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 半张脸 HALF A FACE

猫眼  作者:玛格丽特·阿特伍德

37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会走进教堂。我跟自己说,我想进去看看里边的艺术品;那时,我不知道我是另有所图,我在寻找一种东西。我对教堂没有特别的偏好,有些教堂在旅游手册上有介绍,说是有重要的历史意义,但那也无关我去或者不去。我尤其不会在做礼拜的时候去。说实话,我一直都不喜欢做礼拜。我感兴趣的是教堂里面的东西,而不是教堂里面的活动。在多数情况下,我进哪个教堂都是偶然的,路过教堂,想进去就进去了。

进了教堂,我对建筑特征不是很在意,虽然我对教堂的建筑术语很熟悉,包括天窗和中厅等。我还写过专门的论文。如果教堂里有彩色玻璃,我会仔细看看。相比新教的教堂,我更喜欢天主教堂,教堂装饰得越华丽越好,这样,可以看的东西就更多了。我喜欢那种肆无忌惮的奢侈,对于贴金箔或是夸张的巴洛克式装饰,我都不会反感。

我很喜欢读墙上和地上的铭文。在墙上和地上刻铭文,是有钱的圣公会教徒的一种特殊癖好,他们以为这样可以更充分地领会神的旨意。圣公会的教徒也喜欢收集残缺的军旗以及其他战争纪念物。

但是,我特别喜欢看教堂里的雕像。圣徒的雕像,十字军骑士的墓棺卧像,或者是伪装成十字军骑士的雕像,各种各样的雕像我都喜欢。圣母玛利亚的雕像我会留到最后再看。去看那些雕像的时候,我通常都满怀期待,但最终总是大失所望。我不知道那是谁的雕像,它们像穿戴整齐的玩偶,颜色都是蓝色和白色,枯燥无趣得很,看着很虔诚,其实死气沉沉。我自己都不明白为什么我另有期待。

我第一次去墨西哥是和本一起去的。那次也是我们第一次结伴出行,也是我们第一次在一起,而我原以为那只是一次短暂的邂逅。我还不确定自己是否准备好了迎接一段新的关系。当时我已经厌倦了那种觉得一个男人有问题就换一个男人的做法,我受不了了。但是,和一个如此善良单纯、性情温和的人在一起,还是很舒服的。

我们两个人开启了为期两周的旅行。结果,本带我去墨西哥是跟他的生意有关。莎拉留下来,和她最要好的朋友待在一起。我们的旅行从韦拉克鲁斯开始,那里的虾、酒店和蟑螂,我都很感兴趣。然后,我们坐车上山,像往常一样寻找风景如画和游客较少的地方。

湖边有一个小镇。在墨西哥这片土地上,那个小镇显得太安静了。墨西哥给我的印象是激情澎湃,就像内脏外翻的肉体,血液都流淌在外面。这里不招人喜欢的另一个原因是天气太凉,太靠湖了。

趁着本去考察市场或者寻找景物拍照的时候,我走进了一间教堂。教堂不大,看起来很寒酸。里面没有人,散发着发霉的气息,看样子是被人遗忘已久了。我在外面的走廊上游荡着,看着用不干净的油彩画的“苦路十四处”,画得很别扭、很刻板。总之画得不好,但还是很真诚的,是出于真心画的。

然后,我看到了圣母玛利亚。刚开始我并没有认出是她,因为她没有像往常那样穿蓝色、白色或者金色的衣服,而穿了黑色的。头上也没有戴王冠。她低着头,脸被阴影遮住,双手向两边摊开。在她双脚的周围,放着烧到只剩小半截的蜡烛,黑色的长裙上钉了许多东西。我起初以为是星星,但仔细一看却是用黄铜或锡做的胳膊、腿、手、羊、驴、鸡和心脏。

我慢慢想明白了为什么人们会把这些东西钉在上面,因为她是能帮助人们找回丢失物品的圣母。我见过许多木头、大理石和石膏圣母像,但只有这一个有点像我心中的那个。或许我应该跪下来,点燃一根蜡烛,向她祈祷。然而,我并没有那样做,因为我不知道要祈祷什么。我也不知道我丢掉了什么,我要在她的衣服上钉什么呢?

过了一会儿,本找了过来,找到了我。“怎么回事?”他问,“你在地上干什么?你没事吧?”

“没事,”我说,“我没事。就是想休息一下。”

因为在石头上待久了,我浑身冰冷,肌肉僵硬,像是抽筋了。我已经忘了刚才为什么会坐到地上。

有一段时间,我的两个女儿都特别喜欢问“然后呢?”,意思是说“那又怎样?”。那时,我的大女儿差不多十二三岁。两个孩子会双臂抱胸,盯着我或者她们的朋友,或者互相对视,然后说:“然后呢?”

“别这样,”我说,“快把我逼疯了。”

“然后呢?”

在那个年龄段,科迪莉亚也一样。她同样会双臂交叉抱胸,同样面无表情,同样直直地盯着你。科迪莉亚!戴上手套,外面很冷。然后呢?我去不了,我得先把作业做完。然后呢?

科迪莉亚,你让我觉得自己一无是处啊!

然后呢?

我无言以对。

38

夏天来了,又走了,然后是秋天,接着是冬天。再接着,国王死了。我午饭时在新闻上听到的。我沿着积雪的街道走回学校,心里一直惦记着:国王死了。他生前发生的所有事情都结束了,大战、只剩一侧机翼的飞机、我们房子外面的烂泥等,很多事情都成了历史。我想起印在钱币上的他的头像,成千上万个,都变成死人的头像了,再也不是活人的头像了。钱币得改了,邮票也得改,换成女王的头像。女王就是以前的伊丽莎白公主。我记得曾经见过她的照片,那时她还很年轻。我对她还有一些记忆,但有点模糊,这让我有点不安。

科迪莉亚和格蕾丝都跳了一级。她们上八年级,但只有十一岁,而她们同年级的同学都十三岁了。卡罗尔·坎贝尔和我才上六年级。溪谷这边终于建了一所学校,现在我们都在这里上学,所以,我们不用坐校车去上学了,也不用在地下室里吃午饭,放学回家的路上,也不用再走过摇摇欲坠的木桥了。新学校是一栋单层的黄色砖楼,现代风格,看起来很像邮局。教室里装着质地柔软又护眼的绿色黑板,不再是以前那种写起字来嘎吱嘎吱响的老式黑板,地上铺着色彩柔和的瓷砖,不是玛丽女王学校那种嘎吱嘎吱响的木地板。这里没有只能进出“男生”或者“女生”的校门,而且男女生共用一个大操场。就连老师也不一样,这里的老师更年轻、更随和。有些老师是年轻的男老师。

