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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人体素描 LIFE DRAWING猫眼 作者:玛格丽特·阿特伍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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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人的记忆有几种毛病。例如,记不住名词或者数字。还有更复杂的失忆症。有了失忆症,你可能忘记过去所有的事情,你得重新开始,学习怎么系鞋带,学习怎么用叉子吃饭,学习阅读和唱歌。你要重新认识亲戚朋友,甚至是最老的老朋友,也好像从未见过一样。不过,这是重新认识的机会,比原谅他们的过错更好,因为可以从头开始。失忆的另一种形式,是记得遥远的过去,却忘记了眼前。你不记得五分钟前发生了什么。一个早就认识的人走出房间,然后回来,你跟他打招呼的时候,就好像你们已经分别了二十年,你会不停地抽泣,既是喜极而泣,又是突然感到解脱,仿佛与逝者重聚。 我有时会想,这两种失忆症,以后哪一种会折磨我,我知道总有一种会折磨我。 多年来,我一直想长大,如今我真的长大了,还变老了。 我坐在魁西酒吧里面,酒吧一片漆黑,我在黑暗中喝着红酒,凝视着窗外。科迪莉亚从窗外飘过,然后融化、重组,变成了另一个人。又一个错误的身份。 他们为什么给她起这个名字?她的脖子上挂着一个东西。那个东西叫作“月亮之心”,也叫作“海洋珠宝”,就看你是说哪种外语。她是三个姐妹中唯一诚实的那个,也是固执的那个,被排斥的那个,没人理睬的那个。如果她的名字换成简,情况会不会有所不同? 我妈妈用她最要好的朋友的名字给我命名,这是当时女人的习惯。她给我取名伊莱恩,我曾经很讨厌这个名字。我想要更干脆的名字,简短、响亮一点,比如说多特或帕特之类的,念起来铿锵有力,掷地有声。这样的名字不会念错,也不至于拖泥带水,绵软无力。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我的名字已经和我融为一体了。虽然我还觉得这个名字很生硬,但已变得顺耳多了,就像一只用旧了的手套。 这里有很多亮黑色的成分,有些是皮革,有些是亮闪闪的塑料。这次我是有备而来的,我穿着黑色的高领针织衫,外面套着黑色的带兜帽风衣,但衣服的质感不适合我。我的年龄也不合适,在这里,所有人都是十二岁。这个地方是乔恩建议我来的。我知道,他会紧紧抓住冲浪板,一波浪花卷过来,人翻倒在泡沫里,他还是会紧紧抓住。 他喜欢迟到,借此表明他的生活很充实,他的事情都比我重要,今天也不例外。他比约定的时间晚了三十分钟,来的时候,他就像一阵清风,轻松愉快。不过,这一次他道歉了。他是不是懂事了?是不是他现在的老婆管得比较紧?我始终觉得他的老婆不是之前那个,这很有意思。 “没关系,我有心理准备,”我说,“你能出来玩我就很高兴了。”这句话影射了他老婆。“和你吃顿午饭算不上玩。”他咧着嘴笑嘻嘻地说。 他还是很当真。我们互相打量。四年了,他的皱纹比原来更深,鬓角和胡须也花白了。他说:“别盯着那块秃的地方了。” “什么秃的地方?”我的意思是说,如果他不挑剔我的身体退化,我也不会挑他的刺。他心领神会。 他说:“你气色比以前好多了。还是当卖家更适合你。” “嗯,没错,”我说,“总比在乱搞的电影里舔屁股和肢解女人的身体好得多。”放在从前,这句话必定引起一场血战,但他现在肯定已经认命了。他耸耸肩,不计较,他看起来好像很疲惫。 “活得久了,原来舔人家屁股的,就会变成被人家舔屁股的,”他说,“自从爆了眼球后,我就收手了。现在,我从头到脚都是人家的口水。” 这里面蕴含着粗鄙的性暗示,但我没有接茬。我认为他是对的,我们现在都在正道上。在别人的眼里一定是。曾几何时,我认识的一些朋友要么死于自杀,要么驾驶摩托车时被撞死,都死于非命。现在的人要死也都是生病死的,像心脏病和癌症,那是身体的背叛。如今的世界是我的同龄人掌管的,和我同龄的男人,他们都在掉头发,都有健康隐患,这让我感到很害怕。要是领导的年纪比我大,我可以相信他们的智慧,我可以相信他们已经超脱了,不会再随便生气,不再有恶意,不再有被爱的需求。如今,我看得多了,看得透了。我看着报纸杂志上的那些面孔,不禁想问:到底是什么样的贪婪、什么样的愤怒在驱使着他们? “你正经的工作进展怎么样?”我心软了,我想让他知道,我还很在乎他。这反而让他很不舒服。“还好吧,”他说,“我最近没怎么做。” 接着,我们都陷入沉默。我们剩下的时间不多了,我们要变成我们曾经想要的样子,时间恐怕不够了。乔恩有潜力,但是,“潜力”这个词听起来不像从前那么舒服了。潜力是有保质期的。 然后,我们聊起莎拉,轻松愉快,没有争吵,就好像我们是她的叔叔和婶婶。我们聊到了我的画展。 “你在报纸上看到那篇恶意中伤的文章了吧。”我说。 “那是恶意中伤吗?”他问。 “怪我。我对采访我的那个记者太不客气了。”我假装后悔,“我就要变成一个脾气暴躁的老巫婆了。” “你要是不那样,我才失望呢,”他说,“就是要让他们难受,他们不就是拿钱干这个活儿的吗?”我们都笑了。他了解我。他知道我会有多粗暴。 我用恋旧的眼光看着他,据说,恋旧是男人们对于战争、战友特有的情感。我想,我曾经往这个人的身上扔过东西。我扔过一个玻璃烟灰缸,那个烟灰缸相当便宜,摔不碎。我扔过一只鞋,他的鞋,也扔过一个手提包,那是我的手提包。我扔手提包的时候,甚至来不及先把手提包合上,结果钥匙和零钱都飞出来,像一阵雨落在他的头上。我最过分的是扔了一台小型便携式电视机,我抱着电视机站在床上,借着席梦思的弹力向他扔过去。不过电视机一出手,我就想,哎呀,上帝,他快躲开吧!我曾经认为我有能力干掉他。如今,我只有一个小小的遗憾,那就是我们当时没有好好相处。尽管如此,那些情绪大爆发,那些鲁莽的行为,那些五彩缤纷的碎片,都让我感到很惊奇。令人惊讶,也令人痛苦,几乎致命。 如今,他对我无害,我也对他无害。我可以愉快地回忆和他在一起的过去,有些细节很清晰。我跟另外几个男人在一起过,就想不起这样的细节。老情人就像老照片,会逐渐褪色,像泡过酸液一样,首先是痣和丘疹不见了,然后是阴影消失了,然后脸也模糊了,最后只剩下大致的轮廓。等我七十岁的时候,还会剩下什么?没有巴洛克式的狂喜,没有强烈到扭曲的欲望。只有一两句话,盘旋在空虚的内心里面。也许这里有一个脚趾,那里有几根鼻毛,或者是一束小胡子,像一小团海藻,跟其他漂浮物一起漂浮着。 他坐在漆黑的桌子的另一头,比从前消瘦了许多,但仍能活动和呼吸。我感到一丝痛苦,也有一丝期待:先别走!时间还没到!别走!但是,在他的面前暴露我的多愁善感和软弱,那是愚蠢的。 我们吃的是不大正宗的泰国菜,鸡肉辛辣多汁,沙拉是用一种外国的叶子做的,红色的叶子上有紫色的斑点,好看不好吃。现在的人们都吃这种东西,在这种地方吃饭的人就爱吃这种东西。多伦多不再流行鸡锅派、炖牛肉、烂炒青菜了。我想起我第一次吃鳄梨的情景,当时我二十二岁。那种感觉就像我父亲第一次听交响乐演出。有点反常的是,我怀念童年吃过的甜点,战争年代的甜点,简单、便宜、淡而无味:上面放凝胶鱼眼睛的木薯布丁,还有果冻焦糖布丁,也有凝乳甜食。凝乳甜食是用从管子里挤出来的白色乳脂做的,上面放一团葡萄果冻。可能现在已经没有了。 乔恩点了一瓶酒,他没有一杯一杯地点。这让我想起他从前的样子,从前,他老是夸夸其谈,翘着孔雀尾巴,让人觉得很厉害。 “你老婆怎么样?”我问他。 “哦,”他低下头说,“玛丽·琼和我决定暂时分开一段时间。” 这样,他的房间里有花草茶就说得通了,他的工作室里进来了一个更年轻的女人,那个女人更喜欢素食,影响到了他。“我想你是找了个小妞吧。”我说。 “实话实说,”他说,“是玛丽甩了我。” “这样啊。”我说。我心里有一股怒火冒起了,她怎么能这样对他,这个冷酷无情的婊子。我站在他这一边,尽管多年前我自己也甩过他。 他说:“我想,我也有责任。”他以前从未这样认过错,“她说她给我打电话都打不通。” 我敢肯定,她当时说的不只这些。他失去了一些东西,我曾经认为,幻想对他来说是必需的,可如今幻想已经丢失了。他开始认识到,他也是个人。或者,这只是一场表演,想演给我看,让我看看他的崭新面貌?也许不该让男人知道他们的本性。这只会让他们不舒服。这只会让他们变得更加狡猾,更加难以捉摸,更加难以读懂。 “要是你当初没有那么疯癫,”我说,“就不用走到这一步。我是说我们。” 这两句话刺激了他。“谁疯了?”他又咧着嘴笑了,“是谁把谁送到医院的?” “如果不是因为你,”我说,“我就用不着去医院了。” “这种话不公道,你自己心知肚明。” “你说得对,”我说,“是不大公道。你能开车送我去医院,我很欣慰。” 原谅男人比原谅女人容易多了。 我们在人行道上走着的时候,他说:“你想去哪儿?我陪你去。”我很开心。我们相处得很好,我们之间不存在矛盾了,不用争什么。我明白了当初为什么会爱上他。但是,我现在没有那个精力。 “好吧。”我说。其实,我并不知道我想要去哪里,但不能让他知道。“谢谢你把工作室借给我。你想我怎么报答,尽管说。”