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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米德尔马契 作者:乔治·艾略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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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只是呈现人类的言行, 以及喜剧会选择的人物; 它描绘每个时代的景象, 刻画人类的愚痴,而非罪行。 ---本·琼森[Ben Jonson(1572—1637),英国剧作家。这里的句子摘自他的作品《人各有癖》(Every Man in His Humour)的序诗。] 事实上,李德盖特发现自己为某个与多罗西娅迥然不同的女性着迷。他不至于认为自己已经坠入爱河,神魂颠倒,但他这么描述那位小姐:“她就是优雅的化身,相貌出众,才华横溢。女性正该如此,应该像优美乐曲般动人。”至于平庸的女人,他对她们的观感就跟他看待生命的严峻面向一样,要用哲学去面对,要接受科学的检视。但罗莎蒙德·温奇似乎就像一支真正迷人的曲调。如果一个男人打算尽快结婚时,遇见了自己会选择的那种对象,那么接下来他还要单身多久通常取决于对方,而不是自己。李德盖特认为自己这几年还不适合结婚,他必须先在现成的大道之外踩踏出属于自己的明确路径。罗莎蒙德出现在他的人生路另一端已经很久了,几乎等于卡索邦订婚到结婚的时间。 但学识丰富的卡索邦坐拥资产,累积了大量笔记,也博得超出他成就的名声(这种名声通常占去男人名声的一大半)。如我们所见,他娶了个妻子来陪衬他剩余的四分之一人生,让妻子充当一个几乎不会造成任何干扰的小小月亮。可是李德盖特年轻、没钱、雄心万丈。他的五十年岁月还在未来,而非过去。他来到米德尔马契,有很多想做的事,这些事不能直接为他创造财富,甚至不能带给他稳定的收入。一个男人处于这种境况,不管他多么认同妻子是人生的陪衬,结婚也不是件这么单纯的事。而李德盖特已经下定决心,他的妻子最大的功能就是陪衬。跟多罗西娅一席谈话之后,他肯定她的美貌,却发现她欠缺这种功能。她看待事物不是出自合宜的女性观点。跟这种女人相处,放松的程度大约等于下班后又去教小学二年级,而不是悠闲地躺在乐园里,有鸟鸣般的甜美笑声和天堂般的湛蓝眼眸相伴。 当然,此时此刻,李德盖特最不关心的,莫过于多罗西娅的特殊想法,正如多罗西娅也不在乎这位年轻治疗师看上了谁。不过,任何人只要密切观察人类命运如何悄悄交会,就会看见一个生命即将缓慢地影响另一个生命。这是一种嘲讽,就像我们用冷漠又在乎的眼神凝视新邻居的必然结果。 命运之神稳稳掌握我们所有人,站在一旁冷笑。 旧时代的乡间也有这种微妙的运作;有人惊天动地地垮台了,也有潇洒的纨绔子弟自甘堕落,最后沦落到跟娼妓和六个孩子蜗居陋巷。但也有一些不那么醒目的变迁,持续改变社交的界限,人们因此意识到彼此间产生全新的依存关系。有人家道中落,也有人扶摇直上;有人失去原有的地位,有人发财致富,也有凡事挑剔的绅士参选从政;有人卷进了政治潮流,有人投身神职,也许到最后惊奇地发现彼此属于同一个圈子。在这些消长起伏之中,有些个人或家族像磐石般屹立不倒。然而,不管他们的地位多么稳固,也渐渐展露了新的面向,随着自身与旁观者的双重变化,悄悄演进。 城镇和乡村教区逐渐形成新的人际网络,沧海桑田,就像过去的存钱筒被银行存款取代,备受珍视的基尼[Guinea,英国1663—1813年发行的金币,价值随金价起伏,大约等于一镑。]金币走入历史。至于那些乡绅、准男爵乃至爵爷,过去远离百姓,高高在上,享受距离产生的美感,如今开始面对往来更频繁所带来的问题。再如远方移居而来的人们,他们有的身怀新颖技术,令人畏惧,有的则是诡计多端,叫人生气。事实上,老英格兰的各种迁移与融合,与我们在希罗多德[Herodotus(公元前484—前425),古希腊历史学家。