许多事情我已经记不清了,也忘了我已经忘了这些事情。我记得以前的那所学校,但印象很模糊,仿佛我最后一次在那里上学是五年前而不是五个月前。我记得去过主日学校,但想不起来具体的细节。我知道我不想忆起史密斯太太,但我已经忘了为什么。我会晕倒、十叠盘子等于十个机会、我掉进溪水里以及看到圣母玛利亚的这些事情,通通都忘了。我已经忘了所有不好的事情。虽然我每天都能见到科迪莉亚、格蕾丝和卡罗尔。但是,那些事情我都忘却了,我只记得她们曾经是我的朋友,那时候我还很小,还没有别的朋友。我和她们似乎有些瓜葛,但那些事情就像纸上的一行很小的字,字迹已经模糊了,又像古代战事的具体日期,早就说不清楚了。她们的名字就像写在脚注中的名字一样,也像是用棕色墨水写在陈旧《圣经》封面上的名字。她们的名字不会给我带来任何情感波动。就像远房亲戚的名字,隔得很远、难得见面的那种亲戚。时间在流逝。

没人会提起那段逝去的时光,只有我妈妈会偶尔提起。她会说:“你的那段日子啊,真苦!”我听了就很困惑。我不明白她在说什么。每次妈妈提起那段灰暗的日子,我会感到有点害怕,又觉得受到了羞辱。我不觉得我有过苦日子,我一直都很开心。你看,在六年级的集体照上,我笑得多开心啊。形容人很开心的时候,妈妈常常这么说:“开心得像涨潮时的蛤蜊一样。”我开心的时候确实像一只蛤蜊,外壳坚硬,嘴巴紧闭。

爸爸妈妈在家里忙着。空闲的时候,爸爸会敲敲打打,在我们家的地下室里建暗室,用来存放果冻、果酱等瓶瓶罐罐。草坪终于有了草坪的样子。爸爸妈妈在园子里种了一棵桃树、一棵梨树、一小片芦笋,还有一排排蔬菜。园子的边上鲜花盛开,有郁金香、黄水仙、鸢尾、牡丹、石竹、菊花,每个季节该有的花都有。我偶尔也去帮忙,但是,大多数时候我会云淡风轻地看着他们在泥地里忙,又是掘土又是除草,裤子的膝盖处沾满了泥巴。他们就像在沙堆里玩的孩子。我喜欢这些花,但我知道我不会为了养花而费那么多工夫、花那么大力气,还要把自己弄得浑身脏兮兮的。

溪谷上的木桥被拆掉了。大家都说木桥已经成了危桥,不拆掉不行了。他们打算建一座混凝土桥。有一天,我站在靠我家这边的山坡顶上,看着他们拆桥。谷底溪水边堆了一堆腐朽的木板。桥桩依旧挺立着,像枯死的树干,桥面上还有一些板没拆掉,栏杆却已经不见了。我感到有点不安,好像有东西埋在下面,那东西说不出名堂,但又很重要,也好像还有人在桥上,悬在半空中,不能着地。但是,桥上明明没有人。

科迪莉亚和格蕾丝毕业了,去了别的地方。据说科迪莉亚去了圣塞巴斯蒂安学校,那是一所私立的女子高中;格蕾丝去了更靠北边的一所高中,那所高中很注重数学。她擅长数学,能够列整齐精妙的式子。毕业时,她还留着长辫子。卡罗尔在课间休息的时候喜欢和男生混在一起,经常被两三个男生追着跑。他们喜欢把她扔进雪堆里,往她的脸上抹雪,没有雪的时候,就用跳绳把她绑起来。挣脱之后,她就抡着两条胳膊跑。她跑起来一扭一扭的,动作很搞笑,跑得又慢,很容易被人家抓住,而一旦被抓住,她就会大声尖叫。她已经开始穿少女文胸了。其他女生都不怎么喜欢她。

我上社会学课,做了一个关于西藏的研究项目,西藏有转经筒,西藏人相信轮回。在科学课上,我的研究对象是不同种类的种子。我交了一个男朋友,这在当时很流行。有时,他会隔着走廊递给我一张纸条,纸条是用铅笔写的,笔迹很黑。有时会举办派对,大家笨拙地跳着舞,笑声阵阵。男生会搞一些小动作,有人舌吻,但因为不熟练,牙齿会碰到牙齿。男朋友把我名字的首字母刻在他的课桌上,他为此遭到老师的鞭打。他还为别的事情挨过打。挨打是很有面子的事情。我有生以来第一次看了电视,那就像缩小版的黑白木偶戏,我不是很感兴趣。

卡罗尔搬走了,但我没有太在意。我跳过七年级,直接上了八年级,错过了讲英国历代国王的课,也没有学到人体循环系统的知识。我的男朋友还在原来的年级。我把头发剪了。我想剪得短一些。以前留着长发,就必须用发夹或发带把头发扎起来,别在背后,我觉得厌烦了,我不想再当一个小孩子了。看着我的头发像雾气一样从头上飘落,头型显露了出来,露出更清晰、更分明的轮廓,我非常高兴。快要上高中了,我想立刻就去。

为此,我特地整理了自己的房间。把旧玩具从橱柜里清理出来,清空了写字台的所有抽屉。在一个抽屉里面,我发现有一颗孤零零的猫眼弹珠滚来滚去,还有一些干枯的马栗。还发现了一个红色的塑料钱包,我记得那是有一次圣诞节收到的礼物。这个钱包很幼稚,是小孩子的钱包。我拿起钱包,里面有声响,原来是一枚五分的镍币。我把硬币拿出来准备花掉,把弹珠重新放进钱包里,然后扔掉了马栗。

我还找到了一本相册,内页都是黑色的。我很久没有用那台布朗尼相机拍照了,所以,这本相册也久未谋面了。相册里面的照片都用黑色的三角贴固定,有不少我都记不得是什么时候拍的。有几张照片像是湖边的鹅卵石。下面用白色的铅笔写着:黛西。埃尔西。那是我写的,但我已经忘了写过这些字。

我把这些东西拿到地下室,放在一个大箱子里,不想扔掉的旧物件都放在那儿。妈妈的婚纱也放在那儿,还有几件精美的银器、几张棕褐色的照片,那些人我都不认识,还有一盒带丝绸穗子的桥牌记分牌符,那是战前留下的。我们以前画的一些画也在那里,哥哥画的是宇宙飞船和闪着红色和金色光芒的爆炸场面,我画的是一个身体纤弱的小女孩,穿着老套的衣服。她们的围裙和发带,以及粗糙的脸和手,我现在看起来都觉得很反感。我不喜欢看到和我小时候的生活联系如此密切的东西。我觉得这些画的画功很差。我现在画得好多了。

