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致命的颠茄 DEADLY NIGHTSHADE

猫眼  作者:玛格丽特·阿特伍德

16

我走在女王大街上,路过一些二手漫画书店,橱窗里摆满了水晶蛋和海贝壳,还有很多死气沉沉的黑衣服。我很渴望回到温哥华,和本一起坐在壁炉前,看着窗外的港口,看着后花园里的巨型蛞蝓大块朵颐,啃着青枝绿叶。壁炉、后花园……以前来看乔恩的时候,那时他还住在箱包批发店的上面,我都不会有这样的渴望。街角有一家枫叶酒馆,我曾经窝在里面的一个角落里喝生啤,意志消沉。再过两个红绿灯就是艺术学校,我曾经在那里画裸体女人肖像。有轨电车开过,震得沿街的窗户当啷作响。有轨电车还在跑。

“我不想去。”我对本说。

“那就不去了,”他说,“取消了吧,到墨西哥这边来。”

“那样的话,我会感觉对不起他们。他们做了那么多工作,很辛苦。”我说,“而且,你应该知道,对于一个女性来说,举办一个回顾展有多难。”

“有那么重要吗?”他反问,“你的画卖得很好,不办也无所谓。”

“我必须去!”我说,“不去不好。”从小,爸爸妈妈就教育我们,待人接物绝对不能亏心。

“好吧,”他说,“你心里有数就行。”他抱了抱我。

其实,我心里也没有数。

“魅影”画廊到了,一边是一家餐馆的仓库,另一边是一家文身店。一旦“魅影”画廊这样的单位入驻,仓库和文身店等就都得搬走,墙上已经贴了相关告示。

我推开画廊的门,突然感觉人在往下沉。每次去画廊,不管是哪家画廊,我都有这种感觉。原因就在地毯,画廊铺着厚厚的地毯,走上去一点声音也没有,静悄悄的,让人肃然起敬。画廊和教堂太像了,凡是走进去的人都要满怀敬意,好像里边正在举行宗教仪式。我也不喜欢把画挂在这样的地方,墙面的色调是中性的,上方装着轨道射灯,场地消过毒,弄得很干净、很安全。感觉会有人给这些画喷空气清新剂,想除掉异味,也就是墙上的血腥味。

这家画廊并未彻底消毒,还有一些死角,那边露着一节暖气管,这边有一面墙还是黑的。墙上挂着什么我一眼都没看,我讨厌所谓后现代主义的画,就是一块块绿色和橘色的色块,脏兮兮的,丑死了,我特别讨厌“后”这个“后”那个的。如今,什么东西都要带个“后”字作为前缀,好像我们都是先前东西的衍生品,不配拥有自己的名字。

我自己的几幅画已经开箱了,拿出来放在墙边。这些都是经过追踪找到下落,跟现在的主人要来的。如今这些画都不是我的,而且都升值了,这让我很郁闷。画主人的名字都写在一张白色的小卡片上,和我的名字一起贴在画旁,好像在说只要拥有它就可以和创作者平起平坐。他们都是这么想的。

如果我像凡·高一样,把耳朵割掉,我的画会不会更值钱?或许,把头伸进烤箱里,烤到爆炸,脑浆飞溅,那么我的画还会更抢手。那些有钱的收藏家所看中的,其实就是炒作的价值。

正面挂的那幅,是我二十年前画的,画中人是史密斯太太。那是一幅很漂亮的蛋彩画,史密斯太太花白的头发梳了个发髻,用发夹别着。她的脸像个土豆,戴着眼镜,只围着那条让她看起来像只有一个乳房的印花围裙。她歪歪斜斜地躺在栗色天鹅绒沙发上,正准备起身前往天堂。天堂里有许多橡胶树,还挂着一轮明月,像一块纸垫。作品名是《橡胶树:升天》。她周围的那些天使都是四十年代的圣诞贴纸画,都是干干净净的小女孩,穿着白色的衣服,用布条扎着卷发。画的上头有“天堂”二字,那是用学校里的印模印上去的,我当时觉得这样很好玩。

我记得,这幅画的评价很不好,但不是因为这个印模。

这幅画我就看了一眼,其他的也没多看。要是仔细看的话,越看毛病越多。我想拿起雕刻刀把画刮掉,或者一把火烧掉,让墙面回归本来的干净面目。干脆重新画算了。

有一个女的从后面大步流星地向我走来,她一头金发,剪了个豪猪式的发型,穿着一条紫色的连衣裤,脚上是一双绿色皮靴。我立即意识到,我不应该穿这件粉蓝色的跑步服,粉蓝色太轻佻了。我应该和其他传统女画家一样,穿修女黑或者德拉库拉黑的正装。我的口红也涂得不对,我应该涂吸血鬼咬过脖子后的那种唇色,“完美玫瑰”这种色号毫无气场可言。不过,要是那样我看起来就会像哈吉斯·麦克巴吉斯。到了我这个岁数,葡萄果冻红也已经不合适了,衬托之下我的脸色会显得很苍白,满脸的皱纹也会显露无遗。不过,我还是要穿跑步服,要让人觉得是有意为之,让人觉得我是个反传统的。他们知道什么呢?粉蓝色的跑步服太朴素。不赶时髦也有好处,就是你跟时尚不沾边,也就永远不会过时,成为明日黄花。这也是我给我的作品找的借口,多少年来,我一直都是这样。

“你好,”那个女的说,“你就是伊莱恩吧?你和照片上不太一样。”她这是什么意思啊?这是好话还是坏话?我们之前通过几次电话。“我叫查娜。”在多伦多叫这个名字的不多。她的手上戴了差不多十只厚重的银戒指,像指节铜套一样,跟她握手的时候,我的骨节感觉快被挤裂了。“我们刚刚还在琢磨布展的排列问题呢。”除了她,另外还有两个女人看上去都很有艺术家的范儿,一个顶我五个。她们戴着抽象艺术的小众耳环,留着抽象艺术的个性发型。我觉得自己是个土老帽。

她们带来了美味的甜菜根牛油果三明治和拿铁,我们一边吃一边讨论回顾展的布展顺序。我说我喜欢按时间顺序来,但查娜更偏向于按照色调,互相呼应,产生共鸣,这样可以增强作品的感染力。我更紧张了,这种谈话方式我不习惯。我不再说什么,本想找借口说头疼要回家,但一直克制着没说出口。我本应心存感激的,她们是为我好,为我出谋划策,也喜欢我的画。但是,我仍然觉得她们人多势众,而我势单力薄,我们不是一类人,凑不到一块儿。

