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捏造”事件的后续

捏造  作者:福田真澄

2006年7月,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原告方表示不服,提起上诉。我在本书的单行本中写到这里就搁笔了。想必很多读者都想知道之后的结果吧。

因此,我想跟大家汇报一下二审判决之前的整个过程。

二审虽然始于2007年1月,可是开场却一波三折。原告方竟然在同年3月5日撤销了对川上老师的上诉。那么,这是否意味着二审销案,维持一审判决呢?事实并非如此。希望大家不要混淆,这并非等同于撤销了诉讼,顶多只是撤销了对教师的上诉。

这事说来有些复杂,这次诉讼的被告包括两方,即教师和福冈市。也就是说,原告只撤销了对教师的上诉,打算继续对福冈市提起上诉。

下达一审判决时,浅川夫妇张口结舌,表示“难以置信”。法院否定了PTSD,在欺凌内容和次数方面,原告的众多主张也没有得到认可,原告方代理人大谷辰雄律师对此明显表示不满,认为这是“认定原告‘捏造’的判决”(上诉理由书中这样写道),令人难以信服,表达了通过上诉继续抗争的意向。

然而,二审刚一开始,原告方就轻易地撤销了对教师的上诉。我想询问一下他们的真正意图,就给大谷打了个电话,结果他说“你是什么人?跟你没什么好说的”,接着就把电话挂断了。

反倒是教师的代理人上村雅彦律师给我解释了一番。

“原告方表面上解释的理由是,受害学生本人表示,如果教师不参与本次诉讼,他愿意出庭作证。但是,真正的目的是想维持220万日元精神损失费,这跟一审判决中认定的轻微体罚和欺凌有关,如果二审判决中把这个也取消了的话那就麻烦了,估计是考虑到这一点,他们才撤销了对教师的上诉吧。”

总而言之,他说对方是考虑到在这次二审中有可能无法赢得比一审判决更有利的结果。

如果真是这样,那么他们和福冈市之间继续二审的原因是什么呢?

针对原告方的指控,教师指出其毫无事实根据,展开了全面斗争。然而福冈市的立场有些微妙,因为他们已经对教师下达了惩戒处分。他们并不争辩处分时认定的体罚和欺凌。原告与福冈市之间争论的焦点只是有无PTSD。

因此,把争辩所有相关事实的棘手的教师排除在外,集中力量与好对付的福冈市争辩有无PTSD,这可能是原告方的法庭战术吧。

但是,这种做法过于敷衍一时。归根结底,原告方预料到根据《国家赔偿法》(公务员在履行职责时如有违法行为,国家或者地方政府会替他承担赔偿责任)教师可能会被免除责任,对此感到不服,为了追究教师个人的责任才提起了诉讼(顺便说一下,前文中也曾提到过,既然那么强烈地想要追究教师的责任,没必要发起民事诉讼,直接发起刑事诉讼就可以)。

然而,从法庭战术上看,教师的存在成了障碍,他们便单方面将教师从被告席上拖下来,剥夺了他争辩的权利。这不完全是舍本逐末吗?

教师的另一位代理人南谷洋至律师也强烈批判说:

“这种做法是从正面否定正义,绝对不会被允许。”

迫于无奈,南谷和上村两位律师向法院提出申请,让教师担任“福冈市的辅助参加人”,得到了法院的许可。通过这个法庭上的新身份,教师才勉强得以继续参与审判。

另外,原告方在二审中提交了几份补充证据。其中一份是一段简短的英文,是浅川裕二写给他就读的国际学校的外教的。裕二在文中描述了他的PTSD症状,例如“感到恶心,吐了好几次”“记忆复苏了,怕得要死”等。

除此之外,还有一盒录像带,里面是裕二本人面对他的主治医师——久留米大学医院的前田正治医师,就一系列事件作证的内容。还提交了该医院的3名医务人员的陈述书。该医院全力以赴,无论如何也要证明浅川裕二患有PTSD。