高中开学的前一天,电话铃响了。是科迪莉亚的妈妈打来的,她要找我妈妈。我猜想又是大人那些无聊的事情,所以,我就回客厅,趴在地板上看漫画。妈妈放下电话后走进客厅。

“伊莱恩。”她说。我感觉很反常,因为妈妈很少直接叫我的名字。她的语气很严肃。

我正看着《魔术师曼德雷》,抬起了头。妈妈低头看着我。“是科迪莉亚的妈妈,”她说,“科迪莉亚要来你们这所高中上学了。她妈妈问你们俩想不想一起去上学。”

“科迪莉亚?”我问。我已经整整一年没有见过科迪莉亚了,也没有和她说过话。她好像彻底消失了。我之所以选择这所学校,是因为离家近,我可以走路去上学,不用乘公交车。那么,和科迪莉亚一起去不好吗?“好吧。”我说。

“你真的要和她一起去吗?”妈妈说。她有点儿不放心。她没说科迪莉亚为什么要来我们学校。我也没问。

“为什么不呢?”我反问。我已经学会了遇事看得开,高中就应该这样。与此同时,我也不明白妈妈怎么想的。科迪莉亚,或者说科迪莉亚的妈妈,是有求于我,虽然不是什么大事。妈妈的一贯原则是,既然别人开了口,就应该帮忙,这一次她为什么犹豫不决呢?

她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而是在我身边来回走动。我继续低头看漫画。“那么,是我给她妈妈回电话?还是你自己和科迪莉亚说?”她问。

“你回电话吧,”我说,“麻烦你了。”我现在不是特别想和科迪莉亚说话。

第二天早上,我先去科迪莉亚家,想叫她一起去上学。其实,我去学校就要路过她家。门开了,科迪莉亚站在门口,但她和原来不一样了。她不再是棱角分明的样子,她的乳房已经长得很丰满,屁股和脸也圆了很多。她头发很长,不再剪童花头了。她扎了马尾辫,皮筋上系着白色的铃兰花。她用过氧化氢染白了一绺刘海。还涂了橙色的口红,指甲也涂成了橙色。我自己的口红是淡粉色的。看到科迪莉亚,我意识到我不像一个大姑娘,我还是一个打扮得像大姑娘的小孩子。我还很瘦,身材还是扁平的。我强烈渴望长大。

我们一起走着去学校,一开始没说什么话,经过了加油站和殡仪馆,然后沿着一条商店林立的街道走了一英里,那条街上有伍尔沃斯连锁超市、伊达连锁药店、水果蔬菜店和五金店。这些店面挨得很近,都是两层平顶的黄砖建筑。我们把课本抱在胸前,宽松的棉裙摩擦着没有穿长袜的双腿。此时是夏天的尾巴,草坪都变成了暗绿色,有些已经变黄,看来是日子不多了。

我原以为科迪莉亚会比我高一个年级。结果她和我同级。她在蝙蝠上画了阴茎,被圣塞巴斯蒂安学校开除了。反正这是她自己说的。她说有人在黑板上画了一只很大的蝙蝠,翅膀张开,两腿之间凸起来一个小东西。所以,趁着老师不在教室的时候,她走到黑板前,把凸起来的那个小东西擦掉,然后画了一个又大又长的,“也没有那么大”,正好老师回来,当场把她逮住。

“就这样吗?”我问。

不只是这样。在那个又长又大的凸起物下面,她还工工整整地写了“麦尔德先生”几个字。麦尔德就是那个老师的姓。

也许她还干了别的坏事,但她只跟我讲了这么多。后来她又说她这一学年的成绩不及格。“我还太小了。”她说。这句话应该是别人跟她说的,很可能是她的妈妈。“我才十二岁。他们不应该让我跳级的。”

现在她十三岁了。我十二岁。我也跳了级。我开始怀疑我是否也会跟她一样,在蝙蝠的身上画阴茎,整个学年的成绩不及格。

39

我们上的学校叫伯纳姆高中。这是一所新建的学校,大楼是长方形的,平屋顶,装饰很简单,不显眼,有点像工厂。这是现代建筑的最新样式。里面有长长的走廊,地板有花点,看起来像花岗岩,实际上不是。墙壁是黄色的,靠墙竖着一排深绿色的储物柜。学校里还有一个礼堂,安装了一个公共广播系统。

每天早上,我们都会通过这个广播系统收听公告。首先播放一段《圣经》和祈祷文。大家在祈祷的时候,我低着头,但拒绝祷告。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样。然后,校长会预告接下来有什么活动。他还叫我们不要乱扔口香糖的包装纸,也不要像老夫老妻那样在大厅里闲逛。校长的大名叫作麦克里奥德先生,但大家背后都叫他“光头”。他确实已经秃顶了。他是苏格兰后裔。伯纳姆高中的校服是格子呢的,校徽上有作为苏格兰标志的蓟和几把苏格兰人经常插在袜子里的苏格兰刀,校训是一句盖尔语。校服、校徽、校训和校舍的颜色,都源于麦克里奥德先生的家族情怀。

在前厅女王像的旁边挂着一幅弗洛拉·麦克里奥德夫人和两个吹风笛的孙子的合影,那是在邓韦根城堡外面拍的。学校鼓励我们把这座城堡当作我们的老家,把麦克里奥德夫人当作我们的精神领袖。在唱诗班,我们学唱《斯凯岛船歌》,这首苏格兰民歌讲述了查理王子逃离英格兰免遭种族灭绝的故事。我们学了彭斯的诗歌《苏格兰勇士》,还有一首关于老鼠的诗,这首诗引起一些学生窃笑,因为诗中有“乳房”这个词。我们刚上高中,一开始都以为所有这些苏格兰元素都是理所应当的。我们学校里有几个来自亚美尼亚、希腊和中国的同学,他们也和其他人一样穿着格子呢校服,看不出有什么区别。

在这所学校,我认识的人不多,科迪莉亚也一样。从我原来的公立学校毕业的同学只有八个,而科迪莉亚只有四个同学。所以,学校里面基本都是陌生人。除此之外,我们在不同的教室上课,所以彼此没有什么依靠。