乔恩明天就回来了,洛杉矶的电锯杀人狂电影拍好了。我有点迫不及待。我们会瞒着他的现任妻子一起出去吃午饭,像做贼似的。其实这种事情正常得很,以朋友的身份和前夫吃一顿午饭而已,也算是跟过去的不堪做一个了结。我们很早就认识了。到我这个年龄,我们这个年龄,共同走过的岁月具有了更多的意义。因此,见他一面像是一种解脱。

又有一个人进来了,还是个女的。“安德里亚,”查娜喊着走了过去,“你迟到了。”她亲了一下安德里亚的脸颊,挽着她的胳膊朝我走过来。“安德里亚想写一篇关于你的报道,”她说,“为画展的开幕式造势。”

“没人和我说过这件事。”我说,我感觉很突然。

“这也是刚刚决定的。”查娜说,“我们真走运!你们在里屋聊,行吗?我去给你们拿杯咖啡。你们好好聊,畅所欲言。”她歪嘴笑着对我说。我跟着人家穿过走廊。如今连查娜这样的女人,都可以支使我。

“你不是我想象中的样子。”我们坐下来后,安德里亚说。“在你的想象中,我是什么样子的?”我问。

她说:“块头大一些。”

我冲她笑了笑:“已经比原来大了。”

安德里亚打量着我的粉蓝色跑步服。她穿着黑色的衣服,有光泽的那种。我也有一件六十年代初流行的,也是黑色的,但没有光泽。她一头红发,像拿喷漆罐喷的,不客气地讲,瞧她剪的发型,就像戴着一顶橡树子似的帽子。她非常年轻,看起来也就十几岁,不过我知道她肯定有二十几岁。可能她觉得我是个古怪的中年女人,像她的高中老师。或许她是冲着我来的,或许她能成功。

我们相对而坐,安德里亚放下相机,摆弄着录音机。她为一家报纸撰稿。“这一篇要发在生活版块。”她说道。我知道她是什么意思,生活版块就是曾经的女性版块。现在改名叫“生活版块”,这很有趣,好像把女人和生活画了等号,而其他的东西,比如体育,都不算生活。

“生活啊?”我问,“我有两个孩子,还会烤饼干,都是真话。”安德里亚瞪了我一眼,然后按下了录音机的开关。

“你是如何看待名望的?”她问。

“我谈不上什么名望,”我说,“名望就像伊丽莎白·泰勒的乳沟,不过就是个媒体的噱头。”

她咧嘴笑了笑:“那么,能否请你谈谈你们这一代艺术家的抱负和理想?你们这一代女艺术家的理想。”

“你是说画家吗?”我追问,“是哪一代?”

“七十年代的吧,”她说,“女性就是从那时开始崭露头角的。”

我说:“我不是七十年代的人。”

她笑了。“那么,”她说,“你算是什么年代的?”

“四十年代。”

“四十年代?”对她而言,说起四十年代就像在考古,“你怎么可能是……”

“我是在那个年代长大的。”我说。

“好吧,”她说,“也就是说,那是你性格形成的时期。你能不能具体说说,那段时期对你的影响在作品中是怎么体现出来的?”

“颜色,”我说,“我作品中的很多颜色,都是四十年代的。”我的戒备心软化了些。至少她没有一直说比如、呃之类的废话。“战争。有人还记得,有人已经淡忘了。那是一个分水岭,前后变化非常明显。”

“你是说越南战争吗?”她问。

“不是,”我冷冷地说,“第二次世界大战。”她好像有点害怕。看她那个样子,仿佛我是刚刚从坟里爬出来的。她不知道我的年纪有这么大。“那么,”她说,“有什么样的变化呢?”

我说:“现在,我们可以长时间集中注意力,盘子上的东西吃得精光,省着点,能凑合。”

她看样子是没听明白。关于四十年代,我就想说这么多。我开始流汗了。我觉得像是在牙医诊所,张着大嘴巴,有个陌生人拿着灯和镜子,盯着我的喉咙眼儿看,她能看见我自己看不见的东西。

她刻意躲开了战争的话题,又绕回到了女性,这是她最热衷的话题。是不是女性更难取得成功?我有没有受到歧视或者被低估?生孩子呢?有什么问题?我的回答对她没有什么意义:所有画家都觉得自己被低估了。关于孩子,孩子上学以后,你就可以画画。我丈夫对我很好,他很支持我,在经济方面给予我不少帮助。我没有说是哪一任丈夫。

“这么说,你不觉得接受男性的帮助有损人格吗?”她说。

“女性也一直在帮助男性,”我说,“男女双方本就是互助的关系,女性接受些男性的帮助有什么不妥吗?”

显然,这并不是她想听到的。她更想听到我对男性的控诉。她自己没有合适的故事可以写,她还太年轻了。我这个年纪的人,似乎应该都有要控诉的事情,至少得受过侮辱,或者被鄙视过。比如男美术老师捏过你的屁股,叫过你宝贝,问过你为什么世界上没有伟大的女画家。她希望我愤世嫉俗,最好是个老古董。

“你有女性导师吗?”她问我。

“女性什么?”

“比如说……学校的老师,或者你崇拜的女画家。”

“就是崇拜的对象,对吧?”我这样说有点像在开玩笑,“一个也没有,我的老师是男的。”

“是谁?”她问。

“约瑟夫·赫比克。他对我很好。”我说,这位男老师可以满足她的心愿,但她不一定有耐心听,“他教我画女性裸体肖像。”

这让她很吃惊。“那么,你的女权主义思想是哪里来的?”她问,“很多人说你是女权主义画家。”

“那是什么意思?”我问,“我讨厌搞什么党派,我对从前所谓的‘隔都’[原文为“ghetto”,词源于中世纪意大利的犹太人隔离区,现指市区中少数族裔的聚集区。]深恶痛绝。对于‘女权主义’,我年纪大了,这个词也不是我造的,而你呢,年纪太小,理解不了。既然如此,谈这个还有什么意义呢?”

“也就是说,将你划分为女权主义画家对你来说没有什么意义,对吗?”她问。

“有女性欣赏我的作品我很高兴。你说呢?”

“有男性喜欢你的作品吗?”她这个问题有点狡猾。她一直在翻阅我的资料,她看过那几篇胡编乱造的文章。

“什么男性?”我问,“不是每个人都喜欢我的作品。喜欢不喜欢我的作品,和我是女性无关。有人可能不喜欢某个男画家的作品,但并非因为他是男的。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她好像不大情愿听我说话,我很生气。我的声音还算平静,但刚刚喝下去的咖啡却在体内翻腾。

她皱着眉,摆弄着录音机:“那么为什么你要画女人?”