我知道我在的时候他不会来,但我们待在一起而且门锁着,还是太尴尬了,也很危险。 “我们喝一杯吧。晚点。” “应该可以。”我说。 和乔恩分手后,我沿着女王大道向东走,路上有小贩在卖有伤风化的T恤,还有橱窗上挂着吊袜带和缎子内裤。我想到了多年前画过的一幅画,叫作《坠落的女人》。我的许多画,灵感都来自我对文字的困惑。 这幅画里没有男人,但主题是关于男人的,那种让女人堕落的男人。我没有把女人的堕落归咎于男人的意思。男人就像天气,他们没有头脑。他们像一阵雨,会把你淋成落汤鸡;他们也像闪电一样会袭击你,然后像暴风雪一样,若无其事地向前推进;他们还像岩石,又尖又滑,边缘像锯齿,你可以在岩石间行走,但必须小心翼翼,每一步都要计算好,否则滑倒了,你会摔得头破血流,但责怪岩石是没有用的。 坠落的女人就是这个意思。坠落的女人是爱上男人然后遭到男人伤害的女人。“坠落”这个词有向下跌倒的意思,那不是本人的意愿,但绝非他人强迫。坠落的女人不是被拉倒或者被推倒的女人,只是坠落而已。当然有夏娃的坠落,但是,这个故事没有跌倒的情节,只是吃了不该吃的东西,和许多童话一样。 《坠落的女人》展示了这种女人,其中有三个像是意外从桥上跌落,她们的裙子被风吹起来,成了喇叭形,她们的头发向上飘动。她们掉了下去,而下面很远的地方,有看不见的男人,这些男人像岩石,边缘也有锯齿,黑乎乎、冷冰冰,而那三个女人就摔在这些男人的身上。 48 我盯着一个裸体女人看。这样拍成照片就是裸照,但她没有拍照片。这是我首次见到真人的胴体,当然,镜子里的自己除外。在高中的更衣室里,女生总是穿着内衣内裤,跟这个女人不是一回事,杂志广告上穿着弹力莱卡连体泳衣的女人也不一样。 不过,这个女人也不是全裸的,因为她的左腿上搭着一条床单,床单还夹在两腿之间,阴毛没有露出来。她坐在凳子上,臀部向两侧挤压,结实的背部有弧线,右腿和左腿交叉,右腿放在左腿的膝盖上,右肘支在右腿的膝盖上,左臂放在身后,手掌撑在凳子上。她双眼呆滞,头低垂着,这是她按要求摆出来的姿势。她的身体有点紧,看上去有点不舒服,有点冷,我看到她手臂上有鸡皮疙瘩。她脖子很粗。她的头发卷曲,红色的短发,发根的颜色较深。我怀疑她在嚼口香糖,她的下巴偶尔会有一个缓慢的、不易觉察的侧向运动。她其实是不应该动的。 我在用木炭画这个女人的素描。我想让线条流畅一些。老师之所以让她摆成这种姿势,就是要让我们画出流畅的线条。我更喜欢用硬铅笔来画,木炭会沾到我的手指上,画头发也不方便。另外,这个女人也让我吓一跳。她身上有很多赘肉,尤其是腰部以下,小肚腩上有一圈圈的肥肉,乳房松弛下垂,乳头是黑色的,很大。刺眼的荧光灯直直地照在她身上,在灯光下,她的眼窝变成了两个窟窿,从鼻子到下巴的下降线条很明显,但她庞大的身躯让她的头看起来像是后来加上去的。她不漂亮,我怕我以后也变成那样。 这是夜校班,上的课是人体素描课,每周二在多伦多艺术学院举办,地点是一间空荡荡的大教室。教室的后面有朴实无华的楼梯,再后面是麦考尔街,然后是王后大街,街上可以看到酒鬼和电车轨道,再过去是四四方方的多伦多,所有建筑都像盒子。教室里有我们十几个人,都满怀希望,带着几乎全新的布里斯托尔画板,我们的手指都弄得黑乎乎的,除了我,还有两个年纪大一些的女人,八个年轻的男人,一个和我同龄的女孩。我不是这里的学生,但不是学生也可以报名参加这个班,只要满足条件就行。条件就是必须让老师相信你是诚心的。不过,我能坚持多久还不清楚。 老师是赫比克先生。他三十几岁,皮肤黝黑,一头浓密的卷发,留着小胡子,鹰钩鼻,眼睛是紫色的,看起来很像桑葚。他经常什么都不说就盯着你看,而且好像不眨眼。我去见他的时候,他的眼睛最先引起我的注意。他坐在学院里一间很小的办公室里,办公室的墙上贴满了纸张,他靠在椅子背上,叼着一根铅笔。看到了我,他放下了铅笔。 “你多大了?”他问。 “十七岁,”我说,“快十八岁了。” “哦。”他说。然后,他叹了一口气,好像这是个坏消息。“你做过什么?” 这听起来好像有所指。随后,我就明白了他的意思。我本应带一些所谓的“近期作品”来,就是我画的画,这样他就可以评价我了。但我没什么可带的。我到了高中才接触艺术,在九年级的艺术欣赏课上,我们听了《月光奏鸣曲》,然后用蜡笔画了波浪线,还有就是画了花瓶里的一朵郁金香。我从未去过美术馆,尽管我在《生活》杂志上读过一篇关于毕加索的文章。 去年夏天,我在马斯科卡的一个度假胜地打工挣钱,帮人家铺床和打扫厕所,我用挣到的钱在一家旅游商店买了一小套油画工具。颜料软管上的名称就像密码:钴蓝、焦棕色、深红湖。在上班的间歇,我会沿着海岸走,找一个地方坐下来,背靠着一棵树,松针扎着屁股,四周都是苔藓,海上风平浪静,海平面就像金属板一样,有船只在海上航行,船舱用涂了清漆的红木,船尾挂着小旗。这些船上有时也有女服务员,她们去人家的房间里参加非法派对,用纸杯喝黑麦和姜汁汽水,据说她们会和人家上床。洗衣房里有时会发生冲突,搞得哭哭啼啼的,问题主要出在叠床单上。 我不知道怎么画,甚至不知道要画什么,但是我知道我必须开始动手。过了一会儿,我画了一只没有标签的啤酒瓶,一棵长得像坏了的搅拌器的树,还有块淤泥色的岩石,背景是一个深蓝色的湖。我还画了一张日落,夕阳好像会从画上照到我的身上。 我从随身携带的黑色文件夹中拿出这些习作。赫比克先生皱着眉头,摆弄着铅笔,什么也没说。我很沮丧,也很怕他,因为他掌控着我的命运,有权力把我拒之门外。我看得出他认为我画得不好。确实不好。 “还有吗?”他问,“有素描吗?” 慌乱中,我翻到了用硬铅笔画出的几张生物解剖图,图上画了彩色的阴影。我对素描比较有把握,我画素描很久了。我没有什么好损失的,所以,我把几张素描抽了出来。 “你这是什么?”他拿起最上面那张,但拿倒了。 “蚯蚓的内脏器官。”我说。 他没有大惊小怪。“这个呢?” “涡虫。彩色剖面图。” “这个呢?” “青蛙的生殖系统。一只雄性青蛙。” 赫比克先生张大他那双闪闪发光的紫色眼睛盯着我。“你为什么要来上这门课?”他问。 “除了这个班,我没有别的选择。”我说。我马上就意识到这个回答有很大的问题。“这是我唯一的希望。我不知道还有谁能教我。” “你为什么要学?” “不知道。”我说。 赫比克先生拿起铅笔,铅笔头插进他的嘴角,叼着就像一根香烟。然后又拿出来了。他用手指拨弄着头发。他说:“你是个业余爱好者。不过,有时候这样反而更好。我们可以从零开始。”他冲着我笑,这是他第一次对着我笑。他的牙齿参差不齐。“能把你教成什么样,还不好说。”他说。 赫比克先生在教室里走来走去。他对我们所有人都感到绝望,包括那个偷偷嚼口香糖让他抓狂的模特。“别动!”他扯着自己的头发对她说,“口香糖嚼够了没有?”那个模特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然后收紧了下巴。他抓住模特的胳膊,扶了一下她的头,给她调整姿势,好像她是时装店的人体模型。“我们再来一次。” 他在我们中间走来走去,从背后看着我们画画,一直在喃喃自语,木炭在纸上发出刺耳的声音。“不,不,”他对一个年轻的男人说,“你画的是人体。”“人”的发音听起来像“宁”。“不是在画汽车。你心里必须有触觉,像碰到她的肌肤,抚摸着她的身体。必须有质感。”我努力去领会他的意图,但半途退缩了。我不想去碰那个女人长满鸡皮疙瘩的皮肤。 他对一位年纪大的女人说:“不需要画得很漂亮。人体不像花那样漂亮。看到什么就画什么,照实画。”他在我身后站住,我战战兢兢,等待着他的训斥。“我们不是在制作医学教科书,”他对我说,“你画的是一具尸体,不是一个女人。”“女人”两个字的发音都错了。 我看看我的习作,他说得没错。我小心翼翼,观察得很细致,却画了一个人形的瓶子,呆板,没有生机。把我带到这里来学习的勇气,就像水一样从我身上流掉了。我没有天赋。 可是,下课后,当模特挺着僵硬的身体站起来,用床单裹住身体,踮着脚走去穿衣服的时候,我正在收拾木炭,赫比克先生走到我的身边。我撕掉我画的画,正想把它们揉成一团,他飞快地伸手按在我的手上。他说:“留着吧。” “为什么?”我问,“画得不好。” “你以后回头再来看看,”他说,“你会发现你的进步有多大。你画物体画得很好,但你还画不出生命。上帝首先用泥土做了身体,然后往泥人的鼻孔里吹气,注入了灵魂。两方面都是必需的,泥土和灵魂。”他笑了一下,也捏了一下我的上臂,“一定要有激情。” 我看着他,心里十分忐忑。他有些过分了,人们不会随便谈论身体,除非是在讨论病情,也不会随便谈论灵魂,除非是在教堂。另外,说到激情,人们通常指的是性。但是,赫比克先生是个陌生人,不能指望他都了解。“你是一个还不完整的女人,”他低声说,“但在这里,你会变得完整的。”他恐怕不知道“完整”有别的意思。他这话的意思,是在鼓励我。 49 我在皇家安大略博物馆楼下昏暗的礼堂里,坐在覆盖着粗糙长毛绒的硬座上,靠着椅背,闻着灰尘的气息,呼吸着沉闷而腐朽的空气,周围还弥漫着其他学生甜丝丝的脂粉味。我觉得我的眼睛越睁越大,大得像猫头鹰一样。过去一个小时了,我一直在看幻灯片,大多幻灯片都泛着黄,有些图片的焦距没调好,包括几尊白色大理石的女人雕像,这些雕像的头部是平的。她们的头部支撑着看似很沉重的大理石横梁,难怪都是平的。这些大理石女人雕像有专门的名称,叫作“女像柱”,最初是指卡雅地区的阿尔忒弥斯女祭司。但是,如今她们再也不是女祭司,而是兼作支撑柱的装饰品。 