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 孤翼 ONE WING

猫眼  作者:玛格丽特·阿特伍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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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的一个角落里重建了一家四十年代风格的餐厅,和一批奢华的精品店为伍。这家餐厅取名为“4D餐厅”。不是翻新的,是新建的。

这种玩意儿他们曾经拆都来不及拆。餐厅里面挺有年代感的,只是太干净了。

另外,与其说是四十年代,倒更像是五十年代初的风格。有一个汽水柜台,沿着柜台摆放着柠檬绿色的凳子,垫着人造皮革软垫的卡座泛着紫色的光,看起来像早期敞篷车鲨鱼鳍的表面。还有一台点唱机,几个镀铬的树状衣架,墙上贴着有颗粒感的黑白相片,这些都是真正四十年代餐厅的特色。女服务员穿着有黑色搭襻的白色制服,涂着红色的口红,不过涂得不太对,她们应该把口红涂得更饱满些。男服务员戴着汽水柜台售货员专属的帽子,帽子朝一边歪着,头发理得很整齐,脖子后面剃得相当短。他们的生意很好。顾客大多是二十几岁的年轻人。

说真的,这家餐厅很像桑尼赛德酒吧,装修得像博物馆一样。他们可以把我和科迪莉亚做成蜡像放在这儿,穿上蝙蝠衫,束着腰带,喝着奶昔,一副百无聊赖的样子。

我看科迪莉亚的最后一眼,是她走进疗养院大门的背影。那一次也是我最后一次和她说话。但是,那不是她最后一次和我说话。

没有鳄梨豆芽三明治,咖啡也不是现煮的咖啡,馅饼夹的是椰子奶油,丝毫不比以前差。我坐在一个紫色的卡座里,喝着咖啡,吃着馅饼,看着那些年轻人在大惊小怪,他们都觉得过去的东西离奇古怪,但很有意思。

置身过去,你就不会觉得有多少离奇古怪的东西。斗转星移,有了距离感之后,你可以把过去当作谈资,生活不会再受到那时条件的左右,那时,你才会觉得过去是离奇古怪的。

他们种出了猫王头形的西葫芦,西葫芦瓜还很小的时候,把猫王头形的模子套在西葫芦的周围,西葫芦慢慢长大,就长成了猫王的头形。这就是他唱歌的理由吗?他想变成一个西葫芦吗?如今,素食主义和转世投胎的说法非常流行,但这也变得太多了。我自己宁愿转世变成一只潮虫,或者一只虾,让人煸炒。不过,总的来说,我觉得转世投胎比下地狱好多了。

“你们弄得不错,”我对女服务员说,“当然也还有不对劲的地方。价格不太对。那时,一杯咖啡是十分钱。”

她回答说:“是啊。”她对着我笑,但那是职业性的假笑,她心里肯定在骂我:无聊的老古董!她的年龄只有我的一半,她的生活方式已经超出了我的想象。我们对愧疚、仇恨和恐惧的认知完全不同了。这些女孩是怎么面对艾滋病的?她不会像我们曾经那样做爱。现在的求爱仪式里是否会交换各自医生的电话号码?对我们来说,怀孕才是吓人的事情,是性爱的一个陷阱,一怀孕就完蛋了。现在不一样了。

我付了账,多给了一点小费,拿起几个袋子,走了。我给每个女儿都买了一条意大利围巾,给本买了一支自来水笔,都放在袋子里。自来水笔又流行起来。似乎所有旧设备、用具和服装都排着队,等待重生。

我走到街道的拐角。再过一条街,就是约瑟夫以前住过的地方。我一间一间地数着房子:这一幢肯定是他的。原来的门面已经拆掉了,换成了玻璃,草皮也换成了石头地面。透过玻璃窗户,我看见一匹古董儿童木马,一床旧被子,一个面目全非的木头脑袋玩偶。这些东西曾经都要卖给收废品换钱的。废物的标价低得离谱。

不知道约瑟夫后来怎么样了。如果他还活着,他一定已经有六十五岁了。当时他就是个龌龊的老家伙,现在他会有多龌龊呢?

他果真拍了一部电影。我想应该是他,导演的名字和他一模一样。我是在一个电影节上看到的,纯属偶然。那是很久以后的事了,那时我已经去了温哥华。

电影围绕两个头发像云朵一样蓬松而性格捉摸不透的女人展开。她们在田野里漫步,风吹着薄薄的裙子贴在大腿上,她们注视着远方。其中一个女人砸了一台收音机,把碎片扔进河里,她还吃了一只蝴蝶,割断了一只猫的喉咙,因为她疯了。如果她长得丑,而不是金发碧眼、妩媚动人,那么,她干的这些事根本不会引起人家的注意。另一个拿了她爷爷的老式剃刀,在她的大腿上划了几道口子。到了电影的结尾,她从铁路桥上跳了下去,跳进了河里,裙子翩翩起舞,像窗帘被风吹起来一样。要不是头发的颜色不同,人们很难将她们两人区分开来。