在我们班上,每个同学的个头儿都比我大。这是意料之中的事,我的年纪最小。其他女同学都发育了,乳房都挺了起来,她们的身上散发着脂粉味,在炎热的天气里令人昏昏欲睡。她们脸上的皮肤很光滑,都涂着化妆品。我躲着她们,不喜欢去更衣室,但我们要去更衣室换上蓝色的灯笼运动服,运动服是棉的,口袋上绣着我们的名字。在更衣室里,我感觉自己特别瘦,照镜子时能看到锁骨下的每一根肋骨。打排球比赛的时候,这些女生在我身边上蹿下跳,简直惊天动地。她们的嗓门很大,有点粗哑。她们身上新长出来的两个肉团在不停地抖动。我小心翼翼地躲着她们,因为她们身材比较高大,被她们撞到就惨了。实际上,我并不那么害怕她们。从某种意义上讲,我还鄙视她们,因为她们太像卡罗尔·坎贝尔了,喜欢大喊大叫、四处乱窜。

男生中有几个小个子,他们还没变声,但大多数男孩都很高大。有些十五岁了,甚至快十六了。他们的两鬓都留得很长,抹了发膏,向后梳,梳成鸭尾巴的样子,还刮了胡子。有些人看起来好像经常刮胡子。他们坐在教室的后面,腿伸到过道里。这些男生都至少留过一次级。他们对自己没有什么指望,学校和父母也对他们不抱什么希望。他们在学校就是混日子,混一天算一天。他们会在大厅里对女生品头论足,冲着她们发出亲吻的声音。有些在女生储物柜周围晃来晃去,但是,他们都没有注意到我。在他们的眼里,我只是个小屁孩。

可是,我并不觉得比他们小。我觉得在某些方面我还比他们更成熟。在我们的《生理卫生》课本里,有一章是讲青少年情感的。书上说,青春期的情绪大起大落,前一分钟还在笑,后一分钟可能就会哭。这就是所谓的情绪“过山车”。但是,我不存在这种情况。我很平静。同学们的种种古怪行为和课本上说的基本相符,对于他们的行为,我既抱着科学上的好奇心,也有像大人对小孩那样的包容。科迪莉亚说:“你不觉得他是白马王子吗?”我不大能够理解她是什么意思。我偶尔也会无缘无故地哭,课本上说到过这一点。但是,我无法相信我有多么伤心,我觉得自己不会伤心。我照镜子看到自己在哭,会觉得莫名其妙。

我和科迪莉亚在学校的餐厅吃午饭,餐厅的色调很淡,摆着乳白色的长桌。我们带的午饭放在储物柜里,放了整整一上午,等到我们要吃的时候,就有了一点儿运动鞋的味道。我们用吸管喝巧克力牛奶,说着一些我们自认为非常机智的俏皮话,嘲讽学校里的其他同学和老师。科迪莉亚已经上了一年高中,对这种事情很在行。她把领子竖起来,嬉皮笑脸,但说话尖酸刻薄。“他真是个讨厌鬼……他是个烂人。”这些评论只适用于男生。对于女生,她会说她们太粗野、太高傲、太骚、太下贱,是胆小鬼或者是疯婆子;而如果她们学习太用功的话,她就说她们是书呆子,是马屁精。但是,她始终没有用“讨厌鬼”和“烂人”那样的字眼来形容女生。我喜欢“讨厌鬼”这个词。我想“讨厌鬼”应该是指毛衣上的小毛球。被她骂作“讨厌鬼”的男生都有那样的毛衣。我如果发现自己的毛衣上起球,会小心翼翼地把这些毛球一个一个地扯下来。

科迪莉亚喜欢收集电影明星和歌手的精美照片。她在电影杂志上找到粉丝俱乐部的地址,向他们邮购照片。这些杂志的封底广告是好莱坞明星弗雷德里克的性感女士内衣,以及号称嚼一嚼就可以减肥的巧克力味药片。她用图钉把照片钉在桌子上方的软木板上,有些也用透明胶带粘在墙上。我每次去她那里,都觉得好像有一群人在盯着我,他们黑白分明、神采奕奕的眼睛始终跟随着我。有些照片上有签名,我们把照片放到灯光下仔细看,看纸上是否有钢笔签字留下的凹痕。如果没有,那就表明签名是印上去的。科迪莉亚喜欢琼·阿利森,不过她也喜欢弗兰克·辛纳特拉和贝蒂·赫顿。科迪莉亚说她觉得伯特·兰开斯特是最性感的男星。

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我们会去唱片店,在隔音间里一共试听了七十八张唱片。有时候,科迪莉亚会用零花钱买一张唱片,她的零花钱比我多,但通常她也只是试听一下。她说我要像她那样,在听歌的时候翻动眼珠子作沉醉状,或者跟着轻声唱。她说这是规矩,我们应该知道这些规矩,毕竟我们已经上了高中。但是,我觉得这种事情难以理解,有点虚假,每一次都觉得自己在刻意表演。

我们把唱片带回科迪莉亚的家,放在客厅的唱片机上,把声音调大。弗兰克·辛纳特拉出现了,但只闻其声不见其人,曲调很飘忽,听起来像有人在泥泞的人行道上滑行。他滑向一个高音,到达极点之后是颤音,然后慢慢下滑。

“你不喜欢他的唱法吗?”科迪莉亚问。她扑到切斯特菲尔德长沙发上,双手抱着交叉的两腿,头朝下。她在吃一个糖霜甜甜圈,糖霜掉在她的鼻子上。“我感觉他就在我们身边,他的手抚摸着我的后背,顺着脊梁骨上下移动。”

“是的。”我说。

珀迪和米瑞进来了。珀迪说:“别再对他那么花痴了。”米瑞说:“亲爱的科迪莉亚,你可以把声音关小一点吗?”近来,米瑞跟科迪莉亚说话的语气格外甜美,经常叫她亲爱的。

珀迪已经上大学了。她常去参加兄弟会的派对。米瑞在读高中的最后一年,但不在我们这所高中。她们都比以前更迷人,更美丽,更成熟。她们穿着羊绒衫,戴着珍珠纽扣耳环,还抽上了烟。她们管香烟叫“香烟烟”。她们称呼别的东西也很亲昵,鸡蛋叫作“鸡蛋蛋”,早饭叫作“早饭饭”。有人怀孕了,她们会说人家挺着“大肚肚”。不过,妈妈还是叫作“妈咪”。她们坐下来,抽着烟,漫不经心地聊着天,调侃着自己的朋友,我听到那些朋友的名字有米基、博比、普奇、罗宾等。按这些名字,我很难分辨这些朋友是男的还是女的。

“你吃饱了吗?”珀迪问科迪莉亚。她们最近经常这样说。言下之意是你那东西不吃了吧。“那东西应该是晚上吃的。”她指的是甜甜圈。

“还有很多。”科迪莉亚擦着鼻子说。她还是两脚朝天,头朝下。

“科迪莉亚,”珀迪说,“衣领不要老是竖起来。这样很土。”

