园子。泥地上已经长出来了一簇簇茅草。爸爸说,茅草在哪儿都能长。他还说,那个跑路了的承包商从地下室里把黏土运出来,倒在房子四周,堆了厚厚的一层,盖住了本来的地面。“这个笨蛋,骗子!”爸爸说。 我哥哥看着房子旁边的那个大洞,观察里面的水位,等到洞里干了,就可以用作掩体。他想用棍子和旧木板给它搭个顶,但他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因为洞太大了,而且爸爸不会同意。所以,他计划挖一条地道,接通大洞侧壁,然后用绳梯爬到底部。他没有绳梯,但他说,如果能搞到绳子,他自己就会做。 他和其他男生在泥地里跑来跑去,鞋底都沾满了泥巴,一路上留下巨大的脚印,像怪物走过一样。他们跑进废弃的果园,蹲在树后,互相瞄准,大喊:“你死了。” “没有!” “你死了。” 有时候,他们会钻进哥哥的房间,趴在他的床上或者地板上看他的漫画书。他的漫画书堆得到处都是。我有时也跟他们一样趴着,忙着给画册涂色,周围的男生臭气熏天。男生身上的气息和女生不一样。他们的气息刺鼻、酸臭,闻着像是旧绳索,或者湿漉漉的狗。我们把门关上,因为妈妈不让我们看漫画。看漫画的时候,大家都自觉保持安静,只有交换的时候才会说一两句,但也都很简短。 最近,我哥哥在收集漫画书。他喜欢收集,不是收集这种东西就是收集那种东西。他收集过牛奶瓶盖,收集到好几十种。他用橡皮筋把瓶盖串成串,口袋里经常放好几串,随身带着,然后靠着墙立起来,大家拿牛奶瓶盖扔,扔中了就算赢。他还收集过易拉罐瓶盖、香烟卡,还有不同省份和州的车牌。漫画书是没有办法赌输赢的,不过可以交换,一本好的能换三四本差点的。 上学的时候,我们用粉色、紫色和蓝色的美术纸做复活节彩蛋,做好了就贴在窗户上。接着又做了郁金香,不过,我们很快就见到了真的郁金香。用纸做的东西总是先于真的东西出现,这似乎成了一个规律。 格蕾丝拿出一根长绳,她和卡罗尔一起教我跳。我们一边跳绳,一边唱着不断重复的小调: 舞女莎乐美,美艳惹人醉; 醉情正浓时,袒胸又露背。 格蕾丝一只手搭在头上,一只手叉在胯部,不停地扭动着屁股。她穿着背带百褶裙,腰肢扭动,情趣横生。我知道,莎乐美应该更像我们涂色画册里的那些电影明星。我想到了轻佻艳丽的扮相,薄如蝉翼的裙子,鞋头亮晶晶的高跟鞋,顶着水果、插满羽毛的帽子,细细上挑的眉毛。但是,格蕾丝穿着一条羊毛吊带百褶裙,根本谈不上艳丽。 我们也玩球。我们对着卡罗尔家侧面的墙击球。我们把橡皮球往墙的高处扔,球落下来,再去接。在此过程中,我们还要拍手转圈,嘴里念念有词: 一二三,动一动;笑一笑,开口讲;左手先,右手后;左脚走,右脚跟;前拍拍,后拍拍,前后再来拍一拍;口哨响,喊一嗓;屈膝礼毕敬个礼,转身就来把球接。 念完转身就来把球接,我们就把球抛出去,然后转一大圈,回过头来把球接住。这个动作非常难,比其他动作都难。 白天越来越长了,太阳落山的时候,天边一片金红。黄色的柳絮从树上飘下,落到木桥上,枫树的翅果转着圈落到人行道上,我们把黏糊糊的翅果掰开,夹在鼻子上。空气暖洋洋、湿漉漉的,像有雾,却又看不见。我们穿着棉布连衣裙和开衫去上学,不过,在放学回家的路上,会把开衫脱下来。果园里的老树开了白色和粉色的花。我们爬到树上,大口吸入花的芳香,那香味就像护手霜一样。我们有时也坐在草地上,编蒲公英花环。我们把格蕾丝的辫子解开,让头发披在背上,像棕色的大波浪,然后把花环箍在她的头上,就像给她戴上了皇冠。“你真像公主。”卡罗尔抚摸着她的头发说。我给格蕾丝拍了一张照片,洗出来后插进相册里。她坐着,笑容满面,头上戴着花环。 卡罗尔家对面的空地成了大工地,新房子像雨后春笋般冒出来。到了傍晚,就有一群群孩子钻到里面去,有男有女,他们闻着木料刨花的香气,穿过一面面还没有砌起来的墙。楼梯还没有搭,在即将造楼梯的地方靠着梯子,他们顺着梯子爬上爬下。其实,这是严格禁止的。 卡罗尔恐高,所以一般不爬上去。格蕾丝也不爬,但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因为她不想让任何人——任何男孩,看到她的内裤。女孩子不能穿长裤去上学,但格蕾丝不去上学也不穿长裤。所以,她俩通常会留在一楼,我就一个人爬上去,沿着还没有铺天花板的横梁爬,再往上爬,能一直爬到阁楼。顶楼还没有盖屋顶,除了椽子什么也没有,空荡荡的。我坐在那里,沐浴着金红色的霞光,低头往下看。我没有想过会不会掉下去。我还不恐高。 有一天,有人带了一袋弹珠去学校。到了第二天,每个人就都有了。男生再也不去他们的操场玩,而是全都跑到“男生”和“女生”入口前面的那个公共区域。他们一定要到这边来玩,因为弹珠必须在光滑的表面上才能玩得起来,但男生操场上铺着煤渣。 