还有许多柱子的幻灯片,各种各样,分别属于不同的时期,有多立克柱、爱奥尼亚柱、科林斯柱。多立克柱是最坚固也最简洁的柱子,科林斯柱最轻盈纤细,也最为华丽,柱头用茛苕作为装饰,像一排排花篮,形成优美的螺旋。一根长长的教鞭从屏幕旁边灯光没有照到的地方出现,落在螺旋上面,指明哪个是哪个。我以后用得着幻灯片上的这些词语,考试的时候要用这一套说辞,所以我努力把它们都记到笔记本上。我低着头,眼睛尽量靠近纸,希望能看得清。我一直在黑暗中书写晦涩的文字。 我希望下个月情况会好一些,我们下个月会结束古希腊和古罗马时期,进入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对我来说,古典意味着“褪色”和“破碎”。古希腊和古罗马的东西大部分都缺胳膊少腿,有些缺了鼻子,我快受不了了,更不要说有些连阴茎也断掉了。还有,那些雕像都是灰色和白色的,令我惊讶的是,我听说所有大理石雕像都曾经涂了鲜艳的颜色,黄色的头发,蓝色的眼睛,身体肌肉也曾经栩栩如生,有时还像玩偶一样穿着衣服。 这是一门概论课,目的是为以后更专业的课程打好基础。这是多伦多大学艺术与考古学专业的课程,是通向艺术的唯一光明大道。这也是我唯一能干的事情。我获得了大学奖学金,这不算意外。“你应该利用好上帝给你的智慧。”爸爸经常这么说。但我们都知道,在他的心目中,我们的天赋实际上都是他给的。如果我不去上大学,放弃奖学金,他就不会存钱让我去干别的事情。 我第一次告诉爸爸妈妈,我不想读生物专业,而是要成为一名艺术家的时候,他们感到不可思议,震惊不已。妈妈说,既然那是我真实的愿望,学艺术也行,但他们担心我以后怎么谋生。艺术是靠不住的,当作兴趣爱好还行,比如做贝壳制品或木雕。但是,艺术和考古学放在同一个专业,他们倒是能放心,我可以转考古方向,挖挖古董,这比搞艺术更靠谱。 最起码,我毕业的时候能拿个学位回来,有了学位,什么时候想当老师都行。对此,我私下有所保留,我想到了艺术欣赏课的克赖顿小姐,她是伯纳姆高中的老师,身材矮胖,是学生捉弄的对象,经常被穿着皮衣、梳着鸭尾头的男生锁在储藏室里,跟纸和颜料待在一起。 妈妈的一个朋友告诉她,艺术可以在家里搞,那是业余时间的消遣。 艺术与考古专业的学生只有一个是男的,而教授只有一个不是男的。那个男学生和那个女教授都被认为是怪人,前者不幸患有皮肤病,后者有神经性的口吃。那些女生都不想成为艺术家,她们想到高中当艺术教师,有一个女生想成为画廊的策展员。有些都搞不清自己想干什么,她们想早点结婚成家,这样就不用费心干什么的问题了。 她们穿的是两件套羊绒衫,外面套着驼色大衣,配花呢裙子,戴着珍珠耳环。她们穿着整洁的中跟帆布鞋,衬衫剪裁合身,有些穿着套头衫,有些穿马夹搭配裙子,系纽扣。我也穿得差不多,我想做个合群的人。课间,我和她们一起到各种公共休息室、黄油店和咖啡店里,喝咖啡,吃甜甜圈。她们会谈论服装,或者谈论和她们约会的男生,一边舔着粘在手指上的牛轧糖。有两个已经确定了关系。在聊天的时候,她们的眼睛看起来水汪汪的,模模糊糊,似乎很脆弱,就像刚出生的小猫的眼睛,但也狡猾、贪婪、狡诈。 和她们在一起,我感到很不自在,好像一直需要伪装。赫比克先生所谓的身体触感与艺术和考古学相悖,我要是画裸女素描,会被看作浪费时间。这种艺术,别人早就玩腻了。现在没有新鲜的花样,都是残羹剩饭。如果执意去上人体素描班,人家会觉得我自以为是,也是荒唐可笑的。 可是,那是我的命根子,是我的真正生活所在。我开始摒弃不相称、不相关的事物,希望让自己静下心来。第一堂课,我犯了个错误,我穿了一件格子套头衫和一件白色的彼得潘领衬衫,我很快就明白了应该穿什么。我换成那些男生的打扮,还有一个女生也那么穿:黑色的高领毛衣配牛仔裤。这个打扮不是伪装,不像其他的穿着,穿这件衣服是对自己忠诚,最终我鼓足勇气,连白天也穿成这样去上艺术和考古课,但我没穿没有人穿的牛仔裤。我穿了黑色的裙子。我上高中的时候喜欢梳刘海,现在我把刘海留长,把头发往后梳,别在脑后,希望这样看起来朴素整洁一些。大学里的女生穿着羊绒衫,佩戴着珍珠,调侃着附庸风雅的披头士,但很少和我说话。 人体素描班两位年纪较大的女人也注意到了我的变化。“你们家谁过世了?”她们问我。她们一个叫芭布斯,一个叫玛乔丽,都是专业画师。她们都画肖像,芭布斯画孩子的肖像,玛乔丽专门画狗和狗的主人,她们说,她们来上素描班就是为了温故而知新。她们不穿黑色的高领毛衣,而是穿罩衫,样子和孕妇差不多。她们互相称对方为“孩子”,粗声粗气地评论着对方的作品,她们在盥洗室里抽烟,好像这样很好玩,像淘气的孩子。因为她们和我妈妈年纪差不多,和她们一起对着裸体模特,我觉得很尴尬。同时我也觉得她们很不体面。然而,比起我妈妈,她们更让我想起邻居费恩斯坦太太。 费恩斯坦太太最近喜欢穿合身的红色套装,戴着时髦花哨的帽子,帽子上还点缀着樱桃。她看见我的新打扮,很失望。“她看起来像一个意大利寡妇。”她跟我妈妈说,“她自暴自弃。真可惜。理个好的发型,再化一点妆,她会非常漂亮。”妈妈笑着向我转述费恩斯坦太太的意见,好像很轻松、很好玩,但我知道,她总是举重若轻,越是担心,就越装着轻松。这么看来,我是离邋遢不远了。听到“自暴自弃”,我吓了一跳。据说,上了年纪,女人不仅身材发胖,还会变得邋里邋遢,这就是自暴自弃的结果。大甩卖也是自暴自弃的一种表现。 这有一定的道理。我正在自暴自弃。 50 我在一家啤酒屋,和人体素描班的同学一起喝着一扎十分钱的生啤。那个服务员脾气暴躁,他一手托着一个圆形托盘,一手将杯子放下来,杯子像普通的水杯,只是装满了啤酒。泡沫溢了出来。我不太喜欢啤酒的味道,但现在我知道该怎么喝了。我甚至知道在上面撒盐可以减少泡沫。 这间啤酒屋铺着暗红色的地毯,桌子是黑色的,很俗气,椅子装着塑料垫,灯光昏暗,弥漫着汽车烟灰缸的气味。我们去过别的啤酒屋,情况也差不多。有叫蓝迪巷的,也有叫枫叶酒馆的,即使是在大白天,里面也是黑乎乎的,因为不能装窗户,否则人们从街上就可以看到里面的情形。这是为了避免毒害未成年人。我自己也是未成年人,法定可以饮酒的最低年龄是二十一岁,但没有一个服务员会问我要身份证。乔恩说我样子显得年轻,他们认为除非我真的到年龄了,否则我没有那个胆去犯险。 啤酒屋分隔成两个区域。一个是男士区,那里永远吵吵闹闹,是酒鬼和怪人出没的地方,地上布满了锯木屑,啤酒味和尿骚味弥漫,很刺鼻。有时候,你可以听到从里面传来叫喊声和玻璃撞碎的声音。我看见过一个人被两个块头和摔跤手有得比的服务员架了出去,那个人鼻子流着血,手臂挥舞着。 相比之下,女士和陪同区更加干净、更加安静、更加文明,气味更加香甜。如果你是男人,而且不是陪着女人,你就不能进入女士和陪同区。反过来,如果你是女人,你无论如何都不能进入男士区。这是为了防止妓女骚扰男性,也是为了防止酗酒的男性骚扰女性。科林来自英国,他跟我们介绍英国的酒吧,英国的酒吧里有壁炉,可以玩飞镖,可以闲逛,甚至可以唱歌。但是,在啤酒屋里面,上面这些活动都做不了。啤酒屋是用来喝啤酒的。如果你笑得太放肆,会被要求离开。 人体素描班的学生更喜欢去女士和陪同区,但是,他们需要“陪同”至少一位女性才进得去。因此,他们邀请了我,甚至给我买啤酒。我就是他们的通行证。有时候,我是下课后唯一有空的女生,原因在于与我同龄的苏茜经常找借口婉拒他们的邀请,而玛乔丽和芭布斯则要回家。她俩已经成家,大家也不重视她们。男生叫她们“太太画家”。 “她们是太太画家,那么我呢?”我问。 “少女画家。”乔恩开玩笑地说。 科林很有风度,他说:“要是你表现不好,你也是太太画家。不然,你就只是个画家。”他们不说“艺术家”。在他们的眼中,自称艺术家的画家都是浑蛋。 我已经放弃了从前的约会方式,不再认为约会是一件严肃的事情。同样,自从出现黑色高领毛衣以来,很少有男生约我,穿夹克和白衬衫的男生知道什么样的女生适合他们。话说回来,他们还只是男孩而已,还不是男人。他们脸颊粉红,经常凑在一起偷笑,对好女孩和坏女孩分得很清楚,也都想拉开女生的吊带和胸罩,但是,这些人都已经吸引不了我。能吸引我注意的反倒是具有下列特质的男人:留了很长时间的小胡子,手指被尼古丁熏黄;满脸皱纹看似饱经沧桑,耷拉着眼皮,悲天悯人;还能在嘴里吐出烟雾后立即从鼻孔吸进去。我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心中会出现这样的男人形象,这个形象似乎平白无故冒出而且已经完全成型。 人体素描班的同学不是这样的。不过,他们也不穿夹克。他们故意穿着劣质而且沾满颜料的衣服,他们的脸上刚长出胡子,正在从男孩向男人转变。尽管他们也交谈,却不信任交谈的言语。有个男生叫雷吉,他来自萨斯喀彻温省,不善言辞,简直像个哑巴,而沉默寡言给了他一种特殊的身份,好像视觉吞噬了他的一部分大脑,让他沦落为一个白痴圣徒。英国人科林也不受欢迎,他的话不是太多,但字正腔圆。真正的画家应该像马龙·白兰度那样,说话含糊不清。 但是,他们都有办法表达自己的感受。耸耸肩、叽里咕噜、话说一半、手势动作等,都是他们的表达方式。手势动作包括戳手指、挥拳、手指张开、打手势等。有时候,他们也可以用手势来评价别人的画。他们通常会说“太烂了”,偶尔也会说“太他妈的棒了”。反正,他们表达赞赏的情况不是很多。他们还认为多伦多是个垃圾场。