电影中的男主角同时爱上了她们,犹豫不决,做不出决断。结果两个女人都疯了。由此,我确信这部电影一定是约瑟夫拍的,因为他永远也不会想到,女人之所以疯狂,除了那个男人,也可能还有她们自己的原因。

电影里的血都是假的。对于约瑟夫来说,女人都是不真实的,同样,他对我来说也是不真实的。正因如此,我才会对他的痛苦如此冷眼相看,因为他不是真实存在的。我从来没有梦到过他,因为他已经是梦境的一部分:断断续续,难以名状,难以释怀。

我确实对他不公平,但是,如果我对他公平,我会落到什么地步呢?受奴役,被束缚。年轻女人就该有对人不公平的特权,这是她们为数不多的自卫手段之一。她们的冷酷,她们的无知,都是理所应当的。她们在黑暗中,沿着高高的悬崖边缘行走,哼着歌,以为自己有不死之身。

我不能责怪约瑟夫拍了那部电影。像我一样,他有权从自己的角度去解读,他有权发挥他自己的想象。他也许利用了我,但我也利用了他。

比如说,现在画廊的墙上挂着一幅《人体素描》,画中的约瑟夫像一块肉冻,味道好像很不错。他在左边,一丝不挂,但他扭过身子,背对着观者,只能看到屁股和躯干的侧面。右边是乔恩,姿势一模一样。他们的身体都经过理想化处理,没有那么多体毛,肌肉线条清晰,皮肤闪闪发光。我原本打算让他们都穿上紧身短裤,尊重多伦多的习惯,但最后还是作罢。他们的屁股都浑圆饱满。

两人都在画画,一人一个画架。约瑟夫在画一个身材丰满但不算胖的女人,她坐在凳子上,两腿之间搭着一张床单,乳房裸露着,她的脸是前拉斐尔派风格,作沉思状,有点神秘。乔恩画了一圈圈的旋涡,像肠子似的,他用了艳粉色、树莓红色、勃艮第樱桃紫色。

模特坐在约瑟夫和乔恩之间的椅子上,正脸朝前,光脚踩在地板上。她身上白色的床单裹住乳房下面的身子。她双手合拢,放在膝盖上。她的头圆圆的,像顶着一颗蓝色的玻璃球。

我和乔恩坐在丽亭酒店的屋顶酒吧,喝着白葡萄酒。这是我提议的,因为我想再去看看那个地方。往外面看,天际线已经变了。丽亭酒店不再是这一带最高的建筑,而是一座低矮的老式楼房,与周围高耸的玻璃幕墙高楼相比,简直小巫见大巫。正南方是加拿大国家电视塔,像一根巨大的倒挂冰柱拔地而起。过去,这种建筑只能在科幻漫画书里看到,竖在单调的湖面和天空之间,我觉得我的时间不是在往前走,而是在向两侧延展,仿佛一个二维的宇宙。

不过,酒吧里倒是变化不大。看起来还像摄政时代的高级妓院。那些服务生也和从前一样,头发打理得一丝不苟,匆忙而又谨小慎微,说不定他们还是以前的那帮人。以前,酒店经理常在衣帽寄存处预备一些领带,忘了系领带的男士可以借用。他们说是“忘了”,因为肯定没有哪一位男士会故意不系领带。在那个女士穿长裤套装可以进出酒店的年头,系领带是一件大事。那是一个时髦的黑人模特开的头,他们不能拒绝让她进去,否则她可以控告他们种族歧视。我还记得这种事,甚至记得我当时感到了胜利的喜悦,这说明我已经老了,落伍了,现在还有哪个女人把穿长裤套装当作解放的标志?

我没有跟乔恩一起来过这里。对于那种带软垫的仿古椅和打褶的窗帘,还有从光面威士忌广告上剪下来的男男女女的形象,他会嗤之以鼻。我以前是和约瑟夫一起来的,我会伸手去碰他放在茶几上的手。现在我碰的是乔恩的手。

只是轻轻地碰了他的指尖。这一次我们没有怎么说话,不像从前吃午餐的时候那样吵吵闹闹。我们心照不宣,说话也就迸一两个字,不然就保持沉默。我们清楚我们为什么来到这里。乘电梯下楼的时候,我看着电梯灰色的墙壁,在反光的墙壁上,我看到了我的脸,那就像一块周围杂草丛生的石头。我看不出自己有多大年纪。

我们叫出租车回到仓库那边,在车上,我们的手并排放在座位上。我们爬楼梯去工作室,爬得很慢,免得气喘吁吁,我们都不想让对方发觉自己已经是中年人了。乔恩的手搂在我的腰上。那是很熟悉的地方,就像回一幢曾经住过但已经多年没有回去过的房子,进了门,你就知道电灯开关在哪里。我们走到工作室的门口,进去前,乔恩轻轻拍了拍我的肩膀,这是在鼓励我,也在表明他有欲望,但他很克制。

