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姓帕金森的人真多

命运之门  作者:阿加莎·克里斯蒂

“姓帕金森的人可真多,”塔彭丝边吃边说,“以前我就认识很多,多得令人吃惊。各个年龄层次的都有,还有嫁出去的姑娘。到处都是帕金森。另外,姓凯普斯、格里芬、安德伍德和奥尔伍德的也很多。把其中两个组成一个名字那就有趣了”

“我以前有个朋友就叫乔治·安德伍德。”汤米说。

“安德伍德我也认识好几个,但只认识一个奥尔伍德。”

“你认识的奥尔伍德是男是女?”汤米似乎有了些兴趣。

“是个女孩,名叫罗斯·奥尔伍德。”

“罗斯·奥尔伍德?”汤米露出将信将疑的表情,“连起来不太顺。”他话锋一转,“吃完饭得打电话给电工了。塔彭丝,你千万要小心,别在上楼的楼梯口踩空啊!”

“不是自然死亡,就是非自然死亡,二者必居其一。”

“都是好奇心惹的祸,”汤米说,“好奇害死猫。”

“你就完全没有好奇心吗?”

“没有足以引发好奇心的理由啊!饭后吃什么点心?”

“蜂蜜馅饼。”

“塔彭丝,那真是太美味了。”

“喜欢就好。”塔彭丝说。

“后门外的包裹装着的是什么啊?是我们订的酒吗?”

“不是,”塔彭丝说,“是球根。”

“什么球根?”

“郁金香的球根。”塔彭丝说,“我要去找伊萨克老爹商量商量。”

“你准备种在哪里?”

“我想种在院子中间的小径两旁。”

“可怜的老头,看上去似乎随时会死。”汤米说。

“才不是呢,”塔彭丝说,“他健壮得很。园丁似乎都是这样。真正有本事的园丁过了八十还会长力气。那种三十四五岁,看似肌肉强健,老是说‘我从不想离开院子’的年轻人反而没什么用。他们只能时不时地抖落些树叶,不管让他们做什么,他们只会说季节不对。那什么时候才是对的季节呢?没有人知道,至少我不知道。所以最后只好按他们的意思做了。伊萨克和他们不一样,他是个好园丁,几乎什么都知道。”接着塔彭丝又补充了一句,“包裹里似乎还有些番红花。我去看看在不在里面。今天伊萨克会过来教我怎样种花。”

“好吧。”汤米说,“等会儿我也去看看。”

塔彭丝和伊萨克愉快地见了面。他们将球根的包裹解开,开始商量种花的地点。先讨论的是早开的郁金香,它们在二月底就能灿烂开放;接着是花瓣上有美丽镶边、色泽艳丽的郁金香以及一些被称为“绿色郁金香”的花种,它们在五月底和六月初会在长茎上开出美丽的花朵。因为这种浅绿色很别致,他们决定集中栽种在院子里僻静的地方,花开后可以摘来装饰客厅;如果种在大门通到屋子的小径旁,难免会引起访客的嫉妒与羡慕。装饰在客厅里的鲜花一定能让送肉食和百货的买卖人变得更有艺术气质。

下午四点,塔彭丝在厨房里拿出一个褐色茶壶,在里面灌满了茶。她在茶壶边放了方糖盒和牛奶罐,招待伊萨克回家前喝上一杯。接着她进屋去找汤米。

他一定在什么地方睡觉,塔彭丝心想。她一个个房间寻找,走到楼梯口时,看见一个人头从楼梯口地板的破口处伸了出来。

“夫人,全都弄好了。”电工说,“不用再小心翼翼了。”他接着又说,明早他准备在屋里的另外一个区域干活。

“希望你说到做到,”塔彭丝说完又补充了一句,“见到贝尔斯福德先生没有?”

“你丈夫吗?哦,他在楼上。我听到楼上有东西掉下来的声音。声音很沉,应该是本书。”

“他怎么也去弄书了啊!”塔彭丝说,“真是受不了他!”

电工回到地板下面。塔彭丝走上已变为儿童书临时书房的阁楼。

汤米坐在取物梯顶,脚边的地板上散置着好几本书,书架上出现了几道显眼的缝隙。

“原来你在这儿啊!”塔彭丝说,“还假装对书不感兴趣呢,你看了很多书,对不对?本来整理得好好的书被你弄得乱七八糟。”

“对不起。”汤米说,“我只是想过来看看。”

“找到其他用红墨水画线的书了吗?”

“没有,没找到什么。”

“真是令人恼火。”塔彭丝说。

“一定是亚历山大搞的鬼,亚历山大·帕金森。”汤米说。

“就是的,”塔彭丝说,“就是那个姓帕金森的,无数帕金森中的一个。”

“我想,那家伙一定很懒,这样画线真是难为他了。只是我没找到更多有关于乔丹的信息。”汤米说。

“我问过伊萨克老爹,这附近的人他基本都认识。可他说他记不得有什么乔丹。”

“放在前门旁的铜灯你准备如何处理?”汤米一面下楼一面问。

“我想送到义卖会去。”

“为什么要卖掉?”