他们常说“这里要什么没什么,无聊死了”,怎么逃离经常是他们聊天的主题。巴黎完蛋了,至于英国,连英国人科林都不想回去了。“他们都喜欢画黄绿色的,”他说,“黄绿色的,那不就是鹅粪吗?太消沉了。”只有纽约还行。纽约什么都有,要什么有什么,生机勃勃。 喝了几杯啤酒之后,他们可能会谈到女人。他们有女朋友,有些人已经与女友同居。他们提到女朋友时,都说“我的老婆”。他们也会拿人体素描课的模特开玩笑,每天晚上的人体素描课都会换模特。他们也会聊跟模特上床的事情,说得像真的,好像只要他们想要,他们就能和模特上床。听到这种事,人们通常有两种态度,一种是羡慕,另一种是恶心。他们说:“贱货。”“丑婆娘。”“破鞋。”这时,他们会瞟我一眼,想看看我有什么反应。有时,他们对身体部位的描述会过于详细,比如说:“那阴道就像大象的屁眼。”“你怎么知道?难道你搞过大象?”他们一来一往,还会示意对方降低音量,就像双方的妈妈就在跟前。他们还没有看出我究竟是什么样的人。 对这种话我不反感。相反,我认为自己有一定的特权:在这一群人当中,我是个例外,但我自己也不明确在哪个方面可以例外。 我坐在阴湿的环境中,空气里弥漫着啤酒和香烟的气味,让我感到些许眩晕。我闭着嘴,眼睛睁着。我想这些人我都能看得清楚,因为我对他们没有任何期待。事实上,我的期待很多。我期待自己能得到认可。 他们所做的种种事情之中,只有一件是让我不开心的:他们在调侃赫比克先生。赫比克先生的名字叫约瑟夫,他们叫他约大叔,因为他留着小胡子,说话有东欧的口音,说什么都不容反驳,很专断。这样对他不公平,因为我知道,现在大家都知道,为了躲避战火,他曾经流亡了四个国家,后来,因为受困于“铁幕”政策,他只能从垃圾里刨食,差点饿死,最终在匈牙利革命期间冒着生命危险逃了出来。他从未提到具体的情况。事实上,在课堂上,他从没有提到过这些经历。然而,这些事情大家都知道。 尽管如此,男生与他的关系还是那么僵。画画很没劲,而且,赫比克先生还是个老土。他们给他取了个绰号,叫作DP,意思是“无家可归的人”,我记得,在高中时代,那是一个侮辱人的说法。当时,这个绰号是指从欧洲来的难民,也指那些愚蠢、粗鲁、不合群的人。他们模仿他的口音,模仿他谈论身体时的措辞和表情。他们之所以来上人体素描课,只是因为这门课是必修课。人体素描不时髦,“行动绘画”才时髦,所以,谁在乎人体素描该怎么画呢?尤其是光着身子的贱女人,怎么画有什么区别呢?尽管如此,他们还是坚持来上人体素描课,用炭笔胡乱画着乳房、臀部、大腿和脖子,有些时候和我一样,一个晚上只画出两只脚,而赫比克先生则大踏步地走来走去,拽着自己的头发,这些学生让他感到绝望。 男生们始终一脸冷漠。在我看来,他们的不屑表现得淋漓尽致,赫比克先生却没有发现。我为他感到难过,感激他让我进了这个班。我也很钦佩他。战争已经远去,成了传说,而他已经度过了最艰苦的岁月。我很好奇,他身上是否中过子弹,或者有其他的伤痕? 今晚,枫叶酒馆的女士和陪同区不仅有我和那些男生,苏茜也在。苏茜长着一头黄色的头发,我看得出来,她的头发卷过,做过定型,后来又故意弄乱,将末梢染成了银灰色。她也穿着牛仔裤和黑色高领毛衣,但她的牛仔裤是紧身牛仔裤,她的脖子上总是挂着一些东西,有时是银链子,有时是奖章。她化了跟埃及艳后差不多的烟熏妆,眼皮上方画了一条很粗的黑线,涂了黑色的睫毛膏和深蓝色的眼影,所以,她的眼睛周边是蓝色,像挨过揍似的,变得瘀青。她涂了白色的粉饼和浅粉色的口红,看起来好像还生着病,或者好几个星期一直都熬夜到很晚才睡。她的臀部很丰满,乳房也很丰满,相对于她的身高,她那对乳房实在太大了,就像橡胶玩具,从头顶一直往下挤,堆在了胸部。她说话的时候感觉上气不接下气,笑声很小,好像受到了惊吓,她的名字也很不响亮。我觉得她是一个笨蛋,是在艺术学校混日子的,根本上不了大学,不过,我不会这样评价男生。 “约大叔今天晚上疯了。”乔恩说。乔恩个头儿很高,留着连鬓胡子,双手很大。他穿着牛仔夹克,上面有很多按扣。除英国人科林外,就数他最能言善辩。他常说“纯粹”和“画面”之类的专业词语,但只限于跟两三个人说,面对全班,他就不说。 “哦。”苏茜说。她笑了一声,还是有点上气不接下气,像是有空气进入她体内,而不是流出。“这样不好!你不应该那样说他!” 听了她这两句话,我感觉很恼火,不仅是因为她说了我本该自己说却没有胆子说的话,也因为她在替人家说话的时候,听起来感觉就像一只猫在蹭主人的腿,或者是一只手在爱抚别人的肱二头肌。 “那个自命不凡的老东西。”科林说。他是故意要吸引她的注意。 苏茜睁大画着烟熏妆的眼睛看着他。“他不老,”她严肃地说,“他才三十五岁。”大家哄堂大笑。 她是怎么知道的呢?我看着她,心里充满了好奇。我记得有一次我早早地去了教室。模特还没有到,教室里只有我一个人。过了一会儿,苏茜走了进来,她已经脱下了外套,后面紧跟着赫比克先生。 苏茜走到我的身边,对我说:“你不讨厌大雪天吗?”她通常不主动和我说话。在那个时刻,我们的关系似乎颠倒过来,我像是那个刚从冰天雪地里进来的人,她反而浑身暖烘烘的。 51 白天就像二月份一样。灰色的博物馆礼堂里面水汽缭绕,大家的外套都是潮湿的,靴子都刚蹚过融化的雪水和烂泥。有很多人在咳嗽。 我们已经完成了中世纪时期的课程,看过中世纪时期的圣物箱和拉长的圣徒像,这时正在学习文艺复兴时期,这是艺术的高峰时期。圣母玛利亚简直无处不在。就好像一个巨大的圣母玛利亚,她有一大堆女儿,大多数女儿都长得像她,但也不是完全一样。她们褪去了光环,不像石头和木头雕刻作品那样修长,不再是平胸的样子,而是变得更加丰满。她们升天的频率也不像从前那么高。有些圣母板着面孔,像是戴着面具,坐在壁炉旁或那个时代的椅子上;有些坐在敞开着的窗户旁,背后有人正在修补屋顶;有些圣母的表情看起来很焦虑;有些肌肤白里透着红,头顶上有着铁丝一样细的光环,几缕纤细的金发从面纱旁边冒出来,远处则是意大利的晴空。她们俯身看着摇篮里的耶稣,有些则把耶稣抱在膝盖上。 耶稣看起来不像真的婴儿,因为他的手臂和腿又长又细。即使他看起来像婴儿,也不是刚出生的。我见过刚出生的婴儿,刚出生的婴儿都皱巴巴的,而这些耶稣都不皱。他们看起来都好像出生时就有一岁了,或者像是收缩了的成年男子。这些图片里有大量的红色和蓝色,还有很多喂奶的场景。 黑暗中传来枯燥乏味的声音,主要是在讨论构图,尤其是为了突出人体的浑圆衣服的褶皱、纹理的渲染、使用了透视法的拱门和脚下的瓷砖。我们跳过了喂奶的情景,光标从来都不会落在这些裸露的乳房上,有些乳房被涂成了粉绿色,有点怪诞,让人感到很不舒服,有时会有一只手按压着乳头,甚至能压出乳汁。座位上有一些骚动,没有人愿意提起喂奶的情节,不论是老师还是女生,都不愿意。喝咖啡的时候,这些女生还在颤抖,她们自己有洁癖,将来肯定要用奶瓶喂奶,这样更卫生。 “圣母喂奶的意义,”我说,“在于圣母愿意屈尊去喂。只要经济负担得起的话,大多数妇女会请奶妈给孩子喂奶。”我在一本从图书馆借的书里面读到过,图书馆里的书真多,一排排的。 “哦,伊莱恩,”她们说,“你真聪明。” “还有,基督是作为哺乳动物来到这个世界上的,”我说,“我有点好奇,不知道玛丽用什么做尿布?如果能保存到今天,那些尿布会变成圣物,‘圣尿布’。怎么没有基督蹲便的图画?我知道有一幅画叫《圣包皮》。那么,有没有叫作《圣屎》的画呢?” “你真恶心!” 我咧着嘴笑,抬起一条腿,脚踝放在另一条腿的膝盖上,双肘支在桌子上。我喜欢用这种无关痛痒的“坏习惯”来恶心那些女生,表明我和她们不是同类人。 这是一种生活,我白天的生活。我还有一种生活,我真正的生活,是晚上的生活。 我一直密切关注着苏茜,注意着她的一举一动。实际上,苏茜和我不同岁,她快二十一岁了,比我大两岁多。她不和爸爸妈妈住在一起,而是住在圣克莱尔北面林荫大道上的单身公寓里,那里有不少新建的高层大楼。大家都认为房租是她的爸爸妈妈出的。她自己怎么负担得起呢?这些大楼有电梯,宽敞的大堂里摆着绿植,有些大楼叫类似“蒙特卡洛”之类的名字。住在里面的是大胆、有追求的人,不过画家对此嗤之以鼻,有许多护士三人一组住在那里。有些画家住在布鲁尔街或王后大街,他们的楼下是五金店和批发手提箱的店铺,还有些画家住在小街道里,跟移民住在一起。 苏茜下课后没有马上走,其实,上课前她就早早地来了,在教室里闲逛,上课的时候,她从侧面偷偷看着赫比克先生。有一次她从他的办公室里出来,刚好被我撞上,她吓了一跳,然后对我嫣然一笑,转过身去,假惺惺地大声喊:“谢谢您,赫比克先生!下周见!”她轻轻地挥了挥手,然而,办公室的门半掩着,他不可能看到她,所以,她挥手是给我看的。显而易见,她和赫比克先生有暧昧的关系。而且,她认为他们的事情不会有人发现。 她错了。我无意中听到玛乔丽和芭布斯说起这件事。“听好了,小朋友,这是通过这门课的一条路。”她们是这样说的,“真希望我也能那样,躺在床上,动一动身体,一门课就过了。”“别指望了!好日子早就过去了,对吧?”然后,她们开怀大笑,好像这种事根本不算什么,就是好玩而已。 我觉得这种暧昧的关系根本不好笑。我无法将“暧昧”与“爱”分开,只是究竟是谁爱上了谁不清楚罢了。我认定是赫比克先生爱上了苏茜。也许他不是真的爱她,他只是被她迷住而已。我喜欢“迷”这个字,因为可以联想到“六神无主”,就像苍蝇喝了糖浆之后的那种晕乎乎的状态。苏茜还不会“爱”人家,她太肤浅了。在我看来,她是清醒的一方,在两个人的关系中占据着主导地位。