“别开灯。”我说。

乔恩双手抱住我,脸贴着我的脖子。与其说他是在表达欲望,不如说他已经累了。

工作室里是紫灰色的,像秋天的黄昏。石膏腿脚模型泛着白光,就像废墟里破碎的雕像。角落里扔了一堆我的衣服,工作台和床边零星放着几个空杯子,标记着我每天的轨迹,各自也占着相应的空间。现在,这个房间俨然已经变成我的了,好像我一直都住在这里,不管我之前去了什么地方干了什么事情。其实,乔恩才是暂时离开的那个人,他回来了。

我们脱下彼此的衣服,和当初一样,只是我们现在反而更羞怯了。我也想表现得自然一些。幸亏现在已是黄昏。我很紧张,怕他看到我大腿的后面,我的膝盖上方已经出现皱纹,腹部上的赘肉一圈又一圈,从严格意义上说,那不算肥胖,只是下垂的褶皱而已。他胸膛上的毛发已经花白,我很吃惊。我尽量不去看他的啤酒肚,虽然我意识到他的肚子变大了;我意识到了他的身体的变化,他也一定意识到了我的变化。

我们郑重其事地亲吻着,我们以前亲嘴从未这么严肃过。以前总是急不可耐,是自私的。

我们做爱是为了享受。我认得他,在黑暗中,我也认得他。每个男人都有自己的节奏,这种节奏是不会变的。这种熟悉的节奏感让人很放松,像老朋友见面。

我不觉得我不忠于本,我只是忠于别的东西,那个东西比本先到,也跟他无关。我是在还旧账。

我也知道,这是最后一次。就像是故地重温,那里曾经留下很多记忆,而这次离开后就再也不会回来了,所以要在离开前转过身来看最后一眼。尼亚加拉瀑布的夜景。

我们抱在一起,躺在羽绒被的下面。记不起来我们以前究竟是为了什么而争吵。从前的怒气早就消失了,我们对于彼此的欲望也消失了,针锋相对的嫉妒心自然也消失了。我们只剩下对彼此的柔情,也似乎都愧对彼此。慢慢消退的感情。

“你来参加开幕式吗?”我问,“希望你能来。”

“不来,”他答,“我不想来。”

“为什么?”

“我会难受,”他回答说,“我不想看到你那样。”

“哪样?”我问。

“那一帮人都围着你。”

他的意思是说,他不想当一个旁观者,到时根本没有他的位置。他说得没错。他不想以我前夫的身份出席。那样,他既失去了我,也失去了他自己。我发现其实我也不希望他去,我不是真的想让他去。我需要他去,但我不想。

我翻过身,支着胳膊肘,又吻了他,这次吻了他的脸颊。他耳朵后面的头发已经花白。我想,我们最后的这次缠绵恰得其时。再晚就太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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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乔恩在一起,就好像是从楼梯上摔下去。以前,在起初的跌跌撞撞之后,我们会双手抓住扶手,恢复平衡。但这次彻底失去了平衡,我们一头栽了下去,弄出了很多动静,非常狼狈,摔得身上青一块紫一块,伤痕累累。

我带着满肚子怒火入睡,很害怕醒来。有时醒来,我发现乔恩躺在我的旁边,睡得正香。我听着他节奏稳定的呼吸,他居然能控制得这么好,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样,我难免心生怨恨。

好几个星期,他越发沉默寡言,越来越不着家。不着家,就是说我在家的时候他不回家。我出去工作的时候,他反而待在家里,莎拉上幼儿园的时候也一样。我在家里发现了一些不好的迹象,一些不易觉察的线索,就像故意掉在路上指示方向的面包屑一样。一根香烟上有粉红色的口红唇印,水槽里有两个用过的玻璃杯,枕头下有一个发夹,但那不是我的。我一声不吭地把那些东西收拾好,藏起来,说不定以后有大用处。

“有个叫莫妮卡的人给你打过电话。”我告诉他。

那时还是早上,一天才刚刚开始。在这一整天,我都尽量躲着他,压抑着怒火,装得很平静。我们已经不再互相扔东西了。

他在看报纸。“是吗?”他回答说,“她想干什么?”

“她让我告诉你,说莫妮卡来过电话。”我说。

他经常半夜才回来,我在床上假寐,思绪万千。我想到了一些手段,比如说检查他的衬衫有没有香水味,在街上跟踪他,藏在衣柜里,发现情况就跳出来,届时会因激动而满脸通红。我还想到了其他我力所能及的事情。我可以离开,带着莎拉离家出走。或者要求乔恩把事情交代清楚。或者假装什么也没发生,平平静静地过日子。十年前的妇女杂志可能会刊登这样的建议:等等吧,等他想明白,等他回归家庭。

这些情景在我的脑海中不停地翻转,一幕接着一幕,有时几个情景会一同出现。所有的情景都互不排斥。

在现实生活中,日子还是要一天天地过,但会一天比一天沉重,像冬天到来了一样,天黑得越来越早。

“你和约大叔有一腿,对不对?”乔恩好像若无其事地问。那是一个星期六,我们带着莎拉去格兰齐公园玩雪,假装一切正常。

“谁?”我问。

“明知故问,约瑟夫那什么,那个老浑蛋。”

