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米德尔马契  作者:乔治·艾略特

只因局外人视为前后矛盾,就论定其为虚伪不实,未免流于肤浅草率。无异于将“假使”与“因此”的死板逻辑,套用在活生生、千丝万缕的隐秘关系里,看不见其中相互依存的信念与行为。

布尔斯特罗德当初准备在洛威克置办产业时,自然而然希望新牧师是他全然认同的人。只是,当他顺利完成交易,成为斯东居的新业主,菲尔布勒刚好“就任”那间古雅小教堂的牧师,完成他对教区农民、雇工和村庄工匠的第一次讲道。布尔斯特罗德认为,这是对他个人和整个国家过失的责罚与告诫。倒不是说布尔斯特罗德打算短期内常来洛威克或搬进斯东居,当初他买下这处良田和美屋,只是当作退休后的住处,并且打算慢慢买下周遭的土地,美化现有的屋舍,直到这片产业足以称扬上帝的荣光。那时他就会正式迁居,结束手边半数的监督管理职责,以地主的身份宣扬福音真理,并且深信上帝会通过未来的交易扩大他这个地主的影响力。意外顺利买到斯东居,似乎是他朝这个方向迈进的显著指标。毕竟所有人都相信瑞格·费勒斯东势必认为这地方是他心目中的伊甸园,绝不可能放手。这也是老彼得自己内心的期待,坟墓里的他经常在想象中让视线穿越上方的草皮,一览无余地看见他的青蛙脸继承人在这栋优美的老房子里享福,其他遗族则永远活在震惊与失望中。

可是我们很难知道朋友们心目中的天堂是什么!我们根据自己的欲望做判断,旁人却总是高深莫测,不透露半点蛛丝马迹。冷静又审慎的瑞格总是让他父亲认为,斯东居正是他最完美的梦想,他理所当然希望成为它的主人。可是正如沃伦·黑斯廷斯[Warren Hastings(1732—1818),英国第一任印度总督,被指控任职期间贪赃枉法,搜刮财物。戴尔斯福(Daylesford)是他的家族位于伍斯特郡的祖居,一度因家道中落出售,后来被他购回。]眼里看着黄金,心里想着戴尔斯福,瑞格看着斯东居,心里想着黄金。他已经为自己的完美梦想勾勒出鲜明又强烈的愿景,他遗传到的贪婪,在环境的熏陶下呈现出特殊形式,而他的梦想就是成为钱币兑换商。年少时在港口跑腿打杂,隔着窗子看钱币兑换商,就像其他孩子隔着窗子看糕点师。那份痴迷渐渐在他心里发酵,变成深厚而独特的热情。他决定等将来有了钱,要做很多事,包括娶个身份高贵的年轻小姐。不过这些都是小小乐趣,只要想想就够了。有个乐趣却是他灵魂深处的渴求,那就是在繁忙的码头开一家钱币兑换商铺,自己坐在一个个上了锁的钱箱之间,手里拿着成串钥匙,高傲又冷漠地把玩生生不息的各国钱币,贪心的顾客只能干瞪眼,在铁窗另一边羡慕地望着他。那份热情带给他力量,帮助他通晓满足它的所有必备知识。当其他人心里想着他会从此落户斯东居直到老死,他心里却想着,不久之后他会在北码头开店,店里配备最牢固的保险柜和门锁。

说这些就够了,我们在乎的是布尔斯特罗德如何看待瑞格出售房产土地的事。在他的理解中,这或许是神对他的鼓励,神或许认可他构思已久,却迟迟难以推进的目标。他这么解读,却不太有信心,因此以审慎的措辞向上帝表达他的感恩。他之所以没信心,不是因为这次交易与瑞格的命运会有什么关系。毕竟瑞格的命运还没被划入上帝统辖的领域,或者勉强只属于某种不完全的殖民地。他担心的是,上帝这个安排或许也是对他本人的惩罚,就跟菲尔布勒就任洛威克教区牧师这件事一样。

这并不是布尔斯特罗德拿来欺瞒任何人的说辞,是他对自己说的话。这是他解读事件的方式,就跟你的任何观点一样真诚(假使你刚好不认同他)。因为即使利己主义渗入我们的观点,也不会影响观点本身的真诚。相反,我们的利己主义越是得到满足,我们的信念越坚定。