玩弹珠的时候,你要么自己出母弹,设靶子给人家打;要么当击靶人,打别人的母弹。弹弹珠的时候,你得跪着,瞄准母弹,像扔保龄球一样,把弹珠弹出去。如果击中,母弹就归你,你自己的那颗也能保住;如果没击中,你自己的弹珠就输给对方。设靶的时候,你要坐在水泥地上,双腿分开,把母弹卡在面前的裂缝上。母弹可以是普通的弹珠,不过,普通的弹珠不够吸引人,愿意打的人不多,除非人家赢一次你给人家两颗。一般来说,作为母弹的弹珠应该是珍贵稀罕的。有“猫眼”,弹体透明,里面有彩色花瓣,红的、黄的、绿的、蓝的都有;有“纯种”,像染了色的水,没有杂色,像蓝宝石和红宝石;有“水宝”,中间悬浮着几根彩色的丝线,像是从海底漂上来似的;还有金属弹子和更大的玛瑙弹球。这些珍贵的弹子会经常易主。母弹不能靠买,那是作弊,母弹必须是赢来的。 设靶的人会大声吆喝自己手里有什么稀罕货:“纯种……纯种……金属弹子……金属弹子。”每一种都要重复一遍,拖成唱腔,最后声调下降,像在呼唤走失的狗或者孩子。不知怎的,吆喝声听起来有点悲凉,但实际上大家都很高兴。我也做过设靶人,坐在地上,弹珠在我叉开的双腿之间滚来滚去,最后都滚到我的短裙上。我大喊着“猫眼加油,猫眼加油”,但我的声调出卖了我,好像我马上就要输了。我心里很紧张,又觉得很刺激,我想赢得更多,又害怕输掉猫眼。 猫眼弹珠是我的至爱。如果赢了一颗新的,我会等到身边没人的时候才拿出来,对着光,翻来覆去地看。猫眼真的像眼睛,但不像猫的眼睛。那眼睛属于某种未知但确实存在的物种,有点像收音机上的那只绿眼,也有点像外星人的眼睛。我最喜欢蓝色的猫眼弹珠。我把蓝色猫眼放在我的红色塑料钱包里,藏得好好的。我可以拿别的猫眼当母弹,让人家来打,但这颗不行。 我赢得不多,因为我弹得不准,但我哥哥每弹必中。他只带五颗普通的弹珠去学校,装在一个蓝色的皇冠牌威士忌袋子里。放学回家的时候,他的酒袋子和口袋里都鼓鼓囊囊的,装满了赢来的弹珠。他把赢来的弹珠存放在妈妈送给他的皇冠牌玻璃密封罐里,一瓶瓶摆在书桌上。但是,他从来都不说他怎么能打得那么准,他只是把罐子摆开。 一个星期六的下午,他把自己所有最珍贵的弹珠,纯种、水宝和猫眼等,都放在一个罐子里。他去了溪谷,走到木桥底下,找了个地方把那个罐子埋起来。然后,他精心画了一张藏宝图,标明了埋藏地点,将藏宝图放入另一个罐子中,也埋了起来。他把这些事都告诉了我,但没有说为什么要这么干,也没有说罐子埋在哪里。 13 还没有盖好的房子,还是烂泥地的草坪,旁边堆得像山头一样的泥土……我坐在后排透过车窗向外面看,这一切在我们身后渐退渐远。我的身边堆满了食品盒子、睡袋和雨衣。我穿着哥哥的蓝色条纹套头衫和破旧的灯芯绒裤子。格蕾丝和卡罗尔穿着裙子,站在苹果树下向我挥着手,慢慢就看不见她们了。她们还是要去上学,我不去了。我很羡慕她们。旅途中司空见惯的柏油味和橡胶味扑鼻而来,我讨厌这种味道。我被迫离开我的新生活,女生的生活。 我坐在熟悉的位置上,眼前出现了熟悉的画面:几个后脑勺、几对耳朵,还有前方公路上的白线。我们经过一片片绿油油的农田、一个个筒仓、一排排榆树,一堆堆干草散发着芳香。阔叶林渐行渐远,松树渐渐多了起来,空气凉爽,天空湛蓝。我们离南方的春天越来越远。我们看到了第一个花岗岩山脊,第一个湖泊,山的背阴处积着雪。我靠前挪了挪,胳膊搭在前排的靠背上。我竖起耳朵,像小狗一样嗅了嗅。 北方的味道和城市里不一样,空气更加清新,也更为稀薄。可以看得更远。我能看到一个锯木厂,那里锯木屑堆积如山,有一座圆锥状炉子专门焚烧木屑。我可以看到炼铜厂的大烟囱,厂子周围的山头上光秃秃的,一棵树也没有,像被火烧过一样。我还可以看到一堆堆黑乎乎的炉渣。一整个冬天,我都没有见过这些东西,都快忘了。现在,这一切又出现在眼前,一见到它们,我就想起往日的光景,是那么熟悉,那么亲切,就像回到了家一样。 男人三三两两地站着,有的站在街角,有的站在杂货店外面,有的站在小银行旁边,还有的站在墙上贴着灰色沥青瓦的啤酒屋外面。他们的手都插在冲锋衣的口袋里。有些人的样子像印第安人,还有些肤色也很深,但看得出来是晒黑的。他们走路和南方人不一样,步子更慢,像是在想心事。他们的话也比南方人少,说起话来慢吞吞的。爸爸下车去和他们说话的时候,手拿着钥匙插进口袋里,口袋里还有零钱,弄得叮当作响。他们聊了水位,聊了森林里的火情,聊了钓鱼的收获。他说这就叫“拉家常”。他拎了一牛皮纸袋从杂货店里买的东西回到车上,塞在我脚下。 我和哥哥站在一个年久失修的码头边上,脚下是一个长长的湖,水天一色,湖边石壁陡峭。傍晚,天边被霞光染红,远处有潜鸟在鸣叫,尾音拖得很长,调子越升越高,最后听起来像狼嚎。我们在钓鱼。有蚊子,但我已经习惯了,甚至都懒得去拍。