“哦,是他啊?”我说。莎拉在那边和别的孩子一起荡秋千。我和乔恩坐在长凳上,长凳上原来有积雪,我们把雪抹掉了。我觉得我应该堆个雪人,或者做点好妈妈该干的事。但我太累了。

“你真的和他有一腿吧?”乔恩紧追不舍地问,“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你也和他乱搞。”

“你怎么知道的?”我问。我知道该摊牌了。我早就备好了“弹药”:发夹,口红印,女人打来的电话,水槽里的杯子。

“我不是傻瓜,你了解。我早就发现了。”

这说明当时他的心是受过伤的,他也是个醋坛子。他的痛苦都是我造成的。我应该撒谎,矢口否认。但我不想这么做。此时此刻,约瑟夫让我有了一点骄傲的资本。

“那是多少年前的事了,”我说,“过去几百年了。没什么大不了的。”

“他就是一坨屎!”他喷了句粗话。我曾经以为,如果他发现了我和约瑟夫的事,他会嘲笑我。我没想到他会那么把约瑟夫当回事。

那天晚上我们做了爱,如果那种事情还叫做爱的话。哪有什么做爱的样子?那么生硬,像金属碰撞,像是在打仗。有些事情得到了证实,有些则被否定掉。

早上,他突然问:“还有谁?”这个问题来得那么突然,没头没脑。“我怎么知道你有没有和其他老浑蛋上过床?”

我叹了口气。“乔恩,”我说,“别那么幼稚。”

“那个不举先生怎么样?”他没完没了。

“哎呀,别胡说了,”我说,“你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你不也是把那些皮包骨的姑娘都弄回家?你不想被束缚的,还记得吗?”

莎拉还在婴儿床里睡着。我们是安全的,我们可以把事情好好掰扯清楚,难听的话都可以说出来,虽然有些并不一定就是真相。吵架一旦开始,就很难停下来,甚至觉得很好玩。

“至少我很坦诚,”他说,“我没有偷偷摸摸。我也没有像你那样,还他妈的装纯洁,像个圣女。”

“也许,那时我爱着你。”我说。我发现我加了时间限定。他也发现了。“你没有坠入过爱河,你就不懂什么是爱。”他说。

“莫妮卡懂吗?”我问,“你现在并不是很坦诚。我发现了其他女人的发夹,在我自己的床上。那种事情,你至少应该另找个地方做吧。”

“你呢?”他问,“你总是出去厮混。”

“我?”我问,“我哪有那个闲工夫?我都没空思考,没空画画,连拉屎都没空,我忙着挣钱付他妈的房租!”

我爆了粗话,我突破底线了。“你看看,”乔恩说,“都是你,做贡献的是你,忍辱负重的也是你。我就是个浑蛋。”他拿了外套,朝门口走去。“去找莫妮卡吗?”我问。我变得很刻薄。我讨厌这样的争吵,像学校里学生在吵架似的。我更希望双方拥抱一下,痛哭流涕,然后相互原谅。我希望这种事情能自然而然地发生,就像彩虹,不需要我特别努力去争取。

“圣女,”他说,“莫妮卡只是一般的朋友。”

冬天来了。暖气时有时无,说不准什么时候有。莎拉感冒了。她晚上咳嗽,我就起来照顾她,给她喂止咳糖浆,端水给她喝。等到白天,莎拉和我都筋疲力尽。

今年冬天,我自己也三天两头生病。莎拉的感冒常常传染给我。周末的早上,我经常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脑子里一片混沌,像是塞满了棉花。我想喝几杯姜汁汽水或者榨橙汁,想听听收音机。可是,没人会端着这些东西送到我的床边来。我想喝姜汁汽水,就得自己去店里买,去厨房里自己倒。莎拉在客厅里看动画片。

我不再画画了。我不敢奢望画画了。虽然政府艺术基金给了我一小笔赞助,但我根本忙不过来。我整天忙忙碌碌,得去上班,去银行取钱,去超市买吃的。有时候,我也会看看电视,看看日播肥皂剧,相比现实生活,电视剧里的人物危机更多,但衣服穿得也更漂亮。我要照顾莎拉。

我没办法做其他的事情。我不再去参加女人的聚会,她们会让我感觉更糟糕。乔迪打电话来说我们聚一聚吧,但我拒绝了。去参加她的聚会,她就会劝我,给我打气,提一些让我振奋精神的积极建议,我知道这些建议我都做不到,我只会越发觉得自己像个失败者。

我不想见任何人。我躺在卧室里,窗帘关着,虚无感像海浪一样,缓缓地冲刷着我。我不管怎么样,都是自作自受。我错了,我都不知道我错得有多么离谱,反正我现在感觉要被淹没了。我很笨,很傻,一文不值。还不如死了。

有一天晚上,乔恩没有回来。这很不寻常,这打破了我们的默契。以前,他再晚也会在午夜前回来。那天我们没有吵架,甚至都没有说过话。他没有打电话来告诉我他在哪里。他的意图很明确,他就是要把我甩了,不理我了。