二审最精彩的场面是2007年7月9日举行的针对裕二本人的讯问。他声称9岁时曾遭受班主任川上老师的体罚和欺凌,以致患上了PTSD。此时他已13岁,在熊本县的一所私立中学读初二。

裕二以教师不出庭为条件,出席了这次设在久留米大学医院的非公开法庭。以前,他被诊断为PTSD,曾在这里住院,现在他每个月来拿一次药。

关于法庭上的裕二,南谷说“印象中并不觉得他不健康”。

话说是否可以公开非公开审理的内容,尤其是少年的证词呢?我想可能有很多人对此持有疑问。关于这一点,上村的解释通俗易懂。

“以非公开形式对少年进行讯问,和不公开(保密)讯问内容是两码事,在本案中,公开讯问内容没有任何妨碍。为什么呢?因为非公开审理的理由是,原告方声称‘如果在法庭上实施讯问,可能会导致少年的病情恶化,陷入不能作证的状态’,而此时针对少年的讯问已经结束了。”

说到底,民事诉讼的庭审的根本原则便是公开。而且当事人当然有权列席。然而这次针对裕二本人的讯问之前,原告方解释说虽然“少年有出庭作证的想法”,但是“如果教师出席的话”,或者“如果在法庭上进行讯问的话”,“有可能导致病情恶化,陷入不能作证的状态”,因此教师对原告方作出了很大程度的让步,结果就是非公开、教师不列席。

裕二站在证人席上表达了他的决心:“因为之前的法官怀疑我撒谎,所以我来出庭,想对这次的法官证明我没有撒谎。”面对代理人大谷的己方讯问,他作出了如下回答。

例如,关于体罚,他说:“他用力扯我的耳朵,捏着我的鼻子晃动我的身体,用拳头摁着我的脸颊滴溜溜地转,用一只手紧紧抓住我的头——这个动作叫铁爪。”

关于教师的“逼迫自杀言论”,他说:“他让我自杀,说我的血液很肮脏,后来也不说血液肮脏了,直接让我自杀,他问我为什么不自杀,让我回家后实施。”大谷问他:“这些话是在哪里说的?”他回答说:“他在厕所里对我说回家后务必实施。”

他还作出了这样的陈述,对场景的描述异常清晰。

“放学后,天气晴朗,窗户开着,太阳与他的脸重叠在一起,完全看不清表情,不过我记得他说让我自杀。”

裕二的这些证词,乍一看很具体,可能你会认为值得信任。不过,这样理解有些轻率。

原告方之前一直声称,教师在家访时对裕二的母亲和子说“肮脏的血液”,被裕二听到了,次日他在学校图书室查词典获悉了这个词的意思,受到了打击。

然而裕二本人却说:“家访时(中间略去),我觉得没有听到他说肮脏的血液之类的话。”另外,关于原告方一直主张“放学班会时当着其他同学的面实施的”体罚,他作证说“大多是在放学后”。

就连本应对自身有利的己方讯问,都这样破绽百出,轮到反方讯问时,他连续说“不记得”,让上村感到无语,说“到头来跟‘不能作证’没什么两样”。

以下是南谷与裕二的对话。

“起诉书中写着,(中间略去),家访后第二天,你回到家的时候身上有鼻血。你是在哪里流的鼻血?”“不记得。”

关于教师的体罚和欺凌,“你什么时候告诉你妈妈的?”“完全不记得。”

至于耳朵被扯裂化脓的重伤,他说“模模糊糊只记得一点儿”。

“两手攥成拳头,在脸颊上转动着按压,这个动作叫什么啊?”“就连是不是有个名称,我都完全不记得。”

己方提问时,他说因为教师的“逼迫自杀言论”,他爬到自家公寓的6楼,攀登到开放式走廊的墙边,“要不就这样跳下去死了算了(中间略去)我一直在想”。被问及“你大概几点上去的”“你在那里呆了多长时间”,可是他说“完全不记得”。另外,关于这次“自杀未遂”,跟他对前田医师讲述并录像的证词也完全不同。