“你说我该画什么?男人吗?”我反问,“我是个画家。凡是画家都画女人。鲁本斯画女人,雷诺阿画女人,毕加索画女人,都画女人。画女人有问题吗?”

“你不一样。”她说。

“什么不一样?”我问,“你是不是想问,为什么我画的女人和别人画的女人一样?”我不自觉地啃起手指头。不一会儿,我感觉自己就像一只被逼到走投无路的老鼠,牙齿在咯咯作响。她的声音似乎越来越遥远,我几乎听不见她在说什么。但是,她在我眼前,可以看得非常清楚,她的毛衣领上织了罗纹,脸颊上有细绒毛,纽扣闪闪发光。她没明说的话,我倒是听得清楚:你的穿着土不拉几的。你的所谓作品是一堆垃圾。挺直身子,给我坐好,别搭腔。

“你为什么画画呢?”她问。我似乎又听到了她的弦外之音。我听到了她的愤怒,冲着我,也冲着我的回答。

“每个人都要做点事情吧?这需要什么理由呢?”我问。

17

天暗得比较早,放学回家的路上弥漫着烧树叶产生的烟雾,我们从烟雾中走过。下雨了,我们只能在屋里玩。我们坐在格蕾丝房间的地板上,把《伊顿购物目录》上的擀面杖和煎锅剪下来,贴在“纸夫人”的周围。我们都不敢发出什么声音,因为史密斯太太的心脏不好。

但是,科迪莉亚三两下就剪贴完了。她似乎一下子就明白了,为什么格蕾丝的家里有这么多《伊顿购物目录》。原来,史密斯家的衣服都是这么来的,都是通过《伊顿购物目录》下单买的。《少女装》栏目下有格蕾丝和她两个妹妹穿的格子呢连衣裙、吊带裙、连帽羊毛外套,一般只有三种颜色:黄绿色、皇家蓝和紫褐色。科迪莉亚想说她自己永远不会穿从《伊顿购物目录》上订购的外套,但她没有明说。和我们大家一样,她也想讨好格蕾丝。

她快速翻着,直接跳过了“厨具”版块。她翻到了文胸的版块,看到目录里有精致的蕾丝镶边文胸,里面有衬垫,大家都叫这种文胸紧身胸衣。她给模特画了小胡子,那些模特的皮肤看起来就像涂了一层薄薄的米浆。她又在模特的腋下和胸脯上画了毛发。她读着《购物目录》里的配文,强忍了一会儿,最后还是扑哧一声笑了出来:“‘精致的蕾丝,尽显丰腴体态。’丰腴体态,当然是指丰满的乳房。看看这个……‘杯罩’尺寸!居然拿茶杯比乳房!”

听到乳房,科迪莉亚就来了精神头,但也好像醋意十足。她的两个姐姐乳房都长大了。珀迪和米瑞共用一个房间,里面有两张单人床,挂着带条纹的薄纱荷叶边窗帘。她们可能在一边锉着指甲,一边轻声笑着,也可能在厨房里用小罐子烫热褐色的蜡,热好之后拿到楼上去,涂在腿上去毛。她们照着镜子,装出难过的表情。“我这个样子像哈吉斯·麦克巴吉斯吧!这讨厌的例假。”她们的废纸篓里有花朵腐烂的腥臭味。

她们对科迪莉亚说,她年纪还小,有些事情还不懂。不过到了最后,她们还是告诉了她。科迪莉亚压低嗓音,瞪大双眼,把她听到的事情传达给我们:来例假,就是血从两腿之间流下来。我们都不相信。于是,她偷偷从珀迪的废纸篓里拿来一个护垫,这就是她的证据。上面有棕褐色的血迹,像干掉的肉汁。“那不是血。”格蕾丝厌恶地说。她说得没错,和割破手指流出来的血完全不同。科迪莉亚很生气,但她什么也证明不了。

以前,我没怎么想过成年女性的身体。但现在,即将面对的时候,我有些不知所措,既陌生又好奇,毛茸茸,像妖怪。我们在珀迪和米瑞的房间外面溜达,透过钥匙孔偷窥着里面的情况。她们正在房间里剥腿上的蜡,应该是很疼痛,所以发出一阵阵惨叫声。看到那个情景,我们先是笑出声来,然后又感到很尴尬,但谁也不知道到底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她们听到我们的笑声,就来到门口轰我们走。“科迪莉亚,带你的小伙伴走开,快点!”她们冲我们幸灾乐祸地笑着,她们好像能未卜先知,知道我们以后会面对什么。“等着瞧吧。”她们说。

我们突然紧张害怕起来。她们的身体发生了变化,有些地方鼓起来了,整个身体也变得柔软了,所以只能走,不敢跑,好似有一根无形的皮带勒在她们的脖子上,束缚着她们。终有一天,我们也会出现这样的变化。我们偷偷地观察着街上女人和我们老师的胸脯,但我们不会看我们妈妈的,距离太近,我们会感到不舒服。我们密切关注着我们自己的双腿和腋下,看有没有什么毛长出来,也留意胸部的变化,看有没有隆起。不过没事,到目前为止,我们还平安无事。

科迪莉亚翻到《购物目录》的最后几页,那几页印着灰色和黑色的图片,有腋下拐、疝气带和修复器械。“这个是丰胸器,”她说,“看到了吗?这玩意儿能让你的胸部隆起来,像给自行车打气。”我们不知道她哪句话是真话。

我们都不敢回家问自己的妈妈。很难想象她们赤身裸体的样子,甚至无法想象她们衣服里边还藏着肉体。有很多事情她们都不讲,在她们和我们之间,似乎横亘着一条海峡,深不见底。海峡就是沉默造成的。有什么脏东西,她们都会用报纸包上好几层,再拿绳子系紧。就算这样,还是有不可见人的东西滴到刚打过蜡的地板上。她们的晾衣绳上挂满了内裤、睡衣、袜子,这些都是脏东西。她们每次都反复搓洗,最后那水都变得灰不溜丢,甚至黏糊糊的。当然,对于马桶刷、马桶坐垫和细菌之类的东西,她们也很熟悉。这个世界就是肮脏的,不管她们怎么清洗都一样。我们也清楚,她们没有兴趣回答我们那些污秽的小问题。所以,我们就自己琢磨,结果越琢磨越害怕。