她是在玩弄赫比克先生的感情,她采取的方式十分生硬,是从四十年代的电影里学的。我甚至知道她的指甲是什么颜色的,她涂的是“火与冰”指甲油。她的样子感觉很软弱,很喜欢讨好人家,但本质上是个很难对付的人。即使有内疚感,她也会马上甩掉,就像身上散发着芳香那样简单,而赫比克先生则闻着她的芳香,稀里糊涂地上钩了。 苏茜知道了芭布斯和玛乔丽在散布她和赫比克的暧昧关系,如今弄得全班的同学都已经知道。之后,她反而变得更加大胆了。她开始直呼赫比克先生的名字,而且动不动就说“约瑟夫认为”“约瑟夫说”。她总是知道赫比克的下落。他有时去蒙特利尔过周末,那里的餐馆好得多,葡萄酒很不错。尽管她从未去过蒙特利尔,但她说得斩钉截铁,不容反驳。她透露了赫比克先生的一些底细:他在匈牙利结过婚,但他的妻子没有和他一起来加拿大,现在他已经离婚了;他有两个女儿,他一直把她们的照片放在钱包里面,与两个女儿分离让他痛苦不堪。“这简直要了他的命。”她轻轻地说,似乎有泪水模糊了她的视线。 玛乔丽和芭布斯贪婪地听着。在她们看来,苏茜有“从良”的倾向。她们怂恿苏茜:“听着,我没有怪你!我真的觉得他可爱极了!”“我真想把他吃掉!但是,那样就是跟年龄比自己大很多的男人恋爱,对吧?”在洗手间里面,她们挨着坐在两个隔间里,一边小便,一边大声说话,而我就站在镜子前偷听。“我希望他明白这是什么行为。她是个多好的孩子啊。”她们的意思是他应该娶她;或者是说如果她怀孕了,他就应该娶她。这才是体面的做法。 相反,那些画家对她很凶:“天哪,你能不能别再提约瑟夫了!好像他放屁都是香的一样!”但她就是闭不上嘴。她只能傻笑,好像有点胆怯,也有点不好意思,但这进一步激怒了那些画家,也激怒了我。这种眼泪汪汪的表情我是见过的。 我觉得赫比克先生需要保护,甚至需要拯救。我想不通,这样一个在很多方面都令人钦佩的男人,在其他方面居然是个笨蛋。此外,我也还没有认识到,男人的骑士精神放到女人身上就会变成蠢事,男人救了人之后往往能够轻易忘却,而女人就难得多。 52 我还住在家里,挺没面子的,但是,大学就在同一个城市里,我为什么要额外花钱住宿舍呢?这是我爸爸的观点,我觉得很有道理。然而,爸爸还有所不知,那根本不是我心目中的宿舍,而是在一幢没有电梯的公寓里的一个套间,楼下是面包店和香烟店,外面有电车咕噜噜地驶过,套间的天花板上覆盖着涂成黑色的鸡蛋托纸盒。 但我不再睡在我小时候睡的房间里,那个房间里装着香草色的灯和窗帘。我搬到了地下室,理由是为了好好学习。在紧挨着火炉的暗室里面,我构建了一个脏乱不堪的小天地。从满满一柜子旧露营装备当中,我找到了一张行军床和一个疙疙瘩瘩的卡其色睡袋。所以,妈妈想把我的床搬到地下室的计划就落空了,她本来还想给我找一个合适的床垫。我用胶带在墙上贴了本地剧院的节目海报(贝克特的《等待戈多》和萨特的《禁闭》),海报上故意留下指纹和墨水迹,像写了字,也不大像,海报的人物模糊,看起来好像在水中泡过一样。此外,我还贴了几张自己精心画的脚。妈妈觉得剧场海报太过阴暗,她也不理解为什么我只画了脚,她觉得应该画出人的身体。我知道最好还是不跟她解释,所以只是眯着眼睛看着她。 至于爸爸,他认为我绘画很有天赋,但是浪费掉了。我的绘画天赋本可以用来画海藻的细胞、植物茎部的截面。他觉得我本可以成为植物学家,但他的设想最终还是落空了。 自从班纳杰先生回到印度后,爸爸对生活的看法变得很悲观。家里人心知肚明,但没有怎么拿出来讨论过。妈妈说他得了思乡病,也就是说他精神上有问题,但实际上,问题不止于此。“他们不肯提拔他。”爸爸说。是“他们”,不是我们;是“不肯”,不是没有,这背后藏着很多意思。“他没有得到应有的赏识。”我想我明白这句话的意思。爸爸对人性的看法一向是悲观的,但是,之前他对科学家还抱有希望,现在,他对科学家的看法也开始消极起来。他觉得自己被他们出卖了。 我听到爸爸妈妈在来回踱步,家里的各种声响,搅拌机的声音、电话铃声、从远方来的消息,都传进了我的耳朵里,好像我是个病人似的。我眨着眼睛从地下室里出来吃饭,呆呆地坐着,默默地吃着鸡肉和土豆泥。妈妈在一边唠叨着,说我怎么食欲不振、脸色苍白。爸爸则依然把我当孩子一样,跟我说着一些有用和有趣的事情。我知道氮肥会促进藻类的过度生长,从而导致鱼类死亡吗?我听说过克汀症这种新疾病吗?造纸公司向河水里倾倒汞,我们迟早都会变成畸形的白痴,那就是克汀症。我不知道,也没有听说过。 “你睡得还好吗,亲爱的?”妈妈问。 “挺好的。”我撒了个谎。 爸爸在报纸上看到一则广告,有一部新电影即将上映,电影的主角是一只受核辐射影响的巨型昆虫。“你知道的,”他说,“那种巨型蚱蜢不可能真的存在。长到这么大,呼吸系统哪里受得了?” 我不知道。 四月,树木还没有吐芽,我还在为迎考而刻苦学习,而哥哥斯蒂芬却被捕入狱了。这可以说是意料之中的事。 斯蒂芬本该在吃饭的时候帮我解围的,但他一整年都没回家。他到处乱跑。他在美国加州的一所大学学习天体物理学,在两年内完成了本该用四年完成的学业,拿到了本科学位。现在,他在读研究生。 我没有去过加州,对那里没有清晰的概念,但我想那里应该是阳光灿烂,全年温暖。天空应该是湛蓝色的,树木应该都是翠绿的。在我的想象中,那里到处是皮肤晒成古铜色的英俊男人,他们戴着太阳眼镜,穿着印有棕榈树的运动衫,而棕榈树也确实比比皆是,此外,那里的女人都是金发长腿的,皮肤同样晒成了古铜色,开着白色的敞篷汽车。 在这些戴着太阳镜、衣着时髦的年轻人当中,我哥哥就是一个异类。从男子学校毕业后,他又回到了从前不修边幅的状态,成天穿着软皮平底的便鞋和肘部破了洞的毛衣。除非有人提醒,他是不会去理发的。但是,谁会提醒他呢?他穿梭在棕榈树之间,但对周围的一切视而不见,吹着口哨,脑子完全被看不见的数字所占据。加州人会怎么看他呢?他们可能把他当成了流浪汉。 那天,他带着双筒望远镜和蝴蝶标本簿,骑着二手自行车去城外野地里寻找加利福尼亚蝴蝶。他来到一个很有希望找到这种蝴蝶的地方,下车,锁好自行车,在某些方面,他还是很细心的。他走向田野,那里一定有长得高高的草,也有长得偏矮的灌木丛。他发现了两只罕见的加利福尼亚蝴蝶,就开始追,时不时停下来用双筒望远镜观察。但是,因为距离太远,他无法清楚辨认,只能往前凑,但每当他靠近,它们就飞了。 他跟着蝴蝶来到了田野的尽头,那里有一个铁丝网围栏。蝴蝶从网眼飞了进去,他也跟着爬了过去。围栏另一侧的那片土地更加平坦,草木也更少。 那块地上有一条泥路穿过,但他丝毫没有放在心上,只顾着跟随那些红色、白色和黑色的蝴蝶。那些蝴蝶身上的图案就像一个沙漏,他以前没有见到过。在这块地的另一边还有围栏,那个围栏比刚才的更高,但他也爬了过去。蝴蝶终于不再飞了,落在一片开着粉色花朵的低矮热带灌木上。他单膝跪下,正举着双筒望远镜对焦,这时有三名穿制服的男人开着一辆吉普车过来。 “你在这里干什么?”他们问。 “这里是哪里?”哥哥问。他说话很冲,因为他们惊动了蝴蝶,让蝴蝶又飞走了。 “你没看见标志牌吗?”他们问,“上面写着:‘危险,禁止入内’。” “没看到,”哥哥说,“我在跟踪两只蝴蝶。” “蝴蝶?”对方有一个人说。还有一个人用手指在耳朵旁边画着圈,意思是说我哥哥疯了。“神经病。”他说。第三个人说:“你觉得我们会相信吗?” “信不信随你。”我哥哥说。可能措辞不完全如此,反正就是那个意思。 “聪明的家伙。”他们说。这是美国人漫画书里常说的一句话。在我的想象中,这三个人应该是嘴角叼着香烟,拿着手枪或者其他武器,还穿着靴子。 后来得知那三个人是军方人员,那个地方是一个军事试验区。他们把我哥哥带回他们的总部,关了起来。他们还没收了我哥哥的望远镜。他们不相信他是天体物理学的研究生,这个专业的研究生怎么会出来追蝴蝶呢?他们认为他是一个间谍,尽管他们不明白为什么他会这么明目张胆。在间谍小说中,许多间谍都伪装成普通的蝴蝶爱好者,我和军方都了解,我哥哥却不知道。 最后,他们允许他打电话,通知他的导师去保释他。他回去取自行车的时候,发现车已经被人偷掉了。 吃炖牛肉的时候,爸爸妈妈说起了这件事。他们不知道该觉得好笑还是惊吓。但是,我没有听哥哥提起过。我收到了一封信,信是用铅笔写的,纸是从活页本上撕下的。他写的信开头通常没有问候,结束时也没有签名,仿佛每封信都是一封长信的某个中间部分,时间长了,把他的信展开拼在一起,那像一张没有尽头的纸巾。 他说,那封信是在一棵树上写的,爬到树上,他可以越过体育场的围墙看橄榄球比赛。不仅不用买票,而且,他一边看比赛一边吃花生酱三明治,那也比在餐馆里吃更便宜。他不喜欢涉及金钱的交易。事实上,信纸上有好几处油渍。他说他能看到一群人挥舞着彩球,看上去像阉了的公鸡,在蹦蹦跳跳。那些人一定是啦啦队队员。他住在学生宿舍里,有些室友只会泡妞,整天喝美国啤酒,喝得醉醺醺的。在他看来,要醉成那样真不容易,因为美国啤酒那种玩意儿比洗发水还没劲,口感也淡得很。他早餐吃煎蛋,煎蛋是事先冻好的,要吃的时候才热,鸡蛋煎成方形,蛋黄中可以看到冰粒。他说,那是现代技术的功劳。 除此之外,他的日子过得很开心,他学习很努力,正在研读《物性论》。有一个让人头疼的问题:可以说宇宙更像一个不断扩大的巨型软飞船吗?有脉搏跳动吗?会不断膨胀收缩吗?我迫切希望知道答案,但是,指望他找到最终的答案,至少还要等好几年。