他的作品《历史》(The Histories)融合神话传说,叙述希腊与波斯的历史与两国战争的原因,是西方史学的重要典籍。]的史书里读到的相去不远。希罗多德叙述历史时,也选择以一个女人的命运做开场。只是,伊娥[Io,希腊神话中的河神之女,天神宙斯看上她,愤怒的天后赫拉将她变成小母牛,后来她逃到埃及。希罗多德在《历史》中将她描述为埃及人的祖先。]这位少女与多罗西娅恰恰相反,明显无法抵挡炫目商品的魅力,在这方面,她也许更像罗莎蒙德。罗莎蒙德对服饰有绝佳品味,她外形婀娜多姿,对布料的柔软度与色泽有种单纯的盲目,几乎来者不拒。但她的魅力不只这些,她是雷蒙太太的学校公认的模范生。这是全郡的重点学校,传授女子应该具备的所有才艺,甚至包括额外技能,比如如何上下马车等。雷蒙太太经常表扬罗莎蒙德,总说无论在知识的学习或谈吐的文雅方面,没有哪个学生能超越她,尤其在音乐方面,她的造诣更是出类拔萃。别人如何评论我们,是他们的自由,如果让雷蒙太太点评朱丽叶和伊摩琴[Imogen,英国剧作家莎士比亚的作品《辛白林》(Cymbeline)的女主角。],这两位女主角恐怕会少了许多诗意。雷蒙太太的赞美如何偏离事实,只消看罗莎蒙德一眼,大多数人就会心知肚明。 李德盖特来到米德尔马契不必太久,肯定就能见到可爱的罗莎蒙德,也必然结识温奇一家人。他以一定金额承接皮考克医生的业务,虽然皮考克不是温奇家的医生(温奇太太不喜欢他采用的退烧方式),他的很多病人却都是温奇家的亲朋好友。毕竟,只要是米德尔马契有头有脸的人物,哪个不是温奇家的亲戚,或者至少跟他们认识?他们是镇上古老的制造商,已经连续三代家大业大,自然而然跟那些多少有点身份地位的人联姻。温奇的姐姐嫁给了家财万贯的银行家布尔斯特罗德。反观布尔斯特罗德,他不是本地人,家世不明,能跟米德尔马契真正的大家族结亲,大家都觉得是他的明智之举。另一方面,温奇娶的对象就差了点,是旅馆老板的女儿。不过在钱财方面,他的妻子倒也不至于令人失望,因为她有个姐姐是老富翁费勒斯东的继室。这位姐姐三年前过世,没有留下一男半女,她的外甥和外甥女因此或许有机会得到鳏居的费勒斯东的疼惜。巧的是,布尔斯特罗德和费勒斯东是皮考克最重要的两个病人,他们基于不同原因,同声肯定继任者的医术。继任的李德盖特赢得认同之余,也引发不少议论。温奇家的医生伦奇老早就有理由相信李德盖特的医术不过尔尔。另外,经常高朋满座的温奇家,也绝不会错过任何有关李德盖特的传言。 温奇向来与人为善,从不选边站,也不觉得需要急着结识新朋友。罗莎蒙德暗自希望父亲邀请李德盖特来家里做客。她厌倦了生活圈里那些熟悉的人和脸孔,那些人多半是她从小认识的男孩,举手投足和言谈辞令虽各有千秋,却都散发着米德尔马契年轻一代的粗野。过去跟她一起上学的女孩都来自上层阶级,她相信她们的兄弟肯定比米德尔马契这些躲都躲不开的同伴更合她心意。但她不会向父亲透露心意,而她父亲对这件事也不着急。即将升任镇长的参事不急着扩大交友圈,而且到目前为止,他家的大餐桌已经有足够的客人。 大部分的早晨,温奇早早就带着次子去工厂,几个小女儿也在教室里跟摩根小姐上了一大段晨间课程,那张餐桌还摆着没吃完的早餐,等候家里最懒散的那个人。那人觉得赖床虽然造成别人诸多不便,但准时起床这种事更令他讨厌。先前我们看到卡索邦造访蒂普顿农庄的那个十月份早晨,温奇家就是处于上述状态。虽然壁炉的火烧得有点太旺,害得那条长毛猎犬喘着大气躲到偏远角落,但罗莎蒙德不知为何刺绣得比平时更久,偶尔轻轻摇晃一下身体,把绣品放在腿上端详,神态略显困倦。她母亲刚巡视厨房回来,一派平静地坐在小工作桌的另一边,直到时钟再次提示它即将响起。她抬起头来,编织蕾丝的丰满手指停下来摇铃。 “普里查,再去敲弗列德少爷的门,告诉他已经十点半了。” 温奇太太说话时,始终保持爽朗的愉快神色。她已经四十五岁了,脸上没有任何棱角与纹路。她把粉红色帽带往后推,针线活放在腿上,用赞赏的眼神看着女儿。 “妈,”罗莎蒙德说,“等会儿弗列德下来,希望你别让他吃红鲱鱼。