科迪莉亚说,男人身上长着胡萝卜,就在两腿之间。其实,那根本不是胡萝卜,比一般的胡萝卜更可怕。上面长满了毛,人的种子会从这个胡萝卜的尾巴冒出来。不管你愿不愿意,这些种子一旦进入女人的肚子里,就会慢慢长成婴儿。有的男人还会给他们的胡萝卜穿个洞,在上面挂个环,像戴耳环那样。

科迪莉亚说不清楚种子是怎么出来的,也不知道种子长什么样。她说,这些种子人们看不见,但我不相信。如果确实有这样的种子,就一定和鸟饵或者胡萝卜籽一样,又长又细。她也说不上胡萝卜是怎样把种子弄进肚子里去的。显然,最有可能的是通过肚脐眼进去。但是即便这样,也得有一个切口才说得通。她说得头头是道,但难以服人。一听说我们人类是通过这种方式繁衍后代的,我们就受不了。我想到了床,这种事情应该都是在床上干的。卡罗尔家的那对单人床一直都很干净,整整齐齐;科迪莉亚家的那张床有天棚,很别致;格蕾丝家的床是深色红木床,很庄重,铺着编织床单和好几层羊毛毯子。在这样整洁、别致、庄重的床上,怎么可能会发生这样龌龊的事情?我又想起了卡罗尔歪着嘴的妈妈,想起了史密斯太太,她喜欢把灰白的头发梳起来盘在后面,用发夹别着。她们都噘起嘴唇,挺直身板,一本正经。她们肯定不允许我们提出这样的问题。格蕾丝斩钉截铁地说:“小孩子是上帝创造的。”她的言外之意是说,这件事不用再讨论下去了。她笑了笑,笑容之中隐藏一些轻蔑,而我们也卸下了心头上的石头。上帝造人,当然比人造人更好。

然而,还是有一些问题没有解决。有些事情我也知道,我知道“胡萝卜”这个词并不贴切。我曾经见过蜻蜓和甲壳虫,它们飞来飞去,停下来就黏在一起,一只贴在另一只的背上。我知道,人们管这叫“交配”。我也知道,有些昆虫身上有产卵器,它们把卵产在树叶上,毛毛虫上,水面上;我爸爸让学生制作昆虫简图,上面标注得很清楚。我还知道蚁后,也知道螳螂交配后雌螳螂会吃掉雄螳螂。然而,我还是无法解开谜团。我想到了史密斯夫妇,想象着他们一丝不挂,史密斯先生紧紧贴在史密斯太太的背后。这个意象,即使不加翅膀,也解决不了我的问题。

我倒是可以问哥哥。我们曾一块儿在显微镜下观察过伤口上的痂和脚指甲缝里的泥,那些防腐处理过的牛眼球、除掉了内脏的鱼,还有翻开朽木发现上面任何奇怪的东西也都不足为奇。但是,我觉得问他这个问题有些不合适,会让他尴尬,也许还会对他造成伤害。我记得,他曾经用那根多出来却很灵巧的“手指”,在沙滩上写下了略显生硬的“天王星”三个字。按照科迪莉亚的说法,那根“手指”的根部最终会长满毛。可是,他自己可能没听说过。

科迪莉亚还说,亲你的时候,男生会把舌头伸进你的嘴巴里。不是那些我们认识的男生,而是那些年纪大一些的。她说这些话的时候,我们都很不舒服。每次卡罗尔在的时候,我哥哥都会讲“鼻涕虫汁”或“鼻涕”之类让人恶心的话,卡罗尔听了之后鼻子就皱起来,甚至会浑身抽搐。格蕾丝说,科迪莉亚说这么恶心的话,绝对是故意的。

听她说这种话,就像在市中心人行道上看到人家随意吐在地上的痰,或者是在肉店里看到牛舌头。他们为什么要把舌头伸进别人的嘴里?除了让人家恶心,还有什么用处呢,不就是想看看你的反应吗?

18

我从地下室的楼梯走上来,楼梯踏板上面钉着黑色的防滑橡胶。史密斯太太系着围裙,站在厨房的水槽边。她刚睡好午觉,起来做晚饭。她在削土豆。她经常削东西。土豆皮顺着她那双关节突出的大手一圈圈地落下。削皮刀磨得很薄,刀刃只剩下一条月牙形,闪闪发光。厨房里热气腾腾,散发着猪油和炖骨头的香气。

史密斯太太转过身来看着我,左手拿着一个削了皮的土豆,右手拿着刀。她笑了。“格蕾丝说,你们家不去教堂,”她说,“你可以和我们一起去。去我们的那个教堂。”

“没错。”格蕾丝说。她跟在我后面也上来了。这个提议让我很高兴。这样一来,星期天早上,我就只和格蕾丝单独在一起了,卡罗尔和科迪莉亚不跟着。我喜欢和格蕾丝在一起,其实,我们大家都喜欢她。

我跟爸爸妈妈说了这件事后,他们一下子就焦躁起来。“你真的想去吗?”妈妈问。她说,她年轻的时候,不管她喜不喜欢,都必须去教堂。她的爸爸,也就是我的外公,要求很严格。星期天,她连口哨也不能吹。“你想好了吗?”爸爸说,他不喜欢给孩子们洗脑。长大后,你可以决定自己的宗教信仰。在他看来,宗教是多次战争和大屠杀的罪魁祸首,也是偏执和狭隘的根源。他说:“每个有教养的人都应该了解《圣经》。可是她只有八岁。”

“快九岁了。”我说。

“好吧,”我父亲说,“不管听到什么,都不要随便信以为真。”

星期天,我穿上妈妈和我一起精心挑选的衣服,一件深蓝色和绿色的羊毛格子呢连衣裙,下身穿着白色罗纹吊带长袜,吊带挂在白色内衣上。和以前比,我现在的衣服已经多了不少,但我不会像卡罗尔那样和妈妈一起去逛街买衣服。我妈妈讨厌逛街,也不会自己做衣服。我的衣服都是二手的,是我妈的一个朋友给的,她有一个女儿,但年纪比我大,块头也大。这些衣服没有一件合身的,不是下摆太长了,就是袖子太长,挽起来都快翻到上臂。我曾经以为衣服都这样。不过白筒袜是新的,只是比我往常穿的那双棕色的还不舒服,感觉有刺,发痒。