“不土,”科迪莉亚说,“很酷。”

“很酷吗?”珀迪反问。她翻着白眼,鼻孔里冒着烟。她长着樱桃小嘴,嘴唇丰满,有点外翻。“你这样说,听起来像发膏广告。”

科迪莉亚转过身子,坐了起来,舌头伸到嘴角,盯着珀迪。她憋了一会儿,最后终于说:“那又怎么样?你懂什么?你落伍了。”

珀迪噘起了嘴。她已经长大了,晚饭正餐之前,她可以和大人一起喝鸡尾酒了,但爸爸妈妈还不准她去酒吧里喝。“我觉得上高中对她没有什么好处,”她跟米瑞说,“她冥顽不化,像一块石头。”说到“石头”的时候,她拉长了腔调,有点嘲讽的味道,好像是在说她已经过了那个阶段,已经“化”开了。“加油哦,科迪莉亚,否则,你今年又要挂了。你可知道爸爸上次是怎么说的。”

科迪莉亚满脸通红,一下子不知道该怎么反击。

科迪莉亚开始从商店里偷东西。她说那不能叫“偷”,而是“拿”。她从伍尔沃斯超市“拿”了几管口红,从药店“拿”了几包甘草糖。她进去买了一些小东西,比如发夹什么的,女售货员转身到抽屉里去拿零钱找给她的时候,她就从柜台上偷偷拿走一些东西,放进外套下面或者口袋里。这时已是秋天,我们穿着长外套,有宽大的口袋,刚好可以藏东西。出了商店,她就向我炫耀,让我看看她偷了什么东西。她似乎不觉得那是坏事,她笑得很开心,双眼闪闪发光,满脸通红,就好像是刚刚荣获大奖。

伍尔沃斯超市的木地板很旧,每年冬天,顾客的靴子上都沾满雪泥,这样走进走出,把地板弄得斑斑驳驳。顶灯挂在天花板的金属杆上,灯光昏暗。也许,除了口红,超市里面没有什么东西是我们真正想要的。店里有一些相框,相框里放着色彩奇怪的电影明星照片,那是为了展示照片放进相框里的效果;照片上的明星有拉蒙·诺瓦罗和琳达·达内尔等,都是老早以前的人物。超市还卖帽子,带面纱的老奶奶帽子,还有镶仿钻石的梳子。这里几乎所有东西都是仿的。我们在货架之间穿梭,顺手拿试用装的古龙香水往身上喷,拿样品口红涂在手臂上,手指着商品,故意大声喧哗,把它们贬低得一文不值,那些中年女售货员瞪着我们,怒不可遏。

科迪莉亚顺手“拿”了一条粉红色的尼龙围巾,她感觉被一个睁大眼睛瞪着我们的女售货员发现了。所以,我们后来有一段时间不去那家超市。我们走进药店去买雪糕,我付钱的时候,科迪莉亚偷了两本恐怖漫画。接下来,在走回家的路上,我们轮流大声朗读漫画书,像广播剧一样,有些部分读得特别夸张,时不时停下脚步,放声大笑。我们坐在殡仪馆前面的低矮石墙上,一边读着书,一边大笑不已。

书里的漫画都画得非常细致,色彩艳丽,颜色以绿色、紫色和硫黄色为主。科迪莉亚读了一个关于两姐妹的故事,两姐妹一个很漂亮,另一个烧毁了半张脸。烧伤的地方呈紫红色,皱巴巴的,像干瘪的苹果。漂亮的那个有个男朋友,她还经常去跳舞,烧伤的那个也爱那个男朋友,所以因妒生恨,恨那个漂亮的。也因为嫉妒,烧伤的那个在镜子前上吊自尽了。但是,她的灵魂进入了镜子。后来,那个漂亮女孩在镜子前梳头的时候,抬起头来看到烧伤的那个正看着她。她吓晕了,于是,烧伤的那个从镜子里走出来,钻进漂亮女孩的身体。利用这具身体,她欺骗了那个男朋友,甚至骗到了他的亲吻。但是,尽管现在她的脸完美无瑕,照那面镜子的时候,看到的仍然是她原来那张被烧毁的脸。那个男朋友也看到了。还好,他头脑清楚,遇事不乱。他打碎了镜子。

“哎呀,哎呀,”科迪莉亚大声读,“哎呀,鲍勃,太……可怕了。没关系,亲爱的,都过去了。她走了……不会再来了。现在,我们可以真正在一起了,不用害怕。两人紧紧相拥。故事结束。噢,好恶心啊!”

我读的故事讲的是一男一女在海上溺死,但发现他们实际上并没有死。他们在荒岛上生活,身体变得非常臃肿、肥胖。看着对方那么胖,他们已不再相爱了。这时来了一艘船,他们向船招手。“他们没有看见我们!我们要眼睁睁地看着他们开走了!哦,别啊……那就是说……我们注定一辈子都要待在这里了!没有什么办法了吗?”

到下张图,他们就上吊自杀了。一棵棕榈树上挂着两具臃肿的尸体,而他们生前两副瘦弱的身板穿着破破烂烂的泳衣,手牵着手走进大海。“两人紧紧相拥。故事结束。”

“哦,这个更恶心。”科迪莉亚说。

科迪莉亚接下来读的故事,是一个死人从沼泽里面出来,浑身滴着鲜血,肌肉一片一片地剥落,他要掐死当初把他推进沼泽的兄弟。我读的故事讲了一个男人让一个漂亮的女孩搭便车,结果,那个女孩早在十年前就死了。再轮到科迪莉亚读,她读的故事说一个男人遭到巫毒教巫医的诅咒,手上长出了红色的龙虾钳,而龙虾钳反过来攻击他自己。

到她家的时候,科迪莉亚不想把漫画书带进去。她说,这些书可能会被人发现,肯定会问她从哪里来的。就算他们认定是她买的,她也会有麻烦。所以,最后还是我把书带回了家。我们都没想到可以把书扔掉。

刚把书带回了家,我就突然意识到,晚上我不想和这些书共处一室。大白天看看书、放声大笑是一回事,但我不想夜里睡觉的时候让它们在卧室里陪着我。我想象着它们会在黑暗中发着瘆人的磷光,缕缕青烟从书中飘出来,跑到我的写字台上,然后现出人形。我怕别人的鬼魂会进入我的体内,害怕照浴室镜子的时候会看到另一个女孩的脸,而且她的脸和我长得很像,只是半边脸是黑的,被烧毁了。