这个时间我受不了满屋子都是那种气味。” “亲爱的,你对哥哥和弟弟太严格了!这是你唯一的缺点。你是全世界脾气最好的孩子,对自己的兄弟却很不耐烦。” “妈,不是不耐烦。我从没说过没教养的话。” “可是你剥夺他们想要的东西。” “男孩子真是讨人厌。” “亲爱的,你对年轻男人要宽容点。他们有一副好心肠,这就该谢天谢地了。女人必须学会容忍小缺点,有一天你会嫁人。” “我不会嫁给弗列德那种人。” “亲爱的,别贬低自己的哥哥,缺点比他少的年轻男人没几个。我只是不明白,他比其他同学都聪明,但为什么拿不到学位,你也知道他在大学里成绩优异。亲爱的,你凡事都讲究,应该庆幸有这么一个风度翩翩的哥哥呀。你经常挑鲍勃的毛病,就因为他不是弗列德。” “才不是。妈,那是因为他是鲍勃。” “嗯,亲爱的,你在米德尔马契找不到任何挑不出毛病的年轻人。” “可是,”说到这里,罗莎蒙德笑了,露出两个酒窝。她觉得酒窝不好看,很少在外人面前显露。“可是我不会嫁给米德尔马契的年轻人。” “甜心,看来是这样没错,因为你已经拒绝了镇上最好的金龟婿。如果还有条件更好的人,我相信除了你,也没有哪个女孩配得上。” “妈,拜托,希望你别说‘金龟婿’。” “咦,不然还能怎么说?” “妈,这种话有点粗俗。” “亲爱的,也许是吧,我向来不太会说话。那么我该怎么说?” “最好的对象。” “听起来一样普普通通呀。如果我有时间可以思考,我就会说‘最优质的年轻人’。不过你读过那么多书,一定也知道。” “妈,小罗一定也知道什么?”弗列德说。他刚才趁妈妈和妹妹低头做针线活,从半掩的门偷偷闪身进来,现在走向壁炉,背对炉火站着,烘暖拖鞋的鞋底。 “知道‘最优质的年轻人’这句话对不对。”温奇太太说着,摇了铃。 “喔,这年头有太多优质茶叶和砂糖,‘优质’已经慢慢变成商店老板的俗语。” “所以你也不喜欢俗语了?”罗莎蒙德有点严肃地问。 “只是不喜欢不对的那种,所有说出口的话都是俗语,标示某种阶级。” “世上有所谓标准英语,那可不是俗语。” “很抱歉,标准英语就是写历史和短文的那些自以为是的家伙的俗语,而力量最强大的俗语,就是诗人的俗语。” “弗列德,你就会强词夺理。” “那么你告诉我,用‘辫子腿’称呼牛是俗语还是诗词?” “你喜欢的话,当然可以说那是诗词?” “啊哈,罗莎蒙德小姐,你分不清荷马的文字和俗语。我要发明一种新游戏,在小纸片上写下俗语或诗词,让你分类。” “天哪,听年轻人聊天真是有趣极了!”温奇太太开心地赞叹。 “普里查,留给我的早餐就这些吗?”弗列德一面问送来咖啡和奶油烤面包的仆人,一面绕着餐桌查看桌上的火腿、腌牛肉和其他冷掉的食物。他的表情有种沉默的排斥,以及基于礼仪压抑下来的嫌恶。“先生,您要蛋吗?” “蛋,才不!烤一块羊排给我。” 仆人离开后,罗莎蒙德说:“拜托,弗列德。如果你早餐一定要吃热食,就早点下楼。你明明可以六点起床去打猎,为什么其他早晨就起不来?” “小罗,那是因为你理解力不足。我可以早起去打猎,是因为我喜欢打猎。” “如果我比所有人晚两小时下楼,还要仆人烤羊排,你会怎么看我?” “我会觉得你是个非常散漫的小姐。”弗列德一面说,一面无比从容地吃着烤面包。 “我想不通男孩子为什么总是把自己弄得讨人厌,女孩子就不会。” “不是我讨人厌,是你看我不顺眼。‘讨厌’这个词描述的是你的感觉,不是我的行为。” “我觉得它描述的是烤羊排的味道。” “此言差矣。它描述的是你的嗅觉沾染上挑剔的习气,那是雷蒙太太的学生最典型的特质。你看看妈妈,从来不会反对任何事,除了她自己做的。她就是我所谓好相处的女性。” “你们两个都乖,别拌嘴了。”温奇太太以慈母的口吻说,“弗列德,跟我们说说那位新来的医生,你姨父对他还满意吗?” “我觉得还不错。他问了李德盖特很多问题,听他回答的时候紧皱眉头,一副那些回答掐疼他脚趾头的样子。他就是那样。啊,我的羊排来了。” “可是亲爱的,你怎么那么晚回来?你只说要去姨父家。” “喔,我在普林岱尔家吃饭,跟他们玩惠斯特[Whist,一种纸牌游戏,桥牌的前身。]。李德盖特也在。” “你觉得他怎么样?我猜很有绅士风度吧?