我把我的蓝色猫眼弹珠从红色的塑料钱包里拿出来,放进五斗柜的抽屉里,把妈妈给我的五分硬币放进钱包里,等会儿教堂里有奉献环节。我走着去格蕾丝家,街道上的积雪被车碾出一道道车辙,我的脚上穿着普通的鞋子,现在还不到穿靴子的时候。我刚刚按响门铃,格蕾丝就打开了门。她肯定等了我很久。她也穿了正装,脚下也穿着白色的长筒袜,梳了辫子,辫子系着深蓝色的蝴蝶结。她从头到脚打量了我一番。“她没有戴帽子。”她说。

这时,史密斯太太正站在门厅里,她盯着我看了好一会儿,好像我是被遗弃在她家门口的孤儿。她叫格蕾丝去楼上找一顶帽子,过了一会儿,格蕾丝拿着一顶深蓝色的天鹅绒旧帽子下来,帽子里面有松紧带,可以系在下巴上。这顶帽子有点小,但史密斯太太说可以暂时凑合一下。她说:“要进我们的教堂,就必须戴帽子。”她刻意强调是“我们的教堂”,言下之意是说,其他一些档次较低的教堂,戴不戴帽子都可以进去。

史密斯太太有一个姐姐,她也跟我们一起去。格蕾丝喊她米尔德里德姨妈。她去中国传过教。和史密斯太太一样,她的手也关节突出,红扑扑的。她也戴着银框眼镜,头发一样盘在后面,只不过她的头发已经花白,她脸上的汗毛也是花白的,而且比史密斯太太密得多。她们戴的帽子差不多,看起来像是一块毛毡布糊里糊涂地扎起来,顶上有几个地方突出来。几年前,我在《伊顿购物目录》里面见过这种帽子,模特的头发都梳到后面,梳得油光发亮,模特颧骨很高,嘴上涂着深红色的口红,光彩照人。可是,戴在史密斯太太和她姐姐头上,效果完全不一样。

史密斯一家人穿戴整齐之后,我们鱼贯而出,上了她家的车:史密斯太太和米尔德里德姨妈坐在前排,我和格蕾丝还有她的两个妹妹坐在后排。虽然我对格蕾丝很有好感,但那是精神上的,和她一块儿挤在车的后排,挨她那么近,我感觉很不自在。史密斯先生就在我的正前方,他负责开车。他五短身材,秃顶,我之前从没有见过他。卡罗尔的爸爸也一样,科迪莉亚的爸爸也一样,平时,我基本上见不到他们。

星期天,街道上几乎空无一人,我们的车沿着电车轨道向西行驶。车内充斥着史密斯一家人呼出来的污浊气体,闻上去像干掉的口水。砖砌的教堂很宏伟,屋顶没有十字架,而是一个样子像洋葱头的东西,一直在转动。我原以为“洋葱”很可能有宗教的含义。我问格蕾丝这到底是什么,她说那是排气扇,通风用的。

史密斯先生停好车,我们下车进入教堂,坐在一排亮黑色的长板凳上。格蕾丝跟我说,教堂里面都是这种长凳。这是我第一次走进教堂。教堂的屋顶很高,挂着一盏盏吊灯,像牵牛花一样。正前方有个金色的十字架,朴实无华,还有个花瓶,花瓶里插着白花。后面有三扇彩色玻璃花窗。中间的那扇窗最大,画的是身着白衣、展开双臂的耶稣,耶稣的上方盘旋着一只白鸟。下面用加粗的黑色《圣经》字体写着一行字:天国在你的心中。左边的窗户上也画着耶稣,耶稣坐着,有两个皮肤粉嫩的孩子靠在耶稣的膝盖上,一边一个。下面的配文写着:让小孩到我这里来。在两扇窗户上,耶稣头上都有神圣的光环。右边的窗户上画了一位穿着蓝色衣服的女性,她的头上没有光环,一条白方巾遮了她的半张脸。她一只手拎着篮子,另一只手朝下。她的脚边坐着一位受伤的男性,他的头上缠着一条绷带。下面的配文写着:博爱最伟大。三扇窗户的四周都缠绕着藤蔓,藤蔓上挂着葡萄串,开着各种花。窗户外面有光射进来,花窗玻璃亮晶晶。我一直盯着花窗,目不转睛。

管风琴的音乐响起,所有人都起立,我不知所以。我时刻关注着格蕾丝,她站起来,我也跟着站起来;她坐下,我也坐下。到了唱赞歌的环节,她将赞美诗集打开,唱到哪里,她的手指就指到哪里,但我一首也不认识。过了一会儿,我们要去主日学校。我们和其他孩子排队走进教堂的地下室。

主日学校的入口处有一块黑板,有人用彩色粉笔在上面写着:吉劳埃到此一游。旁边画了两只眼睛和一个鼻子,眼睛远远地望着。

主日学校也要分班上课,和一般的学校一样。不过,这里的老师更年轻一点,我们的老师是女的,差不多二十岁,戴着浅蓝色的帽子,遮着面纱。我们班都是女生。老师给我们读了一篇《圣经》故事,有关约瑟夫和他的神奇彩衣。接着,她听女生背诵诗文。我坐在椅子上,两条腿晃来晃去。我什么也不会背。老师冲我笑笑,说希望我每个礼拜都能来。

再之后,各个班级都会进入一个大房间,里面有一排排灰色的长板凳,跟我们在学校吃午饭时坐的长椅一样。我们在长椅上坐下,灯灭了,然后有人将彩色幻灯片投射到前方的墙面上。幻灯里放的不是照片,而是绘画。画风有点古老。第一张是一位骑士骑着马在树林里穿行,仰头凝视着一束穿透枝叶倾泻而下的光芒。这位骑士皮肤白皙,眼睛很大,像个女孩,一只手放在胸前的铠甲上,铠甲感觉就像汽车挡泥板,保护着里面的心脏。阳光洒在他的脸上,一张大脸熠熠生辉,再往下看,我看到了电灯开关和护墙板的上沿,还看到了一台钢琴的一角。

第二张还是骑士,不过看起来年纪小一些,这张画的下面有几句赞美诗。钢琴声响起,我们跟着钢琴的节奏唱了起来:

我要真诚,不负人家信任深;

我要纯洁,因为有人关心;

我要刚强,人间苦难才能当;

我要勇敢,困难不能阻挡。

黑暗中,我听到坐在我身边的格蕾丝声调越来越高,像鸟儿的叫声,又细又尖。这首赞美诗她背诵得很流利,她还能背《圣经》中的许多篇章。我们低头祈祷的时候,我感到浑身流淌着神赐予的仁慈,我感受到了爱和包容。不管上帝是谁,他是爱我的。