黑暗中,我蜷缩在卧室里,裹着乔恩的旧睡袋,听着莎拉呼吸的声音,听着外面雨夹雪轻轻地敲打窗户。爱情会蒙上人的眼睛,但是,在爱的潮水退却之后,往往会看得比以往更清楚,就好比真的海水退潮之后,所有的垃圾全都一览无遗,破瓶子、旧手套、生锈的易拉罐、死鱼、骨头等。如果你对未来一无所知,在黑暗里坐着,张大着眼睛,你就会看到那些东西。你亲手造成的破坏。

我身体懒洋洋的,毫无意志力。我想我应该动动,让血液流动起来,就像遭遇暴风雪,要保持运动才不至于冻死。我强迫自己站起来。我要去厨房泡点茶。

房子外面,有一辆汽车发着低沉的轰鸣声,轧着湿漉漉、软绵绵的雪地驶过。厅里很暗,只有路灯从窗户透进来的微微亮光。在这昏暗的光线下,乔恩工作台上的东西闪着微光,凿子的锋刃、锤子的头。我能感受到大地对我的牵引力,大地引力顺着黑色的曲线牵扯着我,我也能感受到原子之间的间隙,我可以毫不费力地穿过去。

就在这时,我听到了一个声音,不是脑海里的声音,而是从房间里传出来的,很清晰:动手吧。快点。动手吧。它没有给我选择的余地,而是强制性地发号施令。那是跳下悬崖和被推下悬崖的差别。

我拿起一把雕刻刀,划了一道口子。我没感觉到疼,因为我随即听到一个轻轻的声音,我眼前一黑,倒在了地板上。乔恩发现我的时候,我就躺在地板上。在黑暗中,血是黑色的,不反光,他开了灯才看到血。

我跟急诊室的人说这是个意外。我是个画家,我说。我当时正在剪画布,不小心手滑了。刀口在我的左手腕上,这个解释还说得通。我很害怕,我想隐瞒真相,我不想被塞进王后大街999号,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

“半夜里剪画布?”医生问。

“我经常在夜里工作。”我回答说。

乔恩帮我圆了谎。他和我一样害怕。他用茶巾把我的手腕缠住,然后开车送我去医院。我的血渗透了毛巾,滴在前排座位上。

“莎拉呢?”我突然想起她。

“她在楼下。”乔恩说。我们楼下住着女房东,她是一个中年寡妇,意大利人。

“你是怎么跟她说的?”我问。

“我说你是急性阑尾炎。”乔恩说。我笑了一下。“你到底想干什么?”

“我不知道,”我说,“你得把车上的血迹处理掉。”我感觉自己是白色的,血流光了,净化了,还得到了照顾。我感到很平静。

“你确定不想找个人聊聊吗?”急诊室的医生问我。

“我没事。”我说。我没什么好聊的。我知道他说的“人”是指精神科医生。这个人会跟我说我疯了。我明白什么样的人会听到那种声音,酒鬼、瘾君子,还有疯子。我感觉我的情绪非常稳定,甚至不再焦虑了。我已经拿定了主意,知道接下来要怎么办,明天要怎么办。我会用绷带把手臂吊起来,然后告诉别人说我把手腕弄折了。这样,我就不必告诉那个急诊室医生,或者乔恩,或者其他任何人,说我听到了那个声音。

我知道那个声音是不存在的。但我也知道我确实听到了。

那个声音本身并不可怕。它并没有胁迫的意思,而是很兴奋,就像是在怂恿我,在跟我开玩笑、玩游戏。这是一个珍贵的记忆,一个秘密。那是一个九岁孩子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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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融化了,地上脏兮兮的沟壑纵横,风吹起从冬天埋藏到现在的沙砾,在受到摧残的草坪上,番红花正破土而出。如果我继续待在这里,我会死掉的。

我必须离开这座城市,我也必须离开乔恩。这座城市不让我活。

它会突然要了我的命。我可能走在街道上,没有什么特别的想法,却突然扭头冲出路沿,跑到车道上,被一辆飞驰而过的汽车撞死。我也可能毫无征兆地躺倒在地铁列车前面,或者情不自禁地从桥上跳下去。我会听到那个微弱的声音,极具诱惑力,很欢快地催促我赶快行动。我知道我干得出那种事。

(更糟糕的是,虽然我对这个想法又害怕又觉得害臊,白天的时候还觉得又矫情又荒谬,觉得难以置信,但我还是很珍惜,很在意。就好像酒鬼把一瓶酒偷偷藏起来一样,我现在也许没有这种冲动,但我知道它的存在,这样我会感到更加安心。这是一条退路,也是一种恶习。它是一种武器。)

夜里,我坐在莎拉的婴儿床边,看着她。她在做梦,所以眼皮在轻微跳动,我听着她的呼吸声。她会孤苦伶仃的。也许不会,她还有乔恩。只是没有妈妈。我想不下去。

我打开客厅的灯。我知道我必须去收拾行李,但我不知道该带什么。衣服,莎拉的玩具,她那只毛绒兔子。收拾行李太麻烦了,于是,我上床去睡觉。乔恩已经躺在床上,脸朝着墙壁。经过了假惺惺的休战和改正之后,我们如今走进了一个死胡同。我没有把他叫醒。