另外,关于案发时放学班会的情况、PTSD症状初现端倪的暑假、在精神科病房住院、为了判定PTSD所做的测试,他都表示“不记得”。

而且,关于前文提到过的那段英文(“感到恶心,吐了好几次”“记忆复苏了,怕得要死”),据说是他本人写给国际学校的老师的,律师展示给他看,问他“你记得这是写的什么吗”,结果他说“不记得”。律师再次问他“你想起来意思了吗”,他说“能看懂一点儿,上面写着回忆起来了什么才写的”。

有的时候因为他回答问题很清楚,反倒给自己挖了一个死坑。

主治医师前田曾在法庭上作证说,2003年9月初次接诊时,得知裕二有自杀念头,感到震惊,和他“约好了不会寻死”。然而,当上村再次问及此事时,裕二说这个约定是“一个月前做的”。也就是说,按照他的说法,前田医师声称4年前初诊时做好的约定,其实是当年6月上旬做的。

上村对此也感到吃惊,甚至叮问道:“你的意思是,你和前田大夫没有谈论过自杀这个问题吗?”

当事人讯问应该说是原告方的撒手锏,却像这样事与愿违,最终只凸显出了重重矛盾。

接下来,同年9月12日和11月16日,久留米大学医院的社会工作者大西由岐(化名)作为原告方的证人出庭。

原告方无论如何也想让法庭承认裕二是重度PTSD患者,那么让她作为证人出庭的目的是什么呢?

CAPS是用于诊断PTSD的一种面试形式的测试,大西有资格进行结果判定。2004年6月25日,她和该大学医院的临床心理师一起,为裕二进行第2次CAPS判定,推算出了122分的高分。

顺便说一下,第1次CAPS判定是前田医师在“案发”4个月后的2003年9月12日进行的,当时也给出了119分的高分。

在这之后,裕二从同年10月到次年即2004年4月在久留米大学医院住院(实际上一半以上时间住在家里)。他出院后没有回A小学,而是转入国际学校,接受第2次CAPS测试时正在那里就读。尽管经过住院治疗,还是超过了第1次的分数,貌似这正是PTSD依然严重的证据。

但是,尽管前田医师在一审时作为原告方证人出席了非公开法庭,以这个高分为理由,声称裕二患有PTSD,在判决中这一主张却被彻底驳回了。

究其原因,裕二接受CAPS检查时母亲和子陪在身边,并积极替他发言,因此法院认定这个检查结果只是反映了和子的陈述。顺便说一下,法院在一审判决中,断定和子的所有陈述缺乏可信度。

因此,他们想让评分者大西作证,第2次CAPS并未反映和子的发言。

大西在出庭之前提交的陈述书中也写着:“裕二同学的母亲并未在场,我和临床心理师给裕二同学做的测试。因此,我们当时是听裕二同学本人的讲述。”

关于裕二的母亲和子是否参与,她在法庭上也表示:“她呆在(进行面试的)游戏室里,没有参与面试过程。”

但是,在记录这次CAPS的病例中清清楚楚地写着“CAPS→with Mo(和母亲)”。而且,上面还记载了具体情形:“在做CAPS测试时,他有时候会和面试时一样,也会否定Mo的回答,貌似大多数情况下不是他不想承认自己的症状,而是因为他不记得了。”

被告福冈市揪住这一点追问时,大西不得不承认:“我看了市里提交的书面辩论,老实说,我多少想起来了一点儿,好像孩子妈妈确实有过发言。”