他用粗体字写道:“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 然后,他用正常大小的字体接着写:“我听说你在学画画。从前我也喜欢画画。希望你继续吃鳕鱼肝油丸,好好保重吧。”信写到这里就到头了。 我的脑子里浮现哥哥坐在加州的一棵树上的画面。他不知道他是在给谁写信,因为我肯定已经变了,不再是他熟悉的那个样子。我也不再知道是谁在给我写信。在我的印象中,他还是原来那个样子,但这是不可能的,毋庸置疑。他一定知道了很多以前不知道的事情,我也一样。 还有,如果他是一边吃着三明治一边写信,他是怎么抓住树枝的呢?他看样子很开心,就像一个狙击手埋伏在那里。但他应该更加小心一些。我一直认为他很勇敢,但是,他的勇敢可能出于对后果的无知。他以为他很安全,因为他说怎么样就是怎么样。但是,他如今出门在外,周围都是陌生人。 53 我和约瑟夫坐在一家法式餐厅里,喝着白葡萄酒,吃着蜗牛。这是我头一次吃蜗牛,也是我头一次在法式餐厅吃饭。约瑟夫说,这是多伦多唯一的法式餐厅。这家餐厅叫作夏米尔,法语是La Chaumière,约瑟夫说它的意思是“茅草屋”。但是,夏米尔餐厅不是什么茅草屋,而是一幢平淡乏味的建筑,和多伦多的其他建筑没什么不一样。作为一道菜肴,那蜗牛看起来像一大坨黑色的鼻涕,吃的时候要用双齿叉。我认为蜗牛的味道不错,不过嚼起来有点像橡胶。 约瑟夫说,这些不是新鲜的蜗牛,是从罐头里倒出来的。他说得好像有些伤感,好像就要到此结束了,实际上,他并不清楚要结束什么,他说话的时候常常是这个样子的。 他第一次喊我名字的时候就是这样。那是在五月最后一周的人体素描课上。我们每个人都要和赫比克先生单独会面,讨论我们这一年取得的进步。玛乔丽和芭布斯排在我前面,她们拿着咖啡,站在过道里。“嘿,小朋友。”她们说。玛乔丽正在讲一个故事,说她去联合火车站接从金斯敦坐火车来的女儿,碰上了一个暴露狂。她的女儿和我同龄,在女王大学读书。 “他穿着雨衣,信不信由你。”玛乔丽说。 “哦,天哪。”芭布斯说。 “所以,我就盯着他的眼睛,我说,‘你就这一点出息吗?’我是说他那根小香肠。难怪那个可怜的笨蛋在火车站乱跑,想让人看一眼他那小玩意儿!” “然后呢?” “你别急,我会只讲一半吗?” 她们一边聊天,一边吐着烟雾,小滴的咖啡从口中溅出。和往常一样,我觉得她们有点不像样,她们拿不该开玩笑的事情开玩笑。 苏茜从赫比克先生的办公室里出来。“嗨,你们好。”她说。她好像很开心。她的眼影花了,眼睛里有点粉红色。我一直在读现代法国小说,也在读威廉·福克纳的作品。我知道爱情应该是什么样的,所谓意乱情迷,主要是迷恋,也有晕乎乎的感觉。苏茜就是追逐这种爱情的女孩。她会显得可怜兮兮,她会死缠烂打,甚至会卑躬屈膝。她会躺倒在地上,呻吟着,紧紧抱住赫比克先生的大腿,她的头发像金黄色的海草一样,散落在他黑色的皮鞋上(他可能穿着鞋子,正要往门外走)。从这个角度看不到赫比克先生的膝盖,也看不到苏茜的脸。她被感情冲昏了头脑,失去了理智。 但是,我并不替她难过。我反而有点嫉妒。 “可怜的小兔子。”芭布斯对着她远去的背影说。 “欧洲人啊,”玛乔丽说,“我不相信他离过婚。” “要我说呢,也许他就没有结过婚!” “那么,他的孩子是怎么回事?” “很可能是他的侄女。” 我瞪着她们,怒火中烧。她们的声音太大了,赫比克先生肯定都听到了。 她们走了之后,就轮到我了。我走进去,站好,赫比克先生坐着,翻着我的作品,我的作品摊开放在他的桌子上。这让我很紧张。 他一声不吭,一页页地翻着,看着我画的手、头、屁股。同时,他一直嚼着铅笔。“这幅不错。”他终于说话了,“有进步。这边这条线更放松。” “哪里?”我一只手撑在桌子上,身体前倾。他头转过来,对着我,我看到了他的眼睛。他的眼睛不是紫色的,而是深棕色的。 “伊莱恩,伊莱恩。”他有点伤感。他把手放在我的手上。我的胳膊顿时感到一阵寒意,接着肚子也发凉;我僵住了,不知所措。我一直想着要营救他,那么,这就是我一直在寻求的结果吗? 他摇摇头,好像他已经自暴自弃了,或者是别无选择,然后把我拉倒,靠在他的两个膝盖中间。他都没有站起来。就这样,我跪在地板上,头向后仰,他的手抚摸着我的后颈。我从未那样被吻过。那就像一个香水广告,陌生、危险,还有点有损人格。我可以站起来夺门而去,但是,如果我待在原地,哪怕再多一分钟,就不用在汽车座椅或电影院里被乱摸,也不会为解开胸罩手忙脚乱,还发生争执。不用废话,也不用乱来。 我们搭乘出租车去了约瑟夫的公寓。在出租车里面,约瑟夫离我很远,不过他一直把一只手放在我的膝盖上。当时我还不习惯打车,我觉得司机会通过后视镜看着我们。 约瑟夫的公寓在黑泽尔顿大街,这里虽然不是贫民窟,但已经很像了。房子都很旧,挨得很近。楼前有破旧的小花园,屋顶是尖的,门廊的柱子是用模子压出的木质柱子。人行道上的汽车一辆挨着一辆。大多数房子都两两连在一起。约瑟夫就住在这些破旧的房子里面。他住在二楼。 一个胖老头穿着衬衫和吊带裤,躺在约瑟夫隔壁房子的门廊上,晃荡着。约瑟夫付了出租车费,我们走上台阶,他一直盯着我们。“天气不错。”他说道。 “是不错。”我说。约瑟夫没有理他。我们走上狭窄的楼梯,他的手轻轻地搭在我的后颈上。不管他碰了我哪个地方,我都会觉得很重。 他的公寓有三个房间,前面有一个房间,中间的房间带一个小厨房,后面还有一个房间。房间都很小,家具也很少。看起来好像他是刚搬进来的,或者正准备要搬出去。卧室刷成了淡紫色。墙上挂着几幅印刷画,画着几个拉长的人物,颜色暗淡。卧室的地板上放着一张床垫,上面盖着一条墨西哥毯子,除此之外空荡荡的。我看了看,心想,这就是成年人的生活吧。 约瑟夫吻了我,这次是站着的,但我感到很别扭。我害怕有人会透过窗户看到我们。我也害怕他会叫我脱下衣服,然后他会把我翻来覆去,远远地看着我。我不喜欢人家从背后看着我,这是一个我无法控制的视角。但是,如果他提出这样的要求,我也会服从,因为我的任何迟疑都会让他不再理我。 他倒在床垫上,躺着,眼睛向上看,好像是在等着我。过了一会儿,我在他身边躺下,他又吻了我,轻轻地解开了我的扣子。我穿着一件特大号的棉衬衫,扣子是这件衬衫的,因为天气暖和起来了,我不再穿高领毛衣,而是穿上了这件棉衬衫。我搂住他,心想,他是经过战火洗礼的人。 “苏茜怎么办?”我问。话一说出口,我就意识到这个问题很幼稚。 “苏茜?”约瑟夫好像努力在想谁是苏茜。他的嘴就凑在我的耳边,他说这个名字的时候,我仿佛听到了一声满是遗憾的叹息。 墨西哥毯子扎人,但我不是很在意,第一次性行为都不会很舒服的。我以为会闻到避孕套的味道,也会很疼痛,结果并不像大家说的那么痛,也没有出很多血。 约瑟夫不希望我会痛。“疼吗?”他在中间问我。“不疼。”我说,但身体还是紧;他没有停下来。他也没料到我会出血。这条毯子得洗了,但他没有提起。他十分体贴,轻抚着我的大腿。 约瑟夫整个夏天都是这么干的。有时他带我去餐馆,餐桌上铺着格子桌布,摆放着用基安帝葡萄酒瓶改造的蜡烛灯,有时他带我去人很少的小影院看讲瑞典人和日本人的故事的外国电影。但是,我们每次都会回到他的公寓,在墨西哥毯子的下面或上面做爱。他做爱的风格捉摸不透,有时急不可耐,有时像例行公事,有时心不在焉,胡乱一通。也许,正是他的捉摸不透让我欲罢不能。另外,他的需求,在我看来有时是无法抑制的,超出了他的控制。 “不要离开我。”他一边说着一边用双手抚摸我。这样的抚摸总是在做爱之前,之后就没有了。“你要是离开了,我会受不了。”这种话很迂腐,如果是别的男人说的,我会觉得滑稽可笑,但是,听到约瑟夫说这句话,我丝毫不觉得可笑。我爱上了他的需求。一想到他需要我,我就觉得浑身酥软。因此,我取消了回马斯科卡度假村的计划,我去年夏天就在那里工作,今年原本也想去。于是,我在布鲁尔街的瑞士小屋找了一份工作。瑞士小屋只卖鸡肉,牌子上写着“烤鸡”。不过,除了鸡肉配酱,还有凉拌卷心菜和白面包,以及勃艮第樱桃味冰激凌,冰激凌有部分是紫色的,很显眼。我穿着制服,口袋上缝了我的名字,就像在高中上体育课一样。 有时候,约瑟夫会在我下班后去那里接我。“你身上有炸鸡的味道。”在出租车里,他脸贴着我的脖子,这样跟我说。在出租车里,我放下了所有的矜持,靠在他的身上。他的手有时搂住我,有时放在我的胳膊下,有时放在我的胸脯上。有时候,我把头枕在他的腿上,在座位上躺下。 我也不在家里住了。晚上我要和约瑟夫约会,约瑟夫希望我整个晚上都跟他在一起。他希望醒来的时候我就在他身边睡着,然后他不叫醒我就和我做爱。我跟爸爸妈妈说我只是这个夏天住在外面,我想靠瑞士小屋更近一些。他们认为这样浪费钱。他们正在北方度假,我可以一个人住一整套房子;但是,我对自己的看法和爸爸妈妈对我的看法已经不在同一个频道上了。 要是我去了马斯科卡,今年夏天我也不会住在家里。但是,留在同一个城市里却不住在家里,感觉还是有些不一样。我和瑞士小屋的另外两个女孩一起住在哈伯德街的一幢公寓里,那幢公寓的形状像一条走廊,她们和我一样,都是出来打工的学生。浴室里挂着各种颜色的袜子和内裤,像挂了一串彩带,卷发筒放在橱柜上,就像毛毛虫一样,洗碗池里堆着各种餐具。 我和约瑟夫一周见两次,其他时候,我不会想到要给他打电话或者去见他。他要么不在家,要么就是和苏茜在一起,他根本没有和她分手。但是,我们不会把我的事告诉她,我们不能声张。“对她的伤害太大了。”他说。再怎么也不能让她知道,如果一定有人受伤,那个人必须是我。