早上,等到他出门以后,我把莎拉包好放到婴儿车里,去银行取了艺术基金给我的那笔钱。我不知道要去哪里。我只想着要离开。我买了两张去温哥华的票,温哥华很暖和,至少我猜是这样的。我把我和莎拉的东西塞进几只行李袋里,这些袋子是我在军队剩余物资商店里买的。

我真希望乔恩这时刚好回来,然后说不让我走。因为当我要付诸行动的时候,我自己都不敢相信我真的要走了。但他没有回来。

我留了一张便条,做了一份花生酱三明治,然后切成两半,一半给莎拉,又给她热了一杯牛奶。我打电话叫了一辆出租车。我和莎拉穿好外套,坐在餐桌边,吃着三明治,喝着牛奶,等着出租车来。

就在这时乔恩回来了。我继续吃三明治。“你这是想去哪里?”他质问我。“温哥华。”我说。

他在餐桌边坐下,盯着我。他看起来像是好几个星期都没睡觉了,虽然他最近睡的时间很长,甚至经常睡过了头。“我拦不住你。”他说。他说的是实话,不是耍激将法。他不会跟我吵架,他会让我们走。他也已经筋疲力尽了。

“出租车到了,”我说,“我会给你写信。”

离家出走,我是擅长的。诀窍就是把自己封闭起来。不听,不看。不回头。

我没买卧铺票,钱得省着花。我一整宿都没睡,莎拉趴在我大腿上抽着鼻子。她哭过几回,但她还太小,还不能明白我是在干什么。火车上,其他乘客张开手脚,脚都伸到了过道上,行李塞得满满当当,污浊的空气中弥漫着香烟的烟雾,洗手间里被各种食物包装袋堵得死死的。车厢前面有人在一边打牌,一边喝着啤酒。

火车朝着西北方向行驶,穿过几百上千英里稀疏的树林,树木中间可以看到花岗岩石头。一路上有几百个无名蓝色小湖,湖边长着芦苇,躺着枯死倒下的云杉,背阴处还有残雪。车窗玻璃上淌着雨水,也蒙着灰尘,我透过车窗向外望去,看到了我童年看到的风景,模糊、无味、触不可及,这些风景正飞快地向后方离去。

要隔很长的时间,火车才会偶尔穿过一条公路,有些是砾石路,有些路铺着薄薄的沥青,路中间画了白线。外面的景色好像很空虚,很寂静,但我觉得它既不空虚,也不寂静,而是充满了回声。

那是家的声音,我想。但是,我现在是有家不能回了。

离家出走比我想象的更糟,但也更好。

有些时候,我觉得我是疯了才选择离开;有些时候,我又觉得这是我这么多年来最明智的举动。

温哥华的生活费用比较低。我们在一家假日酒店住了一小段时间,然后找到了一幢我租得起的房子,在基茨兰诺海滩后面的山坡上,那里有很多看起来像玩具的房子,不过里面的空间很宽敞,比从外面看起来更大。从房子的位置可以看到海湾和对面的山,夏天还有无尽的阳光。我给莎拉找了个合作幼儿园。有一段时间,我全靠那笔赞助过日子。我接了一些活儿在家做,然后找了一份兼职,给古董店做家具补漆翻新。我喜欢这个工作,做这个不需要动脑子,家具也不会说话。我渴望安静。

我躺在地板上,虚无感冲刷着我。我就这样熬着。我晚上会哭。我害怕听到什么声音,害怕又听到那个声音。我已经走到了大地的边缘。人家一推,我就会跌进深渊。

我想,也许我应该去看精神科医生,因为这种事情现在已经司空见惯,大家都见怪不怪了。内心失去平衡的人都可以去看精神科医生,我现在就不平衡。终于,我去找了一个精神科医生。是个男医生,人很好。他让我谈谈六岁之前的经历,之后的事情他都没有问起。他的意思大概是说,到了六岁,你就已经定型了。之后发生什么都无关紧要。

我记性很好。我跟他提到了战争。

我也提到了用雕刻刀割腕的事情,但我没有提到那个声音。我不想让他认定我是个疯子。我希望给他留个好印象。

我还和他讲了我经历的虚无感。

他问我做爱的时候有没有高潮。我说这不是问题所在。他觉得我有所隐瞒。

过了一段时间,我就不再去找他了。

渐渐地,我的生活恢复了正常。我开始习惯早起,趁莎拉还在熟睡的时候画画。我发现,因为之前多伦多的那次画展,我在这边小有名气,人们会邀请我去参加各种派对。起初,人们对我有些成见,因为我是从“东部”来的,也就是说我占了一点儿便宜。不过,久而久之,人们也不再拿我当外地人了,甚至我也会对东部来的人有看法,大家都不觉得有什么问题。