然而,不管上帝对他是认同还是惩罚,老费勒斯东过世不到十五个月,布尔斯特罗德就成了斯东居的主人。彼得“如果地下有知……”会怎么说,已经成了他那些失望的遗族永不厌倦的慰藉话题。地下有知的大哥这下子笑不出来了,索洛蒙只要想到哥哥的老奸巨猾敌不过世事的诡谲多变,就打从心底乐开怀。渥尔太太郁闷之余觉得大快人心,因为事实证明,为冒牌费勒斯东疏远正牌费勒斯东是错误的决定。玛莎妹妹在白垩低地听到消息,说:“天哪,天哪!上帝并没有被济贫院的把戏哄得团团转。”

深情的哈丽叶特别开心,因为他们买了斯东居以后,她丈夫的身体应该会越来越健康。他几乎天天骑马过去,跟总管在田地里东看看西瞧瞧。那幽静的乡间每到日暮时分就格外秀丽,近期新堆的干草散发出阵阵清香,跟古老花园的浓郁气息混杂在一起。某天,傍晚的落日还悬在地平线上方,红艳似火的晚霞像一盏盏金黄色的灯火,垂挂在硕大核桃树的枝丫间。布尔斯特罗德骑着马,停在大门前等葛尔斯。

葛尔斯应邀过来查看马厩的排水系统,此刻他正在堆干草的院子里和总管谈话。

这种单纯的消遣有益身心,布尔斯特罗德觉得精神格外爽朗,心情也比往常平静得多。从教义上说,他深信自己一无是处。然而,只要这种一无是处的感觉不曾明确具体地呈现在记忆里,唤醒罪咎的震颤或懊悔的愧痛,这种来自教义的信念未必会带来痛苦。不只如此,如果我们罪恶的轻重,是用来衡量上帝宽恕的深浅,并且牢不可破地证明我们是促成神圣意旨的特殊工具,这种教义上的信念或许还能带给我们高度的满足感。记忆跟情绪一样变化多端,会像西洋镜般变换景象。此时此刻,布尔斯特罗德觉得夕阳余晖跟许久以前的许多日暮时光一样。当时他年纪还轻,常走出海伯利,四处讲道。如果可以,他真希望未来能再有机会传道,他的布道文都还在,他也还有足够的能力宣讲。他短暂的沉思被葛尔斯打断了。

葛尔斯骑在马背上,正要甩动缰绳朝这边过来,忽然大声喊:“我的天!从小路走过来的那个穿黑衣服的家伙是谁?他那副模样像是刚从赛马场出来的赌徒。”

布尔斯特罗德掉转马头望向小路另一端,没有应声。走过来的那个人是与我们有一面之缘的拉夫欧斯,除了那身黑色衣裳和帽子上的黑纱,他的外表大致上没什么变化。现在他来到两名骑士跟前三米外的地方,他们看见他手杖往上挥,脸上闪过一抹见到熟人的表情,目光紧盯布尔斯特罗德,最后大声嚷嚷:“唷,尼克,是你!就算已经二十五年没见,咱们都变成老头子了,我也绝不会认错!你好吗?你一定想不到会在这里见到我。来,咱们握个手。”用兴奋来形容拉夫欧斯的心情,等于在说当时是傍晚一样多余。

葛尔斯看得出布尔斯特罗德经过一阵挣扎与迟疑,最后才冷冷地向拉夫欧斯伸出手,说:“我确实没想到会在这偏僻的乡下地方见到你。”

“这地方是我继子的,”拉夫欧斯显得神气活现,“我曾经来这里看他。老家伙,我看到你并没有太意外,因为我捡到一封信,套用你的话,这就是天意。不过,能在这里遇见你,我确实非常走运,因为我不是很想见我的继子。他不太重感情,何况他可怜的妈妈过世了。坦白说,我今天来,是基于对你的友情。尼克,我来打听你的住址,因为……你看这个!”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皱巴巴的纸。