与此同时,我感觉我得到了他的信任,我们都想保护苏茜免受伤害。这是为她好。我从中获得了知道所有秘密的满足感,我知道,她却不知道。 但是,苏茜还是发现了我在瑞士小屋打工,可能是约瑟夫怕她发现而故意先说漏嘴的,也可能是他想让我们在一起,这样他会觉得很兴奋。她偶尔会在傍晚来喝一杯咖啡,那时候瑞士小屋里通常没有什么人。她稍微胖了一些,脸上肉嘟嘟的。我能预见到,她要是不好好保养,十五年后会变成什么样子。 我对她很热情,比以往任何时候都热情。同时,我也对她有一点防备。如果她发现了真相,她是否会歇斯底里,拿着切牛排的刀子来杀我呢? 她说想和我聊聊。她说想找个时间和我聚聚。她还是三句话不离约瑟夫。她看起来好像很失落。 跟我谈起苏茜的时候,约瑟夫就好像在讨论一个问题少年。他说:“她想要结婚。”他的言外之意是苏茜在无理取闹,但是要拒绝她的要求,就好像拒绝给她买一个太贵而买不起的玩具,反过来会深深地伤害到他自己。我不希望我和苏茜一样任性、胡闹。我不想嫁给约瑟夫,或者其他任何人。在我的心目中,婚姻是不光彩的、愚蠢的交易,而不是无私的馈赠。更有甚者,一想到结婚,约瑟夫的形象就会变坏,约瑟夫不应该是谈婚论嫁的对象。他适合做一个情人,守着他自己的秘密和空荡荡的房间,守着他自己的不幸和噩梦。不管怎么说,我是不会考虑结婚的。那时的我天真无邪,像小孩子玩的玩偶,还系着彩带。与其结婚,我倒不如把精力投入绘画事业。我会喜欢上染头发,穿奇装异服,戴沉重而又怪异的银首饰。我会经常去旅行。我可能还会喝酒。 (当然,我也害怕怀孕。除非你已婚,否则你是搞不到子宫帽的,避孕套倒是可以私下买,但也只卖给男人。有些女生在汽车的后座上和男人做爱后怀孕,因此从高中辍学,还有些女生发生了稀奇古怪、始终得不到解释的情况。人们发明了一些诙谐的俚语来指代怀孕,比如说谁“泡汤了”或者“倒霉了”。但是,这种在厕所里说的玩笑话与约瑟夫完全搭不上边,他是淡紫色卧室里的高手。也跟我毫无关系,不过我还晕乎乎的,沉醉在里面。但是,我没有在袖珍日历上做什么标记。) 我有空的时候,如果不是和约瑟夫在一起,我会画画。有时我用彩色铅笔画。我画我住的公寓里的家具,比如从赛莉·安旧货店里买来的加厚沙发,有换下了的衣服随意扔在沙发上。我也画了室友的妈妈借给我们的球茎状台灯,以及厨房凳子等。更多的时候,我没有精力画画,就躺在浴缸里读犯罪小说。 约瑟夫不愿意跟我讲战争的历史,也不愿意说在匈牙利革命期间他是怎么逃离匈牙利的。他说这些事情太糟心,他想忘却。他说死亡的方式有很多种,有些方式比较愉快,有些方式就不那么愉快。他说我很幸运,我碰不上那种事情。“这个国家不存在英雄,”他说,“你把心放平,不用折腾。”他说我是纯洁、纯粹的。他说他就喜欢我这样。他一边说着,一边用双手摸着我的皮肤,好像在给我擦拭,想把我擦得光光滑滑。 但是,他跟我说了他做过的梦。他对这些梦很感兴趣,事实上,我没有听说过这样的梦。他的梦里出现过红色的天鹅绒窗帘、红色的天鹅绒沙发、红色的天鹅绒房间。都用白色的丝绳串着,两头都垂着流苏。他对质地很在意,记得特别清楚。另外,他还梦到了茶杯,杯子里的东西正在腐烂。 他梦到一个女人浑身裹着玻璃纸,甚至脸上也蒙着玻璃纸,还有一个女人裹着白色的裹尸布,在阳台上沿着栏杆走着,还有一个女人脸朝下躺在浴缸里。当他跟我讲这些梦的时候,他并没有看着我,严格地说,他是在看我大脑深处的一个点。我不知道该怎么应答,只是微微一笑。我有点嫉妒出现在他梦里的那些女人,里面没有我。约瑟夫叹了口气,然后拍拍我的手。“你真年轻!”他说。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他,我觉得自己已不再年轻了。我反倒觉得自己像个老古董,劳累过度,太热了。由于一直闻着烧鸡的味道,我的食欲不强。现在是七月的下旬,多伦多的湿气很重,上空好像罩着一层水雾,今天瑞士小屋的空调又坏了。有人在抱怨。有人把放着小面包和蘸酱的大托盘打翻在厨房的地板上,导致厨房的地板很滑。厨师骂我是蠢货。 “我没有祖国。”约瑟夫有点伤感地说。他温柔地抚摸着我的脸颊,直直地看着我,我也看着他。“现在,你就是我的祖国。” 我又吃了一只不是很新鲜的罐装蜗牛。我突然觉得自己很可怜。 54 科迪莉亚离家出走了。她自己不是这么说的。她先找到我妈妈,然后找到了我。下午休息的时候,我和她一起喝咖啡,不过不是在瑞士小屋喝。我在瑞士小屋喝咖啡不用花钱,但是,现在我总想着离开那里,远离后厨的肉臭味,远离那一排排像死婴一样光溜溜的鸡,以及那些顾客留下的剩菜,这些剩菜弄成了烂泥,像热乎乎的狗粮。所以,我们来到了默里餐厅,在公园广场饭店的那条街上。这里还算干净,没有空调,但有吊扇。在这里,至少我不知道后厨有多恶心。 科迪莉亚瘦了,几乎骨瘦如柴了。她的长脸上颧骨很高,一双灰绿色的眼睛显得很大。两个眼眶都画了一圈绿线。她的皮肤晒黑了,嘴唇涂成橙红色,颜色比较淡。她的手臂瘦得像麻秆,脖子倒是线条优雅,头发往后梳,像芭蕾舞女演员那样。虽然现在是夏天,但她穿着黑色的长袜,同时穿着凉鞋,不过不是轻巧的女式夏季凉鞋,而是厚底的,有点艺术感,配原始的农民带扣。她上身穿着一件黑色的低胸圆领短袖针织衫,下身是蓝绿色的全棉布短裙,印着抽象的黑色旋涡和方块图案。此外,她还系着一条黑色的宽皮带。她戴着两只沉甸甸的戒指,一只上面有绿松石,耳朵上戴着挺大的方形耳环,一只手上戴着银手镯,那是墨西哥银手镯。她不算漂亮,但绝对会吸引目光,我就被她深深吸引了,她有生以来第一次看起来那么与众不同、出类拔萃。 刚见面,我们握手互致问候,轻轻拥抱了一下,发出惊讶和喜悦的声音,像很久没有见面的女人一样。然后,我在默里餐厅里熬着,喝着寡淡的咖啡,一边听着科迪莉亚说话,一边在想,我为什么要同意来这里呢?我比不上她,我穿着皱巴巴的瑞士小屋工作服,衣服上好几个地方沾了肉汁,腋下冒着汗,脚痛,头发凌乱,像烧焦的羊毛一样卷着。我有黑眼圈,因为我昨晚和约瑟夫在一起。 与此同时,科迪莉亚却一直在向我炫耀。她想让我看看她经历了邋里邋遢、暴饮暴食的失败人生之后,现在变成了什么样子。的确,她脱胎换骨了。她镇定自若,口若悬河,好像消息很灵通。 目前,她在斯特拉特福德莎士比亚戏剧节做事情。她就是个跑龙套的角色。“都是很小的角色。”她一边说着,一边轻蔑地挥舞戴着手镯和戒指的手,她的意思是说那些事情可做可不做,“你知道,就是扛矛吆喝之类的。当然,我是不扛矛的。”她笑了起来,然后点了一支烟。我不知道科迪莉亚是否吃过蜗牛,我觉得她很可能经常吃,想到这里,我感到很沮丧。 如今,斯特拉特福德莎士比亚戏剧节已经相当有名了。几年前开始在斯特拉特福德镇举办,镇上有一条埃文河穿过,河里有两种颜色的天鹅。这些我都在杂志上看过。人们搭乘火车、公共汽车前往,或者驾车去,车里带着野餐食品,有时,他们整个周末都待在那儿,看三到四部莎士比亚戏剧。起初,节日是在一个大帐篷里举行的,就像马戏团一样。如今,举办节日的场地鸟枪换炮了,变成了一座新奇而又现代化的圆形建筑。“所以,表演的时候,都要面对三个方向的观众。嗓子吃不消。”科迪莉亚微笑着说,举重若轻,好像只有她一个人面对着观众,只有她需要大声念台词。她像是那种可以一边走一边想台词的人。她会即兴表演。 “你爸爸妈妈有什么想法吗?”我问。我最近也一直在思考着这个问题:爸爸妈妈有什么想法? 科迪莉亚的笑容顿时消失了。“他们很高兴,我现在终于有事情做了。”她说。 “珀迪和米瑞呢?” “你了解珀迪的,”她的脸绷得紧紧的,“她总是那么尖酸刻薄。不过,我不再让着她了。你呢?你觉得怎么样?”这是她一贯的笑话,我笑了。“说真的呢。你最近在忙什么?”这是我记忆犹新的声调,彬彬有礼,但没有多大的热情,“上次见面已经过去很久了。” 说到上一次见面,我心里还有一点愧疚。“哦,没什么,”我说,“上学。你知道的。”现在回头想想,我确实没有在忙什么。这一年来,我到底干了什么?学到了一点艺术史知识,那只能算是一点皮毛,也用木炭笔乱涂乱画。还没有拿得出手的作品。当然,我和约瑟夫好上了,但他不能算是我的成就,我决定不要提起他。 “上学!”科迪莉亚说,“我倒是庆幸不用再上学了。天哪,上学多无聊啊。”不过,斯特拉特福德戏剧节只在夏天举办。到了冬天,她还得想想该干什么。她可以跟着厄尔利·格雷剧团到各个高中巡回演出。也许她已经准备好了。 她能参加斯特拉特福德戏剧节的工作,就是厄尔利·格雷的一个堂兄弟帮忙的,他记得她在伯纳姆高中曾经披着床单上场演出。“人脉很重要。”她说。她曾经在《暴风雨》中扮演普洛斯彼罗的一个精灵随从,在剧中,她必须穿着连裤紧身衣,上面再套一件薄纱似的戏服,戏服上面挂着干树叶和闪光的金属片。“恶心!”她说。第一幕,她扮演了一个水手,因为她个子高,可以扮演这个角色。她还在《理查三世》中扮演一个宫女,在《一报还一报》中扮演一个修女。在《一报还一报》里面,她还用甜蜜蜜的英国腔念了一些台词: 而且讲话的时候,不准露脸, 露脸的时候不准讲话。 “排练的时候,我一直搞不清楚这是什么意思,”她掰着手指说,“讲话,不准露脸;露脸,不准讲话。”她双手合十,头低下,身体前倾,作祈祷状。然后,她站起来,行了一个从《理查三世》里学来的宫廷屈膝礼,在默里餐厅喝茶的女性购物者都直直地看着她。“明年,我希望能在《麦克白》里面扮演第一女巫。‘何时姊妹再相逢,雷电轰轰雨蒙蒙?’老头子说我可以演这个角色。