我还受邀参加了几场集体展览,大多是女人邀请的。她们听说过有人朝我的画泼墨水的事,也看过那些自以为是的评论文章,因此,即便我是东部人,我的存在也就变得合情合理了。这里有形形色色的女性艺术家,有各种各样的女人,她们被压抑的内心沸腾着,她们的身上蕴藏着爆炸性的力量,跟早期正统主义阶段的所有宗教运动一样。仅仅嘴上说点好听的,或者赞成男女同工同酬,那都是不够的,必须在内心深处实现转变。这些话不一定明说,但都是她们的意思。

大家都在“忏悔”,倒不是要承认自己有哪些缺点,更重要的是倾诉自己曾经被男人怎么欺负过。诉苦是应当的,但不是所有的“苦”都值得倾诉。女人的苦才是苦,男人的苦不值一提。她们管诉苦叫作“分享”。我不想去跟人家分享什么,我也没有多少伤疤可以揭。一直以来,我算是比较幸运的,我没有被人殴打过,没有被人强奸过,也没有挨过饿。当然,钱是一个问题,但那时候乔恩和我一样缺钱。

乔恩倒是一个问题。但我并不觉得他压着我。不管他对我怎么样,我都给予回敬了,可能还连本带利。他现在很痛苦,他很想念莎拉。他常打长途电话过来,电话里的声音忽远忽近,就好像战争时期的广播一样,他听起来很失落,还越来越像一般的男人那样,说话酸溜溜的。

这一帮女人会对我说,不要怜悯他。我不怜悯他,但我有些愧疚。

这一帮女人里面有许多是同性恋,有些是最近出柜的,有些是从异性恋转向同性恋的。这样做很勇敢,也是形势所迫。按某些人的说法,女人要想获得平等,只有同性恋一条路可以走。否则,你就是有口无心。

我不情愿变成同性恋,也没有欲望,我感到很羞愧。但事实上,我是害怕和女人上床。女人心眼小,牢骚满腹,体形说变就变。女人不仅心眼小,而且眼光也毒,她们的看法尖锐却又合情合理,男人则相反,他们基本靠猜,像雾里看花,有点浪漫,有点无知,有点偏见,也有点憧憬。所以,女人既欺骗不得,也不能随便相信。我能理解为什么男人会害怕女人,诚然,男人常常被人家骂说怕女人。

派对的时候,她们开始会问我一些诱导性的问题,审问我似的。她们很想知道我的立场是什么,我的信条是什么。我并没有什么立场或者什么信条,我感到很惭愧。我知道我并不够正统,我只喜欢男人,我有孩子,我是“内奸”,我太懦弱。我的心不明不白,不纯洁,甚至有危险。我还在刮腿毛。

我开始找托词不去参加这些女人的派对,我害怕被“净化”,或者被绑在柱子上活活烧死。我觉得她们在背后议论我。她们让我感到前所未有的紧张,因为她们对我有很高的期望,但我做不到,差得很远。她们想改造我。有时候,我会产生逆反心理:她们有什么权利对我指手画脚?我不是她们想象中的“女人”,如果我被强行改造成了那个样子,那我也就完蛋了。贱人,我默默地想。别对我指手画脚。

但是,我也羡慕她们有这么坚定的信念,有这么乐观的心态,这么无所顾忌,她们对男人无所畏惧,我也羡慕她们之间的姐妹情谊。我就像是个旁观者,看着她们唱着勇敢的歌曲,雄赳赳气昂昂地奔赴前线,而我只能懦弱地挥舞着手绢,送别她们。

我和几个女人成为朋友,但并不是很亲密的朋友。她们也是单身妈妈,像我一样。我们是在幼儿园认识的。晚上不能回家的时候,我们会互相帮忙照顾孩子。我们也会聚在一起,发一些无关痛痒的牢骚。但是,我们会避免揭开对方的伤疤。我们就像从前人体素描课上的芭布斯和玛乔丽一样,心中都悲喜交集。对女人来说,这算是老传统了,而如今我们也比以前老了。

乔恩来看我和莎拉,他提出跟我和解,我想我也需要和解。但我们最终没能达成和解,他回去了,我们就彻底分开了。

我的爸爸妈妈也来看过我们。我想,他们与其说是想念我,倒不如说是想念莎拉。我找了很多借口,没有回东部过圣诞节。在山峦环抱之中,爸爸妈妈显得格格不入,他们有点佝偻了。在写给我的信里,他们更加自如,更像我熟悉的爸爸妈妈。他们为我感到难过,在他们的眼中,我的家庭大概已经破碎了。他们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吧,亲爱的。”妈妈谈到乔恩,“我一直都觉得,他是会走极端的人。”“极端”就意味着麻烦。

我带他们去史丹利公园,那里有许多大树。我带他们去看大海,海水里漂着海藻。我带他们去看了一只巨型蛞蝓。

我哥哥斯蒂芬给我寄来了明信片。他给莎拉寄过一个恐龙毛绒玩具、一支水枪以及一本以蚂蚁和蜜蜂为例数数的书。他还寄了可拆卸的塑料模型,以及可以贴在天花板上、晚上会发光的星星。