主日学校结束后,我们回到教堂进行最后一项活动,我把我的五分钱硬币投到奉献盘里面。与此同时,大家一起唱《三一颂》。然后,我们出了教堂,又坐进史密斯家的拥挤的车里。格蕾丝小心翼翼地问:“爸爸,我们可以去看火车吗?”她的妹妹们兴高采烈地说:“走吧,去看火车,去看火车。”

史密斯先生说:“你们最近表现好吗?”她的妹妹们回答说:“好的,好的。”

史密斯太太含糊地说了一句话,我没听清楚她说的是什么。“那好吧。”史密斯先生对他的女儿们说。车穿过空旷的街道,沿着有轨电车的轨道向南而去,路上遇到一辆有轨电车,像一座小岛从我们旁边滑过。终于,我们看到远处灰蒙蒙、波澜不惊的湖面。车开到了一处断崖边,说是断崖,但其实不算高,下面的平原也是灰蒙蒙的,平原上有一条条铁轨伸向远方。此时,有几列火车正慢腾腾地换轨,来来回回。今天是星期天,通常史密斯一家星期天去教堂参加礼拜后都会来这里看火车,所以我就猜测这些铁轨和慢吞吞的火车可能和上帝有关联。我还觉得,真正想去看火车的人不是格蕾丝,也不是她的妹妹,而是史密斯先生本人。

我们一直坐在车里看着火车来回折腾。过了好久,史密斯太太提醒说,再不回去就吃不成大餐了。于是,我们开车回到了格蕾丝家。

她们邀请我一起吃大餐。这是我第一次在她们家吃饭。吃饭前,格蕾丝带我上楼去洗手。在此过程中,我又了解到她们家的一个规矩:每人一次最多只能用四张卫生纸。她们家洗手间里的肥皂黑乎乎的,很粗糙。格蕾丝跟我说那是焦油皂。

大餐吃的烤火腿、烤蚕豆、烤土豆、南瓜泥。史密斯先生切了火腿,史密斯太太往火腿上添了几片蔬菜,盘子传了一圈。我正要吃的时候,格蕾丝的妹妹们都透过眼镜盯着我。

“在我们家,吃饭前要先做饭前祷告。”米尔德里德姨妈微笑着说,我大惑不解。我看着格蕾丝。她们为什么要喊格蕾丝的名字呢?[在英文中,“做饭前祷告”为say g ra ce,而grace正是格蕾丝的英文名。]可是,她们都低下头,双手互握。格蕾丝说:“真诚感谢主赐予我们如此丰盛的食物,阿门。”史密斯先生说:“感谢主赐予美酒佳肴!我们吃吧。”然后,他向我眨眨眼。史密斯太太说了一声“劳埃德”,史密斯先生心照不宣,笑了笑。

饭后,我和格蕾丝坐在客厅里的天鹅绒长沙发上,就是史密斯太太平时午睡的那张沙发。我从未在上面坐过,我始终觉得这沙发是为某个人专门留的,像王位或者棺材什么的。接着,我们读了主日学校发的读物,上面有一则关于约瑟夫的故事,还有一则现代故事。现代故事讲的是一个男孩偷奉献盘上的钱,后来良心发现,给教堂收废纸和旧瓶子作为补偿。故事的配画都是黑白的钢笔画,但正中间有一张耶稣的彩画。耶稣身着色彩淡雅的长袍,身边围着不同肤色的孩子,有棕色的、黄色的、白色的,个个纯洁可爱。有些孩子握着他的手,其他人则睁大眼睛,用崇拜的眼神仰望着他。这幅耶稣像的头上没有光环。

史密斯先生躺在紫褐色的安乐椅上打盹儿,刚吃过饭,肚子圆滚滚的。厨房里传来银质餐具互相碰撞的叮当声,史密斯太太和米尔德里德姨妈正在洗碗。

傍晚时分,我带着我的红色塑料钱包和主日学校读物回到了家。“怎么样?”妈妈问我。她一如既往地焦虑不已。

“有什么收获?”我爸爸问。

“要我背一首赞美诗。”我神气十足地说。“赞美诗”这个词说出来,我感觉那像是一个密码。我有点不高兴。有些事情我爸爸妈妈一直瞒着我,而我本应知道这些事情。例如去教堂要戴帽子。我妈妈怎么会忘记给我帽子呢?对我来说,上帝并不是一个完全陌生的概念,在学校做晨祷的时候,甚至在唱《天佑国王》的时候,我们都会提到“上帝”。但是,事情似乎没那么简单,要多背诵几首赞美诗,要多唱几首赞歌,要多捐献一些硬币,才能得到上帝的仁慈。想到天堂,我很担心。我到多大年纪才能去天堂呢?要是我到很老才死,那该如何是好?我想现在就去天堂。

我有一本《圣经》,是格蕾丝借给我的,最好的那本她自己留着,我这本次之。我回到自己的房间,开始背诵赞美诗:诸天诉说,神的荣耀;穹苍传扬他的手段。日日诉说,夜夜传播。

我的卧室里还没有装窗帘。我透过窗户抬头仰望,天堂就在那里,星星就在那里,一直在那里。此时此刻,它们不再像酒精和搪瓷盘那样冰冷、苍白和遥远。此时此刻,它们正注视着我。

19

女生成群结队,有些站在操场上,有些站在小山上窃窃私语,做着所谓的针线活。如今,拿着毛线球用四根棒针织着玩,已经变成了一种时尚。把羊毛线依次在四根棒针上分别绕两圈,然后抽出一根来,把下面的一圈毛线钩到上面。最后,棒针的另一头会挂一个圆形的羊毛“尾巴”,你也可以把这个“尾巴”织成扁平状的,像蜗牛壳,用它兜茶壶。我也有毛线球和棒针,格蕾丝和卡罗尔也都有,就连科迪莉亚也有。但是,科迪莉亚常常会织成一团“乱麻”。

这些拿着棒针和彩色毛线球的女生三五成群,窃窃私语。她们不和男生混在一起。每个女生群体都会排斥其他某些女生,但对于所有的男生,她们都排斥。男生也排斥我们,但他们的排斥是故意的,有说法的。女生则不需要说法,排斥就是排斥。

有时候,我也会去哥哥的房间,躺在地板上看漫画书,但只要有任何一个别的女孩在场,我就不会这样随心所欲。只是我一个人,哥哥会让我随心所欲,而如果是一群女孩,他就没那么好说话了。道理很简单。