在第2次CAPS检查时,和第1次一样,和子参与面试并发言了,大西就这样很不情愿地承认了这个事实。不过,她一直否认该发言对检查结果本身造成的影响。

原告方之所以让大西作为证人出庭,其实还有一个原因。

2007年3月7日,大西乘坐和子驾驶的汽车,两人将裕二带到了A小学附近。顺便说一下,裕二此时正在读初一。

大西说带他去的原因是“因为接到了主治医师的指示”,至于目的,她说“我的理解是为了评估他的症状,唤起他的记忆”。

无论前田医师再怎么坚持说裕二患有PTSD,都没有任何第三者目睹过他发病的场景。病历上也没有证明PTSD发病的记载。因此,前田迫不得已才吩咐她们将裕二带到A小学附近,希望会出现一些症状。

随着离学校越来越近,裕二的状态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呢?大西作证如下:

“感觉他身体有些僵硬,而且在小声咕哝,一开始我没听明白他在说什么,不过后来发现他好像在说不要不要。”

“说完不要不要之后,又开始说我怕我怕之类的话,同时,(中间略去)我们也逐渐来到学校附近,在这个过程中,他开始将头埋得很低,仿佛要钻到驾驶席和后座之间躲起来。”

“(离学校更近时)他陷入了过度呼吸状态。”

“我可以做出判断,这很明显是PTSD中的侵入性症状、再体验症状引发的过度呼吸,是记忆闪回引发的过度呼吸。”

但是,她只是口头上这样强调,并未提交任何拍下那一瞬间的照片或录像带。虽然她说去A小学是针对裕二“治疗的一个环节”,却没有记录在病历上。

裕二在久留米大学医院住院时,为了练习足球,曾多次前往A小学。其他家长和学生亲眼所见,当时他看上去没有任何异常。可是,事发之后过了4年,只是靠近A小学就出现了PTSD症状,这是怎么回事呢?全都是前后矛盾的话。

反过来,有件事福冈市和辅助参加人一定要问问大西。裕二在久留米大学医院就诊时,向他母亲询问“家族史”并记录在病历上的人正是大西。这份关键的“家族史”,在一审中已判明其大多数内容是虚假的。

对此,和子在陈述书中辩白说,因为自己有离婚经历,也和母亲断绝了关系,不想被问及这些事,所以故意讲了与事实不符的话。

不过,关于其他错误的记述(丈夫有留学经验、和子本人从小时候到大儿子出生一直住在美国等),她否认说:“可能没说过。”

她声称,由于她“想快点结束提问,经常含糊地回答问题,既不否认也不承认”,所以估计是大西听了之后揣测着写的。

这事根据常识判断根本不可能。因此,川上的代理人南谷向大西确认了相关事实。

“(前文从略)孩子妈妈没说过的话,或者你没听过的话,却凭自己的揣测写了下来,有这样的内容吗?”

“非常抱歉,我记不清了。”

既然作为原告方证人出庭,估计也只能这么回答了。但是,当南谷将话题转为一般原则,问她“通常会怎么做”时,她明确说道:“(前文从略)用自己的方式理解听到的内容,在自己心中弄清事情的原委,有时候会用这种方式记录,绝不会写别人没说过的话。”恐怕这才是真心话吧。

关于精神神经科看诊时询问家族史的原因,前田医师表示“在推进治疗方面会成为重要的资料”。

大凡父母都会衷心希望尽早治好孩子的重病,事关有益于治疗的信息,会有人不说真话吗?假使如此,那不就意味着裕二根本没有患上严重的PTSD吗?

话说2007年1月开始的二审,当初预计2008年2月7日迎来审结。

在审结之前,教师作为辅助参加人,于2007年9月向法庭提交了原4年级3班的5个孩子的证词。

在半年前的3月,教师的代理人以问卷形式向原4年级3班的孩子们发放了咨询信,让他们就教师被指控的体罚和欺凌回答“是”或“否”。不过,很多家长害怕被牵连,拒绝接受咨询信。