我知道这种事情不会真的发生,但一想起来我还是很害怕。我也不想扔掉漫画书,否则,它们就会出去到处作怪。所以,我把它们拿到斯蒂芬的房间,塞进他的旧漫画书里,那些漫画书还在他的床底下堆着。他现在不看漫画书了,所以他不会发现的。无论夜里从书上跑出来什么,他都不会受到伤害。我觉得他本事很大,这种事情他绝对搞得定。

40

那是星期天的晚上。壁炉里烧着火,窗帘紧闭,挡住了十一月的漆黑夜色。爸爸坐在安乐椅上,看着学生们画的云杉蚜虫横切面,蚜虫的消化系统一览无遗。妈妈做了奶酪三明治,上面放了培根。我们都在收听脱口秀节目《杰克·本尼秀》,节目中不时插播“好彩”香烟的广告歌曲。在脱口秀节目里,有一个人说话声音沙哑,还有另一个人说:“泡菜在中间,芥末在上头。”第一个应该是个黑人,第二个是个犹太人。这是我没有想到的,我只是觉得他们说话的声音很搞笑。

我们那台长着绿眼睛的收音机不见了,家里新买了一台淡黄色的收音机,放在一个朴素无华、线条利落的柜子里,里面还有一台密纹唱机。我们家有几张小木桌,装着奶酪三明治的盘子就放在这些桌子上,桌子也是淡黄色的,桌腿上粗下细,从上到下没有凸起、没有花饰,总之就是没有积灰尘的地方。这些桌腿看起来像漫画中胖女人的腿,没有膝盖,也没有脚踝。这些淡黄色的木头都来自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原来的银质餐具已经放到地下室的箱子里面了。我们现在用一套新的银餐具,说是银餐具,但实际上都不是银质的,而是不锈钢的。

这些物件不是妈妈挑的,而是爸爸挑的。妈妈的正装也是爸爸挑的,妈妈笑着说,她的“味”全在嘴里,只对吃的有讲究。对她来说,椅子就是用来坐的,她不在乎上面的图案是粉色的牵牛花还是紫色的圆点,只要坐下去不塌掉就行。看样子,她就像猫一样,东西不动,就看不见。她对时尚越来越无所谓,找到什么就穿什么,穿着睡衣或者防雪衫,围着旧围巾,戴着不称手的手套,都可以到处跑。她说她不在乎衣服好不好看,只要能遮风挡雨就行。

更过分的是,她喜欢上了冰上舞蹈,她去我们家附近的室内溜冰场上课,伴随着像敲铁皮似的音乐,和其他女人手牵着手,跳着探戈和华尔兹。这让我很尴尬,不过还好,她是在室内跳的,没人看到。我只能寄望到了冬天她不要到户外溜冰场去训练,那里也许有我认识的人会看到她。但是,她根本都没有意识到这件事会给我带来烦恼。她不像别人的妈妈,她没在乎过别人会怎么想。她说她无所谓。

我觉得,她这样是很不负责任的。与此同时,听到她说“无所谓”,我又很开心。我觉得我妈妈不像个妈妈,而是一只变异的猫头鹰。我开始讲究起穿着打扮,喜欢拿着一面小镜子,看看后背的情况,也许我从正面看起来还不错,但衣服这东西可不好说,说不定有哪根线头松了,或者哪条褶边断了。无所谓是一种奢侈。这种无所顾忌的潇洒,正是我想要培养的品质,无论是在穿衣打扮方面,还是在其他方面。

哥哥坐的椅子是淡黄色的,跟桌子一样,椅子的腿是上粗下细的。我突然意识到,他个子长高了许多,年龄也大了。他已经开始用剃须刀了。今天是周末,他还没有刮胡子,嘴巴一圈有胡子茬冒了出来,看得很明显。他穿着软帮皮鞋,在家里他经常穿这双旧皮鞋,大脚趾下面磨出了洞。身上穿着那件鸡心领的紫红色毛衣,肘部有一块地方已经脱线了。每当妈妈想要补一补这件毛衣,或者干脆丢了再买一件新的,他都会明确拒绝。妈妈经常说她对穿着打扮很不在乎,但这不代表她会对衣服上的破洞、磨损或污垢视而不见。

学习的时候,哥哥总是穿着这一身破旧的毛衣和软帮皮鞋。周一到周五,他必须穿西装,打领带,穿灰色的法兰绒衬衫,这些都是他们学校规定的。他不能像我们学校的男生那样涂发膏梳成鸭尾头,也不能剪平头,他的发型跟英国唱诗班的男生一样,脖子后面剃短,前面梳向一边。这也是他们学校的规定。他剪了这个发型,看起来就像是二十年代或更早时期探险小说中的插图,我们家的地下室里还有几本这样的书,也像是漫画中的盟军空军军官。他的五官,包括鼻子和下巴,都跟他们很像,只是稍微瘦一些,干净利落,很好看,也有复古格调。他的眼睛也很像那些军官,蓝色的瞳孔,目光锐利,可以说有些偏执。对于那些过分关注外表的男生,他调侃起来毫不留情,可谓刀刀见血。他骂那些人是只讲究穿着的草包。

他上的是一所私立学校,专收高智商的男生,学费不贵,但要通过高难度的考试才能入学。爸爸妈妈有点忐忑不安地问我想不想去私立女校。他们可能觉得,如果不把我也弄进私立学校,我会感到委屈,觉得被忽视了。我知道这种学校,在这种学校上学,你就必须穿短褶裙、打曲棍球。我说这些学校是供自命不凡的人上的,办学质量低。这是实情。不过,实际上我不愿意去上女子学校,那种地方死气沉沉,我受不了。一想到那种学校,我就很害怕,那种感觉叫作幽闭恐惧症,一所只有女生的学校就像一个陷阱。

哥哥也在听《杰克·本尼秀》。在听脱口秀的时候,他左手往嘴里塞奶酪三明治,右手拿着一支铅笔,一刻都不会停,不停地记着。他只管写,几乎没怎么看笔记本,但时不时地会撕下一张纸,揉成一团,扔在地板上。节目结束后,我把纸团收集起来放进废纸篓,看到纸上写满了数字,一长串一长串的数字和符号,像在写文章,又像一封密信。