以前,我和男孩玩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我也习以为常。如今,我小心多了,因为我发现男孩和女孩不一样。比如说,男孩不会经常洗澡,所以,他们的身上总是有一股臭味,头发上都是头皮屑,裤子膝盖部位打着补丁,会透出一股皮革的腥味,裤子上还有羊毛的油腻味。裤子很短,刚盖得住膝盖,裤脚用带子收紧,像穿着足球短裤。小腿套着松垮垮的厚羊毛袜子,袜子经常是潮湿的,总往下掉。在户外,他们会戴上皮革防护帽,下巴有卡扣扣住。他们的衣服无非就这么几种颜色:卡其色、海军蓝、灰色或森林绿。这些都是耐脏的颜色,这样就有一种军人的感觉。男生以穿着颜色单调的衣服和松松垮垮的袜子为荣,也以身体脏兮兮为荣。对他们来说,身体上的肮脏和伤口一样,都是“军功章”。他们都想方设法让自己有“男子汉”的样子,比如说,他们相互直接喊姓氏,发现某人身上有脏东西,大家都会起哄。“嘿,罗宾逊!你的鼻涕,擦掉!”“谁放屁了?”他们会相互捶打对方的胳膊,同时大喊:“吃我一拳!”“你也吃我一拳!”只要房间里有几个男生,就会热闹非凡。

我哥哥和其他男生一样,也会捶打别人的胳膊,也会拿别人身上的味道起哄,但他有个秘密。他绝对不会跟那些男生透露,他害怕被人嘲笑。

这个秘密就是:他有一个“女朋友”。他这个秘密隐藏得非常好,就连他的“女朋友”本人都不知情。我再三发誓不告诉任何人,他才跟我透露了这个秘密。不过,他不允许我提起她的全名,就算除了我们没有别人,也只能用首字母代替她的名字,也就是BW。周围还有别人的时候,比如说爸爸妈妈,他有时也会喃喃自语念叨着那两个字母。这时,他会紧盯着我看,等着我点头,或者发出某种暗示,表明我听到了,也明白了他的意思。他还会给我留字条,写的东西像是密码,他会把字条塞到我的枕头下面,或者塞进最上面的抽屉里,总之,就是各种我找得到的地方。破译了字条上的密码后,我觉得那一点儿都不像是他写的,一点儿创意也没有,说多傻有多傻:“和BW说话了”,“今天见到她了”。他是用不同颜色的彩色铅笔写的,末尾都画了一个感叹号。一天夜里居然下起了雪,比往年来得早很多。第二天早上,我醒来后从卧室的窗户向外望去,发现雪地上被小便冲出了两个字母,字体粗犷有力,那两个字母不是别的,正是BW。由于雪已经开始融化,字迹有点模糊了。

我看得出来,这个“女朋友”让他很兴奋,也给他带来了一些痛苦,但我不明白那是为什么。我知道她是谁,她的真名叫伯莎·沃森。她经常和几个年龄大一点儿的女生去山上,在几株低矮的冷杉树下玩。她棕色直发,留着刘海,中等身材。我看不出她身上有什么魔力,也没什么与众不同的地方。她到底是怎么做到的?她好像给我哥哥施了魔法,让他变成了一个笨蛋,还神经兮兮的,像是另外一个人。

我是唯一知道这个秘密的人,他就告诉我一个人,我突然间感觉自己很重要,我很得意。然而,我也很清楚,我之所以成为“幸运儿”,是因为我就像一张白纸,什么都不懂。也是因为我无足轻重,所以,我既感到很荣幸,又怅然若失。我还得一直替他保守秘密,有生以来,我第一次感觉到我要为他负责。与此同时,他有把柄落到了我的手里,我可以控制他。我可以将他的秘密公之于众,让大家来嘲笑他。主动权在我手里。他得看我的脸色,不过目前我还不想这样做。我希望他能恢复原来的面目,找回不向任何人低头的自我。

所谓的“女朋友”没有存在很久。过了一段时间,我就再也没听到她的消息了。哥哥又开始取笑我,或者不拿我当回事了。他重新掌握了主动权。不久之后,他拥有了一套化学实验设备,在家里的地下室做实验。如果痴迷,比起那个“女朋友”,我宁愿他痴迷于化学实验。做实验的时候,有些材料需要加热,有些东西散发着恶臭,硫黄会爆炸,还可能产生奇异的幻象。一张本来干干净净的纸,放到蜡烛上烤,就会出现字迹。一只煮硬了的鸡蛋,可以弄得柔软、有弹性,可以通过瓶口放进牛奶瓶里。不过,要再将鸡蛋取出来,那就困难得多了。有一本说明书上说:“变水成血,让你的朋友目瞪口呆。”

哥哥还跟往常一样和人们交换漫画书,但总是心不在焉,很无所谓的样子。正因为他不像从前那样计较了,如今换回来的漫画书反而更多。这些漫画书都堆在他的床底下,但是,别的男生不来的时候,他都懒得去翻出来看。

又过了一段时间,他的兴趣就不在化学实验设备上面了。他弄了一张星座图钉在他房间的墙上。晚上,他关掉灯,在黑暗中打开窗户,坐在窗户边上。天很冷,他在睡衣外面套一件紫褐色的毛衣,凝望着天空。他拿了爸爸的一副双筒望远镜,爸爸说只要他把带子套在脖子上保证望远镜不掉到地上就行。其实,他真正想要的是天文望远镜。

有时,他也愿意搭理我,可能是想说说话,就会告诉我一些我没有听说过的名字,还在图上标出相应的位置:猎户座、大熊座、小熊座、天龙座、天鹅座。这些都是星座的名称。每个星座都是由众多恒星组成的,这些恒星比太阳大几百倍,热几百倍。他说,这些恒星与我们的距离以光年计。我们所看到的不是恒星本身,而是它们在几十年、几百年甚至几千年前发出的光,就像回声一样。我穿着绒布睡衣和哥哥一起坐着,冷得浑身哆嗦,因为头一直仰着,脖子又酸又疼。不过,我依然眺望着无边无际的寒冷夜空,看着恒星在漆黑的夜空中熊熊燃烧。我们看到的星星不同于《圣经》中描述的星星,夜空中的星星是寂静的,它们默默地燃烧着。我感觉我的身体正在融化,像一层越来越薄的雾,不断往上飘,飘进一个虚无缥缈的空间。