过了一段时间,我发现,在小小的艺术世界里(说它小,有谁真的懂艺术呢?艺术也不上电视),旋涡、方块、巨型汉堡等已经过时了,其他的元素则开始流行起来,突然间,我站在了一波小小浪潮的前沿。各种浪潮此起彼伏。我的画卖得越来越好,价格也越来越高。现在有两家画廊长期展出我的画,一家在东部,一家在西部。我把莎拉交给一个单身母亲朋友照顾,去纽约参加了一个加拿大政府组织的集体展览,有很多贸易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出席了这次展览。我穿了一身黑色的衣服。走在纽约的街上,我看到街上的行人好像都在自言自语,相比之下,我感觉自己很正常。我很快就回到温哥华。

我和几个男人交往过,前一个断了之后过很久才会找另一个,迫切需要才找的。和这些人的交往都很仓促,不尽如人意,因为我没时间去精挑细选。尽管都很短暂,间隔也很长,但和这些男人交往,我都感到很费劲。

这些男人没有一个嫌弃过我。我不给他们嫌弃我的机会。我知道什么东西对我有危险,我会避开危险。我尽量不去碰明晃晃、太尖锐的东西。我也会避免失眠。我感到头晕目眩、站不稳的时候,我就躺下来,等待虚无感的到来。虚无感会如约而至,像一波黑色的虚空巨浪冲刷着我的身体。我知道,巨浪会自行退去。

又过了一段时间,我在超市遇到了本,他用最常规的方式和我搭讪。他问我要不要让他帮我提购物袋,我的购物袋看样子挺重的。这些购物袋真的很重,我就让他帮我提着。我感觉挺傻的,这种做法很老套,所以先向四周张望,确保附近没有认识我的女人在看着我们。

早些年,我会觉得他的动机太明显,非常无趣,可以说是头脑简单。过了些年,我会觉得他是个比较可爱的大男子主义者。他这些情况都有,但他也像一个清甜的苹果,长期暴饮暴食之后吃到这个苹果,我感觉很爽口。

他来到我家,拿了锯子和锤子帮我修理后门廊,很久以前的妇女杂志描绘过这样的男人。修完之后他就坐在草坪上喝啤酒,这和广告里的男人也一模一样。他会给我讲笑话,自从高中毕业之后,我再也没有听过那样的笑话了。我居然很享受这些平淡的事情,还心存感激,这让我感到惊讶不已。但我不那么需要他,他不是来给我输血。他是要讨我开心。这么简单就会开心是一种幸福。

他带我去墨西哥旅行,就像在杂货店听到的浪漫故事那样。他刚刚买了一家小型旅行社,做旅游生意纯粹是出于爱好,他早就在房地产行业赚到了钱。他喜欢摄影,喜欢坐着晒太阳。既能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又能赚钱,这一直是他追求的目标。

他在床上很腼腆,期望不高,很容易满足。

我们找了一幢更大的房子,两家人合并成一家,我们住到了一起。过了一段时间,我们结婚了。我们结婚没有什么动静。对他来说,这是很正常的,而我觉得有点异样,我觉得这是对传统的蔑视,但他并没有听说过那个传统。他不会懂得我觉得自己的所作所为有多么古怪。

他比我大十岁。他也离过一次婚,有一个已经成年的儿子。我的女儿莎拉成了他的掌上明珠,很快,我们又有了安妮。我把安妮当作我的第二次机会。她不像莎拉那样忧郁,她的性格更拗。莎拉已经懂点事了,她知道不可能总是事事顺心。本觉得我很好,我也不去动摇他的这个信念,他不需要了解那些让人不快的真相。他也觉得我有点脆弱,因为我是搞艺术的。我需要有人照顾,就像盆栽植物一样,修修剪剪,浇浇水,除除杂草,拉拉直,让我健康成长,让我能展示最好的一面。他帮我的绘画生意出谋划策,编了一套册子,指出哪些画卖得好,价钱是多少。他告诉我申报所得税有哪些项目可以扣除。他还帮我填申报表。他把调味品按字母顺序排列,整整齐齐地摆放在厨房里的一个架子上。那个架子是他亲手做的。

没有他帮我做这些事,我也能活下去。我以前就是这样过来的。不过,对他做的这些事情,我还是很喜欢。

看我那些画的时候,他都觉得很神奇,也有点畏惧,就像一个小孩子看着燃烧的蜡烛一样。他最关心的是我居然能把手画得那么好。他知道手很难画。他说,他自己也曾经想学画画,但因为要赚钱谋生,他一直没空去学。画廊开幕的时候,很多人跟我说过这样的话,但他说了,我也不跟他计较。

他每隔一段时间会去出一趟差,这就给了我想念他的空当。

我坐在壁炉前,他用一只手臂搂着我,他的手臂就像椅背一样结实,靠得住。温哥华下着蒙蒙细雨,我沿着防波堤散步,看着海滩上光影变幻,听海浪轻轻拍打岸边。我的面前是太平洋,日复一日,夕阳都照在海面上,美不胜收,我的背后是巍峨的群山,群山的后面是辽阔的大地。

我和多伦多就隔着那片辽阔的大地,距离在千里之外,但在我的想象之中,多伦多就像罪恶之城蛾摩拉一样燃烧着。我不敢回头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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