钓鱼的时候,我俩谁都不吱声,各忙各的。抛了竿,鱼饵扑通一声下水,然后收线也有点声音。我们盯着鱼饵,看看有没有鱼上钩。如果有,我们就争取把它拉上来,用脚踩住,使劲砸它的头,然后在它头上插把刀。我负责踩,哥哥负责砸鱼头和插刀。他默不作声,但身手敏捷,有条不紊,嘴角一直紧绷着。晚霞照得周围的一切都变成粉红色,哥哥的双眼炯炯有神,闪着红光,像某种动物。我在想,我的眼睛是不是也那样闪闪发光。 我们住在一个废弃的伐木场里,晚上睡在睡袋里,下面垫着充气床垫,铺在先前伐木工睡的木床上。虽然这个场子才空了两年,但已经给人一种年代久远的感觉。场屋的墙是用宽四寸、厚两寸的木板搭的,有的伐木工用刀子刻或者用铅笔画,在木板上留下自己的座右铭和姓名或者姓名缩写,还有心心相印的图形、粗俗的脏话和女人的轮廓等。我找到了一罐枫糖浆,盖子已经锈死了。斯蒂芬和我把它撬开,里面的糖浆已经发霉了。我把这个糖浆罐子当成一个老物件,就像从坟墓里出土的文物。 我们在树林里转悠,找骨头,找值得一挖的小土丘,特别希望看到建筑物的轮廓。我们把木头和石头都翻了个底朝天,看看下面有什么东西。我们想要寻找一个失落的文明。我们看到了一只甲虫,许多黄色、白色的小树根,还有一只蟾蜍,却没找到人类的踪迹。 爸爸脱下了在城市里穿的衣服,回归往日的模样。他又穿上了旧夹克和宽松的裤子,戴着压扁了的毡帽,毡帽上粘着各种“钓饵”。他拿着带鞘的斧头,拖着沉重的工地靴走在树林里,我们在他后面跟着。工地靴涂了油脂,系着带子。今年天幕毛虫大爆发,是好几年来最大的一次。爸爸很兴奋,两眼放光,像小矮人的眼睛,也像蓝灰色的纽扣在头上闪着光。树林里到处都是毛虫,身上都有条纹,长着刚毛。它们吐丝结网,挂在树枝上,像悬挂着一块幕布,你得拨开它才能继续向前走。毛虫成群结队匍匐前进,像一块移动的毯子,它们会穿过马路,冒着被伐木车车轮碾压的风险,朝冒着油渍的稀泥挺进。周围的树都让毛虫吃秃了,像被火烧过了一样。树干几乎都被毛虫覆盖。 “你们看好了,记住,”爸爸说,“这次虫害难得一见。”他说这句话的时候,表情就像人们谈到森林火灾或者战争时一样,敬畏之情溢于言表,也有如大难临头一般。 哥哥一动不动地站着,任凭一群群毛虫从他脚上爬过去,像海水冲刷过一样。“你小时候居然想吃这种东西,还好被我看到。”妈妈说,“你拿着一大把毛虫,正要往嘴里塞呢。” “在某些方面,这些毛虫就像一只动物。”爸爸说。他坐在用伐木工人留下的一块木板做的餐桌旁边,吃着午餐肉炒土豆。吃饭的时候,他一直在说毛虫,说毛虫数量巨大,也说它们很聪明,但有好几种方法可以消灭它们。他说喷DDT和杀虫剂不对,那只会毒死鸟类,而鸟类是毛虫的天敌。毛虫是一种聪明的昆虫,比人还聪明,它们会产生抗药性。所以,这种方法没有用处,喷了药,鸟儿少了,毛虫反而更多了。爸爸正在研究另一种方法,就是使用生长激素,这样可以扰乱毛虫的生理机制,让它们提前化蛹,让它们早衰。不过,他最后还说,让他打赌的话,他会把宝押在昆虫的身上,人类的这点伎俩,对于昆虫来说还是嫩了点。昆虫出现得比人类早得多,生存经验更加丰富,数量也多得多。再说,考虑到原子弹的威力和当前局势,不用到本世纪末,我们就可能把自己炸飞。未来的世界将是昆虫的天下。 “蟑螂,”爸爸说,“到了最后,可能只剩下蟑螂。”他说话的语气欢快了许多,又戳起一块土豆放进嘴里。 我吃着午餐肉,喝着用奶粉冲的牛奶。我最喜欢漂浮在上面的奶粉结块。我想起了我那两个最好的朋友卡罗尔和格蕾丝。但是,我记不太清楚她们的模样了。我果真在格蕾丝房间的地板上坐过吗?她床边的地板上真的铺着编织的地毯吗?我有把平底锅、洗衣机等图案从《伊顿购物目录》上剪下来粘在剪贴簿里面吗?这一切都是真的吗?此时此刻,这些事情都难辨真假,但我知道都是真事。 伐木场的后面有一片很大的伐木区。砍下来的树已经运走了,只剩下了树根和树桩。不远处有一大片沙地。蓝莓又长起来了,大火过后,会先长出来一堆杂草,慢慢地,蓝莓就会破土而出。我们把蓝莓果采摘下来,放到锡杯里。每摘满一杯,妈妈就给我们一分钱。她生了一堆火,一个用大罐头做的大水壶吊在火上,把蓝莓放在水壶里煮,然后做成布丁和果酱。 阳光直射下来,烤得沙子滚烫,热气直往上冒。我把一块棉布方巾折成三角形,戴在头上,结打在耳朵后面。额头的部分都被汗水浸湿了。苍蝇在身边嗡嗡地叫着。我不想理睬苍蝇的嗡嗡声,仔细听有没有熊的声音。我不知道熊的叫声是什么样的,但我知道熊喜欢吃蓝莓,而且行踪捉摸不定。看到有人,它们有可能会跑开,也有可能冲你追过来。如果熊来了,你要躺下装死。这是哥哥说的。这样,它们可能就会走开,不然会把你的五脏六腑都给剖出来。我见过鱼的内脏,我能想象这个场面有多么惨烈。哥哥发现了一坨熊粪,蓝色的,上面有斑点,跟人拉的屎很像。