“看!大角星!”哥哥大声说。大角星是个新词,我没有听说过,但他说话的语气我能懂。看到了,那就是大角星!他的星座图又丰富了。我想起了他的弹珠罐,今年春天,他一颗颗地数着,把弹珠放进罐子里。哥哥又开始收集东西了,这次他“收集”的是星星。

20

学校的窗台上堆满了南瓜样子的手工折纸,南瓜的上面贴着黑猫。万圣节前夜,格蕾丝穿着一件普通的连衣裙,卡罗尔穿得像仙女,科迪莉亚穿得像小丑,我就裹了一条床单。我们挨家挨户敲门,我们随身带的牛皮纸购物袋里逐渐填满了糖苹果、爆米花球、花生薄脆饼。每到一家,我们都要在门口嚷嚷:“快开门!”“不给糖,就捣乱!”“女巫来了!”在房子正面的窗台上和门廊上,硕大的南瓜灯散发着橘色的光芒,不过南瓜灯只有头,没有身段。第二天,我们拿着南瓜去木桥那儿,从桥边扔下去,看着南瓜砸得稀巴烂。我们迎来了十一月。

最近,科迪莉亚在她家没有铺草皮的后花园挖洞。她以前也挖过几个,但没成功,都挖到了大石头,只能半途而废。这次进展还算顺利。她的工具是一把尖头铁锹,有时我们也来帮她一起挖。这个洞不小,方方正正的,周围的土越堆越高,洞也变得越来越深。她说,这个洞可以做我们的俱乐部,我们可以放几把椅子进去坐坐。等到洞挖得差不多了,她还想找木板盖在上面当屋顶。木板她已经找好了,刚好她家附近有人在建新房子,有一些剩下的木板。她一心一意地挖这个洞,别的事情都顾不上。

街上的光线一天天昏暗下来。今天是国殇纪念日,来往路人都佩戴着罂粟花以示哀悼,纪念逝去的士兵英灵。罂粟花是用红绒布做的,情人节爱心的那种红,花蕊是黑色的,一根别针从花蕊的中心穿过。我们把花别在外套上。我们背过一首关于罂粟花的诗:

法兰德斯战场,罂粟花随风飘荡,

一行又一行,绽放在逝者的十字架之间,

那是我们的疆土。

十一月的阳光很稀薄,空中灰蒙蒙的。十一点,钟声响起,我们起立默哀三分钟。兰姆莉小姐表情严肃地站在教室的最前面,低着头,闭着眼睛,听我们身体动作的窸窸窣窣声和远处为纪念阵亡将士鸣放的隆隆炮声。我们是死人。我闭着眼睛,真诚地为阵亡的将士哀悼。他们为我们献出了生命,而我连他们长什么样子都想象不出来。我从未见过死人。

科迪莉亚、格蕾丝、卡罗尔把我带到科迪莉亚家后花园的那个洞边。我穿了一件黑色连衣裙和一件斗篷,那是从堆放戏服的柜子里翻出来的。她们让我扮演被斩首的苏格兰玛丽一世。她们一个抓住我的腋下,一个抬起我的双脚,把我放进洞里,然后把木板盖上。四周一片漆黑,只听到泥土落到木板上的声音,一铲接着一铲。洞里面不仅一片漆黑,而且寒冷、潮湿,闻起来像癞蛤蟆的洞。

刚开始,我还能听到她们的声音,在我的头顶,后来渐渐听不见了。我躺着,一直在想她们什么时候会放我出去。什么动静也没有。刚被放进洞里的时候,我以为这是一场游戏,现在明白了,这不是游戏。一阵悲伤涌上心头,我遭到了背叛。周围的黑暗像有重量,压在我的身上,随之袭来的是恐惧。

现在回想待在洞里的那段时间,我实在记不清当时究竟发生了什么。我也体会不到当时内心真正的感受。也许什么事也没有,也许我记忆中的这些感觉是错的。我只记得,过了一会儿,有人来把我从洞里拉出来,然后我们继续玩,包括这个游戏,还有别的游戏。对于我在洞里的样子,我一无所知;记忆中的这一部分就像是一个漆黑的方块,像一扇门板。也许这个方块是空的,也许那只是一种标志,区分前后的时间标志。在那个时间点,我失去了全部的力量。她们把我从洞里拉出来的时候我哭了吗?很可能哭了,也可能没有哭,我有点怀疑。我已经记不清了。

不久之后,我迎来了九岁生日。我的每一次生日我都记得很清楚,唯独这次一点儿印象也没有。我想,他们肯定为我搞了一个生日派对,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生日派对,因为以前都没什么人来。一定有生日蛋糕,蛋糕上点着蜡烛,有人送上生日祝福和礼物,蛋糕的夹层中肯定藏着用蜡纸包好的二十五分和十分硬币,有人一口咬上去会硌了牙齿。科迪莉亚肯定来了,格蕾丝和卡罗尔也应该都来了。这一切肯定都发生过,但我的唯一印象是对生日派对的模糊恐惧,不是别人的,而是我自己的生日派对。我想到蛋糕上的浅色糖霜,十一月午后的阳光略显苍白,粉色的蜡烛就这样燃烧着。羞耻感和失败感油然而生。

我闭上眼睛,期待脑海中能出现一些画面,填补黑色的时间方块,我要回忆方块里究竟是什么。好像我在那一刻突然消失了,后来又重新出现。我已经不是原来的我了,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如果当时我能看到头顶上木板的底部,或许会好一些。我再次闭上眼睛,还是期待“看到”一些画面。

起初什么也没有,只是一片漆黑,像在一条隧道里面。但是,过了一会儿,我终于看到了一些东西:一束墨绿色的叶子,上面开着紫色的花,深紫色的,深得让人伤感,还有一簇簇透明的红色浆果。枝叶交叉缠绕,也与其他植物紧紧缠绕在一起,形成了一道树篱。叶子中间散发出一股肥土的气味,还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刺鼻气味。那是一种早就被人遗忘的气味,陈腐的气息。没有风,但树叶在动,可能是猫在丛中走动,看不见而已,又好像是树叶自己在动。

我想是颠茄。这是个邪恶的名词。十一月没有颠茄花。颠茄是一种常见的杂草,人们会把它从园子里拔掉,扔到一边。颠茄是茄科植物,是马铃薯的远房亲戚,这两种植物的花很像。马铃薯经过阳光暴晒后会变成绿色,也会产生毒性。了解这种东西已经成了我的一个习惯。

我知道,这个记忆并不符合事实。但是,那花朵、那气味、那晃动的树叶,都挥之不去,强烈、诱人,而又弥漫着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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