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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米德尔马契 作者:乔治·艾略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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耍威风也没能让我称心如意, 因为那雨,它一天天不止息。 ---莎士比亚《十二夜》 葛尔斯提到的那笔交易,起因是布尔斯特罗德和瑞格之间的一两封书信往返,交易的标的是斯东居连带所属土地。 谁能知道文字可能招致什么效应?如果刚巧镌刻在石板上,即使经年累月正面朝下躺在荒凉海滩,或“在金鼓齐鸣、马蹄奔腾的历代战场上默默沉睡”,也许也能向我们透露古代帝国谋朝篡位的真相或其他丑闻和秘密,毕竟这个世界显然就是个巨大的回音廊。在我们渺小的一生中,类似的情况尽管规模缩小,但是屡见不鲜。正如那块被世世代代庄稼汉踢过的石头,或许通过某些奇妙的连锁反应映入学者眼帘,学者经过一番研究考证,最后确认了敌国入侵的日期或揭开了宗教的面纱。书写了文字的纸张也是一样,长久以来不为人知地发挥着包裹或填塞的功能,最终可能被人打开来,被一双知悉内情、足以利用它引发灾难的眼睛看见。对于在太阳上观察星辰运行的乌列尔[Uriel,犹太教与基督教的大天使之一,“乌列尔”意为“神之光”。英国诗人弥尔顿在《失乐园》中描述他是太阳的君主,拥有天界最锐利的视力。],某个结果跟另一个结果没有差别,都只是巧合。 做过这个颇为高深的对比之后,我总算可以放心大胆地把焦点转向市井小民。不管我们多么不愿意承认,这些小人物的干扰,几乎决定了世道的运转。当然,如果我们能做点什么让他们的人数减少,或者增加他们生存的难度,那再好不过。从社会的角度看,大家倾向于认为瑞格是多余的人物。可是像老费勒斯东这种从来没人要求他留下子嗣的人,不管在散文还是诗歌里,往往最没耐心等待别人提出这种要求。老费勒斯东这个子嗣的外表比较像妈妈。一个女人如果生得这样一张青蛙脸,配上发红的双颊和浑圆的体态,看在某些仰慕者眼里也算魅力十足。这样的结合有机会制造出那种肯定被聪明人嫌弃的青蛙脸男子,特别是哪天他突然被推出来挡人财路。这样的出场方式,对社会的冗员无疑是最不利的。 可是尽管出身卑贱,瑞格却不贪杯好饮。一天之中,从清晨到日暮,他始终那么衣冠楚楚,像长相跟他类似的青蛙一样冷静。老费勒斯东在世时经常偷笑,觉得自己有个几乎跟他一样会算计,又远远比他冷静的儿子。我还要补充一点,瑞格的指甲修剪得无可挑剔,他打算娶个受过教育的大家闺秀(还没有具体对象),要有美貌,有好家世,必须是公认的殷实中产阶级。虽然他只在海港的小商铺当过店员和会计,没什么远大抱负,但他的指甲和沉稳度比起大多数绅士并不逊色。他觉得费勒斯东家族那些乡下亲戚都是头脑简单的蠢货。相对地,那些人则认为他们的哥哥彼得——特别是彼得的财产——竟有这种在海港小镇“教养出来”的家眷,简直骇人听闻。 从斯东居镶着护墙板客厅那两扇窗子看出去,花园和砾石路从来不曾像现在这么干净整齐。瑞格两手背在身后,站在客厅,以主人的身份看着外面的庭园。不过他往外看究竟是方便沉思,还是为了背对那个站在客厅中央的男人,可就难说了。那人两条腿岔得很开,双手插在长裤口袋里,各方面看上去都跟体面冷傲的瑞格形成对比。那人显然年近六十,红光满面,毛发茂盛,一脸的大胡子和浓密的卷发已经花白,矮胖的身材让人为他那身衣裳的破损接缝捏一把冷汗。他天生喜欢招摇,就算在看烟火时也想吸引别人的目光,他觉得自己对别人成就的评论,比那些成就本身更值得关注。 他的名字叫约翰·拉夫欧斯,他有时候开玩笑地在签名后面加上“W.A.G.”[W.A.G.意为“爱打趣的人”,后文的B.A.则代表Bachelor of Arts,意为“文学学士”。],还跟旁人解释说,他以前曾经跟芬斯伯里的李奥纳·兰姆学习,那位先生总是在签名后面附加“B.A.”,所以他灵光一闪,称呼那位远近驰名的校长为“巴”兰姆。这就是拉夫欧斯的外表和性格,这两方面似乎都跟那个时代客商旅店的房间一样,散发出一股霉味。 “好啦,瑞格,”他的声音低沉洪亮,“你这样想吧,你可怜的老妈也没几年可活了,你现在总算有条件可以让她过点好日子。” “你活着就不行,只要你在,她就不会有好日子过。”瑞格声音高亢冷静,“我给她的东西都会被你拿走。” “瑞格,我知道你记恨我。别这样,咱们都是大男人,不耍花腔。 