除了葛尔斯,几乎任何男人都会想留在原地听有关这个陌生人的一切。这个人曾经跟布尔斯特罗德相识,这似乎意味着布尔斯特罗德过去的经历可能跟他在米德尔马契的形象差距极大,而且其中必定有着值得人竖耳倾听的秘密。可是葛尔斯不是一般人,一般人的某些强烈倾向在他的心灵上付之阙如,其中一项就是对私人事务的好奇。尤其如果涉及另一个男人的不名誉事项,葛尔斯宁可不知道。如果任何地位比他低下的人做了不轨之事被发现,而他必须去告知对方,他会比涉嫌犯错的人更尴尬。这时他踢了踢马刺,说:“布尔斯特罗德先生,我得回家了,晚安。”他说完就骑马走了。

“你这封信的地址写得不完整,”拉夫欧斯又说,“你这样可不像以前那个一流的生意人。‘灌木苑’,天晓得在哪里!你住在附近吗?断绝跟伦敦的一切关系,也许变成了乡绅,有个乡间豪宅可以邀请我去做客。老天,那是多久以前的事了!那个老太太应该很久以前就死了,蒙主宠召,不知道她女儿过得多悲惨,对吧?可是,天哪,尼克,你的脸这么苍白,气色糟透了。走吧,如果你要回家,我陪你。”

布尔斯特罗德向来苍白的面容几乎毫无血色。五分钟前,他全部的生命都沉浸在向晚残照里,那抹光辉照亮记忆所及的清晨,那时罪行属于教义与忏悔的层面,悔罪不足为外人道,他行为的结果是一种个人见解,只会依据对神圣意旨的描述与设想调整。如今,仿佛因为某种惊悚的魔法,这个红光满面的大嗓门突然出现在他面前,真实得让人无法掌控。那是一段他从未考虑过惩罚问题的虚幻往事。可是布尔斯特罗德的脑子转个不停,何况他不是个说话做事冒失莽撞的人。

“我正要回家,”他说,“不过我还可以逗留几分钟,你愿意的话,可以住在这里。”

“谢谢你。”拉夫欧斯扮了个苦瓜脸。“我现在不想见到我继子,我宁可跟你回家。”

“你的继子如果是瑞格,那么他不住在这里。现在屋主是我。”

拉夫欧斯瞪大了眼睛,吃惊地吹了声长长的口哨,才说:“那么我没意见。我下公共马车后走了很长的路,我向来不习惯走太多路或骑马。我喜欢的是漂亮马车和精力充沛的马儿。我坐在马鞍上总觉得笨手笨脚。老兄弟,你见到我一定很惊喜吧!”他们转身朝屋子走去。他又说:“你不这么认为,不过你向来不把运气当回事,你总是想办法改变现实,你很有扭转运气的天分。”

拉夫欧斯好像为自己的机智话语自得其乐,沾沾自喜地摆动着一条腿。

向来谨言慎行的布尔斯特罗德的耐心受到极大考验,他用冰冷的语气说:“拉夫欧斯先生,如果我没记错,我们的关系没有像你说的那么亲近,如果你不用那种热络的口气套交情,我会更乐意为你效劳,毕竟你我过去往来不算密切,又已经分别二十多年。”

“你不喜欢我喊你‘尼克’?为什么?我在心里一直喊你尼克。虽然不能相见,却是更加怀念啊!我对你的感情像陈年白兰地一样醇厚,希望你屋子里有白兰地,上回瑞格帮我把随身酒瓶都灌满了。”

布尔斯特罗德还没意识到,拉夫欧斯虽然渴望白兰地,却更喜欢折磨他。他表现出一丁点不悦,都只会泄露自己的愤怒。但显然再强烈的反对也没用,于是布尔斯特罗德气定神闲地吩咐管家帮客人安排房间。值得安慰的是,这个管家是瑞格留下来的,可能会以为布尔斯特罗德之所以接待拉夫欧斯,只因为他是瑞格的亲戚。

等食物和酒摆在客人面前,镶着护墙板的客厅只剩他们两人时,布尔斯特罗德说:“拉夫欧斯先生,你跟我的生活习惯差太多,相处起来彼此都不开心,所以最明智的做法就是尽快各奔东西。你说你想见我,多半是有事要跟我谈。考虑到目前的情况,请你在这里住一晚,明天一早我会再过来,早餐前就来,到时候再听听你想跟我说什么。”

“都听你的,”拉夫欧斯说,“这地方挺舒适,住久了只怕太无趣。不过有这么好的酒,明天早上又能见到你,我可以忍耐一个晚上。你的待客之道比我继子高明得多,不过瑞格对我有一点怨恨,因为我娶了他母亲,而你跟我向来都是有福同享。”