他拿木棍戳了戳,看看是不是刚拉的。 下午太热了,没法摘蓝莓,我们就到湖里去游泳,就是我们钓过鱼的那个湖。我不能去深水区,水没过头顶的地方不能去。湖水冰凉,有点浑浊。到了深水区,就没有泥沙淤积了,水底是古老的岩石和沉底的木头,有龙虾和蚂蟥等,还有下巴突出的梭子鱼。哥哥说鱼能闻到味道,闻到我们的味道,就会躲着我们。 于是,我们上了岸,坐在湖边的石头上,掰着面包扔进湖里,看看能引来什么鱼,也许有鲦鱼或者鲈鱼。我们一会儿捡扁平的石头打水漂,一会儿比打嗝,一会儿把嘴巴贴在胳膊的内侧吹气,发出像放屁一样的声音,一会儿含了满满一口水,然后喷出去,看看能喷多远。不管比什么,我都没有赢过,反而更像是个观众,看着哥哥尽情表演。不过,他可不是为了在我面前显摆,即使我不在,他一个人也会玩得不亦乐乎。 有时候,他会在沙地或者水面上尿字。他会尿得有板有眼,好像这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他拉下泳裤,一只手抓住一根多出来的“手指”,尿射出一条弧线洒到地上。用尿“写”出来的字略显生硬,他的手写体也差不多,每个字最后面都会画一个句号。别的男生会写自己的名字,或者写脏话,我在路边雪堆上看见过,但哥哥跟他们不一样。他写的是“火星”。有时候,他会多写一个字,比如“天王星”。夏天行将终结的时候,他已经用尿写完了太阳系所有行星的名字,还写了三遍呢。 此时是九月中旬,树叶已经开始变色,有的深红,有的金黄。晚上,我去外面上厕所。外面漆黑一片,但我不带手电筒,这样反而看得更清楚。星星闪烁,晶莹璀璨。嘴里哈出的热气在我面前袅袅上升。透过窗户,我看到爸爸妈妈坐在煤油灯旁,像从远处看一幅装了黑框的画。但是,爸爸妈妈并不知道我在看他们,我的内心突然感到一阵不安,就好像我根本不存在,或是他们不存在。 我们从北方回来的时候,就像从高山上下来一样。一路上,空气渐渐变得浑浊,气温越来越高,灯火逐渐整齐、明亮起来。我们经过最后一片露出地面的花岗岩,经过最后一个沿岸岩石峻峭的小湖,闷热、潮湿的气息迎面扑来。我听到了蟋蟀的叫声,还闻到了草地的芳香。我知道,我们已经回到了南方。 我们在午后回到了家。房子周围像是被人施了魔法,感觉和从前大不相同。房子四周的烂泥地上已经长出了大蓟和麒麟草,仿佛围着带刺的篱笆。旁边的那个大洞和土堆都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幢新房子。这是怎么回事?对于这样的变化,我完全始料未及。 格蕾丝和卡罗尔站在那片废弃的果园,在苹果树下面,就是我和她们告别的那个地方。但是,她们的样子也不一样了。过去四个月里,我的脑海里经常浮现她们的形象,每次都略有不同,不过有几个特征我印象特别深刻。但是,此时此刻,她们都和我的想象有所不同。她们长高了,穿的衣服也不一样了。 她们看见了我,但没有跑过来,而是停下手头的事情,盯着我们看,好像我们是刚搬来的,从来没有在这里住过。还有一个女孩跟她们在一起。我看着她,我对她一点印象也没有。我没有见过她。 14 格蕾丝朝我挥了挥手。稍后,卡罗尔也挥了挥手。另一个女孩没有任何表示。她们被紫菀和麒麟草包围着,没有移动,好像等着我走过去。苹果树上结满了果实,有红的,有黄的,不过,几乎所有苹果上面都伤痕累累,结了痂,还有一些掉在地上,已经开始腐烂了。空气里弥漫着甜甜的苹果酒味,“喝醉”了的黄蜂在旁边嗡嗡作响。烂苹果被我一踩就成了糊。 格蕾丝和卡罗尔都晒黑了,不像原来那么白皙,五官轮廓更加分明,头发的颜色浅了些。另一个女孩个头最高。格蕾丝和卡罗尔穿着短裙,但她不一样,她穿着灯芯绒裤子和套头衫。她很瘦,但并非弱不禁风。她身材虽然修长,但肌肉还是比较发达的。与她相比,卡罗尔和格蕾丝就显得粗短。她的头发是深黄色的,剪了童花头,刘海垂在额前,有部分挡住了她那双绿色的眼睛。她脸型比较长,嘴有点歪,好像是上嘴唇划开了一道口子,缝针的时候缝歪了。 但是,笑起来的时候,她的嘴型就规整了。她笑起来像个大人,好像是学来的,完全是为了体现教养。她伸出手,对我说:“你好,我叫科迪莉亚。你肯定是……” 我盯着她。如果她是个大人,我会上去和她握手,我知道该和她说什么。但是,小孩不这样握手。 “她叫伊莱恩。”格蕾丝介绍了我的名字。 在科迪莉亚面前,我感觉有点露怯。我在车的后座坐了两天,晚上都在帐篷里睡觉。我知道自己蓬头垢面。科迪莉亚朝我身后看去,我爸爸妈妈正在从车上卸东西。她的眼珠子骨碌骨碌地转,觉得那个场面很新鲜。我不用回头也知道,爸爸戴着一顶旧毡帽,穿着工地靴,脸上胡子拉碴;哥哥同样不修边幅,留着长头发,穿着破毛衣,下身穿着旧裤子,膝盖处顶得变了形;妈妈穿着灰色的休闲裤和男式的格子衫,完全素面朝天。 “你的鞋上有狗屎。”科迪莉亚说。 我低头看了一眼:“我刚才踩到了一只烂苹果。” “不过颜色和狗屎一样的,对吧?”科迪莉亚说,“不是硬的那种,是软的,像花生酱一样。”这两句话说得像是悄悄话,是我们的小秘密。她创造了一个两人的小圈子,就她和我。 科迪莉亚的家住在我家的东面,那一带的房子比较新,不过房子也被烂泥包围着。但是,她家不是平房,是一幢两层小楼。她家里有一个餐厅,和客厅有一帘之隔,帘子拉开,餐厅和客厅就合二为一,很宽敞。一楼有一个浴室,但没有浴缸,他们说那个叫盥洗室。 科迪莉亚家的色调跟别人家的不一样,颜色都不深,而是浅灰、浅绿和白色的,比如沙发是苹果绿的。她家里也没有印花的图案,没有栗色或者天鹅绒之类的东西。在她家,我看到过一幅镶着浅灰色框的蜡笔画,是科迪莉亚两个姐姐小时候的肖像,两个人都穿着公主裙,头发梳得很整齐,眼神有点迷离。她家也有真花,有好几种,插在厚实、线条流畅的瑞典玻璃瓶里。科迪莉亚告诉我们那只玻璃瓶是瑞典产的。她说,瑞典玻璃是最好的。 科迪莉亚的妈妈还会戴着园艺手套亲自插花。我妈妈就不会插花。有时,她就拿一把花往罐子里塞,随手放在餐桌上,但那些花都是她穿着休闲裤去锻炼身体的时候在路边或者溪谷里随手摘的,其实就是一些野草而已。她肯定不会花钱去买。我第一次意识到,我们家并不富裕。 科迪莉亚的妈妈请了个保洁女工。我们另外三个人的妈妈都没请。不过,她们不把那个保洁女工叫作保洁女工,而是管她叫“那个女人”。那个女人来科迪莉亚家干活的时候,我们都得给她让道。 科迪莉亚压低嗓音悄悄跟我们说:“上一个来我家干活的那个女人偷我们家的土豆,让我们逮了个正着。她刚把包放下,土豆就都滚了出来,滚得到处都是。太尴尬了。”她是说她们一家人感到很尴尬,没有说那个女人尴尬与否,“我们当然得让她滚蛋了。” 科迪莉亚家吃鸡蛋的时候,不是把鸡蛋煮熟了在碗里捣碎,而是放在鸡蛋杯上吃。每人有一个专用的杯子,杯身刻着各自姓名的首字母缩写。他们家还有餐巾环,也都有首字母。我以前从未听说过鸡蛋杯,而且我敢肯定,格蕾丝也没有听说过,因为她一声不吭。卡罗尔说她不确定她家里有没有这个玩意儿。 科迪莉亚告诉我们:“鸡蛋吃完后,要在蛋壳底下戳个洞。” “为什么?”我们问。 “这样,巫婆就不能出海了。”她说得很轻巧,但语气里带着嘲讽,好像只有傻瓜才会问这种问题。不过,也有可能她是在开玩笑,在逗我们玩。她的两个姐姐也有这个习惯。我们搞不清楚她们说的哪些话是当真的,哪些话是玩笑话。她们说话的时候都拿腔拿调,有时分明是在讥讽别人,有时也像是在模仿谁说话,但我不知道她们是在模仿谁。 她们会说“我差点就死了”,或者说“看来,我要遭天谴了”。有时候,她们也会说“我就像个母夜叉”,或者说“我真像哈吉斯·麦克巴吉斯”。这像是她们杜撰出来的一个人,一个长相丑陋的老女人。不过,她们并非真的认为自己差点就死了,也不会认为自己的相貌丑陋。她们都很漂亮,一个皮肤黝黑、热情奔放,另一个金发碧眼、心地善良。科迪莉亚也很漂亮,但和她们不一样。 她的两个姐姐分别叫珀迪塔和米兰达,只是没有人用全名叫她们。大家都称呼她们珀迪和米瑞。珀迪是肤色黝黑的那个,她在学跳芭蕾,米瑞会拉中提琴,那把中提琴放在衣柜里,科迪莉亚拿出来给我们看。琴盒里面有天鹅绒衬里,神秘感十足,看样子十分珍贵。珀迪和米瑞也会互相开一些小玩笑,科迪莉亚说她们在这方面很有天赋。听起来像种痘,种完后会留下印记。我问科迪莉亚她自己有没有这个天赋,她就把舌头伸到嘴角,扭头走开,好像有别的事要忙。 按道理,科迪莉亚也应该有个昵称,应该叫科迪,但实际上并非如此。她总是让别人叫她的全名:科迪莉亚。她们三姐妹的名字都很特别,学校里的其他女生都没有人叫她们那样的名字。科迪莉亚说,她们的名字都来自莎士比亚的戏剧。她似乎引以为傲,希望我们都能领会其中的奥妙。“都是妈咪给我们起的。”她说。 她们三姐妹都叫她们的妈妈“妈咪”,提到她,她们总是洋溢着爱和依恋,好像她是个聪明调皮的小孩子。她们的妈咪身材矮小瘦弱,总是心不在焉,戴着一副眼镜,眼镜腿上一边有一根银链子垂到脖子上。她在学绘画。她画了一些画挂在楼上的大厅里,画的是花、草坪、瓶子和花瓶,都是绿色系的。她们三姐妹联手背着她搞小动作。 她们一致同意,有些事不能告诉妈妈。“不能让妈咪知道。”她们会互相提醒。不过,她们也不想让她失望。珀迪和米瑞想干什么都会去干,但底线是不让妈妈失望。相比之下,科迪莉亚就没那么灵活,她不太能够随心所欲,还会让她妈妈失望。生气的时候,她妈妈会说:“你太让我失望了。”如果她确实非常失望,会叫来科迪莉亚的爸爸,如果走到这个地步,事情就麻烦了。提到爸爸,她们三姐妹都不敢开玩笑,说话也不敢拿腔拿调。他身材魁梧,轮廓分明,魅力四射。