只要有一小笔资金,我就可以开家一流店铺。烟草生意越来越红火,我如果不拿出看家本领去做,就不是男人。为了我自己,我会像羊身上的跳蚤一样坚持到底,我会守在店里寸步不离。你可怜的妈妈一定开心极了。我过了五十五岁啦,放荡的日子也过腻了,我想有个家,安顿下来。只要我专心做烟草生意,一时半刻你找不到比我更有点子、更有经验的人。我也不想一次次来烦你,不如这回就把事情全部搞定。瑞格,咱俩都是大男人,你好好想想,也让你可怜的妈妈过些好日子。说真的,我向来都喜欢那老太婆!” “你说完了没有?”瑞格平静地问,视线仍然盯着窗外。 “嗯,说完了。”拉夫欧斯拿起放在面前桌上的帽子,像演说家般往前一送。 “那换我说,你说得越多,我越不相信。你越想让我做某件事,我就越有理由永远不去做。我小时候,你老踢我,把我和妈妈的好东西都抢走,你以为我打算忘掉那些事吗?你一回家就是拿东西出去变卖,把钱全带走,让我们挨饿受罪,你以为我都忘了吗?哪天你被绑在板车后面挨鞭子,我会拍手叫好。我妈太笨,所以才会跟着你,她没有权利帮我找个继父,但她找到了,所以受到了惩罚。我会每星期给她生活费,其余免谈。如果你敢再踏进这个门,或来这附近找我,我连那笔生活费都会取消。下回你再出现在那扇大门里,我就放狗,拿赶车的鞭子赶你出去。” 瑞格说到最后一句,转身过来,用他那双冰冷的凸眼盯着拉夫欧斯。两人之间的对比就跟十八年前一样鲜明,当时瑞格还是个最不讨喜、任人拳打脚踢的孩子,拉夫欧斯则是流连酒吧与旅店后厅的粗壮版阿多尼斯[Adonis,希腊神话中长相格外俊美的神祗,掌管植物,每年死而复生。据说连最美丽的女神维纳斯都爱慕他,对他百依百顺。]。可是如今占优势的是瑞格,听见他这番话的人多半以为拉夫欧斯会像只败犬一样落荒而逃。事实不然,他扮了个输钱后被赶出牌局常有的鬼脸,打圆场似的笑了笑,从口袋里掏出随身酒瓶。 “好啦,瑞格。”他半哄半劝地说,“那就来点白兰地,再给一枚金币当路费,我就离开。人格保证!真的,我会走得跟子弹一样快!” “你听好,”瑞格边说边掏出钥匙,“下次再让我看见你,我不会跟你说话。你在我眼里跟乌鸦没两样,跟我没半点关系。你如果想跟我攀亲带故,什么好处都捞不到,只会让人看穿你恶毒、无耻、欺善怕恶的本性。” “瑞格,那就太遗憾了。”拉夫欧斯搔搔脑袋,眉毛往上挤,装出受窘的模样,“天可怜见,我非常喜欢你,真的!我最喜欢惹你生气,你太像你妈,我实在不该那么做,不过白兰地和金币就说定了。” 他把酒瓶往前一推,瑞格拿着钥匙走向一座精致的老橡木五斗柜。拉夫欧斯拿出酒瓶后,忽然想到瓶子的皮套松掉了,刚好瞥见一张折好的纸掉在炉栅里,于是捡起来塞进皮套底下,让酒瓶更牢固些。 那时瑞格拿着一瓶白兰地走过来,倒进拉夫欧斯的随身酒瓶,再递给他一枚金币,没看他一眼,也没跟他说半句话。他把五斗柜重新锁好,走到窗子旁看着窗外,就像一开始那样面无表情。拉夫欧斯用恼人的慢动作拿起随身酒瓶喝了一小口,然后旋紧瓶盖,把酒瓶放进口袋,对继子的后背扮个鬼脸。 “瑞格,再见,也许永远不见!”拉夫欧斯开门时又回头看了一眼。 瑞格看着他走出大门,转上小路。原本阴暗的天空已经下起毛毛雨,把灌木丛和小路的青草丛洗得焕然一新,也催得正在搬运最后一堆小麦的工人加快速度。拉夫欧斯迈着艰难的步伐往前走,像他这种在城里流连惯了的人,不得不在这静谧勤勉的乡下地方雨中独行,看上去就跟逃出兽栏的狒狒一样突兀。可是除了那些断奶的小牛,没有人盯着他瞧;除了听到他的脚步声而匆忙逃窜的河鼠,也没有谁嫌弃他的出现。 他运气不错,走到大马路上时正巧赶上公共马车,坐到布莱辛,在那里转乘刚通车的火车。他对火车上的旅伴说,经过赫斯基森[1830年9月15日,利物浦与曼彻斯特铁路正式通车。英国国会议员赫斯基森因为过度兴奋,跨过铁轨去跟威灵顿公爵说话,不幸被迎面而来的火车撞上,当场死亡。]的意外,现在搭火车安全多了。拉夫欧斯在大多数场合都表现出自己的高等教育背景,想让人觉得,只要他愿意,走到哪儿都能混得好。事实上,他觉得自己有资格揶揄嘲弄身边的每一个人,也深信在场的其他人都会被他的妙语连珠逗得乐开怀。 此刻他正扮演这样的角色,说得口沫横飞、兴高采烈,不时喝口白兰地,仿佛他这趟旅行的目的已顺利达成。他塞在瓶底的那张纸是一封署名尼可拉斯·布尔斯特罗德的信,不过拉夫欧斯暂时不会让它离开目前的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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