即便如此,还是拿到了5份回答,上面标记了孩子本人和家长的真实姓名。5个孩子全都否定了原告方指控的欺凌和体罚。其中,还有孩子附上了一句话:“我认为老师是无辜的。”而且,其中一人不仅回答了问卷,还在母亲的陪同下直接与代理人见面,详细解释了这件事毫无根据。

次年1月,原告方、福冈市、辅助参加人,三方都提交了最终书面辩论。

首先,原告方的主张如下:

关于针对裕二的讯问,裕二对理所当然应该记得的事之所以丧失了大部分记忆,是由于健忘,这是PTSD的症状之一。如果裕二没有PTSD症状,哪有父母会心甘情愿地将健康的孩子送进精神神经科病房呢?因此,他们一家不可能陈述虚假事实。这便是他们牵强附会的逻辑。

至于福冈市和辅助参加人指出的种种破绽,他们依然保持沉默。

福冈市表示:“上诉人(原告)在二审中的主张和举证最终无法推翻原判决,也没有公开被上诉人要求的证据等。”从一审判决认定的本案不法行为的程度和内容来看,220万日元的赔偿金过高,“要求更改为50万日元”。

但是,这个要求的意思是如果赔偿金为50万日元的话,则可以答应。也就是说,一审判决作废、上诉人的所有要求被驳回的可能性不复存在了。

最后是辅助参加人的主张。

前文也提到过,他首先强调了有5名同学明确否定了川上老师的不法行为,并指出浅川和子的陈述书和裕二在法庭上的证词存在明显的偏差。

正如前文所述,和子声称老师在家访时说了“肮脏的血液”,结果被隔壁房间的裕二听到了,而裕二本人却作证说“家访时没有听到”。另外,和子说“数到10是在放学班会时实施的”,而裕二声称“大多是在放学后”。

他关注到原告方完全没有提及关键的数到10的细节,那么他们是如何确定起诉书中记载的教师的那些不法行为的时间和地点的呢?他对此深表疑问。

另外,他还提及一点,2004年6月,针对裕二实施了第2次CAPS检查,计算出了122分的高分,当时裕二的实际状态如何呢?

再说一遍,作为印证这个高分的材料,原告方向法庭提交了一部分英文日记,据说是裕二写给国际学校的老师看的。

然而,在被告方的要求之下,该日记全文公开以后,发现里面几乎每天都写着“我很健康,很幸福”“我很享受学校生活”,很明显,他的日常生活基本上是充满活力的。

2008年2月7日,审结当天,原以为只剩下等待判决了,结果发生了意想不到的事。审判长石井宏治突然建议福冈市进行和解。

对此,市里的代理人山本郁夫律师表示:“福冈市的前提是川上实施了违法行为,因此愿意和解。”事情急转直下,原告与福冈市进入了和解程序。

但是,双方围绕和解金额谈不拢,最终和解不成立。再次继续辩论,下次审结定于5月27日。

于是,原告方于同年4月提交了一封浅川裕二的亲笔信,《写给各位法官,读和解方案有感》。为了证明裕二的PTSD,紧接着在5月份,原告方又提交了一份录像带,录下了他在家发病的状况。

裕二在书信的开头写道:“我读了审判的和解方案,心里十分难过。因为你们不相信我说的话,也不相信我生病了。”然后他列举了川上的体罚,朋友们已经在法庭上作证川上说过“美国人”之类的话,校长给全班同学做问卷调查,80%的同学回答说“见过(川上的)暴力行为”。他气冲冲地问:“为什么我周围的人说的话你们全都不相信?”