不过,我们曾经听到他在楼上大喊大叫。 我们坐在厨房里,一边躲着“那个女人”,一边等着科迪莉亚下来玩。她又让她妈咪失望了,得收拾好房间才能下来。珀迪悠闲自得地走进来。她的驼色外套随意地披在肩上,优雅地搭在一个肩膀上,手里拿着课本搁在髋部。她用沙哑的嗓音一本正经地问我们:“你们知道科迪莉亚说她长大后想做什么吗?”看样子她是准备要透露一个大秘密,“她想做一匹马!”我们不知道她说的是真是假。 科迪莉亚有一整个橱柜的“戏服”,里面有她妈咪的旧裙子、旧披肩,还有可以稍微裁剪一下围在身上的旧床单。这些原本都是珀迪和米瑞的,但她们长高了,穿不上了。科迪莉亚叫我们排戏、演戏,把餐厅当舞台,窗帘可以当幕布。她说,我们演戏不白演,要收钱的。她关了灯,下巴夹着手电筒,诡异地笑着。事情就这么定了。科迪莉亚去看过好几次戏剧,还去看过芭蕾演出,不过就一次。“我去看了《吉赛尔》。”她脱口而出,好像我们了解这部舞剧似的。不过,我们的戏始终排不好,都达不到她的设想。卡罗尔总是笑场,还忘词。格蕾丝不喜欢别人对她指手画脚,所以找了个借口说头疼。她对虚构的故事不感兴趣,除非里面有实实在在的东西,比如烤面包机、烫衣板、电影明星的服装等。她受不了科迪莉亚的所谓情节剧。 “你自杀了。”科迪莉亚说。 “为什么?”格蕾丝说。 “因为你被人家抛弃了。”科迪莉亚说。 “我不想自杀。”格蕾丝说。此时,扮演女仆的卡罗尔在一旁咯咯地笑起来。 我们换上戏服,走下楼梯,出门后穿过刚铺了草皮的草坪,后面拖着长长的纱巾,但我们不知道下一步该干什么。没有人想演男性角色,因为他们的衣服不好看。不过,有时候科迪莉亚会用珀迪的眉笔在脸上画小胡子,再裹上一块旧的天鹅绒窗帘扮成男孩。这样,这部戏剧就稍微完整一些。 放学,我们一起走回家,现在是四个人了,而不是三个人。半道上我们会经过一条小街道。这条街道上有一家小店,我们经常在那里买东西,用零花钱买便宜的口香糖、红色甘草糖、橘子味的冰棍等,这些东西都平分,大家共享。排水沟里有马栗,湿漉漉的,还闪闪发光。我们捡起来放进开衫的口袋里,装得满满的,但都不知道这玩意儿有什么用。我们学校的男生和教会学校“永远保佑我们的圣母玛利亚”的男生用马栗当炮弹,扔来扔去,但我们不会干这种事情。砸到眼睛的话,可能就瞎了。 通往那座木桥的泥路干巴巴的,尘土飞扬,两边的树叶虽然还是绿的,但让人觉得一点生机都没有,过了一个夏天,都晒蔫了。路边野草繁茂,种类很多,有麒麟草、豚草、紫菀、牛蒡,还有毒性极强的颠茄,它的浆果很红,红得就像情人节吃的糖果。科迪莉亚说,想要毒死一个人,用这种浆果就不错。颠茄发出一种气味,其中混杂着泥土的气息,有点潮湿,很刺鼻,也能闻到猫尿的气味。每天,我们都能在附近看见猫,它们有时趴着,有时蹲着,爪子刨来刨去,黄色的眼睛瞪着我们,好像我们就是它们的猎物。 我们还能看见空酒瓶和纸巾。有一天,我们发现了一个安全套。科迪莉亚知道那是安全套,因为珀迪跟她说起过。那时候她还小,错把那玩意儿当成气球吹。她知道,那是男人用的东西,我们得当心这种男人。不过,她也不知道那玩意儿为什么叫安全套。我们拿了一根棍子,把那玩意儿挑起来,凑近仔细端详。那玩意儿颜色发白、质地柔软,像橡胶的,也像鱼鳔。卡罗尔说:“咦,太恶心了。”我们像做贼一样,偷偷摸摸地把它带回山上,从地沟上的格栅缝里塞进去。安全套掉了下去,漂在黑乎乎的污水上,白花花的,很显眼,但感觉马上要沉下去了。那时候,我们连看见这种东西都觉得受到玷污,甭提把它藏起来了。 那座木桥倾斜得更明显了,也更腐朽了几分,好几个地方的木板都塌下去了。我们平时都从中间走,不过,今天科迪莉亚沿着右边走,靠着护栏往下看。我们一个接着一个,小心翼翼地也跟了过去。每年这个时候,溪水都很浅。站在桥上能看到人们扔下去的垃圾,报废的轮胎、摔碎的瓶子、锈迹斑斑的金属片。 科迪莉亚说,这条溪的源头在墓地那边,所以,溪水实际上就是尸体溶解形成的。她还说,要是谁喝了这溪水,或者一脚踩了进去,哪怕是离得太近,死人就会从水里爬出来,像个恶鬼,把他带走。她说,我们没碰到过这种事,是因为我们一直从桥上走,而且桥是木头桥。像这种死人溪,就应该从桥上过才安全。 卡罗尔吓坏了,或者说她装出很害怕的样子。格蕾丝说她是在胡说八道。“要不你去试试?”科迪莉亚说,“从那边下去。我打赌你不敢。”我们都没有下去。 我知道这是个骗人的小把戏。我妈妈经常到那边去散步,我哥哥也跟比他大的男生去那儿玩过。他们穿着胶鞋从涵洞里蹚过来蹚过去,也抓着树枝或者桥下较低的横梁,像荡秋千,荡来荡去。大人不让我们到溪谷里去,不是因为死人,而是因为那些常在那里出没的男人。不过,我很想知道死人是什么样子的。对于死人,我既相信又不相信,可以说是将信将疑。 