布尔斯特罗德暗自希望拉夫欧斯那种快活又轻蔑的态度是酒精的作用,决定在他清醒前不跟他多费口舌。只是,他在骑马回家的路上毫不怀疑地预见,想要一劳永逸地解决这个麻烦,恐怕没那么容易。

拉夫欧斯的重新出现虽然可能是上帝的安排,但他不可避免地想摆脱他。也许是恶魔蓄意颠覆,派这人来威胁布尔斯特罗德,阻止他为上帝行善。然而,这个威胁想必也经过上帝许可,是一种新的惩罚。这一小时的苦恼与他过去无数时刻的苦恼不同,过去,他的挣扎安稳地埋藏在心底,最后他总是感到安慰,因为上帝已经宽恕他那些不为人知的过错,也接受了他的奉献。当初犯下那些过错时,难道不是已经得到上帝的部分认可?毕竟他当时唯一的目的就是自我奉献,而他获取的一切,也都是为了宣扬上帝的意旨。难道他终究只是成了绊脚石,成了一块使人堕落的石头[典故出自《圣经·罗马书》第九章第三十三节:“看哪,我要在锡安放一块绊脚石,一块让人失足的磐石。”]?有谁能理解他内心的想法?一旦出现可用来污蔑他的事由,有谁不会用连篇累牍的攻诘谩骂来诋毁他的人生和他信奉的真理?

终其一生,布尔斯特罗德在心灵深处惯常以奉行教义、追求神圣目标来掩饰他最自私的丑恶念头。然而,即使我们谈论或思索地球的运行和整个太阳系,我们感受到的仍然是稳定的地球和昼夜变化,并以此安排我们的所有活动。如今,脑海里自动浮现的那些头头是道的言辞,都在预告他即将在邻里和妻子面前名誉扫地。就像我们可以谈论抽象的疼痛,但热病发作前的寒战和疼痛明显又深刻。只因那份痛苦,以及公然受辱的程度,跟过去的自我宣扬成正比。对于只想逃避重罪的人,除了法庭的被告席,其他都称不上耻辱。他一直以来的目标就是当个杰出的基督徒。

第二天早上他来到斯东居时,还不到七点半。这栋雅致的古宅不曾像此时此刻这般舒适宜人,雪白的大百合花盛开着,金莲花攀过低矮石墙,美丽的叶片上点缀银色露珠;周遭的一切声响都含藏着一丝安详。可是房屋的主人走过石子路,进屋等待拉夫欧斯下楼的时候,无心享受这一切,他无奈地被迫跟对方共进早餐。

没过多久,他们又一起坐在镶着护墙板的客厅,面前摆着茶和烤面包。大清早这个时间,拉夫欧斯对其他食物没什么胃口。早晨的他和夜晚的他之间的差别,恐怕没有布尔斯特罗德想象的那么明显,因为少了酒精的麻痹,他折磨人的兴致甚至可能更高昂,总之,晨光中的他似乎更讨人厌了。

“拉夫欧斯先生,我没有多少时间。”布尔斯特罗德什么都吃不下,只能啜一小口茶,剥了烤面包也没吃,“如果你能马上告诉我,你来见我的目的,我会感谢你。我猜你也有个家,想尽快赶回去。”

“哎呀,尼克,一个人只要有点感情,都会想看看老朋友,不是吗?我必须喊你尼克。当年我们知道你决定娶那个老寡妇后,背地里都喊你小尼克[基督教俗称魔鬼为老尼克(Old Nick)。]。有人说你跟老尼克像极了一家人,不过那该怪你妈给你取名尼可拉斯。你见到我不开心吗?我还以为你会请我到你漂亮的家做客。我太太死了以后,我连家都没了,对任何地方都没有特别的感情,随时可以在这里或任何地方定居。”

“我能请问你为什么从美国回来吗?当时你口口声声说只要拿到足够的钱,就要去美国,我以为那等于你承诺一辈子留在那里。”

“想去某个地方,不等于想留在那里。不过我确实在那里待了十年,不适合再待下去了。尼克,这回我不会再离开。”说到这里,拉夫欧斯慢条斯理地对布尔斯特罗德眨眼睛。

“你想创业吗?你现在的职业是什么?”