哥哥的朋友有时会到家里来。他们坐在他的房间里下棋,中间放着一张桌子,除了手,全身上下一动不动,他们的手偶尔抬起来,在棋盘上方停留片刻,然后猛然放下去。他们有时会自言自语,有时会说“啊哈”“吃你一个子”“也吃你一子”;他们也会对骂,用词很新鲜,但没有恶意。比如“你这个无理数”“你这个平方根”“你这个返祖的人”。被吃掉的棋子,比如马、卒和象等,排列在棋盘的外围。为了看看他们下得怎么样,我偶尔会送几杯牛奶和香草巧克力双色酥饼进去,这些酥饼是我参照《贝蒂·克罗克食谱图》做的。我本想炫耀一下厨艺,结果他们并没有多大的反应。他们只是含含糊糊地支吾了一声,用左手拿牛奶喝,往嘴里塞酥饼,但眼睛始终离不开棋盘。象倒了,后也倒了,王被围住了。“两步杀。”他们说。一根手指伸向棋盘,把王推倒。“五局三胜!”说罢,他们又摆了一局。

晚上是哥哥学习的时间。他学习的方式很奇怪。有时,他会头朝下倒立,说这样可以让血液回流到大脑,有时会朝天花板吐唾沫。天花板吊灯的周围沾满了他的唾沫。有时候,他会疯狂地干体力活。他劈了一堆又一堆的木柴,但我们家根本不需要这么多,他有时候会去溪谷里跑步,穿着松松垮垮的裤子,身上的绿色毛衣开线得厉害,比那件紫红色的毛衣还要厉害,灰色的跑鞋破破烂烂,像人家扔在荒地上的那种。他说他要准备参加马拉松。

很多时候,哥哥似乎都没有注意到我的存在。他的心在别的地方,在思考很严肃、很重要的事情。吃饭的时候,他坐在餐桌旁,只有右手在动,把面包皮捏成小球,眼睛出神地盯着妈妈背后的墙。墙上挂着一幅画,在画中,花瓶里插着三枝乳草荚。与此同时,爸爸正在解释为什么人类注定要毁灭。这次,他说是因为人类发现了胰岛素。过去,人得了糖尿病必死无疑,如今他们不仅能够生存,还能活得很久,足以把糖尿病传给下一代。很快,根据几何级数原理,我们都会变成糖尿病患者,而由于胰岛素是从牛的胃里面提取的,整个世界都将被产胰岛素的牛所占据。他指的是还没被人类占据的土地,人类繁殖得太快了,这都是出于自身的利益考虑。牛放屁会排放甲烷。大量的甲烷已经进入大气层,过度消耗氧气,可能会把整个地球变成一个巨大的温室。极地的冰川将会融化,纽约将会被海水淹没,沉没在六英尺深的水下,其他沿海城市更是如此。此外,我们还要担心沙漠化和水土流失的问题。“最后,我们不是被牛屁熏死,就是被困在像撒哈拉那样的沙漠里面。”爸爸说得兴高采烈。这时,他已经把肉馅糕吃完了。

爸爸跟糖尿病患者和奶牛没什么过节。他只是喜欢推理,乐于寻求合乎逻辑的结论。妈妈说咖啡舒芙蕾来了,这是今天的甜点。

哥哥曾经也对人类的命运很感兴趣,但现在没有那么感兴趣了。他说,如果太阳爆炸变成超新星,那么,我们要过八分钟才能看到它。他看得很长远。他的言下之意是说,既然我们迟早都要变成煤渣,那么,几头牛有什么好担心的?虽然他还在采集蝴蝶标本,但他的思维已经离生物学越来越远了。“再放大来看,我们只是地球表面上一小团绿色的污垢。”哥哥说。

爸爸吃着咖啡舒芙蕾,皱起眉头。妈妈恰到好处地给他倒了一杯茶。我明白了,人类的未来是一个战场,斯蒂芬已经得了一分,而爸爸已经输了一分。谁最在乎,就算谁输。

我对爸爸的了解比从前更深了。我知道,在大战期间,他原想成为一名飞行员,但未能如愿,因为他所从事的工作被认定对战争至关重要。至于云杉蚜虫对战争有多么重要,我还没有弄明白,但显然是非常重要。我终于明白为什么他开车总是这么快,原来他是想要起飞呀。

我知道他在新斯科舍省的一个农场长大,那里是蛮荒之地,没有自来水,也没有电。所以,他既能盖房子也能砍树,那里的每个人都会用斧头和锯子。他通过函授学习高中课程,经常在餐桌上凑着煤油灯做作业。上大学的时候,他到伐木营区干苦力挣学费,帮人家打扫兔笼子,他太穷了,为了省钱,夏天就住在帐篷里面。过去,他常常去方块舞会拉小提琴,直到二十二岁才算听过了管弦乐。这些我都知道,但我觉得难以想象。我宁愿不知道这些事情。我希望我的爸爸只是我的爸爸,还是一直以来熟悉的样子,而不是一个有奇幻经历的人。太了解别人,就会被人家控制,他们就占有了你,你要被迫去理解他们,你会感到有些无可奈何。

我狠一狠心不去管人类的命运,而是盘算着要存多少钱才能买一件新羊毛衫。我们有一门家政学课程,实际就是教做饭和缝纫。在这门课上,我学会了怎么装拉链和弄平式接缝。现在,我的很多衣服都是自己做的,虽然做出来的效果和图片并不完全一样,但毕竟要便宜一些。在时尚方面,妈妈没有帮上什么忙,因为不管我穿什么,只要没有显眼的破洞,她都说很不错。

我向隔壁的费恩斯坦太太征求意见,我周末去替她看孩子。“亲爱的,你适合穿蓝色的,”她说,“非常漂亮。鲜红色也很不错。你穿鲜红色会很迷人。”然后,她就和费恩斯坦先生一起出去共度周末良宵了。她的头发向上梳,嘴巴涂得很红,穿着小号的高跟鞋,走起路来摇摇晃晃,手镯和金耳环叮当作响。我给布莱恩·费恩斯坦读了《勇敢的小火车头》,然后把他塞进被窝里,哄他睡觉。

有时候,我和斯蒂芬一起洗碗,他会突然想起来他是我的哥哥。我洗碗,他擦干。他会像长辈一样,很慈祥、很关心地问我一些问题,比如问我上九年级有什么感受,这种问题真让人受不了。他上十一年级,比我高两级,但也没必要这样追问。

不过,有时在洗碗的时候,我觉得他又恢复了他真实的自我。他跟我说起他们学校老师的绰号,所有绰号都很粗鲁,比如说“胳肢窝”和“马桶”等。我们还会一起发明骂人的新词。“蠢蛋。”他说。我回了一个“装酷”。我跟他说这是一个动词。我们笑得直不起腰,趴在厨房的柜台上,直到母亲走进厨房来说:“你们俩在干什么?”