我们摘了蓝色和白色的野花,还有一些颠茄的浆果,摆在路边的牛蒡叶子上,每片叶子上还各放了一个马栗。我们就当这些是一顿饭菜,但说不清楚是给谁吃的。完事后,我们就上山了,那些东西就留在当地,说是饭菜,但更像花环。科迪莉亚说,颠茄浆果的毒汁会要人命,所以必须好好洗手,别让毒汁沾在手上。她说,只要一滴毒汁就能把你变成僵尸。 第二天,我们放学回家的时候,那些饭菜就不见了。可能是那些男生在捣乱,他们喜欢搞破坏,也可能是那些在附近出没的坏男人干的。但是,科迪莉亚瞪大了眼睛,还回头看了看,压低声音,神秘兮兮地说:“肯定是死人干的。不然还有谁呢?” 15 铃声响起,我们就在女生的入口前站好队,跟同伴手牵着手。卡罗尔和我搭伴,格蕾丝和科迪莉亚在我们后面,因为她俩比我们高一个年级。哥哥在男生那边,到了课间,他就跑到煤渣操场上去。上周踢足球的时候,他的嘴被人踢到,开了一道口子,缝了好几针。我仔细看了缝针的地方,是用黑线缝的,整个嘴唇都肿起来,乌青溜紫的。我也想来几针,我知道伤者最大,有特别的待遇。 我不再穿裤子,改穿裙子了。我必须记得这里边的规矩,坐着的时候两腿不能叉开,不能跳得太高,不能倒立,否则就会出洋相。我还得重温穿内裤的重要性。大家都会唱这样的顺口溜: 看见英国,看见法国, 还能看到你的内裤。 也有人这么唱: 我不知道,我不在乎, 反正我不穿内裤。 这是男生唱的,他们一边唱一边做着鬼脸。 大家都在猜别人穿了什么内裤,特别热衷猜老师的内裤,不过只限于女老师,男人穿不穿、穿什么内裤根本无所谓。况且,学校里也没几个男老师,仅有的几个也都上了岁数,年轻的男老师一个也没有,因为战争已让众多年轻男性灰飞烟灭。学校的女老师大多年纪不小,但都未婚。已婚妇女是不工作的,我们的妈妈都不工作。大龄未婚女性的身上都有一些奇怪而且搞笑的东西。 课间,科迪莉亚就猜各位老师穿的内裤,她说皮瑾小姐身材胖,表情比较夸张,她的内裤肯定是淡紫色的,有荷叶边;斯图尔特小姐的内裤肯定是格子花纹、用蕾丝镶边的,这样好搭配她的手帕;哈契特小姐六十多岁了,平时喜欢戴着深红色的胸针,她肯定会穿红缎子做的秋裤吧。我们不相信老师们真的会穿这样的内裤,不过,猜她们穿什么内裤是个有点下流的玩笑,大家都很开心。 我的老师是兰姆莉小姐。据说,即使是在暖和的春夏之交,她也会穿着灯笼裤。每天早上响铃之前,她会走到教室的最后面脱下灯笼裤。据说那条裤子很厚,羊毛料的,海军蓝,有一股樟脑味,还有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气味。这不是我们的猜测,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事实,千真万确。有几个女生说,她们有好几次放学后被留下来,都看到兰姆莉小姐在穿那条灯笼裤,还有几个说看见那条裤子挂在衣帽间里。兰姆莉小姐的这条深蓝色灯笼裤很神秘,也不讨人喜欢,却让她的四周多了一道光环,她经过的地方,似乎连空气都变了颜色。于是,她变得更加可怕了,当然她本来就很可怕。 我上一学年的老师很和蔼,但给我们留下的印象不深。 科迪莉亚在猜内裤的时候都没有提到她。她的脸圆圆的,像个晚餐包,她的肤色像牛奶冻,对待我们就像是在哄孩子。相反,兰姆莉小姐喜欢恐吓我们。她个子很矮,水桶身材,穿着银灰色的开衫,开衫直接从肩膀垂到屁股,中间没有曲线,也就是说她没有腰。她总是穿这件开衫,搭配深色短裙,裙子总是不停地换。她戴着银边眼镜,很难看到镜片背后的双眼。她穿着黑色的半高跟鞋,笑的时候嘴唇都难得动一下。学生犯错的时候,她不会把他们送去给校长打,而是自己动手。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她叫学生把手伸出来摊平,然后用那根黑色的橡胶鞭子抽,快、准、狠。抽学生的时候,她自己脸色煞白,手还在颤抖。我们在旁边看着,她抽一下鞭子,我们的嘴角也会抽动一下,眼角不由自主地湿润。有些女生虽然没有挨打,但也被吓得抽鼻子。这样一来,她们也会惹上麻烦,因为兰姆莉小姐不喜欢看到人家抽鼻子,她可能会说:“哭什么?等会儿有你哭的。”慢慢地,听着她用鞭子抽人,我们都会挺直身体,目视前方,表情严肃,双脚着地,虽然听得胆战心惊。 挨抽的大多是男生,大家都觉得男生更该打。他们总是不安分,好动,尤其是在缝纫课上。我们要给妈妈缝制防烫锅垫。男生不太会做,他们的针脚粗糙,还拿针互相扎。兰姆莉小姐在过道上来回溜达,看到不安分的,就用尺子敲他们的关节。 教室的天花板很高,墙是黄棕色的。教室的前面一边有几块黑板,另一边是暖气片,暖气片的上面是高高的格子窗。衣帽间的门上方挂着一张国王和王后的巨幅合照,所以,上课的时候,我们总感觉有人在背后盯着。