“谢谢你,我现在的职业就是尽可能享受人生。我不想再工作了,真要做什么,顶多就是到处卖烟草或类似的东西,可以交到志趣相投的朋友。不过前提是有一笔够温饱的收入,这就是我要的。尼克,虽然我的气色比你好,身体却不如以前强壮了。我想要有一笔稳定的收入。”

“我可以提供给你一笔收入,只要你承诺远离这个地方。”布尔斯特罗德语调里的急切似乎太明显了一点。

“那就要看我的心情了。”拉夫欧斯冷淡地说,“我没有理由不在这里交几个朋友,不论跟谁做朋友,我都不觉得丢脸。我下车的时候把行李寄在收费站,里面有替换的亚麻上衣,如假包换,没骗你。不是只有前襟和袖口。光是我这身丧服、吊带等等,就不会让你在本地大人物面前没面子。”这时他已经推开椅子,低头看自己,特别是他的吊带。他主要是为了激怒布尔斯特罗德,却也当真认为自己现在的装扮够体面,长相英俊,谈吐风趣,还穿着一身看起来身份高贵的丧服。

“拉夫欧斯先生,如果你真的打算依靠我,”布尔斯特罗德停顿片刻后说,“应该不会想违背我的意愿。”

“啊,那是当然。”拉夫欧斯装得真心实意,“我不是一直都这样吗?我的天,你靠我捞了不少钱,我却只分到一丁点。事后我一直在想,如果当时我告诉那个老太婆,我找到了她的女儿和外孙,我心里应该会更好受。我这人就是心软。不过这会儿老太婆应该已经死了,对她来说没有差别了,而你靠那门有利可图的生意发了财,真是能带来好运的营生。你变成有钱人,买了土地,在乡下当大人物。你还是不信奉国教吧?还信神吗?或者为了提高身份改信国教?”

这回拉夫欧斯慢慢眨眼和微微伸出舌头的样子比噩梦更恐怖,因为它有一种真实感,让人确定它不是噩梦,而是明明白白的不幸。布尔斯特罗德觉得胆寒又晕眩。他没有说话,认真考虑该不该任由拉夫欧斯为所欲为,只要公开指控他恶意中伤就可以了。过不了多久,这人就会让大家看出他的无耻,不会再有人相信他的话。“但如果他说的都是你不可告人的秘密,可就未必了。”他理智地对自己说。再者,跟他保持距离虽然是正确做法,但为了否认事实而说谎,布尔斯特罗德还做不出来。回顾获得宽恕的罪行、甚至辩解不符常规的可疑行为是一回事,蓄意编造谎言是另一回事。

由于布尔斯特罗德不发一语,拉夫欧斯继续滔滔不绝,算是善用时间。

“我就是没有你那么好的运气!我在纽约倒霉透了。那些美国佬心狠手辣,有绅士风度的人根本不是他们的对手。我回英国后娶了老婆,是个做烟草生意的好女人,非常爱我,可是那种生意没什么发展。朋友帮她开的店,做了很多年,可惜她还有个拖油瓶。我跟瑞格关系不太好。不过我也认真做生意,常跟有头有脸的人喝酒。我诚恳踏实,做事光明磊落。你一定能体谅我没有早点来找你,我身体不太好,动作比较慢。我以为你还在伦敦经商,偶尔祷告,所以没跟你联络。不过尼克,上帝还是派我来找你了,这也许是我们两个的福气。”拉夫欧斯说完后,哼的一声冷笑,没有谁比他更觉得自己的才智胜过宗教空话。如果狡猾地利用人们最软弱的感受可以称之为才智,那么他算有一点才智。他对布尔斯特罗德说的话看似脱口而出、不经大脑,但不难发现那些内容其实经过精挑细选,像棋局里的步步险招。

与此同时,布尔斯特罗德也已经定好对策,一鼓作气地说:“拉夫欧斯,你最好别忘了,人贪图不应得的利益,很可能会弄巧成拙。虽然我对你没有任何责任,但我还是愿意给你一笔定期年金,每季支付一次,只要你保证远离这个地方。选择权在你,如果你非得留在这里,就别想从我这里拿到半毛钱,我也不会跟你有任何往来。”

“哈,哈!”拉夫欧斯爆出假笑,“这话让我想到滑稽的小偷不愿意跟警察往来。”