“这东西太碍事了。我记得是在国外买的,是不是?”

“是的,我们肯定是疯了才会买。你一直不喜欢它,你说你恨它。事实上我也有同感。另外它很重,太重了。”

“我说要把它送到义卖会去,桑德森小姐可高兴坏了。她说她要来取,我说我会用车送去。今天我们就送去吧?”

“我送去好了。”

“不,我想亲自送去。”

“好吧,我跟你一起去,”汤米说,“我可以替你搬进去。”

“不用,会有人替我搬的。”塔彭丝说。

“随你吧,你可悠着点儿啊!”

“知道了。”塔彭丝说。

“你想去是不是还有别的原因?”

“我只想跟大家聊一聊。”塔彭丝说。

“塔彭丝,我从来都猜不透你的打算。但这一次,从眼神就知道你要去干什么了。”

“你带汉尼拔散步,”塔彭丝说,“不能把它带到义卖会去,它一去就和别的狗打架。”

“汉尼拔,我们去散步好吗?”

汉尼拔一如往常立刻做出了肯定的答复。它的肯定与否定绝对不会被误解。它扭起身子,摇着尾巴,举起一只爪子,又放下,然后用头狂蹭汤米的腿。

“很好,”汤米对汉尼拔说,“我亲爱的小奴隶,你就是为此而存在的。我们快到街上去遛一圈吧,但愿有你爱闻的各种味道。”

“我会用绳子牵着你,”汤米说,“可不能像上回那样跑到马路上。那种可怕的‘长车’会要了你的命的。”

汉尼拔望着汤米,仿佛在说:“我从来都是条最听话的好狗。”这完全是在撒谎,但越跟汉尼拔亲近的人越容易被它欺骗。

汤米一边把铜灯放进车里,一边抱怨这东西太重了。塔彭丝开车走了。车拐了弯以后,汤米才把绳子系在汉尼拔的颈上,带它上街。他们走进通往教堂的小巷,看见小巷里没什么车,汤米便把汉尼拔颈上的绳子解了下来。汉尼拔把鼻子伸进柏油路旁的草丛中,呼哧呼哧不停地嗅着。如果它能说话,一定会说:“美味极了!味道可真香啊!那一定是条大狗。一定是条野兽般的阿尔萨斯犬。”它低沉地吠了一声,“我讨厌阿尔萨斯犬,看到以前咬我的家伙,我一定要咬回去。啊,一条好大的母狗,长得太漂亮了。是的——是的——我想见见它,不知道它住得远不远,多半是从那家跑出来的,应该没错。”

“快出来,”汤米说,“别跑到别人家里。”

汉尼拔假装没听见。

“汉尼拔!”

汉尼拔加快脚步,拐向通往厨房的转角。

“汉尼拔!”汤米喊,“你听见没有?”

“听见什么了,主人?”汉尼拔问,“你是在问我吗?嗯,我听见了。”

厨房传来尖厉的犬吠声。汉尼拔惊惶失措地逃出门,躲在汤米脚后。

“好孩子!”汤米说。

“我是好孩子,对吧?”汉尼拔说,“需要保护时,我总在你的身旁。”

他们来到教堂墓地的边门。汉尼拔不知什么时候学会了自由改变形体的技能,尽管看上去很臃肿,可它随时能把自己变成一条细细的黑线。它轻松地从门的横木间钻进墓地。

“快回来!”汤米嚷道,“别去墓地。”

如果能说话,汉尼拔一定会说:“我已经进来了。”它像任何一条被放进空地的犬类一样四处闲荡。

“真拿你没办法!”汤米说。

汤米拨开门闩走进墓园,手里拿着牵狗绳追逐汉尼拔。汉尼拔跑到墓地的角落,似乎有意从微微打开的教堂大门挤进去。汤米终于赶上汉尼拔,在它的脖子上系上绳子。汉尼拔仰起头,似乎早就预料到了这个结果。“没关系。这让我显得很有威严,表示我是条非常重要的狗。”它满不在乎地摇动着尾巴。既然系着根绳子,就没人会反对汉尼拔跟主人一起在墓地里行走。汤米在墓地里徜徉,似乎想验证塔彭丝几天前的调查。

他在教堂的边门后面看到一块破旧的石碑,觉得这可能是墓地最古老的一块。这一片有好几块类似的石碑,大多都刻着十九世纪的日期。但其中一块让汤米看了很久。

“奇怪!”汤米说,“真是太奇怪了。”

汉尼拔抬头看着汤米。它不知道主人的话是什么意思。这块墓碑没有引起它的任何兴趣。它坐在地上,迷惑不解地看着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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