照片上,国王戴着勋章,王后穿着白色长礼服,戴着钻石皇冠。教室里有一排排很高的木头课桌,每张课桌坐两个人,桌面有点倾斜,还有专门装墨水的凹槽。玛丽女王公立学校的其他教室也都差不多,不过我们这间没那么亮堂,可能因为装饰太少了。我们的上一个老师从家里拿纸质花垫来装饰教室,增加一点色彩。我们班的窗户上也总是有各种各样的花草剪纸。兰姆莉小姐也让我们剪四季应景的花草,但是,她戴着银框眼镜监督着我们。我们剪出来的花草又小又干瘪,所以可以用来装饰单调的墙面和窗户的剪纸总是不够。而且,如果你剪的秋叶或者南瓜两边不对称,兰姆莉小姐是不会贴上去的。她有一套评判标准。 学校今年比去年的英国味更浓了。我们学着用尺子画英国国旗,还要记住国旗上那几个十字的意义,它们分别代表四个守护圣人:英格兰的圣乔治、爱尔兰的圣帕特里克、苏格兰的圣安德鲁、威尔士的圣大卫。我们自己的国旗是红色的,有一角印着大英帝国的国旗,不过我们没有什么守护圣人。我们还要记住地图上所有粉色部分的名字。 兰姆莉小姐一边用那根长长的木头教鞭敲打着挂在墙上的地图,一边说:“大英帝国是日不落帝国。”她说,在不归大英帝国统治的国家,人们会割掉孩子的舌头,特别是男孩的舌头。在归大英帝国统治之前,印度没有铁路,也没有邮局;非洲部落战乱频仍,人们相互残杀,连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加拿大的印第安人没有汽车和电话,他们还信奉异教,会挖敌人的心脏吃,相信这样能给予他们勇气。但是,这一切都被大英帝国改变了。大英帝国带来了电灯。 每天早上,兰姆莉小姐用她那支定音管吹出一个尖尖的音符后,我们就会起立,一起唱《天佑国王》。我们还唱: 统治吧,不列颠尼亚;不列颠尼亚力挽狂澜; 不列颠人民永不、永不、永不为奴。 因为我们也在大英帝国的统治之下,所以我们永远不会沦为奴隶。但是,我们不是真正的英国人,我们是加拿大人。加拿大人不如英国人好,但我们也有我们自己的歌: 从前,从不列颠的海边, 来了无畏的英雄乌尔夫, 将大不列颠的国旗, 牢牢插在加拿大的沃土之上。 愿它在此迎风飘扬, 我们骄傲,我们自豪。 愿大蓟、三叶草、玫瑰永世交好, 枫叶永久飘扬! 我们唱这首歌的时候,兰姆莉小姐的下巴上下抖动得很吓人。乌尔夫像是一条狗的名字,不过他却征服了法国。我很困惑,我见过法国人,北方有很多法国人,他怎么可能把所有法国人都征服了呢?枫叶是红色国旗上最难画的部分。没有人画得对。 兰姆莉小姐把有关英国王室的剪报图片拿到学校,贴在教室的一块黑板上。有些照片是旧的,是伦敦大轰炸期间,伊丽莎白公主和玛格丽特·罗兹公主穿着女童子军的制服发表广播讲话或者其他讲话时候的情景。兰姆莉小姐在暗示我们,那是我们应有的气质:坚定、忠诚、无畏、英勇。 还有一些其他的报纸图片,有几个瘦骨嶙峋的孩子衣衫褴褛,站在一堆残垣断壁之中。这些照片是要提醒我们,欧洲有许多饥寒交迫的孩子,战争让他们成了孤儿。我们应该牢记,务必把盘子里的面包屑、土豆皮等全部吃光,因为浪费有罪。我们也不应该心存不满。其实,我们也没有权利心存不满,因为我们是幸运的孩子,相比那些英国孩子,他们的家都被炸毁了,而我们的家还好好的。我们把家里的旧衣服带到学校,兰姆莉小姐把它们装进棕色的纸袋里,捆起来,准备寄到英国去。我没有多少可以带的,因为妈妈把我们的旧衣服都撕了当抹布用。不过,我还是翻出了一条灯芯绒裤子,之前是哥哥穿的,后来给我了,不过现在又太小了,还有爸爸的一件法兰绒衬衫,因为洗的方式不对,缩水了,也穿不下了。一想到会有个英国人穿着我的旧衣服,我就会起鸡皮疙瘩。我的衣服似乎是我身体的一部分,即便是那些我已经穿不上的。 所有这一切,包括国旗、国歌、大英帝国、英国公主的照片、战争孤儿,乃至打包带,都和兰姆莉小姐那条海军蓝的灯笼裤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每次画英国国旗或者唱《天佑国王》的时候,我们都会想起她的那条裤子。果真有这条灯笼裤吗?我有机会看到她在教室里穿上或者脱掉它吗?我不敢想象看到那条裤子会怎么样。 我不怕蛇,也不怕虫子,但我害怕她那条灯笼裤。我知道,要是果真看见了,我会遭殃的。灯笼裤是神圣的、不容亵渎的,但又见不得人。灯笼裤有什么问题,我就可能有什么问题,虽然大家都不觉得兰姆莉小姐还是个女孩,但说到底她也不是男的啊。黄铜摇铃响起来的时候,我们就在女生入口外面排队。无论如何,她都得站在我们这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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