“先生,我不懂你的意思。”布尔斯特罗德怒气冲冲,“不管你或任何人,都不能指控我犯罪。”

“老朋友,你真没幽默感。我只是说我愿意跟你继续往来。言归正传,你的年金不适合我,我喜欢自由。”说到这里,拉夫欧斯站起来,昂首阔步地在屋子里来回走了一两趟。一条腿荡呀荡的,装得像在思考重大问题,最后他停在布尔斯特罗德面前,说:“这样好了,给我两百镑,我就走,拿着行李远走高飞,人格保证!我可没有狮子大开口。我不会为了差劲的年金放弃自由。我想去哪里就去哪里,也许会留在别的地方,跟朋友保持联络。也许不会。你身上有两百镑吗?”

“没有,我只有一百。”麻烦即将摆脱,他如释重负,顾不得考虑未来的不确定性,“你把地址留给我,我会再寄一百给你。”

“不,我在这里等你去拿。”拉夫欧斯答,“我出去走一走,再吃点东西,那时你就回来了。”

布尔斯特罗德原本就体弱多病,前一天晚上又饱受精神折磨,现在觉得自己拿这个气焰嚣张的大嗓门一点办法都没有。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出现任何可以暂时喘息的机会,他都会不计代价地把握住。他站起来,准备照拉夫欧斯的话做,拉夫欧斯忽然举起一根指头,仿佛临时想到什么似的说:“我没告诉你,我后来确实又想办法找莎拉,我很关心那个年轻漂亮的小姐,我没找到她,但我查到了她丈夫的姓名。可是真该死,我的笔记本不见了。不过,如果我再听到那个姓,应该会想起来。我的身体跟年轻时一样好,就是记不住人名,真差劲!有时候我比还没填名字的该死的税单好不到哪儿去。总之,尼克,如果我有她和她家人的消息,一定会通知你。她是你继女,你一定会想帮帮她。”

“那是当然,”布尔斯特罗德的淡灰色眼眸有着一贯的坚定,“只是那么一来,我能给你的帮助就会变少。”

他出门的时候,拉夫欧斯在他背后慢条斯理地眨眼睛,而后转向窗子看着他骑马离开,几乎对自己唯命是从。他的嘴角先是上扬露出微笑,接着张开来得意地大笑一声。

“不过那见鬼的姓到底是什么?”他自言自语地念叨着,搔搔脑袋,两道眉毛也皱在一起。他其实从来不在乎忘掉的那个姓,只是在激怒布尔斯特罗德时忽然想到这件事。“第一个字是雷,好像还有个罗。”他继续回想,觉得好像就快逮到那个滑溜的姓。可是他终究抓不到,不一会儿就懒得再动脑筋,没有人比拉夫欧斯更不耐烦沉思,更需要滔滔不绝地说话。他宁可善用时间跟总管和管家愉快地交谈,从中了解布尔斯特罗德在米德尔马契的身份地位。

然而,他还得独自熬过一段枯燥无聊的时光,需要靠面包、奶酪和麦芽酒打发。当他一个人坐在镶着护墙板的客厅,面前摆着他要的食物,他猛地拍一下膝盖,嚷道:“雷迪斯罗!”他刚才绞尽脑汁回想,最后失望地放弃的那个记忆,突然在不经意间冒了出来。这种现象十分常见,即使回想起来的那个姓没有任何价值,那种感觉还是相当痛快,就像舒畅地打了个喷嚏。拉夫欧斯赶忙拿出笔记本,写下那个姓。倒不是说他觉得这姓有什么用处,他只是担心下回刚好需要,却又想不起来。他不打算告诉布尔斯特罗德,因为说出来没有实质上的好处,对拉夫欧斯这样的人来说,秘密一定得带来好处。

拉夫欧斯对此行的成果十分满意,当天下午三点,他已经去收费站拿回行李,坐上公共马车。布尔斯特罗德眼中那块玷污斯东居的黑色斑点终于清除。只是,他心中多了一份忧虑,觉得那块黑色斑点会重新出现,而且永远粘在他家的壁炉旁。

上一章:第五十二章 下一章:第五十四章
网站所有作品均由网友搜集共同更新,仅供读者预览,如果喜欢请购买正版图书!如有侵犯版权,请来信告知,本站立即予以处理。
邮箱:yuedusg@foxmail.com
Copyright@2016-2026 文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