听说他门第很高,家族在郡里有点声望。” “嗯,”弗列德说,“圣约翰学院有个姓李德盖特的学生,他花钱不手软。我发现李德盖特跟那人是远房亲戚。但有钱人也可能有穷亲戚。” “不过,生在上等人家就是不一样。”罗莎蒙德语气坚定,显示她对这个问题有点看法。她觉得如果自己不是米德尔马契制造商的女儿,也许会更快乐一点。另外,任何会让她想起外祖父经营客店的事,她都不喜欢。不过,记得这件事的人肯定会觉得温奇太太像个和颜悦色的漂亮老板娘,再刁钻的客人都难不倒她。 “他的名字叫特提厄斯,我觉得挺怪的,”容光焕发的温奇太太说,“不过那一定是家族里的名字。说吧,跟我们说说他是什么样的人。” “嗯,个子挺高,肤色黝黑,相当聪明,口才不错。我觉得有点自命不凡。” “我从来都不明白你的‘自命不凡’指的是什么。”罗莎蒙德说。“指一个人想让人知道他很有见解。” “亲爱的,医生必须有见解。”温奇太太说,“不然找医生来做什么?” “没错,妈妈,不过那是要收费的。一个自命不凡的人总是免费提供他的见解。” “我猜玛丽·葛尔斯欣赏李德盖特。”罗莎蒙德语带讽刺地说。 “嗯,这我不知道。”弗列德闷闷不乐地离开餐桌,拿起他带下楼的小说,坐进扶手椅,“如果你嫉妒她,就常去斯东居走走,抢她的风采。” “弗列德,希望你别那么俗气。如果你吃饱了,就摇个铃。” 仆人收拾好餐桌后,温奇太太又说:“不过你哥哥说的没错,你该多去看你姨父,可惜你没耐心。他很以你为荣,以前还曾经提议让你去他家住。说不定他会为你和弗列德做点安排。上天明鉴,我喜欢你们在家陪我,但如果是为了孩子好,我可以忍受跟他们分离。现在我们可以合理猜测你们的费勒斯东姨父会为玛丽做点什么。” “玛丽受得了住在斯东居,因为她觉得那比当家庭教师好。”罗莎蒙德边说边收针线活,“要我忍受姨父的咳嗽和他那些丑八怪亲戚,我宁可什么遗产都分不到。” “亲爱的,他没多少日子了。我不是希望他早点走,可是他有气喘和别的病,希望他在天国能过得更好。我对玛丽没有恶意,但也要考虑公平性。你姨父的第一个妻子没有嫁妆,我姐姐却有。她的外甥不该认为可以跟我姐姐的外甥分到一样多的遗产。还有,我必须说,我觉得玛丽长得太普通,比较适合当家庭教师。” “妈,不是所有人都赞同你的看法。”弗列德说。他好像可以边读书边听人说话。 “亲爱的,”温奇太太巧妙地改口,“如果她拿到一点遗产,那就不同了。男人娶的是妻子的整个家族,葛尔斯家太穷,日子过得那么寒酸。不过,亲爱的,我不吵你读书,我得出去买点东西。” “弗列德又不是在研究什么高深学问,”罗莎蒙德跟妈妈一起站起来,“他只是在读小说。” “等会儿他就会去读拉丁文和其他东西。”温奇太太用安抚的口吻说。她摸摸儿子的头。“亲爱的弗列德,吸烟室里生了炉火,是你爸爸交代的。我经常告诉他,你会乖,会再回学校去拿学位。” 弗列德把妈妈的手拉下来吻了一下,没有回答。 “你今天不出门吧?”罗莎蒙德说,她没有跟妈妈离开。 “嗯,有事吗?” “爸爸说我可以骑那匹栗色马了。” “你喜欢的话,明天可以跟我一起骑,只是别忘了,我要去斯东居。” “我太想骑马,去哪里都无所谓。”罗莎蒙德其实真的想去斯东居。 “对了,小罗,如果你要弹钢琴,我跟你合奏几曲。”弗列德对往外走的罗莎蒙德说。 “拜托!今天早上别跟我合奏。” “为什么?” “说实在的,弗列德,我希望你别再吹长笛。男人吹长笛很可笑,何况你老是走调。” “罗莎蒙德,下回再有人追求你,我会告诉那人你多么随和。” “我为什么要委屈自己听你吹长笛,正如我也不会强迫你别再吹长笛?” “那为什么你认为我该带你出去骑马?” 罗莎蒙德让步了,因为她已经打定主意明天要走那一趟。于是弗列德心满意足地练了将近一小时的长笛,吹了《长笛教本》里他最喜欢的《整个夜晚》《河岸与山坡》和其他曲子。他吹得气喘吁吁,将满腔抱负和压抑不住的热望都投注在里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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