他认为让年轻人扮演第一女巫,效果会非常好。” 她嘴里的这个老头子就是泰龙·格斯里,这位来自英国的导演声名显赫,我不能假装没听说过。“那太好了。”我说。 “还记得《麦克白》在伯纳姆上演的时候吗?还记得那棵卷心菜吗?”她说,“我太丢人了。”我不想去回忆这些往事。过去已经变得断断续续,就像石头在水上打水漂,也像一张张的明信片:我依稀看见了过去的自己,随后是漆黑的空白,接着又是一个自己,紧跟着又是一片空白。我穿过蝙蝠袖的套头衫和平绒拖鞋吗?我穿过像棉花糖一样的衣服去参加正式的舞会吗?我是否还搂过某个陌生人,他的腹股沟顶着我的腹股沟?男生送我的干胸花早就扔掉了,毕业证书、班级徽章和照片也都放到了妈妈的地下室里,和失去光泽的银器一起放在皮箱里。我好像看到了那些照片,一排排涂着口红、卷发贴着脸颊的学生。拍这种照片,我永远笑不出来。我会面无表情地凝视着远方,在青春期,我对这种小插曲是不屑一顾的。 我记得我曾经很尖酸刻薄,我记得我当时是多么自以为是。但是,我当时并不聪明。我现在变聪明了。 “还记得我们曾经顺手偷东西吗?”科迪莉亚问,“在那段时间,那是我唯一真正喜欢的事情。” “为什么?”我问。我并不是很喜欢。我总是担心被人家抓住。“那是我能做主的事情。”她说。我不清楚她是什么意思。 科迪莉亚从挎包里拿出一副太阳眼镜戴上。我从镜面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两边都一样,都是单色的,比真人要小得多。 科迪莉亚给了我一张斯特拉特福德戏剧节的免费门票,让我去看她的演出。我上了公共汽车。票是午后场的,我看完表演可以再乘公共汽车回来,赶得上到瑞士小屋上夜班。那场戏是《暴风雨》。我是冲着科迪莉亚去的,普洛斯彼罗的精灵侍从伴随着音乐和闪烁不定的灯光出现时,我很仔细看,想在被戏服伪装起来的人物当中找到她。但我没有找到。 55 约瑟夫要重新设计我的打扮。“你应该把头发散开。”他说。同时,他把发夹从蓬松的发髻上解下来,双手插进去,把我的头发抖开。“你这个样子就像一个吉卜赛人,很好看。”他的嘴唇贴在我的锁骨上,又把他披在我身上的床单掀开。 我站着不动,让他随便弄,没有丝毫抗拒。现在是八月,天气太热,人懒得动。潮湿的雾霾笼罩着城市,让我的身上形成了一层油膜,还渗入了我的肌肤。我浑浑噩噩地过了一天又一天。我不再画公寓里的家具了,我把浴缸装满冷水,然后钻进去,但我不再躺在里面看书了。不久就要回学校了。我没有想过返校的事情。 “你应该穿紫色的连衣裙,”约瑟夫说,“那样会更好看。”他让我站在窗前,对着黄昏暮色,然后让我转过身,往后退一步,伸手在我的腰上摸来摸去。我不再担心是否会被人家从窗户外面看到。我感到自己的双膝开始发软,嘴巴微微张开。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他不再来回踱步,也不再拽自己的头发,他的动作缓慢、温柔、淡定、从容。 约瑟夫带我去公园广场饭店的屋顶花园,我穿着新买的紫色连衣裙。裙子的上身紧贴在身上,领子开得很低,下摆很宽,走路时,裙子的下摆不断摩擦着我没有穿袜子的双腿。我的头发松散、潮湿,感觉就像拖把一般。坐电梯上去的时候,我无意间从烟灰色的电梯墙上看见了自己的模样,那正是我在约瑟夫眼中的形象:一个苗条的女人,头发像一朵云,瘦削白皙的脸上有一双忧郁的眼睛。我发现那是十九世纪晚期的风格,拉斐尔前派的风格。我要是手里拿着一枝罂粟花会更好。 我们坐在露台上,喝着曼哈顿鸡尾酒,一边越过石头栏杆往外面看。约瑟夫最近对曼哈顿鸡尾酒很感兴趣。这家饭店是这个片区最高的建筑之一。在我们下方,多伦多在傍晚的热气中溃烂,绿化就像被踩薄了的苔藓,远处的湖泊仿佛镀了一层锌。 约瑟夫告诉我,他曾经开枪打中一个人的头,让他不安的是,当时拿枪打人非常容易。他说他讨厌人体素描课,他不会一直教下去,他不想被困在这个偏僻且死气沉沉的地方,给一群白痴教入门知识。“我来自一个不复存在的国家,而你来自一个尚不存在的国家。”他说。以前,我会觉得这种话很深刻。现在,我却不明白他是什么意思。 他说,多伦多没有欢乐,也没有灵魂。无论如何,绘画的源头在欧洲。“已经无所谓了。”他说着挥了挥手,算是跟绘画告别。他想进入电影行业,去美国当电影导演。一旦计划有了眉目,他就去。他人脉很广。他认识很多匈牙利人,还有波兰人和捷克斯洛伐克人。至少,在美国拍电影机会更多,因为只有在美国才会先拍一些短片,比如树叶打着转儿落入池塘,或者用延时摄影技术拍摄开放的花朵,再配上笛乐,然后将这些短片作为素材放进大电影。他认识的那些人在美国都混得风生水起,他们会带他入行的。 我握住约瑟夫的手。这几天,他做爱的时候都心不在焉,好像心事重重。我发现我醉了,而且还有点恐高。我没到过这么高的地方。我脑子里闪过靠着石栏杆然后慢慢倒下去的念头。从这里可以看到美国,那边就像地平线上的一层绒毛。约瑟夫没有问我是否想要和他一起去美国,我也没有问他。 他反过来问我:“你怎么都不说话?”他摸了摸我的脸颊,“神秘兮兮的。”我不觉得我有什么神秘的。我很茫然。 他盯着我说:“你什么都愿意为我做吗?”我将身体从栏杆上收回来,反过来倾向他,不再看着地面。回答“是”很容易。 “不。”我说,这让我自己吃了一惊。我不知道这个斩钉截铁的答案从何而来,出人意料,却是我的真实想法。听起来有点鲁莽。 他伤心地说:“我不这么认为。” 一天下午,乔恩来到瑞士小屋。一开始我没有认出来,我没有太仔细地看他。当时,我正拿着一块抹布费劲地擦着桌子。因为困意,我的手臂非常沉重。昨晚我和约瑟夫在一起,但今天晚上我不会去找他,他今天晚上会和苏茜在一起。 这几天,约瑟夫很少提到苏茜。谈到苏茜时,他的话里总是带着怀旧的情绪,仿佛她是值得怀念的故人,也仿佛是个诗歌中赞美的死人。不过,这可能只是他的说话习惯。也许,他们一起度过了几个枯燥乏味的夜晚,像一对老夫老妻那样过日子,丈夫看看报纸,妻子烧菜做饭。虽然约瑟夫说不会暴露我的存在,但是,也许他们会像我和约瑟夫讨论苏茜那样讨论我。想到这里,我就很不舒服。 我宁愿把苏茜想象成一个住在林荫大道上的蒙特卡洛单身公寓的女人,眼巴巴地望向窗外,目光越过粉刷过的钢板阳台,默默流着泪,苦苦等待约瑟夫现身。我想不出除此之外她会怎么样。我不能想象她会像我一样洗内裤,然后用毛巾包着拧干,挂在浴室的毛巾架上。我也想象不出她吃饭的样子。她和我一样软弱,没有个人意志,被爱情冲昏了头脑。 乔恩说:“好久不见。”他倏然进入我的视线,隔着我擦桌子的手臂,冲我咧嘴笑着,他的脸晒得比我印象中的还要黑,在这张黑脸的衬托下,牙齿白花花的。他靠在我正在擦的桌子上,穿着一件灰色的T恤和一条旧的牛仔短裤,牛仔裤是他自己剪的,剪到膝盖上方,脚上穿着跑鞋,没有穿袜子。看样子,乔恩身体比冬天时更好。以前我没在白天见过他。 我意识到我穿着脏兮兮的制服。他会闻到我腋下的汗酸味吗?会闻到鸡油味吗?“你怎么来的?”我问。“走进来的,”他说,“来一杯咖啡?” 他暑假在一个工程部打工,负责填补路上的坑,往热胀冷缩造成的裂缝里灌沥青。他身上有淡淡的沥青味。他的衣服也不算干净。“等会儿去喝啤酒吧,怎么样?”他问。这是他以前常说的一句话。跟往常一样,他想要一张进入女士和陪同区的“通行证”。我下班后没事,就说:“好啊!我得先回去换衣服。” 下班后,我洗了个澡,穿上那件紫色的连衣裙。我和他在枫叶酒馆碰头,然后一起走进女士和陪同区。我们坐下来喝生啤,那里灯光昏暗,很凉快。单独和乔恩在一起有点别扭,因为以前都是一大群人。乔恩问我最近在干什么,我说没干什么。他问我有没有见过约大叔,我说没有。 “他可能钻进苏茜的裤裆里了,”他说,“这浑蛋,艳福不浅啊!”他仍然把我当成一个假小子,跟我说一些下流的粗话。“钻进裤裆里”这个说法让我很惊讶,他肯定是从英国人科林那里学来的。我很好奇他是否也了解我的事情,是否也在背后谈论我的裤裆。不过,他怎么会呢? 他说工程部的工资很高,但他没让人家知道他是学画画的,尤其是没让那些正式工人知道。他说:“我要是说了,他们准会把我当成傻瓜。” 我比平常喝了更多的生啤,灯光忽明忽暗,打烊的时间到了。夏天的晚上很热,我们在街上走着,我不想一个人回家。 乔恩问:“你一个人回去行吗?”我没有作声。“好吧,我送你回去。”他说。他搂住我的肩膀,我闻到了他身上的沥青、尘土气息,甚至可以闻到被太阳晒黑的皮肤的气息,我哭了起来。醉汉摇摇晃晃地从男士区走出来,我站在街上,双手捂着嘴不停地哭,我觉得自己很傻。 乔恩吓坏了。“嘿,老兄!”他不自然地拍拍我,“你没事吧?” “没事。”我说。听到他叫我“老兄”,我哭得更厉害了。我觉得自己真没用,我觉得自己很丑。我希望他以为我喝多了。 他一只手抱住我,抱得很紧。“别哭了,”他说,“我们去喝杯咖啡。” 我不哭了,和他一起走着。我们走到了一家箱包批发店,旁边有个门。他拿出一把钥匙,我们在黑暗中走上楼梯。在楼梯上,他吻了我,他的嘴里有沥青和啤酒的味道。楼梯里没有亮灯。我双手抱住他的腰,紧紧地抱着他,好像我就要陷入泥潭,而他是我的救星。他抱着我进入漆黑一片的房间。我们撞上了墙壁和家具,然后一起倒在地板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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