有时候,他觉得自己有责任教育我。他对大多数女生都没有什么好感,他不希望我也变成那种女生。他不希望我变成一个傻瓜。他觉得我有变得过度虚荣的风险。早上,他会站在浴室的门外,问我离不离得开那面镜子。

他觉得我应该练一练脑力。为了帮我锻炼脑力,他剪了一条长长的纸条,旋转一圈,将两端粘在一起,做了一个莫比乌斯带给我。这条莫比乌斯带只有一面,你要是不相信,可以用手指沿着表面绕一圈就知道了。斯蒂芬认为,莫比乌斯带就是无限循环,代表着没有尽头的路。他又给我画了一个克莱因瓶,这种瓶子没有内外之分。克莱因瓶比莫比乌斯带更让我头疼,可能是因为它是一只瓶子,我想不出哪只瓶子不是用来装东西的。我看不出所以然来。

斯蒂芬说他对二维宇宙很感兴趣。他叫我想象一下,在一个二维的人,也就是完全扁平的人眼里,三维宇宙是什么样子的。如果你站在一个二维宇宙中,只有在交叉点才能感知到你,在别人的眼里,你将是两个椭圆形的平面,那是你两只脚的二维横截面。还有五维宇宙、七维宇宙等。我很努力地想象,但我似乎最多只能想到三维。

“为什么只能到三维?”斯蒂芬问。这是他惯用的伎俩,他常问我一些他自己知道答案的问题,或者是有其他答案的问题。“因为确实只有这么多。”我说。

“你是不是说,这就是我们所能感知到的维度?”他问,“我们受限于自身的感官。你觉得苍蝇是怎么感知世界的?”我知道苍蝇是怎么感知世界的,我用显微镜观察过许多苍蝇的眼睛。“苍蝇有许多小眼,”我说,“但是,每只小眼也只能看到三个维度。”

“说得好。”他说,哥哥的赞许让我觉得自己长大了,有资格跟他进行这种谈话了,“不过,实际上,我们可以感知到四个维度。”

“四个?”我问。

“时间也是一个维度,”他说,“时间和空间分不开。我们生活在四维时空里面。”他说不存在可以保持不变、不受时间流动影响的所谓离散物体。他说,时空是弯曲的,在弯曲的时空之中,两点之间的最短距离不是直线,而沿着时空曲线的方向走距离才是最短的。他说,时间可以拉长或缩短,在有些地方流动得更快,在有些地方流动得更慢。他说,如果说有一对双胞胎,你把其中一个放在超高速火箭里飞行一个星期,回来之后,他会发现他的兄弟居然比自己大十岁。我说怎么会有这种事情,这让人难以接受。

哥哥笑了。他说,宇宙就像一个斑点密布的气球,越吹越大。这些斑点就是星星,它们一直在移动,相互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他说,真正有意思的问题是,宇宙是无限无界的?还是像气球一样是无限而有界的?我能想到的是气球破裂的时候像爆炸一样,声音巨响。

他说,空间大部分是空的,物质不一定是实的。物质是一群间隔距离很远、或快或慢运动着的原子。而且,物质和能量是可以互相转化的。这好像是说世间万物都是由固体的光构成的。他说,如果我们知道得足够多,就可以像穿过空气一样穿过墙壁。如果我们知道得足够多,就可以跑得比光还快。到那时,空间就会变成时间,时间变成空间,我们就能够在时间中穿梭,回到过去。

他有那么多天马行空的想法,这是第一个真正让我动心的。我想穿梭回去,看看活着的恐龙,还有许多其他的,比如古埃及人。可是,这个想法有点可怕。我说不准我是不是真的想回到过去。我也说不准我是不是要不管他说什么,都佩服得五体投地。那样子的话,就让他太得意了。无论如何,那不是明智的聊天方式。很多东西听起来像连环画里的故事,还是有激光枪的那种漫画。

所以我说:“那有什么用呢?”

他笑了。他说:“如果你做得到,你就知道有什么用。”

我跟科迪莉亚说,斯蒂芬说如果我们知道得足够多,我们就可以穿墙而过。在他的诸多最新想法中,目前我自信能够转述的只有这一个,其余的都太复杂、太离奇了。

科迪莉亚大笑。她说斯蒂芬有书呆子的潜质,要不是他那么帅,他肯定是个讨厌鬼。

今年暑假,斯蒂芬找到了一份工作,在一个男生夏令营里当皮划艇教练。我没有工作,因为我只有十三岁。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了北方,到了一个离苏圣玛丽不远的地方,爸爸在那里有一个天幕毛虫实验基地,那些毛毛虫都养在笼子里。

斯蒂芬经常从横线练习册上撕下来几页纸,用铅笔给我写信。在信中,他把夏令营里的东西都调侃一遍,包括营地的教官,还有那些教官下班后垂涎欲滴的女生。他说,那些教官皮肤上长着各种痘痘,牙齿像狼牙,嘴唇都盖不住,舌头像狗一样总是伸在外面,眼睛总是色眯眯地盯着女生。看到这里,我就觉得自己有资格跟他说说话。或者说我可以跟他平等地通信,因为我也是女生。我一个人去钓鱼,主要是为了在给他写信的时候有话可说。除此之外,我没什么可说的。

科迪莉亚的信是用墨水写的,颜色很深。她用了很多最高级形容词和感叹号。她写到“我”的时候都画了小圆圈,像漫画里孤儿安妮的眼睛,也像气泡。在信的末尾,她总要写上一句肉麻的话,比如“我们的友情永存,除非尼亚加拉瀑布干枯”“我是你永远的朋友,除非所有的饼干都碎成粉末”或者“我们永远是朋友,除非大海穿上橡皮裤子滴水不沾”。

“我无聊死了!!!”她这句话不仅用了三个感叹号,还在下面画了三条下画线。即使是真的很无聊,她说话还是这么激情洋溢。然而,她这种夸张的风格让人觉得很假。有时候,她以为我不注意,但实际上我在观察着她。我发现她的脸是僵的,没有表情,没有反应。这时的她就像行尸走肉。但是,突然间,她会来一个大拐弯,哈哈大笑起来。“他们卷起袖子把烟盒塞进去的样子,你不觉得很酷吗?”她会问,“没有肱二头肌是不行的!”说完,她又恢复漠然的常态。

我感觉自己是在消磨时光。我到爸爸妈妈指定的湖里游泳,看着侦探小说,吃着涂了厚厚一层花生酱和蜂蜜的葡萄干饼干,因为周围没有同龄人,所以闷闷不乐。爸爸妈妈的心情很好,但对我没有任何积极的影响。如果他们像我一样闷闷不乐,或者比我更加闷闷不乐,情况说不定会好一些,会让我感觉自己还算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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