而且,他强调“(逼迫)自杀的事,我记得很清楚”,重申了2007年7月他在法庭上陈述过的内容。

“那是个天气晴朗的日子,他(在教室里)对我说‘你的血液很肮脏,赶紧去死吧’,他说这话时阳光很耀眼,与他的身影重叠在了一起。”

关于这份证词,教师和代理人进行了详细的勘验,结果发现,在对方指控的实施体罚的季节,阳光不可能照进放学后的教室里。究竟为何重复这种谎言呢,简直令人无语。

而在录像带里,裕二大声哭泣着说,自己遭到了老师的各种暴行,(法官)为什么不相信我说的话呢?和子说他的身体出现了一种PTSD症状,即过度呼吸,于是采用纸袋法进行应急处理。但是,单凭这个录像视频无法断定是否真的过度呼吸。

同年11月25日,是备受关注的二审判决之日。审判长判处被告福冈市“支付330万日元”的损害赔偿,比一审追加了110万日元。

判决书中认定的体罚和欺凌“事实”与一审结果完全相同。“经确认,川上于2003年5月前后,在数到10的同时数次针对裕二实施米老鼠以及面包超人。另外,川上在上课或游戏过程中对裕二说‘美国人’‘红头发’之类的话,将裕二的书包扔进了垃圾桶里。”

然而,新加了一句“经确认,由于川上的不法行为,裕二不得不去医院就诊”,因此提高了赔偿金额。

教师的体罚和欺凌再次被部分认定,这也和一审的套路相同,由于被告福冈市已经在一定范围内承认了教师的不法行为,关于这一“事实”,法院认为“不存在争议”,因此根本没有核查。

而且,在二审的判决书中写着:“川上不是被告,而是被上诉人(福冈市)的辅助参加人,因此无法争辩被上诉人供称的事实。”辅助参加人的主张和证据(孩子们的问卷结果)完全被无视了。因此,对于教师来说,这次判决结果比一审更为不利。

原告方撤销对教师的上诉的法庭战略取得了成功。

但是,这次判决书中也有一句话:“本案的不法行为与上诉人(原告)指控的欺凌行为相比,程度相当轻微。”家访时的“血液肮脏”等人种歧视发言、逼迫自杀言论、PTSD发病,浅川一家的这些主张悉数被驳回。法院认为“难以信任”“总体来说可信性方面疑点颇多”。

由于原告方和福冈市双方都放弃了上诉,这场长达6个年头的“欺凌教师官司”到此结束。福冈市评论说:“虽然赔偿金额提高了,市里的主张基本得到了认可。”(既然不上诉,)原告方的大谷律师也表示基本满意:“虽然PTSD没有得到认可,还留有一些不尽人意之处,但是辨明了教师曾对男生实施欺凌的事实。”

我当时也曾多次给事务所打电话,想采访一下大谷,但是他一直逃避,不肯接电话。“案件”暴露之后,他曾多次召开记者见面会,谴责川上老师,那种强硬的气势到哪里去了呢?

据当地媒体人士说,大谷极端忌讳别人提及此事。

而被当成局外人的教师曾对停职6个月的处分提出申诉,由于诉讼而中断的审理现在继续进行,不过还处于审核书面材料的阶段。

福冈市的负责人说:“原告方的矛盾和虚假之处在法庭上暴露出来了,下达处分的时候我们并不知情,需要探讨一下当时的处分内容是否妥当。”但是,进行裁决的同样是福冈市,而不是第三方机构,既然两次审判都认定了教师有过轻微的体罚和欺凌,不得不说处分被撤回的可能性很小。

说心里话,福冈市彻底被怪兽家长给骗了,心中应该也会感到羞愧。如果福冈市鼓起勇气撤回处分的话,教师的冤屈有可能会洗清。

教师一脸失望地说:

“我要再次申明,我从未实施过原告一家指控的任何体罚或欺凌。可是,我身为当事人却被排除在外,原告与被告(福冈市)双方合谋打了一场内容空洞的官司,再次认定了我的不法行为,虽然只是一部分。”

简单说来,这是一份协商形式的判决,意思是“比一审追加了110万日元,所以原告就此罢手吧”。本来就很难期待通过民事诉讼来查明真相。

原告少年如果还在读书,现在应该是高一学生了。判决书中驳回了他本人的大部分证词,法官认为“难以信任”。

究竟是谁将少年变成了“骗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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